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举例
煤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称量,称准至0.001g ➢每次30min; ➢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 0.01g或质量有所增加为止; ➢水分在2%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一步法
空气干燥测定步骤
粒度<13mm
称量 干燥
➢预先干燥且称量过的浅盘; ➢称取(500±10g)称准至0.1g; ➢平摊 ➢预先鼓风的并已加热到105-110oC; ➢在鼓风条件下干燥; ➢烟煤2h,无烟煤3h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水分测定原理: 已知质量的煤样 → 在105—110℃烘箱中干燥至
质量恒定(或在专用微波炉中干燥) → 根据质量损 失计算煤的水分。
GB/T211-2007中规定了,三种测定方法: 1、两步法: A1(氮气流),A2(空气流)中干燥 2、一步法: B1(氮气流),B2(空气流)中干燥 3、微波干燥法C
(10±1)g
质量恒定
计 算:
Mt
Mf
100 M f 100
M inh
外在水分Mf 内在水分Minh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一步法
通氮干燥测定步骤
称量
干燥 冷却、称重 检查性干燥
粒度<6mm
➢预先干燥且称量过的称量瓶; ➢称取(10~12g)称准至0.001g; ➢平摊
➢预先鼓风的并已加热到105-110oC; ➢在鼓风条件下干燥; ➢烟煤2h,褐煤和无烟煤3h ➢开盖烘干 ➢取出,立即盖上盖;
➢立即盖上盖; ➢空气中冷却约15min,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称准至0.0002g
检查性干燥
➢每次30min; ➢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001g或质量有所增加为止; ➢水分在2%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GBT2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2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主要有烘干法、溶剂抽提法和热解法等。
烘干法是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将煤样经过粉碎和混匀后,放入保温的烘箱中,在一定的温度下加热一段时间,使煤样中的水分蒸发掉,然后称量煤样的质量变化,由此计算出煤中的全水分含量。
使用烘箱烘干法测定煤中的全水分时,常用的温度为105℃,烘干时间一般为2小时,以保证煤样中的水分能够充分蒸发。
烘箱烘干法需要保证烘箱内温度均匀,同时对煤样的混匀度也要求较高。
溶剂抽提法是另一种常用的全水分测定方法。
它将煤样和溶剂(如甲醇或乙醇)混合,通过抽提的方式使煤中的水分溶解到溶剂中。
然后通过蒸发和干燥溶剂,使溶剂中的水分蒸发掉,最后称量煤样的质量变化,从而计算出煤中的全水分含量。
溶剂抽提法相对于烘干法的优点是可以处理湿煤和含水量较高的煤样。
热解法是一种较为精确的全水分测定方法。
它通过加热煤样,在高温条件下使煤中的水分分解为氢气和水蒸气,然后利用气相色谱仪等分析仪器测定氢气和水蒸气的含量,从而计算出煤中的全水分含量。
热解法的优点是可以避免煤中的有机硫化物进入溶液从而降低测定精度,但是需要较为复杂的实验设备和分析仪器。
除了上述的烘干法、溶剂抽提法和热解法,还有一些其他的全水分测定方法,如红外水分测定法和微波水分测定法等,它们通过测量煤中水分的吸收或发射光的特性,来计算煤中的全水分含量。
总的来说,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有多种,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验设备的条件选择合适的测定方法,可以得到较为准确的全水分含量。
煤中全水的测定

煤中全水的测定
GB/T 211-2007
仪器设备:空气干燥箱,浅盘,玻璃称量瓶,分析天平,工业天平,干燥器 实验步骤:
方法A (两步法)
一、外在水分:
计算公式:M f =
×100
M
f —煤样的外在水分,%; m —煤样质量(
g ); m1—浅盘质量(g
);
m2—干燥后煤样与浅盘总质量(g )。
二、内在水分:
计算公式:M inh
=
×100
M inh —煤样的内在水分,%; m
—煤样质量(g
); m1—称量瓶质量(g );
m2—干燥后煤样与称量瓶总质量(g )。
注:若内在水分在2
%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三、全水分
计算公式:M t = M f +
× M inh
M t —煤样的全水分,%; M f —煤样的外在水分,%; M inh —煤样的内在水分,%。
方法B (一步法)
一、<13mm 全水分:
计算公式:M t =
×100
M
t —煤样的全水分,%; m —煤样质量(g ); m1—浅盘质量(
g );
m2—干燥后煤样与浅盘总质量(g )。
二、<
6mm 全水分:
计算公式:M
t =
×100
M t —煤样的全水分,%; m
—
煤样质量(g ); m1—浅盘质量(g );
m2—干燥后煤样与浅盘总质量(g )。
