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企业商品削价损失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账务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账务处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予以转出。
具体分录如下:1、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账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损失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贷:在产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公司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本科目下设置"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科目。
查明原因之前,盘盈时贷记本科目,盘亏时借记本科目。
进项税转出有哪些情况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有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这6种情况。
一、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关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关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嘿,伙计们!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很有趣的话题:关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别着急,我会用最简单的语言和你们分享这个问题的答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咱们要明白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在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抵扣销项税额。
这就像是你买东西的时候,商家给你开了一张发票,你可以把这笔钱存起来,以后再用来抵扣其他消费的税款。
这样一来,你就可以省下一部分钱啦!那么,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呢?其实很简单,我们可以分成两个步骤来处理。
下面,我一步一步地给大家讲解:第一步:记录进项税额。
当你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时,商家会给你开一张增值税发票。
这张发票上会有你需要支付的增值税金额。
这时候,你需要在会计账簿上记录下来这笔钱,就像是给它找了一个“家”。
假设你买了一批价值1000元的东西,增值税是130元。
那么,你在会计账簿上就需要记录一笔1430元的进项税额(1000+130=1130)。
第二步:抵扣销项税额。
等到你需要缴纳增值税时,你可以从已经记录的进项税额中抵扣掉这部分税款。
这个过程就像是把你之前省下来的钱还给了国家。
假设你最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是260元(假设税率是13%)。
那么,你可以用之前记录的1430元进项税额来抵扣这笔税款(1430/(1+13%)=260)。
这样一来,你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只有260元了!好了,现在我们已经知道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是怎么做的了。
但是,这里还有一个小技巧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管理你的财务。
那就是:每当你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时,都要记得及时记录进项税额;而每当你缴纳增值税时,也要记得及时抵扣销项税额。
这样一来,你就可以轻松地掌握自己的财务状况,避免出现什么意外情况。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其实就是这么简单:记录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
希望我的解释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哦!。
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及账务处理大全

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及账务处理大全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1日购进洗涤剂准备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税额1万元,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将所购进的该批次洗涤剂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1万元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购进复印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0万元,运费1万元,并于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上述复印纸张全部丢失。
纳税人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0*17%+10000*11%=181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三)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规定及会计处理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规定及会计处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及改变用途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因这些货物的增值税税额在其购进时已作为进项税额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作了扣除,故应将其从进项税额中转出,从本期的进项税额中抵减,借记有关成本、费用、损失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或将其视同销项税额。
另外,按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进项税额与出口退税税额的差额,也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一、购进货物改变用途转出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为生产、销售购进的货物,企业支付的增值税已记入“进项税额”,若该货物购进后被用于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开发票,只填写出库单),应将其负担的增值税从“进项税额”中转出,随同货物成本记入有关账户。
这类业务同在购入时就已明确自用不同,若购入时就明确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等,应将其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记入购进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不记入“进项税额”。
这类业务与“视同销售”也不相同,视同销售是指将经过自己加工的、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上述目的,或者未将加工货物对外投资和赠送的(可开具发票),因而应记入“销项税额”。
[例1]甲企业8月份购进生产经营用钢材112吨,单位售价3500元/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钢材进价392000元,进项税为66640元,价税合计458640元,已通过银行结算。
货物已验收入库。
9月份,本企业基建需要从仓库中领用上月购入钢材28吨。
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114660 贷:原材料——钢材 9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6660 [例2]某食品加工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共有职工100人,其中生产工人90人,厂部管理人员10人。
8月份,公司决定以其外购食用植物油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每人发放2桶植物油。
进项税额转出完整会计分录!【精心整编最新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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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时,应按恰当的 方法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 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原值-已提折旧或摊销 额)×适用税率
例题 5:E 公司提供职业和婚姻中介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 法,其中婚姻中介服务享受免税优惠政策。2016年 6 月 10日购进复印机一 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价款 2.4万元,增值税 0.408万元,作为固定资 产核算,折旧期为 3 年,公司服务共用,当月认证抵扣。
在计算进项税转出时,只转出这些进项税。对于其他不含进项税的成本,比如 人工成本等,没有抵扣过进项税,所以在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也不会涉及转 出进项税。
