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禁限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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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pfas物质限制要求

欧盟pfas物质限制要求

欧盟pfas物质限制要求
欧盟对全氟或多氟烷基类物质(PFAS)的限制要求非常严格。

这些物质因其含有有机化学中最稳定的化学结构之一——碳-氟共价键,使得它们对环境具有持久性的污染潜力。

为此,欧盟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来限制这类物质的生产、使用和投放市场。

首先,欧盟明确禁止PFASs物质的生产、使用和投放市场,除非满足特定的豁免条件。

同时,对于PFASs的含量,也设定了严格的限量要求。

例如,全氟辛酸及盐类(PFOA)的限量要求为<25ug/kg,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PFOS)的限量要求为<10mg/kg或<1ug/m2。

这些限量要求适用于所有非金属有机材料,如涂层、纺织品、密封胶等。

此外,欧盟还规定,若总氟(F)含量超过50 mg/kg,则制造商、进口商或下游使用者须应执法部门的要求,提供源自PFASs的氟含量,或源自非PFASs的氟含量的测试证明文件。

这一措施旨在确保市场上的产品符合PFASs的限量要求,从而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长链PFAS已被证实对环境和人体有害,但许多替代物质仍然具有危害性。

因此,限制甚至全面禁止使用PFAS势在必行。

这也要求相关企业必须做好市场评估和化学品替代的准备,以适应日益严格的环保法规。

总之,欧盟对PFASs的限制要求体现了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这些限制要求的实施将有助于减少PFASs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促进可持续发展。

欧盟汽车禁用物质标准

欧盟汽车禁用物质标准

欧盟汽车禁用物质标准欧盟汽车禁用物质标准是欧盟制定的一项环保标准,旨在保护消费者和环境免受汽车中有害物质的危害。

这项标准规定了在欧盟市场销售的所有新车型和零部件中的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含量。

欧盟汽车禁用物质标准最早出台于2000年,之后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升级。

当前的标准是在2018年生效的,被称为“REACH”(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化学物质)指令,它规定了汽车制造商在新车型及其组件中禁止使用的物质种类和含量限制。

下面列出的是欧盟汽车禁用物质标准中禁止使用的十种物质:1.镉(Cd)和其化合物:镉被认为是一种有害物质,它可能在接触人体时导致骨质疏松,肺癌和其他健康问题。

镉也存在于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和风能的生产中。

2.铬(VI)化合物:铬(VI)化合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都有害。

它们可能导致过敏、哮喘和其他健康问题。

在环境中排放铬也可能损害水生生物。

3.铅(Pb)和其化合物:铅是一种有毒金属,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都有害。

它可能影响儿童的发育和智力,还可能导致肾脏问题和神经系统损伤。

铅从废水中进入环境,可能对水生生物造成严重影响。

5.多溴联苯(BBP):多溴联苯是一种可燃的化合物,用于生产塑料和其他化合物。

它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都有害。

BBP可能导致生殖问题和其他健康问题,并可能对水生生物产生有害影响。

9.石墨烯:石墨烯是一种新型材料,被认为是一种潜在的有害物质。

尚无足够证据证明其危险性或安全性。

欧盟汽车禁用物质标准决定在石墨烯的安全性得到有效证明前,禁止其在汽车和零部件中的应用。

欧盟rohs2.0管控的10种有害物质

欧盟rohs2.0管控的10种有害物质

欧盟ROHS2.0(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指令是欧盟针对电子和电气设备的有害物质管控指令。

ROHS2.0指令发布于2011年,旨在限制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本文将重点介绍ROHS2.0管控的10种有害物质,以及其相关的管控要求和影响。

一、铅(Pb)铅是最常见的有害物质之一,其存在会对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ROHS2.0指令规定电子产品中铅的含量不得超过0.1。

