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孟德斯鸠对古代中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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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论法的精神》看孟德斯鸠对中国的解读

从《论法的精神》看孟德斯鸠对中国的解读
国的疆域辽阔 直接相 关, 他认 为如 中国这样 的广 大帝 国的统 治者 t 质来 说“ 大帝 国宜 于有专 制君 主治 理” 。 二、 关于 中 国的礼教
式去考察宗教, 才能看出是完全真实的, 并且要将宗教利益和现 实政 治利 益结 合起来 。孟德 斯鸠 生活 在基 督教 社会里 并深 受影
德兼 而有之 , 然而孟 德斯鸠认 为“ 治中 国的就是棍 子”“ 则是 统 ,原
并且孟德 斯鸠从 地理学 说出发 , 认为 中国的专制政 体是与 中 和 赞扬 。 四、 关于 中国的宗 教 孟德 斯鸠 从政 治学的 角度来 探讨 宗教 的作 用 。他 肯定 了宗 必须 握有专 制 的权 力 , 能对边 远地 区 的控制 、 大国众 多偶 然 才 对 但认为 要用人类 尘俗 的思维方 事件 的发生不 断调整法 律政策 , 这也就 是孟德斯 鸠认为 从 自然特 教对现 实政 治和法律 的重 要影响 ,
从 法的精神 看孟德斯鸠对中国的解读

摘 要

孟德斯鸠的代表作《 论法的精神》 中广泛 引用世界各 国及历史上的政治法律实例, 进行比较研究。其中, 孟德斯鸠
对中国的引用和论述虽然所占篇幅不是最大, 但在总共 3 章 中有 2 章提及中国的内容, 1 1 其中有 9节是以中国为主要论述 内容, 孟德斯鸠由此对当时中国的政治、 、 、 、 法律 文化 宗教 经济等多个方面的状况进行 了考察和分析。 关键词 政治法律 孟德斯鸠 中图分类 号: 9 D0 封建专制 文 献标识 码 : A
文章 编号 :090 9(000-8-1 10-5 22 1)729O
量, 并且 法律只 能成 为武装专 制主 义的锁 链 , 而使专 制主义 更 从 关于 中国 的政 体 他 父亲 受罚 便是 从专制 思想产 生 孟德 斯鸠所 处 的年代 , 国正值 明清之 际, 中 在经历 多次 朝代 加凶暴 。 认为 中国的子 女犯罪 , 更替和 国家分裂 统一 后 , 建专 制达 到顶 峰。 照孟德 斯鸠 根据 出来 的。 封 按 另一方面他 认为中 国的法律是 和礼仪 、 宗教 、 俗相混合 的。 风 政 体的三 种原 则对 国家政 体的划 分 , 国属 于典 型的专制 政 体 。 中

浅议孟德斯鸠对古代中国研究

浅议孟德斯鸠对古代中国研究

浅议孟德斯鸠对古代中国研究[摘要]《论法的精神》一书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巨大影响,通过对中国政体、礼仪等方面的描述,并对我国法律、政治体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理性分析,同时对儒家思想进行剖析。

文章着重分析孟氏对中国法律政体、风俗礼仪等研究。

[关键词]孟德斯鸠,政体,地理孟德斯鸠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著名的思想家、法学家,是近代资产阶级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之一,同时也是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

他的著作主要有《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和《论法的精神》,特别是《论法的精神》一书,是他毕生辛勤研究的最后成果,为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认识。

初读《论法的精神》一书,笔者的第一感觉就是它包含了太多的内容,政体、法律、宗教、地理、礼仪等涉及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

如此广阔的范围,如此深远的历史居然浓缩在一本书中,它所包含的内涵不得不令人反复思索。

首先对此书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此书通过论述三种政体的法律、原则、教育与地理等阐述了法的精神。

他认为法律应该同已建立或将要建立的政体的性质和原则有关,为此他把政体分为共和、君主和专制三种。

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君主政体则由单独一个人执政,所有人都听从这一人的命令与指挥;而专制政体是一个人依照其反复无常的意志来统治整个国家。

