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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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问答

肥东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问答

肥东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问答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意义1、工医疗保险为何要实行市级统筹?答: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自2002年实施以来,保障了县域经济发展和参保职工医疗需求,但因县级统筹层次的限制,医保基金抗风险的能力较弱。

根据省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2012年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将大大增强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参保人员就医选择范围更大、就医和报销手续更方便,确保参保人员的权益。

2、实现市级统筹后交费政策有何变化?答:我县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期间的单位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期间的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目前核定的范围为1718-8586元;单位缴费率将提高2个百分点,即从6%提高到8%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不变,按缴费基数2%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1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原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灵活就业的,可以自愿选择按照10%或6.5%的比例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为其参保职工按每人15元的标准,按月缴纳医疗救助缴费,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单位一次性缴纳二十年的医疗救助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前已参保的退休人员,应当由单位一次性补齐二十年的医疗救助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救助保险费由个人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个人一次性缴纳二十年的医疗救助保险费。

3、实行市级统筹医保个人账户有何变化?答:不满45周岁的参保职工本人缴费基数3%划拨个人账户,45周岁以上的按本人缴费基数 3.5%划拨,退休人员按合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划拨。

灵活就业人员以10%比例缴费的按3.5%划拨个人账户,以6.5%缴费的不建立医保个人账户。

职工医疗保险移交地方后知识问答

职工医疗保险移交地方后知识问答

职工医疗保险移交地方后有关政策问答参加西安市医疗保险的广大职工:集团公司职工医疗保险除一、四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移交重庆)外,其他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从2011年1月起移交西安市属地管理,为使广大参保职工能了解掌握医疗就医和报销规定,现将涉及到的医疗保险政策向职工进行宣传,希望广大参保职工认真阅读理解,以便在就医时正确掌握,合理就医,避免给个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哪些单位职工参加了西安市职工医疗保险集团公司除一公司、四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外,其它所有在册职工(二公司、三公司、五公司、六公司、电气化公司、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物资公司、兰州商贸公司、路桥公司、集团本级及各区域指挥部、直管项目部)均参加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和大病救助保险。

2.基本医疗、大病救助、生育保险金缴纳比例是按什么确定的?(1)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按个人上年度养老金总额的7%,个人按2%缴纳(2)大病救助保险:单位每人每月6.4元,个人1.6元。

(3)生育保险:单位按个人上年度养老金总额的0.5%缴纳,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3.职工缴费基数如何确定?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

超过300%以上的部分,不再作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核定个人账户的基数。

4.什么是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保职工建立的一种特殊账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将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全部和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记发给职工个人作为门诊就医、定点药店药等医疗费支付,不能提现,个人账户的本金及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5.职工个人账户是如何确定的(也就是划入医保卡的费用)?职工个人账户的医疗保险费,按照不同年龄段,以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下列比例计入:40岁以下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2.7%计入(含个人缴纳部分);41岁至50岁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3.0%计入(含个人缴纳部分);51岁以上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3.6%计入(含个人缴纳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养老金的5.0%计入。

山东枣庄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_20xx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山东枣庄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_20xx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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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什么?答:下列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①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和按国发[1978] 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

②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是什么?答:单位以所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为基数,按7%的比例缴纳,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失业后退休人员、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按市政府专纪字[20xx]29号和[20xx]10号规定执行;困难企业按照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4%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4%缴纳。

个人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低于60%的按60%缴纳。

最高缴费基数不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高于300%的按300%缴纳。

单位缴费基数总额不得低于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哪两个部分?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

4、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如何计算的?答: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于20xx年1月1日调整。

在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2%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本人缴费基数的0.5%划入;个人账户随缴费基数的调整而变动。

5、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如何计算的?答:退休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3%划入,个人账户随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而变动。

16、参保职工住院时,统筹基金支付标准是怎样的?答:在一个年度内,第一次在一、二、三级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600元、800元,第二、三次住院起付标准依次减半,第四次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

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汇总

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汇总

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汇总一、医院有指定部门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吗?有统一的审批管理流程吗?(全员知晓)有。

医保办公室负责,有统一的审批管理流程。

二、我院如何向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相关制度的咨询服务?(全员知晓)采取多种形式提供咨询服务:如电话咨询(),到医保办公室现场咨询,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LED滚动屏宣传、医保工作手册。

三、医保病人几日内办理医保联网登记?(全员知晓)二日内到住院处办理医保登记联网。

四、未取得医保定岗医师资格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能否为医保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医、护、技知晓)不能。

