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类商品质量管理规定 (1)
百货商品验收管理办法

百货商品验收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保障百货店商品的质量,提高百货店商品销售的安全性,降低不良商品数量,特制定本百货商品验收管理办法。
2. 质量管理要求2.1 仓库管理1.仓库内要有完整的货品管理制度,所有货品应按照规定归类、归纳、摆放。
2.货品应分区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3.仓库内应有货品状况告知表格,记录货品的状态及库存情况。
4.仓库内货品应按照种类、品牌、尺码、色系等进行标示分类。
且标示清晰,不得混淆。
2.2 采购流程管理1.采购流程应符合财务管理条例。
2.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流程操作,降低因操作不当导致的问题。
3.采购人员应向供应商索要商品检测报告,对比商品检测报告和货品贴标内容是否一致,并记录在验货记录表中。
2.3 验货管理1.每个收货点有专人进行货物收、检、验的操作,验货人员应持有本企业的规定的验货人员证书。
2.验货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检查货品的外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货品依据检测报告(按质规定检测)。
3.出现不合格和有疑问的货品,必须做好标示认定,防止在下游环节流通。
3. 验收标准3.1 外包装标准1.外包装应无明显破损。
2.外包装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3.标签清晰、不褪色、无损伤、字体清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齐全。
3.2 真伪鉴别标准1.条形码、防伪标志、商标等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真品与认证模型对比进行辨别鉴别。
3.3 物理性质标准颜色、尺寸、外观、材质、质感等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和规范。
4. 品质判定标准4.1 合格品标准1.外包装无破损、无污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2.产品固定参数一致,无松动、漏洞、分层、发霉、异味等问题。
4.2 不合格品标准1.外包装有明显破损。
2.产品固定参数不一致,出现松动、漏洞、分层、发霉、异味等问题。
5. 验收措施5.1 车辆验收标准1.车辆应经过专业机构检测验收合格。
2.车辆搭载的货品应符合规格尺寸,货位与货品完全匹配。
3.使用质量有疑问的车辆时,应进行验收记录。
百货公司运营商品质量检查月报制度

百货公司运营商品质量检查月报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商场,维护公司的信誉,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中心信息部根据政府职能部门检查热点、消费热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月(季)度专项检查计划及检查标准,监督各商品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信息部质检员根据公司的商品质量管理要求及总部要求开展商品质量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
信息部质检员必须按以下要求按时填报商品质量检查月报,呈报上级领导。
第三条信息部质检员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将检查情况按统一表格汇报总部质检专员,内容包括:
1、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结果;
2、针对日常出现的因商品质量、价格原因产生的客诉,作典型案例分析。
第四条信息部质检员每月5号前将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结果明细进行网上公布。
第五条罚则
1、迟报、漏报7天以内,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的处罚。
2、超过7天不报的,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处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某百货公司商品质量验收标准

万佳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质量验收标准前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同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确保商场的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特制定本商品质量验收标准。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商品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各类商品引进时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和标签标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采购部的商品引进、理货区和配送中心的商品验收。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食品类商品验收标准引用标准:《食品卫生法》、《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
允许免除标注内容: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cm2时,除香辛料和食品添加剂外可免除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但在其大包装上应标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或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
产品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保质期或保存期在18个月以上的食品,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或保存期;进口食品可以免除原制造者的名称、地址和产品标准号。
基本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汉字,所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如质量单位g或克,Kg或千克;体积单位:ML或毫升,L或升。
国产食品:1、引用标准:各类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详解。
2、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营业执照、厂家卫生许可证、县级以上卫生防疫站出具的卫生评价报告单位和卫生检测报告书。
3、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日期的标注顺序为年、月、日)、保质期或/和保存期、贮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特殊标准内容(辐照食品)、条形码(自带码或店内码)。
