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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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权债务管理制度(3篇)

企业债权债务管理制度(3篇)

企业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第一节岗位责任制第一条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应收及应付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款项全过程管理。

第二条财务负责人组织应收、应付款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部门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主办部门,物资部、机械管理部、合同部门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协办部门,各部门应设立专、兼职的管理人员,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应收、应付款项管理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门职责:(一)办理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工作;(二)负责编制并下达应收款项催收计划及催收方案,并按月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三)负责建立健全应收款项台账,定期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表;(四)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外借款、对外预付账款和工程垫资的控制和监督;(五)负责应收款项管理的分析总结工作,针对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六)及时偿还债务,避免长期债务情况的发生;对已形成的债务,合理确定偿还时间和规模;(七)与债权方及时沟通、核对,财务困难时,要得到债权方的理解,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节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第五条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有关各业务部门配合。

第六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债权债务定期清查和核对签认制度,至少于每季度末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对一次。

对各项债权必须取得签认记录。

对清理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长期挂账、长期无结算、账龄较长、核对不符等情况,应及时提请相关部门查明原因,按规定做出处理。

第七条物资采购、合同、机电等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与对方财务部门核对账目,并将核对情况及时通报财务部。

第三节台帐管理第八条台账管理指应收款项明细台账管理和重点外欠款档案管理。

项目部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外欠款重点项目档案。

第九条项目部应建立债权债务台账管理制度,详细反映各项债权债务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账龄等财务信息。

财务部门应当至少按季编制债权债务明细表,向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反馈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余额、账龄等信息,分析债权债务管理情况,提请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应付票据管理办法(财务制度)

应付票据管理办法(财务制度)

应付票据管理方法
第1章总那么
第1条为加强对•应付票据业务的管理,合理控制负债规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 制定本方法第2条本方法所涉及的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承兑票据和商业承兑票据。

第2章应付票据的管理
笫3条应付票据的签发。

企业在材料、设备采购付款过程中需要签发应付票据的,必须经财务部经理及相关主管领导审批。

财务部设置应付票据登记簿(如下表所示),签发的票据要定期与订货单、验货单、发票进行核对。

无论是带息的票据还是不带息的票据,财务人员进行核算时均以面值时应付票据进行计价。

第5条应付票据的到期处理。

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财务人员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笆注销。

第6条应付票据的到期贴现。

应付票据贴现应在票据的一年续存期内分期转作利息费用,通常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第3章“应付票据”科目的核算
第7条应付票据的发生。

对于发生的应付商'也承兑汇票,应借记“原材料”或“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对于发生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按面值的万分之五向承兑银行交纳手续费时,应当作为财务劳用处理,借记。

应收、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应收、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应收、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应收、应付票据的管理,防范应收票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应收应付票据管理应遵循核准、记录和保管职能相互分离原则。

第三条应收票据的审核。

企业在接受应收票据时,财务人员要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仔细审核票据的背书连续性、印鉴是否清晰、被背书人书写是否规范等因素,避免或减少应收票据风险。

第四条应付票据的审核。

企业签发应付票据时,需审核其应付票据的票面信息是否与合同或协议一致。

以确保付款信息的准确。

第五条应收票据贴现及拆票业务的批准。

企业在办理票据的贴现或拆票业务时须由财务管理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应付票据的签发。

企业在签发应付票据时须由由财务管理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七条应收、应付票据的保管。

1。

应收、应付票据都需设立登记簿以便备查.
2.企业应收票据保管人在收到票据经审核合格后,按票据要素登记到应收票据登记簿中,登记后并复印保管.
3.企业应付票据保管人在签发完应付票据后,需做登记后交予收款人并由收款人签收。

4.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出付款。

5.对已付款的应收票据及贴现的应收票据也应在应收票据登记簿中登记,并由支款人签收,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公司应收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公司应收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应收应付票据的管理,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应收应付票据的收付、审核、保管、催收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1. 财务部:负责应收应付票据的审核、登记、保管、催收等工作。

2. 销售部:负责应收票据的取得、保管,并及时将应收票据交财务部。

3. 采购部:负责应付票据的取得、保管,并及时将应付票据交财务部。

四、应收票据管理1. 审核与登记(1)财务部在收到应收票据时,应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仔细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乱真,避免或减少应收票据风险。

(2)审核无误后,财务部应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包括票据种类、金额、出票日期、到期日、收款人等。

2. 保管(1)财务部应设专人保管应收票据,保管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

(2)对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出付款。

3. 催收(1)财务部应定期对已到期的应收票据进行催收,确保及时收回款项。

(2)对逾期未收回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销售部了解客户经营状况,采取相应催收措施。

五、应付票据管理1. 审核与登记(1)财务部在收到应付票据时,应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仔细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乱真,避免或减少应付票据风险。

(2)审核无误后,财务部应登记应付票据备查簿,包括票据种类、金额、出票日期、到期日、付款人等。

2. 保管(1)财务部应设专人保管应付票据,保管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

(2)对即将到期的应付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出付款。

3. 催收(1)财务部应定期对已到期的应付票据进行催收,确保及时支付款项。

(2)对逾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应及时向采购部了解供应商经营状况,采取相应催收措施。

六、监督管理1. 公司领导应对应收应付票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行政单位往来款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往来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往来款项管理,规范经济活动秩序,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所有涉及往来款项的经济活动。

第三条往来款项是指我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临时性需要结算的款项。

具体包括:(一)应收及预付款项:指我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二)应付及预收款项:指我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务,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应付款项和预收账款。

