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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底稿管理制度

投行底稿管理制度

投行底稿管理制度一、导则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是为客户提供融资和投资服务的金融机构。

作为专业服务机构,投资银行必须建立健全的底稿管理制度,以确保风险管控和合规经营。

本制度是投资银行内部管理的基础性文件,适用于全体员工,并应严格执行。

二、底稿管理的范围1. 底稿管理范围涵盖投资银行在业务拓展、客户服务、资产管理等方面所形成的各种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分析、文件、合同等。

2. 底稿管理要求全面、系统、规范,确保底稿的质量和真实性,保护公司和客户利益。

3. 底稿管理的程序应经常性、有计划地对底稿进行检查、归档、审计,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问题。

三、底稿管理的主体1. 投资银行的各级管理人员是底稿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提高底稿管理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履行底稿管理的职责。

2. 投资银行的部门经理和主管要组织实施底稿管理工作,明确底稿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3. 底稿管理涉及的工作人员应遵循相关制度和要求,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底稿管理的科学、规范和有效。

四、底稿管理的原则1. 审慎性原则。

底稿管理要求审慎处理,确保信息真实可靠,无误导性。

2. 保密性原则。

底稿管理要求对保密信息严格保护,防止泄露、篡改。

3. 完整性原则。

底稿管理要求底稿的完整性,不得删改涂抹,保持原始状态。

4. 存档原则。

底稿管理要求建立严格的存档制度,确保底稿记录真实,并能够随时调取。

五、底稿管理的流程1. 底稿的编制。

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在编制底稿时,应严格遵循业务流程,确保底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底稿的审批。

底稿的审批应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和权限进行,确保底稿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3. 底稿的归档。

完成底稿编制和审批后,应按规定进行底稿归档,并建立归档清单,确保底稿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 底稿的监控。

投资银行要建立定期的底稿监控机制,对底稿进行检查和跟踪,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 底稿的销毁。

底稿管理要求在保留期限届满后,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对底稿进行销毁,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投资营运公司所有管理制度

投资营运公司所有管理制度

投资营运公司所有管理制度在现代商业环境中,一家投资营运公司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

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公司运作有序,风险可控,同时提高决策效率和透明度。

本文将提供一个投资营运公司所有管理制度的范本,以供业界参考。

我们需要明确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

对于投资营运公司而言,核心目标包括确保资本的有效配置、维护投资者利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现可持续的盈利增长。

基于这些目标,管理制度应当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投资决策、风险管理、合规监督、信息披露和人力资源管理。

在投资决策方面,管理制度应规定明确的决策流程和责任分配。

例如,设立投资委员会,由专业的投资经理和分析师组成,负责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潜在回报。

同时,应建立项目审批的标准流程,确保每个投资决策都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财务分析。

风险管理是投资营运公司的重中之重。

管理制度应包含全面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机制。

这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缓解措施,并建立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的市场波动。

合规监督同样不可或缺。

投资营运公司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和其他监管机构的规定。

管理制度应明确合规部门的职责,确保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的每一步都符合法律要求。

还应建立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

信息披露是维护投资者信任的关键。

管理制度应规定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和公众披露重要信息,包括财务状况、重大投资决策和公司治理变动等。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公司的透明度,也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人力资源管理对于投资营运公司的成功至关重要。

管理制度应确保公司吸引和保留有能力的员工,并提供持续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应建立公平的薪酬和激励机制,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投资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投资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投资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第一条公司宗旨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XX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为XX公司。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为独立法人企业,依法注册成立,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条公司管理机构1. 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成员为董事,负责公司决策和监督。

2. 监事会:由监事长领导,成员为监事,负责监督公司管理层和财务状况。

3. 经理层:由总经理领导,包括各部门经理,负责具体业务的管理和执行。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从事投资领域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私募股权、房地产等领域的投资。

第六条投资原则1. 风险控制:投资项目需进行充分尽职调查,谨慎评估风险,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2. 合规运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3. 诚信经营:诚实守信,遵守合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内部管理1. 岗位设置: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设立各部门,确保业务流畅开展。

2. 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及岗位职责,确保工作任务明确。

3. 绩效考核: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设立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八条公司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财务收支和报账。

