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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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MH/T7003-95)MH/T 7003 - 95引言民用航空运输事业的高速发展,对机场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卫航空运输安全的首要环节是强化地面安全,其基础是使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走向规范化和管理手段现代化,因此,进一步完善 1988 年民航局颁发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标准已势在必行,它既是民航事业高速发展的需要,也是统一各部门思想、保证安全设施功能和工程质量的需要。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简称标准,下同)的主要内容有:机场控制区封闭设施、监控报警系统、航站楼安全设施、飞行区消防供水设施、消防站及公安、安检业务用房等。

机场建筑防火设施也属于机场安全设施范围,对这方面的要求,在国家颁发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已有规定,也是机场建设中必须遵循的,本标准不再重复(关于机场专用设施的建筑防火标准,如航站楼、机库、维修基地等,以后再专门制定相应的建筑防火规范。

在上述规范颁布之前,机场专用设施的建筑防火标准参照有关国家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机场控制区及其有关的安全保卫设施项目和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下同)。

飞行训练机场的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可参照本标准。

1.3 新建、扩建机场相应的安全保卫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2 引用标准和文献GBJ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央军委〔 1976 〕 6 号《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标准》。

GNJ1 - 81 《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

MHJ1 - 85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 151 号《中国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规定》。

《国际民航公约》附件十四《机场》;附件十七《安全保卫》;航空港服务手册第一部分《援救与消防》。

3 术语3.1 机场控制区 Airport rwstricted area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出需要限制的区域,机场控制区包括飞行区、航站楼内旅客隔离区及公安保卫工作需要控制的其他区域。

MH 7003-1995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MH 7003-1995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附 录A 消 防 车 主 要 参 数表 ( 补 充 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
MH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航 空 行 业 标 准
M H 7 0 0 3 一9 5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 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S t a n d a r d s o f S e c u r i t y乙
Pr o t e c t i o n I n s t a l l a t i o n o f Ci v i l Av i a t i o n

MH 7 0 0 3 -9 5
客隔离区及公安保卫工作 需要控制的其他 区域 。
3 . 2 封闭 管理 C l o s e d m a n a g e m e n t
封闭设施和有效制度相 结合对机场控制 区实施严 密控制 的手段 。
3 . 3 地区 航空运 输 R e g i o n a l a i r t r a n s p o r t a t i o n 我国内地城市到香港地区的航空运输。目 前地区 航空 运输在 操作上视同国际航空运输, 对航线上
1 0 安全检查站业务用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0 )

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中国民用航空局

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中国民用航空局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用机场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运行设施,保证通用机场的安全适用性,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机场,不包括临时起降点和水上机场。
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的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
本标准所称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是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飞行活动,如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等;不包括以空中作业为直接目的的载人飞行活动,如农林飞行、空中勘测等。
一、二类通用机场应配备管制指挥波道甚高频通信系统、航空气象情报信息终端和航行情报信息终端。
第十七条在机场内和周边建设导航设施时,台址附近围界和巡场路应满足导航设备对场地的技术要求。导航设施的建设应符合《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86)的要求。
为导航设施设置附属建筑的,附属建筑的面积及功能(如生活设施)应适应其使用要求。
第二十九条机场的航空器噪声影响控制、大气和水污染控制以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均应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污水、污物处理可充分利用当地的市政设施统一处理。
第三十条通用机场的建设应贯彻绿色、节能理念,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建设目标,积极探索节能新思路,采用节能新技术。
附件
常用地面设备简介及其配置原则
第八条土方工程按照以下防洪标准作土方设计:
一类通用机场:50年一遇。
二类通用机场:20年一遇。
第九条排水工程应按以下标准设计:
一类通用机场:暴雨的重现期按2年设计。
二类通用机场:暴雨的重现期按1年设计。
第十条机坪的位置、布局、机位以及服务车辆通道等应与机场的运行作业要求相适应,并根据需要设置地锚等设施。当设置服务车辆通道时,其宽度不小于4m。

消防站设置

消防站设置

民用航空行政检查项目(SB)行政检查项目:安全保卫-机场控制区消防[12/12]【检查内容】消防站设置(1/6)【检查标准】一、消防站等级划分符合MH7003-95的规定。

