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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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全文,2019.4.24修订,2019.1.1起施行

新环保法全文,2019.4.24修订,2019.1.1起施行

新环保法全文,2019.4.24修订,2019.1.1起施行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新环境保护法介绍

新环境保护法介绍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介绍EHS部门根据有关资料改编2014年4月2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从我国国情出发,着重解决当前环境保护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更新了环境保护理念,完善了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对旧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一、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新环保法总则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公民应当增强环保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五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新环保法从信息公开到环境公益诉讼,这些条款都旨在确保和赋予公众更大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这是从源头上克服和破除生态环境保护障碍的关键一环,也是让环境污染防控不至于陷入‘越罚越排’‘罚得越多排得越多’等尴尬境地的重要保障。

环保法中每个人都是主体,都对环境污染有责任,环保问题要先从自身做起,同时也有与责任相适应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的权利。

二、环境保护置于优先位置新环保法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新版环保法确立了环境保护优先原则,由原来规定环境保护工作要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到现在的坚持经济发展要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这第一次将环境保护置于优先位置,同时亦是立法理念的重大转变。

这不仅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也是经济转型和发展的自身需求。

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第三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版《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施行。

这一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环境保护领域迈出了新的重要步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新版《环境保护法》突出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强调了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两者的统一。

该法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等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体系。

该法要求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保护生态环境,推行节约资源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

行政机关还要做好环境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并加强环境监测、污染防治和信息公开。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对造成环境损害的行为者,包括政府部门和企业,进行了严格的惩罚和处理。

这种惩罚力度的加强,将起到更大的威慑作用,推动各方面更为积极地参与环保工作,对环境保护的力度也会相应加强。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重要的环境减排目标,要求各地区和企业在污染排放方面做出具体的减排计划和实施措施,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和环保两个方面的协调发展。

同时,还要求政府、企业和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

总之,新版《环境保护法》明确了我国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要求和行动方案,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持。

我们相信,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好环保工作,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建设美丽中国。

新版《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对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深远影响。

环境保护工作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新版《环境保护法》的出台不仅是一个新的起点,更是奉行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接下来,我们将从几个方面继续谈一下新版《环境保护法》的相关内容。

一、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这个原则的核心是将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两者统一起来。

这个原则强调了预防先于治理,强调了各方面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必须清醒、坚定地把环境保护放在治国理政的全局中来思考。

环境资源保护法

环境资源保护法

环境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正式由国务院于2016年12月27日第八次常务会议通过,2016年12月28日由国务院发布,是新修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决定》。

该法共六十四条,旨在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当前人口的和未来一代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法第一条宣布“保护自然环境,防止环境污染,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是国家政策。

”在全国实行资源税法,依法限制资源消耗,鼓励节能减排,以及资源循环使用,构建优化的资源结构,推动资源可持续利用;环境保护法对国家实行统一的国家环境保护系统,完善环境保护的技术、法律和管理机制,完善各个环节的环境监管责任制,形成环境保护的法治格局和社会伦理环境,具有很强的科学性。

环境保护法第三条宣布:“国家加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健全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活动,实施社会教育。

”本法以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管理制度为基础,完善环境健康人人有责任的制度,强化公私合作,构建发展循环型经济社会,保证未来一个可持续的环境。

此外,该法还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估的作用,防止和治理环境恶化,强化环境监督,强化国家、行政机关、政府机构、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强国家环境保护干部培训,促进环境文明建设,加强环境统计等。

环境保护法强调,当前和未来一代人口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是一个微妙而又神圣的环境,应该受到严格的保护,所有关于环境保护的活动,因任何理由发生安全事故的,都是不可接受的。

国家将主动承担和采取措施保护自然环境,整治环境污染,使之恢复原有的良好状态,持续改善人、自然、社会三位一体,和谐统一的生态文明优质生活空间,这是部分中国政府环境保护政策的高度重视。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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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第三款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
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 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强调推广清洁生产,打造循环经济是企业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 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 置。
1.完善了环境监测制度 2.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加大未批先建的违法责任 4.完善跨行政区域的联合防治机制 5.完善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制度 6.完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区域限批制度 7.明确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8.增加生态保护红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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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应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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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法释〔2013〕 15号“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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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保责任。 明确规定企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总体上既应当
贷、保险等经济手段,将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险、生 态保护补偿等法定化,推动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 发展。 (八)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提 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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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明确环境公益诉讼。 结合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修订,《环境保护法》
(四)强化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1.规定各级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 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对污染 防治和资源保护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一、概况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于2014年4月2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法律条文也从原来的47条增加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

