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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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是指对死亡人员的死因进行统计、报告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死亡登记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可以帮助政府和卫生部门了解死亡人口的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改善医疗服务提供数据支持。

下面是一份关于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的报告。

一、背景和目的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收集、统计和分析死亡人员的死因信息,以便掌握人口健康状况、指导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评估医疗服务质量和制定公共卫生政策。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死因数据,并对异常死亡情况进行监测和研究。

二、制度内容1.死因登记和报告要求(1)对于正常死亡的人员,家属、医院或相关机构应及时向卫生部门登记和报告。

(2)对于意外死亡、疑似传染病死亡或其他非正常死亡的人员,相关机构应立即报告给公安机关和卫生部门。

(3)登记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死者的基本信息、死亡时间、死因等相关数据。

2.死因统计和分析(1)卫生部门应制定统一的死因分类和编码标准,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对登记和报告的死因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死因统计年报,并对重点疾病、高发地区和人群进行重点监测和分析。

(3)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流,为公共卫生政策的制定和疾病预防与控制提供支持。

3.死因信息保密和使用(1)死因登记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2)卫生部门在使用死因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时,应保证数据的安全,并注意数据的隐私保护。

4.死因登记和报告的指导和宣传(1)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医院、家属和相关机构的指导,提高死因登记和报告的意识和能力。

(2)开展死因登记和报告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三、执行和监督1.卫生部门负责对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2.依法对不履行死因登记和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3.建立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制度中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三篇)

2024年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三篇)

2024年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人口死亡信息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意义通过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所获得的死因资料是公共卫生的基础资料,连续稳定的死因报告能够客观估计卫生需求,评估人群健康状况的变化。

死因数据是公共卫生信息的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信息之一。

签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从事人口统计、生命统计等有关工作的基本信息来源,是判定死者死亡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

二、____管理各级医疗机构都应有主要领导分管该项工作,并指定科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及网络,并有专(兼)职统计人员1-____名进行网络报告工作。

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报告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及评估。

反馈其存在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知识的培训。

三、人口死亡信息收集1、报告对象在____死亡的大陆居民、台____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的新生儿)。

2、报告单位和报告人报告单位。

负责接诊或死亡调查的医疗机构(包括急救中心和急救站)。

报告人。

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或负责死亡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

3、死亡个案的填报⑴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由负责诊治的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⑵家庭、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个案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场所死亡者,由所在地的村医(社区医生),将死亡信息定期报告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防保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____、户口本及生前病史、体征或医学诊断,对其死因进行推断,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及调查记录。

⑶涉法死亡个案未经救治的院外死亡,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救治或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签发《死亡证》。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工作制度的目的是明确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的相关流程和规范,提高死因登记报告的质量和效率。

本工作制度依据《卫生健康管理法》、《疾病预防控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工作流程2.1 死因登记报告的收集与整理2.1.1 收集基本信息在死亡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收集死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2.1.2 收集死因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收集死者的死因信息,包括直接死因和基本死因等。

2.1.3 整理报告文档将收集到的死者基本信息和死因信息整理成报告文档,包括死因登记表和死因报告书等。

2.2 死因登记报告的审核与审批2.2.1 审核报告文档由专门的审核人员对报告文档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且符合相关标准。

2.2.2 审批报告文档经审核合格的报告文档送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由主管部门进行统一审批。

2.3 死因登记报告的归档与保存2.3.1 归档报告文档审批通过的报告文档归档,按照标准进行编号和档案分类。

2.3.2 保存报告文档归档的报告文档按照规定的时限保存,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地保留。

三、工作责任与权限3.1 工作责任3.1.1 收集基本信息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准确地收集死者的基本信息。

3.1.2 收集死因信息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全面地收集死者的死因信息。

3.1.3 整理报告文档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将收集到的死者基本信息和死因信息整理成报告文档。

3.1.4 审核报告文档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对报告文档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且符合相关标准。

3.1.5 审批报告文档的责任相关部门负责对审核通过的报告文档进行审批,并作出统一的决策。

3.1.6 归档报告文档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对审批通过的报告文档进行归档,按照标准进行编号和档案分类。

3.1.7 保存报告文档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限保存归档的报告文档。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2016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2016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2016)目录例会制度 (2)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2)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3)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3)档案管理制度 (4)培训工作制度 (5)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制度 (5)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 (6)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要求 (7)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 (8)特殊项目的填写要求 (9)调查记录的填写要求 (11)死因编码规定 (12)例会制度1、组织门诊医生每季度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因管理、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

2、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3、医院安排人员参加区疾控中心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4、例会应有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成立死因监测管理领导小组,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及网络报告工作等。