二、消防保障等级4级(含)以上的机场设置消防站;3级以下不单独设置,但有消防车库和邻近车库的消防员值班室;消防站符合MH7002-94附录B的规定。

三、位置符合消防驰救时间要求:最佳能见度和地面畅通条件下,消防车辆到达机场飞行区任何部位2分钟,最多不超过3分钟;条件不具备,增设消防值勤点。

消防值勤点建有不少于2个车位的车库、车辆维修室、消防队员膳宿室、通讯报警设备、灭火剂贮存间等;消防站有直通跑道或滑行道的消防通道;消防站设在跑道外侧,航站区一侧设消防值勤点。

四、消防车库、值班室、备勤宿舍、训练塔等设施符合MH7003-95第8条的规定。

五、支线机场消防站建筑设计符合MH5023-2002第3.0.9.1条的规定;训练场地、训练塔不单独安排,需建消防水池。

【检查依据】《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MH7003-95)第3.5条、第8条,《民用航空支线机场建设标准》(MH5023-2002)第3.0.9.1条,《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装备标准》(MH7002-94)第4条。

【处理依据】暂缺。

【检查内容】消防队执勤(2/6)【检查标准】一、消防队熟悉机场和附近地形、道路、水源等有关情况;制定航空器和机场要害部位灭火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定期检查机场区域重点防火单位。

二、消防队执勤人员和装备器材,不得用于非消防用途。

三、消防队业务训练遵照《机场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大纲》和《消防战士基本功训练规定》执行。

697四、执勤人员得到出动信号,必须迅速着装登车;执勤队长检查登车情况,下达出车命令;从接警到驶离车库不得超过一分钟。

五、消防队出动,留下一名负责人;组织其他人员,集中设备器材,做好后勤保障或准备再次出动。

六、消防队必须建立正规的执勤制度,严格执行。

飞机场、飞机的防火

飞机场、飞机的防火

飞机场、飞机的防火飞机场是用于飞机起飞、着陆、滑行、停放、维修等活动的场地,其中包括为飞机服务的各种建筑设施为客货运输服务的设施等。

按其使用性质,可分为民用机场、航空训练机场、航空作业机场、试飞机场、航空体育机场、科学实验机场和水上机场等。

基于机场建筑群落的复杂,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重大火灾,造成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的国际影响。

飞机是现代化的运输工具之一,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技术性和严格科学管理水平的行业。

如果操作员科学技术水平不高,或出现微小的疏忽和失误,就有可能造成重大火灾,或出现机毁人亡的事故。

因此,切实做好机场和飞机火灾的预防工作,不仅是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而且具有重要的国际意义。

一.火灾危险性1.飞机场(1)飞行区跑道两端附近区域常有堤坝沟渠,有的还安装有保护邻近建筑物或公路的折流栅,当能见度不好时,飞机易撞到堤坝和折流栅上造成火灾事故;飞机刹车失灵冲出跑道,撞击到机场围界设施或在不良的地面上移动时陷入泥沼等都可能引发火灾;飞行区内大面积的杂草和各种用电设备以及进行建筑和修理时,建筑设备和道面重修设备等操作时稍有不慎,容易引起火灾。

(2)无线电通信导航系统的各种电缆、电线从地板下通过,一旦发生线路损坏、发热、短路和设备故障以及使用维修时操作不慎,都有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

(3)机场气象站制氢室在制氢过程中,如有跑冒现象发生,泄出的氢气上升滞留在屋顶,遇到火星就会引起爆炸。

(4)候机楼紧临飞机加油和保养维修作业处,受到严重的火险威胁。

(5)客机坪上设有加油、供电、照明等设施,在加油作业时,跑漏燃油的情况在所难免;机坪空间的大功率电磁波和飞机尾部高温喷气流,更增大了火灾的危险性。

(6)机场特种车库内有大量的燃料和易燃蒸气以及各种电器设备,稍有不慎,即可引发火灾。

(7)机场货运仓库内的机械设备发生电气故障和机器摩擦、撞击等打出火花,以及各种机动车辆随便入库也易引起仓库起火;收运货物不当、承运检查不严格、装卸工人违章作业、办理危险货物人员缺乏对危险货物的认识,货主假报货名或在货中夹藏危险物品,都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ICSC80备案号: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 7015-2007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The fire-fighting facilities in the aerodromeat airports serving civil aviation transportation 2007-08-30 发布 2007-12-01实施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目次前言附录A(规范性附录)火灾分类及宜使用的灭火剂............................. 附录B(规范性附录)灭火器报废年限.......................................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学良、杜伟军、顾南平、田建沈、张勇、王健、黄冬冬。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通用航空机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机场消防站 the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设立在航空器活动区适当位置,具有相应的消防设备,承担发生在机场或其紧邻地区的航空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及其他消防救援任务的机构。