四、净值转出法 按照《办法》第七条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 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 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 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 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 应于该不动产改变 用途的当期,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并从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 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 例 3、A 公司 2016年 6 月 1 日购进楼房一座,决定用于公司办公,计入固定 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日,该纳税人取得该大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注明该楼房金额 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110万元。 假设企业计算折旧使用平均年限法,预计使用寿命 20年,无残值。 按照《办法》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 5 月 1 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 2016年 5 月 1
四种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含案例)

四种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含案例)实务中“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一般是被税务部门稽查的原因。
对于税务部门不让抵扣的进项税直接计入相关成本即可,不属于进项税额转出,而是直接反分录或红冲,这里小编给大家总结的进项税额转出都是原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如何计算转出。
01用于免税业务或职工福利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题】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22年5月1日购进一批洗涤剂用于其他商品买赠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价款1万,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额0.13万元,当月认证抵扣。
2022年7月1日,A公司将所购进的该批洗涤剂由于活动撤销,全部用于职工福利。
解析:用于买赠的商品,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所以当月认证抵扣是没有问题的。
但日后改变了产品用途,用于职工福利,则需要重新分录,调出进项税额。
分录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1.13 贷:库存商品 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0.1302管理原因造成的非常损失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均应做转出处理。
以下两种情况不转出进项税:1、正常的损耗。
如运输途中损耗、挑拣的损耗、储存中正常的挥发损耗、有一定保质期,但无法销售也没有办法使用的损耗。
都属于正常损耗,正常的损耗都计入当期营业成本、库存成本、生产成本中。
2、非管理原因造成的损失。
如地震、大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货物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对应的进项税依然可以抵扣不必转出。
【案例】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2日采购了一批需加工的货物,价款100万元,运费10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格。
需要记入进项税额转出几种情况的会计处理
需要记入进项税额转出几种情况的会计处理需要记入进项税额转出几种情况的会计处理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购进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元计入在建工程工程成本(注:购入材料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与增值税生产经营相关的,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
其会计处理如下:借:在建工程1755贷:原材料15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70集体福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例:某企业维修内部职工浴室领用原材料20000元,其中购买原材料时抵扣进项税34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23400贷:原材料2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3400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比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价值同样为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也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1:某零售商业企业A柜组在月末盘点时,发现短缺某种商品售价400元,原因待查,根据上月的该种商品进销差率15%计算,调整有关帐目: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340商品进销差价60贷:库存商品400短缺商品经查属营业员的过失,营业员应负赔偿责任。
经查,短缺商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8元,其会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400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34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58企业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万元,进项税额转出=*17%+/*7%=万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帐时计入原材料成本的是价款,进项税额是价款乘以增值税税率,因此进项税额转出时,用原材料成本直接乘以增值税税率就得出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
运费发票的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运输费用总额(含税金额)乘以11%的抵扣率,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为运输费用总额减去计算的应抵扣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时,企业应当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准确记录和反映进项税额的转出情况。
进项税额转出通常发生在企业购进的货物或服务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者发生退货等情况时,需要将原本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部分进行转出,以确保税款的正确计算和缴纳。
首先,企业应当在购入货物或服务时,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在会计账簿中进行记录。
例如,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支付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率为13%,则进项税额为13,000元。
借:原材料 100,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元贷:银行存款 113,000元随后,如果企业发现这批原材料将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发生了退货等情况,需要将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
此时,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
假设企业决定将上述原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为13,000元,则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0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元如果企业发生退货,需要根据退货金额和税率重新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如,企业退回了价值50,000元的原材料,按照13%的税率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6,500元。
则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500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0元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时,企业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 确保转出的进项税额与实际发生的非应税项目或退货金额相匹配。
2. 及时更新会计账簿,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定期进行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避免因进项税额转出不当而产生税务风险。
通过上述会计分录和注意事项的说明,企业可以更加规范地处理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事务,确保税务合规并减少潜在的税务风险。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该怎样进行处理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该怎样进⾏处理《增值税暂⾏条例》第⼗条规定,当纳税⼈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于增值税应税项⽬,⽽是⽤于⾮应税项⽬、免税项⽬或⽤于集体福利,个⼈消费等情况时,其⽀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作中,经常存在纳税⼊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于⽣产或⾮⽣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途,⽤于⾮应税项⽬、免税项⽬、集体福利或个⼈消费等,购进货物发⽣⾮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进项税额转出”。
以下详细说明需要记⼊“进项税额转出”的⼏种情况的会计处理。
