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及合格证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范本(2篇)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范本(2篇)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出厂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适用于我司所有生产的产品。

二、定义1. 出厂合格证:指证明产品符合规定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文件,用于表明产品质量合格,并作为产品发货的依据。

2. 出厂合格证管理人员:指负责出厂合格证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质量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工作人员。

三、出厂合格证的发放和管理1. 合格证申请与审核1.1 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出厂合格证发放申请。

1.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1.3 审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明确是否发放出厂合格证。

2. 出厂合格证的制作和发放2.1 出厂合格证应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制作,确保其真实、准确和有效。

2.2 出厂合格证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和批次等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和负责人签字。

2.3 出厂合格证应在产品发货前进行发放,确保与货物一同交付给客户。

3. 出厂合格证的保存和档案管理3.1 已发放的出厂合格证应进行统一编号并建立档案管理,确保随时可以查找和调阅。

3.2 出厂合格证的保存期限为产品质保期限的两倍,过期后应及时销毁。

四、出厂合格证的使用与管理1. 出厂合格证的使用1.1 客户收到产品后,应查验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并与货物一同保管。

1.2 出厂合格证的内容和货物信息应一致,如有异议应及时联系生产单位进行确认。

1.3 客户在使用产品时,应根据出厂合格证的要求进行操作和使用,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 出厂合格证的管理2.1 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出厂合格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的检查,确保其完整和有效。

2.2 如发现出厂合格证遗失或者损坏,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重新申请发放。

2.3 出厂合格证仅限本企业的产品使用,不得私自给其他单位使用。

五、责任与处罚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管理制度,并对出厂合格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文档模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涉及食用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检验检测、合格证颁发和使用等方面。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述的食用农产品包括植物及其产品、动物及其产品、水产品及其产品和其他非动植物类食品等。

第二章合格证的申领和审核第四条企业或个人申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时,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一)食用农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许可证明文件;(二)食用农产品生产地和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存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情况,必须提供相关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向申请人颁发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审核标准,保证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持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实行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检测监督应当加强。

第三章合格证的使用和管理第八条企业或个人持有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仅限于所申请的产品和所申请的期限。

第九条未持有有效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产品禁止流通和销售。

企业或个人持有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被吊销或过期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擅自制造使用他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布并公开相关信息,维护食品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持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基本情况、生产环节、质量管理制度、检验检测等方面。

产品检验流程管理规定

产品检验流程管理规定

企业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就要进行品质检验,通过抽查或全检的
方式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不同的产品根据生产规格以及客户要求,对产品的检验规
格也不同。

品质检验亦称质量检验。

通过各种检验手段,包括感官检验、化学检验、仪器分析、
物理测试、微生物学检验等,进出口产品的品质、规格、等级等进行测试、鉴别。


目的就是判别、确定该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产品质量条件。

品质检验的标准:
品质检验包括外观品质和内在品质的检验。

相关文章:品质质量管理关键在于提高人
的品质质量意识
外观品质检验指对产品外观尺寸、造型、结构、款式、表面色彩、表面精度、软硬度、光泽度、新鲜度、成熟度、气味等的检验。

外观质量检验主要是对商品的外形、结构、花样、色泽、气味、触感、疵点、表面加工质量、表面缺陷等的检验。

内在品质检验指对产品的化学组成、性质和等级等技术指标的品质检验。

内在质量检
验一般指有效成分的种类含量、有害物质的限量、商品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机械
性能、工艺质量、使用效果等的检验。

同一种商品根据不同的外形、尺寸、大小、造型、式样、定量、密度、包装类型等而有各种不同的规格。

品质检验的流程:
1.根据产品技术标准明确检验项目和各个项目质量要求;
2.规定适当的方法和手段,借助一般量具或使用机械、电子仪器设备等测定产品;
3.把测试得到的数据同标准和规定的质量要求相比较;
4.根据比较的结果,判断单个产品或批量产品是否合格;
5.记录所得到的数据,并把判定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便促使其改进质量。

产品检验及合格证管理办法

产品检验及合格证管理办法

产品检验及合格证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及最终产品出厂管理、产品的最终检验由技术质量部负责,产品合格证由技术质量部统一制做和发放;
一、产品检验
1.新品开发项目样机完成具备验收条件时,由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检测,产品开发部协助,技术质量部出具检测报告;
2.最终产品出厂前,技术质量部负责、相关部门协助检测各项技术指标,出具检测报告;
二、产品合格证管理
1.合格证的内容及要求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规定和设计;
2.合格证由技术质量部专人管理和发放;
3.发放合格证的产品范围
直接销售的产品发放产品合格证;
4.合格证发放程序;
1)发放合格证的产品应依据产品标准或由总工批准的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经技术质量部组织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产品合格证;
2)出厂产品合格证由质量主管认真填写具体内容并加盖“技检专用章”后,随产品出厂;无产品合格证的产品一律不准出厂;
3)技术质量部对发放的合格证应做好记录;
4)各种“质量印章”由技术质量部统一保管;。

