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土房乡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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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行政机关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行政机关食堂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行政机关食堂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食堂员工和就餐人员的健康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包括食堂员工和就餐人员。

第三条行政机关食堂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食品卫生。

第四条行政机关食堂食品应当符合营养合理、丰富多样的要求,合理搭配,保证会议餐、加班餐和员工餐的品种和品质。

第五条行政机关食堂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定期抽检、信息登记和风险评估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六条行政机关食堂应当配备足够的食堂工作人员,确保食品安全,维护食堂环境卫生。

第七条行政机关食堂应当建立健康饮食宣传教育制度,引导员工和就餐人员养成健康饮食习惯。

第八条行政机关食堂要严格执行用餐流程,避免食品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堂管理人员第九条行政机关食堂应当配备专业的食堂管理人员,具备相关食品卫生健康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食堂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保障食堂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食堂管理人员要遵守食品加工卫生规范,勤洗手、戴好工作帽、口罩等,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二条食堂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和烹饪的规程,保证食品质量。

第十三条食堂管理人员要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食品原料采购管理第十四条食堂应当选择正规、有资质的食品原料供应商,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食品采购人员要定期检查食品原料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明,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六条食品采购人员要定期检查食品原料的保质期和存储条件,避免过期食品流入食堂。

第十七条食品采购人员要与食品原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原料信息登记制度,做好食品原料的进销存管理。

第十九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定期公布食品原料的进货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饮食安全和营养,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身体健康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食品质量和供应情况进行监管。

第三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遵守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生产、储存、加工、供应和销售过程中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第四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配备专业的厨师和营养师,制定合理的餐饮菜单,保证提供营养均衡的饭菜。

第五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制定周密的食品采购计划,确保采购到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材和原材料。

第六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食品的卫生质量。

第七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设立完善的餐饮服务制度,包括就餐时间安排、分餐制度、员工培训等,确保工作人员的饮食需求得到满足。

第八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建立有效的饮食留言箱和投诉渠道,接受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

第九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严禁在食品销售过程中存在价格欺诈、夹带杂质、偷工减料等行为。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政府机关食堂,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可能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加强与卫生、食品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接受其监督和指导,确保食堂的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以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注重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政府机关食堂是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提供饮食服务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能。

为了确保政府机关食堂的食品安全和饮食质量,提高工作人员的就餐体验,我们在制定本办法时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包括食品卫生安全、食材采购、菜单制定、就餐服务等方面。

首先,政府机关食堂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食品质量和供应情况进行监管。

机关厨房管理制度

机关厨房管理制度

机关厨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职工的饮食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内的食堂,包括食品采购、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品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机关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厨师和餐饮服务人员,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条机关食堂的管理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负责监督和指导全体员工遵守本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五条机关单位应当选择具有食品销售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正规食品供应商进行合作。

第六条机关单位食堂的食品采购应当按照计划进行,不得超量采购或过期食品。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当对所购买的食品进行验收,检查食品是否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八条每批次采购的食品应当有相关的采购记录,包括食品名称、供应商信息、数量、生产日期等。

第九条机关单位食堂应当建立食品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三章:食品加工管理第十条机关食堂的厨师应当具备相关的食品加工技能和操作经验。

第十一条食品加工过程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操作人员应当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和手套。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台面、刀具、餐具等工具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

第十三条切菜、煮饭、炒菜等操作应当按照标准工艺流程进行,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第十四条加工过程中应当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第四章:食品储存管理第十五条食品储存间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通风干燥,远离污染源。

第十六条不同类别的食品应当分开存放,避免食品变质和交叉污染。

第十七条开封的食品应当标明开封日期,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

第十八条保质期快到的食品应当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避免食品浪费和变质。

第五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九条食品销售窗口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操作人员应当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

第二十条食品销售时应当标明食品名称、价格、生产日期等信息,并保证食品质量。

第二十一条销售收银人员应当熟悉食品价格,不得收取超过标准的价格。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食堂的管理,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的饮食服务,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食堂是指为机关内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由机关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第三条机关食堂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满足职工就餐需求。

第四条机关食堂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二章食堂设置第五条机关食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食堂应位于机关办公区域内,便捷且方便职工就餐。

2. 食堂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名称、开放时间等信息。

3. 食堂的用餐区域应设置合理,确保职工的用餐环境安全、舒适。

第六条食堂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采购、烹饪、卫生、消防等。

第七条食堂设施设备应适应职工用餐需求,包括餐具、饮水设备、垃圾处理设备等,确保用餐便利和卫生安全。

第三章餐饮服务第八条食堂应提供多样化的餐饮服务,满足职工不同口味需求,包括荤素搭配、精细面点、特色菜品等。

第九条食堂应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职工对餐饮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十条食堂应建立食材采购制度,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采购环节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定期进行食材抽检。

