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站工作制度(精)

社区服务站工作制度(精)
社区服务站工作制度(精)

社区服务站工作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范围一、健康信息收集管理和利用1、社区基本情况(包括住户数、服务人口年龄构成比、发病率等)2、社区居民健康调查与分析(人口发展、死亡和疾病谱变化、人均年医药费用)。3、建立社区和个人健康档案。二、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危重病人的现场救治及转诊,家庭病床及相关的各项服务。三、预防: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慢性病防治和监控等。四、保健:儿童保健、妇发保健、老年人保健、残疾人保健。五、康复:接纳上级医院转回的康复期病人,侧重于慢性病、术后病人及残疾病人康复指导和管理。六、健康教育:制订健教计划,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健康教育。七、计划生育:1、避孕、节育措施的指导与服务;

2、优生、优育、优教的指导与服务;

3、不孕症的咨询、查治、转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工作人员准时上岗,按规定着装,仪表整洁,严格无菌操作。二、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每一位咨询者,收集信息资料,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定期与社区卫生中心互通信息。三、对行动不便需要出诊的病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安排上门服务,对社区危重病人应联系转、住院手续。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的政治及业务学习。五、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同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六、每天下班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七、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向社区服务中心领导汇报。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二、定期召开办公会,研究布置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完成上级交办任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委会加强联系,定期汇报工作。三、组织职工参加政治、业务和社会活动,安排一定时间学习政治和业务,并有记录。四、建立岗位责任制,健全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做到资料完整准确,上报及时,物资定期清点,帐目要妥善保管。六、建立门诊、出诊、转诊及医疗差错报告制度。七、遇有严重中毒、法定传染病、收治涉及法律问题的病人,发生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等按法律及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八、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征求社区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九、自学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十、及时参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的会议。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工作制度1、坚持文明行医、礼貌待人,诊治认真,检查细心,实行24小时应诊制。2、掌握医疗原则,严格执行医疗常规,做到因病施治,科学、合理用药,不增加病人不合理的经济负担。3、急、重、危病人优先接诊,经初步抢救诊疗后及时护送转诊,各类急救药品、器材应准备完善,放置固定位置,保持应急状态。4、医疗文件规范,做到看病有登记,取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收费合理,计价正确。5、严格查对制度和无菌操作规范,严防各类差错事故的发生。社区卫生服务站治疗室工作制度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进入处置室、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2、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室内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3、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4、认真做好三查七对一注意工作。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一注意:注意用药后反应。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要相对划分无菌区、清洁区,器械和药品要分开放置。

6、各种药品及消毒剂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社区卫生服务站出诊制度一、按群众需求,由站长安排出诊医生,做到随时上门出诊。二、出诊前查阅病人的健康档案,带上必要的药品、器械。三、出诊进行静脉输液或肌注时,必须向病人和家属宣传注射须知,对外院带入药品,须持有医

院开出的医嘱、治疗单。青霉素等易过敏药物除外,以免发生意外。四、对病情严重的患者及时联系转诊和住院。五、出诊后随时与病人保持联系,了解病情变化,补充病人健康档案。六、出诊所使用的药品应在当日与药房结清,并将收入缴入社区卫生服务站财务。社区卫生服务站双向转诊制度一、对急、危、重、疑难病人或因诊疗条件有限无法诊治的病人应及时转诊。二、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病人需要作辅助检查时可介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急危重症病人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治的康复期病人、术后病人、咨询保健病人应根据情况转入社区治疗。三、对急、危、重病人,应进行维持生命的抢救处理。

