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案件的取证要求与询问技巧

合集下载

税务工作中的税收调查与取证技巧与方法

税务工作中的税收调查与取证技巧与方法

税务工作中的税收调查与取证技巧与方法税收调查与取证是税务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之一,它对于确保税收的合法征收和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机关通过运用一系列的技巧和方法,收集相关证据,进行全面、准确的税收调查。

本文将介绍税务工作中的税收调查与取证技巧与方法,以帮助相关从业人员加强对税务调查的理解与应用。

一、税收调查的重要性税收调查是税务工作中确保税收合法征收的重要环节。

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的税务行为进行调查,可以有效排查出存在的违法行为,保障税收的正常流转。

税收调查有助于提高税收管理的精准性和效率性,对于实现国家税收目标、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税收调查的基本原则税收调查在实践中需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确保税收调查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1.合法性原则:税收调查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严格依法履职,确保调查措施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保密性原则:税收调查涉及到纳税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需要严守保密,确保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调查信息。

3.证据性原则:税收调查需要依据客观的证据进行,不能凭空猜测或主观臆断,确保调查结论的客观性和可信性。

三、税收调查的主要技巧与方法税收调查涉及到广泛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为了提高调查的效果和准确性,税务机关常常运用一系列的技巧与方法。

1.信息比对技巧: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异常情况。

比对手段可以包括与其他部门的数据交叉核验、纳税人之间数据的比对等。

2.现场检查技巧: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其运营情况,进一步核实纳税情况。

现场检查可以通过查看账簿、库存清单、收支凭证等方式进行。

3.询问访谈技巧:税务机关可以与纳税人进行面对面的询问访谈,了解其税务情况和涉税行为,获取相关证据。

在询问访谈过程中,需要注意技巧的运用,以便尽可能获得真实有效的信息。

4.网络调查技巧: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利用互联网和相关数据库,对纳税人进行网络调查,了解其经营情况和潜在的风险点,进一步进行税收调查。

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技巧

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技巧

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技巧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保障国家的正常运转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税收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和税收秩序。

因此,如何有效地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成为税务部门和相关执法机构面临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探讨一些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的技巧,希望能为相关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线索收集与分析线索是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的起点,因此,有效的线索收集和分析至关重要。

1、内部数据挖掘税务部门内部拥有大量的税收申报、征管等数据。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筛选、比对和分析,可以发现一些异常情况,如申报收入与实际经营规模不符、税负率明显偏低、发票开具异常等。

利用数据分析工具和模型,可以提高线索发现的效率和准确性。

2、外部信息整合除了内部数据,还应关注外部的信息来源。

如工商登记信息、金融机构的资金往来记录、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等。

通过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可以获取更多有价值的线索。

3、举报线索群众的举报也是重要的线索来源。

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线索,并对举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实和分析。

在收集到线索后,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

分析线索的可靠性、关联性和潜在的违法类型,确定重点调查方向,为后续的查处工作做好准备。

二、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是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的关键环节,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1、现场检查对涉案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了解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查看财务资料、账簿、合同、发票等相关文件。

注意现场的细节,如库存情况、生产设备、人员工作状态等,这些都可能成为重要的证据。

2、询问证人对企业的相关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进行询问,了解企业的经营模式、财务核算、税收申报等情况。

询问过程中要注意技巧,营造宽松的氛围,让证人如实陈述。

3、财务审计对企业的财务账目进行审计,检查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是否准确,有无虚增成本、隐瞒收入等情况。

税务稽查如何收集证据

税务稽查如何收集证据

税务稽查如何收集证据税务稽查是国家对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税务稽查过程中,收集证据是非常关键的步骤,因为它直接决定了税务稽查的结果和效果。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税务稽查如何收集证据的方法和步骤。

1. 查阅税务档案和账簿记录税务稽查人员可以通过查阅纳税人的税务档案和账簿记录来获取首要的证据。

税务档案包括纳税人的申报表、报税材料、纳税通知书等文件,而账簿记录则包括纳税人的会计账簿、凭证、财务报表等。

通过仔细审查这些文件和记录,稽查人员可以了解纳税人的税务情况,发现任何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或欺诈行为。

2. 进行现场勘查和核实税务稽查人员还可以进行现场勘查和核实,以获取关键证据。

这包括对纳税人的办公地点进行实地走访和检查,观察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设备设施以及是否存在虚假经营等情况。

此外,还可以对纳税人的库房、车间、仓库等进行检查,确认所申报的存货、资产和报税情况的真实性。

3. 联系相关机构和个人税务稽查人员可以联系相关的机构和个人,以获取进一步的证据材料。

例如,他们可以联系纳税人的供应商、客户或合作伙伴,了解纳税人与他们之间的交易情况,核实是否存在虚报或避税行为。

此外,还可以联系银行、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获取与纳税人有关的财务信息或法律文件,以进一步检查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是否合规。

