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
第十二章 市场体系规制法律制度

第一节
市场:
市场体系规制法概述
一、市场、市场体系与市场规制 市场、
传统认为: 传统认为:场所 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交换关系的总和 ——交换关系的总和 个人认为——商品(价值) ——商品 个人认为——商品(价值)交换的过程
区分几个概念:
市场与商品经济 市场与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本章对市场体系规制法律制度作了介绍。 学习本章,应了解我国各种分类市场规制法 (劳动力、资金、房地产、普通商品、农贸 市场等),领会对我国市场体系建设的意义。
重点、难点: 重点、难点:
重点掌握经济法对资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 规制方法及意义。
研究性选题: 研究性选题:
金融危机背景下金融市场规制探讨 经济法在房地产市场规制中的作用研 究 经济法对于解决南方城市劳动力资源 匮乏的作用
第十二章 市场体系规制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市场体系规制法概述 商品市场的法律规制 金融市场的法律规制 技术、信息市场的法律规制 技术、 房地产市场的法律规制 产权市场的法律规制 劳动力市场的法律规制
教学目的与要求: 教学目的与要求:
房地产交易范围限制制度 房地产价格调节、 房地产价格调节、评估和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 特殊房地产交易审批制度 房屋预售许可、 房屋预售许可、备案制度
四、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管理规定
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五、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检查制度
第六节
产权市场的法律规制
一、产权市场的定义与分类 二、产权交易管理的一般规定
交易主体 产权交易的审批和授权 产权交易方式 产权交易的确认 产权变更手续
市场体系规制法律制度

(2)遵守法律,执行国家价格措施。
(3)执行明码标价。
(4)禁止操纵市场价格。
(5)禁止倾销行为。
二 商品市场的法律规制
1. 商品市场的定义与分类:
(1)商品市场:是具备一定形态的实物商品交易 的场所和交易关系的总和。商品市场是市场的基 本形态,在整个市场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设
立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
③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
级管理人员;
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⑤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
他设施。
(3)费率审批与备案制度: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 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 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 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3.对交易主体的规制:对交易主体的规制,除市场 准入制度外,通常还包括以下主体管理制度:年检 制度、变更与注销登记制度、资质评估制度、查证 验照制度。
4.对交易内容的限制性规定:禁止违法交易;禁止 强迫交易;禁止显失公平的暴利交易;禁止欺诈交 易;禁止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交易。
5. 对交易价格的限制性规定:
从业人员具有期货从业资格;
③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④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⑤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⑥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⑦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场规制法导论概述

06
市场规制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微软垄断案
总结词
详细描述
微软垄断案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市场 规制法案例,涉及微软公司利用其市 场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的问题。
微软公司因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 Office办公软件等产品在市场上的巨 大份额,被指控通过不正当手段打压 竞争对手,维护自身垄断地位。具体 行为包括将浏览器和媒体播放器等软 件与Windows操作系统进行捆绑销 售,以及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限 制其他软件的使用等。
法律后果
微软公司被处以巨额罚款,并被要求 解除垄断行为,与竞争对手共享市场 。
案例二:三鹿奶粉事件
总结词
三鹿奶粉事件是一个震惊全国的市场规制法案例,涉及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中 添加三聚氰胺的问题。
详细描述
三鹿集团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利润,在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添加了三聚氰胺,导致多 名婴儿患病甚至死亡。事件曝光后,三鹿集团被吊销生产许可证,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令停产停业
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停止生 产经营活动的处罚措施。
暂扣或者吊销 许可证、暂…
对违法市场主体暂扣或者 吊销其许可证、执照的处 罚措施。
行政复议制度
申请人
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市场主体可以向作 出该行政行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上 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被申请人
作出该行政行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其 上级主管部门。
台的发展。
法律后果
相关部门对滴滴出行进行调查, 并采取措施要求其开放数据接口 ,促进市场竞争。同时,滴滴出 行也加强了对用户数据的安全保
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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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规制法导论概述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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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市场体系规制法律制度

