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生育制度读后感
生育制度费孝通读后感

生育制度费孝通读后感《生育制度费孝通读后感》《生育制度费》是中国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著的一本揭示中国大陆人口政策及其问题的重要著作。
本书深入分析了中国传统的生育观念与现代的计划生育政策之间的冲突,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观点,对于我们深化人口统筹发展战略、促进人口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费孝通先生在本书中首先明确指出:传统的生育观念深深影响着中国人口政策的实施,阻碍了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推进。
传统的儿孙滋长观念使得人们普遍认为多生孩子能够延续家族血脉、增加家族的财富和力量,而少生孩子则被看作是对祖先的不孝顺。
这种思想的传承使得许多人对计划生育政策抱有不同程度的抵触和不理解。
费孝通先生指出,我们需要通过宣传教育和价值观的引导,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让他们认识到,只有生育合理、适度的子女,才能真正保证家庭幸福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同时,费孝通先生也指出了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他批评了一些地方政府在计划生育中的过分强硬和一刀切的做法,使得一些家庭受到不公正对待。
此外,他还提到了计划生育政策对于女性权益的冲击,尤其是“以男生为主”的生育偏好,对女性的负面影响。
他认为,我们需要在制定和实施人口政策时,更加注重人性化、公正的原则,并积极解决妇女在计划生育中的权益问题。
本书的主要价值在于提供了一种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费孝通先生呼吁政府在制定人口政策时要注重社会科学的研究和参与,倡导公众的参与和意见交流。
他认为,应该通过改革与创新,推进中国的人口政策与时俱进,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适应人口结构、人口流动、人口质量等多元化的变化。
作为读者,我们从《生育制度费》中不仅可以了解到中国传统生育观念与现代计划生育政策的冲突,更能够看到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人口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建议。
我们应该认真倾听这些建议,并将其转化为实际行动。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促进中国人口的健康发展,实现人口统筹发展战略的目标。
读《生育制度》有感

关注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抚育弱化性问题----读《生育制度》有感人间快乐的家庭是一模一样,而不快乐的家庭却各有它的特殊不快乐的地方。
--------列夫·托尔斯泰费孝通先生的《生育制度》,是一本有关家庭社会学的著作。
经婚姻家庭法老师的推荐,有幸读到此书。
读完之后,深切感觉到在通俗易懂又不乏语言魅力的同时,精彩的剖析深刻的论述让人啧啧称赞。
构成了这样一部令人信服的学术巨著,不由感叹费先生的著述理念:“尽可能的用通俗而不是艰涩的语言讲道理说明白”。
生育制度是人类种族绵续的人为保障。
生育使种族得到延续,一个新的生命的诞生,意味着对社会成为一种责任与负担。
父母的双系抚育在确保了两性的分工与合作的同时,让子女学习到生存本领,从而接受社会性断乳,成为准社会人。
但双系抚育的弱化,让农村留守儿童在这样一个社会进程中出现了停滞。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社会化的大发展,大变革,人们对追求更好的生存而大作战。
而农村中人们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存在较多的剩余劳动力,青壮年便会形成入城打工的大潮,形成新的社会群体——农民工。