四、转诊病人,应按要求书写病历摘要,记录处理情况,并填双向转诊卡(转出)。对危及生命的病人在转诊过程中应有医护人员陪护,监视生命体征,并及时下达病危通知书,告知病人家属。五、对其它医院转诊来的病情稳定病人,应填写双向转诊卡(转入),认真阅读病案,了解情况,遵照医嘱进行诊治。如遇病人病情反复,应及时请求会诊或再次转入上级医院治疗。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制度l、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的药品必须从其隶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入,社区服务中心的药品必须从县药品采购中心购进,不得自行采购药品。2、药品应逐项验收外观质量、批准文号、商标、批号、效期和数量等项目、并登记在册。3、实行药品在库养护制度,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并登记在册。4、注重药品效期管理,建立效期登记簿,标出近二年内到期药品的效期,对期限较近的药品要及时处理,药品使用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5、药品必须分类定位放置,应按药理作用、剂型、类型和药品理化性质摆放。6、配方要“三查七对”,药袋上注明药名、病人姓名、用法用量,特殊用法或注意事项应清楚。处方配发实行双签名制度。7、建立药品日报制度, (贵重药品及安全范围小的药品)及时做账、帐物相符。8、建立药品清点制度,每月底必须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做到药品消耗与经费收入相符。9、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建立帐册,专(兼)职人员负责。10、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和药物质量档案。财务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二、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包括固定资产在内的各项财务帐册,原始凭证保存完好。三、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公开药品价格,诊疗标准及社区卫生服务其它收费标准,做到收费有票据。四、各项收入日清月结,现金按规定每天缴存,财务统一管理,服务站与责任医院之间必须帐帐相符,帐据相符。开源节流,增收支节。五、严格控制支出,经费支出必须有站负责人签字,并经领导批准才能实施,不得坐支。六、爱护集体财产,损坏、遗失物品照价赔偿。社区卫生服务站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规范操作,严防服务差错及事故的发生。二、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应在班在岗,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不得串岗。三、服务站内所使用的药品及材料必须统一从社区服务中心统一调拨,不得从其它非法途径调进。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具处方。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或顶撞病人。抢救病人时医务人员应严肃认真,不说、不做与抢救治疗无关的话与事,更不允许谈笑风生。

六、医务人员接待病人、解释病情要耐心、细致。与病人对话要讲究语言艺术,要将病情及预后交待清楚,不得大包大揽,对疑难、危重病例要及时转诊。七、认真实行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要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差错事故发生后首先由站长进行调查分析,并耐心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要及时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要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对发生的差错、纠纷组织讨论,总结经验教训。社区卫生服务站消毒隔离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诊室等要按每立方米1.5W配备紫外线灯管,每天进行1-2次空间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记录。3、各种穿刺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必须使用合格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销毁

处理并做好记录。4、备齐消毒灭菌设备及器械。5、使用的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产品。

6、皮肤消毒使用碘伏或采取2%碘酊75%酒精二步法,浸泡器械必须使用戊二醛等高效消毒剂,每一周更换一次,更换有记录。

7、主动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社区卫生服务站预防保健工作制度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对法定传染病,按病分别登记,定期上报,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预防接种任务。2、加强对0-7岁儿童及孕产妇的系统管理,积极开展妇女病查治,妇幼卫生宣传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3、开展老年保健、残疾人保健、伤残康复和八类疾病的监控工作。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社区居民、家庭的卫生指导,健康教育。5、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辖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坚持公开、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特制订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宗旨,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树立为民务实勤政形象,热情周到的服务形象,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举止文明的仪表形象。 二、全面推行阳光办务。实行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服务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和责任人员全公开,工作人员在办公桌上要摆放桌牌,佩戴胸牌上岗。 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办事的群众,承诺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准备的资料。在承诺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各窗口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保证有工作人员,不得以经办人外出或其他原因拒绝收件与办理。 四、责任追究。社区干部有以下行为的,应当给予处理: 1、在执行公务时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2、工作作风粗暴恶劣,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4、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 5、故意不按时限办完手续的;