五、医保基金支付的有哪三大目录?(医、护、技、导医、门诊收费处、住院处知晓)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

六、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如何公示或查询?(医、护、技知晓)(1)医院门诊、病房医护工作站内查询(2)到医保办公室现场咨询(3)电话咨询()(4)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5)LED滚动屏宣传(6)医保工作手册七、遇到不熟悉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等如何进行查询?(医师、护士知晓)医院门诊、病房医护工作站内,可进入查询;也可咨询医保办公室。

八、医院进行医疗保险政策培训的措施有哪些?(医、护、技、导医、门诊收费处、住院处知晓)〔1〕医保办组织执业医师学习医保政策并编印工作手册下发各个科室。

⑵政策调整时,医保办通过院内网络、院周会等形式及时传达至临床各科室。

⑶各科室负责人定期组织科内职工的医保政策学习培训。

科室建立医保政策文件盒⑷医保办对各科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⑸新分配、调入的人员须经医疗保险政策培训、学习。

九、医保执业医师向患者应遵循的诊治原则是什么?(医师、护士知晓)向患者介绍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供患者选择,优先推荐基本医疗、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

十、你如何控制病人的住院费用?(医师、护士知晓)(1)严格掌握收住院标准(2)合理提高病床利用率,提高病床周转率,缩短平均住院日。

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来源:劳动保障局日期:2008-11-14 11:02:10 点击数:6281.农七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展情况。

为加快农七师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精神,按照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的通知》(新兵发[2000]88号)的要求,结合我师实际情况,在2001年制定出台了《农七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师发[2001]35号)。

按照兵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农七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于2001年11月1日正式启动。

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全师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牧团场、私营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现有参保单位200个;参保人员100765人,其中:在职人员56659人,退休人员42988人,建国前离退休人员1118人。

参保人员占全师总人口的46%。

2.《农七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农七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共有九章六十二条和十五个配套文件组成。

其主题是:通过改革现行的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师经济发展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险模式,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水平。

(1)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

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全师统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共同缴纳;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与农七师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低水平,广覆盖”;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

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退休人员退休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由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缴纳;职工个人按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体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到指定的银行办理参保缴费。

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一、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的基本思路,在我市具体概括为:“门诊包干、住院统筹、节约归己、超保分担、困难补助”。

二、我市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什么?我市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由以下六部分组成: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职工大病(住院)医疗统筹。

3、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4、单位医疗互助金。

5、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院医疗互助金。

三、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比例是多少?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在职职工上月缴费工资总额的8%缴纳,个人按本人上月缴费工资的2%缴纳。

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总额60%的,按60%缴纳,超过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总额300%的,其超过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

2、职工大病(住院)医疗统筹:自愿选择大病医疗统筹的破产、关闭、撤销、改制企业的自谋职业人员按计发自谋职业安置费的年平均工资基数的5.6%,由个人缴纳。

其中5.0%为大病(住院)医疗统筹基金,0.6%划入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直到自谋职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基数不变。

3、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月缴费工资总额的1.2%缴纳。

4、单位医疗互助金:由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本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缴纳。

有条件的单位可由单位缴纳。

所需费用在工资总额2%以内的可在税前列支。

单位医疗互助金由市总工会具体负责指导实施。

5、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当期实际医疗消费水平、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工资收入水平逐年核定。

2003年筹资标准为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5%。

6、住院医疗互助金:在职职工缴费标准:一年期每人32元,三年期每人95元。

退休人员:每人每年(期)60元。

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帐户的计入比例是多少?什么时候计入个人医疗帐户资金?45周岁以下职工按本人上年缴费工资总额的3%计入(含个人缴费部分,下同);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职工按本人上年缴费工资总额的3.5%计入。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问:什么是职工医疗保险?答:职工医疗保险是指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费用,提供给职工医疗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职工医疗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疾病、工伤、生育等情况时能获得适当的医疗费用报销和住院补助。

问:雇主和雇员各需缴纳多少费用?答:根据国家规定,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雇主缴纳率为8%,雇员缴纳率为2%。

雇主需按照员工的工资总额来计算并缴纳费用,而雇员的缴费则是以自己的工资为基数。

问: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答: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住院费用、门诊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以及医疗器械费用等。

具体报销比例和标准可以根据当地的医疗保险政策来确定。

问:如何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答:首先,职工需要在参保单位或当地社保局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的注册和参保手续。

