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课件第四章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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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二、该原则明确了损坏预防与风险预防、科学不确 定性与环境保护实际行动的关系
“风险防患原则”和“损坏预防原则”的综合是一 种更为先进的原则,它是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思 想、战略、科学技术、管理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 。
三、该原则对环境问题的特点,明确了防止问 题的基本方法和措施
该原则突出防兼顾治,重视防治结合,强调综合运用 各种手段、措施和各种防治方法的优化组合,体现了环 境保护工作由消极、被动、事后、单一方式治理向积极 、主动、事前、事后、多种方式防治的转变,有利于较 少的投资和劳动获得最佳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案例评析
*该案确立了风险预防原则在司法诉讼中的地位和效力。 *传统法上,公民诉讼的提起要基于被告行为和原告损害 之间的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要具有确定性,即能够被
证明。 *风险预防原则成为环境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后,情况发展 了很大变化。含义是,不能以科学的不确定性为理由,拒
绝或者迟延采取预防环境问题产生的措施。 *环境保护的公民诉讼并不是纯粹的仅牵涉到环境保护问题 ,它还涉及商业利益、国际利益乃至国际立场的协调问题
案例简介
盖巴斯科夫 拉基玛洛大坝案
1977年9月,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缔结一项条约,决定两国共同在多 瑙河 上修建并联合营运两座拦河坝,从作为界河的多瑙河中引水至捷克斯 洛伐克领土, ·以蓄峰模式运行一个双重拦河坝系统。该条约所规划的水坝 系统服务于四个目的: 发电、通航、防洪和区域开发。它包括一座水库。 水库的很大一部分、发电渠和盖 巴斯科夫发电站完全建在斯洛伐克领土上 ,第二座水坝则位于下游113公里处的拉 基玛洛,在那里,多瑙河完全位 于匈牙利领土上,第二座较小的水电站以连续模式 运行,而“老多瑙河’’仍 是两国的边界,其中的河水由两国共享。1988年,匈牙 利国会认定该河流 的生态效益高与该项目的经济利益,并通过一项决议将该项目的 继续进行 置于严格的环境保护规则之下,命令政府重新评价该项目。在1989年5 月 ,匈牙利政府中止在拉基玛洛的工程并宣布它打算在项目的环境影响得到充 分评 价之前停止执行在盖巴斯科夫附近的工程中它的那一部分。然而,捷 克斯洛伐克于 1991年决定继续建设该项目并开始了一个“临时解决办法”, 单方面将近2/3的多 瑙河河水截引至其领土上的一条分流渠。
第四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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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 一、预防原则 • 二、协调发展原则
• 三、受益者负担原则
• 四、公众参与原则
• 五、协同合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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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预防原则的概念
• 对开发和利用环境行为所产生的环境质量 下降或者环境破坏等应当事前采取预测、 分析和防范措施,以避免、消除由此可能 带来的环境损害。 • 从环境法律规范体系的构成和对环境污染 与破坏的防治方法上看,预防性措施先于 管制性和救2 预防原则的双重含义
• 运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对开发和利用环境行 为带来的可能的环境危害事前采取措施以避免 危害的产生;
• 在科学不确定的条件下,基于现实的科学知识 去评价环境风险,即对开发和利用环境行为可 能带来的尚未明确或者无法具体确定的环境危 害进行事前预测、分析和评价,促使开发决策 避免这种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及其风险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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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受益者负担原则
• 从污染者负担到受益者负担 • 污染者负担原则(polluter pays principle)是根据“外部性理论” 而在环境法上确立的具有直接适用价值的原则。 • 随着环境保护的概念从污染防治扩大到自然保护和物质消费领域,污 染者负担原则的适用范围也在逐步扩大。从实际支付费用的主体看, 因从原材料的加工、生产到流通、消费、废弃以及再生等各个环节都 存在着分担费用的现象,污染者的概念范围也由企业扩大到所有的受 益者。即只要从环境或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获得实际利益者,都 应当就环境与自然资源价值的减少付出应有的补偿费用,而不局限于 开发者和污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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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受益者负担原则适用
• 实行排污收费或者征收污染税制度 • 实行废弃物品再生利用和回收制度 • 实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补偿费或税制度 • 建立环境保护的共同负担制度
环境法课件——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的原则。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注意保护 环境,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但另一方面 也要注意,不能为了追求单纯的环境保护, 不考虑社会经济代价,不能以“零增长”作 为环境保护的目标。协调发展原则要求将环 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统一起来。
(二)协调发展原则与可持续发展
1.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 策机制
(1)环境与经济、社会综合决策机制的建立(2)我国环ຫໍສະໝຸດ 保护与经济、社会综合决策机制的完 善
2.考虑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
协调发展原则要求双向地、互动地考虑环境保护与 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一方面,在经济、社会发 展中要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 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另一方面,在环境保护 中也应该考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 环境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 或缓冲能力。只要外界或内部的变 化不超过生态系统的缓冲能力,在 被冲击之后,其平衡会逐步得到恢 复。这就是生态学的基本规律之 一——负载有额规律,即一个生态 环境只能供养一定的生物量和承纳 一定的污染物。
◆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和环境承载力无限 理论的存在,无疑助长了一维的经济增 长观——经济优先论。这种经济优先论 存在的先决理论前提便是环境的承载力 是无限的,即人类可以使用的资源是无 限的,其能源也是用之不竭的。不仅发 达国家要把经济发展放在优先的位置, 发展中国家更应该把经济发展作为优先 的目标加以追求。
用环境、环境优先和科学合理利用环境的观点。
(四)协调发展原则的贯彻
该原则对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 的要求应该是双向的、互动的。经济、 社会发展中要考虑环境保护,抛弃以 牺牲环境来获取经济的发展的经济发 展优先论;同时在环境保护中也应该 考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坚持零 增长观,从经济发展优先论的极端走 向环境保护优先论的极端。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环保法所遵循、确认和体现并贯穿于整个环保法之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环境保护基本方针、政策,是对环境保护实行法律调整的基本准则,是环保法本质的集中体现。
环保法的基本原则有:
1.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正确处理环境、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台治理的原则。
该原则是指预先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问题及环境损害的发生;在预防为主的同时,对已经形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进行积极治理;用较小的投入取得较大的效益而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相结合的办法,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进行整治,以提高治理效果。
如合理规划、调整工业布局、加强企业管理、开发综合利用等。
3.污染者治理、开发者保护的原则。
该原则也称“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是明确规定污染和破坏环境与资源者承担其治理和保护的义务及其责任。