6、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 上述行为情节轻微者,给予效能告诫;不够效能告诫者,应给予诫勉教育;情节严重者,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逐步推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构筑全程办事代理运作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为民办事制度,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一)来访接待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服饰整洁、热情礼貌,言行得体。党员群众到服务中心办事、求助、咨询等,要态度和蔼、微笑服务,认真倾听情况和意见,耐心解释和答复问题,为党员群众前来办事提供宽松、愉快的环境。 (二)首问责任制:党员群众到服务中心办事、求助、咨询等,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要如实填写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办理。如遇经办同志不在时,接待人员应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和说明,并负责在事后将情况转告经办人,由经办人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答复。严禁任何形式的推诿塞责,敷衍应付。 (三)办事承诺制:要本着“急党员群众所急、想党员群众所想、为党员群众所需”的原则,对党员、群众要求办理或代理的服务事项,一般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做到急事急办。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向党员群众说明。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实用)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300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由每个居民小区(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区(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三、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代表)会议。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五、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3、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决定居办经济的发展规划; 5、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6、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居办经济等事项; 7、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为增加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社区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镇低保金发放情况; 6、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 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民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 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社区的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工作规章规章制度

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网格服务管理队伍职责 (一)社区书记(总网格长)职责:1.负责指导、督促社区全面工作的开展,对网格内的工作承担领导责任;2.建立规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规范的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3.组织召开网格周例会,研究分析本社区各网格的各类信息、社情、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4.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上情下达,协调各单位处理网格上报需处理的问题,跟踪落实处理情况;6.每年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开展一次群众满意测评,提升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 (二)分网格长工作职责:1.每日至少1次到网格内开展巡查走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社区;2.对网格其他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到现场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社区不能处理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问题处置工作;3.与群众保持经常性联系,熟悉本网格内居民的基本情况;4.重点关注本网格内老年人、残疾人、生活困难、就业困难、外来人员等特殊群体,了解他们的需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帮助解决;5.对上报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已处置到位的问题要及时复核确认,建立好台帐;6.将网格内的巡查走访情况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记入《社区社情民意调查记录簿》,同时录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

(三)网格员工作职责:1、熟悉掌握社区本网格内住户基本信息。2、负责本网格内动态信息(包括住户、婚丧嫁娶、怀孕出生、人员流动、住(商)户搬迁、市容环境、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等)的收集、上报。3、网格内一般信息每周二、五主动报送社居委,特殊信息及时报送。4、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创建工作。5、协助社区“两委”开展其他相关工作。6、社区网格实行“专人专格专责”,严格保守本网格内居民的个人隐私和不便公开的个人信息。 二、工作制度 (一)定期例会制度 1.周例会制度。例会由社区书记或主任负责组织,参会人员为各分网格长、网格员。会议主要内容:(1)网格长对责任区内各方面社情信息进行通报,提出解决问题办法或意见;(2)网格管理者对上周巡查中发现问题和解决的情况进行通报,对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提出下一步解决方案,在下周继续做好协调、解决等工作;(3)对上周周例会中提出的困难、问题解决情况进行二次通报,对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由挂社区领导亲自督办,并在下一周通报解决情况,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月例会制度。由镇领导召集,参会人员为各社区总网格长、各分网格长,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等负责人。会议主要内容:(1)听取辖区内各社区网格本月工作情况汇报及下月工作安排;(2)通报辖区内网格服务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办法,安排部署近期工作任务; (3)研究处理排查出的重大疑难问题,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协调

6.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 一、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积极开展以保护、促进辖区居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完成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指示。 二、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服务站应诊时间不少于10小时(08:00—18:00时),及时为辖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 三、开展以辖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全过程,以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和慢性病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四、坚持以健康教育为中心,建立健康教育管理网络,指定健康教育者,开展咨询、讲座等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指导并帮助辖区居民不断提高健康水平。认真执行会诊、转诊制度。根据病情指导、帮助病人转诊。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在指导病人转诊的同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五、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服务态度。严防医疗事故和差错发生。 六、建立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执行登记、统计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登记、记录;分档管理,按期统计上报。 七、坚持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因事设岗,因岗设人。