第四章食品安全第十一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由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食堂应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各类食品的加工方法、温度控制、保存方式等,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食堂应建立食品原辅料台账,记录食品原料的购进、使用、留样等信息,以便追溯和检测。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食堂应加强员工培训,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操作规程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品安全抽检,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机关单位集体食堂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集体食堂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集体食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单位集体食堂的管理,保障职工的饮食安全和健康,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内设的集体食堂。

第三条机关单位集体食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职工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提供营养均衡的餐饮服务。

第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集体食堂的管理,制定详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监管,确保职工的饮食安全。

第五条机关单位集体食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公开的原则,实施安全、营养、健康的餐饮服务。

第六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参与食堂管理的机制,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提高食堂服务质量。

第七条机关单位集体食堂管理应当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监督,确保饭菜质量、价格合理。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八条机关单位集体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原料的采购管理,确保采购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安全可靠。

第九条机关单位集体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机制,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十条机关单位集体食堂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储存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的存储环境和期限,保证食品的新鲜、安全。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集体食堂应当对食品加工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规范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集体食堂应当加强食品销售管理,确保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合格。

第十三条机关单位集体食堂应当制定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第三章餐饮服务管理第十四条机关单位集体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管理制度,根据职工的饮食习惯和需求,合理安排菜品和服务。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集体食堂应当严格控制用餐成本,合理制定餐饮价格,确保价格合理。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集体食堂应当合理安排用餐时间,提供丰富多样的餐饮选择,满足职工的需求。

第十七条机关单位集体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评估机制,定期对餐饮服务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机关单位集体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加强职工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知识培训。

机关内部食堂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内部食堂的管理,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内部食堂的运营和管理。

第三条机关食堂应坚持服务至上、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健康。

第二章食堂管理职责第四条食堂主管负责全面管理食堂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 制定食堂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 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3. 负责食堂的财务、采购、库存、设备管理等工作;4. 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5. 加强与机关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满足机关工作人员的就餐需求。

第五条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食堂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3. 熟悉食品安全知识,确保食品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4. 遵循食品操作规程,保证食品质量;5. 积极配合食堂主管的工作,提高食堂服务质量。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六条食堂应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范围运营。

第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第八条食堂食品采购应确保来源合法、质量合格,禁止采购、使用不合格、过期或变质食品。

第九条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防止病媒生物滋生。

第四章食堂服务与管理第十一条食堂应按照机关工作人员的就餐需求,制定合理的菜单,确保菜品多样化、营养均衡。

第十二条食堂应建立健全订餐制度,方便机关工作人员订餐。

第十三条食堂应加强成本核算,合理控制食品采购成本,确保食堂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食堂应定期召开食堂管理会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奖惩与监督第十五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机关人员食堂管理制度

机关人员食堂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机关人员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有序,提高食堂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堂管理目标1. 确保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2. 保持食堂卫生,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3. 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满足机关人员就餐需求;4.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食堂资源。

三、食堂组织与管理1. 食堂设立食堂管理小组,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2. 食堂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负责食品采购、加工、储存、供应等工作;3. 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四、食品安全与卫生1. 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范围运营;2. 食堂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3. 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供应等环节;4. 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食堂环境卫生;5. 食堂应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严禁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6. 食堂应加强食品加工、储存、供应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五、食堂服务与就餐1. 食堂应提供丰富多样的菜品,满足机关人员就餐需求;2. 食堂应实行分餐制,保证食品安全;3. 食堂应定期更新菜单,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4. 食堂应加强餐具消毒,确保餐具卫生;5. 食堂应设立意见箱,接受机关人员对食堂服务的意见和建议;6. 机关人员应自觉维护食堂秩序,爱护公共设施。

六、费用管理与监督1. 食堂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2. 食堂应定期公布费用收支情况,接受机关人员监督;3. 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向食堂管理小组汇报工作,接受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由食堂管理小组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食堂管理小组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乡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乡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乡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为了加强食堂管理,现制定如下食堂管理办法。

一、岗位职责(一)厨房工作人员基本职责1、遵时守规,敬业爱岗厨房工作人员应端正服务态度,严守岗位职责,在工作时间内不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1)严格保证干部一日三餐能准时准点就餐。

早餐应在7:30前保证供应,午餐应在12:00左右保证供应,晚餐在17:30(冬春季)或18:00(夏秋季)左右保证供应。

(2)严格保证来客接待的用餐时间。

一般情况下来客用餐时间同干部工作餐时间一致。

但如有特殊情况,厨房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堂管理员或办公室的要求来合理安排上菜时间。

