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不足及完善【摘要】我国独立董事虽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与我们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
究其原因,在于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因此,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制度的应有功效,必须进一步改进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使其逐步完善。
【关键词】独立董事制度问题分析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5月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几年的实践表明,独立董事制度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实际功效与我们引入这一制度的初衷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因此,独立董事制度的改进与完善仍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1、独立董事的选任机制不尽合理。
独立董事的产生机制是确保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键环节。
《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这一规定显然有欠妥当。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国内上市公司的统计,深沪两市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总数占总股本的66.15%。
实际上,目前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基本上是大股东推荐产生的,这样的独立董事既不可能独立于大股东,也不可能独立于经理层。
2、独立董事的知情权难有保证。
独立董事要发挥经营决策和监督作用,必须及时获取信息,而他们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完全依赖于上市公司提供的材料。
如果上市公司提供的材料不及时、或者材料内容中存在虚假或隐瞒事实的部分,那么独立董事所得出的结论就是片面的。
因此,期望独立董事切实担负起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只能是一厢情愿。
3、独立董事的兼职身份使其难尽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要履行监督经理不当行为的职责,必须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但目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都是兼职的,他们都有繁忙的本职工作和各种社会活动,加之上市公司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不甚重视,消极心理和惰性意识的萌生便在所难免。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年第期总第3期&信息决策(下半月刊)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胡西元摘要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英美国家,我国上市公司引进独立董事制度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一种制度移植。
本文首先分析了独立董事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发挥的作用,之后指出了我国目前实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的对策,以期完善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
关键词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对策中图分类号:F27611文献标识码:A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英美国家,后被西方各国普遍采用。
在美国公司法中,董事可分为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
在采取两分法的情况下,外部董事与独立董事有时互换使用。
如果采取三分法,董事可以分为内部董事、有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与无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
其中,只有无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才可被称为独立董事。
2001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上市公司中引入独立董事制度,2006年实施的新公司法也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建设置独立董事,可见独立董事制度在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引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防止“内部人控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现出一股独大和国有股占有很高比例这两个特点,内部人控制就表现为大股东控制下的经营者控制,大股东容易为了自身利益,侵害整体上市公司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而在我国中小股东是分散性,根本没有能力对大股东的行为进行监控。
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有利于限制大股东的权利,独立董事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一方面可以防止“内部人控制”,另一方面也有效地维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强化董事会监督职能董事会的主要功能为经营决策和监督经理层的行为。
虽然我国上市公司,引入了监事会制度,但是现有的监事来自于公司内部,与公司存在紧密的利益关系,势必会降低其监督董事和经理层的作用。
引入外部的独立董事,可以有效地监督公司内部高管人员。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存在问题与对策

力 、 护 中小 投 资者利益 等方 面发挥 了重 要作 用【 保 “ 。
我 国大 部分 上市公 司实 行 的是所有 权和 控制权 相 分离 制度.董事会 和 经营管 理 者分 别掌 控着 企业 控制
1 我 国上市公 司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原 因
我 国上市 公 司大多数 是 由国有企 业股 份制改 造而 权 和 主 导权 。上 市公 司 的 内部人 作 为 执行 董 事 时 . 由观 的意 见 . 约 大股 东不 利 于 制
独立董 事制 度起源 于英美 国家 .西方 市场 经济 国 公 司 和外部 股 东 的行为 . 而 有利 于 上市 公 司 治理 结 从 家 多年 的实践证 明 .独 立董 事制度 是公 司治理 的一项 构 的优化 有效制 度 . 强化 董事会 制约机 制 、 衡公 司经理 层权 22 遏 制“ 在 制 . 内部 人控 制 ” 为 行
独 立董 事可 以对 上 市公 司经 营 管理 进行 监 督 . 审
保证 公 司的投 融资决 策 的客观 、 范 规 会制 度失效 等 问题 . 护 中小股 东合 法权 益 . 国引进 查公 司重要 决策 . 保 我 监督 公 司遵 守各 项 法律 、 规 和公 司 章程 的情况 , 法 了独 立董事 制度 .从而 使我 国上市公 司 治理模式 由平 性 : 行式 “ 元制 ” 司 治理 结构 . 变 为 “ 二 公 演 二元 制 ” 英美 保 证公 司 的财 务及 其他 控 制 系统 有效 运 作 : 加 确保 股 东
