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信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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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企业维保质量评定规范

电梯企业维保质量评定规范

电梯企业维保质量评定规范一、基本要求(一)维保服务范围本文件所规定的电梯维保至少包含以下工作:1、对非专业人员无法到达的场所(轿顶、底坑等)及影响设备运行的有关部件进行必要的清洁、润滑工作;2、检查工作;3、乘客救援作业;4、对设备进行必要的设定和调速操作;5、易损件的更换工作(不改变电梯设备特性,涉及电梯重大修理、改造所规定的主要零部件或安全部件的更换不属于此范围)。

(二)维保单位的基本条件申请电梯维保质量评定的电梯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取得电梯修理资质许可且在有效期范围内;2、近一年内未因维护保养发生安全责任事故;3、在持证期间未被列入政府信用公示“黑名单”;4、未在接受司法限制和处罚期内。

(三)评定机构的基本条件评定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2、具有满足与其所承担评定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和资源条件;3、评定专家库人员应不少于30名;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档案、资料的存放场地;5、具有必要的通信、交通工具及办公设施;6、具有满足评定工作要求的仪器、设备和工具。

(四)评定人员的基本要求评定人员应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鉴定评审员资格或具有电梯监察、电梯检验、维保工作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除此之外,评定组组长还应具有高级职称。

二、维保质量评定程序(一)申请电梯企业维保质量评定的基本原则是自愿申请。

电梯企业在满足本文件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向评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电梯维保质量评定申请表》(见附录A),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各一份: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电梯修理许可证;3、单位情况概述(应包括办公条件、仪器设备、持证人员、维保业绩、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等信息);4、评定机构受理之日前三个月的社保凭证;5、上一年度电梯维保台账;6、电梯维保工具及检验检测装置台账;7、承诺书,表明电梯企业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电梯公司维保管理制度

电梯公司维保管理制度

电梯公司维保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公司的维保管理工作,提高电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维保管理制度适用于电梯公司所有的维保工作。

电梯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三条电梯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维保管理体系,明确维保部门的职责、权限和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和维保计划。

第四条电梯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维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电梯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维保档案,定期更新电梯设备信息和维保记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电梯公司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电梯的维保工作。

第二章维保部门职责第七条电梯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维保部门,负责电梯设备的维保工作。

第八条维保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定期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定期保养电梯设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电梯安全检查和测试。

第九条维保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维保工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人员,保障维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维保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维保档案,定期更新电梯设备信息和维保记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维保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设备工具,确保维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维保部门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维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维保计划第十三条电梯公司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维保计划,根据电梯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使用环境和工作量确定维保周期和维保内容。

第十四条维保计划应当包括:定期检查和保养电梯设备,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的故障;定期清洁和润滑电梯设备,减少设备的磨损和故障;定期维护电梯设备,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电梯公司应当根据维保计划,制定细化的维保方案,明确维保的具体内容、工作流程和责任人,确保维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电梯公司应当根据维保计划,制定年度和季度维保计划,定期进行维保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维保计划。

电梯公司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电梯公司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梯产品质量,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保障用户使用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梯产品及其相关服务,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等全过程。

第三条公司质量体系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和用户要求;2. 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3. 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顾客满意度;4. 强化员工质量意识,营造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和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满足以下要求:1. 符合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 涵盖公司电梯产品及其相关服务的全过程;3.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4. 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第五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1. 质量手册;2. 程序文件;3. 标准作业指导书;4. 录音、录像、文字等记录资料。

第三章设计与开发第六条设计与开发阶段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用户需求分析,确保产品符合用户需求和国家标准。

第七条设计文件应经相关部门审核,确保设计合理、安全可靠。

第八条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产品可制造性、可维护性和可服务性。

第四章制造过程第九条选用优质原材料,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制定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规范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验,确保产品在出厂前达到合格标准。

第五章安装、改造、维修与保养第十二条安装、改造、维修与保养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第十三条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确保施工过程安全、规范。

第十四条定期对安装、改造、维修与保养工作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服务质量。

第六章质量检验与测试第十五条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与测试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质量检验与测试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电梯维保管理办法

