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可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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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有什么规定?

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有什么规定?

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有什么规定?一、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有什么规定?1、什么是行政复议?简单地说,行政复议就是上级行政机关针对下级行政机关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行政管理纠纷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活动。

或者说是上级行政机关纠正下级行政机关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是一条重要法律救济途径。

如果你发现哪个行政机关在实施这些管理时,没有依法办事,损害或影响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就可以向他的同级政府(直接管他的当地政府),或者向他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接受你申请的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就会依法公断。

这就是行政复议。

和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具有适用范围广、方便、快捷、不收取任何费用等优点,而且,申请人对复议结果不满,仍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行政诉讼来最终解决。

2、行政复议法对公民有什么用处?行政复议法最突出的作用就是保护公民不受行政机关的侵害。

行政机关实施管理时,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

对于被管理的公民或其他单位来讲,行政机关是强者,公民或其他单位是弱者。

为了解决这种不平衡,国家制定了一些保护公民权益的法律,行政复议法就是其中之一。

国家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管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但行政机关也是由人组成的,管理过程中难免发生偏差错误。

行政复议法的主要作用就是,当公民受到行政机关不公正对待时,及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换句话说,行政复议法是你自卫的法律武器。

3、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简单地说,凡是行政机关针对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管理行为,只要你认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纠正。

如对行政机关给予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做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许可证、执照等证书,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相对人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变更或撤销行政机关的决定或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义务。

复议前置情形口诀

复议前置情形口诀

复议前置情形口诀好嘞,以下是为您生成的关于“复议前置情形口诀”的文章:咱来说说这复议前置的情形,那可是有一些门道在里头的。

先来讲讲啥叫复议前置。

简单说,就是有些事儿,你得先去申请行政复议,要是对复议结果不满意,才能去打官司告状。

为啥要有这一出呢?就好比你去超市买东西,发现质量有问题,你得先找超市客服解决,客服解决不了,你再去找消协投诉,一个道理。

那到底啥样的情形得复议前置呢?我给您来个口诀:“自然资源确权争,纳税争议先折腾,海关处罚不服气,工伤保险金不行。

”咱一个一个说。

先说这“自然资源确权争”。

比如说,有两块地,您和隔壁老王都说这地是自己的,这就得先去复议,让相关部门来确定到底归谁。

我就碰到过这么一档子事儿,我们村的老张和老李,为了村头一块荒地争得面红耳赤。

老张非说那是他祖上传下来的,老李又说自己早就开垦种过菜。

最后还是得先去申请复议,让政府来确权,这才把事儿弄明白。

“纳税争议先折腾”也好理解。

要是您觉得税务部门收您的税收多了,别着急去法院,先复议。

我有个开小公司的朋友,有一回收到税务通知说要补缴一大笔税款,他急得跳脚。

我就跟他说,先别慌,走复议程序试试。

结果还真发现是有些计算错误,给他省了不少麻烦。

“海关处罚不服气”,这在进出口贸易里常见。

要是海关对您的货物处罚了,您也得先复议。

我听说过一家外贸企业,因为一批货物的报关问题被海关罚款,老板一开始想直接打官司,后来听了律师的建议先复议,最后问题解决得还算顺利。

“工伤保险金不行”,就是说对工伤保险金的发放有异议,也得先复议。

有个工人大哥在厂里受伤了,结果对工伤保险金的数额不满意,他本来想直接告到法院,后来有人给他讲清楚得先复议,这才没走冤枉路。

总之啊,记住这个口诀,遇到相关问题就知道该咋办啦。

可别一股脑儿就往法院冲,得按照程序来,这样才能更高效地解决问题。

希望您对这复议前置情形能有更清楚的了解,以后碰到事儿心里有底!。

行政复议中的普遍情形和例外情形

行政复议中的普遍情形和例外情形
责令重作之禁止
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相同行为
可以(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
二十八(二)
行政复议中的普遍情形和例外情形
序号
事项
普遍(一般)情形
例外(特殊)情形
条款
1
受案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外部)内部行政Biblioteka 为、民事调解六,八2
复议管辖
上一级机关(含共同上一级)管辖
1、本级管辖(部委、省级政府)
2、其他特定管辖(派出机构)
十二至十五
3
复议机关的选择
可选择[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含派出机构)
可拒绝(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二十三(二)
8
申请期限
60日
超过60日
1、法律规定;
2、因不可抗力、正当理由耽误。

9
审理期限
60日
1、少于60日:法律规定;
2、情况复杂批准延长(30日内)
三十一
10
期限的计算
自然日
工作日(5日,7日)
四十(二)
11
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不停止
可停止
二十一
12
不可选择(垂直、政府、派出机关、授权组织、共同行为)
同上
4
复议、诉讼的选择
可选择
复议前置
十六,
三十(一)
5
不服复议决定的救济
可诉
终局复议(裁决)
1、部委复议—国务院裁决;
2、省级政府自然资源确权复议。
五、十四,三十(二)
6
审理方式
书面审查
其他方式(调查取证,听取意见)
二十二
7
案卷资料的查阅
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不能行政复议的有哪些?

