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慢性病
申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所需材料及手续

申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所需材料及手续一、申报对象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是指患有慢性疾病的病患,在门诊治疗过程中需要特殊的医学服务或药物治疗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肝功能不全、慢性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等。
申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病患需符合相关的政策规定,提供相关的材料和手续。
二、申报材料及手续1. 病历资料申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需要提供完整的病历资料,包括病史、体格检查资料、实验室检查资料、影像学检查资料等。
病历资料需要由医院的专科医生填写并加盖医院公章。
2. 诊断证明申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病患需提供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证明其患有慢性特殊疾病。
诊断证明书需注明病患的姓名、性别、年龄、疾病名称、疾病诊断依据以及专科医生的签名和公章。
3. 门诊治疗计划申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病患需提供门诊治疗计划,包括治疗方案、用药方案、治疗周期等。
治疗计划需由专科医生填写并加盖医院公章。
4. 财务证明申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病患需提供财务证明,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且无法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财务证明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家庭人口证明等相关材料。
5. 相关手续申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病患需提供身份证明、社保卡、就诊卡等相关手续。
三、申报流程1. 准备材料病患需准备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病历资料、诊断证明、门诊治疗计划、财务证明、身份证明等。
2. 提交申请病患携带完整的申报材料到所在医院的专科门诊部门,向专科医生提交申请,由专科医生审核并签字确认。
3. 上报审核医院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上报给卫生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给予批准并发放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诊疗卡。
四、注意事项1. 提交申请时需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有伪造或虚假信息将会被严肃处理。
2. 申请审核周期一般为15个工作日,病患需耐心等待。
3. 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诊疗卡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到期后需重新进行申报。
总之,申请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诊疗卡需要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并经过医院和卫生部门的审核批准,病患需遵守相关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的审批和报销注意事项

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的审批和报销注意事项门诊特种病慢性病是指需要长期治疗并且有一定的固定费用的慢性病,对于这类疾病的治疗和报销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以下是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的审批和报销注意事项。
一、明确特种病患者身份1. 门诊特种病患者需提供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特殊病种诊断书或病历报告,以及专家医师的诊断证明和治疗方案。
2. 提供居民身份证、医保卡等个人身份证明。
患者需要提供全面的患者身份证明,确保患者身份和诊疗项目的匹配。
3. 病情辨识。
慢性病需要通过专家门诊或其他权威机构的鉴定过程,确保患者的病情真实、确诊准确。
二、明确治疗费用1. 提供治疗费用明细。
门诊特种病患者需要提供详细的治疗费用明细,确保治疗项目和费用的真实性。
2. 明确治疗药品。
患者需要提供医生开具的处方及药品清单,确保所报销的药品符合治疗方案并符合报销政策规定。
三、审批和报销流程1. 提交申请材料。
患者需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门诊特种病治疗申请材料,包括病历资料、处方药品清单、费用明细及个人身份证明等。
2. 审批流程。
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患者身份和病情,确保治疗费用真实有效。
3. 报销流程。
经过审批通过后,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的报销标准和程序进行费用报销,将符合条件的费用直接划算到患者个人医保账户内。
四、注意事项1. 提供真实材料。
患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确保患者身份和病情真实有效。
2. 遵守医保政策规定。