社区卫生服务站控烟工作制度 一、凡是本院职工在服务站内一律禁止吸烟。 二、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放置吸烟器具。 三、职工要发扬自觉、自律的精神,积极戒烟,做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四、病员、陪客及外来人员禁止在站内吸烟,要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做一个文明的市民。 五、采用控烟讲座、宣传版面、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职工进行宣传,使其知道吸烟危害健康的相关知识,从而积极配合禁止吸烟的有关规定。 六、控烟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综合目标管理相结合,发现在禁烟场所的吸烟行为,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视情节给予5—10元罚款。全体职工、保洁人员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社区卫生服务站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一、成立中心精神卫生工作小组,建立精神卫生管理网络。 二、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辖区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三、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就业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就业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篇一:就业部规章制度 就业部规章制度 就业部是一个服务于提高学生就业水平和能力的部门,它更是一个需要严密纪律的部门。为使我部正常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部门目标: 就业部关注大学生就业与职业的发展,以服务同学,配合校招生就业处工作为根本,增强就业意识,培养就业能力,规划就业方向,促进学生就业为宗旨,并开展各类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活动,在学校和学生之间搭建一座沟通和交谈的桥梁。 二、职责: 1、部门职责: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就业工作计划,制定本系部门工作职责。 (2)贯彻执行本系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

指定专人做毕业生就业和教育工作。 (3)及时组织指导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 (4)负责收集就业信息,及时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信息和服务。 (5)负责本系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做到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 (6)负责学校招生就业处招办的其他工作。 2、部长职责: (1)在系学生会的领导下,主持就业部的工作,负责处理就业部的日常事务。 (2)组织部员开展活动,并做好总结。 (3)负责对副部长及干事的考核工作。 (4)定期召开部门例会。 3、成员职责: (1)就业部成员应认真完成部长分配的任务,并协助其他部门搞好日常工作。 (2)就业部成员根据活动情况,向部长提出全面的建议。在活动中体现自己的特点和主动性,充分实展自己的才能,促进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虚心向他人学习。 三、例会制度: 例会是就业部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地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以及发现和解决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49508)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一、考勤制度 1、作息时间:每周实行 5 天工作日,周六、日为公休日,重大 节日的放假时间以政府统一规定为准; 2、办公时间:上午8:30—— 12: 00 下午14:00—— 17: 30 (14:30 — --18:00 ) 3、社区居委会主任负责居委会考勤工作,每月月底将本月考 勤表报汇总存档,考勤表必须如实填写,社区居委会主任签字并加 盖居委会公章有效; 4、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准干私 活,不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经营及娱乐活动; 5、居委会主任因病、因事请假两天以内需报办事处分管领导批 准,请假两天以上需书面假条由办事处主任批准;居委会副主任 ( 社区工作人员 ) 因病、因事请假一天,须经居委会主任同意,请假两天报办事处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需书面假条由办事处主任批 准; 6、居委会主任、副主任( 社区工作人员 ) ,不请假无故旷工累计 五天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不得计发绩效考核补贴;不请假无 故旷工累计十天以上者,视为自行退出居委会。 二、居务公开制度 1、居务公开内容: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程序公开;财务公开; 计划生育工作公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社区居委会 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干部的评议情况 公开;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公开;居民群 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公开; 2、居务公开程序:广泛听取和征集居民的意见,列出公开项目;社区居委会确定公开的内容;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社

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存档备查,接受群众的咨询 和监督并认真整改; 3、居务公开时间和方式:社区居委会各项收支情况,每半年向 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报告一次,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监督。社区各单 位捐资兴办公共事业,适时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捐资单位报告资 金使用情况。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 次,其他内容视情况适时公布; 公开的形式:设立社区居务公开栏;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 设立居务公开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接受社区居民投诉;确定社区 居民委员会公开日,接受辖区单位、社区居民咨询。其中,以公开 栏公布为主要形式; 4、居务公开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居务管理 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居民 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社 区居委会工作,每年都要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并能够 接受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三、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居委会工作报告 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社区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评议社区居委 会班子及成员履职情况; 2、居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传达部署居委会各项工 作,研究如何做好本小组的各项工作; 3、居委会办公会议(1)、每天早晨居委会主任开碰头会,副 主任(社区工作人员)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及发生问题,同时居委 会主任部署当天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2)、每周首日召开居委会会议,小结上周工作情况,部署本周工作计划,抓好重点工作的要 求; (3)、每月末居委会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工作完成情况,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4、各种会议要做到有内容,有记录。

