黑格尔与康德的哲学思想比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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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

康德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

康德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康德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是西方哲学历史上的两个重要的辩证法学派。

康德辩证法主要强调理性的辩证性,它认为人们可以通过逻辑和理性的推理来揭示问题的本质。

黑格尔辩证法则更注重矛盾的辩证性,认为真理是通过对矛盾的不断反复涵盖和超越而达到的。

康德辩证法是一种基于康德哲学的辩证法,康德哲学主张心灵的活动应该受到批判性的反思和束缚。

康德认为人们的认识是有局限的,因此认识是建立在理性需要深入思考的基础上。

他主张道德规范和逻辑原则等行为模式的形成,需要通过经验和理性来达成。

康德辩证法的核心是理性进程中的对消和超越。

康德认为人们通过对反立的概念和负面的观点的积极反思,可以发现矛盾并超越它们。

通过这样的反思,人们就能够找到真理并达到思维的完整性。

黑格尔辩证法则是对康德辩证法哲学的扩展和发展。

黑格尔认为真理是通过对矛盾的不断超越并逐渐达到的。

他以历史的发展为例,说明了这种辩证方法的适用范围。

在历史上,人们的社会制度和思想观念总是充满着矛盾和矛盾的解决。

而这些矛盾的解决,正是通过对矛盾的不断界定和涵盖,从而逐渐趋向于真理的。

黑格尔强调了理性和实践之间的相互关系,认为无论是个体还是社会,都必须在行动中不断涵盖和超越矛盾,从而实现真正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总的来说,康德辩证法体现了对理性的强调,主张通过对反立概念的回应和反思来达到思维的完整性。

而黑格尔辩证法则强调了矛盾的存在和超越,并认为真理是通过对矛盾不断的建植和削弱,逐渐形成的。

两者都是西方哲学重要的辩证法流派,对当今社会思维和行为都具有重要的启发作用。

比较黑格尔和康德美学之异同

比较黑格尔和康德美学之异同

比较黑格尔和康德美学之异同康德黑格尔之争及其当代哲学文化意义一、德国哲学家鲍姆伽通提出美学近代以前,传统哲学只承认理性认识的知识别性。

18世纪,德国哲学家鲍姆伽通表述了一种新的见解:认识过程实际有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两个方面,且两者都具有知识性。

关于理性认识的知识叫作逻辑学,关于感性认识的知识前人未有发现,也就无名可冠。

鲍姆伽通借用拉丁语中Aesthetics为之命名,中文直译为感性学。

鲍姆伽通相信,感性认识中最为完善的形态是包括艺术在内的审美。

鲍姆伽通关于Aesthetics的理解只是他独特的哲学认识论观点,却成为德国古典哲学构造其庞大美学理论的直接楔机。

众所周知,欧洲自古希腊德谟克利特以来,历史上出现的哲学大师几乎都谈论过美、审美或艺术问题,但却没有人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中建构完整的美学理论,直到德国古典哲学才真正将美、审美或艺术问题组织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并将之视为哲学不可缺少的有机部分,Aesthetics才最终被确立为美学。

这既是德国古典哲学对美学发展的巨大贡献,也是我们将Aesthetics译为美学而不是感性学的根本原因。

二,康德与黑格尔然而,德国古典哲学的鼻祖康德和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黑格尔,对美学所涉及的一些基本问题的理解有很大差异,存在着争论,而且他们的美学之争蕴含着深刻的理论价值。

正是他们的美学之争才为近现代美学注入了强烈而深厚的生命力并对当代哲学文化产生了积极的意义。

1、美学研究对象之争。

鉴赏判断力是一种以单称方式对具体存在实施普遍判断的主体判断能力。

康德立足鉴赏判断力,将鉴赏判断力能够实施判断的对象和实施鉴赏判断主体都视为美学研究的对象。

换句话说,美学研究的对象极其广泛,关涉自然、社会、心灵。

黑格尔相信世界的客观存在不是先验公理,需要一代又一代人在其认识活动中给予证实、确认。

证实、确认世界的客观存在必有一个前提,即人必须要有认识世界的意识。

正是在人的意识中,世界的客观存在才能逐渐被证实、确认。

康德道德哲学与黑格尔法哲学之比较

康德道德哲学与黑格尔法哲学之比较

康德道德哲学与黑格尔法哲学之比较一、黑格尔对康德道德哲学的批判在康德的道德社会图景中道德人的行动要遵照绝对的道德律,而这种绝对道德律却是空泛的,康德没有能够进一步的指出其实质的具体内容,在黑格尔看来康德的伦理学(道德哲学)是一种任意的、偶然的,没有确定性的道德学说。

