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微生物菌种管理制度
微生物检验室菌种管理制度

1 目的为确保微生物检验室菌种保管安全,避免微生物检验室菌种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范围适用于微生物检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3 定义3.1 测试菌株:一组阳性和阴性质控菌株,只能是具有稳定的性能且有代表性的菌株。
3.2 标准菌株:直接从官方菌种保藏机构获得并至少定义到属或种的水平的菌株。
按菌株特性进行分类和描述,最好来源于食品或水的菌株。
3.3 标准储备菌株:将标准菌株在检验室转一代后得到的一套完全相同的独立菌株。
3.4储备菌株:从标准储备菌株转接一代获得的培养物。
3.5 工作菌株:由储备菌株、转接一代获得的菌株。
4 标准菌株的使用和保管4.1 标准菌株需使用来自认可的国内或者国外菌种收藏机构,并有相应的标准菌株的证书。
4.2 标准菌株的使用4.2.1 标准菌株可作为日常检测质量控制、验证准确度、已知物质验证新方法、评估检验人员能力。
4.2.2 标准菌株的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外来污染,以确保标准菌株的溯源性。
4.2.3 先从冻干粉转至纯培养琼脂平板,再从纯培养琼脂平板移接至冻存管作为标准储备菌株;需做检验室中所需要关键诊断指标的确认以加以记录并予以保存,其管理记录中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从原始菌种传代到工作用菌种的代数;b)菌种生长的培养基及培养条件;c)菌种菌落形态及革兰氏染色。
4.2.4 从储备菌株接种制备成工作菌株作为日常检测的质控菌株。
4.2.5 不再使用时将菌株灭活。
4.3 标准菌株的保管4.3.1 标准菌株由专人保管。
保管人负责建立标准菌株目录;目录应包括编号、菌株号、菌种名称、发行单位、购买日期、购买数量等。
4.3.2 标准菌株应做好标识后,应双人双锁保存于专用冰箱中,冻存管保存的标准储备菌株置于-20℃以下冰箱保存。
半固体、斜面等方式保存的标准菌株置于2-8℃冷藏冰箱中保存。
4.3.3 微生物检验人员每个工作日对菌种保存冰箱进行温度监控。
4.3.4 菌种不能随意转接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人,需要时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供。
检验科微生物菌种管理制度

检验科微生物菌种管理制度
展开全文
检验科微生物菌种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微生物菌种日常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及检验结果可溯源性。
二、范围
细菌室保存的标准微生物菌种及来自临床标本的菌株。
三、职责
细菌室检验人员正确保管、使用菌株,并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四、程序
(一)、设立《菌种管理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名称、
来源、存入/取出数量、使用日期、保管人等。
(二)、根据菌种特性选择适宜的保存方式。
存放要用小剂量密封瓶,做好标记后放入-80℃冰箱内,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三)、根据菌种情况,定期检测菌种品质,发现菌种变异或退化时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
(四)、菌种发放需要双保管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每次使用标准菌株都应做好使用记录,包括标注菌株的名称、编号、使用时间等。
剩余最小库存量时必须进行繁殖。
(五)、购买的标准品菌种初次复苏使用时,应批量保存在菌种管中, -20℃以下保存。
(六)、新的标注菌株复苏后,传代最多不超过 3 次,如超过 3 次将不再作为标准菌株使用。
(七)、标注菌株保存管一经解冻使用后,不得再次使用。
(八)、菌种必须装在密封的专用容器内高压灭菌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五、菌种管理人员:崔爱丽王晴晴
胡桥乡卫生院
2021年3月11日。
检验科菌种及其样品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菌种及其样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检验科菌种及其样品的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制定了以下的管理制度。
一、菌种及其样品的分类与管理1.菌种分类管理:根据微生物的特性和危害程度,将菌种分为以下几类:高致病菌、病原菌、条件致病菌、常见非致病菌和其他微生物。
不同类别的菌种要分别进行管理。
2.样品的分类管理:将样品分为临床样品、环境样品和参比菌种样品等。
不同分类的样品要分别进行管理。
3.菌种的标示:每个菌种都有独立的标示,包括名称、菌种编号、起源、保存方式和保存期限等信息。
二、菌种及其样品的保存1.菌种的保存:严格按照指定的保存方法和要求进行保存,对于高致病菌和病原菌要进行密封保存,确保不泄露和传播。
2.样品的保存:样品应妥善包装并加密封标识,禁止保存有破损的样品。
必要时,可将样品进行分装保存。
三、菌种及其样品的流转1.菌种和样品的流转需书面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流转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菌种、数量、流转日期、流转目的和接收单位等信息。
2.流转时应保持样品的完整性和标示的清晰,流转过程中要加强监管,禁止丢失、倒卖或未经授权的使用。
四、菌种及其样品的安全操作1.严格遵守菌种及其样品的操作规程,避免菌种和样品的意外泄露和扩散。
操作过程中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实验服、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
2.操作后要彻底清洁工作场所,清洗相关设备和器具,消毒操作区域,确保工作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五、菌种及其样品的废弃处理1.废弃菌种和样品要经过灭活处理,禁止直接倾倒或随意丢弃。
可以采用高温消毒、化学处理或埋设处理的方法进行废弃物的处理。
2.废弃物的处理要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风险。
六、菌种及其样品的定期检查与维护1.对保存的菌种及其样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保存条件符合要求,对于已失活或异常的菌种和样品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清理。
2.对保存的菌种和样品进行维护,修复和更新标示和包装,确保其长期保存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检验科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制度

