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安全自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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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自检自查检查表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自检自查检查表
检查现场

电气安全
1.一般规定。①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②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检查现场
2.变电所。①有独立的防雷系统。②有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检查现场
3.照明。夜间工作时,所有作业地点及危险点均应有足够的照明
3.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包括电工、焊工、爆破工等)

基础工作
1.管理机构及人员。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小型露天采石场配备不少于1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阅相关资料
2.安全投入。企业应按财企〔2012〕16号文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等
检查现场阅相关资料
10.职业危害管理。爆破点、装卸点、破碎车间等地点和凿岩作业应采取防尘技术措施;进入采场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
检查现场
11.警示标志。①矿山边界应设置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②开采境界内有陷坑、溶洞、泥浆池等危险地段的,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护和警示
检查现场
6.穿孔作业。钻机移动或穿孔作业时其穿孔设备应与台阶坡顶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检查现场
7.爆破作业。①爆破前,必须按照爆破点周边不小于300米的距离确定爆破警戒范围,并撤除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在警戒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爆破前必须有明确的警戒信号。②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操作
检查现场、询和查阅资料
检查现场和查阅相关资料
3.坡面角。①生产台阶坡面角符合设计要求,或根据矿岩性质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75度。﹡②非工作帮最终坡面角(最终边坡角)符合设计要求,或根据矿岩性质确定,但一般不得超过50度

露天检查表

露天检查表
《煤矿安全规程》第12条

9
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

10
安全投入
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条第《煤矿安全规程》557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现状描述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严禁使用行走靴移动电缆。
27
拉斗铲作业时,机组人员和配合作业的辅助设备进出拉斗铲作业范围必须做好呼唤应答。严禁铲斗拖地回转、在空中急停和在其他设备上方通过。
《煤矿安全规程》第558条

28
安全标志
采场内危险火区、老空区、滑坡区,充填或者设栅栏,并设警示标志。

24
单斗挖掘机尾部与台阶坡面、运输设备间的距离不小于1m。
《煤矿安全规程》第544条
25
轮斗
挖掘机采装
轮斗挖掘机作业应符合规程有关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542、555、556条

26
拉斗铲作业
拉斗铲行走和调整作业位置时,路面必须平整,不得有凸起的岩石。变坡点必须设缓坡段。当行走路面处于路堤时,距路边缘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地面要设专人指挥、监护,做好呼唤应答。行走靴不同步时,要重新确定行进路线或处理路面。.
《安全生产法》第21条
安监
3
(简称地测)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建立健全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

露天开采矿山安全检查表(doc 8页)

露天开采矿山安全检查表(doc 8页)
3、溜井上、下口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应在附近逗留。操作人员不应在溜井口对面或矿车上撬矿。溜井发生堵塞、塌落、跑矿等事故时,应待其稳定后再查明事故的地点和原因,并制定处理措施;事故处理人员不应从下部进入溜井。
GB16423-2006
5.3.3.1、5.3.3.5、5.3.3.9
现场检查
斜坡卷扬运输:
1、斜坡轨道与上部车场和中间车场的连接处,应设置灵敏可靠的阻车器。
溜槽、平硐溜井运输:
1、应合理选择溜槽的结构和位置。从安全和放矿条件考虑,溜槽坡度以45度-60度为宜,应不超过65度。溜槽底部接矿平台周围应有明显警示标志,溜矿时人员不应靠近,以防滚石伤人。
2、溜井的卸矿口应设档墙,并设明显标志、良好照明和安全护栏,以防人员和卸矿车坠入。机动车辆卸矿时,应有专人指挥。
11、露天矿采矿场和排土场的高压电力网的配电电压,应采取6kv或10kv。当有大型采矿设备或采用连续开采工艺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其它等级的电压。
GB16423-2006
5.8.6.1
现场查看
十七
运输
道路运输:
1、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半径。弯道处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分设车道。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有警示标志。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查现场
3、台阶开采高度:
①台阶高度不大于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爆破后机械铲装);
②台阶高度不大于最大挖掘高度(不爆破机械铲装);
③坚硬稳固岩石台阶高度不大于6m(人工开采);
④松软岩石台阶高度不大于3m(人工开采);
⑤砂状岩石台阶高度不大于
4、推土机作业时,刮板不应超出平台边缘。推土机距离平台边缘小于5m时,应低速运行。推土机不应后退开向平台边缘。