在我们肯定农民工对城市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思考下他们的离去对农村儿童的影响,他们变成了留守儿童,因此一系列的问题便由此产生。
上帝的造化总是充满的可笑而又蕴含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离开家乡外出务工,而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与父母(或父、母其中一方)生活在一起的儿童。
留守儿童的出现,使得传统家庭的双系抚育的功能和作用受到了强大的冲击。
毕竟,对子女的抚育落到父母一方或其他亲属上,家庭的抚育功能就会被弱化,而后果必然对儿童们的发展产生诸多不好的影响。
费先生认为,抚育作用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给孩子生理上的需要,一部分是给孩子社会上的需要。
父母在抚育过程中的分工与合作,才能完成对孩子全部的抚育,这就是双系抚育的力量。
一旦这种力量失去或者是被折损替代,孩子的成长必然会受到影响,甚至是一种毁灭性的。
生育制度种族绵续的保障读后感

生育制度种族绵续的保障读后感以前就觉得生孩子嘛,那是很自然的事儿,就像动物一样,到了年龄就繁衍后代呗。
但是费老这一分析,才知道这里面学问可大了去了。
费老说生育制度是种族绵续的保障,这就像给人类社会的繁衍安上了一个制度性的框架。
你想啊,人类可不像那些低等动物,光靠本能就能把种族延续得妥妥当当。
人类得考虑好多事儿呢。
比如说,一个孩子生下来,可不能像小昆虫那样,一孵化出来就自己找吃的、自己生存。
人类的小孩那是需要长时间的照顾、教育的。
这就意味着生育不是简单的男女结合生个娃就行,而是要有一系列的安排。
在种族绵续这事儿上,婚姻就成了一个关键的环节。
婚姻把男女组合到了一起,就像搭伙过日子,不过这个日子可不简单,是为了共同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
这就好比两个人组队打一个超级难的副本,这个副本就是把一个啥都不懂的小婴儿养成一个能在社会上独立生存的大人。
没有婚姻这个制度性的组合,在养育孩子这方面可能就会乱套。
比如说,孩子可能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妈妈一个人又很难提供孩子成长所需的所有资源,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
而且,生育制度也规定了很多角色和规范。
父母这个角色可不是随便当的。
爸爸得出去赚钱养家,妈妈呢,可能更多地负责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教育孩子一些基本的道理。
这些角色的划分虽然在现代社会有些变化,但总体上还是有这样一个传统的影子在。
就像我邻居家,爸爸整天忙工作,妈妈就会花更多时间陪孩子做作业、参加学校活动啥的。
这种分工虽然不是绝对的,但也是生育制度影响下的一种社会现象。
再说说社会对生育的期望。
整个社会就像是一个大的机器,需要不断有新的零件(也就是新的人)来补充,这样才能运转下去。
所以社会就鼓励生育,当然不同的社会在不同时期鼓励的方式不一样。
有些社会可能会给生育多个孩子的家庭奖励,有些社会可能会从文化上推崇大家庭的观念。
这都是为了保证种族能够不断地延续下去。
现在社会也有些新的变化挑战着这种传统的生育制度对种族绵续的保障。
费孝通生育制度读后感

费孝通生育制度读后感费孝通先生是中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他的《生育制度》一书是中国社会学界的经典之作。
在这本书中,费孝通先生深入剖析了中国的生育制度,揭示了其深层次的原因和影响。
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我深刻地认识到了生育制度对中国社会和家庭的影响,也对中国传统文化和价值观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首先,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指出,中国的生育制度是由传统文化和社会制度共同塑造而成的。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子孙满堂是人们的理想追求,而且男孩被看作是延续家族血脉的重要方式。
因此,中国的生育制度一直以来都倾向于重男轻女,导致了严重的性别歧视现象。
