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的入口
现象学还原的实例

现象学还原的实例现象学还原是胡塞尔的现象学中的最重要的哲学方法。
本文的题目并不是暗示着维特根斯坦和胡塞尔有着同一种哲学(事实上他们的哲学道路非常的不同)。
但是,现象学方法如果仅仅被理解为一种纯粹的方法而不连系于某种具体的理论的话,它似乎恰好表明了历史上种种最重要的哲学的一种共同普遍性质,这就是,哲学最根本的工作是对观念系统(这些观念作为对全部现象的理解)的改革,这种改革集中表现为重新寻找哲学出发点,表现为对作为一切基础的绝对无可置疑的原则的寻求。
从这个意义上说,哲学的还原实质上总是现象学还原,或者说,现象学还原并不局限于胡塞尔的现象学,而是哲学还原的普遍形式。
在本文中,我将分析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还原的方法牲以及由此产生的哲学结构,不将论证维特根斯坦所寻找的哲学出发点相对而言具有更大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同是也就证明了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还原更具合理性。
一、还原的步骤维特根斯坦对哲学性质的认知同意了他哲学方法。
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哲学问题不是科学知识或者科学的问题,严苛地说道,并不真的存有着哲学问题,哲学实际上就是一种消解哲学问题的分析活动,顺利的哲学所导向的却是非哲学的问题。
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表示的:“哲学只把一切事物展现出在我们面前,即为不表述也不推理小说——一切事物都已官方可知无须表述。
人们可以把先于全部新发现和李凤奎而可能将的东西称作‘哲学’。
”①哲学问题看起来是不恰当的观念和思想方式的产物,结果哲学家们苍蝇一样把自己关在瓶子里而为找不到出路而苦恼。
于是,维特根斯坦坚信处理一个哲学问题就像治疗一种疾病,哲学并不改变任何一种事实而只是改变看世界的方式。
这一点和胡塞尔几乎是异曲同工。
胡塞尔强调经解决哲学问题必须放弃心理主义和自然态度下的各种偏见,但决不想否认任何一种事实尤其是科学陈述的那些事实。
虽然维特根斯坦和胡塞尔在哲学还原的形式上有着某种相似之处,但其方向却几乎是相反的,这形成一种有趣的对比。
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还原成方法从根本上说道由两个步骤共同组成。
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

• 分析终止于简单实体。每一个名称所指必定本身是简单的。也 就是说,简单名称必定是简单实体的名称。 • • 3.25 A proposition has one and only one complete analysis.(命题 有一个并且只有一个彻底的分析。) • 3.251 what a proposition expresses it expresses in a determinate manner, which can be set out clearly: a proposition is articulated.( 命题把它所要表达的内容按照一个特定的,可以清晰陈述的方 式表达出来:命题清楚表达思想。) • 3.26 A name cannot be dissected any further by means of a definition: it is a primitive sign----(名称不能用任何定义来做进一 步的分析。名称是一种初始标记。) • 4.21 The simplest kind of proposition, an elementary proposition, asserts the existence of a state of affairs.(最简单的命题,即基本 命题,断定一个原子事实的存在。) • 4.22 An elementary proposition consists of names. It is a nexus, a concatenation, of names.(基本命题由名称组成。他是名称的一 种关联、一种连结。) • 4.221 It is obvious that the analysis of propositions must bring us to elementary propositions which consist of names in immediate combination. c(显然,对命题的分析必须达到由名称直接结合 而组成的基本命题。)