4. 调查取证和数据分析税务稽查人员可以采用调查取证和数据分析的方法,以支持证据的收集。

调查取证包括询问证人、勘察现场、查阅相关记录等,这些方法可以帮助稽查人员获取目击者证词或其他相关证据。

数据分析则通过对大量的纳税数据进行筛选、整理和分析,找出异常情况和突出问题,从而引导进一步的核查和稽查工作。

5. 采集电子证据随着科技的进步,电子证据在税务稽查中的重要性也日益显著。

税务稽查人员可以利用计算机取证技术,采集纳税人的电子数据和信息,例如电子账簿、电子邮件、办公软件记录等。

这些电子证据可以为税务稽查提供更直接、更可靠的证据,同时也提高了税务稽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税务稽查案件的取证要求与询问技巧

税务稽查案件的取证要求与询问技巧
④、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表及纳税申报资料复印件;
⑤、有可能时还应取得印证证据:第一,购货方的进 货凭报、付款凭据复印件;第二,有关合同、协议复 印件。
(2)、向他人虚开或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应调取并搜集以下证据。
①、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发票联复印件或 为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帐或存根联复印件;
①、货物发出或取得销售收入的凭据:第一,送货、 出库单据、货物运输凭据、收款凭据原件或复印件; 第二,销售记录:帐外帐、笔记本原件、复印件;第 三,银行存款、现金等收款记录;第四,货物存盘记 录等;
②、证明当事人帐外帐销售且未申报纳税的有关陈述 及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
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帐外经营部分的进项抵扣凭证 原件;
3、言词证据
包括被查对象及其经办人员的陈 述、辩解和举报人或其他知情人就 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4、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包括现场检查、实物盘点记录、 隐匿销毁证据的现场记录等。
5、视听资料
包括录音、录象磁带录制的有 关案件事实的音象,电子计算机储 存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数据信息等资 料。
6、鉴定结论
(5)纳税人系金银首饰零售企业的,还应调取 《中国人民银行准予从事金银首饰经营业务批件、 经营金银制品业务许可证》、《金银首饰消费纳 税人认定登记证》等证件。
2、要调取并搜集证明当事人实施税务违 法行为方面的证据。
❖ (1)、行为人的供述和辩解,包括:是否了解 《税收征管法》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是否了解 或掌握单位的纳税申报情况,违法的动机、目的、 手段、结果;
涉及专门性和技术性较强的问 题,提请有关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 结论。如技术质检报告、伪造发票 的鉴定等。
三、取证要求
(一)取证的一般要求。

稽查取证规范

稽查取证规范

对我们税务稽查而言,我国目前尚没有证据法典,证据的证明标准是证据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司法部门和税务机关对税收违法案件的取证标准把握不一。

省局在2022 年印发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证据采集规范》,对证据的采集有了详细的规定,《稽查工作规程》也有所涉及。

这里主要是通过对实践中主要税收违法行为的取证标准进行归纳,供各位同事参考。

第一节证据概述一、证据的概念及特征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有关事实或者材料。

税务稽查证据是指证明税收违法案件有关情况真正的事实或者材料。

证据具有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三个特征:关联性指证据必须是与案件有客观联系的事实。

作为稽查的证据,必须与税收违法行为存在着密切联系,能够反映纳税人是否存在税收违法行为。

在确认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时,要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分析判断。

真实性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任何一种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发展和结果,必然要在客观外界留下痕迹和映象,它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非猜测和虚构的东西。

如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账册资料、购销记录、文件等实物证据,以及涉案当事人、证人的言词证据都必须是确定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东西。

反之,任何猜测、幻想和虚构,都不是客观事实,均不能作为合法证据使用。

合法性是指证据的采集主体、采集程序和证据形式合法。

在审查证据的合法性时,应从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等方面进行审查。

二、证据分类(一)证据的法定种类我国《行政诉讼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以及《证据采集规范》将稽查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七类证据。

1.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税务稽查工作中,书证是最重要的证据,也是数量最多的证据,通常表现为证明税收违法行为的凭证、账簿、、记账凭证、发票单据、票据函件、银行对账单、合同协议、申报书和申报表、完税凭证、税务机关执法的各类文书、税收优惠的相关报告材料、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税务调查中的证据收集及使用

税务调查中的证据收集及使用

税务调查中的证据收集及使用一、引言税务调查是国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财务和经营活动进行调查和核实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税务调查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及使用是确保调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就税务调查中的证据收集及使用进行探讨。

二、税务调查中的证据收集在税务调查中,证据收集是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和合法的重要步骤。

税务机关在证据收集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税务机关只能依法收集证据,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收集。

2. 适度性原则:税务机关在证据收集中应保持审慎和合理,并且只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3. 保密性原则:税务机关应对证据进行保密,防止泄露和滥用。