患者在治疗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医保政策规定,按照治疗方案规定进行治疗和用药,确保治疗费用的合理合规。
3. 定期复诊。
门诊特种病患者需按照医生治疗方案定期复诊,遵守医嘱,保证治疗效果并及时进行费用报销。
在门诊特种病的审批和报销过程中,患者需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的相关程序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遵守医保政策规定,确保治疗费用的合理合规,并定期复诊,以保障自身权益和获得合理的医疗保障。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认定标准(2022版)

根本诊治保险门诊慢性病特别病认定标准〔2022版〕一、恶性肿瘤门诊医治〔含: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1.相关病史资料;2.符合以下各项之一:〔1〕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结果,并经专科医生认定符合诊断标准;〔2〕因病情或身体情况不能取得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的患者,需诊治机构专科副主任〔含〕以上医师签署诊断证明书和病情说明,依据相关病史资料,并针对提供的影像学资料〔B超、CT、MRI、X片等〕、肿瘤标记物资料等进行认定;〔3〕血液学检查、骨髓检查或染色体检查汇报等,经专科医生认定,符合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诊断标准。
二、高血压病〔含:高血压病/高血压3级/高血压并发症〕〔一〕高血压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1、2、4项。
〔二〕高血压3级/高血压并发症符合以下1、2、3、4中三项或以上。
1.符合(中国高血压指南)高血压的诊断标准;2.有至少1次的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确认为血压升高〔符合高血压的诊断标准〕;3.收缩压≥180 mmHg及/或舒张压≥110 mmHg;4.至少存在1个以上的靶器官损害或临床疾病〔标准见下〕。
靶器官损害标准,至少符合以下一项:〔1〕左心室肥厚,符合其中一项:①心电图: Sokolow-Lyon 电压>3. 8 mV 或Cornell乘积>244 mV·ms;②超声心动图LVMI:男≥115 g/m2,女≥95 g/m2;〔2〕颈动脉超声IMT≥0.9 mm 或动脉粥样斑块;〔3〕颈-股动脉脉搏波速度≥12 m/s;〔4〕踝/臂血压指数<0.9;〔5〕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降低(eGFR 30-59 mL/( min·1.73 m2))或血清肌酐轻度升高:男性115-133 μmol/L,女性107-124 μmol/L;〔6〕微量白蛋白尿: 30-300 mg/24 h或白蛋白/肌酐比≥30 mg/g(3.5 mg/mmol)。
临床疾病标准,至少符合以下一项:〔1〕脑血管病:符合其中一项,即:①脑出血;②缺血性脑卒中;③短暂性脑缺血发作;〔2〕心脏疾病:符合其中一项,即:①冠心病〔标准见冠心病局部〕;②心力衰竭〔标准见心力衰竭局部〕;③心房颤抖〔标准见房颤局部〕;〔3〕肾脏疾病:符合其中一项,即①糖尿病肾病;②肾功能受损包含:eGFR<30 mL/( min·1.73 m2 )或血肌酐升高〔男性>133 μmol/L,女性>124 μmol/L〕或蛋白尿(>300 mg/24 h);〔4〕外周血管疾病;〔5〕视网膜病变:符合其中一项,即:①出血或渗出;②视乳头水肿;〔6〕糖尿病。
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

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慢性病是指病程较长、进展缓慢的疾病,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针对慢性病的治疗,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为您介绍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及其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是指符合特定标准的患者,享受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报销的政策。
这个标准是由卫生部门根据患者疾病类型和严重程度等因素制定的,旨在减轻患者的医疗经济负担,提高治疗效果,提供公平公正的医保政策。
二、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申请条件1. 疾病类型:符合指定的慢性病种类,如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
2. 严重程度:患有特定疾病的患者需要满足一定的严重程度,如病情稳定但需要长期治疗、病情复杂需要特殊技术干预等。
3. 家庭经济状况:通常情况下,申请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患者家庭经济状况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属于低收入人群。
三、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申请流程1. 登记:患者需向当地社区医院或政府医疗卫生机构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等。
2. 审核:医疗卫生机构会对患者的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病情和收入等情况,并将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3. 颁发:审核通过后,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会颁发给患者,并告知相应的报销政策和操作流程。