机场消防保障等级 the classification of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机场所具备的与使用该机场最高类别的航空器相对应的消防救援能力。

机场飞行区 aerodrome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和地面活动的区域。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ICSC80备案号: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 7015-2007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The fire-fighting facilities in the aerodromeat airports serving civil aviation transportation 2007-08-30 发布 2007-12-01实施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目次前言附录A(规范性附录)火灾分类及宜使用的灭火剂............................. 附录B(规范性附录)灭火器报废年限.......................................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学良、杜伟军、顾南平、田建沈、张勇、王健、黄冬冬。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通用航空机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机场消防站 the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设立在航空器活动区适当位置,具有相应的消防设备,承担发生在机场或其紧邻地区的航空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及其他消防救援任务的机构。

机场消防保障等级 the classification of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机场所具备的与使用该机场最高类别的航空器相对应的消防救援能力。

机场飞行区 aerodrome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和地面活动的区域。

应答时间 crash rescue time从消防服务机构接到的首次呼救至应答救援的第一辆(或几辆)车到达并按规定喷射率的至少50%施放灭火泡沫混合液的时间。

民航培训 民用机场的功能分区

民航培训 民用机场的功能分区

第一节民用机场的功能分区随着国际交流的增多及经济文化的发展,民航运输已成为国际问往来的主要通道。

在国内,民航运输量也在增加。

民航运输快捷、舒适,大大缩短了空间和时间,对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

民航运输系统由以下四部分组成:飞机(机队)、机场、航路和客户。

四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而机场则是它们的汇交点。

飞机是运载工具,飞机性能的提高和载重的增加以及机队的扩大将为客户带来方便,推动运输业的发展,但也对机场提出了更高要求。

机场是在地面或水面上划定的一块区域(包括相关的各种建筑物、设施和装置),供飞机起飞、着陆、停放、加油、维修及组织飞行保障活动之用的场所。

按服务对象区分,机场分为军用机场、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

民用机场包括商业性航空运输机场和通用航空机场;此外还有体育运动机场、飞机制造厂和科研单位所用的试飞机场以及培养驾驶员所用的学校机场。

大型民航运输机场又称为“航空港”。

两地之间预定的航空运输路线,称为航线。

航线构成了航空运输网络。

网络的交节点就是机场。

飞机沿航线在空中飞行的通道称为航路,航路有宽度限制(以中心航线为基础,两侧各10km,最低不得少于8km),沿航路设有无线电台导航设施。

民航运输机场主要由飞行区、旅客航站区、货运区、机务维修设施、供油设施、空中交通管制设施、安全保卫设施、救援和消防设施、行政办公区、生活区、生产辅助设施、后勤保障设施、地面交通设施及机场空域等组成。

一、飞行区飞行区包括地面设施和净空区两部分,供飞机起飞、着陆和滑行用。

其地面设施是机场的主体,见图l-1。

图1-1现代运输机场飞行区地面设施的组成(一)升降带升降带由跑道、停止道(如设置的话)、土质地区组成。

1.跑道跑道直接供飞机起飞滑跑和着陆滑跑用。

运输机在起飞时,必须先在跑道上进行起飞滑跑,边滑跑边加速,一直加速到机翼上的升力大于飞机的重量,运输机才能逐渐离开地面。

运输机着陆时速度很大,必须在跑道上边滑跑边减速才能逐渐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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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20C80备案号: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 7015-2007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The fire-fighting facilities in the aerodromeat airports serving civil aviation transportation2007-08-30 发布2007-12-01实施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目次前言1范围 (4)2术语和定义 (4)3机场消防保障等级 (5)4应答时间 (6)5机场消防站 (7)6飞行区消防通道 (11)7飞行区消防供水 (11)8机坪灭火器材配置 (12)附录A(规范性附录)火灾分类及宜使用的灭火剂...............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B(规范性附录)灭火器报废年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学良、杜伟军、顾南平、田建沈、张勇、王健、黄冬冬。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通用航空机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机场消防站the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设立在航空器活动区适当位置,具有相应的消防设备,承担发生在机场或其紧邻地区的航空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及其他消防救援任务的机构。

