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管理制度
演出演员管理制度

演出演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演出演员管理,保障演出质量,提高演员素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演出活动中的演员,包括舞台演出、电影拍摄、电视节目录制等。
第三条演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演员管理制度,明确演员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演员合法权益。
第四条演出单位应当加强对演员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演员的艺术水平和演技。
第五条演出单位应当定期评估演员的表演水平,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演员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六条演出单位应当建立演员管理档案,记录演员的基本信息、演出经历和表现情况等。
第七条演出单位应当落实演员的工资保障,保障演员的基本生活条件。
第八条演出单位应当建立演员的健康管理制度,保障演员的身体健康。
第九条演出单位应当保障演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演员参与演出的平安。
第十条演出单位应当建立演员的奖励制度,激励演员积极参与演出活动。
第二章演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演员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演出作品和角色,拒绝不符合自己价值观的演出。
第十二条演员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工资报酬,保障演员的基本生活。
第十三条演员有义务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保证演出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演员有义务尊重导演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服从演出单位的管理。
第十五条演员有义务保护演出单位的商业利益,不得泄露演出单位的商业机密。
第十六条演员有义务维护演出单位的品牌形象,不得有损演出单位的声誉。
第十七条演员有义务关注自身身体健康,按时进行体检,保证演出质量。
第十八条演员有义务遵守演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演员有义务积极参加演出单位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艺术水平。
第二章演员的管理第二十条演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演员管理制度,明确演员管理的流程和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演出单位应当与演员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演出单位应当根据演员的表现情况和市场需求,组织排练和演出。
第二十三条演出单位应当建立演员考核制度,定期评估演员的表演水平。
演员管理制度规矩内容

演员管理制度规矩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演员管理工作,提高演员素质,保障演员的权益与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演员管理指导原则以尊重和保护演员的权益和利益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演员合法权益。
第三条演员管理指导适用于本单位及其分支机构招收和管理演员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演员管理指导的基本要求是:结合本单位和演员的实际情况,依法对演员的招聘、管理、评定等工作进行规范和制度化,确保演员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第五条演员管理指导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演员队伍管理制度,有效提高演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本单位的发展和实现艺术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六条本单位的演员招聘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通过公开招聘、组织考试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演员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专业素质和道德操守,且无不良记录。
第八条招聘流程应包括岗位需求确认、招聘计划制定、聘用条件确定、招聘广告发布、应聘者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
第九条招聘工作需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参与招聘的应聘者进行信息采集、整理和保管,保障招聘程序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第十条招聘工作应根据演员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综合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表现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第十一条招聘工作要及时向应聘者公布招聘结果,保证其知情权和参与权,对通过招聘者应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第三章培训与提升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演员培训制度,通过定期开展培训课程、讲座、交流等形式,提高演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演员培训内容应包括文化教育、表演技能、形体训练、声乐训练等方面,通过讲师引导、实践演练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根据演员的个人特点和发展需求,为其量身打造学习计划和培训方案,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
第十五条演员培训过程中,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演员的学习效果和表现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计划。
演员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演员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演员的工作环境,保障演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演员,包括签约演员、临时演员和特约演员。
第三条演员工作安全管理是公司的基本管理要求,演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公司应当为演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演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安全责任人第五条公司应当指定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演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员应急演练。
第六条所有演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示。