2、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严格服从食堂管理员和乡党政办公室的分配,内部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3、合理调膳,提高质量(1)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根据季节变化和工作强度的大小以及个人口味等尽可能调剂好伙食,让干部满意。

努力提高伙食质量,做到荤素、主副合理调配,增加花色、品种,做到色、香、味俱佳,自觉接受监督。

(2)来客接待前,必须将桌椅摆放整齐,备好碗、筷、勺、碟等相关的餐具,同时还要备好牙签、水壶、纸巾等。

4、保持清洁,讲究卫生(1)必须保持个人和厨房的清洁、卫生。

上班前必须换上干净的工作服,在每餐前后都要对食堂进行清洁打扫,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2)在食堂垃圾处理方面,要做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5、爱护财务,热情节约(1)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随意转借、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

(2)坚持原则、大公无私、先人后己,对每一位就餐者都要一视同仁,耐心和气、热情周到,尽可能给予方便。

(3)对待来客既要做到热情、大方,又要做到严格标准,合理节约。

6、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下班前应严格检查水、电开关,阀门是否关好,门窗是否关、锁好。

7、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乡党委、政府在特殊情况临时要求用餐时,厨房工作人员应保证随叫随到,服务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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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土房乡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食堂管理,给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提供卫生、方便、节约、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竖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服从安排;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服务的理念,全力保证机关干部职工用餐,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1、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
(1)灵活掌握市场动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采购米、面、油、肉调味品等必须确保质量并及时入库登记。

(2)每日应按炊事员所列菜谱进行采购,不得盲目采购,更不能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品。

(3)定期征求就餐人员对食堂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强化整改提高。

(4)经常与炊事员沟通交流。

努力提高伙食质量,做到荤素菜、主副食搭配,增加花色、品种,做到色、香、味俱佳,虚心听取干部职工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5)做好采购物品管理。

随时查看,及时增减,并对入库、出库及库存物品做好登记。

(6)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意识。

每次下班前例行检查水、电开关,阀门是否关好,门窗是否关、锁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炊事员工作职责:
(1)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语文明,讲究卫生。

(2)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准时开饭,如工作需要,应延长开餐时间。

(3)本着极端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到饭菜味美,式样品种多变,一周不得只做同一样式饭菜。

(4)严禁采用霉坏、变质的食品原料。

(5)米、菜、肉等要清洗干净,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食堂、餐厅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要天天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

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下水畅通,垃圾及时清理。

(7)各种炊具和灶具每次用后必须及时清洗,随时保持清洁。

二、物资采购及用具管理
1、食堂实行据实报销制度,不搞经营创收。

日常采购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采购结束后交炊事员确认后使用;大额采购由食堂管理员提出申请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采购。

2、严格执行财务、采购、出入库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月底由食党管理人员对当月采购的物资进行报账。

3、根据机关用餐情况,积极联系物资供应渠道,保证食品新鲜、卫生、价格合理公道。

4、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用具负有管理义务,用具损坏的要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

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三、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2、坚持厨房、餐厅每天清扫、擦净,保特卫生、整洁。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格检查。

4、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勤减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5、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

合理储存食品,
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6、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

坚持餐具用后洗涮,流水冲洗,严禁使用不洁餐具,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

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防止菌变或食物中毒。

四、厨房防火管理
1、安全使用煤火、液化气,对燃气灶具开关、液化气瓶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注意液化气使用情况,发现漏气或损坏立即更换或报修,搬运液化气钢瓶时严禁撞击或挤压。

3、熟练掌握液化气灶、电器的操作方法,工作时严禁离开岗位。

五、用餐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用餐制度
机关干部职工一律在食堂就餐,就餐费用实行日记帐月结算制度,由干部职工自行负责。

机关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就餐。

用餐时间除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外,时间为:
早餐时间:7:30
午餐时间:11.30至12:00
晚餐时间:17:30
2、会议用餐制度
凡会议需要安排用餐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征得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提前一天通知食堂管理员,并在食堂管理员处填写《会议用餐单》,由乡长或书记签字后食堂安排就餐;若领导
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经主要领导通知食堂管理员后安排就餐,过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3、招待用餐制度
有来客需安排用餐时,接待部门应报经乡长或书记批准并确定用餐标准后,提前通食堂管理员安排就餐;就餐后分管领导及陪餐人员要在招待单上签字。

领导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通知食堂管理员安排就餐,过后及时补办手续。

个别村干部因公到机关办事需用餐的由食堂管理员统一安排,记录在帐。

食堂管理员每月底将招待单由主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在财政所结账。

二〇一三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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