2.2机场消防保障等级the classification of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机场所具备的与使用该机场最高类别的航空器相对应的消防救援能力。

2.3机场飞行区aerodrome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和地面活动的区域。

2.4应答时间crash rescue time从消防服务机构接到的首次呼救至应答救援的第一辆(或几辆)车到达并按规定喷射率的至少50%施放灭火泡沫混合液的时间。

注:规定的喷射率见表2。

2.5消防通道fire channel在发生航空器事故或事件情况下,为保障消防车辆快速到达救援地点所提供的道路。

2.6机坪apron在陆地机场上划定的供航空器上下旅客、装卸货物及邮件、加油、停放或维修之用的场地。

3机场消防保障等级3.1机场消防保障等级应根据该机场起降的最高类别航空器机身长度、宽度和起降频率(一年连续最繁忙的3个月的起降次数)确定。

按机身长度、宽度共划分为10个等级,见表1。

3.2按航空器起降频率调整消防保障等级的原则为:a) 当使用该机场最高类别的航空器在最繁忙的连续3个月内起降架次大于或等于700次,采用表1中相对应的消防保障等级;起降架次小于700架次的,则相对于表1的消防保障等级最多降低一级;b) 当最高类别航空器的机身长度和宽度不在同一等级的,应按高的一级确定消防保障等级。

表1 按航空器机身长、宽划分的消防保障等级4应答时间在最佳能见度条件和地面通畅条件下,机场消防救援的应答时间应不超过3min。

为保证连续喷射灭火剂,任何运送表2规定最小可用灭火剂数量的车辆及其他航空器专用消防灭火车辆到达现场时间不应超过应答时间1min。

注:最佳能见表条件和地面畅通条件指:白天,良好能见度,未降雨雪,规定的消防救援应答路线表面没有水、冰或雪的污染。

表2 最小可用灭火剂数量5机场消防站5.1消防保障等级为3级(含3级)以上的机场应设消防站。

当一机场设置有两个(含)以上消防站时,通常应指定其中一个站作为主消防站,其余的为消防执勤点。

当消防站的救援不能满足应答时间要求时,应增设消防执勤点。

消防保障等级3级以下的机场可不设消防站,但应按表3的要求建设消防车库及与其相通的消防员备勤室。

5.2消防站的建筑面积见表4,建筑耐火等级应不低于2级,并应符合当地抗震要求。

表3 消防车库建筑尺寸表4 消防站建筑面积5.3所有救援和消防车辆应停放在消防站内。

5.4消防站的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a)保证应答时间不超过3min;b)消防站能设立在飞行区内,宜靠近跑道或滑行道中部位置;c)使出车方向面向飞行区,其位置能尽可能保证消防车辆通往该站所负责的跑道的区域最快,转弯次数最少,且能迅速、顺利地进入跑道地区。

d)应设置跑道(或滑行道)的消防通道。

5.5消防站应设置车库、普用车库、药剂储存间、接处警值班室、消防员备勤室、器材间、救援战术室、室内综合体能训练室及必需的生活用房。

5.6车库正门前有混凝土或沥青面车场,并能满足本场最大车辆的使用要求。

5.7消防车库应满足下例要求:a)建筑面积不低于表3的要求;b)地面进行防油、防侵蚀处理,以1%~2%的坡度向外延伸,并有排水功能;c)设有检修地沟,甚宽度不大于90cm,不应与其他管道(下水道)连通,并作防渗水处理;d)库内设消防员个人执勤防护装备放置架;e)每个停车位后部(或侧部)设置有220V电源插座,包括10A和15A插座各一个构成一组,每组容量不小于2kW,至少设置一个380V电源插座;f)安装有良好的照明设施,照度不小于75lx;g)根据每个车位上停放车辆的类型,设置有效的车辆废气排出装置;h)库内温度不低于10°C;i)有三辆以上(含三辆)消防车的消防站,设置备用车位。

5.8接处警值班室应能满足全天24小时执勤的功能要求,瞭望窗应面向飞行区,大门应面向车库,并设有观察车库的窗户。

5.9消防站应设有训练场地,训练场地的面积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 消防站训练场地面积5.10消防员备勤室应设在建筑物的首层并紧邻车库。

