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39072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1.为了更好地保障道路养护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公路法》以及《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2.规程适用于所有公路养护作业,规定必须严格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生事故或者遭受人身伤害、损坏公共设施等经济损失时,由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作业安全规程1.有养护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熟练掌握各项操作规程。
2. 作业前应检查设备,如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进行恰当的指导和处理,以确保安全。
3.须遵守作业现场的交通管理规定,确保安全行车。
4.输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要按照标定的速度行驶,不得超速行驶。
5.驶人员必须要求佩戴安全帽,以保障个人安全。
6.现火源或者有燃烧危险时,必须立即撤离,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7.场使用的设备必须定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8.出现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立即报告,横幅标示事故地点,现场处置不可治疗的伤亡,及时联络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并及时向上级申报,按照《安全生产法》中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养护安全措施1.守行车安全规定并保证设备安全。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对知识缺乏要及时补充。
2. 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实施养护操作。
在操作前,必须先了解现场情况和作业要求,因此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养护技术,并要能够做出正确的抉择和判断。
3. 严禁在不卫生或者潮湿的地方作业,以防止电气感应。
4.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及劳动防护设备,以确保个人安全。
5.险预防很重要,要定期实施检查,以查找可能会导致事故的隐患。
6.备应保持完好,避免因磨损、运动磨损、电路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而引发的损坏。
7.须要求操作人员及时量化作业安全状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8.于作业期间发现的紧急隐患,必须要求操作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
四、后期管理1.护完成后,必须办理手续,以保障安全管理了解养护情况。
2.护操作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必须立即上报,并由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39072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1 总则1.0.1 为保障公路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车辆的安全运行,规范养护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特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养护维修作业,四级公路可参照执行.1.0.3 基本要求1 在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前,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2 养护维修作业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对养护维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3 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公路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应加强养护维修安全作业的管理,公路管理机构应对养护维修安全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
5 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应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未完成养护维修作业之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扩大或缩小控制区范围,以保证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
1.0.4 公路养护维修的安全作业,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术语与符号2.1 术语2.1.1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Traffic Contral Zone for Maintenance Work)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上游过渡、缓冲、工作、下游过渡和终止等六个区域。
2.1.2 警告区(Warning Area)从作业控制区起点设置施工标志到上游过渡区之间的路段,用以警告车辆驾驶员已经进入养护维修作业路段,按交通调整行车状态。
2.1.3 警告区最小长度(Minimum Length of Warning Area)保证驶入警告区的车辆减速至工作区规定的限速所需要的警告区路段的最短长度。
2.1.4 上游过渡区(Upstream Transition Area)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的路段。
2.1.5 缓冲区(Buffer Space)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的路段。
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

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高速公路作为现代交通的重要基础设施,承载着巨大的交通运输压力。
为了确保高速公路的长期稳定运行,保障行车安全和畅通,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至关重要。
而在养护作业过程中,保障养护人员的安全以及过往车辆的正常通行是首要任务,这就需要严格遵循一系列的安全作业规范。
一、养护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开展高速公路养护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对养护作业区域进行详细的勘察,了解道路的路况、交通流量、周边环境等情况,为制定合理的养护方案提供依据。
同时,要根据养护作业的类型和规模,配备足够的养护人员和设备,并确保这些人员和设备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养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熟悉养护作业的流程和安全规范,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
在作业前,要为养护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反光背心、安全鞋等,以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
此外,还需要设置清晰明确的交通标志和警示设施。
根据养护作业的位置和范围,合理设置施工标志、限速标志、车道封闭标志等,提前向过往车辆发出警示,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二、养护作业现场的布置养护作业现场的布置是保障安全的关键环节。
在作业区域的起点前,要按照规定的距离设置交通引导设施,如锥形交通路标、警示灯等,逐渐引导车辆进入养护作业区域。
对于需要封闭车道的养护作业,要使用交通隔离设施将作业区域与正常行驶车道隔离开来,确保车辆不会误入作业区域。
同时,要在作业区域的后方设置足够的缓冲区,以减少车辆追尾事故的发生。
在养护作业现场,要设置专人负责交通指挥,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交通指挥员要配备明显的标志和通讯设备,与养护作业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三、养护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在养护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例如,在进行路面铣刨、摊铺等作业时,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要保持警惕,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对于需要登高作业的养护工作,要确保登高设备的稳固性,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带等防护装备。
公路养护工安全操作规程模版(三篇)

公路养护工安全操作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路养护工作的安全进行,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养护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路养护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养护工作人员在执行养护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做到规范操作,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保证工作安全。
