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治理及其评价
公司治理主要框架(公司治理的主要研究内容)

二、公司治理研究的框架
1、股东权益的研究
• 股东分为如下四个层次。 • 第一,积极的投资者,积极的公司治理参与者。这些机构一方面采用积极的
投资策略,同时也十分关注公司投票机制等公司控制问题。处于这一类的股东数 量比较少,除了少数个人持股者以外,还有少数机构投资者。
1、股东权益的研究
• 第二,被动的投资者,积极的公司治理参与者。根据某些指数(如标准普尔500) 进行投资组合的机构投资者都属于这一类,如著名的Calpers加州退休养老基金、 Lens基金等。这类投资者要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因而采用的是被动的投 资策略,但是它们却比较关心公司的控制问题。
3、根据制度功能定义公司治理
• 1985年出版的英国《公司法》把公司治理定义为由董事、股东和审计员三方构成的 一种制度。
• 在美国法律协会的《公司治理原则》中,认为公司治理包括公司的目的和行为、董事 与管理人员的功能和权力、大型上市公司中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董事会和监察委员 会安排的原则建议、董事会和监察委员会的谨慎义务和经营评价准则、公平交易的义 务、控制权交易中董事和股东以及出价者的作用等。
一、什么是公司治理?
• “结构”在汉语中是指事物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搭配与排列,或者指事物的内 部的构造;“机制”则是指事物或有机体的构造、功能、运作原理及其相互关系。 从广义上来说,“公司治理”既是一种结构也是一种机制,因此,将 “corporate governance”直接译作“公司治理”可能更符合“corporate governance”的完整含义。
1、根据具体形式定义公司治理
• 1992年出版的《新帕尔格雷夫货币与金融词典》描述了公司治理的主要形式,它从英、美 等国公司治理模式入手,认为公司接管市场( corporate takeover market)是过去25年 里英、美等国家公司治理的最有效、最简单和广泛适用的方式。
公司治理及其评价研究综述

公司治理及其评价研究综述
本文旨在探讨公司治理的发展脉络以及其评价的多种方法。
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复杂性和全球化的深入,公司治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重视。
公司治理的实施将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效率,以及公司的财政状况和其他影响企业发展的因素。
第一部分,讨论公司治理的发展脉络及其定义。
公司治理,又称企业治理,是指企业管理者在整个公司经营过程中对企业的控制、管理和监督活动,旨在确保企业能够根据其法律责任和经济目标得到有效地实现。
近年来,国际社会认识到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因此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开始着手研究公司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并建立公司治理的新模式,例如澳大利亚和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
第二部分,讨论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以及为什么要对其进行评价。
公司治理有助于确保企业具有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力,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以及通过公司治理来促进企业的发展。
由于公司治理的重要性,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评价,以便更好地识别和分析公司治理的特点和利弊。
第三部分,重点介绍公司治理的评价方法。
根据不同的理论,公司治理的评价方法可以分为定量方法、定性方法和综合方法。
定量方法包括指标法、算法法和路径分析法;定性方法包括案例分析法、实践研究法和框架分析法;综合方法包括价值链分析法、多指标法和整合模型法等。
第四部分,概括结论。
随着企业全球化的推进,公司治理的重要
性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因此需要通过公司治理的评价来检验公司治理的成功程度。
可以采用定量方法、定性方法和综合方法来对公司治理进行评价,以更好地了解公司治理的特点和利弊,从而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实现经济目标。
治理水平评价

治理水平评价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评价施东晖(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孙培源(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引言90年代出现的全球范围内的公司治理运动,经过10年的发展,已经进入成熟阶段,公司治理运动的焦点逐渐由宏观层面治理原则的制定转向微观实践,即单个上市公司如何根据公司治理原则制定公司治理战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以及投资者如何基于公司治理进行投资决策。
相应地,作为公司治理量化指标的公司治理评级在90年代末开始逐步发展起来。
90年代末21世纪初,标准普尔、里昂信贷、德米诺等评级机构开始在新兴和发达市场推出公司治理评级服务,香港证券市场已经引入了公司治理评级,泰国公司董事协会为了增强国外投资者信心,也推出了公司治理评级体系。
公司治理评级具有重要的意义:(1)对公司而言,良好的公司治理评级可以作为信号显示,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而较低的公司治理评级可以鞭策和促进公司改善公司治理战略,提高治理水平;(2)对投资者而言,公司治理评级可以作为投资决策参考的重要依据,是资产组合调整和分配的重要考虑因素;(3)对监管者而言,公司治理评级可以使监管机构更进一步了解上市公司治理状况,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并为同其他各国或地区公司治理水平比较提供一个统一的可量化的标准,便于监管机构针对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在现阶段以《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规章为基础,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国情,进一步开展公司治理评级,对于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推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的构建作为转轨经济过程中引入的制度安排,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复杂性在于:一方面,中国上市公司的出现不是古典企业制度发展的自然结果,而主要是在否定、改造计划经济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被嫁接到企业中去,并被赋予改革国有企业的使命。
