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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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投诉内容范文

12315投诉内容范文

12315投诉内容范文
12315 投诉内容范文仅供参考,具体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撰写。

以下内容仅为示例:
尊敬的 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我是您的一位消费者,在购买某品牌手机时遇到了以下问题:
1. 手机产品质量不佳,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多种问题,例如死机、屏幕破裂等;
2. 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每次去售后服务中心维修时,都被工作人员敷衍了事,甚至有一次维修后问题更加严重;
3. 在购买手机时,被销售人员误导,购买了不必要的套餐,导致花费过多。

我深感失望和不满,因此向您提交了这份投诉举报。

我希望您能够认真对待我的投诉,并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

在此,我希望能够退货退款,并赔偿我因此造成的损失。

同时,我也希望该品牌手机能够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售后服务质量,以免再次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12315质量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情况分析

12315质量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情况分析

12315质量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情况分析2010年12315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情形分析一、差不多情形2010年全市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8870件,同比下降9.9%;受理消费者申诉940件,同比增长39%;受理各类举报374件,同比增长2 4%。

调解处理申诉876件,调解成功率达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缺失6 5.8万元;处理举报案件349件,立案处理280件,立案率75%,共收缴罚没款26.8万元。

(一)消费者咨询差不多情形: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8870件。

属于消费者权益爱护方面的咨询有6736件,咨询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商品质量2568件、服务质量1526件、售后服务1050件。

属于其他工商业务的共2134件,居前三位的分别:企业注册监管1006件,公平交易300件,广告监管195件。

(二)消费者申诉差不多情形:按消费类型分,商品类申诉677件,占申诉总量的72%,同比增长21%;服务类申诉263件,占申诉总量的28%,同比增长129%。

按申诉内容分,质量554件、安全22件、价格48件、广告13件、合同12件、计量8件、售后服务103件、人格威严1件、其他1 79件,分别占到申诉总量的59%、2.3%、5.1%、1.4%、1.3%、0.9%、11%、0.1%、19%。

商品类申诉中居前三位的是:一是家用电子电器类263件,占商品类申诉的39%;二是日用百货类207件,占商品类申诉的31%;三是食品类57件,占商品类申诉的8.4%。

服务类申诉中排前三位的是:一是居民服务66件,占服务类申诉的2 5%;二是电信服务38件,占服务类申诉的15%,三是修理服务37件,占服务类申诉的14%。

(三)消费者举报差不多情形:共受理举报374件,违反消费者权益爱护法规的98件,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92件,违反产品质量治理法规的7 6件,传销及违法直销的58,分别占举报量的26%、25%、20%、15.5%。

12315的投诉单怎么查询

12315的投诉单怎么查询

12315的投诉单怎么查询
在消费购物,⽐如说购买电器⾐服之类的情况,如果说遇到了⼀些质量问题,对⽅不退货的话,就可以直接拨打12315的消费者热线投诉电话,在投诉之后如何查询信息?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2315的的投诉单怎么查询
电话投诉后,⼀定⼯作⽇会电话反馈投诉结果的,如果你要查询,只能通过电话查询,但不推荐,因为肯定回复,正在办理之中,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然后就是登陆官⽹,看有没有被公布。

⼆、拨打情形
1、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属于⼯商⾏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2、当您在消费过程中,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3、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时
请您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我们将帮助您调解纠纷;如发现经济违法违规⾏为,我们将依法查处。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关于这个12315的投诉情况的话,可以直接在⼯作的时候等待对⽅的电话,也可以直接在⽹络上⾯进⾏相应的查询⼯作,这个12315是属于消费者权益的电话,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反馈范例(0109)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反馈范例(0109)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反馈范例投诉类反馈1、达成调解协议a、制作调解书b、不制作调解书2、终止调解3、撤诉4、其他a、当事人无法查寻b、消费者以各种理由不配合调解工作举报类反馈1、无照经营a、责令改正b、移送其他部门2、黑网吧a、能够进入核查b、未能进入核查3、立案查处投诉类1、达成调解协议a、制作文书此投诉经过X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接到投诉后,我XX工商所调解人员XXX、XXX联系当事人核实情况。