第四条养护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养护工作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五条养护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通知上级,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作安全。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六条在进行养护工作前,养护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熟悉养护工作任务,了解工作区域的土质、施工条件和环境特点;2. 检查和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3. 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风防寒服、耐磨手套、防护鞋等;4. 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状况,如有存在危险的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5. 与相关部门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工作进展。
第三章具体作业规范第七条在进行道路养护作业时,养护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 在进行机械作业时,必须熟悉并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前必须进行设备的检查和试验;2. 在进行人力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员和工具,确保作业安全;3. 禁止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调整或修改设备;4. 禁止未掌握技术要求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作业;5. 在进行修复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6. 确保作业现场的明确标识,防止外人闯入或误入危险区域;7. 在作业过程中,严禁饮酒和吸烟;8. 严格控制施工噪音,采取措施防止噪音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9.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水,必须妥善处理,保障环境卫生。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八条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养护工作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安全。
1. 为防止机械作业时发生事故,必须在机械设备周围设置防护栏杆,防止人员靠近;2. 对存在坑洞、塌方等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误入;3.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绳索、安全帽等防护设备,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防护网;4. 在进行施工期间,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通道和紧急出口,以备突发情况;5. 公路养护工作场所必须保持整洁,防止杂物堆放和滑倒的情况发生;6. 在夜间施工时,必须进行良好的照明,保证作业现场的可见度。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1. 引言公路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公路安全和良好的使用状况对于保障交通运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是指在公路养护过程中进行的各种施工和维护工作,为确保公路养护安全,制定本规程。
2. 安全责任2.1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对公路维护安全负有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和实施养护安全作业。
2.2 养护作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应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制定并落实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
2.3 养护作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3. 作业准备3.1 养护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勘察和评估,确保作业安全。
3.2 对于复杂或危险的作业任务,养护作业单位应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3.3 确保作业所需设备和工具的完好和适用,并制定设备和工具的安全使用规定。
3.4 养护作业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掌握作业安全知识和技巧。
4. 养护作业安全防护4.1 养护作业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标志,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4.2 针对不同类型的养护作业,应配置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眼镜等。
4.3 对于需要使用机械设备进行作业的情况,应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良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4 在养护作业现场应设立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相应的急救设备,提供及时的救援服务。
5. 施工操作规范5.1 养护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施工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更改。
5.2 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程序和注意事项。
5.3 施工过程中,应密切关注作业区域的交通状况,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车辆的安全。
5.4 养护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施工规定和标准。
6. 事故应急处理6.1 发生事故时,养护作业人员应立即采取避险措施,并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救援程序。
6.2 出现人员受伤或重大事故时,应立即拨打应急电话并通知相关部门。
公路养护工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公路养护工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公路养护工作是保证公路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而公路养护工人的安全操作是保障施工质量的前提条件。
为了加强公路养护工人的安全意识,规范他们的操作行为,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人员在进入工地之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和紧急情况应对方法。
并熟悉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2.安全设施检查:施工班组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对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如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进行修复。
3.工具设备检查:施工人员在使用工具设备之前,要仔细检查其是否完好无损,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有问题,要及时更换或修复。
4.协作配合:施工前,班组负责人要与其他班组负责人进行协商并制定好施工流程和安全手册。
各个班组要相互配合,做好安全交接工作。
三、施工中的安全操作要求1.佩戴防护装备:施工人员在进入工地后,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等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2.遵守交通规则:施工人员在工地内外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能随意穿越马路,必须走人行道或过街设施。
3.正确使用工具设备:施工人员在使用工具设备时,要正确使用、正确操作,并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4.安全作业位置:施工人员应站在安全地带进行施工操作,不得站在高处或陡坡上,以免发生坠落事故。
5.悬挂警示标志:施工人员在工地内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6.沟槽挖掘:施工人员在挖掘沟槽时,要先进行清理,确保无障碍物。
挖掘时要小心操作,避免倾倒。
四、施工后的安全操作要求1.保持清洁整齐:施工人员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清洁整齐,防止杂物滑倒导致的事故。
2.设备维护保养:施工人员在使用完工具设备后,要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不得私自拆卸或擅自维修。
3.退出工地:施工人员在离开工地时要集中注意力,不得走神。