有 缺乏 有效 的制衡 .董事 会独 立性不 强 ,监事会 流 于形 有 直接利 害关 系 . 利 于公正地 维护 公 司的整体效 益 。 式, 常常 出现损 害公 司和 中小 股东 利益 的行为 。 为 了完善公 司治理 结构 , 解决 “ 内部 人控制 ” 监 事 、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现状分析及对策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现状分析及对策一、独立董事制度简介在传统美国公司制度建构中,以董事会中心的公司治理模式,经营管理层与大股东关系特别紧密的时候存在董事会与经营者合谋的可能。
为防范这种风险,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不在公司内部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内的经营管理者之间没有业务联系,可以对公司内部事务做出公正客观而又独立准确的判断的董事。
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完善公司内部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
区别于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应当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独立性。
立法者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价值在于监督和制衡,唯有保持独立性才能实现其价值。
这里的“独立性”应当体现在选任、薪酬、罢免和行权等几个方面。
(2)外部性。
正如俗语道“旁观者清”,独立董事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只有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分离,才能客观、独立地参与公司治理。
(3)专业性。
独立董事应当是具备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的财务、法律、工程等领域的资深专家,能够独立地根据有关问题作出判断和发表有价值的意见。
我国对外开放政策实施以来,国内经济迅速发展,国内企业也逐渐开始与国际化的接轨,与此同时,国内的各项相关法律政策法规也逐渐出台,以帮助国内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我国在2006 年的《公司法》中引进了独立董事制度,以帮助企业改变由控股股东一手决定公司各项政策的问题,提高企业内部经营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自实施以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对于改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权益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独立董事制度的作用1、完善公司治理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中,不设监事会,监督职能由独立董事行使。
资本市场对公司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事后的监督,相对局限,需要一种内部的权力来对公司的决策、执行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和制约。
独立董事恰恰可以独立有效地对公司的决策和执行问题做出判断,发表意见,完善由于监事会的缺失造成的不平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摘要目前,在上市公司实行独立董事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监督董事会中的其他董事,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文认为,在我国上市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十分必要。
目前独立董事在我国的开始实践的时间并不长久,还存在许多问题。
如何规范独立董事制度,已成为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健康发展的迫切课题。
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现行独立董事制度的分析说明目前在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法律等方面存在不完善之处,通过对相应问题的分析,提出相关的建议,以尽快完善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
关键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问题完善AbstractAt present, listed companies independent directors is improving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an important system, Oversight Board to the other directors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medium and small investors. This paper said that in China listed companies independent director system, improve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is very necessary. Currently China's independent directors in the beginning of practice time is not long, and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How the system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has become a complete listing of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and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small investors. guarante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pressing issues. This paper will be passed on the existing independent director system's analysis shows that in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s. Independent directors of the legal and other aspects flawed, the corresponding issue of the analysis, put forward relevant proposals. so as to improve China's independent director system.Key words: listed Companies,independent director system, problem, perfect.目录前言 0一、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背景 0二、国内外独立董事制度的比较研究 (1)(一)国外对独立董事制度的研究状况 (1)(二)我国对独立董事制度的研究状况 (2)三、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一)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 (3)(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5)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对我国公司治理的意义 (6)(一)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作用 (6)(二)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 (7)(三)适应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的需要 (8)五、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议 (8)(一)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8)(二)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9)(三)确保独立董事真正“独立” (10)(四)优化独立董事制度外部环境 (10)结束语 (11)致谢 (12)参考文献 (13)前言公司治理是一种对公司管理和运营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体系。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目前,我国证券市场问题成堆,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开始突显。
