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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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5.06.01•【字号】杭教初〔2015〕5号•【施行日期】2015.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教初〔2015〕5号各区教育局(社发局):《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法律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保障幼儿、家长和托幼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管理条例》、《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规定,结合杭州市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招生对象入园当年的8月31日(含)前已经年满三周岁的杭州市区(简称“市区”,下同)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报名时间各类幼儿园招生均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为每年6月第一周的双休日。

三、招生原则1.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常住户口幼儿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居住地(以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就近(相对就近)安排入园。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条件按照《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10〕315号)执行。

2.“就近入园”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市区户籍幼儿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由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幼儿园优先安排入园。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幼儿,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同类幼儿中优先安排。

四、招生过程(一)制订计划幼儿园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规定和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园规模制订招生计划。

各幼儿园招生计划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统一公布。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招生前将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办法、招生计划、招生的幼儿园名录、招生咨询监督电话在门户网站一级栏目下予以公告,并通过街道、社区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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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萧教[2008]2号关于认真做好二○○七年度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直属学校(单位)、高中、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为了准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鞭策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争创一流教育业绩,同时为教职工的奖惩、交流、工资调整、职务晋升等提供依据,激励教职工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共萧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萧人[2007]146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对二○○七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2007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以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活力为目的,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为依据,以绩效考核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考核的评价和激励鞭策作用,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全面建设。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高中、镇(街道)中心辅导学校(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心幼儿园及民办学校都应开展年度总结评比工作。

公办教职工以及工作满一年的代课教师,都应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进行考核。

民办学校教职工参照执行。

下列情况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办法处理:1.病假、事假和出国探亲时间累计超过半年和本年度内办理离退休(含离岗退养)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2.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不作考核年限计算,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本年度军转干部和调任、调动人员,由调入单位参加考核,确定等次。

4.挂职锻炼人员超过半年的,参加挂职单位考核,由原单位根据考核情况确定等次,不到半年的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1.考核内容。

教职工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要根据《萧山区教育局关于各类教师工作的评价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考核细则,对每一个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

杭州与萧山的高中招生政策

杭州与萧山的高中招生政策

杭州与萧山的高中招生政策
一、杭州市的高中招生政策
杭州市的高中招生政策一直以来都秉承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学生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

以下是杭州市高中招生政策的几个主要特点:
1.严格控制招生计划
杭州市教育局根据全市初中毕业生的数量和素质情况,制定每年的高中招生计划,并要求各高中学校按照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机会接受高中教育。

2.实施多元评价
为了更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杭州市实施了多元评价政策。

该政策要求高中学校在招生时,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体育和艺术特长等多个方面,以选拔出优秀的学生。

3.推行自主招生
为了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杭州市允许部分高中学校进行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政策允许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选拔具有特殊才能或特殊需求的学生。

这一政策对于培养创新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萧山区的高中招生政策
萧山区作为杭州市的一个郊区,其高中招生政策也具有一定的特点。

以下是萧山区高中招生政策的几个主要特点:
1.注重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萧山区教育局要求各初中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的参考依据之一。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促进初中学校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2.推行指标生政策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萧山区推行了指标生政策。

该政策要求各高中学校将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让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机会获得优质的高中教育资源。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初中学校之间的升学竞争压力。

萧山区教育局教科所

萧山区教育局教科所

萧山区教育局教科所
萧教育科研[2008]8号
关于公示萧山区2008年教育科研获奖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各直属单位(学校)、高中、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初中、小学、中心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民办学校:
经局教育科研成果评审小组评议,萧山区2008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初评结果已揭晓。

为确保本次科研成果评审的公正性与实效性,现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2008年8月30日。

公示期间各校及教师对今年的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如果有异议(包括成果名称、单位和作者等输入错误),请及时与区教育局教科所联系,联系电话为82703358,82703926。

萧山区教育局教科所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萧山区2008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初评获奖名单
萧山区2008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初评获奖名单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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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中小学校章程备案意见书第181号杭州市萧山区新民学校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杭州市中小学校章程管理办法》,你校2015年10月20日校董事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并报我局备案的《杭州市萧山区新民学校章程》,经区教育局学校章程审核工作小组审核,2015年12月3日区教育局准予备案。

备案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要求,弘扬法治精神,改进学校管理,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办学品质。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2015年12月3日杭州市萧山区新民学校章程(本章程修订稿经2015年10月20日校董事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2015年12月3日经萧山区教育局同意备案,2015年月日经萧山区民政局核准)序言2002年8月“新塘民工子弟学校”经区教育局批准筹办,租用新塘街道一都孙村一闲置厂房改建成立了。

2002年9月1日开学,第一学期开设8个教学班,招收157名学生,教职工10人。

2004年8月新塘民工子弟学校搬迁到原新塘初中的校址,经萧山区民政局、萧山区教育局批准正式成立“杭州市萧山区新民学校”。

现在的新民学校占地12790平方米,校舍面积5700平方米,教职工71人,开设27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300余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教职工与学生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杭州市萧山区新民学校;住所地址为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塘里陈社区,邮政编码311201;官方网址为/doc/2f5487eedc88d0d233d4b14e852458 fb760b386b.html 。

萧山区教育局教科所

萧山区教育局教科所

萧山区教育局教科所
萧教育科研[2008]8号
关于公示萧山区2008年教育科研获奖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各直属单位(学校)、高中、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初中、小学、中心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民办学校:
经局教育科研成果评审小组评议,萧山区2008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初评结果已揭晓。

为确保本次科研成果评审的公正性与实效性,现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2008年8月30日。

公示期间各校及教师对今年的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如果有异议(包括成果名称、单位和作者等输入错误),请及时与区教育局教科所联系,联系电话为82703358,82703926。