黑格尔认为人在康德道德学说中只能陷入迷惘。

在对康德的局限进行反思之后,黑格尔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法,他细致的区分了“道德”与“伦理”的概念,并指出空泛、抽象的道德原则如果要成为能够作用于人的道德规范,那么必须将其纳入到人们生活的群体性特征所构筑的文化之中,也就是纳入到人的伦理生活之中。

黑格尔对康德的道德哲学的批判基于他考察出康德学说中道德律的不可确定性,然而如果我们仔细的研读康德的道德哲学著作我们可以发现康德的道德哲学并非如黑格尔所言的那么空泛、任意、无实质。

康德在道德哲学建构中就如何给道德律以实质规定的问题上运用了批判哲学的方法,他特别强调了道德律乃是作为一种显形的规约性的律令作用于人,因而也就避免了其道德哲学沦为空泛的学说的危险。

由此可见,黑格尔对康德道德哲学的批判是基于文本误读情况下的“无的放矢”的责难,但黑格尔此举对于丰富道德哲学理论则是大有意义的。

二、黑格尔的法理念及伦理学说在《法哲学原理》(以下简称《法哲学》)一书中黑格尔对康德道德哲学进了的批评,并在此基础上建构了自己的伦理学说。

在《法哲学》中黑格尔特别强调了“法的理念”一词,他对法哲学的探讨其实就是对法这种理念的发展演变史的考察。

黑格尔在书中将“法的理念”定义为“法的概念,及其作用于对象的现实化”(PR§1),我们可以理解为黑格尔这种理念的发展过程也就是一种法精神(自由意志)在形而上世界(客观精神世界)中的落实、确定的过程。

在《法哲学》一书中黑格尔将客观精神世界中的意志(精神)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抽象法、道德和伦理。

这是一个哲学体系中意志递进的过程:在初始阶段中意志的概念是模糊的抽象的,而从其体现上考察又是直接的、外在的,我们可以称之为“形式之法”、“隐晦之法”、“抽象法”。

康德与黑格尔天才理论的比较分析

康德与黑格尔天才理论的比较分析

格 尔 天才 理 论 的 相 通 之处 在 于 : 者 都认 为 天 才 是 天 生 的禀 赋 , 重 想 象 力 在 天才 中的 重 要 作 用 , 视 天 才 的 独 创 性 , 调 天 才 离 二 注 重 强 不 开后 天 的 训 练 而 二者 的不 同 表 现为 : 德 的 天 才 理论 突 出 了主 体 性 , 格 尔 则 强 调 天 才 的 客 观 性 ; 德 的 天 才 理 论 处 处 显 示 康 黑 康 出二 律背 反 , 黑 格尔 的天 才 理 论则 显 示 出辩 证 统 一 , 格 尔 在 康 德 的基 础 上 更 加 丰 富 了康 德 的天 才 理 论 。 而 黑
念 并不 是太重 要 , 为必 需 的是 那 种 想 象力 在其 自 更
第 8卷 第 1期
21 0 0年 2月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 会科学版)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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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 荣则认 为 天 才 主要 是 基 于康 德 对 主体 性 的 重 视; 而王元化 也 只是分 析 了黑格 尔 天 才理 论 的 想象
性 以及 独 创 性 方 面 , 们 没 有 把 二 者 的 理 论 进 行 比 他
较 。所 以这也 是引起 我们思 考本话 题 的兴趣 的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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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又证 明 了美 的艺 术 是天 才 的 艺术 , 由此论 述 了 并 天才 的 四大特征 : 1 独创性 。天才 是一种 天赋 的才 () 能, 天才创 造 的作 品不 提供任 何确定 的规 则 , 并且 是

试分析黑格尔对于康德哲学的批判

试分析黑格尔对于康德哲学的批判

试分析黑格尔对于康德哲学的批判黑格尔是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主张人类思维能够领悟世界的本质和意义,其哲学理论主要受到康德哲学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影响。