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程日奇【摘要】本文在分析“股东至上”与“共同治理”两种思想基础上,结合人力资本性质及特征提出“双元治理模式”,即内部公司治理结构体现为非人力资本所有者群体与经理阶层人力资本所有者群体在合作性竞争博弈的基础上构建的内部治理。
在此基础上,通过厘清内部控制理论发展脉络提出内部控制机制的组织框架、控制要素及当前内部控制亟待加强的三个方面工作:强化内部审计、强化预算控制、强化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建设。
【关键词】双元治理模式;内部控制理论;组织框架;控制要素【作者单位】程日奇,河北华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治理结构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如果狭义地理解,是指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董事长或经理权利及监督方面制度安排。
广义理解,还应包括公司的各项收益分配激励机制、经理聘选与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公司管理结构、企业战略发展决策管理系统、企业文化和一切与企业高层管理控制有关的其他制度。
布莱尔认为是“一种法律、文化和制度性的有机整合,这一整合决定上市公司可以做什么,谁来控制它们,这种控制是如何进行的,他们从事的活动所产生的风险与回报是如何分配的。
”一、当前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近些年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我国公司制企业大量涌现,并出现了一大批像海尔集团那样经营卓越的公司。
但治理不良的公司也不在少数。
主要问题体现在:(一)内部人控制,管理权=控制权。
该种控制形式表现为企业内部人员取得企业控制权的相当大部分,并以此来侵蚀作为“外部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内部人员或以经理人为主,或以企业职工为主,或是经理人员与职工合谋。
其实,“内部人控制”有其合理性一面,因为他们实际上掌握企业实际情况,能够作出科学管理决策;另一方面,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目标的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导致经营者可能会作出有损所有者权益的行为,经济学家是从委托代理角度来提出“内部人控制”失控问题解决思路的,结果是收效甚微,问题的实际在于没有承认人力资本对剩余的要求权,而能体现人力资本产权与非人力资本产权平等的机制在企业内部建立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公司治理评价中的董事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设置研究

之间往往存在着“资产混同”(施天涛,1998),为控股股东滥用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创造了条件。
因此,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明确规定控股股东与其上市子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本部分将通过相关指标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进行评价。
其中,对人员独立性的评价,我们可以调查双方是否有独立的办公机构、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控股股东处任职、控股股东推荐董事和经理人选是否通过合法程序等来进行判断;在财务独立性评价中,我们可以通过检查上市公司是否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是否独立依法纳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干预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来做出评价;对于资产独立性的评价,我们可以通过上市公司的生产系统、销售系统、配套设施、专利技术等方面来进行判断。
由于本部分存在较多的显示信息,因此,能够相对容易地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进行评价。
而评价控股股东行为的合理性则需要我们做更多的信息处理工作。
在国外,对于控股股东损害上市子公司的行为,主要是通过立法来加以解决,如:英美的“揭开法人面纱”、德国的“债权人保护立法”、法国《破产法》中的“事实上的董事观念”、欧共体“公司法第9号建议案”等等(施天涛,1998)。
对控股股东赋予“诚信义务”是西方国家保护子公司及少数股东的一种重要方式。
该方式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子公司的利益不容侵害,只要股东或董事处于一种可能施加影响的地位,诚信义务就限制他们的行为。
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也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必须对上市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承担诚信义务。
该义务决定了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所发生的关系必须符合“公平原则”,然而,究竟如何衡量这种公平性,在不同的法律制度环境中,判断条件表现为不同形式,但其核心思想是一致的:第一,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存在事实上的控制;第二,控制行为造成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及其债权人的利益损害;第三,控股股东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及其债权人利益的动机。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促进银行业和保险业长期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是指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状况进行判断、评价和分类,并根据评估结果依法实施分类监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和商业保险机构,包括: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及自保公司。
第四条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应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标准统一、突出重点等原则。
第二章评估内容和方法第五条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党的领导、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和高管层治理、风险内控、关联交易治理、市场约束、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等方面。
