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共年金制度的现状及评价
日本养老体系研究:公共养老金、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个人养老金计划(2021年)

美国 日本 韩国加 拿大中 国瑞典 澳大利亚 芬兰 法国 德国 挪威 新西兰 卢森堡 葡萄牙 治理波 兰西班 牙墨西
哥
公共养老金储备基金(百万美元)
% GD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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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9:GPIF 权益投资占比位居 OECD 国家前列
(二)第二支柱: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以 DB 和 DC 为主
国民年金是日本社保制度的基石,具有强制性、全覆盖、低水平的特征。第一类参保者缴费实行定额制,2017 年起缴费为 16900 日元/月,国家和个人承担一半费用,基本覆盖所有人口。第二类参保者为厚生年金和共济年 金的参保者,实行定率制,每月从工资收入中扣除。加入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同时也加入了国民年金,即雇员 及 其配偶是通过向厚生年金以及共济年金强制缴纳与收入挂钩的养老计划从而加入国民年金,而不是直接缴 纳国 民年金。值得注意的是,该养老金改革创立了第三方被保险人者制度,强制将企业雇员的被抚养配偶加入 国民年 金,作为第三类参保人,其保险费从雇员收入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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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3:iDeco 规模(十亿日元)及增速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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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co资 产 规 模 ( 亿 日元 )
Y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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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4:NISA 规模(亿日元)与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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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下降以及资产泡沫,公共养老金投资损失惨重。此后,为解决养老金亏损问题,厚生劳动省于 2001 年 4 月成立了日本政府养老金投资基金(GPIF),以市场化模式集中管理公共养老金(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用于 发放 养老金后的盈余资金),用于减轻年轻人养老保险费的负担。GPIF 于 2006 年获得独立行政法人地位。
日本的年金制度及其改革

日本的年金制度及其改革*朱艳圣[内容提要] 日本年金制度是在日本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形成和确立的。
随着日本老龄少子化问题的日益显现以及20世纪90年代泡沫经济的破灭,日本年金制度遭遇了巨大的挑战,如世代间的公平问题、对年金制度的信任问题和年金制度本身的财务状况等。
这些问题促使日本在2004年对年金制度进行了一次较大的改革。
[关键词] 日本 年金制度 改革[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505(2008)06-0179-05*本文系中央编译局社科基金A 类项目 亚洲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批准号:07A04)的阶段性成果。
日本的年金问题,即养老金问题近年来颇为引人注目。
这不仅是因为日本政府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年金制度的改革饱受争议,还在于由年金问题引发的政治问题很可能导致日本政党政治发生重大变化,即执政党的更迭。
在2007年的参议院选举中,自民党联合政府因在年金问题上的失误,导致参议院议席未能过半,从而失去了参议院的控制权。
民主党因抨击政府的年金制度而一举逆转不利局面,成为参议院的第一大党。
本文将对日本年金制度及其改革进行全面剖析。
一、日本年金制度的种类 日本的年金制度是于二战后确立起来的,分为 公的年金 (即 公共年金 )和 私的年金 两种。
日本的 公共年金 制度是包括自营业者和无工作者在内的所有国民都加入的国民年金制度,它包括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
国民年金,就是20岁以上60岁以下的所有国民都加入的年金制度,也被称为基础年金。
根据法律,这些国民都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参加国民年金的对象主要有三类:第一类被保险者为自营业者、农业人员、学生等;第二类为加入厚生年金的私营企业职工、加入共济年金的公务员等;第二类被保险者的配偶(20岁以上60岁以下、年收入不满130万日元者)作为第三类被保险者无须交纳保险费。