离开工地后要及时摘下安全帽等防护装备,并按规定回收放置。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完整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1 总则1.0.1 为保障公路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车辆的安全运行,规范养护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特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养护维修作业,四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1.0.3 基本要求1 在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前,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2 养护维修作业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对养护维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3 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公路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应加强养护维修安全作业的管理,公路管理机构应对养护维修安全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
5 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应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未完成养护维修作业之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位臵、扩大或缩小控制区范围,以保证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
1.0.4 公路养护维修的安全作业,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术语与符号2.1 术语2.1.1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Traffic Contral Zone for Maintenance Work)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所设臵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上游过渡、缓冲、工作、下游过渡和终止等六个区域。
2.1.2 警告区(Warning Area)从作业控制区起点设臵施工标志到上游过渡区之间的路段,用以警告车辆驾驶员已经进入养护维修作业路段,按交通调整行车状态。
2.1.3 警告区最小长度(Minimum Length of Warning Area)保证驶入警告区的车辆减速至工作区规定的限速所需要的警告区路段的最短长度。
2.1.4 上游过渡区(Upstream Transition Area)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的路段。
2.1.5 缓冲区(Buffer Space)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的路段。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完整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一、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一)基本要求:1.养护维修作业控制交区布置应考虑养护维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设置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辆平稳变化的作用。
2.工作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进口和出口,出入口应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
3.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相同车道同时维修作业,下游工作区距上游工作区1000m以上时,应在下游工作区前端设置施工标志。
4.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当必须同时维修作业时,其控制区布设间距,高速公路应不小于1000m,一级公路应不小于500m。
5.当单向三车道及以上公路的中间车道养护维修作业时,应与相邻一侧车道同时封闭。
6.应利用作业区上游的可变信息板显示“前方××公里封闭车道施工,请谨慎驾驶”的信息。
(二)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1.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示和可变标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栏。
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
2.当需要布置改变交通流方向的作业控制区时,可与中央分隔带开口位置相结合,利用非作业控制区一侧的车道。
当警告区范围内有入口匝道时,应在匝道右侧路肩外设置施工标志。
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图3-图8:3.立交区进出匝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布置,应根据工作区在匝道上的具体位置和匝道的长度而定,当匝道长度表3.0.2中规定的警告区最小长度短时,作业控制区最前端的交通标志可设置于匝道的起点处,匝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9至图13。
4.在同一位置的作业时间在半天以内时,可适当减少交通标志,但应设置施工标志及锥形交通路标,并应在上游过渡区内设置移动式标志车或配备交通指挥人员。
临时定点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14至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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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1 总则1.0.1 为保障公路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车辆的安全运行,规范养护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特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养护维修作业,四级公路可参照执行.1.0.3 基本要求1 在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前,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2 养护维修作业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对养护维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3 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公路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应加强养护维修安全作业的管理,公路管理机构应对养护维修安全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
5 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应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未完成养护维修作业之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扩大或缩小控制区范围,以保证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
1.0.4 公路养护维修的安全作业,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术语与符号页脚内容12.1 术语2.1.1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Traffic Contral Zone for Maintenance Work)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上游过渡、缓冲、工作、下游过渡和终止等六个区域。
2.1.2 警告区(Warning Area)从作业控制区起点设置施工标志到上游过渡区之间的路段,用以警告车辆驾驶员已经进入养护维修作业路段,按交通调整行车状态。
2.1.3 警告区最小长度(Minimum Length of Warning Area)保证驶入警告区的车辆减速至工作区规定的限速所需要的警告区路段的最短长度。
2.1.4 上游过渡区(Upstream Transition Area)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的路段。
2.1.5 缓冲区(Buffer Space)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的路段。
2.1.6 工作区(Activity Area)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操作区域。
2.1.7 下游过渡区(Downstream Transition Area)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工作区旁边的车道横向过渡到正常车道的路段。
2.1.8 终止区(Termination Area)页脚内容2设置于工作区下游调整车辆行车状态的路段。
2.1.9 养护安全设施(Maintenance Safety Devices)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设施。
2.1.10 渠化装置(Channelizing Devices)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隔离车流、人流与工作区的设施。
2.1.11 临时性交通标志(Temporary Traffic Signs)为了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设置的交通标志。
2.1.12 临时性路面标线(Temporary Signs)为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施划的交通标线。