4.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有最高的行政管理职责,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以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及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不受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损害。
5.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该原则也称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
是指人民群众都有权利和义务参与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进行群众性环境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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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培训课件

(5)取得排污许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 污许可管理制度;未取得,不得排污。
(6)信息公开: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 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 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企业的防治污染责任—末端治理
(1)达标排放;严禁逃避监管违法排污:严禁通过暗管 、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 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 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 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新《环境保护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 律,是一部能对民怨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 拳头的法律。
新增内容
受限于原有的法律规定,长期以来,中国环保 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都相当有限,相对于 公安甚至税务和工商部门来说,环保部门一直都 是一个“软衙门”,难以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 法行为。
出台的新《环境保护法》,提供了一系列足以 改变现状、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 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 测规范的要求。
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 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信息公开: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 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 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企业的防治污染责任—末端治理
(1)达标排放;严禁逃避监管违法排污:严禁通过暗管 、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 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 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 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新《环境保护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 律,是一部能对民怨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 拳头的法律。
新增内容
受限于原有的法律规定,长期以来,中国环保 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都相当有限,相对于 公安甚至税务和工商部门来说,环保部门一直都 是一个“软衙门”,难以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 法行为。
出台的新《环境保护法》,提供了一系列足以 改变现状、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 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 测规范的要求。
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 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ppt

“三同时”制度
定义
“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 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Nhomakorabea 制度。
主要内容
“三同时”制度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思想, 是《环境保护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建设项目的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 响评价,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应当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在 项目建成后,应当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转,并 按照规定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仲裁解决
诉讼解决
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可以采取签订仲裁裁 决书等方式解决。
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可以采取判决、裁定 等方式解决。
环境纠纷处理的法律后果
停止侵害
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 ,并可以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等。
赔偿损失
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
赔偿合理开支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定义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是指以城市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运用系统工程 的方法和现代环境监测技术,对城市环境进行全面的定量评价和预测,提出改善 城市环境的措施和政策。
主要内容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是一种综合性的环境管理方法,其目标是改善城 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
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环保法更加严格,增加了对环境 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了企业的环保责任。
02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原则
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 发展,使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互促进、相互支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一)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核心和灵魂 (二)具有弥补功能 (三)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立法作用重大 (四)可以防止法律滥用
第二节 协调发展的原则
一、何为协调发展? 《环境保护法》第4条:“国家制定的环境保
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 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 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 协调。” 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是法理 上利益平衡原则的体现。
基本法律原则
体现法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它是整 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 体系的神经中枢。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基本人权不可侵犯原则。
具体法律原则
是基本法律原则的具体化,构成某一法 律领域的法律规则的基础或出发点。如一事 不再罚原则。
(三)以法律原则的内容为标准
实体性原则
规定实体法律问题的原则,调整实体上 的权利义务关系。如罪刑法定原则、诚实信 用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
度
第二,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特点的体现,是环 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特有的原则 ;