在《现象学心理学学习笔记》一书中,黑格尔对康德哲学提出了许多强烈的批评,主要是针对康德认为的知识和现象之间的关系。

黑格尔首先批判了康德对于知识的局限性。

康德认为,人的认知能力只限于感性经验和理性分析,而我们永远无法真正认识世界本身。

黑格尔认为,康德的思想是一种唯心主义,因为康德认为人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而这意味着我们的意识只能通过主观的方式来理解外部世界的本质。

黑格尔认为,康德没有意识到认知本身的力量和作用,我们必须像他那样对现象和实体之间的区别进行自我反思。

黑格尔认为,我们不应该将认知界限在人类认知力之内,而是应该继续发展认知力,开发新的认知方式,使我们能够更好地认知世界。

其次,黑格尔批评了康德的三个纯粹的理念:时间、空间和形式。

康德吸收了亚里士多德的经验哲学观点,把时间和空间看成是人类心智结构的一部分,成为知识的必要条件。

然而,黑格尔认为,时间和空间只是人类生存的手段和工具,不应该成为知识和思考的根基。

相反,我们应该把它们看成是被有限的人类认知力所限制的工具和手段,虽然它们有助于我们组织和理解世界,但不应该成为绝对的真理。

对于形式,黑格尔指出,形式只是思维的工具,而不是现实的本质。

最后,黑格尔批评康德的哲学方法,认为康德的哲学方法非常注重逻辑和形式,而忽略了内在的内容和本质。

康德强调先验知识的重要性,而黑格尔认为这种理念是建立在人类已知现象的基础上的。

黑格尔认为,我们应该以更本质的方式考虑问题,从一个旨在揭示事物本质和意义的起点出发,而不是纯粹的经验或逻辑。

事实上,黑格尔的哲学越来越寻求探索和发现事物本质和意义的方法,而不是逻辑和形式。

黑格尔的哲学强调科学的应用价值,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中,以探索事物真实的本质和含义。

总之,黑格尔对康德哲学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康德的认知能力有限、时间空间形式的纯粹概念、以及哲学方法上。

从康德到黑格尔近现代哲学的演进

从康德到黑格尔近现代哲学的演进

从康德到黑格尔近现代哲学的演进近现代哲学是指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叶之间的一段时期,这个时期出现了一系列对传统哲学观念的质疑和变革。

康德和黑格尔是这一时期最重要的哲学家,他们的思想对于整个近现代哲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本文将从康德的先验论和道德哲学入手,逐渐展开到黑格尔的辩证法哲学,探讨近现代哲学的演进。

一、康德的先验论康德认为,人们的认识活动不仅仅是依赖于经验和感觉,还需要先验的概念来构建和组织经验的内容。

他提出了先验认识的观点,认为人类的认识能力是基于先天的形式和原则,而不是对于外界事物的直接感知。

康德将认识活动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通过研究纯粹的理性认识,他建立了先验主义的哲学体系。

康德的先验认识包括两个重要的概念:时间和空间。

他认为,时间和空间是人类对于外界事物的先天观念,是所有经验的基础。

同时,康德主张人类的认识能力有限,只能是对于现象的认识,而无法获得事物本质的认识。

他提出了“物自体”和“物现象”的区分,认为人类只能认识到事物表象的现象,而无法直接抵达事物的本质。

二、康德的道德哲学除了先验论,康德的道德哲学也是他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康德认为道德行为应该根据理性原则而非感性冲动来决定,他提出了“为人必须作为目的而非工具对待自己和他人”的道德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人们在行为中尊重人类的价值和尊严,不得将他人当作手段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康德的道德哲学强调了人类的自由和人的尊严。

他认为,人类作为有自由意志的存在,应该根据理性的原则来选择行动,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康德的道德理论也对后来的伦理学有着深刻的影响,引发了对道德行为的探讨和思考。

三、黑格尔的辩证法哲学黑格尔是康德的学生,他继承了康德的思想,并发展出了自己的辩证法哲学。

黑格尔认为,认识的过程是一个辩证的过程,现实世界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整体。

他提出了“辩证法”的概念,认为事物的发展和变化是通过对立面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来实现的。