2. 资金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3.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报送监事会审议,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第九条公司文化建设1. 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倡导团队合作、创新进取、诚信守法的精神。

2. 员工关怀:关心员工成长和生活,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3. 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

综上所述,XX投资公司将严格执行以上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和稳定的投资环境,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目的
公司投资是一项重要的运营活动,为了规范投资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投资活动,包括直接投资和投资理财。

投资决策程序
1. 投资准备阶段:确定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资金筹措、流程安排等;
2. 投资执行阶段:实施投资计划、管理流程、风险控制等;
3. 投资监督阶段:对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投资管理职责
1. 投资委员会:设立投资委员会制度,负责审核和决策投资计划、监督投资进展情况;
2. 投资经理:负责投资计划的执行、投资风险控制等;
3. 审计部门:对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发现和解决问题。

投资风险控制
1. 风险识别:识别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2. 风险评估:对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3. 风险控制:加强对高风险项目的控制和管理,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投资业绩评估
1. 投资绩效评估:对投资回报进行评估,包括投资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
2. 投资过程评估:对投资过程中运作流程进行评估,探究问题根源并优化流程。

纪律处分
对于违反投资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会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投资决策权等职务。

以上制度属于公司规章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不得违反。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投行项目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投行项目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投行项目保密管理,保障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的投行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客户信息,是指客户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向公司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和隐私的信息。

第二章保密职责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应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贯彻落实,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保密知识,确保保密措施落实到位。

第八条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九条保密信息分类公司商业秘密分为以下等级:(一)绝密级: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商业秘密。

(二)机密级:涉及公司重要利益和核心竞争力的商业秘密。

(三)秘密级:涉及公司一般利益和竞争力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保密信息管理(一)保密信息实行分级管理,各部门应建立健全保密信息登记、审批、传递、保管等制度。

(二)保密信息传递应当通过内部渠道进行,不得通过非保密渠道传递。

(三)涉及绝密级和机密级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四)绝密级和机密级保密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摘抄、拍摄、录音、录像、复制电子文档等。

第十一条客户信息管理(一)客户信息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收集、使用、存储和销毁。

(二)客户信息存储应采取加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三)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将客户信息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

第十二条保密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保密培训,提高员工保密意识,增强保密技能。

第四章违反保密规定的处理第十三条员工违反本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的,按以下规定处理:(一)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投行服务公司管理制度

投行服务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行服务业务的管理,确保业务合规、高效、稳健运行,提高客户满意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投行服务业务的部门、团队及个人。

第三条投行服务业务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确保业务合规。

2. 客户至上原则: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3.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4. 诚信经营原则:坚持诚信为本,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投行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第五条投行服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投行服务业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2. 监督各部门、团队及个人执行本制度。

3. 组织开展投行服务业务的培训、考核和评估。

4. 负责投行服务业务的合规性审查和风险控制。

5. 协调各部门、团队及个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第六条各部门、团队及个人的职责:1. 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业务合规。

2. 按照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 及时报告业务风险,配合管理部门进行风险控制。

4. 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第七条投行服务业务流程包括:1. 市场调研与客户开发。

2. 业务洽谈与合同签订。

3. 项目执行与跟踪。

4. 项目结算与客户回访。

第八条投行服务业务操作规范:1. 市场调研与客户开发: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制定针对性方案。

2. 业务洽谈与合同签订: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

3. 项目执行与跟踪:加强项目进度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 项目结算与客户回访:及时结算项目款项,收集客户反馈,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第四章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第九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1. 风险识别与评估。

2. 风险预警与控制。

3. 风险报告与沟通。

第十条加强内部控制,包括但不限于: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投行管理制度

投行管理制度

投行管理制度一、投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1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投行作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其业务涉及到复杂的金融产品和风险,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业务拓展,从而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1.2提升公司内部运营效率投行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各项运营的规范和流程,通过明确工作职责、流程规定和信息沟通,可以提升公司内部的运营效率,减少沟通成本和重复工作,从而提升公司整体效益。

1.3规范公司风险控制投行作为金融机构,其风险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职责、流程和政策,可以有效地规范风险控制行为,确保公司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运营。

1.4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投行管理制度是公司文化的一部分,它代表了公司的价值观和管理理念。

