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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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企业仪表专业安全风险管控要点

危化品企业仪表专业安全风险管控要点

危化品企业仪表专业安全风险管控要点"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应急管理部部署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各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高度重视,按照整体工作安排全面部署、迅速行动,通过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抽查,消地协作、上下联动,对于重大隐患,一律停产整顿,情节严重,关闭企业。

那么关于仪表专业安全风险管理要素包含哪些?仪表隐患如何去排查管理?本文整理《危险化学品企业仪表专业安全风险管控》,做好仪表专业自检自查,这88个要点需牢记。

"01仪表技术管理要素仪表设备定期保养、检测、试验、校验、联锁投/切、变更等工作实施及资料存档管理。

02仪表隐患排查管理按照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19]78号和“危险化学品协会重点县指导服务安全检查表”中与仪表专业有关的内容,编制了“仪表专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03部门规章中涉及的仪表安全管理要求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二)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三)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涵盖生产过程工艺操作规程建立、工艺操作设施条件、工艺操作行为、设备选购、使用安全管理等内容。

2本制度分别由公司技术管理部(以下简称技术部)、设备管理部(以下简称设备部)落实。

技术部承当工艺过程的职能,设备部承当设备购置、使用过程的职能。

3 工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3.1运行3.1.1必需编制产品的工艺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依照安全规程操作。

3.1.2变化或修订工艺指标和工艺条件,必需由技术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下达技术通知书,操必需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变化工艺指标和工艺条件。

3.l.3操作工必需严格执行原化工部颁发的《操作工六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自身的岗位。

3.l.4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便切断。

3.l.5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不安全部位检查,必需有人监护。

3.1.6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3.1.7正确推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含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3.1.8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便进行交接班。

3.2开车3.1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冷,必需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材料子子、辅佑襄助料子的供应必需齐全、合格;投料前必需进行分析验证。

3.2检查阀门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通畅,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均应处在完好状态。

3.3保温、保压及清洗置换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需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3.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通畅,不安全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消防及医疗卫生部门的人员参加。

3.5必需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3.6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7月目录1总则 (2)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4)3.1 隐患排查方式 (4)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6)4 隐患排查内容 (7)4.1 安全基础管理 (8)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9)4.3 工艺管理 (9)4.4 设备管理 (10)4.5 电气系统 (11)4.6 仪表系统 (12)4.7 危险化学品管理 (13)4.8 储运系统 (13)4.9 消防系统 (14)4.10 公用工程系统 (14)5 隐患治理与上报 (15)5.1 隐患级别 (15)5.2 隐患治理 (15)5.3 隐患上报 (16)附录A (18)重大事故隐患风险评估方法 (18)附件 (20)各专业隐患排查表 (20)1 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表 (20)2 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排查表 (28)3 工艺隐患排查表 (33)4 设备隐患排查表 (37)5 电气系统隐患排查表 (42)6 仪表隐患排查表 (47)7 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排查表 (50)8 储运系统隐患排查表 (53)9公用工程隐患排查表 (62)10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 (64)11总则1.1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实施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本导则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41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41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0号)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二○一一年八月五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第四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并负责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第六条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实施。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该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工艺过程和设备的安全性,防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并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本制度的依据包括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需求。

二、适用范围该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工艺过程和设备,无论其规模大小和产品种类。

三、管理职责1. 企业负责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对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改进;为工艺、设备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 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和宣传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工艺、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和报告工艺、设备安全事故。

3.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本部门的工艺、设备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及时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艺、设备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1. 安全意识:所有从事工艺过程和操作设备的员工都应具备安全意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措施,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 安全培训: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包括工艺、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紧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设备维护和检修:企业应定期对工艺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运行状态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

4. 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预案、事故报告制度等。

5. 安全防护设施: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消防设备等,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六、工艺、设备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1. 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对工艺过程和设备进行全面的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2. 紧急救援预案:制定紧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置。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安全操作。

第二章工艺安全管理第六条工艺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工艺流程合理、工艺参数稳定、工艺设备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工艺特点,制定工艺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工艺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工艺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工艺参数的监测和控制,确保工艺参数在安全范围内运行。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艺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三章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设备安全管理应当遵循设备设计合理、设备选型适当、设备安装规范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生产需要,合理选择设备,确保设备能够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评价,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电气仪表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电气设计合理、仪表选型适当、仪表安装规范的原则。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根据生产需要,合理选择电气仪表,确保电气仪表能够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电气仪表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电气仪表进行安全评价,确保电气仪表安全运行。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篇一: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工艺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规范无棣汇成化工(以下简称公司)操作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开、停车作业的安全,正常操作以及各种异常情况的正确处理,保证生产顺利运行,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各操作岗位。

第二章工艺管理2.1 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一)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包括化学品的物理特性、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等;(二)工艺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等;(三)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器类别、调节阀系统设计、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2.2 各车间应保证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一)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阀门及法兰等;(二)泄压和排空系统;(三)紧急停车系统;(四)监控、报警系统;(五)联锁系统;(六)泵及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七)材料、备品、备件等。

2.3 对工艺过程进行危险性分析(一)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二)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三)控制失效的影响;(四)人为因素等。

2.4 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和条件确认,满足下列要求:(一)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二)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转运转调试合格,并有记录;(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已制订;(四)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五)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并有培训记录;(六)各种危险得到消除或控制。

2.5 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一)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规定的步骤进行,并有停车操作记录,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得用于正常停车;(二)设备、容器卸压时,要防止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化学品的排放和散发而产生事故。

2.6 装置开、停车方案按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执行。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和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防备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资产安全。

本制度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和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工艺流程、设备维护、电气设备使用和公用工程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责任分工1.企业高层管理者负责订立和实施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2.相关部门负责订立和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各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并对本职岗位下属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4.全部员工必需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相互激励,共同维护安全。