不能行政复议的有哪些?

不能行政复议的有哪些?一、不能行政复议的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

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

二、相关规定1、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解释行政复议法第8条排除了下列三种行政复议情形:内部行政行为: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如劳动部门对劳动争议的调解;《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的对环境保护管理行政部门就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所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一般我们说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往往针对的都是具体行政行为。

也就是说,原则上,对于抽象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不过也有例外的情况,那就是《行政复议法》第七条中规定的内容。

而一般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一、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向上一级或同级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请求变更或撤销该行政行为的过程。

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重要的诉讼方式,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行政复议?1.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当事人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上一级或同级的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2. 行政机关未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或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以向上一级或同级的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3. 当事人对于某些涉及自身权益重大且不属于司法审判范围内的问题不满意时,也可以向上一级或同级的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三、何时需要进行预先调解?在进行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在向上一级或同级的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之前,需要进行预先调解。

预先调解是指在行政复议程序前,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协商、协调解决争议的过程。

只有在预先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向上一级或同级的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四、何时需要进行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仍然不满意,在完成行政复议程序后仍然未能得到满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完成行政复议程序。

五、如何进行行政复议?1. 提交申请:当事人应当书面提交复议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费用。

2. 受理申请:上一级或同级的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当事人提交的复议申请,并告知当事人适用法律和规定。

3. 审查材料:上一级或同级的行政机关应当审查相关材料,并听取涉及利害关系的各方意见。

4. 作出决定:上一级或同级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5. 履行决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如有必要,还应当对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改正。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几种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几种

Seeing oneself is not, the door of all goodness.(页眉可删)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几种宅基地不可以贷款。

根据《物权法》第183条第2项规定:“禁止以宅基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这样规定的主要理由在于:首先,此种规定能够抑制占用农地建房,从而实现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其次,能够维护农民的基本生存条件。

行政方面的纠纷在处理的时候,实际可供选择的方式可能就与对民事纠纷的处理不一样了,其中会涉及到复议的问题,有些时候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进行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但针对一些特殊的情况,此时必须是行政复议前置,对复议结果部分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那法律中规定必须要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几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进行行政诉讼的情况,叫作行政复议前置,也就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属于行政复议前置情况有以下几种:(1)《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另外:《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国务院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

”(2)《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什么是行政复议

什么是行政复议

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申请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和裁决的一种行政诉讼方式。

通过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请求复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行政复议适用于以下情况:1.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奖励等)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 行政机关不作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许可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 行政裁量权滥用: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行使裁量权时滥用职权,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的程序行政复议一般包括以下程序:1. 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行政复议: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及时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立案。

3. 审查调查:行政复议机关将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查调查,了解申请人的主张和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等情况。

4. 审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研究和审议,根据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5. 履行决定: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履行,并将履行情况报告行政复议机关。

三、行政复议的意义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诉讼方式,具有以下意义:1. 维护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允许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复查,能够维护其合法权益,纠正可能存在的不正当行为。

2.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制度的存在,迫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合法性,降低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风险。

3. 降低诉累程度:相较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程序相对简化,处理时间相对较短,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当事人的诉累程度。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A.对工商局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不服B.对工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C.对财政局作出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决定不服D.对税务局作出的给予其职工降职处分决定不服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答案】D【解析】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选项D)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的申请(一)申请复议的期限根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1.此处有权作出例外规定的“法律”仅限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狭义上的法律。

2.法律可以规定例外期限,但是该期限只能比60日长,不能比60日短。

比如,《专利法》规定的3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仍然有效。

口的:是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申请期限来行使复议权利。

(二)申请复议的形式1.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书面申请,可以釆取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有条件的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2.申请人也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向申请人宣读,并山申请人签字确认。

二、行政复议的受理1•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对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中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3.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无正当理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4.除了前面三种情形以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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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哪些情形不可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那么哪些情形不可申请行政复议?下面由赢了网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哪些情形不可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

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

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法相对于民法和刑法的适用,行政法的适用具有许多特殊性。

对于很多人而言,行政法似乎有点陌生。

行政法的适用主体包括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且大量的是行政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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