电梯维保管理办法

电梯维保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规范电梯维保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使用的电梯的维保管理。

二、维保单位的选择与要求1. 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技术实力强的电梯维保单位,并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维保合同。

维保单位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电梯维保工作。

提供过往维保项目的业绩和客户评价,以证明其服务质量和可靠性。

2. 维保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维保计划和方案,并提交给使用单位审核。

维保计划应包括定期维保的时间间隔、项目内容、人员安排等。

方案应针对电梯的特点和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三、维保工作内容与要求1.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每月至少进行两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功能测试。

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2. 维保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机房设备:检查控制柜、主机、限速器等设备的运行状况,清洁、紧固接线端子,检查和调整制动装置。

井道设备:检查导轨、轿厢、对重、钢丝绳、补偿装置等的运行状况,清洁和润滑导轨、导靴。

层站设备:检查层门、门锁、呼梯按钮、显示装置等的运行状况,调整层门的开关门速度和门锁的啮合深度。

底坑设备:检查缓冲器、限速器张紧装置、底坑照明等的运行状况,清洁底坑。

3. 对电梯的故障和隐患应及时进行修复和排除,并填写维修记录。

维修记录应包括故障描述、维修措施、更换的零部件、维修人员签名和维修时间等信息。

对于重大故障和隐患,应及时报告使用单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使用单位的职责1. 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包括电梯的设计文件、安装验收资料、维保记录、检验报告等。

2. 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维保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定期对电梯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处理。

《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解读佚名【期刊名称】《福建质量技术监督》【年(卷),期】2016(000)006【总页数】3页(P38-40)【正文语种】中文近日,福建省质监局出台《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目的在于电梯维保质量安全领域形成诚信建设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通过发布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维保质量信用等级,公开公共信用信息,着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着力推进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提高电梯维保单位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规范维保行为,提高全社会对选择电梯维保单位的透明度,推进电梯维保单位诚信服务,净化维保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发布内容包括“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维保质量信用等级名单和内容。

在失信名单方面,重点发布电梯维护保养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违规违法行为信息。

主要包括:责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维保质量、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许可证违规行为、维保质量信用等级等。

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建立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公示机制,在本部门官方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接受监督;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公示机制,由各设区市监管部门,每年在本部门官方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一次记分考核结果和信用等级等相关信息。

建立电梯维保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建立质量安全“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制度和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及质量安全诚信报告与公示制度。

建立全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及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质量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与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及信息化平台等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向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通报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的变化情况。

建立维保单位质量安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要求

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要求

对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时间: 至少每15日进行 一次检查
定期检查内容: 机房、井道、底 坑等设施设备
定期检查要求: 做好记录,及时 处理发现的问题
定期检查意义: 保障电梯安全运 行,预防事故发 生
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监管,并采取有效措施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 要求
目录
电梯使用单位的要求 电梯维保单位的要求 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共同责任 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监管 加强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总结
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明确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制定电梯使用操作规程 建立电梯维护保养档案 定期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
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人员数量根据电梯数量确定, 每台电梯至少配备1名安全 管理人员
增强电梯使用 单位和维保单 位的责任感和
使命感
加强对电梯使 用单位和维保 单位的监督和
管理
建立完善的电 梯安全管理制 度和应急救援
体系
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目的: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培训内容:电梯的基本原理、安全性能要求、应急处理和救援措施等 培训方式:理论授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定期开展演练和考核 培训效果评估: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
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对于电梯安全至关重要
电梯使用单位需要负责电梯的安全 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 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电梯使用单位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 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 的安全运行和监控
电梯使用单位需要定期对电梯进行 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检查、 调整等,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电梯质量保证制度

电梯质量保证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电梯质量保证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电梯的安装、维护、检修及日常管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电梯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

2. 安全管理小组下设技术、安全、维护三个小组,各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三、电梯采购与验收1. 选购电梯时,应选择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和质量保证的生产厂家。

2. 电梯到货后,由技术小组负责组织验收,确保电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采购合同要求。

