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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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分为公法和私法。
一、法的特征和分类
公法是调整国家机关之间、国家与公民之间 的公益关系,保护公共利益的法。
私法是调整平权的法律主体之间关系、保护 私人利益的法。
(2)普通法和衡平法;
(3)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 3、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
法应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和行政规章。见下图: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在于它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 广大人民的意志以国家意志形式的法律体现。 社会主义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广泛的人民性, 是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四) 法的效力(假定)
即法的生效范围,是指法律规范对什么人、 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发生效力。
一、法的特征和分类
1、关于人的效力(人群效力) 法律对什么人发生效力,各国立法原则不同,
(六)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1)责任主体;
(2)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
(3)损害结果;
一、法的特征和分类
(4)因果关系; (5)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类。 2、法律责任的类型: (1)民事法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 (3)刑事责任; (4)违宪责任。
(七) 法的分类
主要内容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 第三章 安全生产单行法律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第五章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第六章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第七章 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及主要标准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 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 本内容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的必要性及其重 要意义
(3) 制裁是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 果的规定。如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经济制裁、 判处刑罚等。
例如:“妻子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处理)。”

安全生产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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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基础知识一、安全生产法的概念及意义安全生产法是国家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集中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对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管理。

构建现代化法制化的安全生产体系,是推进安全生产事业科学发展,提高国家安全、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保障。

安全生产法是人民利益的体现,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法制基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立法、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组织、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管理、事故调查处理、矿山安全、建筑施工工程安全、爆炸物品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在立法方面,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以及企业和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

在宣传教育方面,安全生产法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在安全生产组织方面,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在安全生产设施方面,安全生产法要求企业应按规定配置和维护安全生产设施,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在安全管理方面,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类安全措施,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在事故调查处理方面,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

在矿山安全方面,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矿山安全管理的主体和责任,明确了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制度。

在建筑施工工程安全方面,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建筑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要求,明确了建筑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在爆炸物品安全方面,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爆炸物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和销售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机构及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基础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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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公民 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了劳动 者的安全与健康权利。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
安全生产法及其实施条例
安全生产法是专门针对安全生产制定 的法律,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管理制度、安全保障措施和事故应 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 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其 中包括了劳动安全与卫生的要求。
防火、防爆、防触电等基本知识
火灾危险性及预防措施
讲解不同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如化学品仓库、食堂、宿舍 等,以及预防火灾的基本措施,如禁止乱丢烟蒂、定期检 查电线等。
爆炸危险及预防措施
分析可燃气体、粉尘等引起的爆炸危险,提出相应的预防 措施,如正确使用电气设备、避免可燃物与明火接触等。
触电危险及预防措施
强调化学品储存和管理的重要性,提出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如分类 存放、定期检查等。
应急救援与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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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预案与流程
介绍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流程,包括报警、疏散 、急救等方面的内容。
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通过模拟演练等方式,培训员工掌握基本的自救 互救技能,如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
3
应急救援器材使用方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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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计划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监 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 容、时间、方式和责任人 等。
监督检查实施
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对生 产现场、设备、人员进行 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事故隐患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 按照要求进行复查。
03 安全基础知识培训的重要 性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制度的权 威性和有效性。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 全球化:国际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具有全球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 • 标准化:国际安全生产法律体系采用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 动态发展:国际安全生产法律体系随着全球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和完善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与国际接轨的途径与策略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与国际接轨的途径主要包括
• 参与国际公约和协议的制定:积极参与国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维护国家利益 • 借鉴国际标准和规范:借鉴国际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安全生产法律案例的特点主要包括
•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安全生产案例涉及的事实和证据需要进行严格审查 • 法律关系复杂:安全生产案例涉及的法律关系需要进行深入分析 • 法律责任明确:安全生产案例涉及的法律责任需要进行准确界定
安全生产法律案例的分析与启示
安全生产法律案例的分析主要包括
• 违法行为分析: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进行分析 • 法律责任分析:对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界定和追究 • 案件处理分析:对案件的处理过程、结果等进行分析
安全生产法律案例的启示主要包括
•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预防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发生 •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 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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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宣传与普及
安全生产法律宣传的重要性与目标
安全生产法律宣传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与追究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与种类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包括
• 过错责任原则:要求违法行为人对其造成的安全生产损害承担法律责任 • 无过错责任原则:要求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违法行为人对其造成的安全生产损害 承担法律责任 • 公平责任原则:要求在安全生产损害发生时,根据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损害程度, 合理分担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四)安全生产法确立的法律制度 及条文解释
1、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①监管体制——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相
结合(第九条) ②监管制度(第四章)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第二章)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度 (第十七条)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 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⑤组织制度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刑事责任 ——是犯罪主体违反刑事法律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
三、安全生产法
(一)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和适用范围
1、是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门法律,确 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的基本法律。
2、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 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1、共七章97条
规定权利的有8条(第45~48条从业人员 权利、第52条工会权利、第56条安监部门职权、 第64条举报权、第67条舆论监督权)。
规定义务的有65条(与企业有关的44条)。
规定法律责任的18条(与企业有关的14 条),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与工 作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从业人员、 社会组织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违反安全生产 法的相应法律责任。
②安全投入与效益
——有效的安全投入可以使:
1、劳动条件、生产设施与场所安全状况改善;
2、劳动者安全素质提高、预防事故能力增强;
3、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从而增强了预防 和抗御事故与职业危害的能力,避免或减少事故和 职业病的发生,因而保护了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 与健康,避免或减少事故与职业病造成的损失。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