居委会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

社区居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一、依法协助区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二、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 三、依法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四、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五、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推行居务公开;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兴办服务性事业,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区福利性服务,为辖区单位开展社会化服务;组织社区成员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推动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 六、协助区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 七、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群众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八、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九、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对区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将监督意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投诉部门进行反馈。 十、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 十一、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定的社区管理目标; 十二、及时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丰乐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2009年2月25日为加强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管理,规范行为、提高效率、增强干部及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理念,服务水平,更好地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任务要求,经社区“两委”会议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 1、党委政府安排、或指派任社区干部职的社区干部。 2、为方便服务社区群众,强化社区管理,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是本社区常住居民。 3、现社区工作人员,无论因何种原因,迁出本社区居住,应取消其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及所享受的补贴待遇。 二、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学习能力要求 1、社区各项工作要在社区党总支和社区居委会领导下进行,每位社区工作人员都要服从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每位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地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主动提高社区各项服务。 3、社区工作人员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参加各项学习,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4、参加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熟练使用电脑和相关的应用软件。

三、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有自我奉献精神,热心为居民服务,履行好工作职责。 2、熟悉所分担的工作任务、性质、状况、部门要求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准确掌握所分担工作要求的全部数据信息。 3、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做好半年和年终总结并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 4、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5、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意窜岗和离岗。 6、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7、严格考勤纪律。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每月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连续三天扣除当月补助;旷工累计超过半月,扣除当月工资,请假按旷工处理。其它婚嫁、产假,均按镇有关文件执行。 8、严格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三天内向主任请假;一周内向总支书记请假;一周以上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有请假书面假条,过后及时销假,离岗不请假按旷工处理。 9、工作人员要爱护居委会公共财物,若有损坏要照价赔赏。 四、社区工作人员入户管理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 .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 .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 .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 .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5 .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6 .掌握辖区内托幼园所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7 .负责辖区内 5 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 5 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8 .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 .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 2 .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基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3 .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 4 .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 .负责为辖区内妇女提供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妇女病防治工作。 东胜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1 .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母子健康档案”(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 2 .对孕产妇和围产儿进行访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3 .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管理工作。 4 .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 5 .入户调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

(完整word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社区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工作人员是指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人员和社区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章义务与权利 第三条社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第四条社区工作人员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指导下,在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自觉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工作人员要接受党员、居民的工作询问,并做出答复。 第五条社区工作人员要主动学习政策法规、时事政治、业务技能、文化知识等,参加街道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章教育的培训 第七条社区工作人员任职以后,必须进行上岗培训。教育培训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两委成员主要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培训,其他工作人员主要由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以及街道的各职能科室进行培训。 第八条对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培训以下列内容为主:

(一)政治理论学习,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各级党组织关于城乡统筹的各项方针政策,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重要文件精神等; (二)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街道规范、廉政规定等; (三)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城乡统筹和社会管理知识等。 第四章请休假与考勤 第九条社区工作人员请(休)假实行书面报批制度。 社区党总支、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请(休)假1天以内须报经街道联系领导审批,请(休)假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联系领导审查,并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批准。 社区其他工作人员请(休)假1天以内由社区权责领导人审批,请(休)假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查,报经街道业务分管领导批准。 社区两委人员在3年任职期内,每年可享受5天的正常休假,连续工龄每超过1年,增加1天假期,累计不超过15天。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站人员休假按街办聘用人员休假执行。请(休)假到期后及时销假。 社区工作人员的请(休)假实行备案公开制度,每季度向群众公开,并报街道党政办和社事科备案。每半年进行民主测评时,在党员代表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上公布。 第十条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结果每月由社区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社事科备案,以此作为评定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的依据之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问责制四项制度: 1、首问首办责任制: (1)服务对象来人、来电、来信或者咨询、办理业务, 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当按照职责和程序,认真登记、及时办理 或引导、帮助联系、给予答复解释的制度。本制度所称首问 首办责任人,是指责任单位接待服务对象咨询、办事的第一 位工作人员。 (2)首问首办应当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履职,廉洁高效,服务规范,方便群众的原则。 (3)首问首办责任制实行登记制度,对服务对象的姓 名、单位、时间、咨询、办理事项、办理结果、联系方式等 进行登记,以备查询。 2、限时办结制及服务承诺制: (1)在向服务对象提供审核、审批或其他公共服务时,应当按照便民便利、优质高效的原则,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办理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 (2)各窗口应当按照本制度,将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分解细化,编制流程图,内容包括办理事项、办理环节、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时限等,使每项工作、每个程序、每个环节都做到责任明确、时限具体、要求清楚。 (3)各窗口应当最低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削减前置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服务对象。凡登记类,只要资料证件齐全,当场当时办结;凡备案类,只要资料证件齐全,当天办结;凡审批类,一般情况三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七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其他服务事项,凡能即时办结的要即时办结,