4.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 其他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费率审批与备案制度 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 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 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四)土地用途限定制度 土地出让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对土地用途进行 限制。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一般实行准则主义。 (六)限期开发制度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 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 动工开发期限来开发土地。 (七)标准管理与项目验收制度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实行标准管理 和项目验收制度。
(四)偿付能力保障制度 保险的社会功能在于通过保险补偿保障社会生 活的稳定。
(五)监督检查制度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状 况、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状况,有权要求保险公司 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的书面报告和资料。
(六)保险准备金和再保险制度 保险准备金制度可以防止保险公司因经营不善 等原因而失去偿付能力;再保险制度可以分散保险 公司的风险,避免因一个保险公司承担过高赔付责 任而破产或不能继续正常经营。
三、特殊商品的专营和专卖制度 (一)特殊商品专营制度 商品专营,是指由国家设立或指定特定的经 营单位专门经营特定商品、其他市场主体不得经 营。 (二)特殊商品专卖制度 商品专卖,是指由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对特定 商品的产、供、销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 1.统一收购 2.许可证管理 3.统一产品管理
第三节 金融市场的法律规制
四、保险市场的管理规定 (一)规制机构 国家成立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保监会),对保 险市场实施监管。 (二)市场准入 保险业的市场经营主体是各种保险公司,设立 保险公司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 币2亿元; 2.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缺陷的认定
三、认定的标准 消费者期望标准 成本—效益分析标准 “两分法”标准 四、认定中注意的问题
第三节 产品责任
一、产品责任人 生产者 销售者 二、产品责任的发展 合同责任阶段 侵权责任阶段 严格责任阶段
第三节 产品责任
三、严格责任 界定严格责任 严格责任的构成要件 免责事由 法律的规定 实践中存在的情况
四、法律责任 五、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 1、法律列举的行为不完善 2、加强行政执法的力度 3、梳理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内在的冲突
第三章 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
第一节 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功能分析 第二节 消费者主体法律制度 第三节 消费者权利法律制度 第四节 消费纠纷解决法律制度
8、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9、强制交易 五、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 适用除外的概念 适用除外的价值
适用除外的具体内容 1、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为 对自然垄断的理解 2、知识产权的行使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反垄断法的执法机关 (一)专门反垄断机关: 美国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日本的公正交易
第一节 产品的界定
一、国际公约对产品的规定 二、国外立法对产品的规定 大陆法系国家 英美法系国家 三、我国立法对产品的规定
第一节 产品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如何理解 四、对产品界定存在的问题 智力产品 服务
第二节 缺陷的认定
一、国外立法例 美国 欧洲 日本 二、我国法律的规定
(1)关键资源有一家企业拥有 (2)政府给与一个企业排他性的生产权利 (3)就生产成本而言,一家生产比多家生
产更有效率。
二、垄断组织 卡特尔 辛迪加 托拉斯 康采恩
三、反垄断法的宗旨
反对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以此保护公平、 自由的竞争。它所保护的直接利益是由公 平、自由竞争所体现的社会公共利益,间 接利益是竞争者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
第十二章市场规制法概述

市场规制法的目标
(二)市场行为标准:
企业间不互相勾结; 企业不使用排外、掠夺或高压的手段; 促销时不搞欺诈; 不存在“有害的”价格歧视; 对他人是否会追随自己的价格变动没有完 备的信息。
市场规制法的目标
(三)市场绩效标准:
利润水平刚好足以酬报创新、效率和投资; 质量和产量随消费者需求而变化; 企业尽可能引进技术上更优的新产品和新生产流 程; 没有过度的销售开支; 任一企业的生产过程都是有效率的; 满足消费者需求最好的卖者得到最多的回报; 价格变化不加剧周期性不稳定。
(三)不完全竞争理论
不完全竞争(垄断性竞争)理论是由张伯仑(美) 和罗宾逊夫人(英)提出,是指存在着不同程度 的垄断而竞争受到限制、阻碍的市场模式。 不完全竞争反映的是市场的真实情况。其中,垄 断的程度达到极端(即单一的卖者或买者),就 形成完全垄断;垄断的程度达到只有少数几个卖 者或买者,就形成寡头垄断(或寡头竞争);垄 断的程度较弱(市场上存在较多的卖者或买者), 或有较大程度的竞争,就形成垄断竞争。
(四)有效竞争理论
有效竞争理论是由克拉克(美)1939年提出,又 称可行性竞争,是指能使市场经济活动保持较高 效率的竞争模式。 有效竞争理念建立在不完全竞争理论的基础上, 提出了不属最优但属次优并可行的市场模式理论。 它并不认为垄断绝对是坏的、无效率的,应需禁 止,对垄断问题应当作出好与坏的价值判断。 现代各国市场规制法大多以有效竞争理论作为市 场形态方面的政策目标。
(二)“完全竞争”理论
完全竞争又称纯粹竞争,在此状态下,产品价格达 到平均成本的最低水平,实现最优化的市场供应和 资源配置(即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完全竞争的市场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行: ①有大量的买者或卖者(以致任一买者或卖者都不 能以自己的行为而影响价格); ②产品具有同质性; ③可自由进入市场,资源流动无成本; ④完备的信息,主体对市场情况有充分的了解; ⑤产品具有可分性。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0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政府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交
易秩序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0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包括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消费者维权途径等内容,旨在保护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
0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等手段来实施,对于侵害消
竞争能够促进企业创新
竞争能够激发企业的创新动力,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垄断理论
01
02
03
垄断的形成原因
垄断可能由于市场结构、 技术条件、规模经济等因 素形成。
垄断的负面效应
垄断可能限制市场竞争、 损害消费者福利、阻碍技 术创新等。
反垄断的必要性
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 消费者权益,需要对垄断 行为进行规制。
反垄断法是政府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和 制止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和中小企业的合法权 益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
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 止经营者集中等内容,旨在防止市场垄断行为的 出现。
反垄断法的实施
反垄断法通过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等手段来实施 ,对于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市场规制法的监督机制与效果评估
监督机制
市场规制法的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监管机构内部对自身执法行为的监督,外部 监督则包括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这些监督机制可以确保市场规制法的有效实施,防止滥用权力和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效果评估
市场规制法的实施效果需要通过定期评估来检验。评估指标可以包括执法效率、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 面。通过对实施效果的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完善市场规制法提供参考。同时,评估结果也 可以作为对监管机构工作绩效的考核依据,促进监管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12章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

