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2020年版)

合集下载

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5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5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5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正文:----------------------------------------------------------------------------------------------------------------------------------------------------国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第4号修订后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已于2020年10月11日起正式施行。

为做好制度衔接,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电监资质〔2012〕24号)等5件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能源局2020年10月13日附件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文号1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电监资质〔2012〕24号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的通知国能资质〔2015〕253号3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2号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施工机具设备条件》(2017版)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17〕70号5国家能源局关于修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18〕68号——结束——。

国家能源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2020年版)

国家能源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2020年版)

3
序 原实施 号 部门
项目 名称
审批标准
工作流程
后续监管具体措施
工作进度安排
1.在国家煤炭工业发展规划中确定全国煤炭建设规模
1.项目单位编制项目 总量,及时掌握省级政府核准的煤矿建设规模,实行煤
6
1.符合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矿
国家规划矿区 内新增年生产 煤炭司 能力低于120万 吨(不含)的 煤矿项目核准

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监 有关工作的通知》,适时对电力项目优选办法(包括优
督。
选流程、评选标准、评分细则等)的制定、项目优选情
1.纳入国家规划(背压机组除 外)。
2.公示项目优选结 果,并向国家能源局报
况和优选结果以及研究采纳有关公示意见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
4
电力司
热电站项目核 准
2.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通过国土预审。 4.出具热电联产规划。 5.取得环保、节能、社会稳定 、文物、军事等相关支持性文件 。
按照《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 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的实 施方案》全国生物燃料乙醇产 业总体布局方案》的要求开展 工作。
2
序 原实施 号 部门
项目 名称
审批标准Biblioteka 工作流程后续监管具体措施
工作进度安排
1.纳入国家规划。
1.根据电力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明确各地火电
2.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各地根据国家下达 建设规模和布局原则。
当出具不予核准决定
管。
书,说明不予核准的理
4.监管机构公开受理有关投
由。
诉。
5
序 原实施 号 部门
项目 名称
审批标准
工作流程
后续监管具体措施

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一、引言节能是当前全球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减少能源消耗不仅有助于减缓气候变化,还可以降低企业和个人的能源成本。

为了促进节能,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建立了节能审查制度。

然而,在实施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事中监管存在的问题1.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构在某些地区,由于缺乏专门的机构来负责节能审查事中监管工作,导致该工作无人负责或责任不明确。

这使得企业可以轻易规避审查,从而影响到整个节能工作的推进。

2. 审查标准不统一由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对于节能审查标准的理解和执行不一致,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混乱和不公平现象。

有些企业可能会利用这种差异来逃避审查或获取不正当利益。

3. 监管手段单一目前,大多数地区的节能审查事中监管主要依赖于现场检查和文件审核,这种监管手段的单一性导致了很多问题。

企业可以通过伪造文件等手段来规避审查,而监管部门则很难发现。

三、事后监管存在的问题1. 监管周期过长在一些地区,由于管理体制不健全或人力资源不足,导致事后监管的周期过长。

这使得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从而影响到节能工作的效果。

2. 处罚力度不够在一些地区,对于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较轻,甚至没有有效制约措施。

这使得一些企业敢于违规行为,并且不担心受到惩罚,从而进一步影响了节能工作的推进。

3. 监管信息共享不畅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导致各个监管部门之间无法及时获取到相关企业的信息。

这使得监管部门无法全面了解企业的节能情况,并且难以发现潜在的问题。

四、对策1.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构政府应当成立专门负责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的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这样可以确保监管工作有人负责,责任明确,提高整个节能工作的效果。

2. 统一审查标准政府应当制定统一的节能审查标准,并加强对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培训,以确保他们对于标准的理解和执行一致。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20)-国发〔2020〕13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20)-国发〔2020〕13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20)正文:----------------------------------------------------------------------------------------------------------------------------------------------------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现予公布。

另有20项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

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并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9项)2.国务院决定下放审批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4项)国务院2020年9月13日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9项)序号事项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核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取消许可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通信管理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1.在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时,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落实股比限制要求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2.加强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监测,督促其按要求报送有关信息。

3.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4.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2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取消许可后,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1.严格执行铬化合物生产的产业政策,发现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属于禁止或者限制类项目的,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置。

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0.06.22•【文号】煤安监技装〔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06.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23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监局,有关煤矿企业,有关科研院所:为从源头上加强煤矿瓦斯防治,进一步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根据《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

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2020年6月22日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 </>瓦斯等级鉴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煤矿瓦斯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管全国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和信息公示管理工作,对煤与瓦斯突出(含岩石与二氧化碳突出,简称突出)鉴定信息进行公示。

