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活动现场有关参考文书样式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活动现场有关参考文书样式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活动现场有关参考文书样式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有关参考文书样式

附表1

供应商签到表

项目名称:年月日

—1 —

评审现场签到表

项目名称:年月日

—2 —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3 —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月日

—4 —

附表4

开标/响应记录表

采购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项目名称:开标地点:

—5 —

主持人:记录人:唱标人:监督人:—6 —

附表5

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就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编号:)评审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评审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办法、标准和要求,客观独立地开展评审工作。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要求,不接受、不索取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的礼金、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宴请等好处或利益。

三、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纪律。

四、现清楚知道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所有供应商情况,并与之无任何利害关系;之前也未参加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等的咨询、论证工作,不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五、如发现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六、如在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本承诺书规定行为的,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利害关系包括:参加评审活动前3年内曾是响应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曾在其中担任董事、监事,或者曾与其存在劳动关系;

—7 —

与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本人近三年内与响应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个人及家庭与响应供应商存在投资或入股关系;所在单位与响应供应商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关系、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响应供应商中担任高级职务或与采购业务相关的职务或担任顾问。

(签名)

年月日

—8 —

附表6

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的评审小组对你方的采购响应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需要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分前递交到(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分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经项目经办人签字后提交相关供应商,另一份经相关供应商签收后退还经办人,送评审小组组长签字后归档。

—9 —

附表7

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组织机构:

2、项目名称:

3、项目编号:

4、采购内容:

5、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

6、采购预算金额:

7、采购方式:

8、发布公告时间:

9、公告发布网站:

10、采购响应截止时间:

11、购买采购文件单位情况:

12、采购响应单位情况:

二、评审小组组成

1、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组建评审小组,通过向申请随机抽取□/经批准自行组织□/采购人依法推荐□的方式确定评审专家,其中采购人代表人,评审专

2、经核对,评审人员身份与上表名单一致。

3、评审小组成员均签署《政府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10 —

4、评审小组其他情况说明:(如评审小组成员有无迟到、早退、申请回避、临时替换等情况,如有,则具体写明相关时间情况)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原则上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四、评审情况及说明

1、符合性审查情况说明:

2、资格审查情况说明:

3、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原因及现场确认情况:

4、提请澄清供应商名称、澄清问题及其说明情况:

5、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和商务偏离情况,重点比较和评价候选供应商的优劣):

—11 —

7、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

综上,现推荐: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

8、其他需说明的评审情况:

评审小组成员签字:

年月日

现场监督员签字:

年月日—12 —

附表8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监督记录表

组织机构名称:记录日期:

—13 —

—14 —

—15 —

附件9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授权意见确认书

(采购单位名称):

贵单位的 XXXXXXXX 项目(编号: 123456 )定于年月日时在进行现场评审。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贵单位有权派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现场评审活动。

请贵单位选择确认相关职责授权后于年月日前将下表反馈给本单位,并请督促相关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现场评审活动。逾期不反馈书面意见的,均视同选择A选项,本单位将依法组织采购活动。

联系人:电话:传真:

(代理机构盖章)

年月日

授权意见确认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经研究, XXXXXXXX 项目(编号: 123456 )的现场评审活动,我单位□A.不派代表参加□B.派代表参加(名单如下)

我单位对于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确认事项由:

—16 —

□A.委托本项目评审小组负责;

□B.由我单位所派代表现场负责;

□C.我单位另行研究确定(拟于收到评审报告后的工作日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同意评审小组推荐意见)。

对于符合非招标采购方式评审专家推荐情形的,我单位:

□A.不推荐专家;

□B.推荐专家,并负责通知专家按时参加评审(名单如下)。

派本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共人)对本单位所派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盖章)