在这种制度下,女性常常受到不公平的对待,甚至被迫堕胎或者被遗弃。
这种现象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尤为严重,给女性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其次,费孝通先生还指出,中国的生育制度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
由于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许多家庭为了生儿育女而不惜一切代价,这导致了家庭负担的加重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此外,由于男女比例失衡,也给社会带来了许多问题,比如男性过剩导致的婚姻市场紧张、性别暴力等问题。
这些问题都源自于中国的生育制度,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解决。
最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提出了改革中国生育制度的建议。
他认为,要改变中国的生育制度,首先需要改变人们的观念和价值观念,让人们意识到男女平等的重要性。
其次,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保护女性和儿童的权益。
同时,也需要加强社会教育,提高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素质。
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改变中国的生育制度,实现男女平等和社会和谐。
通过阅读费孝通先生的《生育制度》,我对中国的生育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中国社会和文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同时,我也意识到了中国生育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危害,以及改革的必要性。
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能够共同努力,改革中国的生育制度,实现男女平等和社会和谐。
费孝通《生育制度》读书报告

《生育制度》读书报告:在生育制度中求得平衡费孝通《生育制度》读书报告薛淇1500016827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15级一、《生育制度》的创作背景1938年,费老从英国伦敦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归国。
自1939年,费老在云南大学兼课讲授社会学,“当时费孝通在讲授生育制度时,没有教材,没有讲稿,旁征博引,尽情发挥。
”1而《生育制度》就是费老授课讲义的汇总之一。
费老抗战前有两期工作的计划,第一期是做是实地的社区研究。
第二期则是社会结构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在理论上总结并且指导实地研究。
《生育制度》和《乡土中国》同属于这第二期工作的先后成果,《生育制度》的写作与《乡土中国》在内容的一贯性和相互补充上,有着很多联系。
根据费老对中国社会学的“两种道路”2理解,他完成第一步《生育制度》,即以社会学的方法研究某一制度。
而《乡土中国》作为第二步工作,则是属于社会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畴。
《生育制度》也作为费孝通先生前半生学术经历的结束。
二、本书全貌与重要概念本书主要从功能主义角度,研究了生育制度的起源、性质、基本特征、主要功能、矛盾冲突、演化变迁等多个方面。
详尽而深刻地剖析了生育制度中存在的两组重要关系:夫妻之间和亲子之间的关系。
最终都指向了生育制度的终极功能——社会继替。
在论述过程中,费老向我们展现了各个制度原则是如何有机组合在一起,全文叙述似水银泻地,各部分浑然天成,宏观制度体系完美自洽,实为难得的佳作。
在此,我努力呈现个人对《生育制度》成书体系的理解。
(一)总起:第一章《种族绵续的保障》主要阐释了功能主义的视角。
并运用这些思维,将婚姻和生育的现象抽象化,分析生育制度的链条,最终实现其功能。