黑格尔的辩证法哲学包括三个重要的阶段:论点、反论和统一。

论黑格尔对康德“物自体”学说的批判

论黑格尔对康德“物自体”学说的批判

论黑格尔对康德“物自体”学说的批判物自体这个问题从经验论哲学到德国古典哲学有一条内在线索。

为了确保知识的可靠性,必须要有一个外在对象作为我们感性材料的来源。

然而这个对象并不像康德认为的那样不可知、我们对它的知识只是停留于现象界,黑格尔从逻辑学和意识的经验科学两个方面分析了物自体的可知性。

标签:不可知论;物自体;绝对理念;意识物自體(thing in itself)(也称为自在之物或物自身)的字面意思是:事物保持在自身之内,以至于我们对它的认知仅仅是我们自己建构起来的,并不能说那就是事物绝对真实的本质,但是这个物自体的存在是确定无疑的,否则我们就无法说明感性材料从何而来。

康德认为“物自体”不可知,黑格尔则通过对康德地反思来达到对“物自体”的认识。

一、康德的“物自体”学说康德提出“物自体”概念,主要是为了强调知识的界限。

这个概念是受到“经验论哲学”影响而形成的。

洛克认为我们的“知识”就是思维通过对观念材料的加工而得到的。

在这些材料中,有些是“第一性的质”,有些则是“第二性的质”。

“第一性的质”指“不论在什么情形之下,都是和物体完全不能分离的;物体不论经了什么变化,外面加于它的力量不论多么大,它仍然永远保持这些性质”。

〔1〕它包括:体积、广袤、形相、运动或静止、数目。

而第二性的质“并不是物体本身所具有的东西,而是能借其第一性质在我们心中产生各种感觉的那些能力。

类如颜色、声音滋味等等”。

〔2〕从这里可以看到人类对事物的认识与事物本身已经出现了裂痕。

后继者贝克莱认为“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都是我们的主观观念,“物”成了观念的集合。

物体被感知到才能确定其存在。

除了意识经验以内的东西,没有任何事物存在。

在休谟看来知识来源于印象和观念。

“在印象这个名词中间,我包括了所有初次出现于灵魂中的我们的一切感觉、情感和情绪。

至于观念(idea)这个名词,我用来指我们的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的微弱的意象”。

〔3〕当知识的来源被确定为“感觉印象”时,物质实体我是知觉不到的,能有的只是关于“对象”的诸多属性。

康德、黑格尔的法律思想

康德、黑格尔的法律思想

三、主要法律思想

2.法律的概念。法律在黑格尔的概念中,更多 地指实定法。在他看来,法律就是人为的“规 章制度”,其特征包括:为人所知;拥有力量 (拘束力);普遍有效。
三、主要法律思想

由此可见,黑格尔对自然法与实在法进行了区 分。在他看来,法律作为国家制定的规则,具 有相应的权威性,而这种权威性又来自三个条 件:一是一个国家的民族性,包括其历史和自 然必然的一切情况;二是法律体系在外部的、 特殊的各种对象和事件中的适用;三是法庭作 出的实际判决。
三、主要法律思想

(三)道德 从形态上看,道德是主观意志的法,它是意志 在能动地、积极地作用于自身内部而实现的。 与抽象法的禁令性质不同,道德主要求助于自 身行为与外在法律的契合。当然,道德是他人 只能评价而无法干涉的内心信念。
三、主要法律思想

1.故意和责任。这里所称故意,包括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以及一定程度的过失在内。人只有在 故意的情形下,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就 是必须建立因果关系的锁链。同时,要善于区 分“必然的结果”和“偶然的结果”(不相应 的结果)、没有得到完全发展的结果(如犯罪 中止和未遂)和已得到完全发展的结果(犯罪 既遂)。
二、法律的定义及一般原理

(三)义务 康德重述了乌尔比安有关义务的说法,把法律 义务分为三类:一是内在的义务,即“正直地 生活”,其意味着不能把自己仅仅作为供别人 使用的手段;二是外在的义务,即“不侵犯任 何人”;三是“联合的义务”,即“把各人自 己的东西归给他自己”。
三、实在法的理论体系

三、实在法的理论体系

(四)国际法与世界法 康德认为,国际法的关系包括一个国家与另一 个国家的关系,一个国家中的个人与另外国家 中的个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人与另外一个国 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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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与康德的哲学思想比较
黑格尔与康德的哲学思想异同
黑格尔和康德都是西方的哲学家,具体来说就是德国古典哲学,康德是鼻祖,黑格尔是集大成者。