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完善,不仅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还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惩处。

以下是在安全生产领域常见的法律条款和相关知识:一、《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于2002年实施。

该法规定了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措施等基本义务,同时规定了相关的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

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于2008年实施。

该法规定了雇主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无害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劳动者有权拒绝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约定的危害职业健康、安全的工作。

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规,于2001年实施。

该条例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的报告、调查处理程序和责任,要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全面、深入地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并加强事故预防工作。

四、《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是对《安全生产法》的具体实施规定和细化,于2003年实施。

该条例详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和制度等,同时还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惩处,进一步保障了安全生产的实施。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是我国煤矿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律,于1992年实施。

该法规定了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技术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同时规定了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等。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我国消防领域的基本法律,于1998年实施。

该法规定了企业应当加强火灾预防、保护消防设施、组织演练等,同时还对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等进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础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是一个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基石,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国都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本文将介绍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础知识,包括法律的分类、法律的层级、法律的基本原则,以及相关法律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一、安全生产法律的分类安全生产法律主要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四个层次。

宪法是最高层次的法律,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对所有其他法律具有最高的约束力。

法律是在宪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包括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

行政法规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对特定领域进行具体规定的文件。

二、安全生产法律的层级安全生产法律依据其重要性和普遍适用性,可分为基本法律、一般法律和特别法律。

基本法律是指宪法和其他国家基本法律,对于安全生产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最高的约束力。

一般法律是指对安全生产进行一般性规定的法律,如《安全生产法》等。

特别法律是指对某一特定领域或行业进行专门规定的法律,如《矿山安全法》等。

三、安全生产法律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其中,最重要的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 生命至上原则:安全生产法律要以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确保零伤亡的发生。

2. 预防为主原则:安全生产法律要求企业和个人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提前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 综合治理原则: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企业的责任,还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参与,协同治理。

4. 法治原则:安全生产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必须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违反法律。

四、主要的安全生产法律及其适用范围1. 宪法:我国宪法是我国立法体系的最高层次法律,其中包括了对人民生命安全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保障等内容。

2. 《安全生产法》:该法律规定了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劳动法》:该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的基本要求,对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提供了保障。

法规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一、近三年出题比例二、主要考点及知识点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1、规范一般可以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两大类,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3个要素构成。

假定是指适用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

每个法律规范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才出现,而适用这一法律规范的这种条件就称为假定。

处理是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

它规定人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允许做什么,是法律规范的中心部分,是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

制裁是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如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经济制裁、判处刑罚等。

2、法律对什么人发生效力,各国立法原则不同,大体有3种一是以国籍为主,即属人原则,亦称属人主义,法律只对本国人适用,不适用于外国人,外国人侨居法院地图,也不适用该国法律。

二是以地域为主,即属地原则,亦称属地主义,法律规范在该国主权控制下的陆地、水域及其底床、底土和领空的领域内有绝对效力。

三是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相结合。

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2007年单选)3、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不成文法是指未国家制定、但经国家认可的和赋予法律效力的行为规则,如习惯法、判例、法理等。

我国社会主义法属于成文法范畴。

4、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次划分,我国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5大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

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有权制定和修订法律。

行政法规专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008年单选)行政法规的名称通常为条例、规定、办法、决定等。

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2011年单选)5、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施行于本行政区域的规范性文件。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一、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1、法的概念:广义与狭义之分,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式以成文法为主。

2、法律规范:规范分为:技术规范与社会规范,法律规范属于社会规范一种。

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制裁3个要素组成。

适用这一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就是假定;处理是指行为规范本身要求,它规定人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允许做什么,是法律规范的中心部分主要内容;制裁是指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3、法的本质: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可体现在3个方面:1)意志内容一般性2)意志内容客观性3)意志内容统一性。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在于它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以国家意志形式的法律体现。

社会主义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广泛的人民性,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4、法的效力:1)关于人的效力:属人注意、属地主义、二者相结合。

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2)关于地域的效力:全国范围、局部地区、超出国境;3)关于时间效力:公布之日、另行规定生效日期:2002年6月29日发布安全法,2002年11月1日生效、到达一定期限时候生效。