第三,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根本准则,贯穿于整 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统帅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的各项制度及规范;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具体包括 哪些内容,各种著作和学者的观点并不一致,至 今尚未形成统一的、符合当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发展趋势的基本原则。这也反映了环境与资源保 护法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仍处于不 断完善的阶段,人们对其认识也有一个不断提高 的过程。
针对不确定性对环境决策的困扰,1987年OECD提出了 一个更为严格的环境政策和法的原则——谨慎原则 (Precautionary Principle)或称谨慎预防原则:
第二节 协调发展的原则
一、何为协调发展? 《环境保护法》第4条:“国家制定的环境保
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 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 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 协调。” 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是法理 上利益平衡原则的体现。
基本法律原则
体现法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它是整 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 体系的神经中枢。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基本人权不可侵犯原则。
具体法律原则
是基本法律原则的具体化,构成某一法 律领域的法律规则的基础或出发点。如一事 不再罚原则。
(三)以法律原则的内容为标准
实体性原则
规定实体法律问题的原则,调整实体上 的权利义务关系。如罪刑法定原则、诚实信 用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
度
第二,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特点的体现,是环 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特有的原则 ;
第三,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根本准则,贯穿于整 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统帅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的各项制度及规范;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具体包括 哪些内容,各种著作和学者的观点并不一致,至 今尚未形成统一的、符合当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发展趋势的基本原则。这也反映了环境与资源保 护法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仍处于不 断完善的阶段,人们对其认识也有一个不断提高 的过程。
针对不确定性对环境决策的困扰,1987年OECD提出了 一个更为严格的环境政策和法的原则——谨慎原则 (Precautionary Principle)或称谨慎预防原则:
环境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

推行清洁生产
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加强员工环保意识教育,提高 全员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
典型案例分析:成功经验和教训总结
成功经验
某企业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实现了污染物零排放,取得了显著的 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教训总结
某企业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管理漏洞和设 施老化等问题,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 受到了严厉的法律制裁和社会舆论谴责。
01
02
03
森林保护政策法规
概述森林保护的重要性、 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制度、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等。
草原保护政策法规
阐述草原保护的基本原则、 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草原 禁牧休牧制度等。
湿地保护政策法规
介绍湿地的定义、分类、 保护原则及湿地保护区的 建设与管理政策。
野生动植物保护政策法规
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及挑战应对
发展趋势预测
随着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和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企业环境守法将成为常态,绿色 发展成为主流。
挑战应对
企业需要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污染物治理能力;同时加 强与政府、社会和公众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THANKS.
中国环境法发展
中国环境法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综合的过程。自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以来,中 国已制定了大量环境法律法规,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环境法律体 系。
环境法体系结构与特点
体系结构
环境法体系由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环境保 护国际条约等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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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环境权 环境信息公开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环境决策的听证 环境公益诉讼
一、公众参与原则的含义
公众参与原则,是指在环境保护中,任何公民 都享有保护环境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保护环境 的义务,全民族都应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
价值:使有关环境的决策符合广大公众的切身 利益和需要。
二、公众参与原则的实现
积极预防——积极治理
二、预防为主原则的实现 ——环境规划
环境规划——狭义:环境保护工作的规 划;广义:包括土地利用、城乡发展等与 自然资源有关的规划。
目标:通过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合理 计划和安排,使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符 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防止不可接受的环境 损害和生态退化、环境质量下降。
1.公民环境权 2.环境信息公开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8.5.1起施行
3.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4.环境决策的听证 5.环境公益诉讼
第四节 环境责任原则
一、环境责任原则的含义 二、环境责任原则的实现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资源税 排污收费和环境税 环境治理责任
一、环境责任原则的含义
环境责任原则,是指环境法律关系的主 体在生产和其他活动中造成环境污染和 破坏的,应承担治理污染、恢复生态环 境的责任。
相关:生态补偿
二、环境责任原则的实现1
(一)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资源税制度
由使用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以补偿因开发利 用自然资源和环境而导致的环境利益损失。
二、环境责任原则的实现2
2.李艳芳:《对我国环境法“协调发展” 原则重心的思考》,载《中州学刊》 2002年第2期。
3.帅海涛:《试论环境法中的公众参与原 则》,载《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6期。
本章思考题:
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协调发展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预防为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4.如何实现公众参与原则? 5.环境责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第四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协调法律原则 第二节 预防为主原则 第三节 公众参与原则 第四节 环境责任原则 【本章导学】
基本原则既是环境立法者制定法律的指导思想,也 是环境执法和司法者实施法律的最后依凭,还是在 立法不能穷尽或者出现法律漏洞时,通过解释进行 法律漏洞补充和利益衡量的准则。
(二)排污收费或者征收环境税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其排 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或者浓度向国家交纳 一定的费用,用于处理污染物、治理和恢复 污染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是遏止环境污染的有效手段。 思考:环境税的意义?