2.2 符号S-警告区长度;LS-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长度;LJ-路肩封闭上游过渡区长度;H-缓冲区长度;G-工作区长度;LX-下游过渡区长度;页脚内容3Z-终止区长度;v-车辆行驶车速;W-封闭车道宽度。
3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3.0.1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应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组成.3.0.2 警告区的最小长度S(单位:m)位置公路等级设计速度(km/h)警告区最小长度(m)路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120,100 160080,60 1000二、三级公路80 100060 80040 60030 400各类平面交叉口——2003.0.3 当需要封闭车道或路肩(紧急停车带)时,必须设置过渡区。
过渡区的设置应使车流的变化平缓。
页脚内容41.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应按表3.0.3-1选取,当在隧道内时,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按该表数值的1.5倍选取。
2.路肩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应按3.0.3-2选取。
3.下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宜取30m。
限制车速(km/h)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m)封闭车道宽度(m) 3.0 3.5 3.7560 70 90 9040 30 40 4020 10限制车速(km/h)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m)封闭车道宽度(m) 1.5 1.75 2.5 3.0 3.560 20 20 30 40 5040 2020 103.0.4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宜取50m。
3.0.5 工作区长度应根据养护维修作业的需要确定。
3.0.6 终止区最小长度宜取30m。
4.养护安全设施4.0.1 用于养护的标志标线属于临时性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与标线应组合使用。
页脚内容54.0.2 在养护维修作业中,可用作渠化交通的安全设施有锥形交通路标、安全带、路栏、施工隔离墩和防撞桶(墙)等。
1.锥形交通路标宜由橡胶等柔性材料制成,底部应有一定的摩阻性能。
形状为圆锥形,其顏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
布设间距宜为10m~20m。
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并配施工警告灯号.2.安全带宜由布质等柔性材料制成,宽度为10cm~20cm,带上有红白相间色,用于夜间作业应有反光功能。
宜与其它设施一起组合使用。
3.路栏应由刚性材料制成,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基顏色、尺寸和形成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
4.施工隔离墩宜为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半刚性装置。
其上有黄、黑色和反光器,使用时内部应放置水袋或灌水,并由连杆相连接,参见附录二图2和图6。
5 防撞桶(墙)应为半刚性装置,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长期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装置,其上有黄色相间色,项部可安装黄色施工警告灯号,使用时内部应放置水袋或灌水。
防撞墙还应两个为一组组合在一起使用,参见附录二图3和图4。
4.0.3 移动式标志车带有动力装置或可移动装置(拖车)的安全防护设施,顏色应为醒目黄色,装有黄色施工警告灯号,其后部有醒目的标志牌,图案和显示形式可按实际需要改变,参见附录二图5,使用时其尾部应面向交通流方向,设置于上游过渡区内或缓冲区内。
4.0.4 施工警告灯号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
施工警告灯号宜与其它安全设施一起使用。
4.0.5 夜间照明设施页脚内容6当夜间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置照明设施。
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
4.0.6 养护安全设施的设置与撤除当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方向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
当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方向撤除为养护维修作业而设置的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
5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5.1.1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应考虑养护维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的内交通标志的设置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
5.1.2 工作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进口和出口,出入口应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
5.1.3 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下游工作区距上游工作1000m以上时,应在下游工作区前端设置施工标志。
5.1.4 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当必须同时维修作业时,其控小于1000m,一级公路应不小于500m。
5.1.5当单三车道及以上公路的中间车道养护维修作业时,应与相邻一侧车道同时封闭。
5.1.6 应利用作业区上游的可变信息板显示“前方××公里封闭车道施工,请谨慎驾驶”的信息。
5.2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5.2.1 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志和可变标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等;在上游过渡区起页脚内容7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标栏。
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
5.2.2 当需要布置改变交通流方向的作业控制区时,可与中央分隔带开口位置相结合,利用非作业控制区一侧的车道。
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3至图8。
当警告区范围内有入口匝道时,应在匝道右侧路肩外设置施工标志。
5.2.3 立交区进出口匝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布置,应根据工作区在匝道上的具体位置和匝道的长度而定.5.2.4 在同一位置的作业时间在半天以内时,可适当减少交通标志,但应设置施工标志以及锥形交通路标,并应在上游过渡工内设置移动式标志或配备交通指挥人员。
临时定点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14至图15。
5.2.5 养护维修作业位置移动时,可按实际条件作适当简化。
6. 二、三级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6.1 基本要求6.1.1 控制区布置应兼顾养护维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衡变化的作用。
6.1.2 控制区上游因道路线形造成视距不良时,应在控制区上游的适当位置处增设施工标志。
6.2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6.2.1 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志和可变标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应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栏;在工作区周围应布设施工隔离墩或安全带。
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
页脚内容86.2.2 路段维修作业时,对于单向通行的情况,除必要的安全设施外,必须在工作区两端各配备一名交通指挥人员或设置交通信号控制灯。
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17至图18。
6.2.3 弯道上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位置处于视距不良的路段时,应在控制区内增加施工标志;2 当双车道的一个车道封闭作业时,工作区两端均必须配备交通指挥人员。
介当单向两车道的其中一外侧车道封闭作业时,工作区下游可不配备交通指挥人员。
弯道上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19。
6.2.4 当对整个路面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修筑临时交通便道,以保证车辆通行,控制区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 临时路面标线应使用黄色;2 控制区内必须设置路栏和施工警告灯号;3 作业车上必须安装施工警告灯号;4 所修筑的交通便道应划道路轮廓线并应设置可渠化交通的安全设施。
整个路面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20。
6.2.5 在路肩上养护维修作业时,其控制区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 必须保证紧靠路肩的车道宽度大于3m;2 作业车上必须安装施工警告灯号;3 若设置移动式标志车,可不设过渡区;页脚内容94 当交通流量较大时,必须封闭紧靠路肩的车道,并按车道封闭要求布置控制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