二、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三、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四、每年组织对临床医生或新进医生进行两次培训,培训内容:《死亡医学证明证》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五、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六、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七、医务科可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提高死因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规范死因报告流程,根据《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开展医疗活动的科室和部门,以及涉及死因报告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工作原则1. 依法报告:死因报告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报告工作合法、合规。

2. 及时准确:死因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信息及时上报。

3. 规范流程:死因报告应遵循规定的流程,各部门和科室应密切配合,确保报告工作顺利进行。

4. 质量控制:加强死因报告质量控制,对报告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反馈,不断提高报告质量。

四、工作内容1. 死因报告范围:包括所有死亡病例,包括自然死亡和意外死亡。

2. 死因报告时限:死亡病例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死因报告。

3. 死因报告流程:(1)医护人员发现死亡病例后,应立即进行死因判断,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2)科室负责人审核死因报告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医院死因报告管理部门。

(3)医院死因报告管理部门对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传至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系统。

4. 死因报告资料保管:医院应妥善保管死亡病例的相关资料,包括病历、死亡证明书等,以备查验。

五、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各部门和科室应提高对死因网络报告工作的认识,将其作为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来抓。

2. 培训考核:定期对涉及死因报告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报告能力和业务水平,并进行考核。

3. 数据安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死因报告信息不被泄露、篡改,保障患者隐私。

4. 协同配合:各部门和科室应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死因报告工作顺利开展。

5. 质量监控:医院死因报告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死因报告工作进行质量监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奖惩措施1. 表彰奖励:对死因报告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确保对死亡事件能够进行及时、系统、科学的统计分析,保证死亡原因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职责分工1.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

2.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人员的工作进展。

3.负责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死因登记报告的填写和上报。

四、工作要求1.死因登记报告的填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包括对死者基本信息、死亡时间和地点、死亡原因等的记录。

2.负责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判断死亡原因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死因登记报告的填写应当及时进行,确保人员能够在死者死亡后的24小时内完成报告的填写。

4.死因登记报告的上报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确保报告能够及时送达相关部门。

5.负责人员应当定期对已登记的死因报告进行核查,确保报告记录的正确性。

五、工作流程1.死因登记报告的填写(2)记录死者的死亡时间和地点,包括日期、时间、具体地点等。

(3)判断死亡原因,并进行填写,包括直接死因和基础死因等。

(4)对填写的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确保填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死因登记报告的上报(1)将填写完成的死因登记报告按照规定的流程发送给相关部门。

(2)确认报告的送达情况,并妥善保管送达回执。

3.死因登记报告的核查(1)对已上报的死因登记报告进行定期核查,核验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如发现错误或疑点,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修改,确保报告的准确性。

六、违规处理对于故意篡改、伪造死因登记报告,或者违反相关程序进行死因登记报告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以上即为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确保死因登记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医院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死亡病例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网络直报的优势,规范本院的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工作,提高报告的效率与质量,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一、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尖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二、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报系统有尖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得转让泄露,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6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2016)目录例会制度 (1)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2)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2档案管理制度3培训工作制度4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制度4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5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要求6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7特殊项目的填写要求8调查记录的填写要求10死因编码规定11例会制度1、组织门诊医生每季度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因管理、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

2、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3、医院安排人员参加区疾控中心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4、例会应有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成立死因监测管理领导小组,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及网络报告工作等。

二、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三、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四、每年组织对临床医生或新进医生进行两次培训,培训内容:《死亡医学证明证》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五、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六、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七、医务科可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实行奖惩机制,对有漏报、迟报的科室、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开展工作好的科室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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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3、医院安排人员参加区疾控中心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4、例会应有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成立死因监测管理领导小组,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及网络报告工作等。

二、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三、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四、每年组织对临床医生或新进医生进行两次培训,培训内容:《死亡医学证明证》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五、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7 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六、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七、医务科可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实行奖惩机制,对有漏报、迟报的科室、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开展工作好的科室进行奖励。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1、医院要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2、医院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3、医院负责死亡报告工作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或入户调查,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

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一、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提高死亡报告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制定死亡信息核实补充制度。

二、对认为死因填报不清、急诊死亡及来院时已死亡、无诊疗记录或病史不详的个案等需要核实的个案,需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三、医务部负责医院内《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审核及盖章,对有疑问的死亡证明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四、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并在死亡证明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纪录。

五、医院定期与当地派出所、计生等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档案管理制度1、医院要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区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死因监测资料设专人负责管理,科室人员负责自身工作范围内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医院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4、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5、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培训工作制度1、医院医务科每半年至少组织对临床医生进行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医学证明证》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2、医院对医生不定期开展二级培训,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3、对新从事死因监测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直报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每年派出死因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死因编码人员参加省级或市级培训班。

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制度1、医院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每年至少两次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人群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督导检查,并进行考核评分。