他认为各种不同性质的政体需要不同的法律,若缺少原则,这些政体则无法运行。

孟德斯鸠极力赞扬良好的政体,同时对专制政体做了无情的抨击。

同时他提出了三种政体的原则:共和政体的原则是品德,君主政体是荣誉,而专制政体则是恐惧。

《论法的精神》共31章,其中有21章涉及到中国,共有九节完全是以中国为主题。

孟德斯鸠阅读了传教士们所讲述的关于辽阔的中华帝国的资料,对中国有自己独到的认识,对中国的国情进行了独特解读。

孟德斯鸠被认为是中国文化的批判者,尤其是他对中国君主制度的批判,但是他对中国并不是全盘否定。

《析理:孟德斯鸠迷惑了中国》札记

《析理:孟德斯鸠迷惑了中国》札记

《析理:孟德斯鸠迷惑了中国》阅读随笔目录一、内容概括 (1)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2)1.2 孟德斯鸠及其影响简介 (3)二、孟德斯鸠的生平与思想 (4)2.1 生平历程 (6)2.2 主要著作与思想体系 (7)三、孟德斯鸠与中国 (8)3.1 《论法的精神》在中国的传播 (9)3.2 对中国政治制度的影响 (10)3.3 对中国法律思想的影响 (12)四、质疑与反思 (13)4.1 对孟德斯鸠观点的质疑 (14)4.2 对孟德斯鸠理论的反思 (15)五、结论 (16)5.1 研究成果总结 (17)5.2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18)一、内容概括孟德斯鸠思想的简介及其在西方的历史背景:文章首先介绍了孟德斯鸠的政治思想体系,特别是其强调的权力分立与平衡理论。

也介绍了孟德斯鸠思想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地位和影响。

孟德斯鸠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历程:文章梳理了孟德斯鸠思想在中国传播的历史脉络,包括早期传教士的翻译与介绍,以及近代以来中国学者对其思想的接受与解读。

孟德斯鸠思想在中国的接受与误读:文章分析了中国学者在接受孟德斯鸠思想的过程中,由于文化差异和政治背景的差异,产生的误解和偏差。

特别关注了如何将西方的政治理论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问题。

孟德斯鸠思想对中国政治文化的影响:文章探讨了孟德斯鸠思想对中国政治文化产生的深远影响,包括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体制改革、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影响。

对孟德斯鸠思想的反思与批判:文章最后对孟德斯鸠思想进行了反思与批判,指出其在中国传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性,以及需要警惕的误区。

也提出了对中国政治文化建设的启示和建议。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法国启蒙时代的杰出思想家、法学家,其著作《论法的精神》对后世影响深远,尤其是对于中国近代的政治变革产生了重要影响。

近年来,一些学者开始质疑孟德斯鸠对中国的影响是否真的如普遍认为的那样深刻和准确。

本文旨在通过深入分析《析理:孟德斯鸠迷惑了中国》探讨孟德斯鸠的中国观及其对中国历史与现实的影响,揭示其中的误解与偏见,并提出重新评价孟德斯鸠对中国影响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浅析孟德斯鸠的启蒙思想的当代意义

浅析孟德斯鸠的启蒙思想的当代意义

浅析孟德斯鸠的启蒙思想的现实意义摘要:孟德斯鸠是法国十八世纪杰出的政治哲学家,启蒙思想家,也是资产阶级理论的创始人和奠基者,他的启蒙思想对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深入分析他的思想对我国的政治建设有深刻意义。

关键词:法的精神政体三权分立与政治自由地理环境决定论现实意义孟德斯鸠,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

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

他的著述虽然不多,但其影响却相当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

孟德斯鸠以法哲学的形式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社会政治理论。

一、孟德斯鸠的主要政治理论1.法的精神关于法的理论是孟德斯鸠社会政治学说的基础。

孟德斯鸠从广义上将“法”规定为“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贯穿于一切事物中的必然性和规律性。

世界上一切事物的产生和存在都是必然的,存在着一个“根本理性”,而“法就是这个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