年月日

—17 —

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承诺书

附件1: 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承诺书 第一条本承诺书中的网上超市系指在政采云平台实施的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项目;商品系指在政采云平台的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项目中上架的货物及附属服务。 第二条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承诺书的管理。 第三条承诺符合网上超市供应商的各项准入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 3.2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 3.3具有实体经营场所、仓储场地; 3.4在销售区划内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 3.5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s://www.360docs.net/doc/1b13348288.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b13348288.htm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第四条承诺在获得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期间,如被“信用中国”(https://www.360docs.net/doc/1b13348288.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b13348288.htm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或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将及时主动向承办我方准入资格审核的集中采购机构书面申请退出,若被集中采购机构发现上述情形之前,未主动申请退出的,接受取消资格处理,并在记录消除或禁止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期间不再重新申请准入。 第五条服务范围 采购人范围:浙江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商品范围: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商品品目范围,并且接受商品品目范围的各项调整。 第六条商品与价格要求 6.1承诺上架商品均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无假冒伪劣商品。 6.2承诺交易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符合《政采云平台商品发布规则》,且价格不高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格及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 6.3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格相关定义明确如下: 同期系指价格监测信息查询当日; 大型电商系指天猫、京东、苏宁,如有增减,将以公告形式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开; 大型电商自营商品系指天猫、京东、苏宁等电商的自营商品,一般以有交易成交的商品最低价为准;如无法查询到自营商品的,以大型电商能买到的相同商品为准,如大型电商中未能查询到相同商品的,则以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通过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 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财行[2014]8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4.01.28 【实施日期】2014.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浙财行〔2014〕8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培训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的通知》(财办行〔2014〕2号)精神,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各市、县(市、区)要按照本通知精神,抓紧在省级机关培训费标准以内,制定本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1月28日 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省级机关国内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的通知》(财办行〔2014〕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级机关(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举办的为履行职责所需的更新知识、提升工作能力的各类培训。 第三条各单位应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节约培训资源,对培训实行内部统一管理。 第四条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二)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三)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租用培训场地的费用支出。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1.0 总则 1.1 为了统一法律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维护法律文书严肃性、权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制定本规范。 2.0 法律文书的制作 2.1 裁判文书正本的制作标准 2.1.1 文书字体 法院名称,应当用2号宋体字;文书名称,应当用1号大标宋体字;案号、正文、落款应当用3号仿宋GB-2312字体。 2.1.2 印制标准 2.1.2.1 文书用纸:应用国际标准A4 纸型(297毫米×210 毫米),70克书写纸单面油印或70 克复印纸双面印刷。 2.1.2.2 文书版式:裁判文书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落款三部分。 2.1.2.3 眉首:法院名称,统一冠以所属省市名称,即为“××省××市××区人民法院”,位于版心内第二行(以三号字行计,下同)居中对齐;法院名称下一行为文书名称,居中对齐;文书名称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案号,右对齐。 2.1.2.4 主体:案号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正文即主体,每行28字,每页22行。 2.1.2.5 落款:应当集中于文书最后一页之内;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执行员,下同)上下排列在正文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审判长(员)各字之间空一个汉字,审判职务与姓名之间空两个汉字,不用标点符号;成文时间在审判职务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用汉字全年、月、日,“零”写为“○”;书记员在成文时间下隔一行,右空4个汉字。成文时间之上留有适当空间以加盖院印,院印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成文时间与书记员之间必须留有一行,以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核对章盖在日期下一行左方,不得事先打印,印戳应为蓝色。上下审判职务和姓名均应对齐。 2.1.2.6 页面设置:天头大于地角,左空大于右空(双面印制的双页面右空大于左空)。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下33、32、27、24,WORD格式下为 3.3cm、3.2cm、2.7cm、2.4cm;行间距一般为:WPS格式下为2.9,WORD格式下为固定值29。 2.1.2.7 当文书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落款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落款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但调整后的行间距不得超出下列范围:WPS格式下在2.4- 3.3之间,WORD格式下在固定值24-33之间。 2.1.2.8 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居右空1字符,双面印制的双页码居左空1字符。空白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临安市行政处罚参考文书样式

