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行省制度&汉代中外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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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李治安

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李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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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史 研 究
省增羡盐钞一万二千五百余锭……各赐衣以旌其能。”① 通过掌管税额、上计稽考和以 行省为单位的定额办集, 行省充当了元廷搜刮各地财赋的重要工具。 有的学者称江浙 等行省相当于向中央转送财赋的 “中转站”②, 不是没有道理的。
元人黄 说: “……昔之有国家者, 藏富之所, 散于列州。而今也, 藏富之所, 聚 于诸省。”③ 魏晋隋唐两宋, 州是地方高级行政建置, 地方财赋首先聚集和储藏于各州, 而后再作上供和留用之类的分配。元代则不然。多数路、州仓储“有名无实”, 有些甚 至“粮不宿仓”④。路及直隶州 (府) 必须把所征赋税先送往行省。各行省直属的仓库, “所统郡邑岁入上供及经费之出纳, 无所不掌”。 特别是江浙等江南三行省 “岁所入泉 币、 金玉、织文、它良货贿待用之物, 以钜万计。所储为甚厚, 所系为甚大”⑤。由于 行省始终负有代表中央分驭各地的使命, 行省代朝廷集中各路州的财赋于行省治所, 已 是基本将各地财赋集中于朝廷了。 于此, 行省主要为中央搜刮、 集中财赋的职能, 可 谓洞若观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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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
东行省、 北京行省、 山东行省、 西夏中兴行省、 南京河南府等路行省、 云南行省、 平 宋战争前后的荆湖行省、江淮行省等。其中, 设立于至元十年 (1273 年) 的云南行省 等, 已带有地方最高官府的色彩。 就是说, 这一阶段的行省已显现朝廷派出机构与地 方最高官府的两重性端倪。 只不过此类两重性仅表现在云南等少数行省范围内, 多数 行省的性质仍然是朝廷的临时派出机构。
一、 行省的两重性质和代表中央分驭各地的使命
元行省的性质与使命, 需要从行省的设置、 演化过程谈起。 元代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 其渊源可追溯到魏晋隋唐的行台和金代行尚书省。蒙 古国时期, 燕京、 别失八里、 阿母河三断事官及归降的金朝官吏、 军阀等, 也称为行 尚书省或行省。 不过, 这些都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行省。 忽必烈建元朝后, 正式在朝 廷设置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 时称“都省”。不久, 又沿用前朝旧例, 频繁派中书省宰 执带相衔临时到某一地区负责行政或征伐事务。如中统和至元前期的陕西四川行省、河

元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

元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

元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元朝的前身是蒙古汗国,由成吉思汗所建。

当时官制比较简单,实行领主分封制。

元朝统一中国后,国家规模超过汉、唐,蒙古汗国官制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为了行使有效的国家管理,蒙古统治者对历代中原王朝官制,特别是金朝官制,多所借鉴,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元朝官制。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元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希望大家喜欢!元朝官制之中央官元朝中央最重要的机构是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

元朝不采用隋唐确立的三省制度,而是沿用金朝尚书省制度,更名为中书省。

中书省是由蒙古汗国时侍卫官必阁赤演化而来,又称都省,为管理全国政务的最高行政机构。

中书省名誉上的长官是中书令,由皇太子兼任,称“行中书令”或“领中书令”,但并不常设,元代只有四个皇太子兼任此职,而且“首居重器,未尝事事”(《秋涧集》卷八四),“名虽如是,实则未闻”(《青崖集》卷四)。

实际上中书省的长官是右丞相和左丞相,总领省事,裁夺庶政。

元制尚右,右丞相地位高于左丞相。

平章政事是丞相的副贰,左右丞、参知政事为执政官,统称宰执。

又有参议中书省事,掌管左、右司文牍,并可参决军国重事。

左、右司,各设郎中、员外郎、都事等官。

中书省统领六部。

六部皆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

六部职掌与宋朝相仿,惟兵部不掌军政,只负责邮传屯牧。

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至大二年(公元1309年),元朝曾三次设立尚书省,与中书省分权,但时间都不长(三次设置合计八年),所以终元之世基本上实行的是一省制。

需要指出的是,元代宰执官名运用十分混乱,原因是相当长时间内被用于赏功加官,到元中期恶性发展,从京官到外官,从文职到武职,甚至佞倖、僧道之类,往往都被授予宰执头衔,有时前面加“遥授”字样,有时则径称丞相某某、平章某某,职官、加官颇难分辨。

