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现金费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公司现金支出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现金支出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现金支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现金支出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证公司经济运行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现金支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办公室费用、设备维护、采购采购等日常经营支出。

第三条公司现金支出管理应遵循合规、审慎、透明、规范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公司现金支出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支出计划,做好预算控制,确保支出符合公司经营需要。

第五条公司人员在执行现金支出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支出流程和规定。

第二章管理流程第六条公司设立现金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现金支出管理规章制度。

第七条公司制定每月支出预算和计划,合理分配各项支出经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应通报现金需求情况和计划支出,由现金管理部门决定具体的支出将何时进行。

第九条公司现金支出应进行备案,确保支出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公司定期对现金支出进行审计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第三章支出审批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现金支出审批机制,依照支出金额和性质划分不同的审批层级。

第十二条针对不同的支出项目,设立相应的审批流程,包括申请、审批、财务确认、出纳付款等环节。

第十三条公司制定了大额支出审批制度,对于超过公司规定限额的支出项目,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层批准。

第十四条公司定期对支出审批流程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支出流程的高效和透明。

第四章资金安全第十五条公司对财务部门设置保管现金的专门账户,并严格规定出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现金支出的风险防范机制,在安排支出时要考虑到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健全的现金监管制度,对现金的使用和支出进行监控,防止出现资金风险。

第十八条公司对员工进行资金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资金操作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公司规定对违反现金支出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薪或解雇等处罚措施。

公司现金支出管理制度

公司现金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支出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以及涉及现金支出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公司现金支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现金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2. 安全性原则:加强现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防止现金流失和盗窃。

3. 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 透明性原则:现金支出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公司内部和外部监督。

第二章现金支出范围第四条公司现金支出范围包括:1. 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及福利等;2. 个人劳务报酬;3. 报销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4. 零星采购及小额支付;5. 应急情况下的现金支付;6. 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现金支出。

第三章现金支出审批第五条公司现金支出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具体如下:1. 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 费用在1000元(含)至5000元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备案;3. 费用在5000元(含)至10000元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4. 费用在10000元(含)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董事会审批。

第六条现金支出审批流程:1. 申请人填写《现金支出申请单》,详细列明支出项目、金额、用途等;2. 经办人审核申请单内容,确保符合公司现金支出范围和规定;3. 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经办人办理现金支付手续;4. 财务部门对现金支出进行登记、核算和监督。

第四章现金支出核算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现金支出的核算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 及时登记现金支出账目,确保账实相符;2. 对现金支出进行分类核算,便于分析和管理;3. 定期编制现金支出报表,为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八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支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1. 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支出进行审计,确保现金支出合规、合法;2. 对现金支出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3. 向公司领导报告审计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现金及银行财务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现金及银行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现金及银行资金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三条现金收支应当遵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现金收支计划。

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现金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和盘点工作。

第五条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或坐支。

第六条现金支出应当符合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七条现金出纳人员应当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第八条公司设立现金预算管理制度,各部门应按月编制现金收支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后,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银行财务管理第九条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均需经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条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需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公司银行账户的日常使用,需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账户用途使用资金;2. 不得将个人资金与公司资金混用;3. 不得将公司资金存入非公司账户;4. 不得利用公司账户进行非法交易。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银行资金管理制度,对银行账户的资金使用进行监控。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银行对账制度,定期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银行支付审批制度,所有银行支付均需经财务部门审核后,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财务审批与监督第十五条现金及银行资金的使用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如下:1. 现金支出5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 现金支出500元以上,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3. 银行支付5000元以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4. 银行支付5000元以上,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财务监督制度,对现金及银行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公司定期对现金及银行资金管理进行审计,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资金现金费用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现金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现金及费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公司资金、现金及费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现金及费用合法合规使用。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现金及费用安全管理,防止资金损失。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四)透明性原则:确保资金、现金及费用管理过程的公开透明。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包括银行账户管理、资金调度、资金结算等。

第五条公司应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管理日常工作。

第六条银行账户管理:(一)公司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规定开设和使用。

(二)银行账户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三)银行账户印鉴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分别由财务章、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保管。

(四)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准以收顶支记账。

第七条资金调度:(一)公司资金调度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二)资金调度应遵循预算管理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第八条资金结算:(一)公司资金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确保资金结算及时、准确。

(二)公司应加强对供应商、客户及合作伙伴的信用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第三章现金管理第九条公司现金管理包括现金收支、现金保管、现金报销等。

第十条公司现金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现金收支范围:(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以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用量为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三条现金报销:(一)报销人员应提供真实、合法的报销凭证。

公司现金收费的管理制度

公司现金收费的管理制度

公司现金收费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公司现金收费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付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现金收取与支付的业务活动。

二、现金收入管理
1. 公司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开具正式发票或收据,确保收款行为合法、合规。

2. 现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严禁个人滞留或挪用。

3. 收银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现金数额的准确性。

4. 大额现金收入应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进行,减少现金交易风险。

三、现金支出管理
1. 公司现金支出需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并经过审批流程。

2. 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支付工作,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预算管理规定执行。

