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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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请假制度15篇

教师请假制度15篇

教师请假制度15篇教师请假制度1一、教职工请假:事假: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住院(凭住院证明和处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

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

无病假证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时间:1小时扣5元,满3小时作半天事假扣除。

1小时以内学期累计。

迟到: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二、保育员:每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课: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教师每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安排,代课费相同。

四、婚产假:正常年龄订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顺产2个月,剖腹产3个月,晚育4个月(结婚1年后生产),戴环怀孕15天+2天上环假。

(全月的扣除整月岗位奖,跨月的视上班时间定。

)五、全勤:全学期无请假、外出。

教师请假制度2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工作时效性,保证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经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就教师请假、调代课作以下规定:1、教师无论是公事或私事不能按课表正常上课时,必须履行请假调、代课手续,采取与其它课程调换时间或者请同学科的教师代为上课的办法解决。

2、法定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室批准,由学校安排代课。

3、事假:事假一律要求自行调课。

半天向行政值周请假,一天及以上需报校长室批准。

4、公出:教师如果公出,事先必须到教导处登记。

公出尽量自行调课,实在调不出的请教导处安排代课。

公出期间的课一律开代课单。

所有公出应得到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

5、病假: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但必须在病休前一天请假,报学校批准,如急诊须在上课前请假。

病假一律需医院证明。

6、教师因急事离开学校,不能按时回校上课,或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代课手续时,教师本人须课前设法向分管的校长、教导处请假,然后由教导处安排代课,回校后及时补办代课手续。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一」一、教师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返校后到教导处履行销假手续条,若未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在原有请假天数上多记一天假。

二、教师有事必须请假,半天假(上、下午定义为半天,跨越上下午的为一天)向教导处请,并自行调课(向教导处交请假条并登记代课的教师后方可离校),写清具体时间段,一周内请半天假超过两次的,超一次扣5元;一天假向分管副校长请,两天假、三天假向校长请,不准自行调课,教导处统一派课,离校时向教导处交假条,假条上必须有分管副校长或校长的签字,一天扣30元。

另外连续请假未超过10天的除去双休日记为请假天数,连续请假超过10天未超过20天的(星期六、日记入请假天数),一个月内累计请假加请假期间双休日超过20天的扣700元,不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

教师如有旷课,旷一节扣10元、旷半天扣30元、旷一天扣日工资。

三、产假、婚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请假人在校内请假留请假条;未在校请假,以短信形式请。

五、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学期考核定为不合格。

(请假中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扣取一月绩效。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二」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教职工请病、事假均应具假条,向学校报告,经批准后,在教导处登记,假条存于教导处备案。

二、事假:1、每个教职工每月的事假控制数为1天。

不累计计算。

2、预发性事假凭借假条(需调课的凭调课表)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如果调课未落实不予批假;如果调课后(以调课双方签字为准)又无人上课,则按实际节数处理接受者。

3、突发性事件:家人或受委托人凭借假条到学校请假,批准之时起生效,1天以内的事假需调课的代课费自付,凡事假1天/月以内,学校不予扣减津贴,超事假扣60元/天。

这种情况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10元/节。

2024年教职工请假制度

2024年教职工请假制度

2024年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请假制度是指针对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因病、事假、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原因需要请假的情况,学校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请假制度的完善和规范,有助于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顺利进行。

一、病假制度1.病假的定义:教职工因疾病需要请假的情况。

2.请假方式:教职工应向学校请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提交健康证明或病假证明。

3.请假时限与次数:每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0天,且须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4.薪资待遇:在病假期间,教职工的工资仍按正常发放。

二、事假制度1.事假的定义:教职工因私人事务需要请假的情况,如参加亲友婚丧嫁娶等。

2.请假方式:教职工应提前向学校请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

3.请假时限与次数:每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薪资待遇:事假期间,教职工仍可以正常领取工资。