临安市镇(街道)行政处罚参考文书样式 目录 1.立案审批表 2.调查(询问)笔录 3.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4.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 5.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7.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8.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 9.行政处罚决定书 10.执法文书送达回证 11.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 12.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13.案卷封面 14.案卷目录

参考文书样式一 立案审批表

立案审批表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准确填写案由及案件来源。案由应写明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在表述时应当加“涉嫌”二字,其书写形式为:涉嫌+具体违法行为+案。案件来源应注明检查发现、投诉举报、群众来信来访、新闻媒体披露、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等。 (二)有当事人基本情况根据不同情况填写。当事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填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等;当事人为公民的,填写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其中,个人住址以户籍所在地为法定住址,有经常居住地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其住址;单位住所以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等部门的登记材料上注明的地址为住所。 (三)有案件简要情况。应写明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及基本情况。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应写明检查的时间、地点和检查结果,应注明承办人对违法事实、情节的判断,写明当事人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具体条款。 (四)有承办人建议立案的意见、签名及日期。 (五)有承办机构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立案的意见、签名及日期。 (六)有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签名及日期。 (七)有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立案的审批意见、签名及日期。 二、注意事项 (一)行政机关决定立案的,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属本机关的地域管辖范围,二是属于本机关的职权管辖范围,三是属于本机关的级别管辖范围。 (二)同意立案查处的,应指定2名以上案件调查人员。 (三)对于已立案的案件,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案。

浙江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

浙江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林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赔偿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财外金字[2009]29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2009.06.01 【实施日期】2009.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林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赔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财外金字〔2009〕29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农险办(宁波不发): 为做好我省公益林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工作,加强保险赔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浙江省公益林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赔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厅

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一日 附件: 浙江省公益林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赔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我省公益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抗击风险能力,有利于林业生产经营者灾后迅速恢复生产,促进公益林稳定发展和林农增收,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浙委〔2007〕146号)、《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设政策性林木油菜奶牛保险险种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91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指符合《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的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以下统称“公益林”)的县(市、区),且自愿实行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制度的,应执行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政策条款,即费率0.1%,保险金额200-800元/亩。保费由省、县(市、区)级财政列入预算并按标准给予全额补贴,省财政与欠发达地区

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切实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浙江省范围内参与或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本办法所称的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并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和诚信考核管理。 凡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b13348288.html,)或各地分网站,向注册所在地或组织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下同)、采购单位等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第四条以下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接受各级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的诚信考核和管理。 (一)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管理的供应商及其供货商; (三)参与网上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第五条供应商的注册审查、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统

一标准、分级管理、多点受理、授权审查”和“管用分离、互认共享”的原则。 凡按本办法规定在本省任何一地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和注册登记信息在全省范围内有效,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等应当相互予以确认,并实现共享。 第六条省财政厅负责全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并对省本级及外省进浙注册供应商进行监督管理;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本地区所辖注册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同级财政部门授权,各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和其他机构(以下统称审查机构)负责受理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查供应商的入库资格,并对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进行诚信记录。供应商的日常注册和变更登记应由注册所在地集中采购机构为主负责受理、审查。 尚未建设、开通政府采购网站及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的地方,其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注册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原则上暂由其上一级集中采购机构和财政部门负责。 第七条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审查机构应当指定专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负责供应商注册受理和审查复核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第八条除集中采购机构外,财政部门可按审查机构组织的采购项目分次授权其进行供应商入库资格审查;也可根据其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需要分期授权,分期授权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

浙江省财政厅

浙财教字…2008?219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各有关省属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我们修订了《浙江省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2003年印发的《浙江省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办法》(浙财教字…2003?42号)同时废止。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1 —