因此,孟德斯鸠试图通过对人类社会的法的研究,寻求治国安邦的良策。

孟德斯鸠把法律分为两大类:自然法和人为法。

他认为,人类在进入社会状态之前处于自然状态之中,遵从“自然法”而生活,它根源于我们的生命的本质即自然本能。

自然法是永恒的公道关系,是先于各种人为法而存在的规律,包括和平、寻找食物的需要、人类相互之间自然的爱慕等等。

由于人类不可能永远处于自然状态,在其本性中存在着过社会生活的愿望,于是便逐渐从自然状态过渡到了社会状态,产生了政府。

政府为了维持社会安定,是人人都能依法办事,以便保证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就制定了法律即“人为法”。

人为法以自然法为基础,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人的自由平等的天赋权利。

因此,“一般地说,法律,在它支配者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每个国家的政治法规和民事法规应该只是把这种人类理性适用于个别的情况。

浅析孟德斯鸠与中国之间的因缘际会——《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浅析孟德斯鸠与中国之间的因缘际会——《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浅析孟德斯鸠与中国之间的因缘际会——《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孟德斯鸠(1689-1755)是18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

他最具盛名且影响颇大的著作《论法的精神》成书于1748年,同年出版。

《论法的精神》乃流芳百世的鸿篇巨制,从政治、经济、宗教、气候、地理等多角度多方面地阐释各国各体制的法律。

为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引,也为资产阶级改革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支撑。

在三权分立理论、法治等宏大思想的璀璨光辉下,闪烁着中国身影的点点微光。

一、孟德斯鸠眼中的中国《论法的精神》共6卷31章,其中有21章涉及中国,论述总共有36处,详略兼有,但以中国为题的就有九节。

如,第8章第31节“中华帝国”。

孟德斯鸠定曾到访中国,才能如此仿若如数家珍。

令人称奇的是,孟德斯鸠一生中确曾游历多国,却不曾踏足中国,他对中国文化的了解源于传教士们的记录,商人和游历人的描述,以及流传到西方的中国经典著作。

孟德斯鸠独特的理性解读方式,自然与伏尔泰、莱布尼兹等思想家刻意关注中国古代文化的优胜之处不同,有了褒贬参半的看法。

(一)中国的政体孟德斯鸠将政体区分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

并明确了不同政体不同的性质和原则,强调法律应当与其性质和原则相适应。

“专制政体是最高权力掌握在君主一人手中,君主根据反复无常的意志来进行统治的政体。

在这种政体下,法律被君主随意的意志所取代。

”[1]古代中国最高掌权者是皇帝,即君主。

孟德斯鸠认为古代中国是典型的专制国家。

“在这种政体下,品德、节制和荣誉都不存在了。

专制君主要维护自己的统治,除了依靠恐怖外,没有别的办法。

专制君主经常采用恐怖的手段,妄图恫吓人民,使人们不敢心存不满之念,以此来维系自己的统治。

因此,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

”[1]而与此不同的是,“民主政体的原则是品德,贵族政体的原则是节制,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

[1]他引用传教士杜亚尔德的观点:“统治中国的就是大棒”。

论孟德斯鸠对中国法律文化的认识

论孟德斯鸠对中国法律文化的认识

论孟德斯鸠对中国法律文化的认识摘要:孟德斯鸠最有影响力的著作是《论法的精神》,其中有一部分文字是对中国法律的评述,在很大程度上把握了中国传统法律的一些基本特征,他论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外交流的频繁,对外来文化的借鉴,更出于其自身理论架构的需要。

其对于中国法律的阐述不仅影响外国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看法,也影响中国人对自己文化的观感。

关键词:论法的精神;中国法律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6-00-01一、孟德斯鸠对中国法律文化所持有的观点按照孟德斯鸠根据三种原则对国家政体的划分,中国属于典型的专制政体。

