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润滑管理标准

设备润滑管理标准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设备磨损,延长使用寿命,降低动能消耗,特制定《设备润滑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润滑管理的基本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及检查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引用文件、资料

《设备工程实用手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设备维修分会编著3.术语、符号、代号

3.1 润滑“五定”

3.1.1 定点:确定每台设备的润滑部位及润滑点。

3.1.1.1 各种设备都要按给油脂卡规定的部位或润滑点加、换润滑剂。

3.1.1.2 设备操作工人、润滑工人必须熟悉有关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润滑点。

3.1.2 定质:根据设备技术性能、工况条件确定润滑点所用润滑材料品种、牌号。

3.1.2.1 必须按照油脂卡规定的润滑材料品种、牌号加、换润滑剂。

3.1.2.2 加、换润滑材料时必须使用清洁的器具,以防污染。

3.1.3 定量:确定各润滑点所用润滑材料的每次添加量,日常保持量,一次换油量及每台设备每年所需各种润滑材料的总数量。

3.1.3.1 日常加油点要按照日常注油定额合理加油,既要做到保证润滑,又要避免浪费。

3.1.3.2 按油池油位油量的要求补充。

3.1.3.3 换油要按油池容量,循环系统要开机运行,确认油位不再下降后补充至油位。

3.1.4 定时:按给油脂卡规定确定设备加油周期、换油周期、取样检测周期。

3.1.4.1 设备操作之前操作工人必须按润滑要求检查设备润滑系统,对需要日常加油的润滑点进行注油。

3.1.4.2 设备的加油、换油要按规定时间检查和补充,按计划清洗换油;

3.1.4.3 大型油池要按时间制定取样检测计划;

3.1.4.4 关键设备按监测周期对油液取样分析。

3.1.5 定人:明确有关人员对设备润滑工作应负有的责任。

3.1.5.1 当班操作工人负责对设备润滑系统进行日常检查,确认润滑正常后方能操作设备;

3.1.5.2 当班操作工人负责对设备的日常加油部位实施班前和班中加油润滑;

3.1.5.3 由操作工人负责对润滑油池的油位进行检查,不足时及时补充;

3.1.5.4 由检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加,对设备油池按计划清洗换油;

3.1.5.5 由维修工人负责对设备润滑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治理漏油;

3.1.5.6 由维修电工负责对电动机轴承部位的润滑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润滑油脂。

3.2 “三过滤”:润滑油在进入油库时要经过过滤,放入润滑容器时要经过过滤,加入设备时也要经过过滤,合称为润滑三过滤。

3.3 集中润滑站和主要润滑系统油漆色彩规定。

稀油给油管:黄色

稀油回油管:棕色

干油管:黄色

水管、冷却器:绿色

阀门:黑色

蒸汽管:红色

油箱、油泵等设备:灰色

3.4 设备润滑状态良好标准

3.4.1 所有润滑部位、润滑点存有润滑剂,无干摩擦现象。

3.4.2 润滑装置的元件齐全、完好,油管完好、油路畅通;

3.4.3 油线、油毡齐全、清洁、放置正确;

3.4.4 油质洁净,在使用期内;

3.4.5 各路油压符合规定。

3.4.6 无漏油现象。

4.管理职能

4.1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动部门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管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润滑设备和润滑材料,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润滑状态。

4.2机动处负责全公司润滑技术指导和润滑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润滑设备及备件的审定管理工作。

4.3原材料采购供应部门负责全公司所属润滑材料的采购、供应、储备管理工作。

4.4 备件采购部门负责全公司润滑设备及备件的采购、供应、储备管理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专(兼)职润滑主管工程师

5.1.1 参与制订润滑管理的制度、规程、标准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或工作标准。