露天开采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

露天开采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

露天开采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
以下是一个非煤矿山露天开采安全检查表的示例:
1. 工作面安全:
- 工作面是否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工作面周边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杆、警示标牌等?
- 是否存在明显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迹象?
- 工作面是否有规划的出入口,并是否有应急逃生通道?
2. 设备安全:
- 设备是否定期维护,运行是否正常?
- 管道、电缆等设备是否磨损、老化,是否存在漏电等安全隐患?
- 设备周边是否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有防护措施?
3. 交通安全:
- 是否有专门的交通指示标志和道口标志?
- 道路是否平整,是否有明显的坑洞、裂缝等隐患?
- 是否有专用的交通工具,是否配备了安全设备,如应急照明、防滑装置等?
4. 环境安全:
- 是否进行了周围环境的检测,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等情况?
- 是否有明确的污水、废料处理措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 是否有防火措施,如明火禁止区域、灭火器等?
5. 人员安全:
- 是否有必要的安全培训,人员是否配备了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 是否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 工作人员是否有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行为?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个示例,具体的安全检查内容应根据具体的非煤矿山开采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使用该安全检查表时,建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以确保安全检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非煤矿山露天矿安全检查表

非煤矿山露天矿安全检查表

非煤矿山露天矿安全检查表一、前言非煤矿山露天矿作为一种常见矿山开采方式,在我国广泛使用。

为了确保工人生命安全和保障生产正常进行,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制定非煤矿山露天矿安全检查表,以便于工人执行和检验,具有重要意义。

二、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是否存在隐患处理措施1 工作场所是否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堆放,道路、工作面、工区是否留有应急通道2 工作面、露天堆场、实时堆草堆等是否有破损、不稳定现象,有无掉块、塌方、坍塌等现象3 机械设备和工具有没有接地保护、行车是否安全可靠、有无明显的异常声响、振动、不稳定等情况4 斜坡、排土场、作业堆场、工作台阶、工作开挖面等是否符合设计与要求,采取了安全有效控制措施,有无松散、滑沙、塌方现象,有无渗漏、滴水等5 工人是否佩戴了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面具,安全鞋等6 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如有必要是否设置消防器材等7 是否存在窒息和中毒隐患,有无进行有效防护8 有无明火,是否设置了防火措施9 是否存在触电隐患,有无进行有效防护,设备是否带有完好防爆装置10 有无雷击、龙卷风、暴风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隐患,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11 有无存在其他重要安全隐患,则列举并拟定处理措施三、附录1. 工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尘面具•安全鞋2. 防火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工作场所是否有明火•设置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通报消防队3. 自然灾害应对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并在关键时刻及时启动•对工人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定期检查防灾设施是否完好,如未完好及时修缮四、非煤矿山露天矿安全检查表的制定,对于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帮助工人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保障生产正常进行。

工人在进行工作的同时,应当遵照制定的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完整word版)露天矿山安全检查表