第二章工艺管理第四条工艺流程设计1.全部工艺流程必需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设计,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2.工艺流程设计应充分考虑生产设备的技术特点和安全要求,合理配置工艺参数和工艺掌控点;3.工艺流程设计应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4.工艺流程设计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优化,确保工艺流程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第五条工艺参数掌控1.工艺操作人员必需依照标准操作程序执行工艺参数掌控;2.工艺参数掌控必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不能超出安全范围;3.工艺参数需定期监测和记录,及时采取措施修正异常情况。

第六条安全设施配置1.在工艺流程中应依据安全要求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警示标识、安全阀等;2.安全设施必需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3.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问题时,应及时报修、更换,确保其完好无损。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七条设备选用与采购1.设备选用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经过严格评估和技术论证;2.设备采购必需从合法渠道购买,遵守采购程序,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3.设备选用和采购需重视节能环保要求,推动企业可连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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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工艺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规范无棣汇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操作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开、停车作业的安全,正常操作以及各种异常情况的正确处理,保证生产顺利运行,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各操作岗位。

第二章工艺管理2.1 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一)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包括化学品的物理特性、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等;(二)工艺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等;(三)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器类别、调节阀系统设计、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2.2 各车间应保证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一)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阀门及法兰等;(二)泄压和排空系统;(三)紧急停车系统;(四)监控、报警系统;(五)联锁系统;(六)泵及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七)材料、备品、备件等。

2.3 对工艺过程进行危险性分析(一)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二)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三)控制失效的影响;(四)人为因素等。

2.4 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和条件确认,满足下列要求:(一)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二)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转运转调试合格,并有记录;(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已制订;(四)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五)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并有培训记录;(六)各种危险得到消除或控制。

2.5 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一)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规定的步骤进行,并有停车操作记录,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得用于正常停车;(二)设备、容器卸压时,要防止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化学品的排放和散发而产生事故。

2.6 装置开、停车方案按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执行。

并办理《系统(关键设备)开车操作票》、《系统(关键设备)停车操作票》。

2.7 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一)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二)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紧急停车步骤紧急停车;2.8 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的危险化学品须用管道引到室外并高出房顶排放或运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2.9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参数控制不超过安全限值。

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偏差及时得到纠正,并做好相应记录。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1.1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内容2.1设备的规划、选购2.1.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2.1.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2.1.3特种设备的选购,必须是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

2.1.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2.1.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建立设备管理档案2.2.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

2.2.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

2.2.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2.2.4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3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2.3.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2.3.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2.3.3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2.3.4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2.3.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

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

2.3.6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2.3.7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2.3.8.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2.3.9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根据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

2.4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2.4.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按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2.5设备报废2.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2.5.2积极推荐先进的新设备、新材料。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1.1电器仪表安全管理制度(一)电气安全管理1 电气运行安全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水电生字[1977]第113号)。

1.2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1.3 电气作业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1.4 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1.5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与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 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1.6 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

1.7 变、配电所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并在其规程中明确规定值班人员的职责。

1.8 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9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安全距离。

1.10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二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1.12 供电部门与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13 静电除雾(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13.1用于静电除雾或静电除尘的高压直流电源,要根据除雾气量、浓度或尘埃粒子最大荷电量,供给与这一状态相适应的最高电压,以维持其最大场强和最大的电量电流。

1.13.2除雾、除尘器电源应有自动稳压、稳流装置,使最高压略低于闪络极限电压,在短路故障和超载时,应能迅速自动切断高压并报警。

1.13.3配电控制柜及高压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电阻小于3欧姆。

1.13.4高压整流油箱及附属高压设备,应安装在专用单独配电间或金属网格内,每个控制柜分开设置,配电间应设门开关,打开配电间门,高压自动跳闸,以利安全。

1.13.5高压整流油箱,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要吊芯检查,但应定期进行测试检查。

1.13.6高压硅整流器不得在空载状态进行开关试验,要做时,一定要将高压接入除雾(尘)器电场。

单独试验控制柜(不接高压主整流油箱),输出端需接一些负载,再通电试验。

1.13.7油箱(高压整流器)高压测量输出端子(接地柱),应与测量表计和险加电阻接地,不允许在通电状态下断开此电路。

1.13.8油箱高压输出应经无感阻尼电阻接入电场。

1.13.9高压配电间应设专用接地闸刀,在除雾(尘)器停用或检查时将高压输出接地。

1.14 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2 电气检修安全2.1 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非电工和无证者不得从事电气检修工作,电气检修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同时进行。

2.2 一般情况下,不应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

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醒目标示牌,工作未结束,严禁任何人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2.3 因生产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带电作业规定办理。

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对带电作业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4 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

2.5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挥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2.6 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2.6.1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2.6.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2.6.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2.6.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2.6.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

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输汇报手续。

2.6.6在同杆共架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为此,线路不但要有线路名称,还要有上、下、左、右的称号。

登杆、塔和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2.7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的为1.5米;10KV以上的为3米。

2.8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合适的熔丝,不准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2.9 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审批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3 接用临时电气线路规定3.1 严禁乱接、乱拉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急需架设、安装临时电气线路前,使用部门应填写“临蛙线路审批表”,报送动力科,经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予以批准,并应明确使用期限后方可派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架设、安装。

3.2 电工在安装临时线路前,必须查全“临时线路审批表”,方可进行架设、安装,否则有权拒绝。

3.3 临时性用电时,不论每台电器设备本身有无控制开关,均应在靠近该设备的墙上或柱上,加装控制开关及保障熔丝,其防护罩应完整无缺,在室外应有防水保护,开关不得放在地上,并禁止将动力线直接接在电源干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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