5.1.2 负责润滑技术指导工作,业务上领导本单位各级润滑管理人员。

5.1.3 负责建立主要生产设备的润滑档案,汇编设备润滑图表或给油脂卡、制定“五定”和其它润滑技术资料。

5.1.4 负责编制润滑材料申请计划。于每年10月15日以

前报公司机动能源处审定,10月底以前报送公司原材料采购供应部门订货。次年1月15日以前统计当年润滑材料消耗量,计算油脂单耗,总结全年润滑工作并报公司机动处。

5.1.5 负责对下属各级润滑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技术考核。

5.1.6 参与设备润滑事故分析。

5.1.7 开展对摩擦、磨损与润滑的理论学习和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润滑材料。

5.2 车间机械工程师(或机械技师)

5.2.1 负责指导设备操作工人正确进行设备润滑。

5.2.2 负责编制大型油池取样检验计划;润滑系统的检修计划;设备清洗换油计划和较大型油池清洗换油工艺;检修后润滑系统的质量检查工作。

5.2.3 负责重点设备的润滑状态监测,实施润滑动态管理。

5.2.4 负责润滑材料的更新换代试验及总结。

5.2.5 负责设备漏油的治理和润滑装置的改造。

5.2.6 改善设备润滑状态,预防因润滑不良发生设备事故。

5.2.7 对设备在润滑方面存在的重要问题应会同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调查,制订方案,求得及时解决。

5.2.8 负责组织召开设备润滑事故分析会。

5.3 专(兼)职润滑点检员

5.3.1 熟悉所负责区域内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所用油的品种、

牌号、用量。

5.3.2 贯彻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和“三过滤”的规定。

5.3.3 对所负责设备进行巡检,督促设备操作工人做好设备日常润滑。

5.3.4 对设备油池进行巡检,及时补充至规定油位。

5.3.5 实施设备清洗换油计划,在设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的配合下按清洗换油工艺换油。

5.3.6 负责较大型设备的润滑油脂按计划取样送检。

5.3.7 负责回收废旧润滑油。

5.3.8 负责填写设备清洗换油完工验收单返馈回设备主管部门。

5.3.9 配合车间机械技师、维修工人对设备润滑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安排治理。

5.3.10 管好润滑材料,保持润滑器具清洁。

5.4 设备操作工人

5.4.1 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润滑系统及所用润滑材料的品种、牌号和用量。

5.4.2 做好设备日常加油润滑。

5.4.3 检查油位、油量,及时补充润滑油。

5.4.4 协助检修工人做好设备的清洗换油工作。

5.4.5 工作中随时注意设备润滑状态。会调节润滑油量。发现不能排除的润滑故障立即找维修工人进行处理。

5.5 集中润滑系统及生产设备的润滑

5.5.1 凡有润滑点的设备都要制定给油脂卡,主要设备要有设备润滑系统图表或润滑示意图。

5.5.2 所有在用设备必须指定专职或兼职润滑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五定”,不得擅自更改。实行点检制的单位纳入点检,对所负责的区域或机台的各润滑点每班巡回检查一次。加油工具及润滑点周围要保持清洁,发现油脂变质、油量不足或润滑系统发生故障要及时处理或报告。

5.5.3 干、稀油集中润滑系统必须保持完好状况,控制系统和计器仪表要灵敏可靠。要坚持日常巡回检查(或点检)和计划检修,做到油路畅通,油量适当,用油合理,油脂干净,确保系统各点正常有效的润滑。

5.5.4 干、稀油集中润滑站必须有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值班操作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5.5.5 稀油集中润滑系统及大型液压设备的润滑用油实行定期化验,按质换油,并做好加、换油记录。化验周期和换油标准按《新区润滑油脂监测分析管理标准》执行。

5.5.6 集中润滑站值班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单独值班,以确保油站安全运行。

5.5.7 各种设备上的润滑装置不得任意拆除不用,关键设备的润滑装置的拆除或更换需经厂机动部门同意,并报公司机动处备案。

5.5.8 关键设备的润滑用油品种、牌号的更改需经厂机动部门同意,并报公司机动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5.5.9 采取各种密封措施,减少一般漏油设备,杜绝严重漏油设备。漏油设备占设备总台数的百分比,每年应有计划地降低。