第12章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在现代经济学和法学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市场规制法旨在建立和维护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确保市场的有效运行和促进经济的发展。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包括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干预理论。
市场失灵理论认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个体行为会导致市场资源的低效配置和不公平分配,从而需要政府干预来纠正市场的失灵。
政府干预理论认为,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来引导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防止垄断和不当竞争,以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正常运行。
市场规制法的制度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反垄断法是市场规制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旨在防止市场中的垄断行为限制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旨在防止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市场份额,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追究企业的欺诈行为和不合理定价,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在实践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市场规制法促进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正常运行。
通过制约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市场规制法可以防止市场中存在的歧视性定价和低效配置问题,提高市场资源的利用效率。
其次,市场规制法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通过制止企业的欺诈行为和不合理定价,市场规制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了消费者的信心和满意度。
再次,市场规制法推动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市场规制法能够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创新激励,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然而,市场规制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市场规制法需要具备一定的监管能力和资源。
要想有效地执行市场规制法,必须建立起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有效的监管机构,加强执法和监察力度。
其次,市场规制法应该注重制度创新和完善。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市场行为的演变,市场规制法需要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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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任竞合
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节 市场规制法基本理论
一、市场规制法的理论基础 二、市场规制法的体系构成
三、市场规制法的宗旨和原则
四、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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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规制法的理论基础
(一)市场、市场竞争和市场规制 1、市场 2、市场竞争 3、市场规制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市场规制法的产业组织理论基础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市场规制法的体系构成
(一)概念
(二)划分标准的同质性 (三)市场规制法体系的构造 (四)关于特别市场规制制度 (五)市场规制法与相关法的关系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市场规制法的宗旨和原则
(一)市场规制法的宗旨 1、界定
• 市场规制法的宗旨,是指市场规制法所欲实现的目标。
2、市场规制法宗旨的提炼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市场规制法主体制度
1、概念
• 市场规制法的主体,是市场规制行为的施动者和受动者。
2、规制主体
•1、国家 •2、政府 •3、行业协会在市场规制关系中的地位
3、规制受体
•1、经营者 •2、经营者利益的代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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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规制权配置制度
1、概念
• 市场规制权是规制主体依法律的授权而享有的、规制市场竞争的权利。
2、市场规制权的横向配置
3、市场规制权的纵向配置高等教出版社三、市场规制的程序制度
四、市场规制的责任制度
(一)归责基础 (二)责任形式
•1、财产性责任:(1)赔偿;(2)强制超额赔偿;(3)罚款和罚金; •2、非财产性责任:(1)声誉罚;(2)自由罚;(3)资格罚;
(三)责任构成
1、主体;2、主观方面;3、客体;4、客观方面
1、产业组织理论的概述
2、市场结构
•(1)完全竞争 •(2)垄断竞争 •(3)寡头垄断 •(4)垄断
3、市场行为 4、市场绩效 5、三大学派对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的观点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及其原因 1、市场规制法的产生 2、市场规制法产生的原因 (四)市场规制法的概念 1、市场规制法的语词 2、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对象 3、市场规制法的定义
《经济法学》教学课件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十二章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第一节 市场规制法基本理论
第二节 市场规制法基本制度
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导语: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 本章是市场规制法部分的“小总 论”,是经济法总论在市场规制法领域的具体化,是联结经 济法总论和市场规制法制度的纽带。 本章考核要求: 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市场规制法的经济 学基础,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和发展,概念、体系和地位,价 值、宗旨和原则,主体、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主要理论。 本章教学重难点: 产业组织理论、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及其 原因、市场规制法的体系构成、特别市场规制制度、市场规 制法的宗旨、市场规制法的原则、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方式、 市场规制法主体制度、市场规制法配置制度、市场规制法责 任制度。
•从市场规制法的价值为宗旨提供的客观可能性角度考察; •从人们对市场规制法的欲求角度考察; •从经济和社会互动角度考察; •从直接和间接、初级和高级角度表达。
3、市场规制法宗旨的表达
•初级宗旨 •终极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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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规制法的宗旨和原则
(二)市场规制法的原则
1、界定
• 市场规制法的原则,是市场规制法制定和实施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规制法定原则
规制公平原则
规制绩效原则
规制适度原则
高等教育出版社
四、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方式
(一)一般禁止式的调整方式
(二)积极义务式的调整方式
(三)有条件的允许式的调整方式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二节 市场规制法基本制度
一、市场规制法主体制度 二、市场规制权配置制度
三、市场规制的程序制度
四、市场规制的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