第六条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包括合规性评价、有效性评价、重大事项调降评级三个步骤。
合规性评价:满分100分,主要考查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监管部门对相关指标逐项评价打分。
有效性评价:重点考查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机制的实际效果,主要关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
监管部门在合规性评价基础上对照有效性评价指标进行扣分;对银行保险机构改善公司治理有效性的优秀实践可予以加分。
重大事项调降评级:当机构存在公司治理重大缺陷甚至失灵情况时,监管部门对前两项综合评分及其对应评估等级进行调降,形成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
合规性指标或有效性指标存在的问题连续若干年得不到整改,可视情况加大扣分力度。
第二年不予整改的,可予以该指标分值两倍扣分;第三年不予整改的,可予以该指标分值四倍扣分,第四年不予整改的,可予以该指标分值八倍扣分。
公司治理效率及其评价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J OU RNAL OF RENMIN UNIV ERSIT Y OF CHINANo 14 2008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572096)公司治理效率及其评价研究王化成 黄 磊 杨景岩 [摘要] 公司治理效率是对既定治理结构与机制有效性的度量,也是对公司治理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
恰当的公司治理效率评价方法必须兼具目标合理性与现实有效性。
通过对现有评价方法的回顾与分析,我们认为经济增加值(EVA )既符合我国企业当前的目标导向,也具备良好的可执行性,因而是我国公司治理理论与实务的现实选择。
[关键词] 公司治理;效率;评价;经济增加值[作者简介] 王化成: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100872);杨景岩:管理学博士,中国电信集团北京市电信有限公司经营财务部(北京100010) 公司治理是近20年来公司财务领域最为关注的理论及现实问题,而其中特定的治理结构是否具有效率又是该问题的核心。
一个合理、可行的评价手段,不仅能够为治理效率的学术研究提供借鉴,还可以直接应用于公司治理实践活动的评价与改善。
但是,针对什么是公司治理效率、如何对公司治理效率进行恰当的评价等问题,国内外学术界与实务界均没有形成系统的观点,因而也就难以判定不同的治理结构与机制孰优孰劣。
由此,深入探讨公司治理效率及其合理评价问题显得尤为必要。
一、公司治理效率的内涵卡普兰(Kaplan )和诺顿(Norto n )曾指出,“不能描述就不能衡量,不能衡量就不能管理”。
[1]要对公司治理效率进行恰当的衡量,首先应当对治理效率的内涵进行准确的描述。
追根溯源,“公司治理”实际上是一件舶来品,但是“公司治理效率”这个概念却并非成型于国外文献。
在国内学者偏好于用“是否具有效率”来评价特定的公司治理机制时,国外学者则倾向于用一种更为直接的方式———“好的还是坏的”来描述公司治理的优劣。
公司治理情况及报告

公司治理情况及报告公司自xx年上市以来,一直努力致力于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了严格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运作制度,及明晰的决策授权体系。
同时公司也加强了对内部各项制度的建设,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与治理提供了基础的制度保障。
公司治理总体来说比较规范,但也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1,《公司章程》尚未完全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xx年修订)》修改;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在xx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等内容作了部分修改,但是还有大部分条款未进行修改。
公司将在情况明了后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部分制度尚待修订与完善;(1)公司需要对内控制度进行完整的评估并形成自我评估报告;(2)公司需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3,公司股权分置工作尚未完成。
由于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与第一大流通股股东对公司股改方案未达成一致意见,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提出的两次股改方案都未获通过。
公司将促进大股东之间加强沟通,尽快就股改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以启动第三次股改。
4,期权激励工作尚未开展由于公司未完成股改,无法实施有效的期权激励。
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出台期权激励方案,待股改完成后实施。
为了向广大投资者全面扼要地揭示公司的治理架构,使投资者能更全面地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公司对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拟订了该份治理报告。
针对上述几方面的问题,公司已制订了整改计划。
并将自查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诚挚希望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促进公司提升治理水平,以更持久,更健康,更稳健的发展回报投资者。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独立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下:股东大会方面: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股东大会依据相关规定认真行使法定职权,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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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治理及其评价研究课题组
二、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研究及其分析
国外商业性公司治理评价:对 法律法规、资本市场、公司监 管制度、市场条件以及公司所 处行业的发展状况等关注较少
需要结合中国公司所处的治理 环境,设置具有中国特色的公 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才能准 确反映中发展脉络 二、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研究及其分析 三、公司治理评价系统应用