产品检测管理制度

产品检测管理制度

产品检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产品检测管理的规范和控制,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检测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产品检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2. 责任原则:产品检测工作应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保证产品检测工作的规范、高效进行。

3. 连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产品检测方法和技术,提高检测标准和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不断提升。

四、组织机构公司设立产品检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产品的检测工作。

1. 部门职责:负责制定产品检测计划、组织实施产品检测、审核检测结果、提出检测报告、提出改进建议等。

2. 部门人员:部门应配备合格的检测人员,并不断提升其检测能力和水平。

3. 部门领导:部门应设立部门负责人,领导部门的日常工作和业务发展。

五、产品检测流程1. 产品检测计划:产品检测管理部门根据产品的特性、生产规模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产品检测计划,包括检测的时间、地点、对象、方法等内容。

2. 检测样品采集:从生产线上、市场中或者其他渠道采集需要检测的样品,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检测工作安排:根据检测计划,安排合适的检测人员和设备,进行产品检测工作。

4. 检测数据统计:将检测得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检测结论。

5. 检测报告出具:根据检测结论,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报告送交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6. 检测结果审查:相关部门对检测报告进行复核,确保检测结论的准确性。

7. 检测结果运用:根据检测结果,对产品进行合理的控制和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六、产品检测方法和技术1. 检测方法:根据产品的不同特性,采用合适的检测方法,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指导性。

2. 检测设备:公司应配备合适的检测设备,确保产品检测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检测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保证其检测能力和水平。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

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化学工业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化学工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6.07.08•【文号】[86]化科字第642号文发布•【施行日期】1986.07.0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化工部化学工业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1986年7月8日以(86)化科字第642号文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促进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和《化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生产化工产品的企业必须依照本办法,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管理、监督。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三条企业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是生产合格产品的必要保证。

为了搞好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企业在厂长领导下可设置独立的专职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第四条企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既承担企业生产过程的检验任务,又代表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对企业的出厂产品质量实行监督。

第五条企业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检验制度,建立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质量检验网。

监督检验机构内设若干检验室负责具体检验业务(检验室基本条件详见附件)。

第六条企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负责人,必须由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组织能力、熟悉产品技术标准和监督检验业务的工程师以上技术干部担任,对其任免要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对各级检验人员的数量、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应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从事检验工作的操作人员经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工作。

监督检验队伍要相对稳定。

第八条监督检验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实事求是。

第九条企业不得将质量指标承包给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对检验人员的考核奖惩主要依据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完成情况和监督检验工作的质量,不得与企业的质量指标直接挂钩。

从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科技人员的待遇应与其它部门的科技人员相同。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名片”,也是农产品上市的“通行证”。

为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定义与适用范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

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开具主体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开具主体是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从事农产品生产的个人。

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基本样式与内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1、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产地。

2、生产者姓名、联系方式。

3、开具日期。

4、承诺声明,如“本产品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合格证的样式可以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设计,但应确保信息完整、清晰易识。

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开具要求1、生产者应按照真实情况如实开具合格证,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合格证应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以上备查。

3、鼓励生产者采用电子合格证,但电子合格证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

五、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使用与查验1、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在与采购商交易时,应主动出具合格证。

采购商应查验合格证,并留存相关凭证。

2、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者应当查验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合格证,对无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经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场销售。

3、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监督检查,对虚假开具合格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品检验及合格证管理办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产品检验及合格证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及最终产品出厂管理、产品的最终检验由技术质量部负责,产品合格证由技术质量部统一制做和发放。

一、产品检验
1.新品开发项目样机完成具备验收条件时,由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检测,产品开发部协助,技术质量部出具检测报告。

2.最终产品出厂前,技术质量部负责、相关部门协助检测各项技术指标,出具检测报告。

二、产品合格证管理
1.合格证的内容及要求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规定和设计。

2.合格证由技术质量部专人管理和发放。

3.发放合格证的产品范围
直接销售的产品发放产品合格证。

4.合格证发放程序。

1)发放合格证的产品应依据产品标准或由总工批准的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经技术质量部组织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产品合格证。

2)出厂产品合格证由质量主管认真填写具体内容并加盖“技检专用章”后,随产品出厂。

无产品合格证的产品一律不准出厂。

3)技术质量部对发放的合格证应做好记录。

4)各种“质量印章”由技术质量部统一保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