二、汞(Hg)汞是一种重金属元素,在大气中和水中都会对生态系统造成巨大危害。

ROHS2.0指令要求电子产品中汞的含量也不得超过0.1。

三、镉(Cd)镉是另一种有毒金属元素,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

ROHS2.0指令规定电子产品中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01。

四、六价铬(Cr6+)六价铬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ROHS2.0指令规定电子产品中六价铬的含量不得超过0.1。

五、多溴联苯醚(PBBs)多溴联苯醚是一类常见的阻燃剂,但其对环境和健康都有较大危害。

ROHS2.0指令要求电子产品中PBBs的含量不得超过0.1。

六、多溴二苯醚(PBDEs)多溴二苯醚也是一种常见的阻燃剂,但其对环境造成非常严重的污染。

ROHS2.0指令要求电子产品中PBDEs的含量不得超过0.1。

七、聚氯乙烯(PVC)聚氯乙烯是一种常见的塑料原料,但其加工和使用过程中会释放出有害物质。

ROHS2.0指令规定电子产品中PVC的含量不得超过0.1。

八、双酚A(BPA)双酚A是一种常见的化学原料,但其存在会对人体内分泌系统造成危害。

ROHS2.0指令规定电子产品中BPA的含量不得超过0.1。

九、邻苯二甲酸酯(Phthalates)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类常见的增塑剂,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有一定影响。

ROHS2.0指令规定电子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不得超过0.1。

十、六价铬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是一类有毒物质,存在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欧盟禁用物质标准与中国禁用物质标准

欧盟禁用物质标准与中国禁用物质标准

欧盟禁用物质标准与中国禁用物质标准欧盟禁用物质标准与中国禁用物质标准是两种不同的标准体系。

欧盟的禁用物质标准主要是指在欧盟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产品中不得含有特定的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被认为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风险的物质。

欧盟禁用物质标准的制定依据是欧盟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包括欧盟的《化学物质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条例》(REACH)和《限制使用危险物质指令》(RoHS)等。

中国的禁用物质标准主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产品中不得含有特定的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被认为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风险的物质。

中国禁用物质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

虽然欧盟和中国的禁用物质标准有所不同,但两者都有类似的目的,即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

因此,如果企业想要在欧盟和中国市场上销售其产品,需要遵守相应的禁用物质标准。

同时,企业也需要加强对化学物质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其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并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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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豁免范围

rohs豁免范围

rohs豁免范围ROHS豁免范围ROHS指的是欧盟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旨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该指令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中禁止使用的有害物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

然而,ROHS指令也允许一些特定情况下的豁免,本文将按类别介绍ROHS豁免范围。

医疗设备医疗设备是ROHS指令中的一个重要豁免范围。

由于医疗设备的特殊性质,一些有害物质的使用是必要的,例如铅和汞。

这些物质在医疗设备中的使用是为了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

因此,ROHS指令允许医疗设备中使用铅和汞等有害物质,但必须符合特定的限制条件。

军事设备军事设备也是ROHS指令中的一个豁免范围。

由于军事设备的特殊性质,一些有害物质的使用是必要的,例如铅和镉。

这些物质在军事设备中的使用是为了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

因此,ROHS指令允许军事设备中使用铅和镉等有害物质,但必须符合特定的限制条件。

监控和控制仪器监控和控制仪器也是ROHS指令中的一个豁免范围。

由于这些仪器的特殊性质,一些有害物质的使用是必要的,例如铅和汞。

这些物质在监控和控制仪器中的使用是为了确保仪器的性能和可靠性。

因此,ROHS指令允许监控和控制仪器中使用铅和汞等有害物质,但必须符合特定的限制条件。

照明设备照明设备也是ROHS指令中的一个豁免范围。

由于照明设备的特殊性质,一些有害物质的使用是必要的,例如铅和汞。

这些物质在照明设备中的使用是为了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

因此,ROHS指令允许照明设备中使用铅和汞等有害物质,但必须符合特定的限制条件。

汽车汽车也是ROHS指令中的一个豁免范围。

由于汽车的特殊性质,一些有害物质的使用是必要的,例如铅和镉。

这些物质在汽车中的使用是为了确保汽车的性能和可靠性。

因此,ROHS指令允许汽车中使用铅和镉等有害物质,但必须符合特定的限制条件。

总结ROHS指令的豁免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设备、军事设备、监控和控制仪器、照明设备和汽车等。