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现实状况,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已经成为各方面关注的焦点。
一、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独立董事在规范上市公司市场行为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它是否适合我国的国情呢?目前,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才刚刚起步,尚处于实践初期,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法律制度上的问题。
独立董事制度必须有法可依,我国的《公司法》确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没有对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做出专门的硬性规定。
虽然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就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基本条件、产生和更换程序及其特别职权、行使职权的必要条件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指导意见》无强制性,不存在必须执行的问题。
而且,《指导意见》虽赋予独立董事《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给予董事的职权以外的其他特别职权,但具体的规定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
(二)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关系问题。
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是英美公司法采取的一元化治理结构模式的必然产物。
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监督治理机构,源于大陆法系的公司法传统。
在同一公司内部设立两种不同的监督权会不会造成双重监督或监督权的重叠与冲突呢?我国《公司法》在监事会成员资格问题上并没有“独立性”的控制。
同时,尽管独立董事和监事可能会在某些监督权限上有所重合,但二者功能并不完全相同:1、独立董事的监督是决策监督,在董事会内部进行;监事会的监督则针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会计审核,是从董事会外部实施的监督。
2、独立董事制度只需在上市公司中设立;监事会可以作为公司治理的基本结构在各类公司中设立。
3、独立董事侧重于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可以防患于未然;监事会侧重于事后的监督,以合法性监督为主。
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途径

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途径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途径【摘要】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美国,并逐步引入很多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中。
在现代公司制度下,由于股权高度分散化,董事会逐渐被经理人员控制,以至于以经理人员为首的监督已严重缺乏效率,内部人控制问题日益严重。
独立董事的引入对于优化董事会内部结构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在引进和开展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问题。
本文从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和监事会,选任程序等方面入手,对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途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独立董事监事会问题一、引言英美法系的单层经营模式中,董事会集公司业务的经营管理与监督于一身,违背了“监督者必须独立于被监督者〞的法治原那么。
单层经营体制的制度设计者过于注重公司经营机关决策、执行的效率,认为仅仅通过经营机关即董事会自身的监督,就可有效预防董事会滥权的腐败现象。
事实证明,这种公司治理模式无视了资本逐利的本能,低估了公司高管层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不惜突破道德底线的冲动。
1929 年美国爆发了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
这场经济危机促使了美国立法机关于1940 年公布了?投资公司法?要求在投资公司中至少40%的董事为“非利益相关者〞。
至此,独立董事应运而生,开始引入美国公司治理模式中。
所谓独立董事,一般是指不实际执行公司业务,与公司及其控制者并无利害关系,并且具有相当的品质、经验和能力来监督及评估公司管理层运作的董事。
我国在公司立法上沿袭了大陆法系“二元制〞结构模式,在股东大会下设监事会,行使监督权。
实践中,我国监事会的监督功能和效果几乎不能发挥,监事会仅仅成为了一种摆设。
基于公司治理中监督权的缺位,我国引入了英美“一元制〞公司治理模式下的独立董事制度。
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强制推广独立董事制度美国公司采用独立董事制度是因为其公司股权高度分散及其单层经营的公司治理模式易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文章通过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问题的分析,从制度、市场机制、公司内部等角度提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独立董事制度;问题;对策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发展速度迅猛,到目前为止我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已近2000家,但是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导致的积习沉苛及特殊的股权结构,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还存在着缺陷,尤其是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它严重挫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也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声誉。
为有效约束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的不正当行为,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我国于1997年起实施独立董事制度。