1961年,以自营业者为对象的国民年金制度开始实施。
1985年,修改后的国民年金制度设立了所有国民享有的基础年金。
少子高龄化背景下日本公共年金财政危机及启示

西 安财 经学 院学 报
J o u na r l o f Xi ’ a n Un i v e r s i t y o f Fi n a n c e a n d E c o n o mi c s
VO 1 . 2 7 No . 2
的管理方法, 近年 日本年金积立金 的低 回报率及高
额 管理 成本 问题 日益 凸 显 , 严 重影 响 了 日本 年金 财
政 收支状 况 。因此 , 如 何 加 强 年金 积 立 金 的 有效 运
( 二) 年金 积立金 的运 作现 状
日本 政府 对于年 金积 立金 一直采 取 慎重和 保守
由此可以看出, 日本少子高龄化发展速度很快 , 老年
人 口比重在 不到 一个世 纪 的时 间增 长 了 3 2 . 3 , 少 年人 口比重 减 少 了 1 5 . 6 , 老 年 人 口抚 养 比增 加 7 . 5 倍 。老 年人 口负 担 的加 重使 得 年 轻 人 担心 公 共
超 老龄社 会 , 由此 可见 , 日本人 口老龄化 问题 十分严
重_ 1 ] 。少子化并没有统一的国际标准 , 但从 日本人
口发 展趋 势来 看 , 日本 O ~1 4岁人 口逐 年减 少 , 人口 呈少 子化趋 势 。从 图 1可 以看 出 , 日本 人 口老 龄 化 速 度不 断增 加 , 少年 人 口比重 逐渐 减少 , 老年人 口负 担急 剧上 升 。 1 9 7 0年 日本 老 年 人 口、 少 年 人 口、 老 年人 口 抚 养 比重 分 别 为 7 .1 、 2 3 . 9 、 1 0 . 3 9 / 5 ,
度失去安全感, 公共年金未纳率持续增长。加之受世 界经济危机及 日 本东北大地震影响, 日 本经济陷入低 迷期, 非正规就业者人数不断增加, 失业率处于较高 水平, 导致 日本公 共年金财 政危机 加重 。 日本政府 不 断采取有效措施 缓解公共 年金财政 危机 , 以恢复 国民 对公共年金制度 的信任。对于少子高龄化问题 日趋 严重的中国来说 , 养老保险存在潜在财政危机 , 如养 老保险隐性债务危机、 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等问题已经 严重影响养老保险财政的平衡 。总结 日本公共年金 财政危机的经验 , 以期为解决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潜在 的财政危机 问题 提供借鉴 。
最新 日本养老金制度改革-精品

日本养老金制度改革日本是个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养老金制度的建立也晚于欧美发达国家。
但在战后,特别是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日本成功地实现了经济现代化,其养老金制度也作为现代化的内容之一得到充实和完善。
此后经过上世纪80年代适应经济由高速向低速转轨的养老金制度改革,上世纪90年代适应高龄化、少子化社会到来的养老金制度重构的尝试,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教训。
分析研究这些经验教训,对于正在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我国来说,无疑是有借鉴意义的。
一、日本养老金制度的沿革日本的养老金(年金)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明治八年(1876年)的“恩给制度”,即由中央政府出钱,对退役军人及政府官员支付老年生活费作为国家对忠诚于国家利益的军人及官吏的一种恩赏。
进而在1939年建立船员保险和1941年制定《劳动者年金保险法》,是最早以民间劳动者为对象实施的养老保险,保证在他们年老或受到伤害及死亡时,本人或其家属可以领到养老金。
1944年又制定了《厚生年金保险法》,保险范围扩大到职员和女性劳动者。
二战后,随着日本经济的全面恢复和复兴,产业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急剧涌入城市;再加上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的空前低落,人口平均寿命逐步延长,进而急需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并完善国民养老保险制度。
这样,1961年日本制定并开始实行《国民年金法》,规定20岁至60岁的日本国民都要加入国民年金,实现了“全民皆年金”。
然而此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并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养老金制度。
为了确保养老保险制度长期稳定的发展,1985年,日本制定了新的《年金修改法》,设立基础年金,对分立的保险制度进行整合,实现了给付和负担的公平化,对重复给付也进行了修正,同时还确立了女性的年金权。
也正是这次改革确立了目前日本养老金制度的基本框架:大体上可以分为公共年金和补充年金。
公共年金包括国民年金(基础年金)和雇员年金,其中雇员年金又分为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
这样日本以国民年金为基础层的保障,以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为第二层的保障,而以自愿建立的年金等补充年金为第三层次的保障,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日本年金制度的改革以及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年金制度的改革以及对中国的启示作者:张晓璇来源:《群文天地》2011年第14期一、日本年金制度的改革日本经济的长期疲软和少子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使公共年金制度面临财政危机。