进口食品1、引用标准:《进口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各类进口预包装食品(即销售包装食品)的标签要求。
单位日用百货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日用百货店的管理,确保商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日用百货店的所有员工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商品管理第四条店内商品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进行采购,确保商品质量。
第五条商品采购应实行招标或比价制度,选择信誉良好、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第六条商品入库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商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商品上架前应进行分类、编号、陈列,方便顾客选购。
第八条商品销售时,应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更改价格。
第九条商品销售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妥善处理退换货事宜。
第十条定期对商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一条员工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主动解答顾客疑问。
第十二条员工应熟悉商品知识,为顾客提供专业咨询。
第十三条员工应保持店内环境整洁,确保顾客购物环境舒适。
第十四条员工应妥善保管顾客物品,防止遗失。
第十五条遇到顾客投诉,应耐心倾听,及时处理,确保顾客满意。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单位管理。
第十七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第十八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九条员工应按照规定工作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二十条员工应爱护单位财产,不得擅自挪用、损坏。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店内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员工不得私自挪用、侵占单位资金。
第二十三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公开透明。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员工应熟悉店内消防设施,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二十五条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店内吸烟、使用明火。
第二十六条员工应确保店内用电安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二十七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单位日用百货店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场货物管理制度

商场货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商场货物管理,确保货物安全、有效利用空间、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商场所有经营的货物管理活动。
三、货物分类及管理1. 货物分类根据货物的特性和经营类别,将货物分为食品类、服装类、家居用品类、化妆品类等。
2. 货物管理(1)货物进货管理商场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季节变化,合理安排货物的进货计划,确保货源稳定、品质优良。
(2)货物陈列管理货物陈列应按照各种货物的特性进行合理排布,保持货物陈列整齐、美观,并定期更换陈列方式,吸引顾客眼球。
(3)货物售卖管理商场应根据货物的特性,确定有效的售卖策略,通过促销、搭配等方式,提高货物的售卖效率,确保货物的销售。
(4)货物保质管理商场应采取合理的保质保鲜措施,确保货物的质量和使用期限。
四、库存管理1. 货物库存管理商场应根据货物销售情况,科学制定库存管理计划,确保货物库存水平在合理范围内。
2. 库存盘点管理商场应定期对货物进行库存盘点,及时发现货物的异常情况,保证货物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3. 库存配送管理商场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配货物库存,确保货物供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库房管理1. 货物装卸管理商场应根据货物的特性,合理安排货物的装卸作业,确保货物的安全性。
2. 货物储存管理商场应根据货物的特性,合理规划货物的存放位置,确保货物的安全存储。
3. 库房清洁管理商场应定期对库房进行清洁,保持库房的整洁,确保货物的清洁安全。
六、货架管理1. 货架摆放管理商场应根据货物的特性,合理规划货架的摆放位置,确保货物的展示效果和售卖效率。
2. 货架维护管理商场应定期维护货架,确保货架的稳固性和安全性。
七、物流管理1. 货物运输管理商场应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确保货物的及时到达,并进行货物的验收和确认。
2. 货物配送管理商场应根据货物的销售情况,合理安排货物的配送时间和方式,确保货物的及时到达。
八、报废管理1. 货物报废管理商场应对报废货物进行分类处理,合理利用和处理报废货物,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百货日杂库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百货日杂商品的库存管理,确保商品数量准确、质量稳定、库存合理,提高库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百货日杂商品的库存管理,包括采购、入库、储存、出库、盘点等环节。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三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季节变化及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确保商品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采购商品应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货及时、售后服务完善的供应商。
第五条采购商品需经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批,必要时需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六条商品入库前,需对商品进行验收,确保商品数量、质量、包装符合要求。
第七条验收合格的商品,由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入库单需经采购部门、库管人员、质检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八条入库商品需按照商品类别、规格、型号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存放有序。
