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认定奖励创新学分的通知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关于对学生创新成果奖励学分的暂行规定

关于对学生创新成果奖励学分的暂行规定为实现学院的使命,落实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鼓励学生解决参加创造发明活动,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学院决定设立创新成果奖励学分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一、创新成果认定范围: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限第一和第二作者);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获奖的论文(限第一作者)。
2.在省级以上的学科竞赛中获得的奖励(含挑战杯、数学建摸、电子设计等);3.发明创造获得国家专利或市级以上科技奖励;4.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毕业(专业)设计被社会有关部门采用,或在解决生产实际问题中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创新学分奖励幅度:1.每项创新成果奖励1-3个学分。
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奖3个学分,一般刊物论文奖2个学分,学术会议论文奖1个学分;学科竞赛获省级奖2个学分,国家级奖3个学分(参与而未获奖者减少1学分);科技奖励市级奖1学分,省级奖2个学分,国家级奖3个学分;国家专利奖3个学分,其他奖2个学分。
2.每项创新成果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3.多项创新成果奖励学分可以累加;4.学生获得的创新成果奖励学分,可作为公选课的学分,亦可作为超修学分。
对已经修满公选课学分的学生,只能作为超修学分。
三、创新学分认定方法:1.个人取得的创新成果由学生个人申请奖励学分;学院组织的集体性创新成果由指导老师负责申请奖励学分。
申报时须填写《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创新成果奖励学分申报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申报的创新成果经分院确认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
经院学术委员会批准后,即可获得创新学分。
3.获得的创新成果奖励学分,载入学生学籍档案。
课程名称记载为“创新成果奖励学分”。
四、附则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表注:此表一式二份,分院、教务处各存一份。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许多高校开始实施创新学分认定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创新学分认定的目的创新学分认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提升其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动高等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对接。
三、创新学分认定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创新学分认定应基于客观评价,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学生都有机会参与认定。
2. 灵活多样原则:创新学分认定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人特长和兴趣,鼓励多种形式的创新实践活动,如科研项目、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
3. 导师指导原则:创新学分认定应由专业导师进行指导和评价,确保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获得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4. 跟踪记录原则:创新学分认定应建立完善的跟踪记录机制,记录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和成果,为认定提供依据。
四、创新学分认定的流程1. 申请阶段: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结束后,向学校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创新实践活动的介绍、导师推荐信、成果展示等。
2. 审核阶段:学校设立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由专业教师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创新实践活动的质量、学生的参与程度、成果的创新性等方面的评估。
3. 面试评审阶段:对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学校组织面试评审。
面试评审主要考察学生对创新实践活动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以及成果的展示和表达能力。
4. 认定结果: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根据审核和面试评审结果,对学生进行认定。
认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在学生的成绩单上进行标注。
五、创新学分认定的奖励与激励1. 学分奖励:学生获得创新学分认定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作为学位课程的一部分。
2. 荣誉称号: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成绩,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如创新创业优秀学生、创新实践先进个人等。
创新学分认定实施方案

创新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学分是高等教育中评价学生学业成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提高学分认定工作的效率和准确度,推动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认定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认定原则1. 基于学术的创新和实践,以及课程及相关活动的学分认定。
2. 评价方式公平公正,采用多角度、多元化的评价指标。
3. 尊重学生个人创新特长和优势,为学生提供多样选择的认定途径。
4. 确保学分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学分认定途径学分认定采用综合评价制度,包括以下途径:1. 课程学分认定:学生在正规课程中完成课程设计、实验报告或课程项目时,可申请相应的学分认定。
2.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学生在校内或校外参与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实习或创业项目等活动时,可根据活动的难度和完成情况申请学分认定。
3. 成果评价学分认定:学生通过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技竞赛或获得国家级奖项时,可申请学分认定。
4. 学术竞赛学分认定:学生在学术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时,可提供相关证书进行学分认定。
5. 自主学习学分认定: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和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时,可根据学术导师的推荐进行学分认定。
五、认定程序1. 学生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提交相应材料并由指导教师签字。
2. 学生提交申请后,由学分认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和评审。
3. 学分认定委员会根据相关评价指标和综合考虑,拟定学分认定方案。
4. 学分认定方案提交教务处进行审批。
5. 教务处完成学分认定工作后,将认定结果通知学生。
六、学分认定结果公示与管理1. 学分认定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示,供学生查询。
2. 学分认定结果将计入学生学分总和,作为学业完成的依据。
3. 学生可以提出异议,并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
4. 学分认定结果将定期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做出适当调整。