二、主要内容(一)引入了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新法明确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充分体现了环境保护的新理念。

(二)明确了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基本原则。

新法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 增加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并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

”(三)完善了环境管理基本制度。

一是完善了环境监测制度。

新法在第17条规定: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要求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测范围;明确了监察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是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加大了未批先建的违法责任,没有进行环评的项目不得开工,新法在第19条增加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三是完善了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

新法第20条规定:“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

强化了联合防治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四是完善了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制度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区域限批制度,补充了总量控制制度。

《环境保护法》新旧条文对比

《环境保护法》新旧条文对比

《环境保护法》新旧条文对比环境保护法新旧条文对比概述本文对比了《环境保护法》的新旧条文,以便更好地了解修订后的法律内容变化。

相关定义- 环境保护法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对比内容1. 修订范围- 旧条文:旧版《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范围相对较窄,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责任的规定和环境保护部门的管理框架上。

旧条文:旧版《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范围相对较窄,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责任的规定和环境保护部门的管理框架上。

- 新条文: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增加了对环境问题的更加细致全面的规定,并进一步加强了环境保护的法律约束力。

新条文: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增加了对环境问题的更加细致全面的规定,并进一步加强了环境保护的法律约束力。

2. 环境责任- 旧条文:旧版《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责任的规定相对简略,主要是强调企业应当承担环境保护责任。

旧条文:旧版《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责任的规定相对简略,主要是强调企业应当承担环境保护责任。

- 新条文: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责任做出了更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了更严厉的处罚,并增加了环境修复和补偿的要求。

新条文: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责任做出了更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了更严厉的处罚,并增加了环境修复和补偿的要求。

3. 环境监管- 旧条文:旧版《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监管措施进行了初步规定。

旧条文:旧版《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监管措施进行了初步规定。

- 新条文: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在原有基础上对环境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监管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强化,提高了监管的力度和效果。

2022年最新环境法律法规清单

2022年最新环境法律法规清单

2022年最新环境法律法规清单最新环境法律法规清单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1 环境保护目标及原则1.2 环境影响评价1.3 大气环境保护1.4 水环境保护1.5 声环境保护1.6 固体废物和危(wei)险废物管理1.7 合理利用资源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1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和原则2.2 大气污染源监测和排放口监测2.3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控制2.4 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2.5 大气污染执法和监督管理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1 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排放标准3.2 水污染物减排措施3.3 水污染源监测和排放口监测3.4 水环境保护税3.5 水污染执法和监督管理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4.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和内容4.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和审批4.3 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预4.4 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1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和原则5.2 固体废物的采集、运输和处置5.3 廢物的综合利用5.4 禁止进口固体废物5.5 廢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6.1 核安全目标和原则6.2 核设施运行安全6.3 放射性废物管理6.4 核材料和核设施的运输安全6.5 核事故应急管理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7.1 海洋环境保护目标和原则7.2 海洋污染的防治7.3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7.4 海洋资源合理开辟利用8.《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法》 8.1 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8.2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监督8.3 自然保护区的利用和开辟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大气污染法实施细则》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目标和原则:指环境保护工作的宗旨和指导原则,包括环境质量目标、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生态保护和恢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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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第一章总则
本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预防和控制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不同的环境要素和区域特点,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确保环境的优良状态,并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污染物排放控制
设立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排放源进行监管和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公众的健康。

第四章自然资源保护
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生
态系统退化和环境恶化。

第五章环境监测与评估
建立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环境状况,评估环境影响,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六章环境应急管理
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恢
复工作,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七章许可和审批
对涉及环境保护的项目、活动进行许可和审批,确保其符合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章法律责任
规定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

第九章监督与管理
加强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化。

第十章附则
本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以前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与本法相抵触的规定。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的简要内容概述。

注:本文档为根据个人理解提供的简要概述,具体内容以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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