日本政府为了解决年金财政危机所采取的提高缴费率、延迟给付年龄、降低给付金额等措施,又造成年轻一代人回避或抵制参保,参保率和上缴率的降低进一步家中了年金财政危机。
如何解决年金问题特别是少子年龄化社会的年金问题,无疑是日本在二十一世纪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具体做出的相应的改革如下:(一)针对泡沫经济破裂、经济长期萧条而带来的年金缺口所采取的改革措施为:第一、增加政府对年金的补助。
新法律决定政府对国民年金的资金博主比例由目前的三分之一提高到2004年的二分之一;第二、调整缴费基数。
2003年起缴费基数由目前的按月薪金收入基数,即年中和年末奖金粉红计入年薪金收入总和基数;第三、提高缴费比率。
从2004年10月起,把“厚生养老保险”的报销费率每年提高0.354%,直至2017年,使保险费的金额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8.3%,并固定在这一水平上。
为此,每年收入800万日元的职工,平均每年要比现在多支付18.88万元的保险费。
在“国民年金保险”方面,从2005年4月起至2017年,将保险费从目前的每月1.33万日元逐步提高到1.69万日元;第四、取消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一些限制。
年金基金可以有更大的比例在资金市场进行自主投资。
(二)为了解决部分人拒交保险费的问题,日本政府已近决定利用行政手段,采取查封银行存款、冻结个人资产等非常手段,强迫被保险人交纳养老保险费。
(三)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沉重负担,采取的相应措施为:第一、在提高保险费的同时,逐年降低向被保险者支付的保险金。
到2023年,将“后生年金保险”的支付额从目前占职工平均实际收入的59.3%逐年降低到约50.2%;第二、分阶段提高退休领取年金的年龄。
国民年金领取年龄自2001年到2013年从目前的60岁提高到65岁,雇员年金领取年龄自2013年到2025年从目前的60岁提高到65岁。
日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概况

日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概况日本经过战后恢复重建后,开始步欧洲国家后尘建设福利国家。
1961年,日本将所有无单位归属的成人居民纳入国民年金制度,形成了“国民皆年金”的基本养老保险格局。
1985年,日本将国民年金制度改为以全民为对象的全国统一的基础年金制度,并将各种不同职业类型人员的年金制度逐步并入厚生年金制度,由此形成了双层的、现收现付制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日本称公共年金)。
随着上世纪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和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以高福利为特征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难以持续。
由于对预期寿命提高和少子化进程的误判,加之老年政治的阻碍,日本直到2004年才下决心进行大的改革,建立以100年为目标的精算平衡机制,对养老金给付水平进行较大幅度的下调,但已为时过晚。
作为全球老龄化程度最高和进程最快的国家,社会保障支出刚性增长,短期内根本无法控制,造成财政负担不断加重,债务率持续上升,严重影响国民特别是年轻一代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信心并拖累经济增长。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费率。
2015年日本雇员养老保险缴费率为17.474%,由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
根据2004年改革方案,养老保险缴费率从2004年13.58%起每年提高0.354%,到2018年上调至18.3%后保持100年不变。
此举是为了重振年轻人对年金制度的信心,促进代际间收支负担平衡。
缴费基数。
以个人月收入扣除抚养家属费等费用后得出税前标准月收入为基础,分为30个收入区间,在每个区间内规定一个统一的“月标准报酬额”作为缴费基数。
月标准报酬额由年金管理机构按年制定。
以2014年为例,标准月收入超过60.5万日元的,按最高月标准报酬额62万日元缴费;标准月收入低于10.1万日元的,按最低月标准报酬额9.8万元缴费。
此外,从事农业、渔业、个体职业或者无业(包括学生)的参保人,以定期定额方式从20岁开始缴费直到59岁。
从2004年起,缴费额逐年上调,2014年为每月15250日元(略低于雇主和雇员最低档的缴费额),至2017年达到每月约16900日元后,将保持100年不变。
日本的年金制度
日本的年金制度日本的年金制度是指由政府主导并为居民提供的养老保险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确保他们能够在退休后得到足够的经济支持。
日本的年金制度开始于1961年,作为对于快速人口老龄化的回应,政府设立了国民年金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年满20岁的居民。
年满20岁的日本居民必须每月缴纳国民年金,而该缴费金额是根据个人收入和就业情况而定的。
国民年金的金额根据缴纳的年限来决定。
如果一个人在退休前一直缴纳国民年金,那么他们将享受到相应的退休金。