(完整word版)露天矿山安全检查表

露天矿山安全检查表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5)(6)(7)机械设备(1)(2)(3)(4)(5) (1)(2)(3)电气安全(5)(6)(7)(8) 汽车排土应有专人指挥同一地点不准同时卸载和推排作业人工排土时,不准站在车架上卸载,也不准在危险处处理粘车设备清洁、无锈蚀、无油垢、无滴、漏现象各种仪表,附件指示准确,完好无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防护用具,灭火器材齐全每台设备设专用受电开关,停送电使用工作牌变电所、配电室有防雷、防火、防潮、防触电的设施,变电所构筑物应使用不燃性材料,门向外开,窗帘有网栅,四周有围墙或栅栏配备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高压验电笔、绝缘拉杆和接地线、灭火器材、操作牌等采矿场架空线路至地面、水面和跨越道路时,高压应符合规定,并有避雷保护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绝缘电缆,移动电缆不准用手直接抓电缆,长度在150米范围内的电缆接头不应超过10个高低压交叉的线路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所有电气线路敷设标准规范,无乱搭乱接现象,不准与金属管线或导电材料接触夜间工作地点和作业点照明良好照明电压380V/240V以内,工作行灯和移动式照明电压36V 以内,手持电动工具127V以内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位应有护栏和警示标志(9)(10)维护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按安全规程规定作业无违章作业10安全管理(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员资格证齐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经复审,在有效期内有火药库的单位,具有使用证、储存证、和爆破员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兼)安全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并有记录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均有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全员参加工伤保险,按时缴费有安全投入计划,按规定足额提取,建立专用账户为员工发放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有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设计并编写《安全专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并经验收合格矿山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矿用设备有安全标志建立事故救援组织,有事故应急救预案,配备急救器材和物资,定期演练并有记录签订救护协议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有重大危险源评估、检测、预控措施和风险评价的资料有安全教育记录,教育时间符合规定有安全检查记录或检查表有事故登记表或记录爆破单位许可证职安全员职能部门、岗位。

2017年露天煤矿安全自检表

2017年露天煤矿安全自检表
58
推土机、装载机不平行于坡顶线作业,与矿用卡车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煤矿安全规程》第580条
59
排土机排土
排土机在稳定的平盘上作业,外侧履带与台阶坡顶线之间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煤矿安全规程》第581条
60
工作场地和行走道路的坡度符合排土机的技术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581条
61
通信
照明
排土场卸载区应当有通信设施或联络信号,夜间应当有照明。
32
设备走行道路和作业场地坡度不大于设备允许的最大坡度,转弯半径不小于设备允许的最小转弯半径。
《煤矿安全规程》第518条
33
行人
及外来车辆管理
露天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走人行通路或梯子,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时,应设置装有栏杆的栈桥。
非作业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严禁进入作业区。
《煤矿安全规程》第512条
34
公路
26
拉斗铲作业
拉斗铲行走和调整作业位置时,路面必须平整,不得有凸起的岩石。
变坡点必须设缓坡段。
当行走路面处于路堤时,距路边缘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
地面要设专人指挥、监护,做好呼唤应答。行走靴不同步时,要重新确定行进路线或处理路面。
严禁使用行走靴移动电缆。
《煤矿安全规程》第557条
27
拉斗铲作业时,机组人员和配合作业的辅助设备进出拉斗铲作业范围必须做好呼唤应答。严禁铲斗拖地回转、在空中急停和在其他设备上方通过。
《煤矿安全规程》第12条
9
安全
培训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加强露天煤矿安全管理检查表

加强露天煤矿安全管理检查表

加强露天煤矿安全管理检查表
162 空巷、明火及陡坡规定现场检查:装运爆炸物品的汽车,是否
在空巷危险区和5m以内有明火或坡度
大于20。

的汽车道通过。

163 退库规定查火工品帐、物、卡是否一致。

164 人员准入规定现场检查: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使用爆
炸材料过程中,20m以内严禁烟火、10m
以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165 爆破警戒规定现场检查:装药前在爆破区两端插好警
戒旗,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爆破区。

166 连线规定现场检查:雷管脚线、导爆索、导爆管
的连线和装药布置是否由专人负责167 装药规定现场检查:装药时,每个炮孔同时操作
人员是否超过3人,
168 爆破警戒规定现场检查:爆破警戒是否有安全警戒负
责人,是否向爆破区周围派出警戒人
员。