直到元朝后期,加官宰执头衔才得到控制。

枢密院是最高统军机构。

除怯薛外,“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元史·百官志二》)。

元代的行省制度简介

元代的行省制度简介
● 元世祖一方面将尚书省并为中书省,总理朝政;另一方面,在地方设立若干行中书省,作为朝廷中书省在外 地的代理机构。它最初是一种临时设置,并只管军事,后演变为兼管民政,其长官也由中央官吏演变为地方 官吏。
● 元朝初年的行省管辖范围很大,改变也比较频繁。到了中叶,开始稳定下来,将全国分为中书省直辖区、宣 政院辖地,以及10个行中书省。省下有路、府、州、县,路归省管。府和州有的归路管,有的归省管,还有 的州归府管。县有的归路管,有的归府管,有的归州管。
起源
● 省名起源甚早,魏晋时期已有尚书省、中书省之称,然皆为中枢要署,不直辖地方。公元588年(隋文帝于 开皇八年)伐陈,曾置淮南行省于寿春,但不久即废。
● 金入主中原之初,曾出现过行省制度,在外地设立行尚书省,但为时短暂。
● 元代的行省制度是沿袭自金国的行尚书省。蒙古人兴起之后,仿金实行行省制度。开始它和金国一样,只是 一种中央政府派遣在外的临时机构。后来由于战争等各种因素,行省也开始干预地方政务,逐渐变成了最高 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域。
● 此外,元政府设立了宣政院(初为总制院),除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外,还负责统辖青藏高原(今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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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
● 元代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虽略同于宋,元代的行政区划已与宋朝的有原则上的区别: ● 1. ● 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是行省(或简称省),已不是路。宋朝的最高一级行政区划——路,在元朝
已降为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 ● 2. ● 在宋朝,府、州是辖于路之下的,在元代已有相当数量的府、州成为直隶府、直隶州,与路并列。 ● 3. ● 宋是三级行政区划系统,元则有三级、四级,而且以行省—路—府或州—县四级区划系统为主。
● 其间从伐金到灭宋,历经70余年,平宋以后成了元朝的行政区划单位。

元朝行省的两个基本特征――读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

元朝行省的两个基本特征――读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

元朝行省的两个基本特征――读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行省是元朝统治时期广泛设立于全国的地方大行政区,在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省”的本意为宫禁,引伸为中枢机要、行政机构的名称,因此行省起初是指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取代表中央行使权力之意。

它滥觞于魏晋北朝、隋朝、唐初以及金初短期出现过的“行台省”,到金朝后期再出现时,已较频繁地使用行省的简称(以前通常简称“行台”)。

元初的行省性质与金朝类似,仍属中央派出机构,设置并不稳定。

但随着全国的统一,行省很快转化成了固定、常设的地方大行政区,“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1]。

明朝废宰相,中央已无称“省”的官府。

地方的行省一称虽亦废止,但代之而设的布政使司在习惯上仍被俗称为行省乃至“省”。

于是“省”的含义遂由宫禁、中枢转变为地方行政机构,影响直至今日,而元朝行省正是导致这一变化的关键因素。

从制度层面而言,元朝行省辖区广阔,权力集中,地方军、政、财权无所不统,与此前宋朝分割地方权力的体制明显有异。

作为草原游牧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元朝能够对空前广袤的疆域统治近及百年,行省制度在其中所起作用是不容低估的。

近期出版的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一书,在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对元朝行省制度进行了更为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将元朝行省的研究推进到了新的高度。

李治安教授是目前国内蒙元史研究领域最有影响的中年学者之一。

早在由杨志玖先生指导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元代分封制度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一书中,他就通过分封制度的视角对元朝政治体制进行了独到而深入的考察,已触及行省制度的一些具体内容,为这一题目的正面研究进行了初步准备。

后来又合著《中国古代官僚政治》(书目文献出版社,1993),主编并主撰《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1996),更进一步为研究元朝行省打下了宏观考察的基础。

元代行省制度的意义

元代行省制度的意义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元代行省制度的意义篇一:元朝行省制度的主要特点元朝行省制度的主要特点、形成原因和历史影响1.主要特点:行省制度是元朝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