论《逻辑哲学论》的简单性原则

第12卷第2期2021年4月哲学分析Philosophical AnalysisVol.12,No.2Apr.,2021论《逻辑哲学论》的简单性原则张志平摘 要:在写作《逻辑哲学论》时,维特根斯坦崇尚的是简单性原则。
他不仅根据简单性原则表述其思想,形成独特的写作风格,而且还从简单性入手切入对世界本质的形而上学建构,认为世界归根结底是由所有简单对象的内容及形式所共同决定的事实的总和,通过极简的[p,ξ,N(ξ)]揭示命题、语言、描述和世界的共同本质,并通过语言批判和思想划界对哲学思考本身提出简单性要求。
在某种意义上,简单性原则也是作为形而上学的哲学的根本原则,因为哲学从诞生起就带有还原论倾向,在多中寻求一,在时间性中寻找永恒性。
这样的探寻是通过对纷繁复杂的现象世界加以透析、过滤、简化来达到使世界充满秩序并容易为我们所理解的目的。
但简单性原则本身存在诸多困难。
维特根斯坦在简单性原则上前后期思想的转变,实际上也是哲学从现代性向后现代性转变的一个缩影。
只有认识到简单性与复杂性的辩证统一,保持两者之间合理的张力,才不会在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之间偏执一端,哲学思考也才能更贴近事情的真相,为人的生活实践贡献更多智慧。
关键词:维特根斯坦;简单性原则;形而上学;张力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047(2021)02-0067-81在写作《逻辑哲学论》时,追求完美写作形式的维特根斯坦崇尚的是简单性原则。
a有关简单性原则,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多次提及。
在5.4541中, 作者简介:张志平,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
a有关简单性,维特根斯坦用的是“einfach”一词,英译者翻译为“neat”(干净的、整洁的,名词为neatness),似乎不妥(参见Ludwig Wittgenstein,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 London, Boston and Henley:Routledge & Kegan Paul Ltd, 1981, p. 125)。
从后期维特根斯坦看《逻辑哲学论》的基本脉络与架构-2019年精选文档

从后期维特根斯坦看《逻辑哲学论》的基本脉络与架逻辑哲学论》在西方哲学思想史上称得上是一本奇书,全书内容不足三万字,英文版文本至多八九十页,但是其对于西方哲学界的影响极其深远。
我们一般将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想划分为前后两期,正是这前后期分别启发了英美世界两个相互对照且影响力最大的两股思潮:逻辑实证学派与日常语言学派。
并且,维特根斯坦思想之影响事实上早就超出了英美哲学,甚至遍及欧洲大陆及后现代哲学。
因此,将维特根斯坦称作20 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是名至实归的。
起初,维特根斯坦认为既然日常语言容易出错,那么终结切哲学问题的争论,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一套精确的人工语言,来纠正这些错误。
1918 年,维特根斯坦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服役期间完成了《逻辑哲学论》,文本的前言和结论反应出全书的核心要点。
全书按照数学的方式写作,共有七个大方面的命题、论点。
除了最后一个命题,前六个命题下面都有不同层次的解释说明。
一层一层的展开,使其构成了一个严密的多维体系。