之后,当出现需要报销的医疗费用时,职工应将相关的医疗发票、费用明细等资料收集齐全。

最后,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将相关资料提交给社保局或医保账户进行报销。

问:职工医疗保险是否有限制条件?答:是的,职工医疗保险也有一些限制条件。

比如,职工医疗保险只能在特定的医疗机构报销,一般情况下限制在市级及以上医院。

另外,职工医疗保险对于一些特殊的治疗项目、药品以及中医治疗等也有一定的限制。

问:如果职工在工作期间生育了孩子,是否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答:是的,根据国家相关的政策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生育的孩子可以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

具体的报销范围可以根据政策来确定,一般包括产前检查、分娩医疗费用、住院补助等。

问:职工医疗保险是否包括门诊费用的报销?答:是的,职工医疗保险也可以报销一定额度的门诊费用。

不过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来确定,有些地区可能会对门诊费用报销进行限制。

问:如果职工不在工作单位工作了,是否还可以继续享受医疗保险?答:如果职工不在原单位工作了,可以根据规定申请转移,将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新的工作单位。

新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新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新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2011-11-20医疗保险基金是如何筹集与管理的?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双方共同缴纳。

参保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保险费,在职职工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参保单位按退休人员养老金(退休金)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必需参加大病医疗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保单位缴纳50元,参保人员含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缴纳50元。

金的征收由财政和地税部门负责,基金征收后存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实行收支理。

医疗保险基金是如何划分的?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比例计入个人账户外,全部作为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医疗费用和门疗费用的支出。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一年最高支付限额为五万元。

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个人账户中的本金和保个人所有,可以结转试用和依法继承,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

≤35周岁36—44岁≥45周岁退休人员缴纳部分(2%)2% 2% 2% —缴纳部分1% 1.4% 2.4% 7% 计3% 3.4% 4.4% 7%病医疗救助基金,用于支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五万元)以上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参保后如何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参保人员持本人的有效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医疗保险卡,可以到新沂市任何一家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可直接购买,处方药应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购买。

购药费用刷卡结算,药品目录范围以外或乙类药需先行自负10%的药品费,应由个人现金支付。

4、参保后如何到定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持本人的有效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医疗保险卡,可以到新沂市任何一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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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1、为什么要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一是国家和单位对职工医疗费用包揽过多,从门诊到住院,从小病到大病无所不包,职工不负担或负担很少的医疗费用,缺乏自我保障意识,财政和企业不堪重负;二是对医患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医疗服务成本高,效率低,浪费严重,一些医疗单位在利益驱动下,开大处方、人情方、滥检查、乱收费,一些职工缺乏节约医疗费的意识,“小病大养”,“一人看病,全家吃药”;三是覆盖面比较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得不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即使国有企业职工也基本上是以企业保险为主,职工医疗费用社会互济差,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新老企业之间,不同行业之间,职工医疗费无法统筹互济,职工医疗保障苦乐不均,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

另外,许多效益差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待遇得不到保障,引发大量社会矛盾。

因此,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2、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是什么?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配套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根据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现行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有什么区别?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对现行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制度的创新和机制转换,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改变过去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医疗需求承担无限责任的作法,实现福利保障到社会保障的转变;二是变过去国家和企业包揽职工医疗费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增加了个人自我保障的责任,实现权力与义务的统一;三是变过去各个单位分散管理为社会化管理,均衡了医疗保险基金的负担,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使用、互助共济;四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建立医、患、保三方面制约机制。

4、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什么?我市《暂行规定》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缴;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5、企业和个人如何缴费?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本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提取8%,其中6%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缴纳,用于建立统筹基金,2%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在职职工个人按本年度工资总额的2%由用人单位代扣并全部计入其帐户。

6、为什么退休退职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规定退休退职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是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决定的,退休退职人员一般患病较多,是需要社会照顾的弱势人群。

二是为了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条件,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考虑到退休退职人员在以前的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作出了贡献,退休退职后收入偏低,特别是现在已经退休退职的职工;没有足够的用于医疗支出的积累,医疗费负担较重。

因此,我市医改方案除规定退休退职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外,还规定了退休退职人员划入个人帐户的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予照顾。

7、什么是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封项线”,是指在年度内一个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累加后可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的医疗费用的上限。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用,则不属基本医疗保险解决范围,我市方案规定,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用,通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办法解决。

国务院在《决定》中提出,最高支付限额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根据我们杭州的实际,规定了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

8、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如何规定?我市《暂行规定》规定,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

其中个人负担的比例分别为:起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在职职工和协缴、终止人员负担20%,退休退职人员负担15%;2万元以上至3万元,在职职工和协缴、终止人员负担15%,退休退职人员负担10%;3万元以上至4万元(含),在职职工和协缴、终止人员负担10%,退休退职人员负担5%;符合原国家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个人负担比例按退休退职人员减半执行,确有困难的,由用人单位给予解决。