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在实施独立董事制度实践中出现许多问题,理论和实践都要求必须根据我国国情,对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尽快建立健全符合中国特色的独立董事制度。
一、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独立董事制度自1997年进入我国以来,各上市公司都相继推出了独立董事。
一方面,它给我国上市公司在治理结构方面带来了一种新型治理方式,一种新的监督理念;另一方面,独立董事制度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在公司治理结构、市场条件、公司层内部权责均衡等方向都出现了难以解决的困境。
据上海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协会和上海金信证券研究所对69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3%认为自己是“花瓶”,有39%的称自己是顾问,另有37%认为自己是董事,有21%认为自己是中小股东的代表。
可见,大多数独立董事没有在公司治理中起到应有的作用——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与独立董事的定位存在很大的偏差。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独立董事不“独立”。
在目前我国独立董事的提名、聘任、权利等都由主要管理者和大股东说了算,使得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受到影响。
独立董事难独立,在董事会充当“花瓶”的角色十分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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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论文关于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研究目录内容摘要……………………………………………………………………关键词……………………………………………………………….一、当前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独立董事的独立问题(二)独立董事的法律依据问题(三)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的职能比较(四)独立董事获得信息局限问题二、独立董事制度的内涵与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立法的概况(一)独立董事制度起源的经济学分析(二)独立董事制度的形成与内涵(三)关于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立法概况(四)独立董事制度的作用三、构建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一)独立董事的资格保障机制(二)独立董事的责任确保机制(三)独立懂事的利益激励机制(四)独立董事的集体规模优势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独立董事制度的法规(二)成立独立董事协会,加强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设(三)建立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信息沟通制度(四)建立独立董事的薪酬制度(五)建立独立董事问责制度(六)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参考文献……………………………………………………………致谢…………………………………………………………………内容提要:为了完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5月公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意在所有上市公司全面推广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值入我国以来是对我国现在监督制度的一种发展创新。
我国公司监督的基础模式是基于二元制下的监事会监督,而我国公司监督的发展模式是基于我国现实条件下吸引的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是对现在监事会制度缺陷的弥补,是监督机构不断发展创新的结果。
独立董事制度能否在中国上市公司真正的发展作用,还有赖于其他相关制度的完善程度,经过详细的分析并找到与之相对立的解决办法,使独立董事制度健康有序的发展,但只要科学合理地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无疑对完善公司监督机制,客观上促进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向着良性的轨道发展具有真正的价值。
众所周知,独立董事制度原则上是公平、公正、严格行使自己的权力,对董事会有事中制衡和事后监督的作用,然而时至今日,各种原因都让独立董事们举步维艰,独立董事会的现实处境告诉我们任何一项制度本身都存在着其固有的内部缺陷或者说是一种内部机制的不协调,独立董事制度亦是如此,因此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迫在眉睫。
独立董事制度初露端倪就已显示出了他一定的作用,但是在我国公司的具体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独立董事存在问题制度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是最近几年引入我国的制度,但这一制度从开始引入之始对其存在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经济学,法学专家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其本身并不是对原有监事会制度的否定,更应该看作是对原有制度的补充,并且使有力的补充。
在这种前提下,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会制度必将长期共存,而事实证明,无论是新引进的独立董事制度还是原有的监事会制度,都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二者不可替代。
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对独立董事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却未以足够的关注。
为真正发挥独立董事制度对完善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作用,首先必须对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对如何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一、当前我国董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独立性问题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使实施独立董事制度的关键。
也是独立董事制度的生命力所在。
否则,独立董事制度只是流于形式。
但从目前上市公司实施的情况来看,其独立性远没有形成。
由于我国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家或国有企业法人控股,经营者在政府部门授权下享有经营决策权,有的甚至作为国有股东代表,及经营权与所有权与一身。
而行使监督权的控股公司经营者或政府官员既不分享经营成果,也不承担对投票后果的责任,难免与企业经营着合谋。
在此情况下,独立董事的提议和决策难以贯彻下去,当然也就不用发挥其作用。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目前主要由政府主管部门,董事会或董事长聘任。
于是,尽管聘任的独立董事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但由于其任免权仍掌握在政府主管部门领导或者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手中,便失去其独立性。