维特根斯坦在前言中将《逻辑哲学论》的意义概括为:“凡是可以说的东西都可以说清楚;对于不能谈论的东西必须保持沉默。
” [1]反过来理解就是,能说清楚的东西是可说的,对于不可说的东西,则须保持沉默,这是在给可说与不可说之物划界,是在给语言和思想划界。
对能说的要清楚地说清楚,对不能说的部分不要用语言说,要保持沉默。
通过研究语言,我们可以给语言划界,把可说的、能说清楚的东西搞清楚,讲清楚,那么在它之外的、不能说的东西也就能显示出来,这部分是语言的误用,是无意义的;而非站在语言和非语言之间划界。
这部分不可说的东西不是说我们不能及,而是指没有认知和思想的意义。
这是维特根斯坦前期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逻辑哲学论》中至今仍为学者、追捧者所津津乐道地是“图式论”的观点。
即语言是世界的图式或图像,这是一种反映论。
语言的界限就是世界的界限,超出语言表达的范围就是不可说的东西。
在某种意义上,语言的结构就是经验世界的结构。
《逻辑哲学论》讲解

《逻辑哲学论》讲解说起《逻辑哲学论》,哎,这本书啊,简直就是哲学界里的一股清流,又深又清,让人一读就忍不住想往里头扎。
它不是那种让你一看就头疼的大部头,而是像一壶好茶,越品越有味。
想象一下,你坐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手里捧着这本《逻辑哲学论》,就像跟一位智者聊天一样。
这本书啊,就像是维特根斯坦大叔(咱们这么亲切地叫他)把他脑袋里那些闪闪发光的想法,一股脑儿地倒给了你。
他不说废话,也不绕弯子,直接就是:“嘿,朋友,咱们来聊聊这世界是怎么被逻辑给串起来的。
”首先,他告诉你,这世界啊,其实挺简单的,简单到可以用逻辑来解释。
就像你家里那堆杂七杂八的东西,虽然看着乱,但只要你找个箱子,分门别类地放进去,立马就变得井井有条了。
逻辑就是那个箱子,它帮我们把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事儿都给理了个清楚。
但别急,维特根斯坦大叔还没说完呢。
他又说,这逻辑啊,可不是冷冰冰的,它也是有温度的。
它像是一把钥匙,能打开你心里那些想不通的结。
比如你有时候会觉得,哎,这事儿怎么这么不合理?但当你用逻辑去捋一捋,嘿,发现原来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合乎情理。
他还说了个特别有意思的事儿,就是语言和逻辑的关系。
他说啊,我们平时说的话,写的字,其实都是逻辑的外衣。
就像你穿了一件花哨的衣服,但里面的人还是你自己。
语言可以变来变去,但逻辑就像那个不变的你,一直藏在里头。
所以,要想真正搞懂这个世界,就得先搞懂逻辑,搞懂那些藏在语言背后的东西。
当然了,这本书也不是那么好啃的。
有时候你读着读着,就会觉得:“哎?这说的是啥啊?我怎么看不懂呢?”这时候啊,你可别急,也别灰心。
就像爬山一样,越往上爬,路就越陡,但风景也越好。
你只要静下心来,慢慢品,总能品出点味儿来。
而且啊,这本书还有个好处,就是它能让你变得特别理性。
以前你可能遇到点事儿就着急上火的,但读了这本书之后啊,你就会发现自己变得冷静多了。
遇到啥问题都能先想想逻辑上通不通,这样一来啊,不仅少走了很多弯路,还让人家觉得你特别有主见呢。
《逻辑哲学论》的入口 - 中山大学哲学系

《逻辑哲学论》的入口①黄敏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决不像它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是定义和观点的罗列,而是有极为严整的结构。
它从一个深思熟虑的起点开始,经过一条环环相扣的路线,最终达到作者在序言里所说的问题的最终解决。
如果哪个环节是不确定的,作者的目的就不会达到。
因此,需要有这样一种解读,完全地重构使《逻辑哲学论》中的命题得以支撑的论证,从而达到这样两个目的:其一,知道维特根斯坦本人的早期观点究竟是什么;其二,了解维特根斯坦思想后来的发展究竟是怎样的。
但这样的解读迄今为止并没有得到。
本文试图从解读《逻辑哲学论》前12个命题入手,得到一个主导性的论证,然后勾画出这个论证如何贯穿后续部分,最后我将表明,这个论证在《哲学研究》中再次出现。
在我看来,《逻辑哲学论》可以比作一盘围棋,每个论题都相当于一次落子,其最后结果是哲学问题的最终解决;了解棋理的人将看到每一步棋都是必然的。