检验科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对本科室菌、毒种的申购、保存、保管、领用、处理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疾病预防与控制,以求检验业务及科研教学工作有效进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科室医学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
(三)职责1. 相关实验室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
2. 科室必须指定两名菌、毒种库管理人员承担菌、毒种日常管理。
(四)工作程序1. 报送及入库(1)所检出的地方菌、毒株应及时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新发现的菌、毒种,要做好原始记录,逐级报送进行复核确认,报送时须两人参加。
(3)一、二类菌、毒种入库前,科室审核,技术管理层批准后入库。
(4)个人不得擅自保留菌、毒种,必须由科室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入库管理。
(5)菌、毒种入库时,两名菌、毒种保管人员须认真做好菌、毒种的编号、登记工作。
2. 日常管理(1)保管人员应由两名检验人员组成。
(2)菌、毒种入库时,保管人员应及时验收,统一编号,填写《菌、毒种登记表》。
(3)严禁随意将菌、毒种置于非菌、毒种专用保存场所(专用-85℃冰柜)。
(4)菌、毒种库应由两名保管人员双锁管理,铁门与锁必须牢固有效,发现损坏须及时报修。
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将钥匙委托他人代管。
(5)菌、毒种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冰箱、冰柜等菌、毒种保藏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6)菌、毒种保管人员根据菌、毒种的保存期限,及时通知分管病种的检验人员进行传代,定期鉴定,并详细记录在《菌、毒种登记表》。
(7)菌、毒种保管人员发现菌、毒种发生变异和死亡,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菌、毒种登记表》。
3. 索取、领用和发放(1)因工作需要索取、领用和发放一、二类菌、毒种时,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菌、毒种领取申请表》,科室负责人审核。
(2)三类菌、毒种的领用和发放时,应有两人参加。
(3)一类菌、毒种,须报卫生部批准,二类菌、毒种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化验菌种管理制度

化验菌种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化验菌种的管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质量控制,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实验室的菌种,包括但不限于细菌、真菌、病毒等各类菌种。
三、制度内容1. 转运、储存和处理菌种的基本原则(1)菌种转运应遵循无菌操作的规程,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2)菌种储存在指定的制冷设施中,根据菌种的特性、要求和实验室情况,选择适当的储存条件;(3)处理菌种时,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对实验室环境和工作人员造成危害。
2. 菌种采购和管理(1)菌种采购应经过实验室主管人员的审核,保证菌种来源的合法合规;(2)菌种接收时,应检查菌种的标签、容器、温度和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菌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菌种管理应建立菌种登记簿,记录每一批次菌种的来源、存放位置、使用情况等信息,做到有据可查。
3. 菌种使用和处理(1)菌种使用前,应对菌种进行鉴定和验证,确保菌种的正确性和稳定性;(2)菌种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循菌种实验操作规程,做好相关实验记录;(3)菌种使用完毕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避免菌种泄漏和环境污染。
4. 菌种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理(1)实验室人员应了解各类菌种的危害性和传播途径,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2)一旦发生菌种泄漏、失窃或其他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 菌种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实验室主管人员应负责对菌种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定期对实验室的菌种管理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菌种管理制度。
四、责任制定1.实验室主管负责监督和管理实验室的菌种管理工作。
2.实验室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菌种管理制度执行,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
3.菌种采购人员负责对采购的菌种进行检查和确认,确保菌种的质量和真实性。
五、附则1.菌种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2.菌种管理制度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确保合法合规。
检验科微生物室菌种毒株管理规定与流程

新泰市人民医院检验科
微生物室菌种、毒株管理规定与流程
1.上级主管部门(如山东省临床检验中心、山东省疾病控制中心、泰安市疾病控制中心等)发下菌种或毒株后,由微生物室的王蕾(规定专人负责)先填写菌种取用登记表,然后领取菌种,按规定存放(冷藏或冷冻)。
2. 在规定时间取出接种。
3. 接种完毕,剩余菌种继续按规定存放(冷藏或冷冻)。
4. 鉴定接种后生长的细菌。
5. 接种、鉴定期间,以严谨工作态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6. 鉴定完毕并确定无误后。
将生长的细菌高压灭菌后按医疗废物处
理。
7. 待主管部门发回鉴定结果,确定原始菌株不再使用后,将原始菌
株高压灭菌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011-菌种使用管理程序---检验科作业指导书