萧山区教育局教科所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萧山区2008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初评获奖名单
萧山区2008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初评获奖名单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萧山入学政策

萧山入学政策

萧山入学政策随着人口不断增长,萧山区教育部门为了更好地保障每个孩子的入学权利,不断优化和完善萧山入学政策。

以下是萧山入学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细则:一、户籍政策1.1 户籍在萧山区的适龄儿童,在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报名手续后,享受平等就近入学的权利;1.2 具有户籍的萧山区籍贯流动人口子女,按照区规定综合评价得分来参加学位派位;1.3 非户籍在萧山区内合法居住而未参加集中入学安排的适龄儿童,在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报名手续后享受平等就近入学权利,也可以按照综合评价得分参加学位派位。

二、学籍政策2.1 对于在萧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内的连续学籍和同一单位的升学优惠;2.2 在参加学位派位前,学籍转移需提前到萧山区指定教育部门报备,合法办理转学并接受综合评价。

三、特殊入学政策3.1 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就近入学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经学校同意后,可以前往指定的学校就读,也可以参加学位派位;3.2 优秀运动员、艺术生等特长生,按照规定程序报名参加综合评价,通过综合评价后,在派位时享受绿色通道;3.3 优秀生可享受萧山区规定的各种教育奖励和资助政策,如奖学金、助学金等。

四、公办幼儿园入学政策4.1 按照“向社区要资源,向居民倾斜”的原则,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所在社区及附近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其次属于其他社区的适龄儿童,最后才考虑非萧山籍儿童入园;4.2 限制幼儿园扩容规模,确保教育质量同时平衡社区资源配置。

五、私立幼儿园入学政策5.1 按照相关规定,私立幼儿园要经过审批,并依法依规经营,确保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要;5.2 对于私立幼儿园不良行为和聘用未持证上岗人员等违规行为,严格依法监管,并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萧山区教育部门不断优化入学政策,从保障每个孩子的入学权利出发,保障其接受优质教育,为萧山区的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021萧山区教坛新秀评选文件

2021萧山区教坛新秀评选文件

2021萧山区教坛新秀评选文件摘要:1.评选背景和目的2.评选对象和条件3.评选方法和流程4.评选标准和奖励5.评选组织和管理正文:尊敬的读者,您好!近年来,萧山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培养和选拔优秀青年教师。

为了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萧山区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本次评选的相关事项,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参与此次评选。

一、评选背景和目的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青年教师已成为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

为了挖掘和培养更多具有潜力的教育人才,推动教育教学创新,萧山区教育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旨在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1.评选对象:萧山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在职青年教师。

2.基本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2)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受到师生和家长好评;(3)具有创新精神和教育教学改革意识,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4)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评选方法和流程1.评选方法:采用学校推荐、区教育局选拔的方式进行。

2.评选流程:(1)学校选拔:学校根据评选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区级评选;(2)区级评选: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教师进行综合评价;(3)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将在萧山区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四、评选标准和奖励1.评选标准:主要从教育教学成果、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师德师风、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价。

2.奖励措施:(1)荣获“萧山区教坛新秀”称号;(2)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3)优先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的教育教学评选活动。

五、评选组织和管理1.评选活动由萧山区教育局主办,相关部门协办。

2.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评选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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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萧教学…2009‟125号
关于开展萧山区名校(园)集团、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为进一步促进名校(园)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打造教育强区,整体提升我区教育质量,实现“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的目标,经研究决定,今年将开展萧山区名校(园)集团、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考核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萧山区名校(园)集团、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考核评价工作,要坚持数量和质量并举,以整合教学资源为途径,以提升教育品质为目标。

要坚持深化改革,促进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的不断创新,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

要坚持均衡普惠,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不断拓展,提升全区整体办学水平,满足群众“上好学”的需求。

要坚持因地制宜,
促进教育质量提升与学校办学特色培育的有机统一,加快学校特色品牌建设。

二、考核评价条件和范围
考核评价的对象是经区教育局批准成立或备案的名校(园)集团、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

名校(园)集团、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自批准成立(或备案)之日起满2年者可申报合格评估,已满3年者可申报先进考核。

同一单位不得兼报集团和互助共同体先进。

三、考核评价方法和程序
考核评价工作按自查自评和组织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具体分为自查自评、合格评估、先进考核评估。

名校(园)集团、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要认真对照考核评价指标,逐项逐条地进行自查自评工作,完成自查自评后,向教育局提出要求进行合格评估或先进考核评估的申请,同时提交自查自评结果和报告。

教育局将组织有关督学、专家组成考核评价组,对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合格评估和先进考核评估的名校(园)集团和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对通过合格评估和先进考核评估的名校(园)集团和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教育局将予表彰和奖励。

四、时间安排
名校(园)集团、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对照考核评价指
标进行自评,于9月10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并向区教育局提交考核评估申请、自评结果和报告。

9月3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对名校(园)集团、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的考核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申报合格评估或先进考核评估的名校(园)集团、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在9月10日前将《申报合格评估或先进考核评估报告》、《自查自评结果及报告》、《有关工作用表》等材料报送区教育局。

附件:1. 萧山区名校(园)集团考核评价指标;
2. 萧山区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考核评价指标;
3. 萧山区名校(园)集团、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
合格评估、先进考核申报表;
4. 萧山区名校(园)集团、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
工作用表。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名校(园)集团学校结对考核评价通知
抄送: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初教处,区政府办事服务中心,区档案局、区图书馆。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8月17日印发
附件1:
萧山区名校(园)集团考核评价指标
附件2:
萧山区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考核评价指标
附件3-1:
萧山区名校(园)集团 单位申报表
合格
先进
附件3-2:
萧山区城乡学校互助结对共同体 单位申报表
合格
先进
附件4:
萧山区名校(园)集团、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共同体工作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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