曾经到过中国的传教士说中华帝国的政体原则是畏惧、荣誉和品德兼而有之,然而孟德斯鸠在“法律应如何与专制政体的原则相适应”一节中提出“专制政体的原则就是恐怖。

确实,胆怯、愚昧、沮丧的人民是不需要太多的法律的”[1],“专制国家的原则是恐怖;其目的是求得平静。

但是这种平静完全不是和平。

”[2]对于某些来华传教士的关于中华帝国的政体是可称赞的、政体的原则是畏惧、荣誉和品德兼而有之的说法,孟德斯鸠不予认同。

在他看来,达到封建专制统治顶点的中国,毫无某些来华传教士所谓的“荣誉”而言。

他指出在中国因为使用棍棒而使人民有所为有所不为是没有任何荣誉而言的,有的只是恐怖。

中国自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以来,专制的程度和严密一代胜过一代,在明清两代达到了专制主义的顶峰。

在于康雍乾时期,专制统治者为了统治汉人,压制“反清复明”的思想的萌生和传播,大兴文字狱,在思想上进行控制,文化上处于恐怖的状态。

二、孟德斯鸠对中国刑罚的认识、运用及对中国现行法律的影响按照孟德斯鸠的观点,中国的立法者“关心预防犯罪,多于惩罚犯罪,注意激励良好的风俗,多于施用刑罚”,中国的当时的学者认为,“刑罚越增加,他们就越临近革命。

”孟德斯鸠对中国统治者在刑罚问题上的严格区分表示赞赏,认为“在中国,抢劫又杀人的处凌迟,对其他抢劫就不这样。

从《论法的精神》看孟德斯鸠对中国的解读

从《论法的精神》看孟德斯鸠对中国的解读

从《论法的精神》看孟德斯鸠对中国的解读作者:方宁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20期摘要孟德斯鸠的代表作《论法的精神》中广泛引用世界各国及历史上的政治法律实例,进行比较研究。

其中,孟德斯鸠对中国的引用和论述虽然所占篇幅不是最大,但在总共31章中有21章提及中国的内容,其中有9节是以中国为主要论述内容,孟德斯鸠由此对当时中国的政治、法律、文化、宗教、经济等多个方面的状况进行了考察和分析。

关键词政治法律孟德斯鸠封建专制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7-289-01一、关于中国的政体孟德斯鸠所处的年代,中国正值明清之际,在经历多次朝代更替和国家分裂统一后,封建专制达到顶峰。

按照孟德斯鸠根据政体的三种原则对国家政体的划分,中国属于典型的专制政体。

曾经到过中国的传教士说中华帝国的政体原则是畏惧、荣誉和品德兼而有之,然而孟德斯鸠认为“统治中国的就是棍子”,“原则是恐怖”,在中国没有什么荣誉可说。

虽然孟德斯鸠也承认中国的政体带有共和政体和君主政体混合的性质,比如中国的监察制度、建立在仁爱和孝道基础上的品德等,但是这些都是为专制政体尤其是皇权服务的,与西方历史上的平民政治、贵族政治及君主政治相比较,中国的专制政体的特点是非常明显的。

并且孟德斯鸠从地理学说出发,认为中国的专制政体是与中国的疆域辽阔直接相关,他认为如中国这样的广大帝国的统治者必须握有专制的权力,才能对边远地区的控制、对大国众多偶然事件的发生不断调整法律政策,这也就是孟德斯鸠认为从自然特质来说“大帝国宜于有专制君主治理”。

二、关于中国的礼教孟德斯鸠在指出中国政体是属于专制政体外,也分析了中国政体的一个特质,即礼教对中国的重大影响。

他认为在中国礼教是宗教、法律、风俗、礼仪的混合体,他认为即便中国的立法者们把法律、风俗和礼仪混淆在一起,但“中国统治者就是因为严格遵守这种礼教而获得了成功”,孟德斯鸠认为礼教是中国专制政体能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

孟德斯鸠的历史故事

孟德斯鸠的历史故事

孟德斯鸠的历史故事孟德斯鸠(Montesquieu)是一位18世纪法国的启蒙思想家,被誉为“法国牛顿”。

他以其独特的思辨方式和对政治制度的深入探讨而享有盛誉。

本文将为您讲述孟德斯鸠的历史故事,探索他对政治制度的思考以及对法治的推崇。

孟德斯鸠出生于1689年1月18日的法国,他在巴黎度过了他的童年和青年时期。

孟德斯鸠的父亲是一位法官,这使得他从小就对法律和政治体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他的著作《波斯信札》中,孟德斯鸠借助波斯国王的角色,讨论了政治制度在不同文化和地理环境中的差别。