精密度:。
煤的全水分测定方法

煤的全水分测定方法煤炭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在能源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煤炭的加工和利用过程中,了解煤炭的水分含量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煤炭全水分测定方法。
一、烘干法烘干法是最常用的测定煤炭全水分的方法之一。
其原理是通过加热样品,使其内部的水分蒸发出来,然后根据样品的质量变化来计算水分含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取一定质量的煤样,将其均匀地摊放在干燥皿中。
2. 将干燥皿放入预热至恒温的烘箱中,通常烘箱温度为105℃。
3. 在规定的烘干时间后,取出煤样,迅速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4. 将冷却后的煤样称重,计算质量损失,即可得到煤炭的全水分含量。
二、气体吸附法气体吸附法是利用煤炭对水蒸气的吸附特性来测定煤炭全水分的方法。
其原理是将煤样暴露在一定的湿度下,通过测量吸附在煤样表面的水蒸气量来计算水分含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将煤样粉碎并筛选成一定粒度范围的颗粒。
2. 将精确称量的煤样放入装有水蒸气的密闭容器中,使其在一定的湿度下平衡一段时间。
3. 取出煤样,迅速称重,并用气体吸附仪测量煤样中吸附的水蒸气量。
4. 根据吸附的水蒸气量和煤样的质量,计算煤炭的全水分含量。
三、红外干燥法红外干燥法是一种非接触式的测定煤炭全水分的方法。
其原理是利用红外辐射加热样品,通过测量样品的红外辐射能量来计算水分含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将煤样放置在红外辐射加热器下,使其受到红外辐射加热。
2. 同时使用红外辐射计测量样品在红外辐射下的辐射能量。
3. 根据样品的辐射能量变化,计算煤炭的全水分含量。
四、微波干燥法微波干燥法是一种快速测定煤炭全水分的方法。
其原理是利用微波辐射加热样品,通过测量样品的质量变化来计算水分含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将煤样放置在微波辐射加热器中,启动微波辐射加热装置。
2. 在一定时间内,测量样品的质量变化。
3. 根据样品的质量变化,计算煤炭的全水分含量。
总结:煤炭的全水分测定是煤炭加工和利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国标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国标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的商品煤样、生产煤样和煤层煤样的全水分测定。
全水分是指煤样在采取时所含水分的总量。
本标准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三种方法,其中方法A仅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并作为测定烟煤和无烟煤全水分的仲裁方法。
而方法B和C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并以方法B作为测定褐煤全水分的仲裁方法。
方法要点:煤样在105~110℃或145±5℃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以煤样的失重计算水分的百分含量。
1仪器设备1.1干燥箱:内附鼓风机,并带有自动调温装置,温度能保持在105~110℃或145±5℃范围内。
1.2浅盘:由镀锌薄铁板或铝板等耐腐蚀又耐热的材料制成,其面积能以大约每平方厘米0.8g煤样的比例容纳500g煤样。
而且盘的重量应小于500g。
1.3托盘天平:感量为1g和5g各一台。
1.4干燥器:内装干燥剂(变色硅胶或未潮解的块状无水氯化钙)。
1.5玻璃称量瓶:直径为70mm,高为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1.6分析天平:感量为1mg。
2煤样的制备2.1按照GB474—83《煤样的制备方法》中第3.9条缩制煤样。
2.2方法A和B采用最大粒度不超过13mm,煤样量约2kg。
方法C采用最大粒度不超过6mm,煤样量不应少于300g①。
2.3在测定全水分之前,首先应检查装有煤样的容器的密封情况,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托盘天平(1.3)称重②,并与容器上标签所注明的重量进行核对。
如果称出的煤样毛重(即煤样与容器的总重量)小于标签上所注的毛重(不超过1%),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轻的重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
并计算出该量对煤样净重(标签上煤样毛重减去容器的重量)的百分数(W1),在计算煤样全水分时,应加入这项损失,并将容器中的煤样充分地混合。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1.在预先干燥和已称量过的浅盘中迅速称取<13mm的煤样(500±10)g,称准至0.1g。
平摊在浅盘中。