七、实施时间和监管机制1. 本方案将于XX年X月起开始实施。
2. 学分认定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对学分认定工作进行监管和评估。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积累相关学分,以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范围1. 科研项目:包括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实验工作,如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等。
2. 创新实践项目:包括参与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
3. 学术论文发表:包括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国际会议上的发表。
4. 专利申请:包括参与专利申请并成功获得授权的项目。
三、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认定:(1) 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按照项目级别和参与程度给予相应学分,如主持人可获得10学分,参与人员可获得5学分。
(2) 参与校级科研项目:按照项目级别和参与程度给予相应学分,如主持人可获得8学分,参与人员可获得4学分。
2. 创新实践项目认定:(1) 参与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按照项目级别和参与程度给予相应学分,如主要负责人可获得8学分,普通成员可获得4学分。
(2) 参与学科竞赛:按照竞赛级别和获奖情况给予相应学分,如国家级一等奖可获得6学分,校级二等奖可获得3学分。
(3) 参与社会实践:按照实践时长和实践内容给予相应学分,如参与暑期社会实践一个月可获得4学分,参与志愿者活动一个学期可获得2学分。
3. 学术论文发表认定:(1) 核心期刊发表:按照期刊等级和作者位次给予相应学分,如SCI一区发表可获得8学分,第一作者可获得4学分。
(2) 国际会议发表:按照会议级别和作者位次给予相应学分,如国际顶级会议发表可获得6学分,第一作者可获得3学分。
4. 专利申请认定:(1) 发明专利授权:按照专利类型和参与程度给予相应学分,如发明专利授权可获得10学分,主要参与者可获得5学分。
(2)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按照专利类型和参与程度给予相应学分,如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可获得8学分,主要参与者可获得4学分。
四、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关项目后,需填写认定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证书、论文发表证明等。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实践、学术竞赛等活动,积累的学术和创新成果所获得的学分。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制定了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以学生作为主要参与者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辅助参与者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实验助手参与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数据分析助手参与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2. 创新实践:学生参与创新实践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学生参与创业实践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与志愿者服务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与文化艺术实践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3. 学术竞赛:学生参与学术竞赛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学生在国际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国家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省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校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应的科研项目、创新实践或学术竞赛后,需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报告、获奖证书等。
2. 导师评审:学生的申请材料将由导师进行评审。
导师将根据学生的实际参与程度、成果质量等因素进行评定,并填写评审表格。
3. 学院审核:学院将组织专门的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导师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将根据学校制定的认定标准,综合评估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成果,决定是否认定相应的学分。
4. 结果公示:学院将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期为X天。
学生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经核实后,学院将作出最终认定结果。
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创新学分实施细则创新学分是指通过参与创新型项目、活动或课程等,获得的额外学分。
它是对学生创新能力的认可和激励措施,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为了规范创新学分的申请和认定流程,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创新学分的申请和认定对象1.本科阶段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均可以申请参与创新学分项目。
2.研究生阶段在校的研究生也可以申请参与创新学分项目,但学分认定主要以本科阶段为基础,研究生阶段的认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
二、创新学分的项目内容1.创新学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学科竞赛项目等。
2.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和擅长的项目进行参与,但需符合学校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创新学分的申请流程1.学生通过填写创新学分项目申请表,提出参与创新学分项目的申请。
2.学生需要在申请表中详细描述项目的背景、目标、内容、计划和预期成果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表经学生所在院系审核后,提交学校的创新学分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1.创新学分项目的认定主要考量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实践性和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
2.学生需提交项目的成果报告或实践总结,并进行口头答辩或项目演示等评审环节。
五、创新学分的学分认定1.学校设立创新学分的学分制度,将申请认定的学分计入学生的学业学分中。
2.学生通过创新学分的认定,获得的学分将在学位证书中注明。
六、创新学分项目的监督和评估1.学校建立创新学分项目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评估项目的进展和成果。
2.学校将组建专门的评估团队对创新学分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绩效的重要依据。
七、创新学分项目的奖励和支持1.学校将对创新学分项目的参与者进行奖励和表彰,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八、创新学分项目的推广和宣传1.学校将积极宣传和推广创新学分项目,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
2.学校将组织相关的宣传活动,展示创新学分项目的成果和效果。
九、创新学分项目的持续优化和改进1.学校将定期评估和改进创新学分项目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为了鼓励和奖励大学生在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范围1. 科技创新类:包括科研项目、科技竞赛、论文发表等。