然而,如果一个人在退休前没有缴纳足够的年金,那么他们可能只能得到最低限度的退休金。
此外,日本还设有企业年金制度和厚生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是由雇主为其雇员提供的额外养老保险,而厚生年金制度则是适用于雇员及其雇主的社会保险制度。
这两种制度的缴费额度和计算方法都与国民年金有所不同,但同样旨在为雇员提供相应的退休福利。
日本的年金制度虽然旨在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目前工作岗位的不稳定性和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许多人难以保证在退休时能缴纳足够的年金。
其次,年金制度的发放金额也面临着风险,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政府可以调整年金金额以应对财政压力。
这可能导致一些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下降,无法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已经开始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
其中包括提高国民年金的缴费年限,鼓励年轻人更早开始缴纳年金;增加企业年金和厚生年金的财政补贴,以减轻雇主和雇员的负担;同时,政府也鼓励老年人参与兼职工作和创业,以增加他们的收入来源。
总之,日本的年金制度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而设立的养老保险制度。
尽管该制度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但政府一直在努力改革和完善年金制度,以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到足够的经济支持。
同时,个人也应该提高对年金制度的认识,及时缴纳和规划个人年金,为自己的退休生活做好准备。
日本老年人雇佣促进政策的现状与问题
日本老年人雇佣促进政策的现状与问题随着出生率的下降及平均寿命的增加,日本人口出现了人口减少及超老龄化现象。
而“团块世代”陆续退休,技术、技能继承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
实施年金制度改革后,年金给付水平和支付年金的年龄发生了变化,支付年金年龄和退休之间收入来源出现空白,这使很多老年人面临退休后也必须继续工作的状况。
2004年6月,为了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促进老年人就业及适应年金改革步伐,对原有的《老年人雇佣稳定法》(1986年)进行了修改,确定从2006年开始,阶段性提高退休年龄,最终到2013年实现65岁退休,并采乒促进老年人就业的继续雇佣制度。
一日本进入人口减少及超老龄社会2005年开始,日本进入人口减少社会。
仅2005年1年间,总人口减少了2.2万人。
2005年,日本总人口为1.2777亿,到2005年将减少到8993万,这比2005年将减少3800万人,这相当于未来50年间将失去1 /3的人口。
①虽然是预算值,但说明人口减少是必然趋势。
即使大幅度提高人口出生率,也很难改变人口减少趋势。
人口减少表现为少儿人口(0—14岁)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减少。
2007年,少儿人口为17293000人,占总人口的13.5 %。
②2000—2005年的5年间,少儿人口与劳动适龄人口(15-64岁)各减少了5.1%和2.5%。
③日本又处于超老龄社会。
日本总务省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8月1日,日本总人口约1.2743亿人。
在总人口中,0-14岁的少儿人口占13.3%,创历史新低,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23%,创历史新高。
④从人口老龄化趋势来看,1950年,老龄化率为5.3%,而在五十多年后的2005年老龄化率达到了20.2%。
到了2055年,人口老龄化率将达到40.5%,增加一倍,而且5个人中就有2位老年人。
表示老龄化程度的还有两项指标为平均年龄和中位数年龄。
⑤1955年,日本人口中位数年龄为23.7岁(平均年龄为26.7岁),这说明总人口的一半是23.7岁以下的年轻人。
日本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现状分析
日本企业年金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企业年金又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在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指导下,按照自身经营状况和开展需要而成立的,旨在使职工在退休之后的一按时期内能按年度或月度获得必然数额养老金的退休收入保障制度。
与底子养老保险制度比拟,企业年金属于当局鼓励的非盈利性的自愿的企业行为。
国际上一般将企业年金视为员工福利方案的一局部,作为一种人力资源办理的制度安排,企业年金在各国的成立和开展受多种因素的制约而呈现不同的形式和特色,本文将对世界上较为典型的日本企业年金制度进行阐发。
一、日本企业年金制度的概况与运作模式日本的退休养老制度主要依照1959年制定的国民年金法施行,从1961年4月开始,日本所有个体经营者(包罗农民)以及无业人员都参加了国民年金保险,从而实现了“国民皆年金〞。
日本的退休养老制度主要由三大支柱构建而成,一是公共年金制度;二是企业补充年金制度;三是个人储蓄养老金制度。
企业年金由各企业自主设立,属于企业福利的范畴,目的是供职工退休职后作为养老之用。