4. 使用:在获得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后,患者可按照相关政策享受费用报销和优惠待遇,但需遵守规定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四、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优势和局限性1. 优势:a. 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减轻患者因慢性病治疗而产生的经济负担,提高患者治疗的积极性。
b. 提高治疗效果:通过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支持和保障,患者可以及时接受规范的治疗,提高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2. 局限性:a. 申请条件苛刻:有些患者由于疾病类型或严重程度的限制,并不符合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申请条件,导致无法享受相关政策。
一级医院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一级医院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管理工作,保障参保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参保患者。
三、病种范围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按照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障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包括:1.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2. 慢性肾功能衰竭;3.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4. 系统性红斑狼疮;5. 再生障碍性贫血;6. 地中海贫血;7. 血友病;8. 帕金森氏病;9.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0. 类风湿性关节炎;11. 慢性病毒性肝炎;12.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3. 肝豆状核变性;14. 慢性肾功能不全;15. 肝硬化;16. 重症肌无力;17. 扩张型心肌病;18. 房颤;19. 癫痫;20. 风湿性心脏病;21. 帕金森氏病综合症;22. 脑血管意外偏瘫;23. 高血压病合并症;24. 糖尿病合并症;25. 肺源性心脏病。
四、认定程序1. 患者持门诊医生诊断证明或出院病情诊断证明书,到我院医保办审核窗口申请认定;2. 医保办对患者的诊断证明进行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认定;3. 医保办将认定结果告知患者,并为其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手续。
五、诊疗服务1. 医院为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合理的诊疗服务,确保患者得到有效治疗;2. 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障政策,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3. 医院加强对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的随访管理,定期评估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六、监督管理1. 医院成立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工作小组,负责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的日常工作;2. 医院定期对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医院接受上级医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
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的审批和报销注意事项

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的审批和报销注意事项【摘要】门诊特种病慢性病是指患者在门诊接受治疗的特殊和持续性疾病。
审批流程通常需要患者提供相关诊断证明和医疗建议,经医保部门审核后方可报销。
报销标准会根据病情和治疗方案的复杂程度来确定,患者需要确保符合要求的医疗费用。
在准备报销材料时,患者应注意保留完整的就诊记录和费用清单,便于报销流程的顺利进行。
报销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将影响报销的有效性。
对于报销中遇到的异常情况,患者可向医保部门咨询并提供必要证据进行处理。
患者还需关注其他与报销相关的事项,了解政策解读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关键词】门诊特种病、慢性病、审批流程、报销标准、报销材料、申请时间限制、异常处理、政策解读、其他事项。
1. 引言1.1 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简介门诊特种病慢性病是指需要长期治疗和管理的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
这些疾病通常需要门诊就诊,并定期复诊以监测病情和调整治疗方案。
患有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的患者需要长期使用药物、接受医学检查和治疗,对家庭和个人经济造成一定负担。
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的管理与治疗需要得到医保报销支持,以减轻患者的经济压力。
需要遵守一定的审批和报销规定,以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权益。
由于门诊特种病慢性病涉及到长期治疗与管理,患者和家属需要了解相关审批和报销流程,以确保能够及时获得医保支付的待遇。