检验科作业指导书
菌种使用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版本: 生效日期: 页码: 第1页共 7 页
1 目的 制定菌种管理程序的目的是保证菌种合理、有效的使用和保存,保证实验室和社会的生物安全。 2 菌种的类型及用途 2.1 质控菌株的作用及其来源 质控菌株主要包括标准菌株(购买于国家菌种保存中心)和室间质评标本分离株(广东省临检中心 和卫生部临检中心);标准菌株均为 ATCC 菌株,主要用于药物敏感试验和菌株鉴定试剂方面的室内质 控,如 MicroScan Walkaway40 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仪检测板、API 试剂条、K-B法药敏试验等的 质控。室内质量控制主要菌株的一览表见表 1-11-1。
1.API 20C 的质控
流感嗜血杆菌
ATCC10211
1.API NH 的质控 2.HTM 平板质控
2.2 临床分离株
日常工作中的临床分离株,可按需要进行留取菌种保存,主要应用于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科研等。
3 菌种的保存方法
3.1 平板 4℃保存法
此法只适合短期保存菌种,可用于每周转种的质控参考菌株的保存,方法是将要用的菌株转种于
表 1-11-1 室内质量控制主要菌株的一览表
菌种名称
菌种代码
菌种用途
肺炎链球菌 流感嗜血杆菌 淋病奈瑟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大肠埃希菌
ATCC49619 ATCC49247 ATCC49226 ATCC29213 ATCC25923
ATCC25922
1.血平板培养基质控 2.链球菌药敏质控(K-B 法) 3.OP 试验质 控 1.巧克力平板培养基质控 2.流感嗜血杆菌 K-B 法药敏试验质 控 3.X,X+V,V 因子试验质控 1.淋球菌平板培养基质控 2.淋球菌 K-B 法药敏试验质控. 3.GC 平板的质控 1.PC20 板质控(包括鉴定与微量肉汤稀释法药敏试验) 2.B 内 酰胺酶试验阳性质控 3. 触酶试验阳性质控 1.葡萄球菌 K-B 法药敏试验质控 2.革兰氏染液质控 3.葡萄球 菌乳胶凝集试剂阳性质控 4.血平板/伊红美兰/营养琼脂平板 培养基质控 5.API20Strap 的质控 1.NUC33/NC31 板质控(包括鉴定与微量肉汤稀释法药敏) 2.革 兰氏/抗酸染液质控 3. 伊红美兰/营养琼脂平板培养基质控 4.氧化酶试剂阴性质控 5.ESBL 试验阴性株质控 6.API20E 的 质控
检定菌种管理制度

检定菌种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证实验室菌种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有效,制定本菌种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菌种管理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菌种管理工作,包括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
三、菌种管理责任1. 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定和实施菌种管理制度,监督菌种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实验室内菌种管理工作负最终责任。
2. 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具体的菌种管理工作,包括菌种的存储、登记、交接等,确保菌种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3. 实验室人员负责严格按照菌种管理规定操作,不得私自借取或使用未经授权的菌种,确保实验室内菌种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菌种存储管理1. 菌种存储条件(1)菌种应存放在专用的冰箱或冷冻箱中,保持在适宜的温度下保存。
(2)菌种应存放在密封的容器中,避免受到外界污染。
(3)不同类别的菌种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感染。
2. 菌种保存期限(1)菌种应根据不同的类别和要求确定保存期限,并定期对存储的菌种进行检查和更新。
(2)过期的菌种应及时淘汰或处置,不得继续使用。
3. 菌种交接管理(1)菌种的交接必须有书面记录,明确交接的时间、人员和目的。
(2)接收方必须对所接收的菌种进行验证,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菌种使用管理1. 菌种使用申请(1)使用菌种前必须填写菌种使用申请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2)在填写申请表时必须注明菌种名称、数量、用途等详细信息。
2. 菌种使用操作(1)使用菌种时必须按照实验室内部的操作规程进行,严格遵守操作流程。
(2)使用后的菌种必须及时报告,记录使用情况。
3. 菌种安全管理(1)在使用菌种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2)使用后的菌种应当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六、菌种处置管理1. 菌种淘汰(1)根据菌种保存期限和使用情况,定期进行菌种淘汰工作,确保实验室内只保留必要的菌种。
(2)淘汰的菌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检验科微生物菌种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微生物菌种日常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及检验结果可溯源性。
二、范围
细菌室保存的标准微生物菌种及来自临床标本的菌株。
三、职责
细菌室检验人员正确保管、使用菌株,并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四、程序
(一)、设立《菌种管理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名称、来源、存入/取出数量、使用日期、保管人等。
(二)、根据菌种特性选择适宜的保存方式。
存放要用小剂量密封瓶,做好标记后放入-80℃冰箱内,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三)、根据菌种情况,定期检测菌种品质,发现菌种变异或退化时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
(四)、菌种发放需要双保管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每次使用标准菌株都应做好使用记录,包括标注菌株的名称、编号、使用时间等。
剩余最小库存量时必须进行繁殖。
(五)、购买的标准品菌种初次复苏使用时,应批量保存在菌种管中,-20℃以下保存。
(六)、新的标注菌株复苏后,传代最多不超过3次,如超过3次将不再作为标准菌株使用。
(七)、标注菌株保存管一经解冻使用后,不得再次使用。
(八)、菌种必须装在密封的专用容器内高压灭菌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五、菌种管理人员:曲鹏姜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