5、法的特征:1 )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2)法是依照特定程序指定的:须经3次常委会议(所谓“三读”)方能表决3)具有国家强制性4)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6、法的分类:1)创立和表现形式: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我国社会主义法属于成文法,2)法律地位与法律效力层级划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3)内容和效力强弱分类:宪法性法律与普通法律4)效力范围:特殊法和一般法(普通法)。

7、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涉及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体现在立法、执法、和守法3个方面,主要包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基本准则、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社会主义发的适用等内容。

8、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1)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2)合理行政:应当遵守公平公开的原则;自由裁量权应符合法律目的,采取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3)程序正当:公开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证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救济权;4)高效便民: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5)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Production safe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第三条☐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1 2 3 4 5 6 7 8•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及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包括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严格遵守本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对自己操作的机器或工作用具及环境,必须每天检查安全性,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及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

◆遵守纪律、精心操作,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方法,认真做好所需记录,真实,准确并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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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法律规范构成要素包括:假定、处理、制裁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式以成文法为主规范一般可以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在:意志内容的一般性、意志内容的客观性、意志内容的统一性发的效力包括:人的效力、地域的效力、时间的效力法的特征: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法是依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法是具有国家强制性的、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在其发生的作用的范围内具有普遍性、稳定性、约束力按照法的创立和表现形式分为:成文法、不成文法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分为:实体法、程序法按照法律效力范围分类:特殊法、一般法(普通法)行政法规的名称通常为条例、规定、办法、决定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程序正当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行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原则:法律适用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征:统一性、多样性、系统性、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权责一致的原则、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空间的适用、主体和行为的适用、排除适用、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六先: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建章立制在先、隐患预防在先、监督执法在先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法资金投入的,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20万元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管理职责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20万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主要负责人和个人经营的投资者处2—10万元罚款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在此期间擅离职守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按照印发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生产安全事故分为自然灾害事故和人为责任事故安全标准时一种安全技术规范,使其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公民、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员、班组长、岗位职工我国实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

工伤保险的规定: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是生产经营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工伤社会保险是人身保障的经济基础民事赔偿是工伤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工伤社会保险与民事赔偿相互补充,不可替代为了实施重点监管,有必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备案制度《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有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做出的结果负责。

《安全生产法》规定富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以使举报监督制度化、法定化。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未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应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责任人逃匿的有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执法机关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而生产经营单位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逾期未安排专门人员对爆破、吊装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最重科学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视乎性质和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生死合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安全生产法》,中介机构的特征包括:独立性、服务性、客观性、有偿性、专业性。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实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从业人员的权利:获得安全保障、工商保险和民事赔偿权利。

获得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利。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从业人员的义务: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接收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知情权、赔偿请求权、检举权、安全保障权。

《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定主要包括资质认可和责任追究两个方面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行使的职权有:现场检查权、当场处理权、紧急处置权、查封扣押权。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是拨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实施的组织保障,主要包括:经费保障、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系统、应急救援日常值班系统.在《安全生产法》中,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经营活动性质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

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的事项、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安全生产工作近期目标是,遏制重大、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具有突发性和破坏性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形式有3种: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刑法》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罪名主要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品肇事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有4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监职责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法定的其他行政机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为:小企30万、中企100万、大企150万、特大企200万煤矿风险抵押金按生产能力核定:3万吨以下含60—100万元、 3至9万吨含150—200万元、9至15万吨含250—300万、15万吨以上以3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吨增加50万元企业未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有关部门责改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体投资人处5000以上1万以下罚款。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范围:安全技术措施、卫生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安全宣传教育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记挂的编制方法:确定措施计划编制时间、布置措施计划编制工作、确定措施计划项目和内容、编制措施计划、审批措施计划、下达措施计划、实施。

对已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安监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决定。

20个工作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延期10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主要负责人培训:高危行业48学时、每年再培训16学时。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高危行业48学时、每年再培训16学时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培训:32学时、每年再培训12学时其他单位安全管理人安全管理培训:32学时、每年再培训12学时。

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24学时。

高危行业新从业人员72学时、每年再培训20学时《安全生产法》67条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六先: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建章立制在先、隐患预防在先、监督执法在先第三章安全生产单行法律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主体和行为的适用、空间的适用《矿山安全法》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主体是负责安监部门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然、难燃材料。

矿山安全的内部监督包括:职代会的监督、职工的监督、工会的监督《突发事件应对法》将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应急处置措施的总体要求时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应急处置的需要。

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站、民用机场、主要港口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距离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矿长应定期向职代会报告的内容: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执行情况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其实施情况职工提出的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和要求的处理情况重大事故处理情况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事项矿长安全资格的考核内容包括: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矿山安全规程。

矿山安全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矿山事故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法业绩。

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矿山安全法》规定发生一般矿山事故,有矿山企业负责调查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登记的危险源和危险区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消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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