患者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报销材料,按时进行报销申请,以避免因逾期申请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于报销中的异常情况,患者也需要了解相应的处理方式,以便及时应对。
2. 正文2.1 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的审批流程门诊特种病慢性病的审批流程是指患者在就诊医院提出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治疗申请后,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才能获得报销。
审批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患者就诊医院提交门诊特种病慢性病治疗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病情描述、治疗方案等内容。
2. 医院相关科室医生审核患者的病情资料,并根据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是否符合门诊特种病慢性病治疗的条件。
杭州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标准

杭州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标准
杭州市门诊慢特病的病种待遇标准如下:
1. 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为200元/人/年。
报销比例在扣除需自费的诊疗项目和药品费后,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70%。
2. 报销封顶线方面,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肾透析(终末期肾病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为10000元/年/人,其他病种为2000元/年/人。
3. 如果参保人员患有多种慢特病,则按照最高定额的病种支付。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如有变化,请以杭州市政府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门诊特殊慢性病准入标准

16 遗症
血压血糖药、改善循环药。
重症肌无力 17 (全身型)
胆碱酯酶抑制剂、免疫抑制剂。
六、重性精神病 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者: 1.有重性精神疾病史; 2.符合 CCMD-3 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中重性精神病界定条件; 3.经两名医师(其中一名为副高级别以上医师)确诊,病情迁延 不愈,病程达 3 年及以上。 七、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 慢性重型肝炎出院后符合抗病毒治疗条件,需要在门诊继续治疗。
异药物治疗 2100 元/月
4 糖尿病
降糖药、调脂药、血管神经并发症用药, 口服降糖药 150 元/月; 出院小结、诊断证明、餐前餐后血
合并高血压时同时使用降压药。
注射胰岛素 250 元/月 糖、肾功能、尿常规、眼底检查等。
序号
病种
用药(诊疗)范围
医疗费用限(定)额 标准
申办所需医疗资料
备注
5 高血压
十四、类风湿关节炎 符合以下七项临床表现中四项者: 1.关节内或周围晨僵持续至少 1 小时(≥6 周); 2.关节肿痛或积液,3 个或 3 个以上关节同时受累(≥6 周); 3.腕、掌指、近端指间关节区中,至少 1 个关节区肿胀(≥6 周); 4.对称性、持续性关节炎(≥6 周); 5.有类风湿结节、类风湿血管炎、干燥综合征以及其他脏器(肺、 心脏、胃肠道、肾脏、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受累的临床表现; 6.血清学检查至少具备一项:①血清 RF 阳性;②抗 CCP 抗体呈 阳性指标;③C 反应蛋白增高、血沉增快; 7.关节影像学检查至少有骨质疏松和关节间隙狭窄。 十五、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已发生过心肌梗死或者经冠状动脉造影确诊为冠心病(冠状动脉 狭窄≥70%)。 十六、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脑血管意外诊断明确,检查、治疗资料齐全,并符合以下三项者: 1.存在偏身感觉障碍、偏瘫(肌力 0-4 级); 2.头颅 CT/MR 提示脑梗死或脑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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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二十九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材料及诊断标准一、各种恶性肿瘤(一)非放、化疗〔诊断标准〕1.各种恶性肿瘤的临床表现;2.B超检查、X线或CT等检查见有典型的恶性肿瘤影像学征象;3.病理或细胞学检查找到癌细胞。
〔主附资料〕1、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2、疾病诊断证明书(限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3、近期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4、确诊时的B超检查报告单、X线、CT或MRI等检查结果可见肿物;5、病理报告单。
二、器官等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诊断标准〕器官移植手术后,需门诊长期进行抗排斥治疗者。
〔主附资料〕1、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2、疾病诊断证明书(限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3、近期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包括移植前器官衰弱的病史资料和治疗经过);4、器官移植术证明书;5、移植术后患者器官功能状况评价书。