能当日办结的要当日办结,确实一时办结不了的也要最大限度地压缩办结时限,并做好解释工作。 (4)各窗口对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办理的,应当告知服务对象并说明原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另有规定的,遵从其他规定。 (5)各窗口办理的事项需要经过上级机关批准的,应当在承诺期未满前上报,并告知服务对象本部门上报的时间,上级批准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的时限。 3、问责制: 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本着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依照相关问责办法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一次性告知制: 1、政策咨询、办理事项时,杜绝推诿敷衍、导致当事人不满意的现象;杜绝与群众争吵或因服务态度、工作质量问题被群众投诉、被有关部门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情况; 2、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因告知不清,导致 服务对象往返跑路的情况; 3、杜绝上班时间搁挂电话,对群众电话咨询不认真答复的情况。 (三)、服务代办制度: 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设置一名便民服务代理员,代理员要做好代办事项记录。代办实行主动服务和预约服务,确保“群众常办事项天天办,特殊事项定期办”。 (四)、A、B角工作制: 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 工作要实行A、B角工作制,相互补位、及时顶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的情况。提倡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实行告知。 (五)、便民联系卡制度

就业局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制度

就业局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服务,根据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者求职与就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就业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招用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第三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求职与就业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五条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第六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可凭本人件,通过公共就业服

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或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等渠道求职。 第七条劳动者求职时,应当如实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提供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明。 第八条劳动者应当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国家鼓励劳动者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鼓励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在就业前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国家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和相应服务。 第三章招用人员 第九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 第十条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自主招用人员: (一)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 (二)参加职业招聘洽谈会; (三)委托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招聘信息; (四)利用本企业场所、企业等自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XXX社区工作制度

XXX社区工作者规范管理制度 为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建设需要,增强社区干部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社区干部为居民服务的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务实、稳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确保本社区各项工作有效推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管庄地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本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及考核实施细则。 一、工作时间规定制度 社区居委会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社区工作者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相关规定,不迟到、早退,提前十分钟上岗。 二、社区人员管理制度 社区书记对社区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管理中,书记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社区人员的管理,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明确、制度明确。社区工作人员要坚决服从社区书记的管理和分工安排,不得有不利于社区团结的言论和行为。 三、社区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是反映本社区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办理业务的文件材料,在业务完成后及时做好归档工作,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

3、档案整理应当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对社区工作者仪容仪表的要求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同志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同志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办公接听电话应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四)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社区居委会例会制度 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上周情况,研究布置本周工作。各种会议均要做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 五、社区工作者挂牌上岗制度 胸卡是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内开展工作明示身份的重要标志,要求社区工作人员需佩戴胸卡上岗。 六、社区居委会印章管理制度 (一) 本社区要严格印章的使用、审批制度。 (二) 本社区印章设专人保管、固定存放、不得借出。 (三)本社区印章实行严格的使用登记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定期学习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居委会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科学文化知识,居委会要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居委会每年至少要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审议,社区居委会原则上要每季度向社区议事会报告一次履行职责和财务收支情况,主动听取并征求议事会的意见,汇报下一季度工作要点,如遇特殊情况社区居委会可临时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决定。 三、居务公开制度:将社区居委会的内容,财务收支情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等,通过联系卡、公示板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及监督。 五、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和社区议事会的批评。社区成员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满意率低于60分的,社区居委会班子应及时查找原因,改进工作。经群众评议,对工作不称职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可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一、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协议。 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救济工作。 四、做好环境卫生、计划生育、民事调解、医疗保健工作。 五、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妇女的保护工作,关心教育青少年。 六、对社区的物业管理进行监督。 七、向政府反映社区成员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会议代表制度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社区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建成,居民会议可由全体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居民或每户派一名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代表2-3人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社区居民会议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原则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听取并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二、讨论决定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和规划。 三、讨论制定和修改居民公约。 四、选举、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五、变更和撤换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讨论决定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