京师设中书省作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地方设行中书省作为地方行政机构。

特点在于行省长官由中央直接委派官员担任,目的是有效管辖空前辽阔的疆域,成为明清以后地方行政区划的典范。

行省制是古代郡县制的发展,是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成功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

2.行省制度形成的原因:(1)从历史上看,金因地方上战争的需要,设尚书省以分任军民之事。

而历史上,魏晋时期也曾推行过尚书台制度。

(2)从现实原因看,元朝统一中国后,疆域辽阔,需要加强中央对全国的有效管辖和统治。

(3)根本目的是元朝统治者为加强对全国的统治而采取的。

3.行省制度的历史影响: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统一,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方面得到保证,是中国行政制度的一大变革。

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对于加强中央集权,特别是调整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行省制是古代郡县制的发展,是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成功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地方行政区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篇二:元朝为什么实行行省制度元朝为什么实行行省制度元朝实行行省制度,有两方面原因。

第一:唐朝实行的节度使导致权利的分散国家动乱、宋朝时期彻掉所有武官官职全部由文官担任又太过绝对。

总结历史经验元朝实行了行省制度。

第二就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元朝时期我国疆域空前辽阔,为了更好地管理国家、处理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使大权收归中央。

权利不分割,维护国家平稳元朝实行了行省制度。

进而更好地对国家进行控制管理。

行省制度的影响元朝的行省制度是秦以来郡县制的一大发展,它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对明清以及后来政治制度有深远影响,行省从此成为我国的地方行政机构,一直保留至今天。

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各民族的接触和联系进一步加强,出现了我国历史上又一次民族融合的局面。

元代主要的行省制度

元代主要的行省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元代主要的行省制度篇一:对元朝行省制的认识元朝行省的基本特点与评价有元一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行省制度的开创,它为后世提供了借鉴,成为今天省制的模板,是统治者在行政区划和政治制度方面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产,七百年来它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影响既深且巨。

行省制度的开创与统治阶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是为统治者服务的。

同时,它又有自身的特点所在。

这些决定着它的性质不是单一的。

下面就行省的特点做进一步论述。

(一)基本特点忽必烈建立元朝后,面对“旧俗”与“汉法”之争,采取了先进的汉法,在中央设置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时称“都省”。

因机构设置在京师大都,故此得名。

一方面,中书省是中央最高行政机构,相当现在的国务院,管理全国事务。

另一方面,它与前代中书省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它还管理地盘。

当时称它所管辖的河北,山东等地为腹里。

它的二重属性由此初见端倪。

中书省设立不久,又沿用前朝旧例,频繁派中书省宰执带相衔临时到某一地区负责行政或征伐事务,这就是行省的由来,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

元朝除中书省之外,又设立了11个行省,如四川行省、河南江北行省、岭北行省、征东行省等。

开始这些行省是朝廷的临时派出机构,行(署理、代理)中书事,后来逐渐演化为常设的固定的地方最高官府,即便如此行省仍长期保留着朝廷派出机构的原有性质,如许有壬云:“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

”(《至正集》卷三二《送蔡子华序》)《元史·百官志七》也说:“行中书省掌管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互为表里。

”以上二处明言行省“分天下之治”,“掌国庶务。

”且与朝廷都省互为“表里”,密切相连。

此外,终元一代,行省官一直属于“内任”官。

(《元典章》卷七吏部一,职品)元末柳贯、孙作、虞集又称行省为“外廷”、“政府”和“外宰相”。

(《柳待制集》卷一七《江浙行省左右司题名序》;《沧螺集》卷二《送淮南省掾梅择之序》;《道园类稿》卷四三《靖州路达鲁花赤鲁公神道碑》)这些都说明了它具有中央派出机构和地方官府的双重属性。

波斯帝国元朝行省制度

波斯帝国元朝行省制度
元朝行省制度对中国的土 地管理、赋税制度以及官 员选拔都产生了一定影响。 行省长官的管理模式和地 方自治经验为后来的统治 体系提供了借鉴。实行元 朝行省制度让中国更加融 入蒙古帝国的统治框架, 影响深远。
元朝行省制度对中国的影响
土地管理
改变了土地管理度
影响了赋税政策
展望
深入了解古代 文明
通过研究行省制度
支持历史学研 究
提供研究素材
促进文明交流
加深文化理解
启发现代社会 管理
借鉴历史经验
致谢
感谢所有支持本次研究的 人员和机构。感谢波斯帝 国和元朝为人类文明发展 所做的贡献。
参考文献
程征
元代行省制度研究 山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42(3): 143-152.
政治统一
波斯帝国行省 制度
为波斯帝国的政治 统一提供了一定的
保障
元朝行省制度
加强了蒙古帝国的 政治稳定性和统治