浙江省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办法(修订稿) 为全面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改善我省高等教育办学条件,规范和提高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范围 (一)获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专项资金资助的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获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资助的实验室建设项目。 对获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专项资金或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价,每个项目追踪三年。 二、评价原则 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评价组织 (一)省财政厅负责组织评价工作,确定并公布待评价实验室名单; (二)专家组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原则上每个专家组人数—2 —

不少于5人; (三)绩效评价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四、评价指标与标准 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评价指标分为业务指标、财务指标两大类,每大类指标的分值均为100分,权重分别为65%和35%。根据实验室建设类型的不同,分为基础实验室评价指标和专业实验室评价指标。 (一)对基础类实验室,业务指标包括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建设进度、实验教学、队伍建设、管理制度、支撑条件保障等;财务指标包括经费使用和管理、会计信息质量、资产的配臵与使用等(具体的指标与标准详见附1-1)。 (二)对专业类实验室,业务指标包括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和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建设进度、实验教学、队伍建设、管理制度、支撑条件保障和科研水平等;财务指标包括经费使用和管理、会计信息质量、资产配臵和使用等(具体的指标与标准详见附1-2)。 五、评价程序 (一)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后,各省属高校实验室应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进行自评,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评报告及相关表格(见附2);自评报告及相关表格文本一式6份,电子文档1份,报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3 —

最新审计文书格式(XXXX审计署)

主要审计文书参考格式 一、审计通知书参考格式 二、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参考格式 三、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参考格式 四、封存通知书参考格式 五、审计报告参考格式 六、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参考格式 七、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参考格式 八、审计决定书参考格式 九、审计移送处理书参考格式 十、审计处罚决定书参考格式

****(审计机关全称) 审计通知书 *审**通〔20**〕**号 ****(审计机关名称)对****(项目名称)进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主送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条的规定,我署(厅、局、办)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年**月**日起,对你单位****进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副组长:*** 审计组成员:***(主审)*** *** *** 附件:*********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说明: 1.审计通知书及其他审计文书参考格式正文中用斜体字标注的内容为说明性或者选择性内容。 2.审计通知书的主送单位为被审计(调查)单位,抄送单位根据情况可填写与被审计(调查)事项相关的其他部门。 3.根据情况,审计依据也可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实施条例》第****条,上级审计机关授权项目还应在审计依据中注明根据***的授权。

4.审计通知书及其他审计文书中所称“我署(厅、局、办)”是指审计署、审计厅、审计局或者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 5.审计起始日期无法确定到日的,至少应明确到某月的上、中、下旬。 6.审计组副组长和主审为可选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审计组成员人数较多或者可能有调整时,可仅列出部分成员并以“等”字结尾。 7. 一般情况下,审计通知书应当在附件中列明审计组的审计纪律要求;根据需要,审计通知书还可在附件中列明被审计(调查)单位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目录、需要填制的调查表格等。 8.经济责任审计、跟踪审计对审计通知书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9.如结合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可在审计通知书一并写明,同时抄送被核查的社会审计机构。 10.审计通知书(其他文书也照此办理)发文字号中应包括单位代字,序号采取全年统一编号,可具体参照下列例子填写: (一)地方审计机关:闽审财通〔2011〕1号 (二)特派办:审深特农通〔2011〕1号 (三)署业务司:审金通〔2011〕1号 ]