这些豁免范围的设定是为了确保这些特殊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但同时也必须符合特定的限制条件。

rohs10种物质介绍

rohs10种物质介绍

rohs10种物质介绍RoHS是欧盟颁布的一项指令,旨在限制和规范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的有害物质,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RoHS指令禁止或限制了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聚氯化苯(PCBs)、四溴双酚A (TBBPA)、邻苯二甲酸酯(DEHP)和邻苯二甲酸丁酯(BBP)在内的10种物质的使用。

下面将对这10种物质进行介绍。

1. 铅(Lead)铅是一种有害重金属,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具有潜在危害。

长期暴露于铅可能导致神经系统、肾脏和生殖系统等多个器官的损害。

RoHS指令限制了电子电气设备中铅的使用量。

2. 汞(Mercury)汞是一种有毒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有害。

长期暴露于汞可能导致神经系统受损,甚至引发智力退化。

RoHS指令限制了电子电气设备中汞的使用量。

3. 镉(Cadmium)镉是一种有毒重金属,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有害。

长期暴露于镉可能导致肾脏和骨骼系统损害。

RoHS指令限制了电子电气设备中镉的使用量。

4. 六价铬(Hexavalent chromium)六价铬是一种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具有潜在危害。

长期暴露于六价铬可能导致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等多个器官的损害。

RoHS指令限制了电子电气设备中六价铬的使用量。

5. 多溴联苯(PBBs)多溴联苯是一类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有害。

长期暴露于多溴联苯可能导致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损害。

RoHS指令限制了电子电气设备中多溴联苯的使用量。

6. 多溴二苯醚(PBDEs)多溴二苯醚是一类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具有潜在危害。

长期暴露于多溴二苯醚可能导致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损害。

RoHS指令限制了电子电气设备中多溴二苯醚的使用量。

7. 聚氯化苯(PCBs)聚氯化苯是一类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有害。

长期暴露于聚氯化苯可能导致免疫系统、神经系统和生殖系统等多个器官的损害。

RoHS指令限制了电子电气设备中聚氯化苯的使用量。

eu rohs的管控范围

eu rohs的管控范围

eu rohs的管控范围EU 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是指欧盟对危险物质的限制。

该管控范围涵盖了一系列电子电气产品,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本文将详细介绍EU RoHS的管控范围及其对相关行业的影响。

EU RoHS的管控范围主要包括电子电气设备和组件。

这些设备和组件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手机、电视、音响、家用电器、照明设备、电子玩具等。

欧盟通过制定RoHS指令,对这些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了限制,以减少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根据EU RoHS指令,管控范围内的电子电气产品中禁止使用以下六种有害物质: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

这些物质在高浓度下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具有严重危害,如铅可影响神经系统和生殖系统,汞可对中枢神经系统和肾脏造成损害,镉可导致癌症等。

EU RoHS的管控范围不仅涉及到产品的制造商,也对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都有要求。

制造商需要确保其产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并提供符合性声明和技术文件。

供应商需要配合制造商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以确保其供应的零部件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此外,进口商也有责任确保所进口的产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在EU RoHS的管控范围内,制造商需要进行相应的物质清单管理和供应链管理。

物质清单管理包括对产品中使用的物质进行清单登记,确保不超过限制值。

供应链管理包括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所采购的零部件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此外,制造商还需要建立合规性检测和记录,并保留相关文件和信息,以备相关机构的审查。

EU RoHS的实施对相关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制造商需要在产品设计阶段就考虑到RoHS指令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材料和工艺。

一些原本常用的材料和技术可能需要被替换或改进,以符合RoHS 指令的要求。

此外,供应链的管理也变得更加复杂,制造商需要与供应商保持紧密的合作和沟通,确保供应的零部件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pfas禁用物质标准

pfas禁用物质标准

PFAS(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是一类广泛应用于各种消费品和工业领域的化学物质,具有防油、防水、耐高温和耐化学性等特性。