中国公司治理及其评价研究课题组
一、中国公司治理研究与发展脉络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 公 司 治 理机制 ➢单 体 企 业 公 司 治 理 → 企 业集团治理 ➢国 内 公 司 治 理→ 跨 国 公 司治理 ➢传 统 企 业 治 理 → 网 络 组 织治理 ➢营 利 组 织 治 理 → 非 营 利 组织治理→社会治理
非商业性/学术性的公司治理评 中国公司治理指数(CCGINK )从
价,如Walter J. Salmon(1993) 6个维度评价,全方位关注控股 提出诊断董事会的22个问题, 股东行为、董事会及董事承担 世界银行公司治理评价系统、 的责任、经理层、信息披露、 日本公司治理评价系统、中国 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的表 香港和台湾地区学术机构研究 现,明确公司核心业务发展( 等,指标偏少,整体性较弱 行业地位、竞争力提升等)与
❖ William D. Schneper, Mauro F. Guillen, 2004, “Stakeholder rights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a cross-national study of hostile takeovers”,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vol.49, p.263-295.
➢中国公司治理原则颁布 (2000年11月) ➢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 (2001年8月)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02年1月) ➢新公司法和证券法颁布 (2005年10月) ➢公司法再次修订 (2014年3月)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2007年3月) ➢保险公司治理自评报告 (2010年2月)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新国九条 (2013年12月) ➢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 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2014年10月)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2015年5月)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系统的发展
二、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研究及其分析
中外学者们对公司治理评价的关注是基于满足 公司治理实务发展的需要,尤其是机构投资者 的需要而进行的
例如美国《商业周刊》自1996年开始就对董 事会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每年评选出董事会治 理最好和最差的公司
一些重要学术期刊也发表了相关成果
❖ Mark L. Defond, Mingyi Hung, 2004, “ Investor protection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evidence from worldwide CEO turnover”,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vol.42, No.2, p.269-312.
研制单位
南京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山大学 上海证券交易所
厦门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二、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研究及其分析
❖ Walter J. Salmon, 1993, “Crisis Prevention: How to Gear up Your Board”,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Vol.71, No.1, pp. 68-75.
❖ Christian Strenger, 2004,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corecard: a tool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Corporate Governance: An International Review, Jan. vol.12, No.1, p.11-15.
经理层激励关系等
中国公司治理及其评价研究课题组
二、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研究及其分析
中国公司治理及其评价研究课题组
在CCGI(2003)之后,国内研制的各类公司 治理相关指数
指数名称
投资者关系管理指数 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公司治理评价
投资者保护指数 上证180公司治理指数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 中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指数 投资者保护执行指数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 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数 中国上市公司会计投资者保护指数 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指数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
中国公司治理及其评价研究课题组
二、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研究及其分析
Hollis Ashbaugh-Skaife(2006)在研究中指出 ,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可以使公司的信用评级相 对较高。他们认为剔除了公司的特定风险因素外 ,信用评级与大股东行为、董事会治理、信息透 明度等因素正相关
Hollis Ashbaugh-Skaifea, Daniel W. Collinsb, Ryan LaFond. The Effect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on Firms Credit Ratings.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2006,(42):203-243.
❖ Stefan Beiner, Wolfgang Drobetz, Markus M. Schmid, Heinz Zimmermann, 2006, “An Integrated Framework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Firm Valuation”, European Financial Management, Vol.12, p.249-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