三、慢性肾功能不全/肾透析〔诊断标准〕1.慢性肾脏疾病病史:如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狼疮性肾炎、糖尿病肾病、肾小动脉硬化(高血压肾病)等;2.B超检查示双肾慢性、弥漫性病变;3.生化:SCr(肌酐)>133umol/L ,BUN(尿素氮)>7.8mmol/L ,CCr(肌酐清除率)<90ml/min。
〔主附资料〕1、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2、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限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3、近期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4、泌尿系B超检查报告单。
5、各种化验检查报告单:如肾功能(SCr、BUN、CCr、CO2CP),电解质(k、Na、Cl、Ca、P),血常规等。
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断标准〕1.临床特征:①症状:在原有咳嗽、咳痰等症状基础上出现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
②体征:桶状胸、呼吸运动减弱、语颤减弱或消失、叩诊过清音。
2.胸部X线表现:胸廓扩张、肋间隙增宽、肺野透亮度增加。
3.肺功能检查:阻塞性或混合性通气功能障碍及残气容积增加(残气量/肺总量比值增高)。
〔主附资料〕1、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2、疾病诊断证明书(限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3、近期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主要症状和体征);4、肺部X线检查报告;5、肺功能检查报告。
五、慢性充血性心衰〔诊断标准〕1.左心衰竭:2.肺循环淤血为主的症状:呼吸困难、咳嗽、咳痰和咯血;3.心排血量降低为主的症状:疲乏无力、苍白、紫绀、心动过速、血压降低等;4.体征:心脏增大,并有原来心脏病的体征。
5.右心衰竭:6.症状:各脏器慢性持续淤血、水肿引起的表现,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少尿、夜尿等;7.体征:颈静脉充盈或怒张、肝颈静脉返流征阳性、肝肿大和压痛、水肿、胸水和腹水等;8.X线检查:心胸比例、肺淤血的程度;超声心动图:心脏扩张以及收缩和舒张功能改变。
〔主附资料〕1、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2、疾病诊断证明书(限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3、近期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4、胸部X线检查报告。
5、超声心动图报告单。
6、以上材料需盖医院公章。
两年内的资料有效。
六、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诊断标准〕1.病毒性肝炎病情反复或迁延不愈超过半年以上,或有慢性病毒携带者。
2.反复或持续的乏力、食差、腹胀、肝区不适。
3.有慢性肝病的体征:面色晦暗、蜘蛛痣、肝掌、肝脾肿大、中度硬度。
〔主附资料〕1、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2、疾病诊断证明书(限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3、近期有确诊意义的病史资料及治疗经过;4、HBV、HCV、HDV检查报告单;5、B超或病理报告单;6、肝功能检查报告单。
七、肝硬化〔诊断标准〕A、门脉性肝硬化:1.有病毒性肝炎(乙型或丙、丁型)、嗜酒、化学药物中毒性肝损害、长期循环障碍、营养不良、胆汁淤积、血吸虫病、免疫紊乱等。
2.症状及体征:1)代偿期:乏力、食欲减退、腹胀不适、恶心、上腹隐痛、轻微腹泻等。
2)失代偿期:主要为肝功能减退和门静脉高压症。
即上述症状加重,可有出血倾向、男子乳房发育、女子血经失调、腹水、脾大脾亢、腹壁静脉曲张、食管胃底静脉曲张、上消化道出血、肝昏迷、肝肾综合征等。
3.检查:1)血常规:代偿期多正常;失代偿期有轻重不等的贫血。
脾亢时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减少。
2)肝功能试验:代偿期可正常;失代偿期转氨酶常有轻、中度增高,血清白蛋白降低、球蛋白增高,血清蛋白电泳白蛋白降低,γ-球蛋白增高,血清Ⅲ型前胶原肽、透明质酸显著增高。
3)腹水多为漏出液。
4) X线食管摄片见食管下端静脉曲张。
5)内镜下见食管下端、胃底静脉曲张。
6)超声显像可显示肝大小、外形改变和脾大。
7)CT和MRI可显示早期肝大,晚期肝左、右比例失调,右叶萎缩,左叶增大,肝表面不规则,脾大,腹水。
8)腹腔镜检查见结节性肝硬化外观。
9)肝穿刺活检见有假小叶形成。
B、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1.多见于中年妇女,呈慢性进行性梗阻性黄疸伴瘙痒、尿色深、粪色浅、肝大。
2.病期久后可出现脂肪泻,脂溶性维生素A、D、K缺乏症,骨质疏松,黄色瘤(眼睑、掌、颈、胸等处的扁平状或结节状黄疣)。
3.晚期出现失代偿期肝硬化的各种表现。
4.实验室检查:(1)尿胆红素阳性、尿胆原正常或减少;(2)血总胆红素升高可达85.54~171.04μmol/L即5~10mg%,直接胆红素>50%;(3)高胆固醇血症伴血胆酸增加;(4)血清AKP、γ-GT、5NT、LAP等升高;(5)PT延长(注射维生素K后恢复正常);(6)血中抗线粒体抗体常阳性,IgM升高;晚期血清白蛋白减低。
〔主附资料〕1、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2、疾病诊断证明书(限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3、近期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4、肝功能检查报告单;5、腹部B超报告单或CT报告单;6、生化报告单;7、或有X线食管摄片报告单。