日本退休养老制度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制度的有力撑持。
从表1可以看出,日本企业年金的开展程度在畅旺国家之中处于中上程度,在日本国人口老春秋化趋势日渐严重的情况下,企业年金制度的导入和鼎力开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公共养老保障根底年金的财务压力。
(一)日本企业年金的主要类别日本的企业年金主要有三类:(1)厚生年金基金。
厚生年金基金于1966年开始实施,以500人以上的大企业为对象,是按照劳资双方协商成立,由劳资代表办理,财路由当局免除本该缴付当局的厚生年金保险费的一局部加上劳资双方出资构成,到1991年底,厚生年金基金总数达到1593个,参加人数约1072万人,不仅适应了白叟生活的多种需要,而且补充了公共年金制度;(2)适格退职年金。
适格退职年金于1962年导入企业制度,多为一般的中小企业实行,其资金的运用必需委托信托银行或社会保险公司进行。
日本的企业年金制
• 联合企业拥有800名雇员也可以组织厚 生年金基金计划。拥有3000名参与者的多 少企业联合计划发起人可以建立厚生年金 计划)。这个计划允许部分地通过向政府 年金体制缴费来获行协议转让, 换取其承诺 提供价值厚生年金保险收益的130%。历史 上, 厚生年金基金支付了3.2%—3.8%的工 资来资助协议转让的厚生年金保险的资本 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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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6月, 日本国内通过了“确定缴费年金 法案(日本401k计划)”, 并于2002年4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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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缴费型企业年金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日本进入高失业时代,职业流动频繁,
原终身雇佣制度的逐渐瓦解,相应在社会 保障方面也需要有一定的弹性; 二是日本经济在全球化过程中,会计制度的 国际化所带来的“时价会计基础”的推广,使 企业背负的中长期年金负债问题表面化 三是日本的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保障过分繁 杂,简化法规已成为一句国家口号。
• 二者的相同之处是: 厚生年金基金和适格退职年金 都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企业员工缴纳的保险费 可以作为损失金处理,不纳入税收范围。
12
与其他发达国家一样,日本的企业年金 主要是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数额多 寡视企业经济效益而定。主要采取三种方 式给付 : 一次性连本带利给付 以年金方式给付,也就是逐年给付 混合方式给付
了3.5倍(从88000日元到305000日元即由733美
元到2542美元), 而退休给付水平的提高还不到2
倍。一个原因是用于确定退休支付的公式变化了,
另外一个原因是大多数企业从一次性支付转向用
年金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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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厚生年金基金计划。 • 厚生年金基金计划建立于1966年, 目的是
让企业提供与退休者收入相关的收益, 确保 雇员退休收益高于政府提供的收入相关年 金, 厚生年金基金计划主要由那些雇员人数 超过500甚至雇员人数更多的雇主建立(单 个企业至少要有500名雇员才能够建立厚生 年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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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改革的原因是由于改革前的基本年金制度已经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改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
实际上并不是如此,根据厚生省的相关数据统计,就算是再不往目前的公共年金账户中注入一分钱,目前的厚生年金的积累还可以够5年的支付,国民年金积累还可以够3年的支付。
所以说,改革前的年金制度并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漏洞百出,至少是一个还可以维持的状况。
但是,年金制度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更是一个长期的制度,所以不能满足于现有状况,至少要保证10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良性运转。
改革前的年金制度显然不能满足广大日本人民长期的生活保障,所以未雨绸缪,在矛盾充分暴露之前就把它解决掉是最明智的选择。
年金改革要解决什么问题日本的年金改革,要解决如下问题:1.少子高龄化社会所带来的问题真正意义上的少子高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得传统的年金政策中的问题逐步显现,成为了威胁国计民生安定的一个大问题。
