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任务书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发文字号】京卫组人字[2017]48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6.19【实施日期】2017.06.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组人字[2017]48号)市医院管理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委各直属单位:根据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才办发〔2017〕4号,简称《实施办法》),我委制定了《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照《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申报工作。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
《申报表》一式四份,纸质版请于6月21日前报送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电子版同时报送邮箱:bjwszzc1314@。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6月19日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为做好“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简称“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遴选支持工作,根据《<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结合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择优选拔“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依托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简称“215工程”)和市属医院“登峰计划”,按照入选条件相当,培养目标递进的原则,从已完成“215工程”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培养计划及“登峰计划”培养项目的人员中遴选优秀人才,作为“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人选。
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印发《北京市卫生局系统201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印发《北京市卫生局系统201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5.26•【字号】京卫组字[2010]39号•【施行日期】2010.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印发《北京市卫生局系统201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卫组字〔2010〕39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市中医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现将《北京市卫生局系统2010年海外引才计划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2010年5月26日北京市卫生局系统201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实施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的意见》和北京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2010年人才引进专项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卫生局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就做好北京市卫生局系统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理念,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紧密结合北京市卫生局系统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创新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实施,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作用,为推动首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按照《“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2010年人才引进专项工作计划》的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寻访人才、引进人才,力争201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31名。
具体引进计划见附件3。
三、具体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来英为组长的北京市卫生局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北京市卫生局系统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卫生局组织处、人事处、科教处、财务处、宣传处及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中医管理局的有关部门组成。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书(试行)项目名称:专业类别:中医()西医()项目类型:重点攻关()自主创新()普及应用()青年项目()滚动项目:是()否()转化项目: 是( ) 否()申报单位: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起止年限:20年月至20年月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0一五年三月填写说明1.本申报书由项目申报单位依据《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组织填写。
2.本申报书各项内容应符合本次《申报指南》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
3.项目经费预算应当按照《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编写。
4.本申报书中所有栏目均需填写,凡无内容填写的栏目,请用“无”表示。
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请注明中文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5.本申报书中的“投入人月数”指:项目满月度工作量人员数。
(例如:有5人参加该项目,其中2人工作量为10个月,3人工作量为15个月,则投入人月数为:2×10+3×15=65)6.本申报书需进行网上填报和书面报送。
网上填报:项目申请人需按照单位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负责人申报系统”(网址:)填写本申报书,对所填内容确认完整无误后,提交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书面报送:申报单位统一将完成网上填报的申报书进行在线打印并上报。
书面材料字体统一使用宋体小四,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白色纸质封面),正本一式一份。
正本内容应与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内容一致。
项目信息表一、立题依据(限2000-3000字,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1.研究目的与意义2.国内外研究现状3.本研究团队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二、研究目标与内容1.研究目标2.研究内容(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和问题)3.特色与创新点三、研究方案1.研究对象2.研究方法3.技术路线4.统计方法5.质量控制措施四、工作基础与条件1.申请人近五年研究经历及成果(请填写下表)2.项目组成员近五年研究经历及成果3.单位科研条件及保障措施五、研究进度与考核指标六、预期成果与评价指标1.主要技术指标:包括新技术(含预防、诊断或治疗等)、新产品(含药品、医疗器械、院内制剂等)、计算机软件、新方法、技术标准(含临床路径、技术规范或操作指南等)、专利(含授- 8 -权或受理)、论文、专著等。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5.31•【字号】京卫发[2010]20号•【施行日期】2010.