省政府各部门英文译名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General 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Development and Planning Commiss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Economic and Trade Commiss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教育厅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Depart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Ethnic and Religious Affairs Commission of Zhejiang浙江省计划生育委员会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公安厅Department of Public Security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武警总队Headquarters of Armed Police Force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国家安全厅Department of State Security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民政厅Department of Civil Affairs of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司法厅Department of Justice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财政厅Department of Finance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人事厅Department of Personnel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Department of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Department of Land and Resources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建设厅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交通厅Department of Communic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信息产业厅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农业厅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水利厅Department of Water Resources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Department of Foreign Trade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文化厅Department of culture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卫生厅Department of Health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审计厅Department of Audit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国税局Bureau of State Tax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Bureau of Local Tax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Radio ,Film and Television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体育局Sport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Press and Publication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Industry and Commerce Administr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Drug Administr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乡镇企业局Rural and Township Enterprises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海洋渔业局Oceanic and Fishery Depart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检验检疫局Bureau for Entry –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通讯管理局TeleCommunication Administr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烟草局Tabacco Monopoly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林业局Department of Forestry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邮政局Post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电力局Electric Power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气象局Meteorological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地震局Seismological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海事局Marine Affairs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测绘局Surveying and Mapping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文物局Cultural Heritage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档案局Archives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旅游局Tourism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粮食局Grain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物价局Price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统计局Statistics Bureau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Supply and Purchase Cooper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Government Office Administr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Foreign Affairs Office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eople ’s Government 浙江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Taiwan Affairs Office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Office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Economic Restructuring Office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Legislative Affairs Office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Air Defence Office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Social Science Academy of Zhejiang Province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颁布单位】浙江省财政厅【文号】浙财采监〔2017〕29号【颁布日期】2017-12-20 【条法类别】政府采购综合管理 【实施日期】2018-03-01 【法规层次】一般文件 【打印】立即打印【扫二维码】扫码查看 浙江省财政厅 浙财采监〔2017〕29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省级有关单位: 为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行为,创新政府采购模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健康、有序运行,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行为,创新政府采购模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财库函〔2016〕7号)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实施网上超市、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等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政采云平台是指依托互联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技术,实施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涵盖政府采购各领域、全流程、多用户的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条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公开招 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除通过政采云平台采用法定采购方式外,应当实行电子卖场采购。 采购人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的,应通过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系统进行采购。 采购人采购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可通过在线询价或反向竞价系统进行采购,但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除外。 采购人采购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应通过网上超市系统进行采购,但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除外。 经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在线询价、反向竞价采购流程后,拟成交价格高于网上超市相同商品价格的,或者在线询价、反向竞价失败的,可转为网上超市采购。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急件 浙财办发…2007?108号 关于报送2007年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及2008年校舍维修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财政局、教育局(宁波不发): 按照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2007年校舍维修改造以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为主,2008年起全面按新机制实施。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教字…2007?70号),省财政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中安排了一定数额“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支持和鼓励各地做好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作。为做好2007年奖补工作 —1 —

和2008年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现将报送2007年校舍维修改造奖补备选项目和2008年校舍维修改造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奖补备选项目和2008年校舍维修改造计划,项目学校和市县财政、教育部门均通过“财政教科文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1b13348288.html,)申报和审核。 二、2007年奖补项目不适用《浙江省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报计划、下控制数、报项目和下奖补项目预算的流程。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各地学生人数、在用校舍面积数和财力因素及市县审核报送项目情况,核定、下达奖补项目预算。 三、2008年校舍维修改造计划按《浙江省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流程执行。县市教育、财政部门对各学校申报的校舍维修改造计划审核后,系统可自动生成《县市年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收支计划表》。请市县财政、教育部门打印《县市年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收支计划表》并加盖公章后报我们。要申请省专项资金补助的,请编制《浙江省中小学校舍维修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一并上报(上报项目不含偿还中小学债务)。 四、备选项目的选择要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相衔接。已列入“中小学布局调整”和“食宿改造工程”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列入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备选项目。 —2 —

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模板大全

异议书 异议人(被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异议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将××××人民法院(××××)……号……(写明案件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移送 ××××人民法院管辖。 事实和理由: ……(写明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制定,供当事人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 ××××年××月××日作出的(××××)……民初……号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号驳回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 2.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上诉理由: ……(写明不服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份 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九条制定,供被告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 4.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河北省水行政处罚参考文书样式[001]