八、糖尿病〔诊断标准〕1.有多尿、多饮、多食、消瘦症状。
2.空腹静脉血浆血糖≥7.0mmol/L(140mg/d1)二次和/或餐后2小时血糖值≥11.1mmol/L(200mg/d1)。
3.糖化血红蛋白、胰岛素试验、C肽检测异常。
〔主附资料〕1、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2、疾病诊断证明书(限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3、近期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包括治疗用药经过)4、血糖化验单两份(空腹血糖或餐后血糖值异常);5.糖化血红蛋白、胰岛素试验、C肽检测。
九、冠心病;〔诊断标准〕1.临床表现发作性胸痛或有既往病史;2.心电图检查阳性;3.运动负荷试验,符合阳性标准;4.201T1-心肌显象,可发现明显的心肌灌注缺损;5.选择性冠状动脉造影阳性;6.动态心电图检查阳性。
〔主附资料〕1、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2、疾病诊断证明书(限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3、近期有确诊意义的病史资料及治疗经过;4、心电图报告单;5、X线检查报告单;6、冠状动脉造影结果报告单。
十、精神病(限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参照中国精神疾病诊断与分类标准(CCMD-3)一.精神分裂症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规定:(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严重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病程标准】(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病程2年以上。
(2)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情感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分裂症。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尚未缓解的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
二.偏执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以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内容较固定,并有一定的现实性,不经了解,难辨真伪。
主要表现为被害、嫉妒、夸大、疑病,或钟情等内容。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知力障碍。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3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分裂症,或情感性精神障碍。
〔主附资料〕1、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2、疾病诊断证明书(限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3、完整、规范的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包括各种相关临床化验单、心理测验结果、辅助检查单。
(可交复印件,原件备查)十一、结核病活动期〔诊断标准〕1.痰涂片阳性肺结核。
凡符合下列3 项之一者为痰涂片阳性肺结核病例:2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1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加肺部影像学检查符合活动性肺结核影像学表现;1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加1分痰标本结核分枝杆菌培养阳性。
2.仅培阳肺结核。
同时符合下列两项者为仅培阳肺结核:痰涂片阴性;肺部影像学检查符合活动性肺结核影像学表现,加1份痰标本结核分枝杆菌培养阳性。
3.肺部病变标本病理学诊断为结核病变者。
通过以上检查仍无法确诊者,可进行以下检查以协助诊断及鉴别诊断:(1)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2)结核抗原、抗体检测;(3)胸部CT(需与其他疾病鉴别诊断或胸片显示不良者);(4)支气管镜检查(怀疑存在支气管结核或肿瘤者);(5)痰结核杆菌定量PCR;(6)肺组织活检。
(主附资料)1、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2.有确诊意义的病历资料;(限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3.胸部X线片及报告单;4.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3次和或痰分枝杆菌培养及菌种鉴定报告单。
5.可选择提供以下检查报告单:(1)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2)结核抗原、抗体检测;(3)胸部CT(需与其他疾病鉴别诊断或胸片显示不良者);(4)支气管镜检查(怀疑存在支气管结核或肿瘤者);(5)痰结核杆菌定量PCR;(6)肺组织活检;(7)肺外组织病理检查证实为结核病变报告单。
十二、血友病〔诊断标准〕血友病A1.有或无家族史;2.有难以自止的出血症状,多表现为关节、肌肉、深部组织持续渗血;3.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轻型可正常;4.因子Ⅷ促凝活性减低;5.排除因子Ⅷ抗体所导致的获得性血友病A;血友病B1.有或无家族史;2.有难以自止的出血症状,多表现为关节、肌肉、深部组织持续渗血;3.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轻型可正常;4.因子Ⅷ促凝活性减低;5.血浆因子Ⅸ:C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