3. 对于固定支出,如工资、奖金等,应设立专项账户,按月定时发放。

4. 严格控制现金支出范围,非必要的现金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电子支付方式完成。

四、现金结存管理
1. 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对当日现金进行清点,并与系统记录核对一致。

2. 出纳人员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 超出规定额度的现金结存应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五、监督与考核
1. 财务部门负责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定期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提升现金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资金、现金与费用管理制度

资金、现金与费用管理制度

资金、现金与费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现金与费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

3.公司资金、现金与费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分级负责;(2)合理安排、确保安全;(3)注重效益、合理控制;(4)透明公开、加强监督。

二、资金管理1.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将资金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体系。

2.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调配、使用和监督。

3.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按照公司要求,及时上报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公司对资金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资金支出。

5.加强资金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审计、核查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三、现金管理1.公司现金收支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2.公司设立现金管理部门,负责现金的保管、使用和监督。

3.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合理使用现金,严禁挪用、私借、套取现金。

4.公司现金支出应遵循以下规定:(1)单笔现金支出不得超过公司规定限额;(2)超过规定限额的支出,应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3)严禁使用现金支付员工工资、奖金等。

5.加强现金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无损。

四、费用管理1.公司费用管理遵循合理、必需、节约的原则。

2.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按照公司预算要求,合理控制费用支出。

3.公司设立费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费用的审核、报销和监督。

4.公司费用报销应遵循以下规定:(1)报销费用需真实、合法、合规;(2)报销单据需齐全、真实、有效;(3)报销流程需规范、透明;(4)严禁虚列、多报、重复报销。

5.加强费用支出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五、监督检查1.公司设立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现金与费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监督检查部门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

单位现金及存款管理制度

单位现金及存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单位的现金及存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管理1. 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立专门的现金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2. 单位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确因业务需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留存一定限额的现金,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限额。

3. 现金支出应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禁挪用、截留、私分现金。

4. 单位应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如发现现金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5. 单位应加强对现金收支的监督,确保现金收支的真实、合法、合规。

三、存款管理1. 单位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银行开设账户,并严格遵守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2. 单位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开设各类账户。

3. 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

4. 单位应定期检查存款账户的使用情况,确保存款安全。

如发现账户异常,应及时与开户银行联系,查明原因。

5. 单位应加强对存款收支的监督,确保存款收支的真实、合法、合规。

四、内部控制1. 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职责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

2. 单位应加强对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风险意识。

3. 单位应定期对资金管理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应及时修订完善。

医院现金_银行管理制度

医院现金_银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管理1. 现金收入管理(1)医院门诊、住院、药房等现金收入,应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2)收费人员应做到每日清点现金,确保现金收支平衡。

(3)收费人员应将收取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得滞留在收费窗口。

2. 现金支出管理(1)医院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2)报销手续应齐全,审批流程规范,确保报销的真实性、合规性。

(3)报销人员应将报销单据及时交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按月进行核对。

三、银行存款管理1. 银行账户管理(1)医院应按照国家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银行账户只供本中心办理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出借或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更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应及时调整,确保资金安全。

2. 银行存款收支管理(1)医院银行存款收支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收支范围。

(2)银行存款收支凭证应齐全,审批流程规范,确保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

(3)银行存款收支应每日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四、财务监督与审计1. 医院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财务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医院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一条计划财务部和各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条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三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四条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

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五条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

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六条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

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

会款审批权限如下:属预付货款、定金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的(含3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属贸易货款的,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含3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属自带汇票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属购置、维修固定资产的,3万元以下的(含3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3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含1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元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属房地产开发和工业项目的,按已批准的合同的规定付款。

汇出境外的资金,外贸企业的经理、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可共同审批5万美元的(含5万美元)资金,其余:10万美元以下的(含10万美元
)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至20万美元的(含20万美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20万至50万美元的(含50万美元)由总经理审批;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七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

凡付出款(物)5万元以上的,各单
位财务必须逐项跟踪基1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计划财务部、总会计师和总经理。

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九条各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

禁止坐支营来收入现金。

第十条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十一条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

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钱柜。

第十二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十三条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十四条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

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十五条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六十四条审批规定报批。

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

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十六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十七条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

其中对介绍费和手续费,经办人还须另付合同书和说明报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至1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1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

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

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1000元以下抒总会计师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公司本部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2000元以下的由部会计师审批报销,2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十九条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

第二十条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5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其中,属专控商品的,还必须报经专控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非专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

各单位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

任何投资,均须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所创的外汇限于进出中贸易使用。

其他外汇买卖的价格由总会计师根据市场情况审定一个最低、最高价,所进行的外汇买卖均不得低于审定的最低价、最高价。

第二十四条下属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

其贷款需公司担保的可报计划财务部审查。

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下属公司、企业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公司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后,50万元以下的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部经理审批。

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息。

本系统内的相互借款均计收本息。

第二十五条严禁下属公司、企业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二十六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台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

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