第九条入库商品应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条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鼠、防虫,确保商品质量。
第十一条库房内不得存放与商品无关的物品,避免影响商品质量。
第十二条库存商品应定期检查,确保商品数量、质量、包装符合要求。
第五章出库管理第十三条出库商品需按照销售订单进行,确保商品数量、质量、包装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出库商品需填写出库单,出库单需经销售部门、库管人员、财务部门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出库商品应确保及时送达,避免影响销售。
第六章盘点管理第十六条库存商品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准确。
第十七条盘点过程中,发现商品数量、质量、包装等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盘点结果应上报公司领导,并按月形成盘点报告。
第七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对库存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库存管理制度,造成商品损失、质量问题的个人或部门,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商业百货公司供应商商品放行管理规定

商业百货公司供应商商品放行管理规定(一)家电类商品为加强商品管理,进一步堵塞漏洞,保障公司利益,现对退换货商品放行做如下规定:1、换货商品放行自营商品因质量问题,需要求供应商换货的,必须由供应商将换货商品送到卖场指定地点一对一调整,经区域负责人与仓管验收,清点,并由该部当班楼面管理员复核无误后将换货商填写放行单,并由当班保安员重新复核签字后方可放行。
专柜商品因质量问题或滞销需对商品进行更换的,必须将更换的同等新品运送到卖场,该专柜进行调换,由该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复核后签商品放行单,并由当值保安员复核签字方可放行。
2、退货商品放行自营商品因质量问题或滞销,需由供应商处理退货的,必须持梦之岛百货商品退货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楼层值班经理与会计签字确认,根据退货单填写商品放行单,由该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和当值保安员复核签字附手工“商品退货单”供应商联方可放行。
专柜商品因质量问题或滞销需办理退货的,必须持供应商加盖公章的退货证明或在“商品放行单上盖章”,由专柜导购员填写放行商品数量,经该部门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再经当值保安员复核无误后签字方可放行。
3、送货商品放行自营商品因质量问题返调仓库的或卖场存放不下的商品需放行时,必须持内部商品返调单,根据返调单的数量填写放行条,并经该部主管复核签字,再经当值保安员签字方可放行。
商品销售后,需售后服务送货的,必须凭顾客送货预约登记表和卖场配送商品清单,根据清单内容填写商品放行条,并经该部主管复核签字,再经当值保安员签字方可放行。
专柜商品销售后需给顾客送货的,必须持销售小票、柜组联或订金预约送货登记表,填写商品放行条,经该部主管复核签字,再经当值保安员签字方可放行。
4、撤柜商品放行自营商品撤柜须凭梦之岛百货商品退货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楼层值班楼面管理员与会计签字确认,根据退货单数量填写商品放行单,经副理级以上人员签字,并附厂商撤场通知单,再经当值保安员签字方可放行。
豆制品商品质量治理标准

深圳市万佳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豆制品商品质量管理标准一、验收标准及要求:(一)运输、包装要求:1、须利用封锁车箱,不得敞运,车箱内必需清洁、卫生,无异味。
2、各类食物必需利用专门的容器盛装,必需生熟分开,生食物不能放在熟食物上面,非食物不能放在食物上。
3、运载、包装豆制品的设备必需是恒温设备。
4、包装盒、袋符合食物卫生标准,且有生产日期、保质期。
(二)商品具体质量要求:一、豆腐:呈均匀的白色或浅黄色,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有必然的弹性,质地细嫩,有豆腐特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
二、豆浆: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淡黄色混悬液型浆液,浆体无结块,少有沉淀,具有豆浆固有的香气和滋味,口感滑爽。
3、豆腐干:呈均匀的黄色,有光泽,块形完整,质地细腻,边角整齐,有必然的弹性,切开处挤压不出水、无杂质,有豆腐干特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滋味纯正,咸淡适口。
4、油豆腐:呈金黄色,有光泽,块形完整,有弹性,无杂质,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有油豆腐特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外皮酥脆适口,内软嫩,咸香适口。
五、豆腐皮(百叶等):呈均匀的白色或浅黄色,有光泽,组织结构紧密细致,富有韧性,软硬适度,薄厚均一致,不粘手,无杂质,有豆腐皮特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
六、腐竹:呈均匀的黄色,有光泽,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有腐竹特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
7、腐乳表面呈红色或乳黄色,内部呈乳黄色,色泽鲜艳,无黑色、绿色等斑点,外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变及杂质,具有腐乳特有的香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苦、涩、酸等不良味道。
(四)调味料的验收标准:1、要紧的调味料有:盐、红油、白酱油、白糖、味精、香油、酱油等。
2、所有非供给商自己调配的调味料,包括盐、糖、酱油、醋等,必需为预包装食物,按《深圳市万佳百货股分有限公司商品质量验收标准》为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一概不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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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璐购物中心商品质量管理规定
1.实施目的
1.1 为了加强对丹璐购物中心内经营商品的质量监督,维护商场的信誉,杜绝
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
1.2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所称的商品质量是指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商品
的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殊的要求。
2.2 凡在丹璐购物中心内经销、代销或联营商品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3. 具体内容
3.1 商品质量检查内容
3.1.1 商品外观质量
3.1.2 商品内外标识
