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编保证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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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管理制度(3篇)

保证金管理制度(3篇)

保证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保证金的管理,保障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保证金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票交易、期货交易、外汇交易等。

第三条保证金是指交易双方在进行某项交易时,按一定比例交纳的一定金额或资产作为交易保证的一种形式。

第四条保证金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和金额及交易所的要求进行交纳,并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存入不同的专用账户。

第五条保证金存入专用账户后,应经过专人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并按照交易所的要求进行监管和报告。

第六条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可以金额支付、现金支付、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等,必须能够保证支付及时和有效。

第七条保证金在交易过程中会发生变动,当保证金低于合同约定的比例时,双方应按照约定补充保证金。

第八条若一方未能按时履行保证金义务,另一方有权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交易或关闭持仓。

第二章保证金比例第九条保证金的比例根据不同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所的规定而定,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来确定。

第十条保证金比例一般为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市场规则或交易所的规定来确定。

第十一条保证金比例的调整应当根据市场行情和风险情况进行,必要时可以由交易所进行强制性调整。

第三章保证金的管理第十二条保证金的管理由专人负责,负责保证金的存储、监管和计算等工作。

第十三条保证金账户应当与投资者的交易账户相分离,避免混淆和误用。

第十四条保证金账户的开设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保证金账户的变动应及时更新和记录。

第十五条保证金账户的监管应当由专人负责,包括账户余额的监控、交易情况的核对和风险控制等。

第十六条保证金账户的报告应当按照交易所的要求进行,包括定期报告和特殊情况下的即时报告等。

第四章保证金的退还第十七条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当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且无争议时,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程序退还保证金。

第十八条保证金的退还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若无约定的时间,应在交易活动结束后的合理时间内退还。

制定保证金管理制度

制定保证金管理制度

制定保证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保证金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制定本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保证金的定义1. 保证金是指客户为了取得交易权利或履行交易义务,在交易前向公司交纳的一定金额的资金。

第三章保证金的存放1. 公司收取的客户保证金应当存放在专用账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2. 公司应当建立保证金账户清晰的核算体系,及时记录客户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并在收到客户的申请时及时退还保证金。

第四章保证金的使用1. 公司应当在客户履行交易义务或者亏损时将保证金用于弥补亏损,但不得擅自挪用客户的保证金。

2. 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保证金用于支付公司的其他费用或者债务。

第五章保证金的追加与提取1. 客户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风险增大的情况,公司有权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

2. 客户申请提取保证金时,应当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公司在核实客户交易情况后,尽快将客户申请提取的保证金予以退还。

第六章保证金的风险控制1.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定期对持仓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

2. 公司应当建立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避免因客户信用问题导致的保证金亏损。

第七章保证金的管理费用1. 公司有权向客户收取保证金管理费用,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公示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

2. 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收取未明确约定的其他保证金管理费用。

第八章保证金管理的报备和备案1. 公司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保证金管理制度,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

2. 公司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保证金管理情况,并按规定进行风险提示,做好保证金管理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九章保证金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保证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资格、终止合约等。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保证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稳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保证金业务的部门及人员。

三、定义1. 保证金:指客户为履行合约或有关交易所规定的义务而向公司交纳的资金。

2. 保证金账户:指由公司统一管理的用于存放客户保证金的账户。

3. 保证金级别:指保证金账户中客户持有的保证金与其所持有的头寸价值之比。

4. 保证金警戒线:指客户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水平低于一定比例时,触发报警提示客户追加保证金的线。

5. 强制平仓:指客户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水平低于一定比例时,公司自动进行平仓操作的行为。

6. 风险管理:指公司通过控制客户保证金水平、设置保证金要求等方式,对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的工作。

四、保证金计算1. 客户持仓总值与保证金比例:客户在进行交易时,公司会根据交易品种的不同,设定相应的保证金比例,客户持有头寸的总值与所需保证金比例之间的差额即为客户需要追加或减少的保证金。

2. 保证金调整:当客户交易头寸价值发生变化时,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水平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公司会及时通知客户进行追加或减少保证金操作。

3. 保证金警戒线和强制平仓线:公司设定了客户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警戒线和强制平仓线,当客户的保证金水平低于警戒线时,会触发报警提示客户追加保证金,当低于强制平仓线时,公司会自动进行强制平仓操作。

五、风险管理1. 多层次风险控制:公司实行多层次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保证金要求、设定保证金警戒线和强制平仓线、滑点控制等。

2. 风险调整: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和客户的持仓情况,公司会及时调整客户的保证金要求,提醒客户进行保证金调整。

3. 风险监控:公司设立风险监控部门,对市场风险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保障公司和客户的权益。

六、保密性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属于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定,客户信息和操作记录属于公司保密信息,未经客户授权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向外泄露。

保证金管理制度范本

保证金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证金,是指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中涉及保证金的相关事宜。