这盘棋的关键在起手处建立的大模样,这就是前12个命题。
开篇的第一句话极易被错过——世界就是所有确实如此的情况(1)。
②这里首先给出了一个关于总体的概念。
但不止于此,这句话还说了什么,这要取决于我们如何翻译从句“was der Fall ist”。
我们可以把它翻译成“实际情况”,进而翻译成“事实”,但这立即错过了这样一个关键之处:当世界最初给出时,并不确切地作为事实的总体给出。
如果把世界当成事实的总体给出,我们得到的要么是定义,要么是关于世界的描述,但我们需要的却是一个为何要把世界分解为事实而不是物的论证。
1.1表明我们需要这样一个论证。
维特根斯坦强调说,“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不是物的总和”(1.1)。
为了得到这样一个论证,我把1中的那个从句翻译成“确实如此的情况”,这样,世界就作为确定性的总体给出。
现在看看这里的论证。
维特根斯坦在剑桥大学的一次演讲中这样解释,“世界并不由物的列举以及关于这些物的事实所构成(就像是一场表演的节目单一样)……世界是什么,这是由描述,而不是由对象的列举所确定”(Wittgenstein, 112节)。
通向《逻辑哲学论》神秘主义的双重路径

通向《逻辑哲学论》神秘主义的双重路径摘要:《逻辑哲学论》中的神秘主义是前期维特根斯坦的重要思想之一。
西方学者对这一思想的具体内容以及它同《逻辑哲学论》中其他思想之间的关系评价不一,而且这些评价都有自身的局限性。
事实上,如果从全局的视域来考察《逻辑哲学论》就会发现,通往神秘主义有两条路径:一条是语言哲学的路径;另一条是逻辑哲学的路径。
神秘主义是维特根斯坦对有意义的科学命题和缺少意义的逻辑命题进行分析所推导出的一个逻辑结论,它与《逻辑哲学论》中的图像论和逻辑哲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种整体性表明维特根斯坦力图实现经验的自然科学、先验的逻辑学和超验的伦理学的统一。
关键词:语言;逻辑;界限;神秘主义《逻辑哲学论》中的神秘主义思想是维特根斯坦前期思想中最重要、最难解的部分。
这一思想引起了许多学术争论,受关注最多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如何看待神秘主义与语言分析、逻辑研究之间的关系,即是否可以从后者必然推论出前者?评论者们对于这一问题给出了不同的回答。
有人认为维特根斯坦的神秘主义与《逻辑哲学论》的此前部分不存在必然联系,例如格劳克(hans-johann glock)就坚持一种“嫁接”的观点,他认为维特根斯坦是将神秘主义“嫁接”到了逻辑的主题之上,神秘主义与逻辑之间的关系不是契合一致的①;哈克(p m s hacker)也持类似的观点,他反对《逻辑哲学论》看作是一个统一的整体②。
也有评论者如安斯考姆(ge m anscombe)认为神秘主义与图像论之间存在着某些紧密的联系,她坚持的是“图像论”解释路线③。
还有评论者表达了更为强烈的立场,主张将《逻辑哲学论》中的各部分当作一个整体,其中最突出的代表人物是泽马克(eddy zemach),他坚持“上帝”概念论证路线,认为处在世界之外的上帝就是一般的命题形式、世界的本质④;麦克吉尼斯(bf mcguinness)也持有与此相近的立场,不过他坚持的是“体验”考察论证路线,认为神秘体验具有的特征在其他主题中可以找到明显的线索那么,《逻辑哲学论》中的神秘主义与其他部分之间究竟是一种怎样的联系呢?为了弄清这些问题,首先必须研究他的神秘主义思想,弄清楚神秘主义的具体特征,然后再进一步去发现它与命题分析、逻辑研究之间的关系。
心理学视角下维特根斯坦的两本哲学著作——《逻辑哲学论》与《哲学研究》的解读

视界观OBSERVATION SCOPE VIEW424心理学视角下维特根斯坦的两本哲学著作——《逻辑哲学论》与《哲学研究》的解读王蔚(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北京 100000)维特根斯坦被称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但他的著作一向以艰深著称,不同领域的读者会有不一样的理解。
研读维特根斯坦的著作,你会发现他的著作其实本身就涉及了许多学科,除去哲学,数学还有语言学等等,其实也有涉及心理学。