在独立董事的聘任中,人情董事,名人董事的现象非常严重,使得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知情权和工作时间都得不到保证。
赋予独立董事独立的权责有利于提高其独立性。
全国已有1000多家上市公司,而独立董事仅300多人,这不利于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
同时独立董事也存在激励问题。
否则,独立董事可能与经营者或大股东合谋,可能缺乏开展公作的积极性等。
目前,我国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设计不合理,这也是独立董事未能发挥作用的一个原因。
(二)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依据问题从世界范围来看,独立董事制度主要盛行与公司权力属于一元模式,不设监事会的国家。
它们由于受信托法律制度的深远影响,形成了严格的董事责任,加上发达证券市场外部监督,客观上不需要在股东会下设立与董事会平行的监事会。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董事会任命主要经营者,公司内部没有一个常设的监督机构,由此演变出外部董事对内部董事的监督。
我国与日本相仿,同属二元权力模式,讲求权力制衡和结构对称,三权分立,各司其职。
公司机构中已经存在专事监督职能的监事会。
日本曾在1950年修改商法,监事会只保留会计实务的监督,将业务监督权赋予了董事会。
但结果并不成功,1974年日本再修改商法,恢复了监事会的业务监督权。
因此,我国必须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合理配置到现行的治理框架内,既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效用,又避免与董事会的功能冲突。
(三)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制度的冲突监事会职权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相互重叠和冲突,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财务监督权上的重合与冲突,监事会与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关系紊乱。
(四)独立董事制度获得信息局限性问题许多独立董事在3至4家上市公司兼职,根本没有充分的时间了解公司的情况。
其信息的来源完全依赖于上市公司管理层提供的材料。
而许多上市公司往往在开会前一两天才把材料送到独立董事的手里,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独立董事很难从中发现公司的什么问题。
何况很多材料故意隐瞒真相或者进行虚假陈述,这就会使独立董事依次而做出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判断。
所以,独立董事更多的情况下只是到时开开会,举举手,表表态而已。
正如一位担任过6家上市公司董事的专家公开表示:“不可否认,独立董事能起一定的作用,给一些公司提些意见,有的还被采用。
但更多时候,只是开开会,一般都是在决策层已经把方案定了,然后在开个董事大会,大家举手表决通过一下。
”所以,有的人认为,独立董事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只不过是点缀装饰的花瓶,好看不中用。
二、独立董事制度的内涵与独立董事制度的立法概况(一)独立董事制度起源的经济学分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它有法人性,营利性,社团性三大特性。
由于法人特性的存在,公司的所有权与控股权,经营权发生了分离,股东成为投资风险的承担者。
为确保公司经营不偏离增进公司股东利益的航线,人们从古老的民主智慧和传统中发现了股东大会这一民主机制,并将其确定为公司的最高意思决定机构。
由于股东大会人数众多,立法者创造了资本多数原则和一股一票原则,将投资额较多的股东们的意志作为股东们的主导意见拟制为公司的意见。
由于受时间,成本等限制,股东大会不可能频繁举行,因此,在法国大革命立宪思想的影响下,不少国家的公司法仿照政治上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模式,设计了股份公司中的最高意思决定机构,业务执行机构和监察机构,也就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规定了其详细的制度。
由于有了董事和经理这些经营专才,股东会决策就可以抓大放小,专注于重大基本事项,股东大会依法作决议对董事会和监事会产生约束力。
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公司股东每天都在发生巨大的变化,由于中小股东存在“搭便车”的心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基本上成为“形式化”。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以利用股东大会的决策机制,把股东大会变成实现少数人意志的“形式化机器”,股东大会越来越只有象征意义。
从股东大会的召集到会议内容的确定,包括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通过,往往都是在经营者的操纵之下,股东大会对经营者的各种动议的审批仅仅只是履行一道手续而已。
加之在实践中由于信息披露不及时及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甚至存在经营者操纵信息以欺骗投资者的现象,更是让股东大会不可能发生作用。
在实践中,由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和内部董事能对董事的提名产生重大的影响,这就使的以公司搞成管理人员为核心的利益集团可以长期的占据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从而使董事会在确定公司目标及战略决策方面无所作为,也丧失了董事会监督经营者的固有职能。
理论上,独立董事可以通过监督和提供专业性的建议及咨询来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股东的权益。
实践中人们也认为独立董事可以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发挥对管理层的制衡作用。
事实上,独立董事制度能否发挥作用是与所在国的公司体制,法律基础,社会文化背景相关的。
因此,一些学者研究发现独立董事与公司业绩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显著,因为独立董事发挥使有条件的。
(二)独立董事制度形成与内涵独立董事制度发端于英美法系,但英美国家早期的公司法并未设立独立董事,传统公司法理论奉行为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而经营公司,董事被看做股东的化身,无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自然无用武之地,在这种理论指导下,形成了由股东选择董事,董事监督公司的高级职员,再由公司的高级职员代表股东经营公司的体制。
这种运行模式在公司股权并不十分分散的情况下,尚能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然而,美国的公众公司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股东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股权越来越分散,普遍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象,董事会逐渐被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操纵,为此,许多国家纷纷公司治理机制改革,改革的重点就是调整董事会结构,增加外部董事比例,以制约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对股东正当利益的任意侵害,减少这些内部人对公司剩余索取权的大量赚取,防止“内部人“控制行为的发生,1940年,美国{投资公司法}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不少于40%的独立人士。
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该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使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