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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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服务与管理,保障公司安全运营、化解或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推进公司法律制度建设,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及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和关联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内的所有成员公司均应建立有效的公司法律工作制度,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及关联公司均应为公司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

第四条公司法律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在各项工作的开展中,认真、负责、积极有效地维护好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通过横向与纵向的联动,共同完善公司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第六条公司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根据公司运营状况、建立健全公司法律服务制度及流程,及时做好各项公司经营风险防范。

第二章法务部门工作职责第七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参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分析并出具解决方案,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法律支持;评估、审核公司经营项目的法律风险,控制和防范公司运营中的法律风险。

(二)负责起草公司章程、决议等治理法律文件;起草、审核公司内部合同、法律文件,处理合同、知识产权事务、员工劳资纠纷等法务工作;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工作,争取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公司合同管理及评审流程体系,实行合同模板化管理、监督检查文本审查、跟踪及保管环节的法律风险。

(四)参与公司兼并、收购、分立、股改、反兼并、投资、融资、租赁、资产转让及招投标等重要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处理相关法律事务;重大项目的法律支持工作,参与项目的尽职调查,构建交易法律架构,负责项目法律文件的起草等。

(五)负责协调处理涉及公司整体利益的重大法律争议,安排法务及律师代表公司进行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活动及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六)负责开展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法律咨询、培训和宣传工作。

公司法律合规与监管制度

公司法律合规与监管制度

公司法律合规与监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营,保障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员工,包含但不限于管理层、职员、合同工及其他任职人员。

第三条公司法律合规与监管制度是公司的基本规范,全部员工都应严格遵守,不得违反或规避。

第二章公司合规整治结构第四条公司成立合规整治结构,包含合规部门、合规委员会等,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和监管事务。

第五条合规部门由专职合规官或团队负责,其职责如下:1.订立和完善公司的合规制度和规范;2.监督和检查公司各部门的合规情况;3.供应公司内部合规培训和咨询服务;4.及时处理和报告公司合规风险和违规行为。

第六条合规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构成,负责监督和决策公司的合规事务,具体职责如下:1.审查和批准公司的合规制度和规范;2.接收和审议公司内部合规报告;3.审查和决策公司合规风险的应对措施;4.协调和推动公司各部门的合规工作。

第七条公司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设立其他相关合规整治机构,以便更好地管理和监督公司的合规问题。

第三章公司的法律合规要求第八条公司的法律合规要求如下: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遵守行业规范和公共道德;3.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4.遵守商业伦理和诚信原则。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应确保以下合规要求的执行:1.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表和文件;2.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3.严禁向客户供应虚假信息或误导性推销;4.保护客户隐私和商业机密;5.严格掌控公司的资产和信息安全。

第四章公司的监管和风险防控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合规和风险防范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监管和风险防控的措施如下:1.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检查;2.建立合规风险管理和掌控体系;3.配备合规风险管理和掌控人员;4.组织内部培训和沟通,提高合规意识;5.建立保密和安全管理机制,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二条公司应及时发现、解决和报告违规和风险问题,做到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第五章 政策性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第五章 政策性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第五章 政策性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政策性金融机构概述 第二节 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第一节 政策性金融机构概述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概念和特征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 府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 专业性金融机构。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由政府出资设立。


公司按商业化方式运作独立核算保本经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任务主要是依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任务主要是依据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通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政府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过政府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企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企业提供收汇风险保障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3.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关系。 (1)地位平等。 (2)职能互补。彼此不存在替代与竞争的关系。 (3)业务协作。 4.政策性金融机构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两者在地 位上是平等的。至于两者之间具体的法律关系, 主要取决于政策性金融机构所提供金融产品的性 质及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合同。

四、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包括资本金和营运资 金两个部分。其资本金多由政府财政全额拨付, 也有的由政府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形成。 政策性银行的营运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政府提供一定的信贷资金;②向财政和中央银 行借入资金;③通过在国内外发行债券筹集资金; 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转贷;⑤必要 时按商业条件向国内外金融机构借款。至于政策 性保险公司,其营运资金主要依靠业务收入,必 要时由国家预算补充。

公司法律制度管理制度

公司法律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范公司经营活动,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坚持法治思维,依法经营;3.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4. 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法律事务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 负责公司合同、协议的审核、签订和履行;4. 参与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法律事务的管理;5. 负责公司对外法律纠纷的协调和处理;6. 负责公司法律培训工作;7. 负责公司法律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第六条合同管理:1. 公司合同、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2. 合同、协议的签订前,应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其合法、合规;3. 合同、协议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