结语
通过比较波斯帝国和元朝的行省制度,可以看出不同制度对 于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两种制度各有优劣,也反映 出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特点和文化传统。
● 05
第五章 波斯帝国元朝行省制 度的启示
总结
合理性和必要性
波斯帝国的行省制度在当时的 情况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 要性
优点和缺点
行省制度的优点和缺点取决于 实际的管理情况和地方政府的 廉洁程度
借鉴与避免
在今天的管理体系中,可以借 鉴行省制度的优点,同时避免 其缺点,实现更有效的管理和 发展
● 03
第3章 元朝行省制度的影响
元朝行省制度对 中国的影响
波斯帝国行省制 度
波斯帝国的行省制度始于 公元前6世纪阿契美尼德 王朝。行省被分为若干个 卫国,由卫国长官管理, 实行一定程度的自治。行 省制度促进了波斯帝国的 疆域稳固和文化交流,但 也存在管理不善导致内乱 的问题。

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

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

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特点:行省性质具有两重性又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各地,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所握权力大而不专。

元行省制引起了13、14世纪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较大变动,对元代社会和后来的明清、近代影响至深。

历史作用:元行省是“中古殖民地制度之遗物”,“省区即军区”,“皆为军事控制区域,各拥相当军需资源;藉以供养驻军,镇压地方,其目的乃以武力维持专制统治与剥削” 。

钱穆说,元行省是“一个极不合理的制度”,“行中书省就是一个行动的中央政府,宰相府的派出所。

分驻在这个地方来管事。

如是则地方绝无权,权只在中央”;“这种行省设施,实际上并不是为了行政方便,而是为了军事控制” 。

显而易见,前人对元行省制多有微词和针砭。

需要指出,洪绂把元行省制视为“中古殖民地制度之遗物”的看法是荒谬的。

元行省只是蒙古贵族进入中原后所建立的地方军政制度,属于多民族统一国家内部的产物,与入侵外国的殖民活动无涉。

况且,元代蒙古本土也设置了岭北行省。

倘若按照洪绂的说法,蒙古本土岂不也成了成吉思汗子孙的“殖民地”了吗?!毋庸讳言,元朝统治者设置行省的初衷和直接目的,确实是“以武力维持专制统治与剥削”。

确实是“为了军事控制”。

但是谁曾料到,元统治者出于军事控制目的而创设的行省,却引出绵延至明清及近代的中央集权新模式。

所以,我们对元行省制历史作用的评价,就不应拘泥或局限于“军事控制”、“军事镇压”的初衷,而应从更大的时空范围去探索分析其历史根源和复杂背景。

我们认为,评价元行省制的历史作用,必须着眼于古代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螺旋式发展过程。

从形式上看,行省制及其带来的中央集权模式来自蒙元统治者对帝国疆域军事控制的偶然行为,实际上其背后又隐藏着古代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发展历程的必然抉择。

迄两宋,古代中央与地方的权力结构,主要采用地方分权和郡县制中央集权两种模式。

这两种模式“以一个否定另一个”,螺旋式发展。

如果说夏商西周所建立的王(天子)为天下共主与诸侯藩屏四方,是一个松散的封建大一统,那么,春秋战国诸侯争霸及兼并就是对夏商西周体制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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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行省制度
行省制度源于魏晋时的行台,当时为中央政权处理军国大事时的临时派出机构。

金朝曾在边境广置行台尚书省。

蒙古人入主中原时仿金制,设行尚书省统辖一个大区的路府州县,演变成地方最高政治机构。

元世祖中统年间,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地方机构也改称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从此,地方政治制度进入划省而治的阶段。