河北省水行政处罚参考文书样式 一、立案审批表 二、询问笔录 三、检查(勘验)笔录 四、抽样取证通知书 五、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六、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七、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八、水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九、陈述、申辩笔录 十、水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十一、水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十二、听证笔录 十三、听证报告 十四、调查终结报告 十五、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十六、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通用) 十七、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十八、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十九、水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二十、水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 二十一、当场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十二、水行政违法案件移送函 二十三、水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十四、案卷封面 二十五、案卷目录 文书样式一 立案审批表

文书样式二 询问笔录 案由: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被调查(询问)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职务:电话:住址:邮编: 调查(询问)人及执法证编号:、记录人: 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及为被调查(询问)人确认的记录:我们是××(执法机关名称)的水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并记录持证人员姓名和证件号),请您过目确认。 被调查(询问)人对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确认记录: 告知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 询问内容: (以下是调查(询问)笔录尾页) 应注明“调查(询问)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被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 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记录人签字:年月日 第页共页 文书样式三 检查(勘验)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被检查(勘验)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检查(勘验)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职务或职业:电话: 住址:邮编:其他见证人:职务:单位或住址: 检查(勘验)人及执法证编号:、记录人: 工作单位: 告知事项: 现场情况: (以下是检查笔录尾页) 被检查(勘验)人或现场负责人注明:“笔录上述内容,情况属实。”被检查(勘验)人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活动现场有关参考文书样式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有关参考文书样式 附表1 供应商签到表 项目名称:年月日 —1 —

评审现场签到表 项目名称:年月日 —2 —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3 —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月日 —4 —

附表4 开标/响应记录表 采购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项目名称:开标地点: —5 —

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承诺书

附件 1: 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承诺书第一条本承诺书中的网上超市系指在政采云平台实施的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项目;商品系指在政采云平台的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项目中上架的货物及附属服务。 第二条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承诺书的管理。 第三条承诺符合网上超市供应商的各项准入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 3.2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 3.3具有实体经营场所、仓储场地; 3.4在销售区划内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 3.5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1b13348288.html,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b13348288.html,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第四条承诺在获得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期间,如被“信用中国” 网站 ( https://www.360docs.net/doc/1b13348288.html,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b13348288.html,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将及时主动向承办我方准入资格审核的集中采购机构书面申请退出,若被集中采购机构发现上述情形之前,未主动申请退出的,接受取消资格处理,并在记录消除或禁止期限届满之日起6 个月期间不再重新申请准入。 第五条服务范围 采购人范围:浙江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商品范围: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商品品目范围,并且接受商品品目范围的各项调整。 第六条商品与价格要求 6.1承诺上架商品均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无假冒伪劣商品。 6.2承诺交易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符合《政采云平台商品发布规则》,且价格不高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格及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 6.3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格相关定义明确如下:同期系指价格监测信息查询当日;大型电商系指天猫、京东、苏宁,如有增减,将以公告形式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开; 大型电商自营商品系指天猫、京东、苏宁等电商的自营商品,一般以有交易成交的商品最低价为准;如无法查询到自营商品的,以大型电商能买到的相同商品为准,如大型电商中未能查询到相同商品的,则以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通过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进行价格测算调整后为准;对大型电商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 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财办[2015]14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5.12.31 【实施日期】2015.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财办〔2015〕14号) 厅机关、厅属各单位: 为规范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提高资金效益,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浙江省财政厅机关及厅属单位本级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31日

浙江省财政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提高资金效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91号)、《中共浙江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切实做好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工作的通知》(浙财党〔2015〕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及其全资国有企业、协(学)会、党工团组织(以下简称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公款的竞争性存放管理。金控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莫干山财政干休所公款的竞争性存放管理,由其自行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公款是指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上级补助资金、自有资金和代管资金等。 第四条成立厅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省财政厅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成员由办公室、人事处、机关纪委、法规处、执行局、监督局、政法处等部门组成,办公室为牵头部门。 第五条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款竞争性存放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防范廉政风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