他通过对波斯帝国的描述,提出了“三权分立”的理论,认为权力的分散可以避免专制统治和滥用职权的问题。

孟德斯鸠从历史和政治思想中吸取了许多灵感。

在他的另一本重要著作《论法的精神》中,他提出了法治的理念。

他深入研究了英国、罗马和中国的政治制度,并以此为基础,主张依法治国、权力制衡和民主原则。

孟德斯鸠认为,一个好的政治制度应该有明确的法律,以保护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他鼓励各个国家通过立法来确保公民的自由不受侵犯。

他还主张通过分权和制衡机制来避免政府滥用职权。

与当时的专制政权相比,孟德斯鸠的思想相当激进。

他坚信不同的政治制度适用于不同的文化和社会环境,在这一点上,他提出了“相对主义”的观点。

他对欧洲各国的政治状况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即每个国家都应该根据自身的历史和文化条件来制定最适合自己的政治制度。

孟德斯鸠的思想对西方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波斯信札》和《论法的精神》被视为政治学和法律学的经典著作。

他强调了权力制衡、法治和自由的重要性,为后来的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奠定了思想基础。

孟德斯鸠的历史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好的政治制度是国家繁荣和社会稳定的基石。

他的思想在整个欧洲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推动了政治改革和社会变革。

在今天,他的理念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提醒我们要关注法治、权力制衡和个人自由的价值。

总结起来,孟德斯鸠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在他的著作中他以独特的思辨方式深入探讨了政治制度和法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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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孟德斯鸠对古代中国研究[摘要]《论法的精神》一书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巨大影响,通过对中国政体、礼仪等方面的描述,并对我国法律、政治体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理性分析,同时对儒家思想进行剖析。

文章着重分析孟氏对中国法律政体、风俗礼仪等研究。

[关键词]孟德斯鸠,政体,地理孟德斯鸠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著名的思想家、法学家,是近代资产阶级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之一,同时也是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

他的著作主要有《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和《论法的精神》,特别是《论法的精神》一书,是他毕生辛勤研究的最后成果,为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认识。

初读《论法的精神》一书,笔者的第一感觉就是它包含了太多的内容,政体、法律、宗教、地理、礼仪等涉及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

如此广阔的范围,如此深远的历史居然浓缩在一本书中,它所包含的内涵不得不令人反复思索。

首先对此书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此书通过论述三种政体的法律、原则、教育与地理等阐述了法的精神。

他认为法律应该同已建立或将要建立的政体的性质和原则有关,为此他把政体分为共和、君主和专制三种。

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君主政体则由单独一个人执政,所有人都听从这一人的命令与指挥;而专制政体是一个人依照其反复无常的意志来统治整个国家。

他认为各种不同性质的政体需要不同的法律,若缺少原则,这些政体则无法运行。

孟德斯鸠极力赞扬良好的政体,同时对专制政体做了无情的抨击。

同时他提出了三种政体的原则:共和政体的原则是品德,君主政体是荣誉,而专制政体则是恐惧。

《论法的精神》共31章,其中有21章涉及到中国,共有九节完全是以中国为主题。

孟德斯鸠阅读了传教士们所讲述的关于辽阔的中华帝国的资料,对中国有自己独到的认识,对中国的国情进行了独特解读。

孟德斯鸠被认为是中国文化的批判者,尤其是他对中国君主制度的批判,但是他对中国并不是全盘否定。

整体上看,他对中国的评价褒贬参半。

下面笔者将根据自身对此书的理解对孟德斯鸠的中国观作一些简单介绍。

一、政体和法律方面孟德斯鸠本人并没有来过中国,他所得到的信息难免有失实之处。

他一直对中国政体很感兴趣,他对中国的了解主要是根据到过中国的传教士和旅居法国的中国人的描述。

但是他并不完全同意传教士所说的“它的政体的原则是畏惧、荣誉和品德兼而有之”。

并通过地理因素、人口因素和政府职能方面阐述了原因。

他得出这一结论的原因可能如下:第一,他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君主国家,没有荣誉可言。