2. 学术研究类:包括学术论文、学术报告、学术会议等。
3. 社会实践类:包括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项目等。
三、认定标准1. 科技创新类:(1) 科研项目:完成大学生科研项目,根据项目难度、创新性、成果等综合评定,分为A、B、C三个等级。
(2) 科技竞赛:参加国际、国家级或省级科技竞赛并获奖,根据奖项等级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
(3) 论文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根据期刊的影响因子和论文质量给予学分认定。
2. 学术研究类:(1) 学术论文:完成学术论文并通过学院评审,根据论文质量和学术影响力给予学分认定。
(2) 学术报告:在学术会议上进行学术报告,根据报告的深度、广度和学术质量给予学分认定。
(3) 学术会议: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做口头报告,根据会议级别和报告质量给予学分认定。
3. 社会实践类:(1) 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活动的难度和参与度给予学分认定。
(2) 社会公益项目:参与社会公益项目并取得突出成绩,根据项目的影响力和贡献给予学分认定。
四、认定程序1. 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
2. 材料审核: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认定标准。
3. 评审认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给予学分认定。
4. 公示和申诉:学院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5. 最终认定:学院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复核,并最终确定学分认定结果。
6. 认定记录:学院将认定结果记录在学生的学分认定档案中,并在学生学籍信息中体现。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通过参预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获得的一定学分,用于补充和丰富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关创新活动后,向学院或者学校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包括个人信息、创新活动介绍、导师意见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3. 评审专家评审: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的表现等方面。
4. 结果公示:学院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的异议和投诉。
5. 最终认定: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期的情况,最终确定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三、认定标准1. 创新活动类型:包括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适合的创新活动类型。
2. 创新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或者实践价值,能够展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 创新活动时长:学生参预创新活动的时长应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由学院根据不同类型的创新活动进行规定。
4. 创新成果:学生在创新活动中应有一定的成果产出,可以是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创业计划书等。
5. 导师评价:学生的创新活动应有指导教师的评价,包括学生的参预度、表现等方面。
6. 学分认定:学院根据学生的创新活动情况,按照一定的学分比例进行认定。
四、其他规定1. 学分上限: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创新学分认定上限为30学分,超过该上限的创新活动将再也不认定学分。
2. 学分转换:学生的创新学分可以转换为绩点,具体转换比例由学校规定。
3. 创新学分证书: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后,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创新学分证书,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证明材料。
五、实施效果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参预度、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等方面,以便不断完善和优化认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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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认定奖励创新学分的通知
新闻类型:新闻公告-学籍发布时间:2013-03-15 14:44:49.587 浏览次数:13370 各同学: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西交校教[2011]11号)》,现对符合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三条的项目,由教务处进行认定创新实践学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范围:
2009级(建筑学院2008级)本科毕业生。
2、申请时间:
2013年3月18日(星期一)至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上班时间。
3、申请方式:
在教务网下载《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于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公地点:X1301 联系电话:66366254 66367409 电子邮件:jwsjjx@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件:《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
另附:
一、《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三条:
学生参加国家、四川省以及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经过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正式竞赛获奖,可申请认定奖励学分,同一竞赛多次获奖时,只按最高奖项计分:
1) 国家级: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3学分,三等奖2学分;
2) 省部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
二、我校现在已参加的并认定的国家、省级学科竞赛有:
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3、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专题邀请赛;
5、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6、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7、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8、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9、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10、“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
11、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2、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13、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14、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
15、中国大学生软件服务外包大赛
16、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