本文试图从心理学的视角解读维氏的两本著作:《逻辑哲学论》和《哲学研究》。
1、真实世界与心理世界的构建维氏用其极其简洁的语言描述了两个世界—--物理世界(或称真实世界)和心理世界,及两者的关系。
物理世界包括时间,空间和事物,事物在空间中存在并相互关联,随时间的变化按照逻辑的发生运转而成为事实。
所以“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情。
”【1】”在逻辑空间中的诸事实就是世界。
”【2】真实世界中的事实,即发生的事情,是唯一确定的存在。
面对真实世界,”我们给我们自己建造事实的图像”【3】,“事实的逻辑图像是思想” “事态是可以思想的”,……我们自己可以构造事态的图像。
“【4】可以理解为:人作为观察者,通过表象行为在心理世界表象和构建了世界,每个主体(人)的心理世界是在对真实世界的表象(意象)。
主体感知事物及其存在方式(事物和相互联系),同时感知的还有事物的运行方式,即逻辑,逻辑不是创造出来的,是世界本身的 ,是先验的,,即:思想的本质即是逻辑,逻辑对于世界和思想是相同的。
【5、Z】对象及逻辑映像成为主体的心理世界的“事物“和逻辑,形成真实世界在心理世界的图像,构成真实世界的模型,但这个模型不仅仅是静止不动的对世界的模拟,构建(图式),而是在此基础上运行和发展的,这种运行发展就是:根据逻辑进行预测,想象,判断。
如果人的心理世界建构的图像与真实世界某个部分一致,同时运行逻辑也与真实世界一致,则心理世界与真实世界在某个部分就是一致的。
所有真实的图像就映像了真实世界,所以,”真的思想的总体就是一幅世界的图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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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的入口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决不像它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仅仅是定义和观点的罗列,而是有其自身极为严整的结构。
它从一个深思熟虑的起点开始,经过一条环环相扣的路线,最终达到作者在序言里所说的问题的最终解决。
如果哪个环节是不确定的,作者的目的就不会达到。
因此,需要有这样一种解读,即完全地重构使《逻辑哲学论》中的命题得到支撑的论证,从而达到两个目的:其一,知道维特根斯坦本人的早期观点究竟是什么;其二,了解维特根斯坦思想后来的发展究竟是怎样的。
但这样的解读迄今为止并没有。
本文试图从解读《逻辑哲学论》前12个命题入手,得到一个主论证,即主导性的论证;然后勾画出这个论证如何贯穿后续部分;最后我将表明,这个论证在《哲学研究》中再次出现。
在我看来,《逻辑哲学论》可以比作一盘围棋,每个论题都相当于一次落子,其最后结果是哲学问题的最终解决;了解棋理的人将看到每一步棋都是必然的。
这盘棋的关键在起手处建立的大模样,这就是前12个命题。
一开篇的第一句话极易被错过——“世界就是所有确实如此的情况。
”(1①)这里首先给出了一个关于总体的概念。
但不止于此,这句话还说了什么,要取决于我们如何翻译从句“wasderFallist”。
我们可以把它翻译成“实际情况”,进而翻译成“事实”,但这就错过了这样一个关键之处:当世界最初给出时,并不确切地作为事实的总体给出。
如果把世界当成事实的总体给出,我们得到的要么是定义,要么是关于世界的描述,但我们需要的却是一个为何要把世界分解为事实而不是物的论证。
1.1表明我们需要这样一个论证。
维特根斯坦强调说,“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不是物的总和。
”(1.1)为了得到这样一个论证,我把1中的那个从句翻译成“确实如此的情况”,这样,世界就作为确定性的总体给出。
现在看看这里的论证。
维特根斯坦在剑桥大学的一次演讲中这样解释:“世界并不由物的列举以及关于这些物的事实所构成(就像是一场表演的节目单一样)……世界是什么,这是由描述,而不是由对象的列举所确定”(Wittgenstein,1980,§112)。
对于这个解释,韩林合和奥斯特罗夫(M.B.Ostrow)的理解都不令人满意:韩林合完全漏掉了引文前半部分(韩林合,第36页);奥斯特罗夫则没有充分注意“以及关于这些物的事实”这一段(Ostrow,p.23)。
