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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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3•【字号】长政办函[2008]143号•【施行日期】2008.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函〔2008〕14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长沙市财政局国家金库长沙市中心支库〈长沙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长政发〔2006〕34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推进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从2009年1月1日起,市本级所有全额和差额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凡在第一批、第二批未纳入国库支付改革的市本级预算单位,均在第三批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具体名单详见《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明确第三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的通知》〈长财预〔2008〕29号文件〉)。

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将分步退回集中核算预算单位账务(一)2009年1月1日退回集中核算账务的预算单位共88家(含重点工程指挥部)(详见附件1)。

集中核算账务退回单位后,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机构,确定财务人员,明确职能职责,并统一参加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培训。

(二)市财政局暂保留市直一级局45家预算单位(名单见附件2)的会计集中核算,过渡期一年。

在过渡期内,上述单位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并参加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培训。

(三)对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房产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委派的财务处长继续留任委派单位,过渡期一年;市园林局、市公用事业局和市文化局3位委派财务处长与委派单位的10位委派主办会计在2008年9月底前抽回。

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随着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国库集中支付作为一项重要的财政手段,也逐渐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国库集中支付可以大大提高财政收支管理的效率,减少财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失误,还可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安全性管理。

因此,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实施方案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首先,应该明确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目标。

改革的主要目标应该是优化财政资源的利用,实现财政管理的数字化和网络化,促进财政事务的便捷、快捷和高效。

此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还应当强调对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的要求,以保证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

其次,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需要制定明确的措施和步骤。

首先,应该加强数字化设备和网络的建设,以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安全性、快速性和可靠性。

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规定财政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政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制度文化的保障下规范流转、安全流转和高效流转。

最后,还应该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认证,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财务管理技能,以便更好地适应数字化管理的要求。

另外,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还需要结合现有的财政体制和政策要求,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

在具体实施中,应该注重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实现政府资金管理的联网和互认。

此外,还需要建立各项检查机制,定期评估国库集中支付的质量和效率,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之,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一个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和各界的协作和付出不懈的努力。

只有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和实施措施,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作模式,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才能够逐步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目标,提高财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3年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

2023年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

2023年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日益完善,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逐渐成为推动财政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支付安全性不高、流程繁琐、专款专用难以保障等等。

因此,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高支付效率和安全性,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实施方案。

二、整体目标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整体目标是建立现代化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提高支付效率和安全性,实现财政资金的科学调度和有序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持。

三、重点任务1. 完善支付系统(1)优化支付系统架构,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对接,推行统一的支付接口和标准,减少支付流程和时间。

(3)实施支付信息实时传输,提高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引入新技术,如区块链等,加强支付的可追溯性和防伪能力。

2. 改进支付流程(1)简化支付环节,减少支付环节和手续。

(2)推行联网核对制度,确保支付款项的准确、及时性。

(3)加强对支付环节的监督和审查,严格履行支付授权程序。

3. 提高支付安全性(1)建立健全支付风险评估体系,科学评估支付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加强支付信息保护,确保支付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3)建立支付争议解决机制,及时解决支付纠纷。

4. 完善信息化建设(1)加强财政和银行之间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建立统一的财政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全国范围内支付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分析。

5. 加强人才培养(1)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支付业务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

(2)建立专业人才队伍,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和知识分享活动。

四、预期效果通过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预计将取得以下效果:1. 支付效率将大幅提高,支付过程将更加简化和便捷。

2. 支付安全性将得到有效保障,防范支付风险和安全隐患。

3. 支付数据的准确性将大幅提高,有效防止数据错误和造假。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把财政支出从过去的“资金流”变为今后的“指标流”和“额度流”,把传统的“以拨列支”变为“以支列支”。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构成。建立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为辅助,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为网络的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体系。(1)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国库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账册。(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5)经上级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逐步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为保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顺利实施,区财政局委托国库支付中心在代理银行开设单位往来资金专户,专项用于预算单位往来资金、历年预算结余等方面核算,并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2)财政部门的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特设账户进行清算。(3)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包括单位备用金的提取和补充),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单位往来资金专户及特设账户进行清算。(4)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5)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