2.将浅盘放入预先加热到(105-110)℃的空气干燥箱中,在鼓风条件下,无烟煤干燥3h。
3. 将浅盘取出,趁热称量(称准至0.1g)。
4、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5g 或质量增加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煤中分析水的测定方法1、在预先干燥并称量过的称量瓶内称取粒度<0.2mm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1±0.1)g称准至0.0002g平摊在称量瓶中。
2、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在一直鼓风的条件下,无烟煤干燥1.5h3、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分钟)后称量。
4、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0010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
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水分小于2.00%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煤中灰分的测定方法1.在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灰皿中,称取粒度小于0.2mm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1±0.1)g称准至0.0002g均匀的摊平在灰皿中,使其每平方厘米的质量不超过0.15克。
将盛有煤样的灰皿预先分排在耐热灰皿架上。
2.将马弗炉加热到850℃,打开炉们,将放有灰皿的耐热灰皿架缓慢推入马弗炉中,先使第一排灰皿中的煤样灰化。
待5~10分钟后煤样不再冒烟时,以每分钟不大于2厘米的速度把其余各排灰皿顺序推入炉内炽热部分(若煤样着火发生爆燃,试验作废)。
3.关上炉门并使炉门留有15mm左右的缝隙,在(815±10)℃温度下灼烧40min.4.从炉中取出灰皿,放在空气中冷却5min左右,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后称量。
5.进行检查性灼烧,温度为(815±10)℃,每次20min直到连续两次灼烧后的质量变化不超过0.0010g为止。
煤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水分测定原理: 已知质量的煤样 → 在105—110℃烘箱中干
燥至质量恒定(或在专用微波炉中干燥) → 根据 质量损失计算煤的水分。
GB/T211-2007中规定了,三种测定方法: 1、两步法: A1(氮气流),A2(空气流)中干燥 2、一步法: B1(氮气流),B2(空气流)中干燥 3、微波干燥法C
③干燥时间:烟煤1h;无烟煤1.5h
二、煤中空干基水分的测定方法(Mad) 常用方法:空气干燥法
(2)分析步骤
称
➢预先干燥过的称量瓶; ➢连瓶带盖一起称;
量
➢样重1±0.1g,称准至 0.0002g;
➢将煤摊平;
➢预先鼓风的并已加热到105-110oC;
干
➢揭开称量瓶盖,在鼓风条件下烘干;在一直鼓风的条件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二、常用水分概念
4、全水分 Mt :
—— 煤的外水和内水的总和,代表刚开采、发运及接收时煤 的水分
5、空气干燥煤样水分 Mad : (一般分析煤样水分,空干基水分,分析水)
——一般分析煤样与周围空气湿度达到平衡时所含的水分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三、与水分值有关的因素 1)煤的变质程度(煤种)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记录的数据:
1、空称量瓶质量m0(g) 2、煤样质量m(g) 3、干燥后称量瓶+干煤的质量m2(g) 结果计算
公式: Mt=m1/m×100%
=(m0+m-m2) /m ×100 %
Mt—全水分,% m1—煤样干燥后失去的质量,g m— 称取煤样的质量,g
例:用≤6mm全水分煤样测定全水分,空称量瓶质量m0=20.452(g),煤样质量 m=10.147(g),干燥后总质量m2=29.655(g),检查性干燥一次:29.641(g),二 次:29.644(g)。该煤样全水分为多少?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211

84.5
82.5
81.5
80.5
80.0
78.5
4
86.0
86.0
85.0
84.0
83.0
82.0
81.0
79.5
5
86.0
86.0
86.0
85.5
84.5
83.5
82.5
81.5
6--7
86.0
86.0
87.0
86.5
86.0
85.5
84.0
83.0
注:只在Vdaf<35%而同时Mad又大于3%的烟煤的情况下才减去括号内的数字。
1.4分析天平
1.5耐热瓷板或石棉板:尺寸与炉膛相适应。
2、分析步骤
2.1用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灰皿,称取粒度为0.2mm以下的空气干燥煤样1+-0.1g,精确至0.0002g,均匀地摊平在灰皿中,使其每平方厘米的质量不超过0.15g。