第七条演员本人在工作中负有自我保护的责任,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降低工作风险,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安全培训第八条公司应当为新入职演员提供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等。
第九条演员在签约前应当接受公司安全培训,并通过安全培训考核。
第十条定期组织演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演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演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程序。
第十二条在影视拍摄过程中,演员应当注意安全生产,避免使用易燃和易爆材料,严禁在不安全的场所进行拍摄。
第十三条演员应当主动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和身体不适情况,如发现个人疾病或伤病,应当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保障演员在工作中的医疗救治。
第五章安全设施和装备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为演员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第十六条演员在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装备,并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演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演员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十八条演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保持冷静,迅速撤离危险现场,并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作为演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作为演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演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保障演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影视剧、话剧、舞台剧等演出项目的演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演员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演员进行管理,维护演员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剧组的正常秩序和工作效率。
第四条演员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尊重人格、保护隐私的原则,做到规范、有序、高效。
第五条演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演员管理部门的管理,履行演员应尽的义务和承担应当的责任。
第二章演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演员享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参与演出的权利。
第七条演员应当遵守剧组规章制度,服从导演指挥,认真演出,保持良好形象,确保演出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八条演员要保密剧组内的一切机密信息,不得随意泄露剧情、剧本和其他内部信息,以免泄露工作秘密。
第九条演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身心健康,不得酗酒、吸烟,保证演出质量。
第十条演员应当保护和维护剧组财产,不得挪用或损坏剧组设备和道具,如有损坏应当及时赔偿。
第十一条演员有权按照合同要求获得演出酬劳和相关待遇,并按时领取。
第十二条演员应当积极参加工作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艺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演员合同管理第十三条演员与剧组签订的合同应当严格执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责任。
第十四条演员合同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期限、酬劳待遇等,未经法定程序签订的合同无效。
第十五条演员拥有签订合同的自由,合同期满后可重新协商签订新合同,拒绝签订限制人身自由的合同。
第十六条演员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有义务全力完成合同规定的演出任务,如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与对方协商一致,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几天进行书面说明。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后若演员无故缺席演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如演员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演出,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并与剧组协商处理。
第十九条演员合同到期后,必须如实提供税务发票或证明,并按要求办理税务义务。
演员管理制度

演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演员管理,提升演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剧组和演员之间的和谐合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剧组内所有演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演员应当严格遵守演员管理制度,服从剧组相关管理安排。
第四条剧组应当加强对演员的管理,建立健全演员管理制度与流程。
第五条剧组应当为演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创作条件,保障演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演员应当自觉维护剧组形象,尊重剧组其他工作人员及其他演员。
不得对剧组及其人员进行不良行为。
第七条剧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演员管理制度与相关规范。
第八条演员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权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第九条演员应当严格遵守剧组纪律,服从剧组的管理和安排。
第二章演员招募与权益保障第十条剧组应当在有关媒体及平台发布演员招募信息,公平公正对待所有应聘演员。
第十一条剧组应当对应聘演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核,确保演员的身份真实合法。
第十二条剧组应当与演员签订正式合同,约定演员工作内容、酬劳标准及付款方式等相关事项,保障演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剧组应当为演员购买合适的工作保险,保障演员在工作期间的安全及健康。
第十四条剧组应当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创作条件,为演员的工作提供便利。
第十五条剧组应当尊重演员个人隐私权,严禁在未经演员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公开演员的个人信息。
第十六条剧组应当保障演员的合法权益,对演员进行公平公正的对待,不得歧视演员。
第十七条演员在工作期间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合同内容。