三、婚假制度1.婚假的定义:教职工因结婚需要请假的情况。

2.请假方式:教职工应提前向学校请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提交结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请假时限与次数:婚假一般为3-7天,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5天。

4.薪资待遇:婚假期间,教职工仍可以正常领取工资。

四、产假制度1.产假的定义:女性教职工因怀孕生育需要请假的情况。

2.请假方式:女性教职工应提前向学校请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提交医院开具的孕检报告或检查单。

3.请假时限与次数:产假为女性教职工分娩前产前假、分娩时产假和产后假三个阶段。

分娩前产前假一般为1个月,产假一般为3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国家政策和医嘱执行。

4.薪资待遇:在产假期间,女性教职工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并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福利。

五、年休假制度1.年休假的定义:教职工在年度内享受的带薪休假。

2.请假方式:教职工应提前向学校请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报备本单位负责人。

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一」(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参照事假)报批。

请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证明、相应医院医务科出具证明以及病历卡和医药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按本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

病情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请假人员作旷职论处。

对给其出具假病情证明者通过教育局报请县政府,建议医疗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病假7天以内,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5%;学期病假累计满1个月,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

(三)工作人员中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贴的人员,其津贴病假期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发。

(五)学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六)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并视情节,按事假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病假期满,须及时销假。

确因病情原因,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无正当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处理规定执行。

确有重大疾病者,须报请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八)补充规定1、教职工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假条、药费单据等,并及时报告园长。

2、教职工有病当天不能上班,须在上班前两小时请假,上班后持医院相关证明补办手续。

教职工请假制度(3篇)

教职工请假制度(3篇)

教职工请假制度(一)事假期限。

每次事假一般在____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

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

(二)事假审批。

全年累计事假在____个工作日以内,由所在单位审批;全年累计事假超过____个工作日不到____个工作日,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全年事假累计超过____个工作日的,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县教育局批注意见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三)请事假的要求。

1、各学校和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

确有特殊原因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按上述事假审批权限报批。

凡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直属单位负责人因事需请假,____个工作日以内的需经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超过____个工作日按教职工请假程序报批手续。

3、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____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含____个工作日),当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累计超过____个月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

(四)事假期间的工资计发1、全年累计事假在____个工作日及以下的,其基本工资照发。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____个工作日的,从第____个工作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日工资____月基本工资÷____天,下同),直至其事假终止为止。

其中,全年累计事假超过____个工作日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3、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作人员请事假期间的工资,分别以本人实际执行的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基数,按照本条中的第____项相关规定执行。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13篇)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13篇)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13篇)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13篇)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怎么写?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篇1)一、公假:学校行政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派出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公假期间不扣除教职工奖励。

二、事假:1、教职工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4天,全年8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单位核实后,教职工应办理好请假手续,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职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1天以内的,直接向教导主任主任申请,并有教导主任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须向校长申请,并校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了不语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3、事假每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4、教职工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5、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事假的绩效工资扣除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6、因请假不能正常上课的,所所带课程由本人自行安排,特殊情况。

三、病假:1、教职工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2天以内有教导主任批准,2天以上的应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报请校长批准。

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7天以上的,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

2、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教职工因探亲或在外出差是生病,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2024年教职工请假制度_教职工请假制度规定

2024年教职工请假制度_教职工请假制度规定

教职工请假制度_教职工请假制度规定教职工请假制度篇1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请假制度,加强教职员工的组织纪律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在职在编正式员工和外用员工。

二、请假程序:1.病假:个人向学校校医说明身体状况--校医提出看病建议或直接陪护病人到医院就诊--病人根据医院的住院或请假证明向学校医务室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医务室根据病历情况和有关住院收费、医药收费或赴外地的'车票等凭据,经审核后签署同意意见后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相关病历、收费单据、车票等材料后签字--交学校办公室主任(校长或分管领导)审批――相关请假材料留办公室存档。