第七条知识产权管理:1. 公司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2. 公司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应注重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3. 公司应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八条法律纠纷处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法律纠纷处理机制,明确纠纷处理流程;2. 公司在发生法律纠纷时,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3. 法律事务部应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处理法律纠纷。

第四章法律培训与宣传第九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条公司应通过内部刊物、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防范和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更好地发挥公司法务管理人员在参与公司决策、经营、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种法律事务方面的作用,建立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法律事务处理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及其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法律事务包括非诉讼法律事务管理、诉讼案件法律事务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四条管理职责(一)董事会有就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达成和解的职权;(二)首席执行官及分管领导审核主动诉讼及被动诉讼事项;(三)风控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相关工作;(四)总经办参与公司诉讼事项管理相关工作;(五)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提交诉讼事项,配合开展法律事务工作。

第二章非诉讼法律事务管理第五条非诉讼法律事务,主要是指诉讼法律事务以外的不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处理的法律事务。

本制度所称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公司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日常法律咨询等法律事务。

第六条法务参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审核,对规章制度的合规性进行审核。

第七条法务参与公司合同的审核,对合同的合规性和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审核。

第八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经营决策,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企业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制定章程、重组改制、企业上市、股权收购/转让、资产收购/转让/租赁、投融资、对外担保等对企业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营管理决策。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应当进行法律审核论证。

在发生重大经营决策时,法务全面深入了解重大经营决策的相关情况、出具法律审核意见。

第九条法务可通过法律咨询的方式,协调处理公司的法律咨询事务,以促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业务经办部门应积极了解情况并与纠纷对方当事人协商,将纠纷情况说明、相关资料等提交法务审核,以便于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公司法务规章制度

公司法务规章制度

公司法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务工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法务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规定,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

第四条公司法务部门是公司的法律顾问和执法主体,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

第五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管理体系,加强法律事务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六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及时了解和分析国内外法律法规的动态变化,及时向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提供法律风险提示和法律意见,协助公司防范法律风险。

第七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第八条公司所有员工应当遵守公司法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九条公司所有员工应当积极参加法律培训,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素养,减少公司法律风险。

第十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律咨询制度,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公司的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第二章公司法务部门的职责第十一条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起草和审核公司的各类合同文件,保障公司合同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推动公司的合规经营。

第十三条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法律诉讼和争议解决事务,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控制,及时做出风险预警和处理建议。

第十五条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解释公司的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全体员工遵守公司的法律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法务部门应当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公司的合规经营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第三章公司员工的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不得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应当尊重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制度法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制度法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制度法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管理,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律规定。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实行科学、规范、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维护公司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并定期检查、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确保全体员工熟悉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保护企业财务信息的安全性,严禁泄露商业秘密,并依法对不当泄露财务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财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律法规,尽职尽责,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二章财务核算制度第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并实施科学、规范的财务核算制度,明确各项财务核算责任人和程序,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规定开展财务核算工作。

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并实施财务核算软件,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完整、可靠。

第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盘点、变动等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和安排公司资金运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财务预算和监督第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并实施严格的财务预算制度,确保公司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分配。

第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财务监督机制,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定期审计和专项审计,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保证财务数据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公司法修正案全文

公司法修正案全文

公司法修正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法律制度,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激发企业活力,推动经济持续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章公司设立与登记
第二条用户在设立公司时,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完成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

第三章公司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公司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合法的组织形式。

第四章公司章程和股东会
第四条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的基础文件,公司章程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股东会通过。

第五章投资与融资
第五条公司可以通过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方式进行投资和融资活动。

第六章股东权益
第六条公司应当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建立健全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第七章公司治理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八章公司财务
第八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国家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章公司转让与合并
第九条公司可以依法进行股权转让或合并重组,但应当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遵循法律法规的程序。

第十章公司监管
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司的监管,提高监管水平,促进公司合规经营。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对违反公司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采取相应法律措施予以惩处。