第十八条演员应当严格执行剧组工作安排,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九条演员应当保护好剧组的道具设备、场地等工作物品。
第二十条演员应当积极参与剧组的宣传活动,提升剧组的知名度。
第二十一条演员应当尊重剧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辱骂、恶言恶语的行为。
第三章演员培训与管理第二十二条剧组应当为演员提供相关培训,提升演员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三条剧组应当建立健全的演员管理系统,包括演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演员管理制度条例

演员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演员的管理行为,保障演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演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签约演员,包括专职演员和兼职演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演员,是指签约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具有拍摄、演出等相关工作的个人。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演员管理,是指本公司对签约演员进行的各项管理活动。
第五条本公司对演员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工明确、责权明晰的原则。
第六条本公司演员管理委员会是本公司最高演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演员管理政策和方针,指导和监督公司各相关部门做好演员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公司演员管理部门是公司具体负责演员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签约演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执行演员管理委员会的有关决定。
第八条演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恪守职业操守,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有不当的言行和行为。
第九条本制度所称演员违规,是指演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演员一经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将被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演员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演员签约管理第十一条本公司与签约演员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及要求等条款。
第十二条演员在签约期间应符合本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如需请假、续约等事项均需提前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三条演员应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不得以各种理由迟到、早退或旷工,否则将影响相应薪酬待遇或者取消签约。
第十四条演员有义务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在工作过程中不得对公司进行诽谤或者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十五条演员不得私自接受他人的招揽或参与其他公司的拍摄、演出等工作,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演员与本公司的合同到期前,如需续约,应提前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续约。
第十七条本公司保障演员的合法权益,演员应严格遵守签约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演员管理规章制度

演员管理规章制度演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演员管理行为,维护演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演员管理工作的效率与规范性,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合于本公司内所有演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演员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的演员管理工作应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演员权益。
第五条公司演员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演员的招募、发展、约定、培养、监督、评价等。
第二章演员招募第六条公司演员招募应根据剧目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来进行,确保演员资源的高质量和合理分配。
第七条演员招募程序应包括确定招募需求、发布招募通知、审核招募条件和资质、面试选拔等环节。
第八条招募通知应包含招募岗位、要求条件、报名方式、截止时间等信息,并通过公司内部渠道和外部媒体发布。
第九条招募岗位要求应根据剧目要求和演员技能进行具体确定,并通过面试等方式确认演员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演员招募档案,记录招募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评价意见。
第三章演员发展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演员的职业规划及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发展规划。
第十二条演员培训计划应包括基础培训、进阶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等内容。
第十三条公司应为演员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源和机会,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演员发展计划应根据演员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包括进阶计划、职业规划以及晋升途径等。
第四章演员约定第十五条公司与演员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合同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期限、工作地点、薪酬待遇、权益保障等。
第十七条公司应向演员解释合同内容,确保演员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和认可。
第十八条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演员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保障措施。
第五章演员培训第十九条公司应提供演员培训的资源和条件,提升演员的艺术水平和表演技巧。
第二十条公司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和教师进行培训,也可以组织内部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一条演员培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引导演员不断实践和提高。
演员管理制度

演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演员管理工作,优化公司业务运作,提高公司演员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演员,包括固定演员、合同演员等。