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京卫发〔2010〕20号)各区县委组织部、区县卫生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医管理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中央和北京市有关人才工作的要求,结合北京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制定了《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2010年5月31日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人才队伍,大力推进首都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根据中央和北京市人才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北京市卫生系统实际,现就加强北京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世界城市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围绕首都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坚持以用为本,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首都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要求,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北京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确定总体目标为:建设一支在国内外卫生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支能够满足首都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支能够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具有战略思维、领导水平高的卫生管理人才队伍,逐步形成规模适宜、结构优化、层次合理、素质优良、实力雄厚的卫生人才队伍。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7.10•【字号】•【施行日期】2017.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6月22日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市卫生局印发的《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京卫科教字〔2011〕23号)废止。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7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申报第三章项目评审第四章项目公示第五章项目实施管理第六章数据共享第七章科技成果管理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附则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首都医学技术进步,提高防病治病水平,更好地满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需求,本市设立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以下简称首发专项)。
为规范首发专项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管理效率,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首发专项立足首都,以卫生与健康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公共政策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分为重点攻关项目、自主创新项目、基层普及项目和青年优才项目。
第三条首发专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需求定位和指南引领,实行专家评审与政府决策相结合,单位管理、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第三方机构监督评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首发专项管理工作,负责以下工作:(一)建立并完善首发专项管理制度,定期发布申报指南;(二)组织首发专项的实施、验收、评估及监督管理等工作;(三)监督并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经费;(四)组织建立首发专项专家库,制定并完善专家遴选机制;(五)建立首发专项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项目和成果数据库,组织进行数据共享;(六)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委托有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承担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对第三方机构委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七)开展信用管理;(八)促进首发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024年医院高技人才培育工作计划(二篇)

2024年医院高技人才培育工作计划为努力提升医院的学科水平和综合能力,让我院一些专科学术水平完成三、五年内,在市、省内形成优势和特色,造就一批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省、市医学重点人才,经医院重点专科、重点人才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决定对省重点专科、市重点学科,和院重点专科建设和省、市、院级重点人才,加强扶持力度并制订实施办法如下:一、院设立重点学科、专科建设专项经费。
1、省、市级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给予上级经费数额相等资金匹配。
(并视学科发展情况可适当增加)。
2、院重点专科给予15-____万元基础扶持资金。
3、重点专科开展重大新业务所需设备及病人医疗费用医院将给予支持。
4、基础资金的支出用于科室的业务发展和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课题调研、资料费、提供出国考察经费等)。
二、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在人员调配上给予政策倾斜。
三、重点专科建设要明确一个主攻方向,针对关键技术问题,集中力量有所突破,从而形成专科优势。
四、可采取与省、及国内外高等医学院校、科研单位联合建设的形式,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专科建设、课题研究和人才培养共同发展,确保重点专科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和高效益。
五、重点专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计划,五年内培养出2-____名年龄在____岁以下的业务骨干,逐渐形成结构更加合理的人才梯队。
六、加大重点专科的制度建设,为其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环境,切实做好人、财、物等配套和后勤保障工作,以保障专科建设目标的实现。
七、院重点专科建设、重点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将对院重点专科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和目标考核,并签定合同书。
每半年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照考核指标进行检查。
未达标将给予警告,限期整改,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再列入院重点专科,并停止资助。
八、医院年终经考核对在实施重点专科建设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学科带头人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对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实行重奖。
九、院重点人才培养周期(二年内),给予基础扶持资金____万元。
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设计任务书

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
设计任务书
(A类、B类适用)
引进人才姓名
申报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单位地址邮编
联系人电话
申报类别□A类□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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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人才基本情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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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进人才的作用和贡献
—5—
三、引进人才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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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对引进人才提供支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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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获辖市区、园区人才计划支持情况