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

**县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财政性资金的支付管理:(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它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所有财政性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

第四条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一)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

(二)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零余额账户)。

(三)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四)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预算外资金专户)。

(五)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的特设专户。

第五条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其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账户。

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管理监督。

第六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原则上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向人民银行和代理财政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办法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供应商、劳务提供者等。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授权支付额度,向代理财政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办法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

第七条代理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的资金清算,按照《**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清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部门预算批复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_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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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文秘原创投稿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为积极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建设现代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部署,推进会计核算中心转轨,确保在20xx年底前将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积极推行公务员卡制度改革,实施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一步规范、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加强计划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加强稽核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二、工作原则(一)统一思想,合力推进,确保成功。

(二)有利于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原则。

(三)积极稳妥,分步实施。

(四)简化程序,方便用款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推进会计集中核算转轨,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建立国库管理机构,大力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单位账务分批退单位自行核算,规范、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县直预算单位,其单位账务要求在10月份退回单位自行核算;暂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县直预算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在11月份退回单位核算;人员少,资金量小的预算单位、临时机构,不能明确主管单位的专项账套、基建账套,经财政国库管理局同意,可以委托单位主管部门、财政国库管理局下设的代理记账股代理记账。

账务退回后,单位资金支付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办理;单位账务核算采用电算化记账,核算软件由县财政局统一采购,财务电子数据集中存储在县财政局中心机房,由财政局统一维护管理。

(三)、规范国库运行,提升国库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公正、科学选择国库支付代理银行,通过代理银行零余额账户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二是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等相关主体的职责划分,坚持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规范化操作程序,实行商业银行代理(代理银行)支付,人民银行清算划款的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操作;三是严格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审批,建立用款计划编制制度,实现用款计划对部门预算执行的控制,统筹预算收支进度。

2024年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

2024年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

2024年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2024年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通过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技术平台,提高国库集中支付的效率和安全性,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二、改革任务1. 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1)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2)优化国库集中支付的合同管理,明确相关责任和权益,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

(3)优化国库集中支付的账户管理,推动国库集中支付与银行账户的一体化管理。

2. 提升国库集中支付技术平台(1)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提高支付效率和安全性。

(2)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各相关系统的对接和集成,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和流程的自动化。

(3)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监测和预警功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管与审计(1)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管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2)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内部审计,定期对国库集中支付进行评估和检查。

(3)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外部审计,委托专业机构对国库集中支付进行独立审计。

4. 提高国库集中支付的服务水平(1)优化国库集中支付的业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和便利性。

(2)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培训和信息交流,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3)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提供更加规范和便捷的服务。

5.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1)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合作项目,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和做法。

(2)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间的支付清算互联互通。

三、工作措施1. 健全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1)成立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和推进工作。

(2)建立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2. 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1)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相关人员的认识和理解。

(2)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培训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9•【字号】杜政办发[2012]43号•【施行日期】2012.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杜政办发〔2012〕43号)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意见》(黑政办发〔2012〕51号)文件精神,确保2012年底前各预算单位、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预算执行管理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领域一项历史性重大制度创新。

我县自2001年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来,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了明显提高,财政调控能力有了显著增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作用日益突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已经确立。

但从运行情况看,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未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财政支出实拨数额还较大;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规范,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未启动;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预算单位未能全面履行财务管理职能。

按照省政府要求,2012年底前,县以上各级预算单位、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要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因此,各乡镇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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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XX]1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现代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部署,推进会计核算中心转轨,确保在20XX年底前将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积极推行公务员卡制度改革,实施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一步规范、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加强计划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加强稽核监管,确保金安全。

二、工作原则
统一思想,合力推进,确保成功。

有利于金监管,保障金安全原则。

积极稳妥,分步实施。

简化程序,方便用款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夯实国库集中支付基础。

一是进一步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开设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金财政专户、特设专户,将所有财政性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全面实行零余额账户支付,当日清算对账制度。