第二章往来款项管理原则第四条预算控制原则:办理往来款项业务,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办理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款项。

第五条专款专用原则:各项往来款项必须明确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六条及时清理原则:及时清理、核销往来款项,避免长期挂账。

第七条分类管理原则:对往来款项按金额、账龄、往来对象类别和重要程度等标准进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

第八条动态监控原则: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往来款项的动态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往来款项管理职责第九条财务部门负责往来款项的核算、清理和核销工作。

第十条业务部门负责往来款项的开具、收取、支付和核对工作。

第十一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往来款项管理负总责。

第四章往来款项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往来款项的开具、收取、支付等业务,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十三条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一)业务部门在办理应收及预付款项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合同、协议等文件约定执行。

(二)财务部门应及时核对往来款项,确保准确无误。

(三)业务部门应定期向财务部门提供往来款项的清单,以便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第十四条应付及预收款项的管理:(一)业务部门在办理应付及预收款项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合同、协议等文件约定执行。

(二)财务部门应及时核对往来款项,确保准确无误。

事业单位往来款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往来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经济往来款项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各部门、各科室及所属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款项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往来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资金往来;(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办理往来款项,减少资金占用;(四)透明性原则:加强往来款项的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往来款项的分类及管理第四条事业单位往来款项分为以下几类:(一)应收款项:指本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二)预付款项:指本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预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三)应付款项:指本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务,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四)预收款项:指本单位预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第五条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往来款项台账,详细记录每笔款项的来龙去脉;(二)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往来款项,不得违规操作;(三)及时核对往来款项,确保账实相符;(四)定期进行往来款项清理,对长期挂账的款项要及时处理;(五)对逾期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

第三章往来款项的审批与核销第六条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的审批权限如下:(一)应收款项:10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000元以上由单位负责人审批;(二)预付款项:50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批,5000元以上由单位负责人审批;(三)应付款项:50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批,5000元以上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四)预收款项:50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批,5000元以上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的核销程序如下:(一)对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二)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当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三)对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应付款和暂付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行政单位往来账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往来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往来账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所有涉及往来账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往来账务,确保财务信息及时反映。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往来账管理范围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往来账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收账款:指本行政单位因业务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二)预付账款:指本行政单位为业务活动预先支付的款项。

(三)应付账款:指本行政单位因业务活动产生的应付款项,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四)预收账款:指本行政单位预先收到的款项。

第三章往来账管理职责第五条本行政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往来账的日常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往来账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二)负责往来账的登记、核对、清理、核销等工作;(三)定期对往来账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四)对往来账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五)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其他部门在往来账管理中的职责:(一)各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开展往来账管理工作;(二)对涉及往来账的业务活动,应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合规合法。

第四章往来账管理流程第七条往来账管理流程如下:(一)业务发生:各部门在业务发生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并填写相关凭证。

(二)凭证审核:财务部门对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记账处理:财务部门根据审核通过的凭证,进行记账处理。

(四)核对清理:财务部门定期对往来账进行核对清理,确保账实相符。

(五)核销处理:对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经批准后进行核销处理。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1.0目的规范票据管理,加强资金防范意识,保证资产安全,确保票据结算工作有序进行。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应收、应付票据的管理。

3.0职责3.1票据安全保管及正确使用是公司每位员工的职责。

由于票据保管、使用不当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有关责任人必须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3.2出纳负责银行票据的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和缴销管理。

3.3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公司发票、手写收据的登记、领购、保管、回收和缴销管理。

4.0制度内容4。

1票据管理以“责任到人、手续齐全”为原则。

4.2票据种类4。

2.1银行票据: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4。

2。

2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网打发票、机打发票、手写发票);4。

2。

3收据:手写收据、收费系统机打收款收据;4。

3票据填制要求4。

3。

1发票及收据填制要求:发票、机打收据或手写收据的填制,必须按号码顺序填开,内容(收费细项、业主名称、房号、收费期间)要齐全,日期、单价、数量、面积、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数量和金额要准确,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大、小写一致,涂改无效;经办人签字工整,发票须加盖“发票专用章”,项目用于收款的机打收据或手写收据须加盖“收款专用章”,财务部出纳用手写收据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4。

3。

2银行票据填制要求: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人民银行颁布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4。

4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4.4。

1发票的领购:须严格按税务局《领购发票的规定》办理。

4.4。

2发票的开具: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大额定额发票存根联和顾客联的顾客名称和开票日期必须填写齐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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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应收、应付票据的管理,防范应收票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应收应付票据管理应遵循核准、记录和保管职能相互分离原则。

第三条应收票据的审核。

企业在接受应收票据时,财务人员要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仔细审核票据的背书连续性、印鉴是否清晰、被背书人书写是否规范等因素,避免或减少应收票据风险。

第四条应付票据的审核。

企业签发应付票据时,需审核其应付票据的票面信息是否与合同或协议一致。

以确保付款信息的准确。

第五条应收票据贴现及拆票业务的批准。

企业在办理票据的贴现或拆票业务时须由财务管理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应付票据的签发。

企业在签发应付票据时须由由财务管理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七条应收、应付票据的保管。

1.应收、应付票据都需设立登记簿以便备查。

2.企业应收票据保管人在收到票据经审核合格后,按票据要素登记到应收票据登记簿中,登记后并复印保管。

3.企业应付票据保管人在签发完应付票据后,需做登记后交予收款人并由收款人签收。

4.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出付款。

5.对已付款的应收票据及贴现的应收票据也应在应收票据登记簿中登记,并由支款人签收,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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