简单地来讲,就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在工作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口所占比例越来越少;而另一方面,取得社会养老金的人数却越来越多,这就自然使得现行的年金体制中所存在的问题暴露无遗。
目前日本的国民年金采用的是现收现付制,有一些学者认为,如果用积累制的年金体制就能很好地应付少子高龄化所带来的影响。
但是积累制的弊端是其不能很好的应对通货膨胀的影响,即如果国民年金实行了积累制,那么当工资和物价水平上涨的时候,年金的支付不能够随着物价水平升高而升高,所以就会造成人们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
而大多数学者对于日本未来的经济发展还是持乐观态度的,所以在可以预计的将来,日本的工资和物价水平都会呈现一个增长的态势。
在此情况下,目前现收现付制的国民年金制度就显示出了它能随国民经济的增长自动调节年金给付额的优势。
但其给付不足的弊病始终是年金改革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2.应对社会上一些对年金给付能力持怀疑态度的声音目前,由于少子高龄化和一些社会问题的逐渐凸显,社会上的一部分人,特别是年轻一代对目前他们通过辛勤工作并缴纳保险费所建立起来的年金体系表现出了不安和怀疑的态度。
他们认为,等到他们老后,应享受年金给付的时候,现有的年金体系制度是否还能为他们创造一个幸福的晚年。
所以,为了解决年金制度中的问题,也为了应对社会上的不安情绪,年金改革才被推上了议事日程。
3.建立一个鼓励高龄劳动者继续劳动的年金体系在目前日本少子高龄化不断严重的情况下,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就会越发的明显。
那些高龄劳动者往往都是在其从事的行业中有着丰富经验,或者长期从事高级管理岗位工作的核心人员。
所以说,如果能让这部分高龄的劳动者在其身体和精力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为社会发挥余热,这也可以说是年金体系为迎接少子高龄化社会的到来,解决劳动力紧缺的问题发挥了自身的作用。
4.应对社会经济中的种种新变化例如,在女性更多选择外出就业的今天,对第三号就业者和丧偶者的年金,以目前的给付方式进行是否合理?面对劳动就业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的今天,随着半劳动者的不断增加,厚生年金的适用范围是否也应当有所调整?伴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制度的不断变革,这些社会中的种种问题也不断显露出来,年金制度看似是一个宏观体系,但是实际上,其所要解决的就是在每个人日常生活中身边的事情。
年金改革分几步走从根本上来说,国民年金改革的总体思路就是通过国民所得再分配的手法,调整各个阶层之间的利益不均、负担不匀的现象。
利用国民所得再转移(分配)的手法,来调整在职者群体和高龄者群体的分配关系,从而使得年金制度健全化。
按照精算法则,在收益率固定的前提下(日本国民年金的投资渠道有严格的限制,可以保证一个比较稳定的收益率),一定的保险费的给付,在年金账户中经过一定时期的积累,一定可以得到一个固定的收益。
所以说政府在基础年金保费的收取时有着两种选择,一是首先考虑使基础年金保费的收取会不会给国民目前的生活造成负担;二是年金给付的充足。
显然,日本厚生省在制定政策的时候首先考虑了后者,即首先把年金的替代率确定在了目前收入阶层年收入的50%,这样就可以首先使年金给付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证。
年金的给付水平要以替代率(RRt)来衡量。
目前国际上公认的较为合理的替代率水平是60%,日本在1986年年金改革之前,替代率高达80%,目前替代率已降至70%。
虽然50%的替代率是经过众多专家根据宏观经济预测出来的,可以保障老年人正常生活的年金支付额,但是毕竟50%的替代率水平相比较之前的70%~80%的替代率水平还是相差不少,所以老年人必然会有反对的声音。
为了平息社会上的一些反对声音,日本政府在厚生年金的改革上相应地做出了调整。
将改革前13.85%的在职者群体费率逐步提高,直至2017年提高到18.30%。
这个调整看似是对于老年人没有什么影响,实际上按照目前公共年金现收现付制的原则,在职者多缴纳的年金实际上就是为老年的年金领取者提供了更安全的年金保障。
对于在职者费率提高,工作者与企业负担不断加重这个事实,政府还有另外的配套措施。
即将原来的基础年金中国家、企业、个人各自负担1/3改为国家负担1/2,其余1/2由企业和个人分担。
这样不但从另外一个角度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更重要的是通过年金制度改革充实了公共年金账户,使公共年金有一个更扎实的给付基础。
使得在职者可以安心工作,而不必担心现在的年金制度在他们年老后是不是可以稳定的支付。
但是政府的改革方案出台之后,一个问题便暴露了出来,那就是国民年金中政府负担的比例由改革前的1/3提高到了1/2以后,由于政府担负比重的提高,所以每年政府必须从财政中多拿出大约2.7兆亿日元(按当时的生产及物价水平计算),来补充到国民年金基金中去。
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的测算,如果国民年金全部转为税的方式,也就是国民年金的保险费全部由国家承担,那么,每年日本将需要10兆9000亿日元的新财源。
这么沉重的负担,是政府难以承担的。
所以政府为了巩固财源,将基础年金中国家负担的部分,由此增加的年金财源由国家负担,采取50%税的方式。
如果按照这一方案实施,到2020年时,在职者群体负担的保险费将增加39%,虽然在职者负担有所增加,但是相比年金改革前,直接转嫁的保费征收方式,执行现行制度的负担还是减轻了50%左右。
