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理念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企事业单位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载体。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基本理念是便民、快捷、高效、规范。

为满足群众的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提供高品质、高效率、高满意度的服务,全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功能,以高质量服务赢得广大市民的信赖和支持。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1.为市民提供各类政务服务、社会服务以及行政执法服务;2.编织部门间和行业之间的政务服务信息和社会服务资源,形成网格化服务体系;3.负责窗口服务、投诉受理、市民建议、咨询等方面的业务工作;4.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服务模式的创新,提高服务水平;5.负责收集、整理相关统计数据,分析分析政务服务中心的整体运营状况;6.协调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提升政府治理能力;7.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市民意识和素质。

三、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1.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包括中心领导班子、办公室、业务部门(窗口服务、投诉受理、市民建议、咨询等)以及内设机构等;2.领导班子由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组成,中心主任为中心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组织协调与决策等事项;3.办公室是中心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包括中心的业务运营、行政管理、后勤保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事务工作;4.各个业务部门是中心的业务性部门,负责具体的业务服务、窗口服务、投诉受理、市民建议、咨询等方面的工作;5.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以及信息部门等。

四、政务服务中心的职工管理1.招聘与考核政务服务中心的职工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招聘和选拔,其中包括面试、笔试等方式,以人才的能力和素质为基础确定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职工。

政务服务中心的职工每年需要进行绩效考核,各个岗位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应当有所不同。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率,树立政府形象,制定本制度规章。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政府与社会公众互动沟通的平台,其任务是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条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机构的设立第四条根据服务中心的规模和职能定位,确定相应的服务机构。

第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包括接待、咨询、办理等功能。

第六条为了方便公众,服务中心应设立自助终端设备,实现在线办理功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服务中心应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人员考核制度,对服务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以确保服务质量。

第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奖惩制度,对服务中心人员的业绩进行奖励和激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处。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条服务中心应建立统一的服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指导服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应建立24小时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公众的投诉和举报,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处理的流程和时限。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十三条服务中心应配备先进的计算机设备、传真设备、打印设备和网络设备,以支持各项工作的进行。

第十四条服务中心应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数据备份制度,保障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保密制度,对公众的个人信息及涉及行政事务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

第十七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服务中心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完好,并开展安全培训。

第七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八条服务中心应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对公众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改进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中间工作人员守则(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办事,热忱严密。

(二)、毋忝厥职,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收监督。

(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负自重,清正廉洁。

(四)、联结友爱,互相合营;尽职尽责,屈从安排。

(五)、穿戴整洁,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稳保密。

(六)、尽力进修,进步本质;开创朝长进步,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治理及办件规矩中间项目干事轨制为加强文家市镇人平易近当局政务办事中间(以下简称中间)规范化治理,确保中间健康有序运转,特制订本干事轨制。

1、办事主旨中间本着公平、公布、公平、高效、廉洁的原则,尽力削减干事法度榜样,切实进步干事效力,竭诚履行政务公布,严格规范行政行动,以形成“一条龙”配套办事,廉洁高效干事的行政办事轨制,为前来干事的境表里公平易近、法人和其他组织供给优质、便利的行政办事。

2、项目治理(一)进入中间的办事项目,必须按照合法、合理、便平易近、配套的原则,由中间研究后报经区人平易近当局赞成设立(详见:《中间项目治理方法》)。

因情形变更,确需撤消、变革、调剂的办事项目,窗口单位向中间申报,经中间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平易近当局赞成方可撤消、变革和调剂。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司法、律例和当局规章为依照,并在法定依照一栏注明所依照的司法、律例、当局规章的名称及相干条则。

(三)行政许可事项干事指南中的申请前提、申报材料必须有司法、律例、规章的明白规定,行政机关在司法、律例、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长申请前提或申报材料的应当撤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法度榜样应当是法定法度榜样,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长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间的办事项目,仍由原渠道解决,但须向群众公示干事法度榜样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一)凡申请在中间解决的行政办事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

依照实际情形,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矩》)。

政务服务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场所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正、便民、高效、廉洁的原则,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工作。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下设综合部、业务部、窗口管理部、督查考核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综合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

(二)业务部: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优化、审核、发布等工作。

(三)窗口管理部: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等工作。

(四)督查考核部: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制度落实。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咨询,耐心解答问题,不得推诿、拒绝。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办公场所整洁,爱护办公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二条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服务指南,明确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