税务调查中常见的证据收集方法包括:1. 询问和采集证人证言:税务机关可采取询问涉案人员、目击者等方法,获取相关证人证言。

2. 获取财务记录: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检查涉案人员的会计帐册、银行对账单、交易记录等财务记录,以获取相关证据。

3. 验证物证:税务机关可以对涉案人员的资产、交易物品等进行检查和鉴定,以验证相关证据。

4. 抽查调查:税务机关可以随机抽查涉案人员的账目、单据等,以获取可能存在的证据。

三、税务调查中的证据使用税务机关在证据使用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性原则:税务机关在使用证据时应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歪曲、篡改证据内容。

2. 直接性原则:税务机关在使用证据时应以直接证明涉案事实的证据为主,对于间接证据需要以必要的证明方式进行佐证。

3. 无罪推定原则:税务机关在使用证据时应遵循无罪推定原则,不能将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作为定论或处罚的依据。

税务调查中的证据使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作为处罚依据:税务机关可以将收集到的证据作为对涉案人员进行处罚的依据,例如处以罚款、追缴应纳税款等。

2. 作为税收处理依据: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收集到的证据确定涉案人员的纳税义务,并对其进行税收处理,例如调整纳税申报表、追缴税款等。

3. 作为法律诉讼依据:税务机关可以将收集到的证据移交给司法机关,作为涉案人员进行法律起诉的依据。

谈税务稽查过程中询问技巧

谈税务稽查过程中询问技巧文章标题:谈税务稽查过程中询问技巧税务工作实践告诉我们:在税务案件的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的一句话可以成一案,也可以败一案,甚至可以挖一串、破一片,这足可以说明询问的语言技巧的重要性,而这正是我们稽查人员往往忽视的工作。

今天,我结合工作实践,就税务稽查过程中询问的技巧,谈些粗浅的认识。

询问技巧,是指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根据事先拟定的询问策略,运用语言学的规则和逻辑学原理,向被查对象口头提出问题了解情况的具体法。

发问是询问语言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发问方法的正确选择,对询问活动的顺利推进,完成询问任务、扩大稽查成果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根据工作实践,我归纳以下几种方法供大家选择:(一)试探发问。

是以试探被询问对象想法,摸清其底细为目的的一种发问方法。

这种方法主要用于初次询问或发现重大问题再次询问或对询问抵触情绪比较强的对象。

试探的内容可以是被询问对象的认识程度、个性特点、心理状态、反稽查伎俩、案件事实,也可以试探一下掌握的某一证据是否属实,某一推测是否正确等。

试探发问一般是从问题外围或者是不直接相关的问题问起,也可以适当穿插些个别较为重大的问题,实施“火力侦察”。

具体的形式有定向试探、不定向试探、正面试探和侧面试探等。

定向试探有特定的目标,提问有明确的针对性,例如:“你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吗?”,“你和某某单位什么时间有业务往来的?”,不定向试探则没有固定的目标,而是从不同的侧面了解相关情况,例如:“你收到发票这么长时间为什么不付款?”,正面试探是以直接的方式向其提出已经掌握的某一事实、某一推测,以确定其真伪。

lOca侧面试探是采用旁敲侧击、引而不发的谋略,试探所需要明确的问题。

采用此法,用语要委婉、含蓄、言简而容量大,富有进退空间。

稽查实践中,这种方法使用比较普遍,有利于增加线索,扩大效果。

(二)迂回发问。

即从外围问题入手,选择隐蔽的询问途径,待时机成熟时,再提出要害问题的一种询问方法。

税务工作人员如何正确进行税务调查与取证

税务工作人员如何正确进行税务调查与取证税务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时候需要进行税务调查与取证工作。

税务调查与取证是确保纳税人遵守税法规定的重要环节,因此,如何正确地进行税务调查与取证成为税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之一。

本文将介绍税务工作人员在进行税务调查与取证时的一些基本原则与方法。

一、税务调查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税务工作人员在进行税务调查时,必须依据税法规定和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进行非法搜查或调查;同时,也不得擅自泄露纳税人个人隐私。

2. 公正性原则:税务调查应当公正、客观,不得有任何歧视或偏见。

税务工作人员应当抱持中立的态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调查,维护税收法律的公正性,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 保密原则:税务调查过程中涉及到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税务工作人员应当严守秘密,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机构。

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二、税务调查的基本流程税务调查的基本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了解情况:税务工作人员在进行税务调查前,需要充分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涉税事项等相关情况。

可以通过查阅纳税人的申报资料、涉税业务记录等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2. 收集证据:税务工作人员需要采集证据,以验证纳税人的申报情况是否真实、合法。