⼀、⽤于⾮应税项⽬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应税项⽬是指⾮缴纳增值税应税项⽬,如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于属于营业税应税项⽬及基本建设的在建⼯程等。
基本建设在建⼯程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和⼤修理等专项⼯程。
专为基本建设在建⼯程购买的物资和应税劳务,其⽀付的进项税额应计⼊购买的物资和应税劳务的价值中,随着在建⼯程建设计⼈⼯程成本之中。
如果在建⼯程耗费的不是专为在建⼯程购买的物资或应税劳务,应按实际⽀出数额或发⽣额加上进项税额计⼊在建⼯程成本,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从在建⼯程发⽣当期的进项税中扣除。
企业建设⼯程形成的固定资产是为了使⽤,⽽不是为了销售,为增加固定资产⽽进⾏的⼯程改建、扩建和固定资产⼤修理等耗⽤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已经改变了购进或接受的⽬的,如果不从在建⼯程当期发⽣的进项税中扣除,就会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
例:某企业对⼚房进⾏改建,领⽤本⼚⽣产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元计⼊在建⼯程成本。
其会计处理如下:借:在建⼯程1755贷:原材料1500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55⼆、⽤于免税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由于免税项⽬不缴纳增值税,为⽣产免税项⽬产品所耗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抵扣的进项税,应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除。
关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关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嘿,伙计们!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非常实用的话题:关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别着急,我会用最简单的语言和你们分享这个知识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
简单来说,就是把企业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支付的增值税,转嫁到下一个环节或者其他纳税人身上。
这样一来,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对吧?那么,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呢?这里我们分成两个步骤来讲解:第一步,我们需要记录进项税额。
在会计分录中,这个过程叫做“借:进项税额”。
比如说,企业买了一批货物,支付了100元的增值税,那么在会计分录中就要写上:借:进项税额 100元。
这样一来,企业的进项税额就被记录下来了。
第二步,我们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
这个过程叫做“贷:销项税额”。
还是刚才的例子,企业卖掉了那批货物,收到了50元的增值税,那么在会计分录中就要写上:贷:销项税额 50元。
这样一来,企业的进项税额就被转嫁出去了。
好了,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些实际的例子。
假设某个小餐馆,最近购买了一些食材。
这些食材一共花了200元,其中100元是增值税。
那么,小餐馆的会计分录应该是这样的:1. 借:食材采购 200元。
2. 贷:进项税额 100元。
这样一来,小餐馆就把进项税额转出来了。
等到下次销售食材的时候,再把销项税额记下来。
比如说,小餐馆卖掉了同样的食材,收到了100元的增值税。
那么,小餐馆的会计分录应该是这样的:1. 借:销售收入 100元。
2. 贷:销项税额 100元。
这样一来,小餐馆就完成了进项税额的转出。
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涉及到更多的环节和复杂的情况。
但是,只要掌握了基本的方法,我们就可以轻松应对了。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其实并不复杂。
只要按照正确的步骤进行记录和计算,我们就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收负担。
所以,同学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哦!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你们更好地理解这个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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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商品削价损失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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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削价损失进项税额是否转出的问题,有人认为削价损失部分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商品时已进行了抵扣,因此,企业在削价出售商品时,就应将由于削价销售商品损失部分的进项税额予发转出。
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或相关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笔者不同意上述观点和做法。
商品削价损失的进项税额是否转出,要分清是经营性削价损失,还是非经营性削价损失。
一、经营性削价损失的进项税额不必转出
1.经营性削价是指商品因市场行情变化、委节变化或商品本身质量、性能的自然变化等原因,而对其实行的减价销售。
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 (1)自然灾害损失;
(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3)其他非正常损失。
显然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按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部分商品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上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从现行商品流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处理上看,经营性削价损失在“商品销售成本”中列支,说明该损失部分的价值,并没有脱离流通经营环节,还体现在商品的成本中。
所以该损失的进项税额不应转出。
2.经营性削价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会造成重复征税
从计税原理看,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经营性削价损失的商品售出后并不一定立刻离开商品流转环节。
由于地区差异、市场行情、销售信息、季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前者削价销售的积压货物,后者可能是行销商品;前者的削价损失,可能转化为后者的销售收入。
诸如此类经营性削价,会引起增值税额的波动,如果把经营性削价损失进项税额予以转出的话,会造成总体上的重复征税,加重税负。
二、非经营性削价损失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
非经营性削价是指商品因事故或自然灾害导致商品残损霉变等非正常损失而实施的胆价销售行为。
笔者认为,对非经营性削价损失,无论是削价后售价不低于原进价的降价损失,还是削价后售价低于原进价的削价损失,由于其损失的原因属非正常损失,且损失额并不计入商品销售成本,所以都应当把价格损失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
某商业企业购进一批商品,其不含税进价为8000元,进项税额1360元,当即以银行存款支付。
该批商品售价10000元(进销差价率为20%)。
由于自然灾害导致商品残损2000元(以售价确认的损失额),而以8000元削价售出,款已存入银行(该企业未设“商品采购”科目)。
1.企业采用进价金额核算
(1)购进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
贷:银行存款9360
(2)发生自然灾害确认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872
贷:库存商品1600[2000×(1-2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72(1600×17%)
(3)以8000元削价售出时:
借:银行存款9360
贷:商品销售收入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
(4)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时:
借:商品销售成本6400
贷:库存商品6400
(5)经批准转销非正常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1872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872
2.企业采用售价金额核算
(1)购进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
贷:商品进销差价2000
银行存款9360
(2)发生自然灾害确认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872
商品进销差价400(2000×1-20%)
贷:库存商品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72[2000×(1-20%)×17%] (3)以8000元削价售出时:
借:银行存款9360
贷:商品销售收入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
(4)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时:
借:商品销售成本8000
贷:库存商品8000
(5)摊销商品进销差价时:
借:商品进销差价1600
贷:商品销售成本1600
(6)经批准转销非正常损失时的处理同上。
应该指出的是,提取削价准备的企业,发生削价损失冲减削价导致的非正常损失,不论受损企业是否预提削价准备,均应按损失的具体原因和责任分别计入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或其他应收款(向过失人或保险人公司索赔部分),不涉及用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弥补削价损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