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公司内部员工的合作与沟通,确立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从而建立起一种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二、投行管理制度的构建2.1规章制度投行管理制度的核心是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内部管理细则、行为准则等,为公司的运营提供了规范的制度依据。

规章制度应当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业务范围、职责分工、监督制约等内容,明确公司内部各项工作的执行标准和程序。

2.2流程规定投行业务涉及到诸多环节和部门,需要建立一套清晰的流程规定,以确保公司内部各项业务运营的有序进行。

流程规定应包括业务操作流程、信息沟通流程、风险管理流程等,明确工作流程和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避免出现漏洞和失误。

2.3风险控制政策投行管理制度应包括严格的风险控制政策,明确风险管理的职责、流程和政策。

风险控制政策应覆盖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等各个方面,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公司在面临风险时能够做出及时有效的应对。

2.4激励机制投行管理制度还应包括激励机制,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创新思考和提升绩效。

激励机制可以包括薪酬激励、职业晋升、资源分配等方面,确保员工对公司的使命和目标保持高度的认同感和忠诚度。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是指证券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投资银行类业务经营管理和执业活动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

本指引所称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是指:(一)承销与保荐;(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三)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四)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五)资产证券化等其他具有投资银行特性的业务。

第三条证券公司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应当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本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机制,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执行。

第四条证券公司对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部控制应当实现下述目标:(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切实保证所有与投资银行类业务相关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和其他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二)建立健全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组织体系,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投资银行类业务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机制,防范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三)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信其所提交、报送、出具、披露的相关材料和文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四)提高证券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投资银行类业务质量。

第五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健全、统一、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内部控制有效。

(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贯穿于决策、执行、申报、反馈、后续管理等投资银行类业务各个环节,对项目执行质量和风险实施全程监控,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空白或漏洞;(二)统一性:同类投资银行业务应当制定并执行统一的执业、内部控制标准和流程;(三)合理性: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应当与自身业务规模、组织机构、风险状况和内部文化等相适应,以合理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四)独立性:质量控制、内核、合规、风险管理等履行内部控制职能的部门、机构或团队(简称内部控制部门)应当独立履职,与前台业务运作相分离;(五)制衡性:证券公司应当从组织架构、权责分工、流程设置等方面保证业务部门和内部控制部门、各内部控制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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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有关部门:
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现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送:董事会秘书处、稽核部、总经理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证券投资部、经纪业务部、国债部、投资银行总部及所属业务部、公司所属各营业部
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业务管理体制,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
市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明确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及决策程序,理顺管理总部与业务部门关系,强化指标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
率,增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条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主要包括股票的发行与承销,上市公司增发与配股,上市辅导与推荐,债券发行,兼并与收购,财务顾
问等项业务及其他金融创新业务。

第四条公司设立投资银行总部及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总部是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
统筹安排、宏观调控、业务协调和绩效考核。

开展投资银行业
务必须在总部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公司设立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具体承揽承做项目。

第六条投资银行实行“总部统一协调,业务部独立运作”的模式。

业务部是独立的业务部门,年初对公司签订收入、费用、利润任
务书,年终由总部协助公司进行核算与考核。

第二章投资银行总部及管理部
第七条总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2人。

第八条总部及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业务的统一协调;
2、负责各业务部、分部的设立与考核;
3、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查、项目进度控制、项目正式报送材料的审
核;
4、负责项目内核工作;
5、负责业务培训、收集政策信息;
6、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及公司内部协调;
7、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负责财务核算、指标考核,员工审核、考核、晋级;
9、负责聘请主承销法律顾问,严格控制项目风险;
10、负责业务创新;
11、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总部应根据精减高效的原则进行人员配置,编制5—10人。

第十条总部原则上不得从事具体业务,其承揽的项目交由业务部承做。

第三章业务部
第十一条设立业务部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至少1家以上正式签署协议的新股、配股或增发主承
销项目;
2、有3家以上新股辅导项目(含创业版);
3、有至少1家配股或增发主承销商的潜在项目;
4、预计实现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
5、有切实可行的设立方案。

第十二条各业务部应该突出业务重点,逐步形成各自业务优势。

第十三条业务部办公地点原则上应在区域内中心城市。

第十四条业务部实行独立核算,独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第十五条业务部全年结算考核两次,分为半年和年终。