首先,费老从马林诺夫斯基对社会制度的定义出发,引出对生育制度背后需求的思考,进而推论出制度存在的功能也就是满足这种需要。
着重说明了生物的性欲非生育制度目的,而其根本目的是种族绵续。
在生物性本能之上的生育制度,是一套文化体系,规范了从产生子代到社会性抚育,再到完成社会继替的标准流程。
读费孝通的《生育制度》有感

读费孝通的《生育制度》有感《生育制度》主要论述了家庭所担负的有关生育子女的若干理论问题。
但本书所论述的不止是生育,凡是与种族延续有关的一套活动体系都讨论到了。
其中包括:配偶的选择、婚姻关系、家庭组织、双系抚育、父母的权力、世代的隔膜、社会继替、亲属的扩展等等。
全书通过功能的角度分析,解释了各种历史现象以及婚姻家庭的起源;从群体与个体、历史与人生等诸多角度凸显出塑造生育制度、婚姻家庭等对人类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在费孝通看来, 种族绵续并不是生物机能的表现, 而是社会性的。
婚姻家庭是人类种族绵续的保障,性的需要和种族绵续的需要是两回事。
只有性的结合并不足以使两个人建立起稳定的婚姻。
种族绵续是人们所要达到的一个目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形成的种种活动就是生育制度。
生育制度中包括着生和育两部分。
如果单纯将孩子生下来而不去抚育, 听之任之, 或采取人为的措施堕胎、杀婴,那么势必不能达到种族绵续的效果。
在我国的家庭教育中, 首先要做的工作是教会子女如何做人, 也就是要教会他们在社会中如何去为人处事、待人接物, 让他们成为有道德、有理想的人。
比如近日发生的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童一案引起了广泛的热议,在思考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设置年龄是否合理的同时,我们更应该追究男孩家长监管失职的责任。
在孩子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形成过程中,家庭教育可以说起着决定作用。
教育孩子,监护人不可缺席,一旦缺位,不仅会让孩子陷入犯罪深渊,更会殃及整个社会!人总要经历生死, 因此不断地有新个体产生出来代替旧个体的位置即种族延续就非常重要了。
人是家庭的个人,还是社会的分子, 社会的完整依赖于人口比例的协调。
按照费老的话来说,“个人生活所依赖的不是社会分工合作结构的空架子,而是按着这结构活动的一辈人。
”社会分工结构靠着人发生作用,个体不能长久的生存, 那么社会就需要一个合理的新陈代谢的机制。
而生育恰恰是对社会结构的修复。
通过生育婴儿形成社会分子, 以继替即将死亡或已经死亡的人。
生育制度读后感

生育制度读后感生育制度读后感(一)14社会工作2班李冬蕾刚开始翻开书本的时候,我一再疑惑为什么潘光旦先生做的序读起来如此的吃力难以看的明白其中所表达的意义,差点放弃了这本书。
不过幸好是老师要求我们要读并写读书报告的,才让我用心坚持的继续读下去,但是越往下读下去越能感受到这本书的智慧所在。
对于序我也最终坚持把它看完了,细细回味,竟也体会到序中幽默透露着的智慧。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经典著作,目前我也只是看了一遍,书中的语句是如此的通俗易懂且饱含幽默性。
开篇便通过一句通俗易懂的话道明:”当前的世界上,我们到处可以看见男女们相互结合成夫妇,生出孩子来,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这一套活动我将称之为生育制度。
”相比于教科书式中的生育制度的定义,这样的解读更是简洁明了,更让人愿意花时间去细细品读。
此书用最简单不过的语言带出一系列复杂无比的概念,全文围绕生育制度,深入浅出的论述家庭关系中有关生育子女的若干理论问题,而且还讨论了有关种族绵续的一体系活动比如:双系抚育、婚姻确立、夫妇的配合、父母的权力、世代的隔膜、社会继替、亲属扩展等等。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对这些问题的剖析以及提出的一些理论观点,对我们今天如何处理家庭婚姻问题、子女教育问题等仍然有很大的教育意义。
以下是我在整本书阅读完后对其线索思路的大概总结及个人的思考。
人类社会在群居中开始出现了社会分工与合作,人与人之间的相互配合与互动构成了社会的完整,社会结构的完整是社会需要一个新陈代谢的机构来维持最低限度人口从而保障社会的的稳定,因此人类总是在一个接一个出生、一个接一个死亡的无限循环中,新生命接替逝者的工作,从而达到种族绵续。