2.2将灰皿送入温度不超过100 C的马弗炉中,关上炉门并使炉门留有15mm左右的缝隙。在不少于30min的时间内将炉温缓慢升至约500 C,并在此温度下保持30min。继续升到815+-10 C,并在此温度下灼烧1h。
4、结果计算
Mad=m1/m *100
Mad—空气干燥煤样的水分含量,%;m1—煤样干燥后失去的质量,g;m—煤样的质量,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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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中全水分的测定
国家标准GB/T211-1996规定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共A、B、C、D四种方法。
方法A(通氮干燥法)适用于各种煤;方法B(空气干燥法)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方法C(微波干燥法)适用于烟煤和褐煤;方法D(包括一步和两步法)适用于外在水分高的烟煤和无烟煤。
方法A、B、C采用粒度小于6mm的煤样,煤样量不小于500;方法D采用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煤样量约2kg。
本实验采用方法B测定全水分。
一、实验目的
1.学习和掌握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及原理。
2.了解全水分测定的用途。
二、实验原理
称取一定量粒度小于6mm的煤样,在空气流中,于105-110℃下,干燥到质量恒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的含量。
三、实验试剂、仪器、设备
1.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和鼓风机,并能保持温度在105-110℃范围内。
2.玻璃称量瓶:直径70mm,高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3.分析天平:感量0.001g。
4.工业天平:感量0.1g
5.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6.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7.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四、实验步骤
1.在预先干燥并已称量过(称准至0.01g)的称量瓶内迅速称取粒度小于
6mm的煤样10-12g(称准至0.01g),平摊在称量瓶中。
2.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
在一直
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2h,无烟煤干燥3h。
3.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放置约5min,然后放入
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称量(称准至0.01g)。
4.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质量的减少不超过
0.01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
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
量作为计算依据。
水分在2.00%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五、实验记录和结果
1.实验记录表(供参考)
2.结果计算 全水分测定结果按下式计算
t M =m
m 1×100% 式中 t M ──煤样的全水分的质量分数,%;
m ──煤样的质量,g ;
m 1──煤样干燥后减少的质量,g 。
六、 水分测定的精密度
对同一煤样进行两次水分重复测定,当t M <10%时其差值不超过0.4%;当t M >10%时其差值不超过0.5%。
思考题
1、全水分煤样可由哪些渠道制取?
答:它表示刚开采出来,或使用单位刚刚接收到的,或即将投时,表明煤样在运送过程中可能受到意外损失,则不可不正。
在报告结果时,应注明“未经补正水分损失”
入使用状态时的煤的水分
2、全水分测定前需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1用九点取样法从破碎到粒度小于13mm 煤样中 取出约2g ,全部放入破碎机中,一次破碎到粒度小于6mm ,用二分器迅速缩分出500g 煤样,装入密封容器。
2测定前,首先应检查 煤样容器的密封情况,然后将其表面 擦拭干净,然后用工业天平称量,称准至总量的0.1 %,并与容器标签所注明的总质量进行核对。
如果称出的总质量小于标签上注明的总质量(不超过0.1 %),
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少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
M),计入煤样全程中的水分损失量,并计算出该量对煤样的质量分数(
1
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