如设在车库后面时,应在车库与备勤室之间设置宽度不小于2.5m的畅通通道;如设置在第二层,则应设有直径为80mm~85mm直通车库的光滑钢质滑杆。

滑杆应按一个车位一根设置;滑杆底部应设直径不小于0.8m的橡胶缓冲垫。

人孔处应设置向外侧开启的门,人孔直径应为0.9m~1.0m。

靠近跑道的消防站应采取隔离措施。

5.11消防站应设置清洗室和水带晾干架。

在寒冷和多雨地区应设有与清洗室相邻的烘干室。

5.12消防站接处警值班室、消防员备勤室、救援战术研讨室、室内综合体能训练室等应设有取暖和降温设施。

5.13消防员备勤室、人孔处、车库以及通往车库的通道应设有应急照明灯。

5.14消防站应设有供训练和补水用的消火栓。

5.15消防站应设置警铃,并保证在消防站的任何位置均能清晰地听见警铃声。

5.169级(含)以上机场消防站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航空器灭火模拟训练装置。

6飞行区消防通道6.1应在跑道两端适当位置设置应急通道,并尽可能延长至机场围界。

在地形条件允许的机场,应延长至跑道两端以外1000m处。

6.2消防通道的宽度不小于5m,高度应不小于4.5m,并能保证承载本场最重消防车辆在满载情况下顺利通过。

7飞行区消防供水7.1飞行区消防供水设施应设有飞行区消防供水设施,分为跑道消防供水设施和机坪消防供水设施。

7.2跑道消防供水设施7.2.1应在跑道一侧或两侧适当位置设有消防车辆取水点。

7.2.2 取水点可根据本场的情况采用天然水源(湖泊、水塘、围场河、溪流等)、人工水池、消防供水管网等方式,并保证在冬季消防车能顺利取水。

7.2.3 取水点应设置方便消防车行驶的通道和停靠取水的场地。

7.2.4 每个取水点应能保证本场用于扑灭航空器火灾主力车(主力泡沫车、快速调动车等)总数50%以上的车辆同时取水;单车取水量不应小于3000 L/min。

7.3机坪消防供水设施7.3.1 机坪应设置消火栓供水系统。

7.3.2 供水管网应采用环状设置。

7.3.3 供水管网径应不小于DN200,能同时供两台消防车辆取水,单车取水量不小于15 L/s。

7.3.4 消火栓的消防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20m。

7.3.5 消火栓井体、井盖的设计强度应满足本场最高类别航空器的载荷要求。

7.3.6 消防供水宜采用地下式消火栓供水,每个消火栓取水口应不小于两个,其中一个口径应不小于DN100。

7.4消防用水量消防用水量应为车载泡沫补充水量、储备泡沫用水量和冷却航空器用水量之和,消防供水量应以1h用量计。

飞行区消防供水量不应低于表6的要求。

表6 消防供水量8机坪灭火器材配置8.1廊桥的每个机位应设置一套灭火器材。

远机位、维修机位、无廊桥机场的停机位,在航空器停场期间应保证每两个相邻的机位间至少设置一套灭火器材。

每个灭火器材点的灭火剂容量应不少于55kg。

8.2机坪配置的灭火器应采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8.3火灾种类及应使用的灭火剂见附录A;各种灭火器报废年限的规定见附录B。

(规范性附录)火灾分类及宜使用的灭火剂A.1 火灾的分类A.1.1 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A.1.2 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可燃物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醇等燃烧的火灾。

A.1.3 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A.1.4 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A.1.5 E类火灾指电气火灾,如带电电线、变压器、用电器等物体燃烧的火灾。

A.2 各种火灾宜使用的灭火剂A.2.1 A类火灾宜用水或水类灭火器扑灭。

B类、C类火灾的灭火器对A类火灾有效,但其冷却作用不如A类火灾灭火器。

A.2.2 B类火灾宜用泡沫、二氧化碳和化学干粉灭火器。

水对B类火灾不但无效,反而易使火焰扩散。

A.2.3 C类火灾宜用干粉灭火器扑灭。

A.2.4 D类火灾宜用化学干粉或细砂灭火剂扑灭。

任何情况下都不应用水扑救D类火灾。

因为水可助长D类火的燃烧,亦可能引起爆炸。

A.2.5 E类火灾宜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灭,水或泡沫灭火剂不适用于E 类火灾。

(规范性附录)灭火器报废年限各类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年限的应报废: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c)手提式滑水灭火器——6年;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e)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f)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g)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h)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i)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j)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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