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接待,服务周到。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将对方引导到相关人员处。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办理事项不属于社区工作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需要报上级机构协调解决的,及时上报情况。 (四)对于来人、来电的投诉、报案、举报,应热情接待,详细耐心地听取群众的陈述,并做好记录。需要上报的情况及时报相关领导。 (五)社区在办公场所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电话,使服务对象投诉有门。对群众的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解聘。

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制度 (一)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二)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真心实意为居民服务。 (三)上班时间不做私事,不闲谈,不得无故离岗。 (四)上班时间外出工作或开会应事先向本社区领导报告,社区领导在工作时间内对本社区人员做到知人知事知去向。在社区勤务栏上做好标识,表明去向。凡外出工作或者开会不告知的作缺勤处理。 (五)办公室是办公的地方,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进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凡有不在岗的情况出现,扣发当天工资。经常不在岗,且累教不改者,年终考核酌情扣分。情节恶劣的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社区服务站工作制度

社区服务站工作制度 一口受理制度 一、热情接待。对来站居民必须礼貌接待,热情接洽,耐心解答,主动服务,不搪塞推诿。 二、认真登记。仔细询问并记录相关信息,热情受理服务请求,建立台帐,做好记录。 三、准确分类,准确甄别居民申办事项的类别,认真填写承办、代办、转办事项工作单。 四、即时办理。将工作单及时提交给相关承办人确认,待确认后立即转入工作流程,认真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首问责任制度 一、站内第一位接受群众来电、来访、来信者均为首问责任人。工作人员按照岗位分工,在窗口受理居民咨询、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材料。首问责任人按岗位职责、业务分工或站长指定的具体经办人员为承办人。 二、首问责任人负责解答申办人的咨询,并及时交接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位的,由首问责任人代为接收并尽快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明确的,由首问责任人代为接收并报请站长明确承办人。凡超出受理范围不能受理的,作出否决处理,并及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三、工作人员对属于本窗口受理、办理的事项,应当及时受理、办理,对不属于本窗口受理、办理的事项,应当告知当事人,对于属于“一门式”服务范围的事项,应当向其提供相应服务指南。 四、对受理的事项,工作人员应明示办理时限和相关责任人,并出具收件回执。承办人负责办理事务,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申办人。

公开办事制度 一、公开制度 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 工作职责公开行为规范公开 受理制度公开首问责任公开 组织协调公开分办落实公开 投诉处理公开承诺时限公开 二、办事制度 1、即时办理。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业务当场办结。 2、承诺办理。对需要现场勘查或申报资料需要审核的业务,承诺办理时限。 3、联合办理。对涉及几个部门的事项,采取“一口受理、分类处理、联合服务”的方式办理。 4、报批办理。对需报上级审批的业务,由受理窗口的所属部门负责送审办理。 5、禁办答复。对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当场给予明确答复。 分办落实制度 一、责任到人。根据运行流程和岗位职责,将申办事项分配给相关岗位人员办理。 二、全程代理。按照代理公共服务项目要求,岗位责任人将材料、证件等上报,代居民全过程办理申办事项。 三、积极督办。通过电话询问或上门访问等方式,跟踪服务,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协同解决办理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四、及时反馈。办结后立即联系申办人领取或送达申办人。