2、检查、督导应有详细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科室负责人要在督导材料上签名。

检查结果以简报形式上报和反馈,定期进行通报。

3、实行奖惩机制,对有漏报、迟报的科室、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开展工作好的单位进行奖励。

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1、在医疗诊治过程中患者死亡后,处置医生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 天内,病案室指定专业人员按照ICD-10 要求完成死因编码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5 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报告流程】患者死亡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专业人员填写死因编码(3 天内)网络直报(5 天内)登记病案室归档管理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要求为及时发现诊断不明的、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及早采取措施控制疫情,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同时了解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死因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规范临床医生正确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1、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2、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3、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如果是呼吸系统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须填写体温是否超过38℃,是否有咳嗽、呼吸困难、抗生素治疗无效及肺炎或SARS的影象学特征,以及白细胞是否正常。

4、医学死亡证明书,一式三联。

第二、三联给死者家属注销户口和火化用,第一联先由医院进行登记后,交由网络直报员负责上网报告,录入完成后,交由医院档案室管理。

5、填写死亡证明书时,一定要注意工整填写,使第三联的字迹能够辨认。

6、死亡证明书缺少“发病日期”与“诊断日期”两项,临床医生在填写时要在死亡证明书的空白处填上,以使进行网络直报。

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1、医学证明书编号:由公安和卫生部门统一编号。

2、死者户口所在地:城镇以街道、农村以乡为单位。

现住址: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号数,农村填写到行政村的村民组或自然寨。

3、死者姓名:指现时用的姓名;如为婴儿,可同时填写婴儿母亲的姓名;尚未起名者可记录其母姓名,按“某某之子”或“某某之女”记录,以备调查;4、性别:填男或女。

5、民族:按汉、回、壮、维吾尔、藏、白族等填写。

6、主要职业及工种:按就职时间最长的职业填写,并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具体的工作。

不符要求的填写如:工人、干部、操作工或退休。

7、身份证编号:填写15位或18 位身份证号码,注意与出生日期保持一致。

8、婚姻状况:按法定的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已婚(含再婚、复婚、分居)、丧偶、离婚、不详5 种情况划记。

9、文化程度:按死者的最高学历的填写。

文盲指不识字,半文盲指稍识字,中学含中专,大学含大专。

10、生前工作单位:指就业所在或死前最后所在的、工作时间较长的单位。

11、出生日期及死亡日期:按公历年、月、日填写。

12、实足年龄:按周岁计算。

当年未过生日者:死亡年份-出生年份-1;已过生日者:死亡年份一出生年份。

未满l 周岁的婴儿,填写实足月龄;28 天内的新生儿,填写存活天数;未满1天的新生儿,填存活小时。

13、死亡地点:按死亡证明书上的5 种情况填写;来院已死的死亡地点应为家中、赴医院途中。

14、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指最了解死者生前疾病或其它情况的直系亲属或亲友。

15、住址或电话或工作单位:指联系人的常住地址、联系电话和所在工作单位。

特殊项目的填写要求1、死亡原因:填写导致死亡的疾病、损伤或并发症。

第I 部分:是《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主要内容,需要填写导致死亡的疾病以及更早的原因,是必须要填写的部分。

①按照导致死亡的顺序填写,(a) 由(b) 引起,(b) 由(c) 引起,(c) 由(d) 引起;②) 每行只能填写一个疾病;、③(a) 行至少要填写一个疾病;④发病距死亡的时间间隔应尽量填写,(a) 到(d) 的时间长度一定是从短到长。

⑤填写的行数是不限定的,根据情况可增加填写(e) 、(f) 等行。

⑥不要只填写临死方式/ 情形,例如“呼吸衰竭” 、“循环衰竭” 、“全身衰”等。

第II 部分:是对第Ⅰ部分内容的补充,用于填写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无关的其他有意义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①填写所有促进死亡、但与第I 部分死亡原因顺序无关的疾病;②按照严重程度依次填写,无数目限制2、发病到死亡的大概时间间隔:指第Ⅰ部分报告的疾病从发病到死亡之间的间隔时间(时间单位为:分、小时、天、周、月或年),如询问不清,可以不填。

3、死者生前疾病的最高诊断医院:指第Ⅰ部分报告的主要疾病最高级确诊的单位。

4、最高诊断依据:按实际确诊的各项依据划记;如实行诊断分级,取最高级别的诊断依据,B 超、X光、心电图等特殊检查均放到“临床+理化” 一栏;5、住院号:未住院就诊者不填;6、医师签名:由填写死亡证明书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医师签名;7、单位盖章:由填写医生所在单位加盖公章;8、填报日期:指出具证明书的日期;-般应是死者死亡当日或随后几日内,如间隔过长应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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