—8—
六、创新计划书
(一)概述。
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业绩与成就;所要从事创新工作的领域,创新类型(理论创新、应用创新、原始创新、模仿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等),创新工作的主要内容;拟达到的主要目标及其意义等。
(二)创新项目情况。
拟从事具体创新项目的来源,具体内容;技术的先进性,研究的技术路线与可行性;创新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创新成果的形式(新产品、新技术、专利、论文、专著等)与水平。
(三)研究基础和条件。
引进创新人员的技术优势与专长,已有的研究基础与成果;企业(单位)拥有的研发基础(研发机构与设施情况、研发队伍情况、创新经费的来源与使用等)。
(四)竞争与风险分析。
主要介绍同类研究的发展情况,创新工作面临的技术风险与市场风险等。
(五)工作计划。
项目实施期内的工作安排、各个阶段拟达到的目标和阶段性成果。
(六)经济社会效益。
分析创新工作和创新成果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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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荐意见
—10—
八、附件清单
—11—
—12—。
XX市科技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模板】

受理编号:**市科技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二Ο一三年八月制填写说明一、本申报书适用于**市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科技领军人才培育和人才促进)项目。
二、申报单位是**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的能力。
三、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市科委发布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并在**市内实施。
四、申报人应当符合《**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成项目的能力。
五、申报书中未列但需说明的内容可加附页,相关技术文献、证明文件等材料应作为附件一同上报。
六、申报人及成员应在申报书上亲自签名;申报单位法人、申报单位需要在相应部分签章。
七、申报人需完成网上申报程序,用A4纸张在线打印带数字指纹编码的申报书,与各类附件材料简装成册后,交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市**区新溉大道2号一楼项目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八、申报书中涉及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内容,将成为计划任务书的主要内容,请慎重填写。
九、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还,请注意留底。
二、人才团队三、申报人承担项目及代表性成果(各限填5项)附件四、拟开展工作的前期基础(限800字)(阐述项目前期预研或顶层设计情况,取得的成果及水平,工作条件和人力保障,开展合作等情况)五、拟开展的工作目标与内容(限1000字)(阐述开展项目预研或顶层设计内容、咨询论证、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六、考核指标(限400字)(获得国家级重大项目类别、数量及经费;入选国家级人才或团队计划;其他相应工作业绩等)七、经费预算表八、承诺与推荐意见九、必要证明材料1、入围或获得人才计划、前期预研/顶层设计的相关证明材料;2、合作协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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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
培养计划任务书
姓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单位/手机)
获资助层次:
获资助专业:
起止日期:年月- 年月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制
说明
任务书是受资助者在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资助下达到学科、个人三年发展目标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受资助者、项目依托单位在项目结束时进行终末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
各受资助人要按照任务书各项要求认真填写,详细制定学科和/或个人发展计划,并在未来三年内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目标实现。
一、本任务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执行的准则,是双方承诺的依据,享有法律效力;
二、受资助者所在单位是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的项目依托单位。
应对任务书的执行承担管理责任和提供支撑条件的义务;
三、首页填写说明:
1、培养计划编号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资助人项目编号填写;
2、获资助层次请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通知在相应位置打√;
3、获资助专业请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通知中规定的专业填写;
四、任务书各项内容,要求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表达明确、严谨。
计算机填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有效;
五、任务书中需特殊说明事件或保密事宜请附说明;
六、任务书各项不能随意更改,但表格可根据需要扩充。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学历与工作经历(从大学计算)
三、专业方向与专长(限填写三项):
四、三年培养计划目标与任务
五、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六、拟开展的研究项目:项目名称、研究方向、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补充(项目名称有重复的需具体说明补充研究内容)。
七、经费用途: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
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卫办字[2009]78号)规定的使用范围填写;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支持经费按照获得批准的经费额度填写。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支持经费万元/年;单位支持经费万元/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得超过资助专项经费的20%;劳务费不得超过资助专项经费的10%;专项经费不支持购置或租赁办公设备,以及5万元以上的非办公用仪器设备。
八、单位支持措施:包括学科建设、设备投入、研究平台建设、人才配备、经费支持等方面。
九:单位意见
十、共同条款
⒈甲方根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的管理办法》对受资助人任务书内容进行审核,并监督执行;
2.乙方应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对受资助人任务书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按时督促受资助人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和终期报告,并随时配合检查;
3.乙方须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要求对受资助人给予:经费匹配,按预算专款专用,严格按预算科目支出,不得扣留管理费,并严格遵守采购法。
4.任务书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做更改,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申请,由甲方审批。
5.资助人调离本单位前,应由乙方在资助者调离前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汇报。
如在市属及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业,资助仍有效,乙方应与调入单位办理相应的材料交接手续。
如调离上述范围则资助自动终止,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乙方下发人才资助计划终止通知。
6.任务书在执行过程中以本人才资助经费所发表的科研论文要标注“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项目资助”字样。
7.本任务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两份,资助人一份。
8.本任务书双方及资助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受资助人签字:
日期:
甲方: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日期:
乙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