第十二章附则
第十二条其他有关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参照本法进行适用。

本法自{制定日期}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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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条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程序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 机构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 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设立的 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 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三、公司资本制度
(一)公司资本概述 公司资本又称股本或股份资本,是公司成立时章 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总额。公司资本是 公司自有的独立财产。 (二)公司资本形成制度 从各国公司法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相对稳定的 资本形成制度。 1. 法定资本制; 2. 授权资本制; 3. 折中资本制。
三、公司资本制度
试问:
(1)甲的看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丙的看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3)如果丁转让股份,甲、乙、丙都已表示同 意,独戊不同意,则会产生什么后果?戊能主张优 先购买权吗?
第一节 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一、我国公司立法概述 二、公司的概念和类型
三、公司资本制度
一、我国公司立法概述
我国《公司法》于1993年12月通过,1999年、 2004年进行了两次修正;2005年10月进行了重新修 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包括总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 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 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 司债券,公司财务、会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 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法 律责任,附则,共13章219条。
甲、乙、丙、丁、戊5人组建了一个市场调研公 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元,甲 等5人每人持有4万元的股份。公司成立半年,乙因 看好其他行业想抽回其在公司的股金以作他用。丁 则将其股份转让给非公司股东辛某。甲、丙、戊3人 对乙、丁两人的行为态度不一:甲认为,乙抽出股 份不可以,丁转让股份则随其便;丙认为,乙、丁 两人的行为都绝对不允许,否则,公司将形同虚设; 戊则认为,乙想抽资不行,丁若想转让股份,只能 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不可以转让给非公司股东。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基本行为准则。它规定公 司设立的目的与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活动原则等基 本问题。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 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 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1. 你认为公司资本与公司资产有区别吗?公
司资本与公司资产的构成有何不同?二者的关系 是怎样的? 2. 公司经营积累或接受赠与等形成的财产, 能直接计入公司资本吗? 3. 公司法人的独立财产责任是以资本还是以 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
4. 公司资本将随公司的盈利或亏损而变化吗?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3. 股东会的召集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 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 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 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 开临时会议。 4.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与表决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 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
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 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 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4.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与表决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 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 行一人一票。 5. 经理 经理是辅助董事会执行业务并隶属于董事会的 代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三)监事会 1. 监事会的组成与任期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 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 监事会的性质与职权 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对公司执行机 构的业务活动进行专门监督。
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8万元和35万元,成立一 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 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现金10万元入股。半 年后,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 中查明,丙出资房产仅值15万元。现有可执行的个人 财产10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 A. 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丙有财产时再 行补足 B. 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 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 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3. 监事会的召集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 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4.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与表决程序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 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 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 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一)发起人发起 (二)制定公司章程
(三)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四)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五)缴纳出资并验资
(六)申请设立登记
(七)登记发照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1. 股东会的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 股东会的性质与职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表达公司意志的 非常设机构,股东会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等职权。
股东的含义及类型 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的人。公司可能有下列三种类型的资的原始股东。 ② 公司成立后因依法转让、继承、赠与或法院 强制执行等原因取得股东地位的继受股东。 ③ 公司成立后因公司增资而加入的新股东。
【案例】 甲、乙、丙、丁四个投资人共同投资设立一 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30 万元;乙和丙均为国有企业,乙出资50万元,丙 出资100万元;丁为自然人,出资10万元。公司成 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由甲召集和主 持。这次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全体董事,共15 人,并选举甲企业的投资人任董事长,还选举了 副董事长若干人,规定董事会任期为5年,选举了 丁任公司经理,任期3年。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一)签订发起人协议
(二)制订公司章程
(三)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四)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五)认购股份
(六)建立公司机构和申请设立登记
(七)登记发照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1. 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大会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股东大会会议由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 股东大会的决议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 决权。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二)董事会与经理 1. 董事会的组成与任期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13人;
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
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董事任期由
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2. 董事会的性质与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它 对内负责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以公司名义进行活 动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 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职权。 3. 董事会的召集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五、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 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 司职工代表。
(三)公司资本原则
1. 资本确定原则
2. 资本维持原则 3. 资本不变原则
你知道公司与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有哪些吗? A. 合伙企业无法人资格,公司( ) B. 合伙企业无注册资本要求,公司( ) C. 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制定合伙协议,有 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D. 合伙企业的财产为全体合伙人共有,公司的财 产( ) E.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公司( )
二、公司的概念和类型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我 国的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东以其认 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的概念和类型
公司从无到有发展到现代,其类型多种多样。 依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公司作不同的 分类。 (一)无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与 两合公司; (二)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 (三)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 (四)母公司与子公司; (五)总公司与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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