由此来看,他们在思想上是有很多的共性,也就是大家普遍认为的,黑格尔的哲学是康德的思想的发展,但是如果具体且深入的探讨两人的思想,其中还是有很多的矛盾和差别的。

黑格尔和康德的思想的共性有很多,但主要还是两人思想上的差别,比如在美学上的看法,关于法律、婚姻的等等的态度,而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两人对美学的看法,康德的美学的核心内容是美感,也就是对美的认定,怎样才是美,同时他注重情感的判断。

再说黑格尔,他是首次将辩证法引入到美学中,从而引发了对美学研究的变革。

这也是两人之间最大的区别。

他不仅将辩证法引入了美学中,同时还将其形成了一个体系,从辩证的联系和发展的角度出发,从而将美视为辩证法的发展过程。

一方面来说,黑格尔哲学其实是康德的哲学在一定情况下的误解,同时又加入了自我的看法,他实际上是发展了辩证法,他的出发点是以唯心主义的是为和存在同一论,将绝对精神看着世界的本原,也就是我们政治课本中所提到的可知论。

而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其思想其实是对辩证法的批判,具体来说他是一个不可知论,他的思想是形而上学的。

关于黑格尔的出生地
公元1770年8月27日黑格尔生在一个官吏家庭中,这使得他在接受教育等方面占据了一定的优势。

黑格尔出生地是斯图加特,是其所隶属的州域的政治中心,很多政府机构都设立在这里。

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使得该地区的经济、文化和政治发展非常迅速,是德国最知名的城市之一。

斯图加特作为黑格尔出生地,并不只是诞生了他一个名人,相反因为经济等的高度发达,使得当地有非常多人们耳熟能详的
东西。

第一台轻便快速型汽油发动机诞生在斯图亚特诞生,因为这样的原因从此奠定了斯图亚特在汽车制造业方面无法撼动的地位。

世界知名品牌的汽车如法拉利等也诞生在这里,从而使得斯图亚特有了另一个美称汽车摇篮。

除了汽车制造业发达之外,该地区还是国内科学等研究机构的聚集地,学术研究等方面的高度发达使得黑格尔在接受教育方面能够享有更多的优势,这也是他后来成为著名哲学家的原因之一。

1780年黑格尔就读于地斯图加特城文科中学,随后他离开了斯图亚特外出求学,之后成为了著名的政治哲学家。

当然能够取得这样的成就黑格尔出生地斯图亚特也就是他小时候求学的地方对他的栽培是非常重要的。

公元1831年黑格尔在柏林大学担任校长,并且长期居住于此,他一生的哲学研究几乎遍布人类知识的整个领域。

关于黑格尔的故事
黑格尔是德国著名的哲学家,黑格尔的故事有很多,小时候的黑格尔就很喜爱读书,一到周末,别的孩子都跑出去玩,只有黑格尔经常去图书馆。

有次,黑格尔看到书中的内容写的太好了,便把里面好的内容摘抄了下来。

在读书的过程中,黑格尔把学科进行分类,在学习中得到的心得,或者比较深刻的见解,黑格尔都会记录下来,按照字母的顺序排列,放在文件夹。

这种井井有条的学习习惯使得黑格尔终身受益。

黑格尔出生在政府公务员的家庭,在1808年,黑格尔在纽伦堡担任了中学校长,当了八年,在这八年里,黑格尔完成了《逻辑学》的著作。

之后被聘为大学教授,在1817年,黑格尔完成了他的哲学体系,出版了《哲学全书》。

黑格尔的故事是无穷无尽的,人生的阅历也是非常多,随后,黑格尔出版了很多本书。

黑格尔的每个概念和整个体系的发展都贯彻了辩证法的原则。

黑格尔建立了客观唯心主义的体系。

黑格尔的故事中提到,黑格尔哲学的目的是通过自然的思维体现出哲学的精神,也就是说在探讨思维的辩证关系。

由于黑格尔的体系,德国的哲学达到了巅峰。

黑格尔的辩证法成为人类思想上最惊人的思考之一。

恩格斯后来也给予了他的辩证法很高的评价。

以上就是黑格尔的故
事,他求学的精神和坚持不懈的品质值得人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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