169 警戒距离规定现场检查:深孔岩石松动爆破安全警戒
距离是否小于2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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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采掘带宽度
连续开采工艺、拉斗铲倒堆的采掘带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50197-2015)第3.3.9、3.5.4条
22
工作线长度
拉斗铲工作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小于1500m。
《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50197-2015)第3.5.5条
23
单斗挖掘机采装
建立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落实技术管理职责,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21条
3
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简称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建立健全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
4
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落实情况。
30
道路
矿场道路宽度符合通行、会车等安全要求。
运输道路设置安全挡墙,高度为矿用卡车轮胎直径的2/5~3/5倍。
长距离坡道运输系统,在适当位置设缓坡道。
《煤矿安全规程》第565条
31
矿山道路设限速、道口等路标,特殊路段设警示标志;汽车运输为左侧通行的,在过渡区段内设置醒目的换向标志。
《煤矿安全规程》第514条
《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
6
托管
煤矿
管理
托管煤矿要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5〕15号)
7
规程
制定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
8
灾害
处理
计划
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26
拉斗铲作业
拉斗铲行走和调整作业位置时,路面必须平整,不得有凸起的岩石。
变坡点必须设缓坡段。
当行走路面处于路堤时,距路边缘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
地面要设专人指挥、监护,做好呼唤应答。行走靴不同步时,要重新确定行进路线或处理路面。
严禁使用行走靴移动电缆。
《煤矿安全规程》第557条
27
拉斗铲作业时,机组人员和配合作业的辅助设备进出拉斗铲作业范围必须做好呼唤应答。严禁铲斗拖地回转、在空中急停和在其他设备上方通过。
《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
5
管理
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粉尘检测制度、矿领导带班制度等。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维修检查记录。各项制度的修订更新和落实情况。
11
工伤
保险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安全生产法》第48条
12
生产
组织
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及实际产量、能力核定、劳动定员编制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4条
13
事故
防范
整改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32
设备走行道路和作业场地坡度不大于设备允许的最大坡度,转弯半径不小于设备允许的最小转弯半径。
《煤矿安全规程》第518条
33
行人
及外来车辆管理
露天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走人行通路或梯子,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时,应设置装有栏杆的栈桥。
非作业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严禁进入作业区。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3条
二、采剥单元
14
地质
工作
当露天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必须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补充地质勘探工作。
《煤矿安全规程》第24条
15
井工开采形成的老空区威胁露天煤矿安全时,煤矿应制定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32条
16
开采
范围
采剥工作面布置在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之内,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附件2
露天煤矿安全自检表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现状描述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一、安全管理单元
1证照Biblioteka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有效性。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5条,《煤矿安全规程》第3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2、7条
2
机构
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齐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10条
17
台阶
坡面角
露天采场局部及最终边坡的台阶坡面角和边坡角符合最终边坡设计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539条
18
平盘
宽度
最小工作平盘宽度,须保证采掘、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供电通信线路、供排水系统、安全挡墙等的正常布置。
《煤矿安全规程》第540条
19
台阶
高度
挖掘机采装台阶高度应当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第558条
28
安全
标志
采场内危险火区、老空区、滑坡区,充填或者设栅栏,并设警示标志。
《煤矿安全规程》第514条
29
图纸
绘制符合实际情况的地形地质图,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综合水文地质图,采剥、排土工程平面图和运输系统图,井工采空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
《煤矿安全规程》第15条
三、运输单元
不需爆破岩土台阶高度不大于最大挖掘高度。需爆破煤、岩台阶,爆破后爆堆高度不大于最大挖掘高度1.1~1.2倍,台阶顶部无悬浮大块。上装车台阶高度不大于最大卸载高度与运输容器高度及卸载安全高度之和的差。
《煤矿安全规程》第543条
20
轮斗挖掘机采掘、拉斗铲倒堆的台阶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50197-2015)第3.3.8、3.5.3条
单斗挖掘机走行、升降段、挖掘、装车等符合规程有关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541、545、546、547、548、549、550条
24
单斗挖掘机尾部与台阶坡面、运输设备间的距离不小于1m。
《煤矿安全规程》第544条
25
轮斗
挖掘机采装
轮斗挖掘机作业应符合规程有关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542、555、556条
《煤矿安全规程》第12条
9
安全
培训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
10
安全
投入
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法》第20条,《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18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5、17、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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