古代中国的“子罪坐父”制度就是从专制思想产生出来的,是封建专制主义的典型表现,这一制度说明了“荣誉”在中国是根本不存在的。

此外,他还从中国的地理和气候方面对此加以论证,中国地大物博,气候适宜居住,适于人口繁衍。

但人口与地域严重失衡,常常不能解决温饱问题,此时人们为了生存会想尽各种办法,甚至是发动暴乱。

为防止人心不稳和社会暴乱的发生,君主会提前采取强暴的方式预防、制止暴乱和腐败,而这种强暴的方式就是一个专制国家的表现,当然我们并不能一味地否认这种做法,毕竟在当时的中国,生存才是最重要的。

第二,孟德斯鸠认为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有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

在中国这样一个特殊的国家里,虽然形式上存在可施行的法律,但这些法律却很不全面,国民往往不清楚法律规定。

因为这种法律代表的是君主意志,皇上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借用一个罪名随意剥夺一个人甚至一个家族的生命。

不可否认,孟德斯鸠在论证中国专制主义的同时,也不乏对中国政体与法律的褒扬,他对中国的专制主义中包含共和主义和君主主义精神的这种混合复杂式的政治体制也表现出了好奇与不解。

这主要体现在,“在中国,抢劫又杀人的处以凌迟,对其他抢劫就不这样。

因为有这个区别,所以在中国抢劫的人不常杀人。

”表现了中国掌握的罪与刑的比例适当,这罪刑适当的法律体制在专制政体中是不可能存在的。

同时他对中国把礼仪、风俗、法律等混淆在一起也颇为赞赏。

二、中国的风俗与礼仪该书中用了大量篇幅介绍了中国的礼仪与风俗。

孟德斯鸠对中国的礼教是持完全肯定甚至赞赏的态度,把中国称为礼仪之邦,他认为“礼仪”是中国皇帝成功维持其统治的根本原因,“我想这就是专制政体的中国却又具有宽和政治的根本原因吧。

”中国以礼治国,而不是采取严厉的刑罚,这是共和主义的体现。

他认为,中国的立法者把宗教、法律、风俗、礼仪混在一起把这些都当作道德,都认为是品德,大家墨守陈规的东西就是礼教。

中国人崇尚礼仪,大多有着良好的道德风尚,人民勤劳俭朴。

他特别用一节介绍了中国的良好风俗,极力赞扬了中国皇帝每年亲耕,以鼓励人民从事耕耘的行为。

中国儒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思想表现的尤为明显,大家似乎都有着尊老爱幼的品质。

中国是一个以家庭为小细胞的组合体,所有家庭都强调尊敬父亲,所有人尽一切力量维持父亲的尊严,这种尊老爱幼、尊敬父亲的“习俗”已成为中国民众的普遍精神,也使人民养成了宽厚待人的良好品质。

他看到,中国人的宗教观念非常薄弱,将基督教传入中国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为这里所有人都信奉儒家思想,这虽然不是宗教,但是却真的能够令人信服甚至是恐惧。

在介绍中国政体的特质时,他认为中国人已经把礼教刻在心里了,因为中国人一生的很大一部分时间都在学习礼教,礼仪和风俗都是教育的内容。

人民都普遍认为礼教、道德才是一个人真正特质的体现,所以在中国以礼治国比以罚治国更加行之有效。

他详细分析了将中国将宗教、法律、风俗、礼仪结合的原因,中国立法者认为服从是维持太平的最适宜的方法,所以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让人民服从,而在中国“风俗代表法律,利益代表风俗”,君主用礼仪控制着人民的思想进而控制其行为,当人民的思想被儒家礼教所教化的时候,君主控制国民的行为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当然此时的礼教依已然成为一种统治工具,所以说礼教对中国君主的君主专制起着重要作用。