3.1.3 商品保质期限
3.1.4 商品资质证件(依据《商品证件管理规定》)
3.2 商品的质量责任
3.2.1 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原则是分级(专柜、营运部、优服部)管理,
严格把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商场。
3.2.2 营运各部门负责人、专柜店长、导购要熟悉商品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
具备鉴别商品质量的能力。
3.2.3 专柜店长应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并配合
搞好各项质检工作的开展,在销售中如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反
馈到楼层主管及优服部,并及时将商品撤下柜台返回厂家。
3.2.4 导购出售商品时,在给消费者介绍商品性能的同时,应主动帮助顾客检
查挑选,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应主动提出,以防不合格商品到达消费者手
中。
3.2.5 导购在商品上柜时,应积极查看商品厂名、厂址等应有的标识是否齐全,
证件是否齐全规范,是否超过保质期(化妆品)等,如不符规定,导购
有权拒绝上柜。
3.2.6 导购日常工作中应认真听以顾客意见,对于顾客对商品质量的信息反馈,
应做好记录及时报本部门登记备案。
3.3 所有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3.1 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规定和要求,并具备检验机构签署的商品检验合格证。
3.3.2 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址和厂名。
3.3.3 进口商品必须具有报关单及商检证明。
国家要求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备
案制度的进口商品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4 电器类商品如属于国家已开展安全认证的电工产品的范围,则必须是认
证合格并带有安全认证标专的电工产品。
3.3.5 化妆品必须在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卫生防疫部门的准销
证明后,方可上柜销售。
3.3.6 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说明,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
和含量的相应予以标明。
3.3.7 限期使用的商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日期或失效日期。
3.3.8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要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3.3.8 实行许可证制度的商品,应标明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批准日期、有效期
限。
3.3.9 电器类耐用消费品还应具备内容详细的使用说明书,并附有线路图和原
理图。
3.3.10 首次商品到货后,专柜员工应对所进货物进行清点检查,首先检查数量、
包装质量及其完好性,其次应对所进商品进行抽样检查,抽样应按相应
验收标准,采用随机抽取法进行抽检,同时并检查商品是否有合格证和
合格证上是否有检验机构和检验员签章,验收合格后,商品方可上柜销
售。
3.3.11商品补货时,各楼层专柜负责对商品的验收,并索取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验收合格后方可上柜销售。
3.3.12以联营、租赁形式经营的商品,其质量责任由供应商一方承担,所在各
楼层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3.3.13商场自营的商品,其质量责任由营运部楼层负责人承担。
3.4 商品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
3.4.1 优质服务部负责商品质量工作,不断完善商品质量管理体系,协调公司
商品质量管理各环节的活动,以保证最终为顾客提供品质优良的商品。
3.4.2 优质服务部下设一名兼职质检主管,由部门经理直接领导,其职责为:3.4.2.1 负责与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的协调工作。
3.4.2.2 贯彻上级质量管理部门有关标准化、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3.4.2.3 完善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制定部门商品质量管理实施计
划。
3.4.2.4 定期组织商品质量专项检查,并跟进整改出现的问题。
3.4.2.5 收集、分析和处理各种商品质量信息,建立重要商品的质量档案,为
部门经理决策提供依据。
3.4.2.6 组织、安排购物中心和超市营运部管理人员及员工学习国家商品质量
管理政策及法律、法规。
3.4.3 营运各部设一名兼职质检员,其职责为:
3.4.3.1 负责执行优服部有关商品质量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并安排好本部门各
专柜的商品上柜检查、日常检查和销售检查工作。
3.4.3.2 接待本部门所售商品的顾客投诉及退换货事宜,与此同时收集顾客对
商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3.4.3.3 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掌握商品知识,做到应知应会,能主动向顾客介
绍商品质量知识。
3.4.3.4 处理本部门商品质量问题,并对存在问题的商品及早提出处理意见,
上报审批执行。
3.4.3.5 配合部门和优服部部解决顾客投诉,落实好售后服务工作。
4.处罚要求:
4.1 依照谁进货谁把关;谁收货谁验收;谁销货谁检查;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
则,根据造成损失的大小程度惩处责任人。
4.2 营运部各楼层专柜违反商品相关规定致使假冒伪劣商品上柜销售的,对专
柜每次处罚500元。
4.3 营运部各楼层管理人员在优服部专项检查中出现问题,则对部门专项检查
负责人每次每人处罚100元。
4.4 因工作失职造成质量问题经查实的个人和部门,根据事件的轻重每次处罚
500元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4.5 联营、租赁场所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公司还将根据其严重程度对
供应商实施以下处罚:
4.5.1 如因商品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查实责任后,公司
有权对专柜供应商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内(包括1万元)以下的罚款。
4.5.2 如因商品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司有权
对供应商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同时公司还将根据质量问题及情节轻重决定是否终止联营合同,取消其联营或租赁资格。
5.监督管理:
5.1 优服部组织进行商品质量监督和管理。
5.2 各楼层管理人员对本部门的上柜商品质量负责,督促部门各柜组贯彻有关
标准、制度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