5.6 润滑装置及备件

5.6.1 设备操作工人要正确使用和爱护润滑装置,不野蛮粗暴操作,以避免损坏润滑装置。

5.6.2 设备润滑装置与系统要定期检查,确认润滑装置性能良好,润滑系统油路畅通。

5.6.3 标准润滑元件要有备用件储备。一经发现损坏、失效,要立即更换,以保证设备润滑。

5.6.4 进口设备的润滑装置的易损元件,要准备必要的备件。

5.6.5 润滑装置的改进原则:

5.6.5.1 改善设备润滑状态,纠正因设备设计制造原因产生的润滑不良;

5.6.5.2减少人工加油工作量,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润滑故障;

5.6.5.3原有润滑装置已损坏,换用性能更好的润滑装置;

5.6.5.4润滑装置的高性能化。用性能优良的润滑装置代替设备原有的较落后润滑装置。

5.7润滑油脂

5.7.1 公司机动处每年根据生产检修安排,设备状况及近年

消耗情况下达年度油脂单耗指标,并纳入考核。

5.7.2润滑油脂实行按计划供应。原材料供应采购部门按各单位所报计划、品种、数量、要求时间采、供润滑油脂。如缺货原材料供应采购部门应提前通知使用单位选择代用油品。

5.7.3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建立班组或车间油脂使用台帐,指定专人按规定品种、规定数量领用,并做好纪录

5.7.4设立润滑油脂保管站,配置滤油机及适当的防火装置,设专人管理及发放,严禁油脂存放露天或现场。

5.8润滑油的抽样监测分析

5.8.1当润滑油、脂牌号不明,外观发现异常或储存期达到或超过一年时,须抽样分析。

5.8.2凡设备上使用期较长,容油量较大的系统或设备的用油均应实行定期抽样监测分析。

5.8.3在设备检修前对接近换油期的油应提前抽样分析。

5.8.4在使用过程中,油质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抽样分析。

5.8.5 在油品换代、试用新油时,按规定时间作抽样分析。

5.8.6 各种润滑油品的监测分析要求见《新区润滑油脂监测分析管理标准》。

5.9 润滑油脂发放

5.9.1 大批发送的油脂,要按申请单位的计划品种、牌号、数量、要求时间发送。班组领用要按规定的品种、牌号、数量发放,不得擅自改代。

5.9.2 同一品种按入库先后顺序发,先进先出,后进后出。

5.9.3 油品变质或不明规格牌号不发。

5.9.4 领油容器应涂有油品品种、牌号,标记明显,内无其它油脂及水分杂质。领油容器标记不正确或不清洁者不发油。

5.10 废旧润滑油回收

5.10.1 各类油品均应按品种、牌号分别装桶存放。

5.10.2 根据油质的老化、污染成度以目测鉴定、分开保管,废阻燃液压液(如:水乙二醇)不能和一般废矿物油混合。

5.10.2.1 一等废油外观质量:无明显乳化现象及明显变质或污染物。

5.10.2.2 二等废油外观质量:有轻度乳化、轻度老化、污染。

5.10.2.3 三等废油外观质量:有较重乳化、明显老化、污染。

5.10.2.4 四等废油外观质量:高粘度油、工业齿轮油、混合油(不明牌号)严重污染的油、循环水处理的油。

5.10.3 盛装废油的容器要与好油的油桶分开存放,不能混放,并做好标记,清楚标明废油的品种、牌号和等级。

5.10.4 盛装废油的容器也要防雨、防晒,妥善保管,有条件的单位应盖防雨棚,存有一定数量后要及时提交申请回收处理。

5.11 油库

5.11.1 油脂总库及各供应站油库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干

燥,空气流通,无明火,库内温度保持在4℃~35℃,库内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具,严禁油脂敞盖和放在露天。

5.12 检查与考核

5.12.1 设备润滑纳入公司设备等级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

5.12.2 平时对设备润滑管理随时进行检查,发现因严重违反润滑管理标准,造成严重后果或设备事故者,按公司事故管理标准和专责制进行考核。

附表

年润滑材料申请表

单位:年月日

主管厂长:科长: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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