9、为什么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负担的比例不同?我市《暂行规定》规定了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负担的比例有所区别。

具体按第39条比例为基础:参保人员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负担的比例为上述比例的120%;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负担的比例为上述比例的100%;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负担的比例为上述比例的80%。

其目的就是鼓励参保人员到低等级医疗机构就诊,节约医疗费用开支。

10、对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计算起付标准有何规定?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均设起付标准,对住院时间超过一年者,每旁若无人一年结算一次,计算一个起付标准。

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当年度累加后,计算一个起付标准。

因转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在两家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其起付标准按发生额大的医疗机构确定。

11、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是医保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为参保人员建立的一种特殊帐户,医保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根据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将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全部和参保单位缴纳(提取)的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该帐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的医疗费用,不能提取现金或移作他用。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为自己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目的在于鼓励参保人员为年老、体弱、多病时积累一定的医疗资金,同时有利于增强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节约意识。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全部归个人所有,结余滚存,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

参保人员调动时,个人帐户随之转移;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可按规定继承。

12、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建立和管理有何规定?(1)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暂由用人单位建立和管理,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业务指导,待条件成熟时,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2)破产(终止)企业的退休退职人员个人帐户由接受单位或被委托单位建立和管理;13、个人帐户的资金来源?(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2)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提取的2%部分,按职工不同年龄段(35周岁以下、35周岁至45周岁、45周岁至退休退职前、退休退职后至70周岁、70周岁以上)划入个人帐户;(3)个人帐户资金产生的利息。

14、个人帐户支付有哪些规定?个人帐户的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和住院、规定病种门诊中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医疗费用。

具体支付办法为:(1)由用人单位建立个人帐户的参保人员发生普通门诊医疗费或住院、规定病种门诊在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医疗费用时,首先从其个人当年帐户支付,个人当年帐户不足支付后,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担。

(2)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个人帐户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发生普通门诊医疗费或住院、规定病种门诊在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医疗费用时,首先从其个人当年帐户支付,个人当年帐户不足支付后,由个人按规定的比例负担。

(3)协缴、终止人员和非正规组织就业人员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在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医疗费以及起付标准以上按规定比例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医疗费,都在其个人帐户中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由个人现金支付。

上述(1)(2)项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部分以及住院、规定病种门诊在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部分医疗费,可在历年结累的个人帐户中支付,也可用现金支付。

15、参保人员怎样缴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在职职工和发放基本养老多的退休退职人员,由用人单位代扣,并随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向医保16、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支付有何规定?年度内每一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在4万元以上部分,主要从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中解决,个人负担一定的比例。

其中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诊治的医疗费,个人负担12%;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诊治的医疗费,个人负担10%;在其他医疗机构诊治的医疗费,个人负担8%。

参保人员不按规定缴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的,其发生4万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不予支付。

17、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例一、某企业在职参保人员×××患病,年度内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费(包括各种检查、化验、药品等费用)2000元。

假设其个人当年帐户资金为300元,企业与职工个人分担的比例分别为80%和20%,那么,该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如何支付?1、按规定,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首先从个人当年帐户中支付:2000-300=1700元2、个人当年帐户用完后尚余1700元,由个人与用人单位分担。

①如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诊,个人负担为:1700×24%=408元单位负担为:1700×76%=1292元②如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诊,个人负担为:1700×20%=340元单位负担为:1700×80%=1360元③如在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个人负担为:1700×16%=272元单位负担为:1700×84%=1428元3、超过个人当年帐户应由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医疗费,参保人员可用现金支付,也可用历年积累的个人帐户资金支付。

例二、某企业退休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40000元。

假定其个人当年帐户资金为500元,企业与退休人员分担的比例分别为85%和15%,那么,该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如何支付?1、如该参保人员入住的是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

①起付标准为2000元,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医疗费首先从个人当年帐户中支付:2000-500=1500元个人当年帐户用完后,尚余1500元,由个人与用人单位分担:个人负担为:1500×18%=270元单位负担为:1500×82%=1230元②起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部分:个人负担为:(20000-2000)×18%=3240元医保经办机构负担为:(20000-2000)×80%=14760元③2万元至3万元部分:个人负担为:10000×12%=1200元医保经办机构负担为:10000×88%=8800元④3万元至4万元部分:个人负担为:10000×6%=600元医保经办机构负担为:10000×94%=9400元2、如该参保人员入住的是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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