四、安装与调试1. 电梯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

2. 安装完成后,进行严格的调试和试运行,确保电梯各项功能正常。

五、日常维护与保养1. 制定电梯维护保养计划,明确保养周期和保养内容。

2. 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执行,并做好记录。

六、定期检查与年检1. 定期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按照国家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电梯安全年检。

七、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1. 制定电梯故障应急预案,确保在电梯故障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2. 加强电梯使用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八、质量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电梯质量档案,记录电梯的采购、安装、维护、检修等全过程信息。

2. 定期对电梯质量记录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九、培训与考核1. 对电梯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

2. 定期对电梯操作和维护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和维护能力。

十、持续改进1. 定期收集电梯使用反馈,分析电梯运行情况,不断优化电梯管理和服务质量。

2. 根据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持续改进电梯质量保证制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电梯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市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模板】

《XX市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征求意见稿)一、适用范围在XX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单位,以及省内外维保单位在我市设立的维保点(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

二、记分考核和信用等级评价方法建立实施以年度电梯日常安全监察、专项执法检查、投诉举报及媒体曝光查处、维保质量监督抽查、电梯安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应用、96333应急处置救援处理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情况为主要依据的电梯维保单位记分考核办法,并以记分考核结果确定电梯维保质量等级的评价制度。

(一)记分办法。

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管中,发现维保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按照《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记分考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记分表》)的记分或加分标准对维保单位进行量化记分或加分;同时,一并填写《电梯维保单位违规行为记分通知书》(附件2,以下简称《记分通知书》)。

《记分表》与《记分通知书》均一式两份,经维保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维保单位和执行检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

(二)记分异议处理办法。

被记分单位对记分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记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异议书面申诉5个工作日内,应会同有关单位进行核查。

核查结果应书面通知被记分单位。

经查实确属证据不足的,应撤销或变更记分决定。

(三)记分周期和信用等级划分办法。

记分周期为2年。

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年终对辖区内所有电梯维保单位的记分信息进行累计统计,并根据一个记分周期内的累计记分值减去合计加分值后得出的综合记分值,将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综合记分值10分及以下的为A级;11—25分的为B级;26—40分的为C级;40以上(不含40分)的为D级四个等级。

并将计分考核和等级划分结果书面通知电梯维保单位。

(四)考核结果公示和上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4.06•【文号】国市监特设〔2020〕56号•【施行日期】2020.04.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指导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更好发挥政府为民服务的作用,守好安全底线,保障安全使用,不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落实主体责任。

调动使用、维保单位自主管理能动性,切实落实使用单位自行检测和维保单位保障电梯安全性能的主体责任。

激发市场活力。

推动电梯维保由固定周期、固定项目向按需维保转变,提升维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形成以维保效果为导向的定价机制,营造优质优价的良性竞争环境,激发企业提升维保质量的内生动力。

提升工作效能。

坚持电梯检验的公益属性和电梯检测的市场属性,优化配置检验检测资源,充分发挥检测工作的技术诊断作用,更好发挥检验工作技术监督作用,维护群众利益。

强化智慧监管。

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大数据分析,加大信息公示力度,推行信用管理,推进责任保险,提升电梯安全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

二、重点任务(一)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

申请一个电梯维保公司需要什么样的资质和条件


内容介绍
起重机械类制造许可; 电梯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 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 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 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么样的资质和条件
参考资料: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
2022年11月18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其制定的《福建省电梯维、凡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统称机电类特种 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以下统称施工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 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电梯日常 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维修的资格许可。 2、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与申请施工范围相适 应,具体规定见《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基本条件》。 扩展资料: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TS认证。
内容介绍
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 使用、检验检测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授予使用TS认证标 志的管理行为。 类型: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 厂内机动车辆类制造许可; 客运索道制造许可; 大型游乐设施许可; 大型游乐设施类制造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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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推进实施信用监管,引导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企业质量信用质量等级划分通则》(GB/T23791-2009)和《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场监管部门对维保单位质量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使用和公开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质量信用信息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定期检验等方面的信息以及从维保单位记录、归集的能够反映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履行质量承诺的信息。

第四条信用信息的归集、处理、使用和公开遵循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市市场监管局设立维保单位质量信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信用等级的评定、动态调整和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第二章信用信息归集第六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维保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市场监管部门应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维保单位质量信用档案,档案记录分为资质记录、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警示信息。