为此,他告诫中国统治者,“当中国政体的原则被抛弃道德沦丧的时候,国家便将陷入无政府状态,革命便将到来”。

孟德斯鸠在赞赏中国礼仪的同时也看到了它的弊端。

他并不像伏尔泰那样,将古代中国看作是一个理想的国度而高度赞扬它的儒家文化,相反,他对中国儒家文化进行了理性的批判。

我们知道孟德斯鸠一向主张法治,而不是德治。

在他看来,只有良好的礼教对于一个国家的安宁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将其演变成明文的法律规定才可以真正令人信服,才可以约束人的行为,特别是君王的行为。

他又指出中国儒家文化因循守旧,中国人只是一味地遵循几千年的儒家文化,却不懂得让其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更新。

“今天的法律、风俗、习惯甚至是那些看来无关紧要的习惯,如衣服的式样,和一千年前的相同”。

三、孟德斯鸠中国观的产生原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他大量阐述了古代中国的政治体制、法律道德、宗教、利益等方面的内容,既针对中国封建制度的专横和凶暴给予无情的揭露和抨击,又对中国的某些法律、道德和宗教等文化传统加以赞扬。

孟德斯鸠对中国的描述在世界范围内影响甚大,不仅影响到外国人对中国制度与习俗的认识,而且还使中国人对自己国家产生了新的认识。

既然他对中国的评判影响如此之深,但同时我们知道,孟德斯鸠本人并没有来过中国,其中包含中国的专制主义的认识、对儒家思想的理性批判以及对中国习俗和礼仪的认识又是怎么产生的呢?书中对中国的描述可信度又是多少?笔者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孟氏中国观的产生原因。

第一,事实上,在那个时代,了解中国的途径更多的是通过传教士的描述,再加上孟德斯鸠本人的理解,便形成了“孟氏中国观”。

据安田朴考证,孟德斯鸠对中国的坏印象,是受到了傅圣泽的影响,这位耶酥会士坚决反对中国。

而孟德斯鸠又十分相信傅圣泽对中国的描述,由于这些材料本身就有很多失实之处,再加上孟德斯鸠本人的思想局限性,必然使他在论述中国时难免有许多不正确的地方。

而在书中他对其他国家,尤其是英国政治体制、权力制衡的描述,都是他的亲身经历和感悟。

这些失真信息就使得孟德斯鸠对中国国情的认识有些许偏差。

第二,孟氏所处的是启蒙运动时期,是法国专制主义发展到了最高峰并开始转型没落的时代,他作为一名杰出的思想家、社会家,他为新兴的资产阶级提出了一系列进步的理论思想,他的进步思想主要体现在改革方面,加速了旧的封建社会的死亡,促使新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诞生。

当法国在进行轰轰烈烈的变革的同时,中国依然延续着几百年的传统未曾改变。

当孟氏以为自己可以发现新的自然规律、推动社会进步时,中国却是静止不动,被他当作反面教材。

当孟氏游历英国对其法律、政治体制深刻领悟和赞扬后,中国依然是法律与道德部分、法律与习惯混同的制度。

当基督教在国外广为流传时,中国却不为所动依然信奉着传统的儒家思想。

四、孟德斯鸠中国观对中国的影响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大量讨论中国政治、法律、风俗、礼仪等等,从理论的角度论述了中国文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

随着中西文化交流的日益加强,开始有人把中国作为专制国家的典范,成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的参照进行讨论。

他的论述不仅影响了西方学界对中国的认识,同时书中的中国形象还引起了中国人自己的反思,对中国近代革命运动有深远影响。

《论法的精神》是在1913年被严复翻译成汉语出版的,但在实际上孟德斯鸠的思想对中国资产阶级的影响早在这以前已经开始了。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和君主立宪思想大约是在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传入我国的,二十世纪初,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宣传和提倡资产阶级的法制,强调依法治国,正是由孟德斯鸠的思想演变而来的。

孟氏思想对于民国时代的法律制度有着深远影响,辛亥革命后成立的南京临时政府,在孙中山法律理论的指引下颁布了很多具有民主主义性质的法律、法令,建立了前所未有的法律制度。

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汲取孟氏思想后改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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