而种族绵续需要通过两性的生殖得以进行。
但是性爱与生殖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因为人类可以通过各种办法避妊,去躲开损己利人的生育。
因此生育制度要人为的去保障这些新生命的诞生,要通过父母两性的分工来形成双性抚育,一个完整的抚育团体要在孩子的生理性抚育和社会性抚育中同时起作用,从而保证孩子健康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分子,从而继续完成新陈代谢的作用。
生育制度读后感

生育制度读后感篇一:《生育制度》读后感《生育制度》读后感——从书中看两代人的延续看人口学的知识一、前言费孝通先生的《生育制度》是一本关于家庭社会学的著作,书中主要论述了家庭所担负的有关生育子女的若干理论问题。
但本书所论述的不止是生育,凡是与种族延续有关的一套活动体系都讨论到了。
其中包括:配偶的选择、婚姻关系、家庭组织、双系抚育、父母的权力、世代的隔膜、社会继替、亲属的扩展等等。
从书中我可以读到一个家族的成员间相互的影响与关系,看到了世代的延续和扶持。
我的这篇读后感将从家族中连续的两代人出发,结合人口学课程学到的知识,来分析两代人间的延续,发掘书中所述与人口学知识的契合点。
二、从书中看两代人的延续从《生育制度》中我可以总结出这样的生命轨迹:婚姻的确立→双系抚育→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社会性的断乳→社会继替,之后又进入一个循环。
可能有的人一生不会按照这个轨迹来行走(比如无后的人),但这是一个社会普遍的循环,在这循环中,紧邻的两代人关系尤为密切,延续性也更强。
(一)婚姻的确立婚姻的缔结不得不与性扯上关系,婚姻前后的性在传统看来是不一样的,婚后的性更具有道德意义上的正当性,同时也更加约束婚姻双方在性上的忠诚。
婚姻是社会为孩子们确定父母的手段,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婚姻并不完完全全是一件私事,它是一个向社会宣告两人关系的社会文化产物。
因此,婚姻并不止是生物的交配,也是文化的交流。
在婚姻确定之前,择偶已经已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在择偶过程中,交往双方通过人格的交流,达到精神上的接触,以至于混化。
择偶在历史的发展中已由过去的他人为转为当今的自主,这为更多婚姻的成功奠定了基础,也为生育的发展埋下了种子。
(二)双系抚育种族的绵续是指这个世界上继续不断地有该种生物存在,婚姻后的生育就可以保证这一绵续的存在。
生殖只是新生命的造成,而抚育是生活的供养,后者往往比前者要艰辛一些。
孩子的出生为夫妇两人创造了一个共同的工作,一个共同的希望,一片共同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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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生育制度读后感篇一:费孝通《生育制度》读书笔记费孝通《生育制度》读书笔记第一章、种族绵续的保障生育制度的功能生育制度,包括求偶,结婚,抚育,和性的关系可以有两种说法。
一是说生育制度是用来满足人类性的需要;一是说人类性的需要是在生育制度中得到满足的。
婚姻,限制人类的性生活,限制性的满足的原因决不能是为了满足性生活。
种族需要绵续,是发生生育制度的基础,那么,人类为什么要绵续他们的种族?从性爱到生殖性爱中很多地方避孕的事实。
生殖细胞从成熟到新个体的产生的过程,他们固然没有加以阻碍,可是新个体的产生是否就能说是种族得到了绵续呢?从生殖道抚育堕胎、杀婴和疏忽致死,使新个体得到生命之后还是不能生长。
损己利人的生育我得先说明种族绵续并不是满足性欲的副产品。
生育制度的内容也决不能是一些人类本能的行为了。
佛洛依德却看到生物基性里就有生的冲动和死的冲动。
在为己的行为中轻轻插入一项性欲,生物们一贪片刻的欢娱,造下了三生的孽债,将错就错地把种族绵续了。
社会完整和新陈代谢和个人生活攸关的是社会结构的完整,在这生死参差的人间某社会的完整,就得维持最低限度的人口,于是社会一定得有一个新陈代谢的机构,使死者尽管死,自有新人物出世来填补他们的遗缺。
新人物的供给,在人类里并不能完全靠自然的保障,所以得添上人为的保障了。
供给新的社会分子是生育制度的任务。
生育制度中就包括着生和育的两部分。
生殖本是一种生物现象,但是为了要使每个出世的孩子都能有被育的机会,这基本的生物现象也受到了文化的干涉。