第十六条业务部前期开办费用不超过50—100万元,每月累计亏损额不得超过150—200万元。

第十七条业务部员工原则上应在办公地城市招聘,人员编制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控制在5—30人。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业务部应予以撤消:
1、年终结算出现亏损的;
2、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业务前景不明朗,年度计划无法落实的;
4、前期开办费用或每月亏损额超过规定限额,而无切实可
行的整改措施的;
5、连续两年没有完成指标的。

第四章营业部从事投资银行开发业务
第十九条公司鼓励营业部从事投资银行开发业务,积极承揽项目。

第二十条营业部从事投资银行开发业务的费用、人员、奖惩、考核等由营业部自主管理,业务由总部统一协调、指导。

第二十一条营业部承揽业务后,辅导、发行及上市推荐等项目需与业务部合作进行,由业务部具体承做材料。

第二十二条营业部与业务部进行项目合作,其项目组人员组成、收入分成等问题需事前协商确定。

第五章项目管理
第二十三条投资银行业务的所有项目必须经过总部立项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四条投资银行项目管理实行三级审查、三级负责制,即所有业务的制作需经:项目负责人审核、业务部审核、总部复核
三级审查、负责。

第二十五条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实行从项目立项、签订协议到材料申报全过程的内部审核制度,以避免项目风险,提高项目质量。

管理部是公司发行材料内核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内部审核
工作由管理部承担。

第二十六条所有对外报送的材料,特别是项目申报材料定稿前,应严格遵守投资银行业务三级审核制,报管理部审核,经管理
部审核并报证券发行内核小组批准后方可上报中国证监会
或有关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所有主承销项目的中介机构协调会及有关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需及时报送管理部,企业资产重组方案所有重大问题
的处置和项目的重大进展及时报告管理部,以便管理部对
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业务部应按月、半年、年向管理部报送当期工作总结,报告业务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管理部应定
期向公司编报《投资银行简报》;业务部应按月向管理部报
送项目情况、收入、费用情况,总部将进行统计、评比,
并定期公布。

第二十九条所有项目完成后均需按照投资银行业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将项目档案完整地移交管理部存档。

第三十条项目涉及公司资金支持的(如余股包销),需提前一周向公司财务部门写出资金使用申请,包括用款数额、大体时间、
内容。

第三十一条业务流程图如下:
第六章财务核算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业务部的收入、费用、利润指标进行核算与考核;
总部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当调整财务指标。

第三十三条投资银行业务不再实行项目结算,改为公司对业务部统一核算,业务部费用单独计帐、业务部奖金单独考核的办法。

核算与考核按季度进行。

考核时,只领取应发奖金数额的
80%,其余部分在年终结算后领取。

第三十四条考核办法为费用率法:
1、奖金和费用混在一起统一计算费用率;
2、费用奖金总数=所有收入×费用率;
3、应得奖金数=费用奖金总额-所有费用。

第三十五条奖惩办法为:
1、业务部完成上交利润指标时,按费用率55%计提奖金;
2、超额完成上交利润时,超额实现利润的10%用于额
外奖金;
3、未完成上交利润指标时,按费用率45%计提奖金。

第三十六条总部的费用、奖金由公司核定。

总部总经理奖金由公司决定,业务部总经理奖金由总部决定。

第三十七条公司鼓励所有员工积极承揽项目,无论公司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或机构均可领取介绍项目奖金,额度为项目收入
的2%。

业务部在项目完成后,制定介绍项目奖金发放方
案,报总部核准后,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直接发
放给介绍人,其额度计入项目费用。

除券商推荐项目以外
的项目,可以与公司的机构合作开发,与机构合作开发的
项目,其分成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收入的30%。

介绍项目
奖金只能支付一次,支付给机构合作费用后,不再向其它
机构或个人支付奖金。

第三十八条投资银行业务人员手机费、差旅费报销后,计入项目费用,其它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人事管理
第三十九条投资银行的人员编制、培训、工资、劳保、福利、考核执行公司总部统一标准。

投资银行的人员编制由公司人力资
源部制定并下达给总部,再由总部下达给各业务部。

投资
银行各部门的人员培训、考核由总部负责,人员的聘用、
解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四十条业务部负责人按公司人事任免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必须勤勉尽责,具备相关知识和资格,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投资银行总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零零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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