资质记录包括:取得的行政许可和资质等级的登记、变更、注销信息等。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主动投保电梯维保责任险、配备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加入政府应急救援体系、提供电梯应急处置救援队伍等。

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维保质量现场检查不合格、检验一次合格率偏低、所维保电梯由于维保质量问题被举报投诉或媒体曝光。

警示信息包括:由于维保质量原因造成特种设备一般事故或造成人员死亡的、一年内发生救援不及时事件超过2次、一年内发生维保质量导致的困人事件超过2次、一年内对用户投诉的维保质量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超过2次、一年内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次数达到2次、因维保质量原因发生电梯故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维保、超许可范围维保、出租或出卖许可证等。

第八条市场监管部门在质量信用信息获得后的15个工作日内,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将经过审核的信用信息归集到监管档案中。

第九条信用信息发生变化,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变化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审核更新相关信息,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变更已录入信息的,市场监管部门应追加录入变更的原因和依据,并保留原有信息,以保持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与市房管、住建、消防、安办、央行征信机构等部门的质量信用联动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第三章信用分级第十二条综合评价归集的信用信息,将维保单位的质量信用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

第十三条确定信用等级的基本原则为:1、以资质记录、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警示信息为基础。

2、以有无受到行政处罚及维保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作为信用等级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

第十四条维保单位在近两年内质量信用风险很小,具有维持高水平信用的主观意愿、维保质量和应急救援能力,无受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且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为质量信用A级。

第十五条维保单位在近两年内质量信用风险较小,具有维持一定信用水平的主观意愿、维保质量和应急救援能力,在近一年内曾发生电梯无法正常运行、故障困人事件被投诉或媒体曝光,经查确属维保质量问题但已按期改正,同类不良现象不再重复出现,且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为质量信用B级。

第十六条维保单位在近两年内质量信用风险较大,维持其信用水平的主观意愿不强、维保质量不稳定、应急救援不到位;在近一年内曾发生电梯无法正常运行、故障困人事件被投诉或媒体曝光达到2次,经查确属维保质量问题;一年内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次,但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也未因维保质量原因导致故障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为质量信用C级。

第十七条维保单位质量信用风险很大,近一年内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因维保质量原因导致故障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近一年内曾发生电梯无法正常运行、故障困人事件被投诉或媒体曝光超过2次,经查确属维保质量问题;一年内受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2次的,为质量信用D级。

第四章信用等级评定与调整第十八条信用等级评定原则上按取证时间跨一年度进行一次;信用等级有效期为1年,期间信用等级原则上保持不变。

县级市场监管局负责收集本辖区内维保质量信息(包括本年度现场检查、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查处及媒体曝光和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提出信用调升调降建议,上报市市场监管局维保单位质量信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梯检验机构负责收集整理维保单位评定年度内一次检验合格率情况,报送市局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用等级依据《福州市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信用等级评定表》(见附件)评定,其中90分以上评为A级、75—89分评为B级、61—74分评为C级、60分以下评为D级。

第十九条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完成归档信息的收集、加载或更新;信用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其信用等级也做相应调整。

第二十条维保单位获得以下良好行为记录之一,且半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可提出申请,经市局信用领导小组核准,调升1个信用等级。

1、主动投保电梯维保责任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主动对所维保电梯配备远程监控系统,有明确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加装率达30%以上的。

3、对所维保电梯实施24小时应急救援网格化管理,加入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并承担网格救援任务的。

4、综合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对班组维保作业质量适时记录,定期组织监督抽查,有效实施维保质量内控管理的。

5、制定严于国家电梯维保安全技术规范的企业标准并有效执行。

第二十一条维保单位出现以下不良行为记录之一的,应直接调降其信用等级:1、因维保质量问题导致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直接降为D级。