二、环境责任原则的实现3
(三)环境治理责任 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者或者环境污染者对环 境污染或者破坏的后果所应当承担的整治、 恢复责任。
是环境责任原则的直接体现。 饱含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破坏整治两方面。
课堂讨论案例: 深港西部通道深圳侧接线环评事件1
【案情简介】
深港西部通道深圳侧接线一段隧道开口排放废气, 附近小区业主认为损害了居民健康。业主与政府就 该工程环评产生争议,成为轰动一时的公众事件。 政府完善环评报告,完成相应程序后,工程完工并 投入使用。
具体要求:“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二、预防为主原则的实现
——环境标准与总量控制
环境标准,指为了保护环境而确定的技术 标准和规范。为环境保护提供具体的指标, 以限制和规范污染物的排放来达到防止环 境损害的目的。
总量控制,是根据环境质量标准和自然条 件确定合理的总量指标,并在环境管理中 强制落实。
1.功能:协调利益、平衡关系
2.需求来自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
3. 是以和谐方式缓解消除冲突的方法
4. 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
二、协调发展原则的实现
——绿色GDP
绿色GDP,指用以衡量各国扣除自然资 产损失后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的总量 核算指标。
绿色GDP=传统GDP ̶ 环境污染成本 ̶ 自然资源退化成本
课堂讨论案例: 深港西部通道 深圳侧接线环评事件2
【法理分析】 1.公众环境参与权的限度与政府环境决策权的维护
——权力与权利的界限问题
2.公众参与法律机制的完善
——参与主体,参与方式,参与效力,参与范围
3.环境法其他基本原则在本案的体现
——协调发展,预防为主
本章参考书目:
1.陈泉生:《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载 《中国法学》1998年第4期。
第二节 预防为主原则
一、预防为主原则的含义 二、预防为主原则的实现
环境规划 环境标准 总量控制 环境影响评价
一、预防为主原则的含义
预防为主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综合整治”原则的简称,其含义是指国 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 防止开发和建设活动中产生新的环境污 染和破坏,而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 坏要积极治理。
又称“环境利益平衡原则”、 “可持 续发展原则”或者“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原则”。
协调发展原则的具体内容十分广泛。
二、协调发展原则的实现
——综合决策
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指在决策中,正确处 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 把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结合起来,对经济发 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统筹规划,合理安 排,全面考虑,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 效应和环境效益。
=真实的国民财富总量
二、协调发展原则的实现
——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指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原则, 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符合可 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
区别于“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 的传统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起实行
二、预防为主原则的实现 ——环境影响评价
一切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决策、规划和建 设项目等,均应当在公众参与下对其实施 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和 预测,然后才能由政府主管部门做出批准 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相关:“三同时”制度
第三节 公众参与原则
一、公众参与原则的含义 二、公众参与原则的实现
本章重点提示
1.环境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2.协调发展原则的含义 3.预防为主原则的含义 4.公众参与原则 5.环境责任原则
第一节 协调发展原则
一、协调发展原则的含义 二、协调法律原则的实现
综合决策 绿色GDP 循环经济
一、协调发展原则的含义
协调发展原则是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 与环境保护要统筹兼顾、有机结合、共 同进行,以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 存,使经济和社会发展持续、健康地进 行。
一、公众参与原则的含义
公众参与原则,是指在环境保护中,任何公民 都享有保护环境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保护环境 的义务,全民族都应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
价值:使有关环境的决策符合广大公众的切身 利益和需要。
二、公众参与原则的实现
积极预防——积极治理
二、预防为主原则的实现 ——环境规划
环境规划——狭义:环境保护工作的规 划;广义:包括土地利用、城乡发展等与 自然资源有关的规划。
目标:通过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合理 计划和安排,使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符 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防止不可接受的环境 损害和生态退化、环境质量下降。
1.公民环境权 2.环境信息公开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8.5.1起施行
3.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4.环境决策的听证 5.环境公益诉讼
第四节 环境责任原则
一、环境责任原则的含义 二、环境责任原则的实现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资源税 排污收费和环境税 环境治理责任
一、环境责任原则的含义
环境责任原则,是指环境法律关系的主 体在生产和其他活动中造成环境污染和 破坏的,应承担治理污染、恢复生态环 境的责任。
相关:生态补偿
二、环境责任原则的实现1
(一)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资源税制度
由使用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以补偿因开发利 用自然资源和环境而导致的环境利益损失。
二、环境责任原则的实现2
2.李艳芳:《对我国环境法“协调发展” 原则重心的思考》,载《中州学刊》 2002年第2期。
3.帅海涛:《试论环境法中的公众参与原 则》,载《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6期。
本章思考题:
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协调发展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预防为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4.如何实现公众参与原则? 5.环境责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第四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协调法律原则 第二节 预防为主原则 第三节 公众参与原则 第四节 环境责任原则 【本章导学】
基本原则既是环境立法者制定法律的指导思想,也 是环境执法和司法者实施法律的最后依凭,还是在 立法不能穷尽或者出现法律漏洞时,通过解释进行 法律漏洞补充和利益衡量的准则。
(二)排污收费或者征收环境税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其排 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或者浓度向国家交纳 一定的费用,用于处理污染物、治理和恢复 污染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是遏止环境污染的有效手段。 思考:环境税的意义?