第十三条政务服务中心应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帮助服务对象了解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

第十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确保服务质量。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场所安全。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规定。

第十八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是指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运作和管理进行规范的一系列制度。

它包括各个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高效运作、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满足公民和企业的需求。

以下是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确定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和任务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服务流程和标准: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和标准,明确各项服务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确保服务规范、统一,并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3.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规划和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系统,包括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平台等。

同时制定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4. 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定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激励工作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5. 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机会,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6. 用户反馈和满意度调查: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满意度调查,针对问题及时改进和优化服务。

7. 违规处理和监督机制:对于违反制度规定和道德底线的行为,制定相应的违规处理机制,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运作合法、公正和透明。

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效能和服务质量,提升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促进政务服务的便捷化、高效化和智能化。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运行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以及前来办理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中心坚持“公开、便民、高效、廉洁”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中心设立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第五条中心设立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中心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二)组织协调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的工作;(三)受理、转办、督办群众投诉举报;(四)对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进行考核评估;(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中心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工作。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七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集中办理。

第八条中心对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确保服务标准一致。

第九条中心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办理时限、所需材料、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在大厅内公示。

第十条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确保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第十一条中心对群众办理业务提供咨询、引导、协调等服务,确保群众办事顺畅。

第十二条中心对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事项清单和办理流程。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三条中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四条中心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中心定期对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第五章廉洁自律第十六条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政务服务分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分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分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确保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分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以及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打造便民、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政务服务分中心设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政务服务分中心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一)主任:负责政务服务分中心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管理工作。

(三)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业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第五条政务服务分中心各部门职责:(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的综合协调、组织安排、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业务科室: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工作,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

(三)监督科:负责对政务服务分中心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政务服务分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接到咨询或办理事项时,应主动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引导。

(二)限时办结制:对行政审批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公共服务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

(三)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在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

(四)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第七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程序:(一)咨询与受理:工作人员接待咨询,了解办事需求,指导办事人准备相关材料。

(二)审查与审批:业务科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批。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指为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法律咨询、企业注册等一揽子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服务中心应遵循便民、高效、规范、公平的原则,为企业和公民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服务中心应确保服务流程合规、信息保密、服务态度友好、效率高效等要求,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第五条服务中心的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推行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制度和规章制度,提高组织管理水平。

第六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根据投诉情况进行整改和反思,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条服务中心应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考核,对工作业绩进行奖惩激励,并及时公布评估结果。

第八条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及其他管理制度,由服务中心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第十条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室、行政审批部、公共资源交易部、法律咨询部、窗口服务部等职能部门,并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立其他部门。

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服务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办公设备维护、协调各部门工作、接待来访等。

第十二条行政审批部负责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理,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并且及时反馈审批结果给申请人。

第十三条公共资源交易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证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第十四条法律咨询部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解答法律问题,协助申请人合法维权。

第十五条窗口服务部负责服务中心各窗口的服务,保证服务态度友好、服务效率高效。

第十六条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负总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工作,对服务中心的运行情况负责,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规范中心工作人员行为,建立“顾客导向型”的便民服务机制,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事遵循原则
政务服务中心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理念,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辖区居民、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

二、设立服务窗口
政务服务中心将设立出租屋、就业指导、劳动保障、家庭服务和综合窗口,负责办理各项社会事务,受理行政审批、有关证照申领和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等。

三、审批标准公示
各服务项目以告知单形式将“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进行上墙公示。

四、规范服务制度
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要求,工作人员需严格按照规范制度办理事务,政务服务中心将实行:
首问责任制;
首办责任制;
一次性告知制;
限时办结制;
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服务工作综合评价制度。

五、人员考勤制度
为保护员工合法权益,规范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并保证本中心正常工作,政务服务中心对工作人员进行考勤。

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勤参照《凤凰街政务中心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六、服务项目上墙
政务服务中心上墙公开内容有:
受理项目;
收费标准;
工作制度;
公告栏;
监督举报电话。

七、工作人员要求
规范工作人员仪容仪表、行为举止,服务态度;
坚持亮证上岗;
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准确解答疑难问题;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收费标准、熟悉政策;
在承诺的时间内按规定办理完事由。

八、窗口监控系统
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监控系统监察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在岗和服务情况,中心视频监控系统与区监察局的视频监控系统对接,接受区监察局的监控检查。

政务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