2、因维保质量问题导致电梯故障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降为D级。

3、一年内出现2次电梯无法正常运行、故障困人事件被举报投诉或媒体曝光,救援不及时,经查确属维保质量问题,降低2个信用等级。

4、电梯故障被媒体曝光,经调查属维保质量问题且整改不及时的,降1个信用等级;态度恶劣、故意拖延或拒不改正的,直接降为D级。

5、维保单位因违法违规被立案处罚的,至少调降1个信用等级,一年内因违法违规被立案处罚2次的,直接降为D级。

6、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有短接门锁回路行为的,直接降为D级。

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电梯维保单位能及时整改的,不降级。

第二十二条县级市场监管局应在每个季度第1个月的15日前将辖区维保单位现场检查、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查处及媒体曝光和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报市局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信用调整建议,市局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县级局上报的质量信用情况进行复查。

第二十三条维保单位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良好信用,杜绝不良行为;维保单位弄虚作假、伪造信用信息影响等级评定结果的,根据情节轻重直接将其信用等级降至C、D级。

第二十四条维保单位应主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未主动报告经查实的,除依法处理外,直接将信用等级降至D级。

发生困人故障的,维保单位应于4小时内将应急救援处理情况上传至应急救援平台或动态监管平台。

第五章质量信用分类监管第二十五条根据奖励诚信、扶优限劣的原则,市场监管部门对维保单位施行分类监管。

对质量信用A级、B级以激励与帮扶为主,对C级、D级建立警示与惩戒机制。

第二十六条对信用A级单位,可采取下列扶持鼓励措施:1、网上公告其信用等级,鼓励社会资源向其倾斜,在公共服务、社会宣传、打假保名优等方面给予支持。

2、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简易评审程序进行许可证的换证评审。

3、在品牌建设、政府奖励等方面实施扶持及奖励措施。

4、酌情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对由于管理疏忽而偶发的一般性问题,以企业整改为主。

第二十七条对信用B级单位,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管与服务,督促其改进质量管理;涉及等级评定表扣分项目的,由维保单位自行整改。

第二十八条对信用C级单位,应当依法采取下列重点监管和限制措施:1、作为重点对象,依法加强监督检查。

2、县级市场监管局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3、责令其在两个月内完成等级评定表扣分项目的整改,整改合格后书面报告辖区市场监管局;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信用等级直接调降为D级。

4、整改期间,未经制造企业授权,暂停办理新增公共领域电梯维保业务。

5、每半年向市局提交一份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信用报告。

第二十九条对于信用D级单位,应当依法采取下列重点监管和限制措施:1、通过挂网留置、通报央行征信机构及关联客户、录入市场监督信用管理系统等方式向社会公告其不良信用等级。

2、作为重点对象,依法加强监督检查。

3、市市场监管局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4、责令其在两个月内完成等级评定表扣分项目的整改,整改合格后书面报告市局信用领导小组;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上报许可证发证机关注销其许可证。

5、挂网留置期间,暂停办理新增电梯维保业务。

6、已有的维保业务实施留证管理,对机房、轿顶、底坑的保养工作拍照留证以备检查,存档的照片应至少保留1个月。

7、每季度向市局提交一份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信用报告。

第六章信用信息公布与管理第三十条为褒奖诚信、惩戒失信,市市场监管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以下两类维保单位名单:1、质量信用优良的A级维保单位;2、质量信用风险很大的D级维保单位:对评定为D级信用的维保单位,经送达告知后,予以挂网留置不少于3个月时间;属分支机构的,通报其公司所在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

对于存在的问题,D级维保单位如能有效整改,可在3个月期满后申请复评,解除挂网留置。

第三十一条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因失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影响维保单位信用评定结果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维保单位对市场监管部门归集的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可书面提出变更或撤销的申请;市局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受理并在15日内完成核实和重新定级工作。

第三十三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C、D级及投诉较多的维保单位为重点,每季度组织一次维保质量监督抽查。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四条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应当使用《福建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

第三十五条维保单位应及时办理监察平台维保认领,上传半月保等维保信息。

维保认领应在签约变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半月保等维保信息应在维保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更新。

第三十六条维保单位应在维保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按规定格式在电梯轿厢内张贴日常维保记录,定期将所维保电梯的主要配件价格、大修记录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十七条维保单位异地开展维保业务的,应按规定向市级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办理分支机构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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