第二章保证金的管理第四条保证金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安全性原则:保证金的存储和使用应当确保安全,防止损失。

(三)公平公正原则: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公平公正,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专款专用原则:保证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保证金的管理机构负责保证金的收取、存储、使用和退还等工作。

第六条保证金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保证金专户,对保证金进行专户管理。

第七条保证金收取的标准、方式和时间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第八条保证金收取后,保证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当事人出具收据,收据应当载明保证金金额、收取日期、用途等内容。

第九条保证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第十条保证金的使用应当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保证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程序:(一)当事人一方提出使用保证金申请,并说明理由。

(二)保证金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报请单位领导批准。

(三)批准后,保证金管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将保证金支付给当事人。

第三章保证金的使用与退还第十二条保证金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

第十三条保证金使用后,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保证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退还保证金。

第十四条保证金退还应当符合以下程序:(一)当事人一方提出退还保证金申请,并说明理由。

保证金管理制度范文(4篇)

保证金管理制度范文(4篇)

保证金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证金管理工作,保护各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并有效防范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收取、管理或使用保证金的情况。

第三条保证金是指在交易或合约签订过程中,自愿缴纳给另一方的一定金额或物品,用于保障合同履行、风险抵消等目的。

第四条保证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应遵循诚实、公平、透明、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保证金管理的主体责任由保证金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分工由相关部门确定。

第二章保证金收取第六条保证金的收取应在合同签订时明确约定,在收取前应告知交易双方相关规定和义务,并签署保证金收取确认书。

第七条保证金的收取方式包括现金、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收取时应保证支付渠道和方式的安全性。

第八条保证金的数额应根据交易或合同的风险程度、市场行情、资金实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

第三章保证金管理第九条保证金应单独存放在专门账户或专户,由保证金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条保证金的存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要求,保证金存放银行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资金实力。

第十一条保证金不得用于非法活动、非交易用途,如发现违规使用,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保证金的减少、转移、返还等操作应在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并及时通知相关方。

第四章保证金使用第十三条在保证金使用前,应根据合同中相关条款,经批准后方可操作。

第十四条保证金使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进行判断和决策,确保合理、安全地运用保证金。

第十五条保证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障、风险抵消、违约赔偿等,具体用途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

第十六条保证金使用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使用时间、数额、用途等,确保信息真实可查。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保证金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保证金收取、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在发现保证金管理中存在问题或违规行为时,保证金管理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保证金管理办法

保证金管理办法

保证金管理办法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保证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保护出借方(以下简称“出借方”)和借款方(以下简称“借款方”)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业界规范,制定本保证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保证金的收取1.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申请借款时收取保证金;2. 借款方须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应根据出借方对借款方的认定、借款方信用等各项风险因素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3. 保证金的期限应与借款期限相符;4. 借款方缴纳保证金后,出借方应及时向借款方提供保证金收据。

第三章保证金的管理1. 出借方应将收到的保证金存入独立账户,并用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用途;2. 出借方负责保证金账户的开户、管理和监督;3. 出借方应定期对保证金账户进行清账核算,保证金账户的余额不得超过应有的保证金总额。

第四章保证金的使用1. 借款方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如无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出借方应将保证金原额返还借款方;2. 借款方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出借方可依据本办法的规定扣除相应的保证金金额,直至借款方还款至约定期限或借款合同终止;3. 借款方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如有未结清的应付款项,出借方可依据本办法的规定从保证金账户中扣除相应的保证金金额,直至还款清晰为止;4. 借款方行使借款合同中的提前还款权时,出借方应在保证金账户余额中返还剩余保证金;5. 借款合同终止时,如借款方无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出借方应返还保证金原额。

第五章保证金的返还1. 借款期限届满后保证金应立即返还借款方;2. 借款合同终止时,如借款方无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未结清的应付款项,出借方应返还保证金原额;3. 冻结中的保证金需解冻后方可返还;4. 借款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出借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规定,合理、合法处理相应的保证金。

第六章相关附件1. 借款合同2. 保证金收据3. 保证金账户管理规定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保证金:原指一方或多方留存给另一方的资金或财产,以用于保证后者的履行某种义务或约定;2. 借款合同:指出借方与借款方之间约定出借资金并规定借款期限、利息、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的文件;3. 违约行为:借款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归还所有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均属于违约行为。

2023保证金管理制度_保证金管理制度规范

2023保证金管理制度_保证金管理制度规范

2023保证金管理制度_保证金管理制度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的管理,保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政府采购活动中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需纳入保证金账户管理。

第二条保证金的交纳及退付,必须以非现金形式通过银行转账办理。

第三条保证金的收取。

各投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交纳时间、金额、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交纳到保证金账户,并持银行转账凭证到政府采购中心,由保证金账户管理人员开具保证金交纳收据。

第四条保证金的退付。

1、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填写《保证金退付申请单》,到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退付事项。