第三条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管本辖区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和信息公示管理工作,对本辖区内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办法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第四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网站设置煤矿灾害等级鉴定服务专栏,公示突出鉴定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突出鉴定机构(单位)基本信息,煤矿企业(煤矿)委托突出鉴定机构(单位)开展突出鉴定的信息和鉴定结果,突出鉴定违规和失信行为信息等。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和要求,创新能源监督管理方式,规范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9〕83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国能法改〔2015〕199号),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依法监管。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公正高效。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对不同类型的检查对象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式,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

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的事项、程序、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稳步推进。

立足现状,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建立完善随机抽查机制(一)随机抽查事项范围及要求随机抽查必须有法律、全国人大决定、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为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开展。

依据有变化的,随依据进行调整。

目前,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的随机抽查事项以《国家能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修订)》(见附表)为准,清单范围的事项必须以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检查。

没有列入随机抽查清单的检查事项,要规范执法行为,切实避免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能列入清单的要逐步列入清单。

一批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或下放

一批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或下放

星遥感等技术 ,对各地 的建设用地变化情 况进行执法检查 ,同时采取集体约谈 和督
办等形式督办重大典型案件 。 作为从事能源投资 、 建设 、 生产及 经营
的经 济 组 织 ,能 源 企 业 从 事 的项 目具 有 投
加强事 中事后监 管 , 切实 防止“ 一 放 就乱 ” , 完善制度机 制 , 真正做 到该管 的管住管好 ,不该管的不
为违法 占地而被 国土资 源部公 开点名 、 挂 牌督办 。所在地 国土资 源局作 出行政处罚
决定 , 要 求项 目公 司 退 还 违 法 占用 的土 地 ,


自行 拆 除 在 不 符 合 土地 利用 总 体 规划 的 土
殿 地 上 新 建 的建 筑 物 和其 他设 施 ,恢 复 土 地
管不干预,不断提高能源管理科 学化水平。
( 信 息 来 源: 国 家能 源局 )
资额 大 、 建设周期 长 、 社会影 响广等 特点 , 企业所 面临的监管 力度 不断加大 ,在项 目
0 1 3 . 6 ( 总第 1 5 8期 ) 囤 2
准; 企业投资年产 2 0亿立方米 以
上 新 气 田开 发项 目核 准 ; 电力 用
户 向发 电企业 直接购 电试 点 ; 电 力市场 份额核定 ; 石油、 天然气 、 煤层气对外合作合 同审批。 下放涉及 能源领域 的行政审 批事项 7项 :企业 投资在非 主要
现 有法律 风 险管控模 式存 不足
5 0 0千伏 电压 等级 的交流 电网工
程项 目核准 ;企业投资 国家规划 矿 区内新增年生产 能力低于 1 2 0 万吨的煤矿开发项 目核准 ;企业 投资非跨境 、 跨 省( 区、 市) 的油气 输送管道项 目核准。 下一步 ,国家能源局将严格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及事中事后监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及事中事后监管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条。
节能审查
审查范围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五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5000 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 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 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管理 权限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和第六条:年综合能源 消费量不满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 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一、节能审查 二、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
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
监管依据
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三条: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 要求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不能改 正或逾期不改正的,节能审查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十八条:民用建 筑以外的需要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 织节能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二、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十六条: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级负责。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 准煤以上(电力折算系数按等价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省 节能、建设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审查。年综合能源消 费总量一千吨标准煤以上不满五千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设 区的市、县(市、区)节能、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在各自的职责范围 内负责节能审查,具体权限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省级项目核准机关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 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 估审查等工作,决定是 否予以核准,并出具项 目核准文件。
3.核准文件同时抄报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
版),明确石化产业(含炼油)重大项目发展规划。
2.完善标准建设。会同国家标准委先后出台《普通柴
1.加强规划统筹。经国务院批准,印发出台了生物燃 料乙醇产业政策及规划等文件,明确了燃料乙醇产业发 展的目标和布局安排原则。
2.强化政策指导。为指导地方政府科学开展燃料乙醇 项目核准工作,印发《全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总体布局 方案》(发改能源〔2018〕1271号),对地方政府的燃 料乙醇项目核准行为作出了规范,对后续监管具体措施 提出了细化要求。
按照《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 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的实 施方案》全国生物燃料乙醇产 业总体布局方案》的要求开展 工作。
2
序 原实施 号 部门
项目 名称
审批标准
工作流程
后续监管具体措施
工作进度安排
1.纳入国家规划。
1.根据电力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明确各地火电
2.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各地根据国家下达 建设规模和布局原则。