第二章、双系抚育生理抚育的单系性从生物层上说,抚育作用是以单系开始的。
可是把人们长期的两性结合归源到富于流动的感情上已经有些困难,何况把社会上重要的抚育作用以爱屋及乌的眷恋来维持,真不免把儿女私情看得太认真了。
没有感情联系,相敬如宾,一天话也说不上三句的男女,同样是能维持他们共同抚育儿女的责任。
我们若把儿女的抚育归到夫妇间的感情上,这个基础是并不稳固的。
我常认为我们应当把人类的感情看成社会所培养出来的结果,不能看成社会制度的基础。
与其说因为两性的爱好,所以愿意共同抚育儿女,倒不如说,因为要共同抚育儿女,两性间需要有能持久的感情关联。
两性分工与合作我们要注意的是两性分工只是社会利用两性差别所安排出来的分工体系,并不完全是男女生理和心理上的差别而引起他们所能做的工作的不同。
分工的方式大部分是传统习惯规定下来的。
分工的用处并不只视为经济上的利益,而时常用以表示社会的尊卑,甚至还带一些宗教的意味。
抚育作用所以能使男女长期结合成夫妇是出于人类抚育作用的两个特点:一是孩子需要全盘的生活教育,二是这教育过程相当地长。
两性分工是双系抚育的一个重要条件。
若是有一天男女分工的原则彻底废除了,我们也没有多大理由来说抚育作用一定是要双系的了。
确立双系抚育的文化手段,我们普通所谓的婚姻,是人为的仪式,用以结合男女为夫妇,在社会公认之下,约定以永久共处的方式来共同担负抚育子女的责任。
第三章、婚姻的确立生物性的父母和社会性的父母婚姻关系和两性关系并没有绝对的联系,因之,我们似乎不应把限制两性关系视作婚姻的基本意义。
婚姻之外的两性关系之所以受限制还是因为要维持和保证对儿女的长期的抚育作用,有必要防止发生破坏婚姻关系稳定性的因素。
即使在承认婚前性生活是正当的人民中,并没有允许在婚前合法地生孩子。
这也说明了婚姻与生育的关系重于与两姓的关系。
婚姻的目的是在确定社会性的父亲,对于生物性的父亲的确定,倒还属于次要,事实上父与子的生物关系的要求确定本身是一种社会的规定。
我们的旧法上还有一种规定就是,非婚生子女与其母之关系始为婚生母子。
决定亲子的社会关系的是婚姻关系,不是生物关系。
结婚不是件私事单靠性的冲动和儿女的私情并不足以建立起长久合作抚育子女的关系来的。
配偶的选择从没有一个地方是完全自由的,所谓自由者,也不过是在某个范围中的自由罢了。
私奔不能说是婚姻的正常方式了。
婚姻的一番手续中常包括着缔约的双方、当事人和他们的亲属、相互的权利和义务。
最受人注意的是经济性质的相互服务或相互送礼,而且这些义务时常推及当事者以外的人。
为了双系抚育,人造下了这样多的花样。
但靠法律的制裁犹嫌不足,于是把其他经济关系等渗入婚姻关系中,并扩大像婚姻关系负责的团体。
这样使夫妇间的联系加强,即使夫妻间一时感情失和,也会因牵涉太多,不致离异。
进一步,婚姻关系获得了宗教的意义而神圣化了,婚姻有关的法律、社会、以及宗教的制裁,在功能上说是相同的,都是在维持人类社会生活中必须的抚育作用。
婚姻在宗教色彩常是最引人注意的一方面,在西洋,把婚姻视作一种向上帝负责的契约,在我们自己,一方有月下老人的暗中牵线,一方有祖宗的监视,一方还有田地鬼神来作证。
这样把确定个人关系的婚姻弄成一件热热闹闹的社会举动,为了这双系抚育,我们不能不佩服人类在文化上所费的一番苦心了。
第四章、内婚和外婚夫妇之间担任抚育最基本的团体,不但要能供给孩子们生活上的需要,而且还要能传给他们自己独立在社会上谋生时所必须的一套基本技术、知识、态度和道德,以及开始独立生活时的社会地位和物质凭籍。
夫妇关系是人和人关系中最需要契洽的一种。
高度契洽不易凭空得来,只有在相近的教育和人生经验中获得,这必须有长期在一起的生活。
他们最好是由从同一抚育团体里长大的人结合而成,但这种亲近婚姻被大多数人禁止,为什么呢?乱伦的禁律说近亲间性感的厌恶是出于本能,不如说是出于社会的陶冶,是乱伦禁律所养成的心理,不是自然的,是人为的。
若不太从生物利害上去着眼,而从社会生活上去考虑,我们可以看到外婚在维持社会结构的完整上的贡献。
性和社会私人方面对于社会上桃色事件,即使不羡慕,也很愿意原谅人家的;可是一旦站在社会立场打官话时,却完全变了一副面孔。
这原因就在性威胁着社会结构的完整。
从保罗看来,婚姻的功能是消极性的,是在避免奸淫。
这正充分暗示了性和社会的对立。
若让性爱自由地闯入已有的重要社会关系中,它不但可以破坏相结合的男女两人间原有的关系,而且可以紊乱整个相关的社会结构。
外婚的意思,是像原来没有社会关系,或是本来不属于亲密合作的生活团体的人中去建立两姓和夫妇关系,这样新的需要可以不必破坏已有结构而得到满足了。
可是这种联系也是富于创造性的,他可以把本来漠不相关的,甚至是对立的,或仇恨的人改变他们原来的态度,发生亲密的合作。