第三条公司演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服从公司安排。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演员的表现和个人情况,不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和评价,并据此做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公司将对演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艺术素养。
第六条公司将依法保护演员合法权益,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七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演员队伍整编和调整,确保演员队伍合理结构和平衡发展。
第八条公司将设立演员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演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演员选拔第九条公司将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等多种方式选拔优秀演员。
第十条演员应具备较高的艺术素养和专业技能,有较强的舞台表现力和影响力。
第十一条演员应具备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安排,能够按时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条演员应具备较强的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不得违法乱纪,不得在公共场合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三条公司将根据演员的表现和个人资质,进行初选、面试和终审等环节,最终确定录用名单。
第十四条公司将与演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行为。
第三章演员考核第十五条公司将对演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评价,评选出优秀演员和先进个人。
第十六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演艺表现、团队合作、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七条根据考核结果,公司将为表现突出的演员提供奖励和晋升机会,为表现不佳的演员提供改进意见和帮助。
第十八条公司将建立演员档案,记录演员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表现评价等内容,作为考核依据。
第十九条演员可以通过定期自评、向领导反馈等方式,参与自身考核,提出自我改进计划。
第四章演员培训第二十条公司将定期组织演员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演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十一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表演技巧、文化知识、心理调适等方面,旨在提高演员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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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管理制度
一.基本功制度
1、每周一、二、四、五、九点准时上课,(特殊情况演出除外)点名不到30元/次,舞蹈演员需提前准备在排练厅进行上课软度活动。
2、上课前需把排练厅提前打扫干净,以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上课环境,(地面、把杆、音响、垃圾筐)演员分组值日、如发现没有打扫者30/次。
3、演员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和队长或老师请假,不得擅自逃课,发现50元/次。
4、上课过程中女舞蹈演员不得披头散发,发型统一丸子头,如发现30元/次。
5、上课过程中男舞蹈演员不得戴帽子或穿拖鞋,发现30元/次。
6、男女舞蹈演员上课全部练功服、统一软底鞋,如发现30/次。
7、上课不认真学、偷懒、动作不会、敷衍了事、30/次。
8上课过程中演员必须服从老师有关上课一切事宜,(队形、分组、站位)如有不听者50元/次
9、上课过程中老师教的动作、组合、技术技巧等,如下堂课还错者30元/次。
10、上课过程中因自己的原因,技术技巧偷懒、松懈、等照成自己受
伤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二、排练制度
1、每天演出前需提前在公司排练厅合队形、合音乐,不得在演出过程中出现错误,如发现30元/次。
2、日常排练必须听从队长及上级的安排,如发现不认真排练或不听者50元/次。
3、排练过程中音乐调试到能听到就好,不能太大声,以免吵到邻居被投诉,发现者30/次。
4、排练厅镜子定期会安排演员分组进行打扫,不服从30元/次。
5、排练厅内禁止吸烟、吃零食、乱丢垃圾,如发现30元/次。
6、排练过程中禁止大声喧哗、打闹、交头接耳,发现30元/次。
7、排练厅内不得放自己的私人用品,如有发现30元/次
8每天演出结束后自行在排练厅演出表格上打" 20元/次。
三、服装间制度
1、服装间打扫和排练打扫人为一组,每天进行打扫,必须保持
服装间的干净整齐度,队长或上级会抽空不定时检查,如发现服装间卫生(脏、舌L、差、)30元/次。
2、服装间所有灯必须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如有发现演员没有关灯30元/次。
3、演出结束后所有演员服装包、演出服、道具、全部放到指定
位置,不得私自乱放,如有发现50元/次。
4、服装定期会由队长组织一起清洗,服装清洗必须听从队长安
排,那些该洗,那些不该洗,未清洗者30元/次。
5、服装间内禁止吸烟,如有发现30元/次。
6、服装间所有服装没有经过队长及上级答应,不许私自外用,如发现50元/次。
7、演出头饰及服装上的配饰如有损坏,及时上报,如发现不及时上报影响演出,30元/次。
四、演出制度
1•演出、排练、开会、集合迟到20元,超过30分钟50元,迟到60 分钟以上,按照旷工处理,必须在演出出发前,化好妆,准备好服装道具(设备中午11:30晚上6: 30点之前到,演员中午11点50,晚上
6:50之前到现场,如因特殊原因另外通知)
2•演出前30分钟解决好个人问题(吸烟厕所打电话)后换服装准备演出
3.低档处罚(30/元罚款)
(1)演出错动作错队形,新学舞蹈剧目3次演出后开始考核。
(2)演职人员忘带服装、配饰、道具。
如果造成客户扣款,则承担扣款的全部责任
(3)在舞台上掉落道具或服装,
(4)玩偶迎宾过程中禁止交头接耳,必须保持演出状态,与来宾互动
(5)演员换好服装在后台备场,禁止乱窜
(6)演出现场、排练厅以及后台吸烟
(7)演出完毕后,所有服装以及道具、饰品、未放到指定的位置。
(8)到达演出现场不允许乱动餐桌上任何食物(除客户给予外)(9)排练或开会过程中交头接耳
4.中档处罚(100/元罚款)
(1)演出过程中没有按时后场,或者延误上场的演员(后场时间演
出前10分钟)
(2)乱扔乱放不爱护服装或者道具
(3)舞台经常错动作,屡次不改,让客户点名者
(4)不服从上级安排者,排练消极,比划动作,不认真
5•演员演出妆容大地色眼影、假睫毛、口红(红、粉)腮红发型统一6•演员必须按照舞蹈节目指定的服装穿戴(除特殊要求外)
7•演员到现场必须走台
8•每只舞蹈结束后,用最短的时间换好下只舞蹈的服装。
9•演员如遇到经常错动作,排练不认真,舞台表现力差,首次提出警告,情节严重者停演或开除。
10•舞队定期会新排节目,所有兼职全职演员必须到公司排练。
11•演员因特殊情况请假,请提前打报告。
12•演出完服装道具需检查好整齐收自己服装包,所有演出道具都要轻拿轻放,,如道具因乱扔导致损坏,则赔付道具全部费用
13•如果发现演出过程中道具或者服装有损坏,必须及时上报上级。
14.演出结束后在公司演出登记表自行标注,严禁乱写乱画。
15.所表演性节目包括(小提琴,电吉他,民乐)将动作模仿到极致
16•服装或者道具在演出过程中丢失,必须照价赔
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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