奥斯特罗夫给出的说明是这样的:假定我们的列举中包含两个物a和b,以及一个关系R,这个列举既相容于包含aRb 的世界,又相容于包含bRa的世界,因而无法确定地给出一个世界。
如果维特根斯坦的理由确实是上面引文中所说的,那么即使在包含了a、b、R的列表中加进了aRb,也不足以确定这个世界。
这正是要害之处。
1.1中说的是,世界不仅不是物的总和,而且,不能是事实和物的总和。
现在可以给出论证。
不难看出,即使在关于世界的列表有a、b、R,以及aRb,我们仍然需要表明,单独列出的a和b构成了事实aRb,因此我们需要新的关系。
假定新的关系是C,于是又要把aC(aRb)、bC(aRb)加入列表,如此构成无穷后退。
也许我们会说,既然列表中的“aRb”已经表明了它是由a和b构成的,我们就不需要新的关系C来表明这一点。
但在问题的这个阶段,需要确定的是什么东西确定地存在,也就是说,需要确定的是实体。
如果a和aRb都是实体,那么它们是作为相互独立的东西给出的,因而需要表明它们之间的关系。
这个论证可以推广得到两个结论:其一,在一个关于世界的列表中,构成列表的各项间不能有关系;如果有关系,则进入无穷后退。
其二,如果说世界上存在不与任何东西建立关系的物是荒谬的,那么关于世界的列表中就不能有物。
仅当这两个结论同时成立,1.1、1.2、1.21才能成立。
因此,我认为维特根斯坦在写作《逻辑哲学论》时,确实是以我给出的论证为基础的。
还可以构造另外一个无穷后退论证,以表明上述论证的抽象结构。
这个论证与布莱德雷著名的关系非实在性论证(cf.Sprigge,p.378)是一致的。
假定一个整体由一些元素组成,设这个由a和b组成的整体写成aRb,可以证明这个整体不能还原成关于其构成要素的任何枚举集合。
显然,集合[a,b]不能满足要求。
如果在集合中加入关系R,那么得到的枚举集[a,b,R]也不能满足要求,因为我们需要新的东西来使这三者结合起来,如此进入无穷后退。
如果把R理解成单独依赖于a或b的东西,这不足以表明a和b结合了起来。
而如果把R理解成依赖于a和b的统一体的东西,那么这就已经假定了a和b的结合。
第二个论证不仅可以得到与第一个论证同样的推广结论,还可以得到“事实不能还原成物的枚举”这样一个结论;从而得到这样一个结果:即使世界是由事实构成的,而事实是由物构成的,世界也不能由物构成。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即使把“世界由事实构成”理解成一种还原,“事实由物构成”也不能是还原性的,因而这里的构成关系是不可传递的。
不仅如此,第二个论证也保证了复合物与简单物的区别,以及命题与名称的区别。
这两对区别中的前一个都不能还原成后一个的枚举,因而是一种范畴上的区别。
上述第一个论证是第二个论证的特例。
这是因为,在第一个论证中,随着新关系的加入,加入了新的事实,而第二个论证直接针对加入新关系所引起的后退。
罗素是从关系理论入手建立自己的分析立场的(参见罗素,第5章),维特根斯坦肯定从他那里了解到了这个论证。
事实上,《逻辑哲学论》中多次提到内在关系与外在关系。
维特根斯坦甚至在命题4.1251中表示自己已经解决了关于内在关系与外在关系的问题。
如果我后面的解释站得住脚的话,那么《逻辑哲学论》的起点可以看成是对第二个论证的一种发展。
因此,我把这个论证称为《逻辑哲学论》的主论证(themasterargument)。
命题1.11有点令人困惑,它说:“世界就是由事实以及这些就是一切事实这个情况决定的。
”这里实际上提到了两类事实:一类是组成世界的诸事实,一类是由这样一个事实单独构成的:除了第一类事实,没有其它事实。
有第二类事实挡在这里,我们无法进到命题1.2,即“世界分解为事实”。
因此肯定有刻画第二类事实的方法,而这个方法已经在1.12和1.13这两个命题中给出了。
1.12说,“事实的总和既决定一切发生的东西,又决定一切未发生的东西”,而1.13又接着说:“逻辑空间中的诸事实就是世界”。
因此,一切发生的东西和一切未发生的东西就决定了逻辑空间,事实位于这个逻辑空间中;这个逻辑空间中的诸事实,才是分解世界得到的事实。
第二类事实应当与逻辑空间相联系。
如果这里有一种分解,那么必定是一种特定的分解,而不是罗素得到外在关系的那种分解。
为弄清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分解,我们先看看事态(Sachverhalt)如何分解成客体。