元代行省置丞相、平章、左右丞、参知政事,其行政机构名称和官吏品秩与中枢相等,凡一省军国大事无所不领。

行省辖区不仅地域辽阔,且省界犬牙交错,使其无山川险阻可依,北向门户洞开,形成以北制南的军事控制局面。

因这一措施有助于防止地方割据,故为明、清所继承。

元行省所辖路府州县无固定统属关系,随意性很大。

有些行省与路之间还设道,属监察性质。

为加强控制,元在路府州县均设蒙古事务官“达鲁花赤”,监督各级官吏,执掌最高权力。

县以下设村社和里甲,常由蒙军驻村社实行军事统治。

里长通常为蒙古人、色目人,衣食由居民供应,成为当地的最高主宰。

由此使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更加激化,导致元末农民大起义。

汉代中外朝制度
中朝即内朝,由皇帝左右的亲信近臣所构成;外朝又称外廷,指丞相、御史大夫和九卿组成的官僚机构。

西汉初年,由于历史的原因,丞相多由功臣列侯充任,权力极大。

他们既能参与制定国家重要政令、辅佐皇帝总管全国政务,又能督察中央百官和地方二千石郡守、王国相。

丞相权力的强大影响皇帝的集权。

汉武帝时,为了限制丞相的权力,加强专制皇权,提拔了一批中下层官员,作为自己的高级侍从和助手,替他出谋划策,发号施令。

这样,在宫廷内逐渐形成了新的决策机构——中朝。

由尚书、侍中、常侍等组成中朝之职。

以丞相为首组成的官僚机构则逐渐成为执行一般政务的机关——外朝。

自从中外朝分立之后,中朝决策,支配外朝,丞相的权力日益转移到中朝。

和皇帝最为亲密的宦官、外戚,很容易变为中朝的主宰。

元帝时,宦官弘恭、石显,即以中书的身分专断国政;哀、平之世,外戚王氏相继把持中朝,终于酿成新莽代汉的结局。

东汉文献中已不大提到中外朝,但中外朝仍然存在,而且还有所变化。

光武帝、明帝时吸取西汉覆亡的教训,对功臣、外戚防范甚严,不许他们进入宫禁,竭力把权势揽在自己手中。

外朝的三公成为备员,中朝的尚书的地位便更加重要。

章帝以后,在位者多为女主、幼君,依靠外戚宦官治理朝政,他们逐渐取代尚书而成为中朝的支柱。

汉武帝作为一位有作为的帝王,在政治体制上开设中、外朝,形成两个官僚系统:一个是由大将军、尚书等组成的中朝,又称内朝或内廷,是决策机关;一个是以丞相为首的外朝,是政务机关。

中、外朝体制形成的根源在于汉初政治制度本身所存在的矛盾,换言之,它是君权与相权斗争的产物。

汉初承袭秦制,以丞相辅佐皇帝,丞相权势之大,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这种形势在汉武帝即位之初仍然没有什么改变。

他即位不久,丞相田蚡掌握任免大小官吏的大权,可谓权倾朝野。

汉武帝对此十分不满。

一日,田蚡入宫奏事,武帝问他:"君除(任命)吏尽未?吾亦欲除吏!"仅一语便表明武帝不满丞相权柄之重,决心削弱相权,建立中朝。

武帝通过贤良对策等方式,身边集中了一批有才干的近侍之臣。

他们由庶僚加衔侍中、诸曹、诸吏、给事中,从而成为入侍武帝的内臣。

他们名为侍从之臣,实际参与谋议,这些中朝官员的秩爵并不显要,但是身份特殊,他们不仅参与军国大事的谋议,有时奉命与公卿大臣论辩,以致面折廷争而诎大臣。

这种做法就是用小官管大事,而这些小官又易于控制,从而收到以卑制尊、以轻驭重、以中御外、尊君抑臣的目的。

中朝预政是朝廷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它加强了皇权对国家各方面的控制,而且大大精确了中央决策的内容,使工作效率得以提高,同时也便于众人对武帝意图的理解。

汉武帝以后,分朝官为“中朝”及“外朝”。

丞相为首的行政机构为“外朝”,衙署在宫外,属于政府官系统,正式之诏令则由此颁发。

由皇帝近臣如侍中、常侍、给事中、尚书等组成的,在宫中皇帝左右听候意旨办事,称“中朝”,属于宫廷官系统
汉武帝设中朝的原因:
1、内朝官地位很低,可以减少对他们盗权窃柄的顾虑;
2、内朝官多是皇帝宠幸的近臣,能很好地贯彻皇帝的旨意,不致受到外朝大臣的牵制
3、内朝官多由外戚、宦官充任,这些人本是卑微之徒,皇帝可以随意更换,这样既能保持外朝相府传统地位的稳定性,又可以加强皇权对相权的制约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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