对电力项目建成投产的情况实施监管,主要包括电
不涉及跨境、 跨省(区、 市)输电的±
1.纳入国家规划。
1.项目单位按要求编 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委 托经国家发改委认定的 独立评估机构审查。
2.项目单位取得用地 预审、项目意见书等有 关支持性文件,向省级
力项目依法依规取得发电业务许可,以及安全、公开、 公平接入系统等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对国家重大电力项 目实施验收和开展后评价,结果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3.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通过日常监管和驻点监 管,对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专项 监督检查,对重大违规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并发布监管 报告,公布电力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违规事项和处理 情况。同时,对发现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项目核准过程 中的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2021年完成“十四五”电力 发展规划编制。
2.严格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 目管理办法》执行,项目需符合 行业准入、社会稳定风险、选址 、用地、环评、节能审查等有关 规定要求,以及取得其他涉及到 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如文物、军 事、水土保持、河流(海)域、 岸线等。
3.外商投资项目按外商投资相 关管理规定执行。
1.项目单位按有关规 定向省级项目核准机关 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及所 需附件。

1
序 原实施 号 部门
项目 名称
审批标准
工作流程
后续监管具体措施
工作进度安排
2
企业投资变性 科技司 燃料乙醇项目
核准
1.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相关法律 法规及产业政策等,并列入本地 区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规划, 且该规划已经过国务院能源主管 部门衔接平衡。
2.严格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 目管理办法》执行,项目需符合 行业准入、社会稳定风险、选址 、用地、环评、节能审查等有关 规定要求,以及取得其他涉及到 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如文物、军 事、水土保持、河流(海)域、 岸线等。
油》、《车用乙醇汽油(E10)》、《生物柴油调和燃料
(B5)》、《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柴油机燃
料调和用生物柴油(BD100)》和《船用燃料油》等6项 国家标准,进一步健全了产品标准体系,筑牢了监管基 础。
3.推动协同监管。2016年2月,会同公安部、原工商总 局、原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成
附件1
序 原实施 号 部门
项目 名称
国家能源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措施(2020年修订)
(共15项)
审批标准
工作流程
后续监管具体措施
工作进度安排
1.加强规划指导。2018年8月,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1
列入国务院批
准的国家能源
发展规划、石
科技司
化产业规划布 局方案的新建
炼油及扩建一
次炼油项目核
方案。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 质量升级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 》《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 (修订版)的要求开展工作。
品油质量升级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强炼
厂质量升级和生产监管,落实相关管理责任。近年来,
多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监督检查及国五
、国六油品质量专项抽查,对违规事项及时曝光和处理
3
电力司
火电站项目核 准
3.通过国土预审。
规模总量和布局原则,
根据地方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的项目方案,从符合总
4.取得环保、节能、社会稳定 按照项目优选办法,开 量控制、产业政策、重点布局要求等方面加强监管。
、文物、军事等相关支持性文件 展优选工作,并接受国
2.出台《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下放后规划建设
5
电力司
500千伏以上直 流项目和500千
2.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能源主管部门报送项目 3.取得用地预审、社会稳定、 核准申请报告。
3.外商投资项目按外商投资相 关管理规定执行。
1.根据本地区经衔接 平衡后的产业规划布局 要求,项目单位按照有 关规定向省级项目核准 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及所需附件。
2.省级项目核准机关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 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 估审查等相关工作,决 定是否予以核准,并出 具核准文件。核准文件 须同时抄报国务院能源 主管部门。
送项目方案。 3.依据规定,对纳入
国家规划的项目进行核 准,必要时进行评估和 听证。
4.公告项目核准结果
对电力项目核准的情况实施监管,重点包括燃煤火 电、非背压燃煤热电、电网项目核准与国家规划及有关 要求符合情况,电网项目根据《关于规范非跨境、跨省 (区、市)500千伏交流电网项目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开 展前期论证情况,电力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建设情况,以 及电源配套送出工程同步协调建设情况等。

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监 有关工作的通知》,适时对电力项目优选办法(包括优
督。
选流程、评选标准、评分细则等)的制定、项目优选情
1.纳入国家规划(背压机组除 外)。
2.公示项目优选结 果,并向国家能源局报
况和优选结果以及研究采纳有关公示意见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
4
电力司
热电站项目核 准
2.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通过国土预审。 4.出具热电联产规划。 5.取得环保、节能、社会稳定 、文物、军事等相关支持性文件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