然而,PFAS也被认为是一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人体和环境具有长期危害。

因此,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对PFAS实施严格的管控和禁用。

关于PFAS的禁用物质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法规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PFAS禁用和管控标准:
1. 欧盟:欧盟委员会已将PFOS(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PFOA(全氟辛酸)及其盐和PFOS相关物质纳入禁用物质清单。

对于其他PFAS物质,如PFHxS(全氟己烷磺酸)等,欧盟也在逐步推进管控措施。

2. 美国:美国环保署(EPA)已对某些PFAS物质实施限制,例如PFOA和PFOS。

此外,美国各州也在制定针对PFAS的管控法规。

3. 中国:中国尚无针对PFAS的专门禁用法规,但是一些行业标准和环保政策已经开始关注PFAS的管理。

4. 其他国家和地区: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等国家也在对PFAS进行管控,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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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橡胶工业在环保和节能方面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欧盟(EV)发布的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对我国橡胶制品的出口形成了“绿色壁垒”,特别是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欧盟有关电子电气的RoHs指令,使我国橡胶工业面对更加严峻的局面。

换一个角度看,为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和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在生产场所也要加强环保。

橡胶工业是能耗较大的行业,面对能源日趋短缺,橡胶企业存在着潜在危机,必须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

笔者关注橡胶行业的环保问题已有多年,并多次呼吁橡胶行业的同行们要重视环保,期望本文能引起业界人士更大的关注。

1 环保
橡胶工业的环保包括两个课题:一是使用环保的原材料,二是尽量降低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

1.1 橡胶制品原材料的环保
要求生产出来的橡胶制品不含有超过限定值的有害物质,不使用禁用的有害物质,以免危害人体健康,特别是致癌物。

1.1.1 重要的环保法规
许多国家都颁布了本国的环保法规,其中欧盟最为严格,而我国却相对滞后。

欧盟成立以来,传承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欧共体(EC),发布了许多有关环保的条例(Regulations)、指令(Directive)、决定(Decisions)、建议和意见(Recommendations andavice),其中以指令为最多。

欧盟重要环保法规中涉及橡胶的主要指令(下文EU-D表示欧盟指令)有:
①EU-D 67/548/EEC,系有关危险物质的分类、包装和标记的指令;
②EU-D 76/769/EEC,系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某些危险物质及制品的指令(简称RoHS指令);
③EU-D 94/62/EC,系有关包装及包装废弃物的指令,规定了四种重金属的极限值;
④EU-D 2000/53/EC,系有关报废车辆的指令(简称ELV指令)涉及铅、镉、汞和六价铬;
⑤EU-D 2002/95/EC,系有关电气电子设备的指令(简称EEE RoHS指令)涉及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2006年7月1日实施。

⑥EU-D 2003/113/EC,系禁用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指令。

其他国家也有一些环保法规,重点有德国《关于有害物质的技术法规》TRGS 552、TRGS615、TRGS 905,日本《化学物质控制法》等。

特别要强调的是,只有通过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认可的GLP(Good LaboratoryPractice)实验室的检测报告,才能获得欧盟的认可。

1.1.2 主要的禁/限用有害物质
欧盟及其他国家环保法规对某些具有一定危险特性的物质实施了禁用和限用,这些物质中许多具有致癌性(诱导有机体突变)。

笔者综合各种资料,将可能涉及橡胶制品的主要禁/限用主要有害物质列于表1。

表中致癌性资料系根据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发表的有关评价化学物质对人类致癌危险性的一系列论文获得的信息。

表1 主要禁/限用有害物质
说明:1)表中打上*和**号的物质是目前日常被检测的,其中有**者为重点检测对象;
2)1 mg/kg-1=1 ppm=1×10-6。

3)欧盟环保法规不断有新的修正案,表中列出的欧盟指令应包括其所修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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