可以通过查阅纳税人的账簿、票据、合同等财务文件,调取银行、相关机构的电子信息等方式收集证据。

3. 询问核实:税务工作人员有权向纳税人询问与涉税事项相关的问题,核实纳税人的陈述和申报情况是否属实。

询问过程中应当注意言辞委婉、礼貌,并记录相关询问内容。

4. 稽查核实:税务工作人员通过与企业或个人核实信息、现场勘查、抽查核对等方式,核实纳税人的申报情况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在稽查核实过程中,需要持有合法的纳税检查证件,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5. 编制调查报告:根据税务调查的结果,税务工作人员需要编制调查报告,详细记录调查过程、调查发现和处理建议等。

浅谈税务稽查询问技巧

浅谈税务稽查询问技巧询问,是税务稽查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

通过询问可以进一步了解案情,掌握线索,收集更充分可靠的证据,为完成税务稽查工作任务打下基础。

询问成功与否,与发问用语、发问方式、询问时机的掌握有着必然联系。

笔者据据工作经验,认为在询问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技巧和方法:一、试探性发问。

一般用于初次询问。

在被查人处于戒备状态下,不能一开始就问关键重大问题。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询问人对询问是否成功没有把握,所以应先进行试探性发问,如:“你叫什么名字?”“年龄?”“家庭住址?”两、三句话是常规性的,具有查明身份的意图,被查人也不会有什么反感,可以起到缓和被查人紧张心理的作用。

通过试探性发问,看对方能否交待税收违法与犯罪事实,了解被查人配合税务稽查的态度,同时可以观察了解他的个性、特点、智力水平、道德品质和他采取什么方法对付询问。

经过试探性交往,询问人对被查人就有了基本的了解:如态度是坦白还是比较坦白,心理是狡辩抗拒,个性是通情达理粗暴恶劣,为继续发问或下一次询问创造条件。

二、简单发问。

如被查人的接受能力有限,则只能用简单扼要、通俗易懂的语言发问、论述。

为的是使被查人听明白对话的内涵和外延,以便定向反馈。

防止似是而非,生硬难懂的字眼出现,以免被查人答非所问,或模棱两可,甚至造成误解,增加被查人陈述的心理障碍。

根据询问情况和策略需要,采用简单用语。

如被查人进入交待税收违法与犯罪行为状态时,立即显现出较大顾虑和狡辩的可能性,则为了明确肯定某种情节、某件证据,可以简单明确的提问,让被查人作出回答。

因为此时,被查人税收违法与犯罪事实已基本明朗化,用不着多加修饰的去引导、暗示,只是注意言语不要过于刺激对方,使他感到真诚、正直、可信就够了。

这样会更显得询问人是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以加深被查人对询问人敬畏心理和依赖的心情,积极配合,如实陈述。

三、直接发问。

直接发问有启发式、揭发式、质问式、驳斥式四种。

浅谈如何进行税务稽查案件取证

浅谈如何进行税务稽查案件取证所谓收集证据,是指法定的机关和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发现证据、提取证据,并将证据予以固定的诉讼活动。

税务稽查机构要正确查处涉税违法行为,首先必须查明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实。

在稽查工作中,大多涉税违法行为都是在税务稽查机构立案以前发生的,对于整个涉税违法行为的发生和发展,在稽查初期,稽查人员并不是对整个案情十分了解。

因此,要查清案件事实,一方面要对纳税人账务资料进行细致检查,并对案件所涉及人员依法询问,另一方面针对该纳税人生产、销售等环节认真分析,发现其疏漏,并展开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与案件有联系的,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证据。

只有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并对其进行科学分析和综合研究,才能查明稽查案件的事实真相,对稽查案件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并依法做出处理。

一、取证的步骤收集证据工作通常包括发现证据和取得证据两个方面。

发现证据,是指利用合法手段和方法索取能够证明稽查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是证据收集的首要任务,因为只有发现了证据,进而才能取得证据。

发现证据在稽查案件查处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

涉税违法案件的情况非常复杂,许多证据是不易发现的,因为涉税违法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惩罚,其在实施涉税违法行为时,大多采用隐蔽的形式和狡猾的手段进行。

在实施违法行为后,往往又利用伪造或虚假的财务资料,千方百计地掩盖其罪行,力图迷惑、欺骗税务机关。

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反映其实施涉税违法行为的证据也会发生变化,如第二套账的转移或残缺不全,甚至有被销毁的可能,需外调的与该纳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公司也存在注销、失控的可能。

知情人也可能因时间久远而记忆不清,不能准确提供情况,或者因心存顾虑,不敢如实地反映案情。

诸如这些情况,都给发现证据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但是,只要涉税违法犯罪分子实施了违法行为,不论他如何狡猾、诡秘、善于伪装,总会在作案过程中留下有关犯罪活动的痕迹、物品和线索。

尽管发现证据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只要稽查人员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采取正确的方法,依靠群众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就一定能够发现证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