如果请假人员手续不齐全则不准予批准请假。

学校一律不接受电话请病假或委托他人请病假。

2.事假:个人必须以书面材料详细说明请事假的具体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交学校办公室主任(或校长)审批――相关请假材料留办公室存档。

如没有说明请事假的具体原因则不准予批准请假。

学校一律不接受电话请事假或委托他人请事假。

三、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县、市级以上公立医院的请假建议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休息。

如弄虚作假请病假,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四、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手续办理。

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

五、教职工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请假人请假完毕应当即向学校办公室报告,并办理销假手续。

一旦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期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教职工在外地医院治疗的,请假结束后需提供详细的医疗记录(包括病历、医药发票、疾病证明)和往返行程票据交校办审核方可确认请假手续齐全,否则先前准予的请假按手续不全或弄虚作假请假予以注销并按旷工处理。

八、审批权限:1.教职工请假期(事假、病假)2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领导审批;累计请假(事假、病假)在3天以上的,由校长或办公会审批。

教职工请假制度

教职工请假制度

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请假制度1为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我校教职工队伍的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1.病假: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可申请病假,教职工请病假3天以上者应附区级以上医院的医生诊断证明与病历卡,患严重疾病长期无法上班,需请长假的,按上级及学校规定办理。

2.事假: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节假日,有急事应事先提出。

3.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函授、进修学习请假,需凭通知办理请假手续。

5.出差、外出参加会议请假,需凭通知办理请假手续。

6.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上班需要请假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二、请假的程序和手续1.请假在半天以内的,由部门或级部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部门或级部核签后报分管校长批准,有课务的到教务处办理课务调整手续;请假3天以上的,由部门或级部核签经分管校长审签后报校长批准,有课务的到教务处办理课务调整手续。

请假3天以上的班主任,除履行上述请假手续外,还要到级部办理班务代理手续,并报告德育处。

2.行政干部因公外出,1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的,由分管校长核签后报校长批准。

3.请假的教职工,返岗后,要及时到批准领导和部门或级部销假。

4.各类会议请假。

学校会议,向校长请假;部门会议,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级部会议,向级部主任请假。

其他会议,谁组织就向谁请假。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会后要主动向会议组织者了解会议内容,不得影响工作。

5.教研活动请假者,需经教研组长核签后报教务处批准。

6.备课活动请假者,需经备课组长核签后报级部批准。

7.所有请假,都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三、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①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指国标省标,下同)全额发给。

②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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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请假制度「篇一」一、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特订本制度。

二、严格执行紫教体发(20xx)119号文件之规定。

三、实行“请假报告单”制,杜绝招呼假、命令假和先走后请假的请假行为发生(因突发疾病、突发急事者可电话请假,上班后补办手续)。

四、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有特殊情况,必须本人处理者,方可请假,每人每学期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7天,每学年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半个月,凡超过者按“119”号文件之规定从下月工资中兑现经济处罚。

五、病假必须出示县医院或以上级的医生诊断证明,销假时出示医药发票。

六、不论什么假都实行销假制度。

七、关于教职工请假顶课金扣与补的规定。

1、教职工因公出差、公派外出学习或享受政策规定假期时,学校安排教师顶课,其顶课金5元由学校从公用经费列支。

2、教职工非公派学习期间,自已协商顶课者,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扣钱;由学校安排顶课者,既要履行请假手续,又要承担顶课金费用(暂定每节5元)。

3、教职工请事假期间,自已协商顶课者,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扣钱,由学校安排顶课者,既要计算事假,又要承担顶课金费用(暂定每节课5元)。

教职工请病假期间:(1)长病假按上级文件规定办;(2)短期病假,自己协商顶课者只计假不扣钱,由学校安排顶课后,既记病假,又要承担顶课费用(暂定每节课3元)。

凡未任课的教职工请假一天按两节课计算执行上述规定。

八、本制度从教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九、本制度解释权属校委会。

教职工请假制度「篇二」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请假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形成本请假制度。

1、请假程序:领取请假单→填写→部门领导审核→分管校长审批→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