第五章、夫妇的配合相敬如宾若是把夫妻关系稍稍片面化一下,契洽程度也就可以不必太高,这是应付婚姻里基本矛盾的一个常用的方案。
夫妻关系片面化的方式各地各时可以不同,一是把事务上的合作减少,使夫妻间偏重感情协调,趣味和兴会的相投;一是把情感方面的要求抛开一下,偏重于经济上的、事业上的合作。
这种偏重的方向,初无高下之别,重要的是看生活的环境如何。
婚姻的主要意义是在确立向孩子的抚育的责任。
抚育本身是一件相当繁重的事务,基本上是柴米油盐的经济工作。
夫妻间先得把这些基本事务打发开了,才有讲求兴趣相投的资格。
换句话说,若是一个社会生产技术很简单,生活程度很低,男女在经济上所费的劳力和时间若需要很多的话,这种社会里时常是走上偏重夫妇间事务上的合作,而压低夫妻间感情上的满足。
丈夫出门,太太守家等,表明在我们的社会上夫妻间的感情是不加奖励的。
女子无才便是德,这才不是指技术上的能力,而是指性灵上的钟情;德也不是行为上的善,而是人间的幸福。
中国传统社会很严格地把夫妻关系弄得上床夫妻下床客,但是对男子的感情生活却很少加以严格的拘束。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女性情感生活并没有合理的安排也许确是事实,冯小青似的自我恋,可能是一种相当普遍的心理变态。
旧社会里母子联系的坚强也多少是这种感情变态的结果。
在孝的观念下,社会鼓励着母子的联系。
婆媳的争执中有多少是爱的争执,我们实在不能加以估计。
中国传统的安排,在我看来,并没有合理地解决从夫妻里分割出来的两性感情的发展。
我们又能看到另一种安排,在夫妻之外另找感情寄托的情人被社会认为是一种正当的行为。
在夫妻间没有相互满足对方情感的义务的地方,各人去找各人的情人,并不对夫妻关系有什么冲突,反而是他们可以因之得到配偶的情人在家庭事业上的协助。
不讲感情合作并不是感情的破裂,或是有恶感之谓,不讲爱,也没有恨;两人在爱恨之外,还是可以相处得很和睦,共同担负这家庭的事业。
变相的内婚童养媳妇早婚最通行的变相内婚制是中表婚姻。
特别事宜成为配偶的条件,生活习性上是相近的,而在社会结构上却处于外围。
我们也可以称它为隔代内婚。
择偶的自主以前的父母为儿女择配,他们并不会存心要为儿女结一个恶婚姻,门当户对的标准也就是在保证相配的人文化程度相近,使他们容易调适。
而且,第三者的考虑也比较周到客观。
我虽然不敢武断,以往传统社会里快乐的家庭比现代都市里的快乐家庭为多,但是我也不能想象以往的夫妻都是冤家。
两代之间有着文化上的差别时,尤其在第二代所处的文化环境是正在变动,缺少共同标准的时候,别人代理决定的配偶很难得到合适的。
何况,这新生的一代对于婚姻的要求又受西洋的影响偏重到了配偶性格的配合,而不注重行为和事务上的配合。
有恋爱经验的人常说爱情是盲目的,一见生情的巧合,机会多于选择。
旧式婚姻因为承认夫妻的关系是痛苦的所以要设法克服,所以肯下功夫,现代婚姻开头是一见倾心,接着是如胶似漆,一到结了婚,碰着真正现实的实验,发现婚姻的痛苦,心理上既无准备,感情又好像受到了欺骗,结果反而不在力求合洽上用工夫了,这是新不如旧的地方。
夫妻之间能否相处,决定于两个方面,他们以往的历史里是否具有相互能了解的底子,和他们即已共同生活是否有相互熔合的意愿。
第六章、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三角的稳定在这个婚姻的契约中同时缔结了两种相联的社会关系,夫妻和亲子。
这两种关系不能分别独立,夫妻关系以亲子关系为前提,亲子关系也以夫妻关系为必要条件。
这是三角形的三边,不能短缺的。
现代社会中,儿女一结婚就和父母分居去经营独立生活,这并不是普遍的情形。
有很多地方,新婚的儿女要经过一个附属的时期。
恋爱可能促进男女之间的调试作用,我想提到的是孩子给夫妇间调试作用的帮助。
孩子出生为夫妇两人创造了一件共同的工作,一个共同的希望,一片共同的前途;孩子不但是夫妇生物上的结合,同时也给夫妇性格结合上的媒介,从孩子在夫妇关系上的创造性,使我们对“三角形的完成是孩子的出生”这句话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稳定夫妇关系的是亲子关系。
家庭的概念和实体从古到今,婚姻的方式是不断变化的。
婚姻的方式可以变,它所以变是要看两个方面,一是婚姻的功能,一是当时的处境。
在目前社会事业发达,集体责任的加强,私有财产制的销蚀,很可能改变抚育的有效方式。
那时候婚姻是否需要也成了问题,至少他的性质会发生极大的变化。
婚姻是个别的契约滕妾制可是视作是一种经常的婚外性关系,不能称它做多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