命题2.01第一次提到客体:“事态就是各客体(事物,物)的结合。
”这当然不是说,给出了各个客体,把这些客体结合到一起,就得到了事态。
这样说就相当于说客体先于事态,而说事态是客体的结合,就等于说事态可以还原成客体。
主论证表明这是不可能的。
维特根斯坦的策略正好相反,用构成事态的可能性来定义客体。
对于客体来说,“重要的是它可以成为事态的构成部分”(2.011),而这就意味着,“正如我们不能在空间之外思考空间客体,或在时间之外思考时间客体一样,我们也不能在与其他客体联系的可能性之外来思考任何客体”(2.0121)。
撇开主论证单独看2.011和2.0121,其中提到的可能性是贫乏的——两个东西确实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表明在这两个东西中有结合的可能性。
但结合主论证就会看到,这里的两个东西(客体)不可能事先给出,因此,不是两个东西的结合保证了结合的可能性,而是第三个东西(事态)的存在保证了结合的可能性,而这种结合的可能性使我们说有两个东西存在。
按这条思路就不能说,正是因为这里有两个东西结合的可能性,把两者分解开才是可能的;而应当说,正是分解表明了使两个东西结合的可能性是什么。
但是,命题2.012中说:“逻辑中没有偶然的东西——如果一物能在事态中出现,则在物中就应该已经预决了这种事态的可能性”,而这不就意味着,如果没有客体结合的可能性,就没有事态吗?的确如此,但这是一个关于如何运用可能性这个概念的提示,而不是一个关于可能性是什么的阐明。
2.0121中解释说,“逻辑处理所有可能性,而一切可能性都是逻辑的事实”,因此2.012这个命题所说的是,逻辑的主题就是可能性,而没有进一步说可能性是什么。
可能性是什么,这一点包含在引入概念的顺序中,从而包含在各命题的衔接方式中。
只要找到了这种衔接方式所需要的论证,事情就清楚了。
2.0121和2.013关于空间的提示使我们可以带着新的理解回到1.13所提到的逻辑空间概念。
2.013说,每一物可以说都在可能的事态的空间中,而2.0131则补充说这个空间是无限的。
显然,这里提到的空间就是逻辑空间,就是由构成事态的可能性所确定的空间。
说其是空间,应当是一种数学式的表达,对此这里不做讨论。
问题的关键是,如果可能性是通过对一个整体进行分解确定的,那么逻辑空间也是如此。
这样我们就可以解决1.11产生的困惑了。
第二类事实表明世界的整体性或说总体性,它规定并体现为对该整体进行分解得到的可能性。
因此这类事实规定了对世界的分解就是通过把事实的总体分解成诸事实,使这些事实分享同样的可能性,即构成世界的可能性。
1.12紧接着就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可能性,即存在或不存在的可能性。
存在就是在世界中,不存在则否。
但是,这种可能性不能作为事实间的关系来理解,对世界的分解必须单独地为每个分解后的部分赋予存在或不存在的可能性。
由此得到1.21。
正如对事态进行分解后得到客体,即具有构成事态的可能性的东西一样,对世界进行分解后得到事态,即具有构成世界的可能性的东西,具有存在或不存在的可能性的东西。
由以上论述可以清晰地看到,不仅事态与客体的区分是必然的,而且事态与事实的区分也是必然的。
虽然在世界分解为诸事实之后,这些事实间没有关系,但事态表明这些事实是从同一个世界中分解出来的;事态所具有的可能性,即存在与不存在的可能性,就来自于这种分解。
与之对应,相对于事态而言,客体也对应着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也来自于分解——对事态的分解。
建立这两对区分的是维特根斯坦独特的分解概念,我们不妨称其为“维特根斯坦式分析”。
前面提示过,维特根斯坦式分析不同于罗素式分析。
罗素式分析的核心思想是承认外在关系存在,即承认构成整体的部分要先于整体,因而整体可以通过在诸部分之间建立关系得到,由此得到一种还原式分析。
有趣的是,虽然罗素建立这种分析始于与布莱德雷的对话,但由此建立的东西却并不能应对布莱德雷的论证。
类型论似乎提供了一条思路,它允许个体的存在与关系的存在并不处在同一层次上,因而不能在说个体存在的意义上说关系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