2、教职工请假审批权限:请假半天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一天由分管校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须经校长批准;班主任请假须经政教处审批;行政人员请假须经分管校长批准。

3、请假一天以上(含1天)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附上医院证明,事假应写清事由。

如遇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返校后一天内及时补办。

4、请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须续假。

5、请假手续不完备,不予请假。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6、请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未销假造成考勤失误的,由请假者负责。

7、教职工例会上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8、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部门领导、分管校长、校长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无医院证明及本人请假手续,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

9、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可视为公假。

外出前须正常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职。

11、教职工在离校期间须保证手机畅通,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或通讯不畅,视为工作失误。

离校在半天以上(含半天)需具备书面请假手续,记入考勤。

12、教职工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活动规定时间后进场视为迟到,20分钟后到达视为旷职,各类活动结束前离开视为早退。

教职工请假制度「篇三」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请假行为,保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审批权限(一)教师请假。

请假一天,由年级主任审批;请假两天至三天,由分管年级的副校级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二)职员工人请假。

请假一在,由处室主任审批;请假两天至三天,由分管处室的副校级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二、请假程序(一)教师请假。

教师请假一天,由年级主任审批后,请假教师把请假条交到各年级的教务员处进行登记;教师请假两天至三天,先由年级主任审批然后由分管的副校级领导审批,最后请假教师把请假条交到各年级的教务员处进行登记;教师请假三天以上,先由年级主任审批然后由校长审批,最后请假教师把请假条交到各年级的教务员处进行登记。

(二)职员工人请假。

职员工人请假一天,由处室主任审批,请假人把请假条交给相应处室主任;职员工人请假两天至三天,先由处室主任审批然后由分管的副校级领导审批,最后请假人把请假条交给相应的处室主任;职员工人请假三天以上,先由处室主任审批然后由校长审批,最后请假人把请假条交给相应的处室主任。

(三)请假条归档。

在每月月底,教师的请假条由各年级的教务员统一上交行政办公室,职员工人的请假条由各处室上交行政办公室。

三、请假期间工作量的计算(一)公假,不扣课时津贴。

(二)私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

以学月为单位,请假一天到两天,不扣课时津贴;请假三天及三天以上,按学校规定扣课时津贴。

四、补充说明本补充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教职工请假制度「篇四」一、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先履行请假手续。

因病请假须持指定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及病历卡,事假须有书面请假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岗。

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二、符合晚婚年龄结婚的可请婚假一周,但学期中途结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的安排需经校方同意。

三、女职工产假及怀孕流产请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已生育妇女未实行计划生育措施造成流产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本人直系亲属死亡,给予丧假叁天,外省市籍教工,可适当给予路程假。

五、请假半天经分管处室同意,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中层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

请假获准后,需先告知所在教研组,年级组或部门负责人。

六、请假期满,应及时向批准部门销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岗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未经请假,擅自离岗者或逾期不归未办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七、迟到、早退一节课以上时间以旷课论处,到校后无故缺课,以旷课论处。

每旷一节课在当月全勤奖中扣10元,旷工一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并另以15元/天扣除岗位奖。

八、事假以每天5元扣除当月全勤奖,病假以每天3元扣除当月全勤奖。

九、婚假、产假、丧假期间享受岗位奖,不享受全勤奖、课时费。

十、函授期间享受全勤奖、岗位奖,但不享受课时费。

十一、病、事假期间课时津贴扣发办法:事假三天以内,病假六天以内,以一学期每天平均数×病、事假天数,事假三天以上,病假六天以上按每天1/5学期课时费扣发。

十二、病、事假期间岗位奖扣发办法:一学期事假累计一周至十天,病假累计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扣除半年岗位奖的25%,事假累计十天至一个月,病假一个半月至二个月,扣除半年岗位奖的50%,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超过二个月扣除半年岗位奖的80%。