日本公共年金制度给我们的启示近几年来,在国际上关于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的讨论不断升温。
的确,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效率上有着公共年金难以比拟的优势。
但是,实际上公共年金在整个的年金体制中还是占有绝对的优势的,是年金制度的根本。
正所谓“根深才能叶茂”,要解决好整个年金制度,公共年金还是一个根本问题。
只有解决好公共年金这个根本,再辅之以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这些枝叶,整个年金制度的这棵参天大树才能茁壮成长。
公共年金制度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整体系统,它看似是一个宏观的财政政策,实际上年金制度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生活方方面面的细节。
在社会变革与经济发展不断加快的当今社会,每时每刻都可能出现新的社会问题。
比如不断加剧的老龄化趋势、雇用劳动方式的改变、女性和老龄劳动者不断增加,这些都是年金制度要解决的问题。
“天下大事必做细”,年金制度这个大事也必须着眼于社会生活每个方面的细节,未雨绸缪,建立起一个适合社会整体发展的年金体系。
年金制度的建立过程实际上也是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过程,所以要求年金制度尽可能达到各个社会主体的帕累托最优。
这也是和我国目前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基本指导思想相一致的。
而在年金体制改革中我们保险业必然要肩负起更加重要的责任,发挥我们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的职能。
背景资料Ⅰ日本现行公共年金制度细则●年金缴费部分第一,个人负担的国民年金保费将由改革前的13300日元分阶段提高,直至2017年达到16900日元。
第二,将国民年金(基础年金)中国家负担的部分,由现行的1/3提高到1/2。
第三,对现在实行的厚生年金费率进行阶段性调整,逐渐从13.85%开始提高,直至2017年提高到18.30%。
企业和个人各负担一半。
2017年以后,不再提高费率,将永久固定在这个水平上。
第四,在职女职工享受育儿休假的期限,由原来免除缴费的1年改为3年。
●年金给付部分第一,确保年金(包括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在内)的给付水平保持在现在在职者群体的平均年收入的50%。
目前的水平是59.3%,到2023年的时候下降到50.2%。
第二,从2007年4月开始,引进70岁以上的老人减少年金给付措施。
第三,从2007年4月开始,附随丈夫加入国民年金的妻子一方,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法院将丈夫所领取的厚生年金给予分割,妻子一方直接具有享受一半年金的领受资格。
第四,从2007年4月开始,对领取遗族年金家属中,年满30岁的无子女女性,由无限期领取改为只有5年领取期间。
背景资料Ⅱ日本年金制度概览日本是一个社会保障比较健全的发达国家,其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就是覆盖面广泛的年金制度。
特别是随着目前日本白发浪潮,即少子高龄化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年金制度的重视程度和期望也越来越高,希望年金制度能够成为今后日本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一枚定海神针。
在日本厚生省内有一句形容年金的名言:“年金是几代人之间的相互扶助,今天你对年金欠下的债将由你的孩子来偿还。
”这句话也从侧面说明了一个国家的国民年金政策不是一朝一夕之举,而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大计。
日本对于年金制度安排共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公共年金制度;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年金制度;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年金制度。
其中公共年金制度居于主导地位。
从更细的划分来看,第一层次的公共年金构造中又可以分为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共济年金三部分,公共年金都是由国家直接管理和运作的,因此又被称为“老龄基础年金”。
国民年金的加入对象是20岁以上(包含20岁在内)的居住在日本国内的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因此,居住在日本境内具有外国国籍的人也属于加入对象。
在公共年金中除国民年金以外,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同样是由国家进行管理和经营的。
根据日本法律的规定,企业有加入厚生年金与共济年金的义务。
厚生年金的加入对象是,在职职工或其他从业人员,他们在就业期间,跟随所在企业或团体自动加入。
缴纳保险费的方式是按照加入者收入的比例每月自动从报酬中扣除。
退休后,按照在职时的报酬以及缴纳保险费的年数的一定比例领取,又称为“报酬比例年金”。
在第二层次的企业年金中具体包括:“厚生年金基金”、“适格退职年金”、“确定集资年金”(亦被称为“日本式401K”)等。
其中,“厚生年金基金”是企业为国家的“厚生年金”代为管理,进行资金运用的部分。
第三层次的个人储蓄年金制度以个人自愿为基础,各大养老金公司自主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