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采购项目实施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填写《保证金退付申请单》,到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退付事项。

3、质量保证金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在质保期满后,供应商填写《保证金退付申请单》,并持采购人出具的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证明到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退付事项。

4、保证金账户管理人员在接到保证金退付申请后,及时报请中心主任审批,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退付。

5、保证金退付的收款人必须与投标时的名称一致。

6、保证金退付时不计付利息。

第五条保证金账户应实行专人管理。

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管理制度,及时办理保证金的交纳和退付业务,并做好账簿登记和凭证整理归档工作。

保证金管理制度篇2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安全和及时退还,保障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

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一)、进入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由中心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存折。

保证金管理制度制度范文

保证金管理制度制度范文

保证金管理制度制度范文保证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和客户的交易安全,合理利用资金资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交易活动,以及与其他相关方进行的交易活动。

第二章保证金存取第三条客户在进行交易前,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向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第四条保证金的存取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客户在进行交易时,应按照公司要求,将保证金存入指定的账户,并确保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进行交易。

(二)客户在进行交易后,如发生亏损,应根据公司的要求追加保证金。

如客户未能按时追加保证金,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三)客户在进行交易后,如有盈利,可以向公司申请提取部分或全部盈利金额。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并办理提取手续。

(四)保证金存取的具体规定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风险管理原则制定,并向客户公布。

第三章保证金风险控制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客户的保证金安全。

第六条公司应设置合理的风险警示线和强制平仓线,当客户账户内的资金达到或低于风险警示线时,公司应向客户发出风险提示,并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或尽快平仓。

第七条当客户账户内的资金低于强制平仓线时,公司有权强制平仓,以保证客户的保证金不损失。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客户账户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九条对于存在风险的客户或交易,公司有权采取限制或禁止交易的措施。

第四章保证金的使用第十条保证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证金只能用于交易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二)保证金的使用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

(三)保证金的使用应受到严格的监管和审核,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公司的风险管理系统。

第十一条公司应确保客户的保证金不受挪用、冻结或欺诈的风险,提供安全、高效的保证金管理服务。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对保证金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客户如发现公司在保证金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向公司提出投诉或申诉,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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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一)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对保证金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部于收到申购标的金额的第二天将投标人应交的保证金额度通知到招标部,由招标部协助保证金的催收工作,所有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24小时内足
额到达本公司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标当天由招标部将投标人《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统一交给财务部,经财务部盖章确认后,再由招标部将盖有投标人及招标机构公章或财务章的《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交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此《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作为招标机构收到保证金的凭证和招标人申请退回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二、每周星期一为招标机构财务部对外收取《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及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日期,经财务部审核无误后,于当月27号转账退
还保证金到投标人指定的账户。

若投标人不慎遗失《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原件,则投标人必须提供遗失声明和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方可申请退款。

三、财务部会计将审核无误的《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招标采购项目表、保证金退款申请表一并交由总经理审批,。

四、总经理将签批后的`保证金退款申请表交由出纳付款,出纳在当月27号办理退款手续,并在招标采购项目表中做好付款记录。

五、此保证金管理制度由**年7月1日正式执行。

保证金管理制度(二)
一、为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进一步加深员工对岗位责任的认识,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与直接参与生产、质检、仓储工作的人员。

二、质量保证金的收取:
1、金额: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元整。

2、收取对象:车间主任以下管理技术人员(含车间主任),质检部主管以下
化验人员(含主管),仓储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车间生产操作人员(含动力系统工人)。

3、收取时间:新进人员于试用期满后两个月内收清(可分两次)。

4、收取程序:行政人事部每月31日(或30日)前将本月新进试用期满人员名单送交质量管理部,由质管部填发“质量保证金收缴通知单”送行政人事部,行政
人事部劳资员凭单据从当月工资中扣缴质量保证金,并由财务部出具收据。

三、质量保证金的管理:质量保证金属专项暂收资金,由财务部开立专项账户,质量部应建立详细收款及扣罚台帐并全权负责跟踪管理。

四、质量保证金的扣除:员工在职期间凡因个人差错造成质量问题,由质量部视情况从员工质量保证金中扣罚,质量保证金扣完后应重新补缴,所有罚款由财务部出具罚款收据。

五、质量保证金退款规定:员工获准离职或调离生产质检仓储部门以后,
( fwsir )其所缴交之质量保证金应视情况予以退回。

1、管理技术人员及动力车间、合成车间、制水岗位员工离职之日即可凭缴款
收据及罚款收据将剩余保证金一次领回。

2、制剂车间工人(粉针及固体)离职,需自离职之日起一年以后方可凭缴款
收据及罚款收据退回质量保证金余款。

3、涉及公司内部调岗者,自调岗当日起计算满一年后方可凭上述单据退回质
量保证金余款。

4、所有退款者必须先经质量部负责人签字确认无涉质量事故,方可到财务部
办理退款手续。

【保证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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