二、环境责任原则的实现3
(三)环境治理责任 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者或者环境污染者对环 境污染或者破坏的后果所应当承担的整治、 恢复责任。
是环境责任原则的直接体现。 饱含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破坏整治两方面。
课堂讨论案例: 深港西部通道深圳侧接线环评事件1
【案情简介】
深港西部通道深圳侧接线一段隧道开口排放废气, 附近小区业主认为损害了居民健康。业主与政府就 该工程环评产生争议,成为轰动一时的公众事件。 政府完善环评报告,完成相应程序后,工程完工并 投入使用。
具体要求:“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二、预防为主原则的实现
——环境标准与总量控制
环境标准,指为了保护环境而确定的技术 标准和规范。为环境保护提供具体的指标, 以限制和规范污染物的排放来达到防止环 境损害的目的。
总量控制,是根据环境质量标准和自然条 件确定合理的总量指标,并在环境管理中 强制落实。
1.功能:协调利益、平衡关系
2.需求来自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
3. 是以和谐方式缓解消除冲突的方法
4. 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
二、协调发展原则的实现
——绿色GDP
绿色GDP,指用以衡量各国扣除自然资 产损失后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的总量 核算指标。
绿色GDP=传统GDP ̶ 环境污染成本 ̶ 自然资源退化成本
课堂讨论案例: 深港西部通道 深圳侧接线环评事件2
【法理分析】 1.公众环境参与权的限度与政府环境决策权的维护
——权力与权利的界限问题
2.公众参与法律机制的完善
——参与主体,参与方式,参与效力,参与范围
3.环境法其他基本原则在本案的体现
——协调发展,预防为主
本章参考书目:
1.陈泉生:《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载 《中国法学》1998年第4期。
第二节 预防为主原则
一、预防为主原则的含义 二、预防为主原则的实现
环境规划 环境标准 总量控制 环境影响评价
一、预防为主原则的含义
预防为主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综合整治”原则的简称,其含义是指国 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 防止开发和建设活动中产生新的环境污 染和破坏,而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 坏要积极治理。
又称“环境利益平衡原则”、 “可持 续发展原则”或者“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原则”。
协调发展原则的具体内容十分广泛。
二、协调发展原则的实现
——综合决策
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指在决策中,正确处 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 把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结合起来,对经济发 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统筹规划,合理安 排,全面考虑,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 效应和环境效益。
=真实的国民财富总量
二、协调发展原则的实现
——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指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原则, 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符合可 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
区别于“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 的传统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起实行
二、预防为主原则的实现 ——环境影响评价
一切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决策、规划和建 设项目等,均应当在公众参与下对其实施 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和 预测,然后才能由政府主管部门做出批准 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相关:“三同时”制度
第三节 公众参与原则
一、公众参与原则的含义 二、公众参与原则的实现
本章重点提示
1.环境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2.协调发展原则的含义 3.预防为主原则的含义 4.公众参与原则 5.环境责任原则
第一节 协调发展原则
一、协调发展原则的含义 二、协调法律原则的实现
综合决策 绿色GDP 循环经济
一、协调发展原则的含义
协调发展原则是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 与环境保护要统筹兼顾、有机结合、共 同进行,以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 存,使经济和社会发展持续、健康地进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