社区各项制度

社区各项制度

社区工作职责 1、社区党建: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在社区组织、宣传、人员管理工作以及社区居委会重要问题的决策中,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居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引导社区居民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责任人: 2、社会保障:组织实施社区服务、民政、退管、就业和再就业等工作。责任人: 3、文教体育:大力开展社区文化体育、义务教育等工作,活跃居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责任人: 4、环境卫生:组织落实红十字会、爱国卫生、社区卫生等工作。责任人: 5、司法综治: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安全社区”的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普法教育、治保调解、释解帮教等工作。责任人: 6、计划生育:扎实做好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责任人: 7、妇联:做好社区妇女、儿童工作。责任人: 8、做好社区统战、侨务、老协等工作。责任人:

社区办公室职责 1、组成人员 社区党支部书记: 社区主任: 远程教育专干: 劳动协管员: 计划生育专干: 2、职责: ①公章使用和管理;②日常公务处理;③会议安排;④日常考勤;⑤其他相关工作。

会议制度 1、党支部会议:每两月召开一次,研究党建工作和社区有关事务、有关财务支出等,具体内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 2、社区居委会成员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社区工作者汇报当月工作,讲评本月工作完成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指出存在不足,布置下月工作。 3、社区工作者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前,社区居委会应报告,镇包村干部参加,并召开社区各专委会委员、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代表征求意见会,认真听取和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社区居委会应建立议事监督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小组长会议制度,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精干、务实、廉政、高效的社区居委会队伍,推进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组织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区民政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负责,严于律已,工作务实,勤政为民,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当好社区居民的带头人。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联系社区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接受监督,坚持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问题和纠纷。 (四)加强学习,丰富知识,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五)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自治,办理各种事务,解决各种问题。 (六)热爱居委会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提倡协作精神,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利益及班子团结。主任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七)热心群众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经常深入

社区居民当中了解民情民意,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居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八)熟悉掌握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接待居民、办理居民事务时,要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讲求效率。 (九)工作时间保持有人值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全体外出时应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社区居委会原则上不得组织居民外出活动,需要组织居民外出活动时,必须报街道批准,并做好安全工作。(十)建立完善的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报告社区内发生的重大情况及日常工作信息。 二、辞职、劝退、罢免 (一)关于个人原因辞职 社区居委会成员因个人原因决定离开社区居委会工作岗位的,需提交本人书面辞职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并做完相关工作交接后离岗。涉及工作补贴的按实际天数核发。 居委会成员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病假4个月以上,已不能胜任社区居委会工作或严重影响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人员,本人应主动提出辞职申请,以便及时补选。未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的人员,可提请居民代表大会决定其去留。(二)关于劝退的规定 凡社区居委会成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劝其自行提出辞职。 1、不热心社区居委会事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敷衍搪塞。对应当办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试行)为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特制定《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1.根据社区工作者性质,实行综合工时制。以月为计算周期,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166.64小时。 2.社区的一般作息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另外,中午休息时间、晚上下班后两小时、双休日以及节假日,需安排人员值班。 二、日常考勤管理 1.社区工作者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相关规定。 2.各社区应设立考勤员,本着真实、准确原则填写考勤登记表。党组织书记负责监督执行。 3.考勤表于每月考勤日之前由考勤员、社区党组织书记、街道社区办外勤干部签字后,报社区办。各种假条一并上报。 4.日工资的计算:本人月全部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执业补贴)除以21.75为日工资。 三、出勤管理 1.日常出勤,指社区工作者按规定时间在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在社区正常上班;

(2)外出开会; (3)参加组织安排的培训或业务学习; (4)其它经组织批准的在社区外的工作内容。 2.以下情况视同为出勤,不扣任何款项,但须在考勤汇总表上注明。献血后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凭防疫部门通知单,带子女进行免疫;女工作人员哺乳时间;因公负伤,按规定享受的治疗与休养假;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家长会;陪同未成年子女看病,每次半天,每月2次以内。 3.病假: (1)病假为因病治疗或休息的假期,需有医院病休证明。 (2)病假每月累计2天以上(不含2天)10天(含10天)以下的,扣发当月月奖金的30%;病假每月累计10天以上(不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月奖金。 (3)当年病假连续20天以上(不含20天)或累计60天以上(不含60天)者,扣发当年年度奖金的50%。 (4)因病假扣款后,每月实发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需长期病休的社区工作者,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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