二是精简、规范财政专户。

撤并没有国务院、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省级财政部门四类有效件依据开设或同类性质多头开设以及一年内没有业务往来的财政专户;将财政专户归口财政国库管理局统一管理。

健全规范银行帐号开立、变更、撤销审批程序,严格控制财政专户的开设,完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审批制度,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监督检查。

推进会计集中核算转轨,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建立国库管理机构,大力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单位账务分批退单位自行核算,规范、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县直预算单位,其单位账务要求在10月份退回单位自行核算;暂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县直预算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在11月份
退回单位核算;人员少,金量小的预算单位、临时机构,不能明确主管单位的专项账套、基建账套,经财政国库管理局同意,可以委托单位主管部门、财政国库管理局下设的代理记账股代理记账。

账务退回后,单位金支付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办理;单位账务核算采用电算化记账,核算软件由县财政局统一采购,财务电子数据集中存储在县财政局中心机房,由财政局统一维护管理。

、规范国库运行,提升国库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公正、科学选择国库支付代理银行,通过代理银行零余额账户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二是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等相关主体的职责划分,坚持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规范化操作程序,实行商业银行代理支付,人民银行清算划款的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操作;三是严格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审批,建立用款计划编制制度,实现用款计划对部门预算执行的控制,统筹预算收支进度。

建立预算单位用款计划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用款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是完善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划分标准和程序,提高财政直接支付审核效率。

五是加强稽核检查、金核算、事后反馈、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金安全。

积极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
引导加快公务卡刷卡环境建设,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
录,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减少现金结算,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积极打造廉洁、高效的阳光政府。

四、工作步骤
准备阶段
1、合理配置国库工作人员,科学设置操作岗位,制定岗位职责。

2、进行财政业务系统整合,完善财政业务一体化平台,搭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信息络环境。

3、召开改革动员会筹备会,布置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改革实施方案;
4、选择代理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确定业务流程,印制业务凭据。

5、预算单位建立财务机构,加强财务力量,完善财务制度,做好改革前准备。

宣传发动阶段
6、安装、调试、检测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络环境。

7、编写并印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手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操作规范》等改革配套件。

8、召开推进集中核算转轨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动员大会,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业务培训。

实施阶段
9、积极稳妥,账务分批退回单位自行核算
各单位账务退回时间安排详见附表1
完善、提升阶段
10、进一步加强用款计划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启动预算单位授权支付方式,启动公务员卡制度改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审计局、人民银行、财政国库管
理局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宁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光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按工作任务分为2个组,即业务组、技术组。

加强部门配合
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性高,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各部门务必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履行政府受托责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支持,积极配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全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十周年纪念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徐省长的要求,确保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两个所有”改革目标。

加强学习培训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政策性强,难度性大,技术性高,对财务人员的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不仅要懂财务知识,还要掌握电脑技术,更要了解整个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清楚金在国库支付过程中不同流转状态,财务人员不能满足原有的操作习惯和专业知识,要主动学习,积极参与,尽快适应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财政部门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

加强金安全
确保金安全,拒绝腐败是每个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各单位要把金安全做为重要任务来抓。

当前,要认真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账务移接交,尤其对账面产、实有产、存款余额、往来款项的要核对清楚,确保国有产不被流失;二是健全财务机构,把好财务人员的政审关,建立一
支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过硬的财务队伍;三是建立或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建立内部牵制约束机制;四是严格、规范财务制度执行,加强财政、银行、单位间信息交流,加强日常账务核对。

强化预算执行
国库集中支付通过预算指标控制单位的财务支出,将预算监督从账务核算、财务审计事后监督,提前到国库集中支付的事前、事中控制。

要利用国库集中支付这个优点,加强用款计划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支出按预算管理和项目进度执行,保证预算编制刚性执行,公共财政政策落到实处。

二○一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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