教职工请假制度「篇五」1、有事要请假,请假时间超过一天者,要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间若在一天以内,前勤教师要向教务主任请假,后勤教师要向总务主任请假,职员一律向校长请假。

2、请假并经批准的,要到教务处和级部主任处填写请假记录和调课通知单后方可离校。

回来时要办好销假手续,非特殊情况不准电话请假、捎假和事后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3、每学期事假不超过5天。

事假3天以内不扣分,超过3天,每8节扣考核分20分,请假超过一周出勤不得分,并每超1节扣款5元处理。

特殊情况下请假(如期中、期末考试、重大检查、集会等)加倍计算。

请假未满3天的,奖励相应出勤分数。

4、有住院证明方为病假,病假超过两周,出勤不得分,病假超过一个月的按规定办理病休手续。

5、婚假7天,产假3个月,晚婚者产假5个月;丧事直系亲属3天,超过规定时间办理请假手续。

6、校集会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准请假。

7、请假要填写调课通知单,并提前1小时通知替课教师,将通知单交级部,否则作空堂处理。

8、接送孩子上幼儿园每次准假15分钟,作事假处理。

哺乳孩子的教师每天上、下午各半小时哺乳时间(孩子一周岁内)。

9、函授学习,要有主管部门的正式通知,否则不予准假。

对未取得大专或大本学历的函授学习时间不作事假处理,其它学历的学习作事假处理教职工请假制度「篇六」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教职工请病、事假均应具假条,向学校报告,经批准后,在教导处登记,假条存于教导处备案。

二、事假:1、每个教职工每月的事假控制数为1天。

不累计计算。

2、预发性事假凭借假条(需调课的凭调课表)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如果调课未落实不予批假;如果调课后(以调课双方签字为准)又无人上课,则按实际节数处理接受者。

3、突发性事件:家人或受委托人凭借假条到学校请假,批准之时起生效,1天以内的事假需调课的代课费自付,凡事假1天/月以内,学校不予扣减津贴,超事假扣60元/天。

这种情况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10元/节。

三、病假;1、突发性病假请病假者上班时必须交验就诊医生签具全名的处方、药发票,公章须清楚,学校扣减津贴从第5天开始,第一天10元,第二天20元,第三天30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学期累计计算。

2、住院病假:住院治疗7天以内不扣,凭正规医院疾病诊断书,入院证明及请假条请假,出院后交验出院证明、药发票(复印件),其课程由教导处请其他教师代上,代课费由学校支付;住院治疗时间在30天内(不含30天)每天扣10元;病假时间在30天及以上只发绩效工资的60%(即按退休人员处理)。

3、如果校内出现诸如癌症等严重疾病,需院外疗养治疗的,由本人申请,经行政研究,交由全体教师讨论是否休养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四、法定假:1、产假:计划内生育假,产前、产后累计含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共90天,晚育假(女方在24岁以上)共110天,凭请假条请假。

2、计划生育假:凭医院证明、请假条请假,第一次给公假15天(第二次及以后不给假)。

上岗时交验手术证明。

3、婚假:凭结婚证、请假条请假,假期五个工作日。

一方到另一方异地结婚,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增加婚假(路程假)。

晚婚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增加10天(晚婚、晚育假均需出具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

4、丧假:直系亲属去逝,丧假5个工作日(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增加假期)。

5、探亲假:国家正式职工可请探亲假,但仅在寒暑假中进行,中途不得请批探亲假。

探望父母者,4年一次,探望夫妻者,一年一次。

6、超出法定假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

五、各种公事、出差:1、函授学习及有关培训,凭通知,课程由参学者(参培者)调好,交教导处登记备案,作为计算代课费的依据,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10元/节。

2、开会、出差凭上级通知或校长指令行事。

课程由参学者(参培者)调好,交教导处登记备案,作为计算代课费的依据,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10元/节。

六、各种假的审批:1、各种假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可委托一人代理);2、各种假自批准之时起生效。

七、若有下列情形,由学校给予严处:1、旷课一节,扣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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