经查,XXXXXXXX,导致双方发生争议(争议金额:XXX元)。

XX月XX 日,我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XX条之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XXXXXXXXXXX(挽回经济损失:XXX元)。

津工商青XX调字(2015)第X号2015年XX月XX日b、不制作文书此投诉经过X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接到投诉后,我XX工商所调解人员XXX、XXX联系当事人核实情况。

经查,XXXXXXXXX,导致双方发生争议(争议金额:XXX元)。

XX月XX日,我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XX条之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XXXXXXXXXXX(挽回经济损失:XXX元)。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协议采取口头形式,不制作调解书,我所已对调解情况进行了记录并备案。

2、终止调解(1) 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接到投诉后,我XX工商所调解人员XXX、XXX联系当事人核实情况。

经查,XXXXXXXX,导致双方发生争议(争议金额:XXX元)。

XX月XX 日,由于XXXXXXXX原因,当事人“XXX”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我所决定终止调解,并履行相关告知义务。

津工商青XX终调字(2015)第X号2015年XX月XX日(2) 消费者在调解过程中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接到投诉后,我XX工商所调解人员XXX、XXX联系当事人核实情况。

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报告

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报告

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报告消保分局秉承“增强消费信心,助力经济发展”的理念,深化推动“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扎实推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有效化解消费投诉举报,以实现“社会共治”为目的导向,全方面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消费维权工作成效初显。

一、投诉举报基本状况,我局(委)共接消费者来电来访来函网络及部门联动转办(含全国 12315 互联网平台)投诉举报咨询 46763 件,日平均受理量 129 件,挽回经济损失 1061.89 万元,与去年同期 75271 件相比下降 37.87%,约占金华总量的 27.47%。

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 30315 件,占受理总量的 64.83%,同比减少 50.94%;举报 14656 件,占受理总量的 31.34%,同比增加 19.08%;咨询 1605 件,占受理总量的 3.43%,同比增加 60.82%;建议 10 件,占受理总量的 0.02%,其它问题 177件,占受理总量的 0.38%。

受理投诉、举报、咨询状况变化表类别同比变化投诉6179030315-50.94%举报123081465619.08%咨询998160560.82%我局接受案件总量相比有所下降,省 12315 执法系统案件量相比有所上升,全国 12315 互联网平台案件量相比有所下降;因 2 月春节期间,案件量大幅下降,3.15 之后案件量逐步上升,至 6 月后明显下降。

近年来,我局不停拓宽投诉渠道,通过多个方式广泛接受消费者诉求。

,除通过传统的电话、来人、来函等方式接受登记消费者反映问题外,还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接受登记消费者反映问题。

全国 12315 互联网平台流转案件 21186 件,其中,投诉11733 件,举报 9453 件;浙江省 12315 行政执法系统转来案件 25577 件,其中,投诉 18582 件,举报 5203 件,咨询 1605件,建议 10 件,其它 177 件。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200805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200805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增01期(总第33期)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年02月10日2009年春节期间全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2009年01月25日-2009年02月09日)一、总体情况2009年春节期间(2009年01月25日-2009年02月09日),全市12315申诉举报系统共接到消费者来电823件,其中咨询693件;受理申诉70件,办结60件,办结率85.7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2.38万元;受理举报17件,现已办结2件,其余案件均在办理中。

2009年春节期间,“福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网”南平受理情况:接受消费者咨询1件,已答复消费者。

2008年春节期间、2009年春节期间全市12315系统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情况比对图2009年春节期间与2008年春节期间(2008年2月6日-2008年2月21日)相比,南平市工商局12315系统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总量有所上升,共增加来电数97件,增幅为14.20%。

但新增的来电均为咨询来电,共增长100件,增长了16.83%。

而申诉来电减少1件,举报来电减少2件,分别下降了1.41%和10.53%。

整体上看,春节期间我市消费申诉、举报数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反映了今年春节期间我市消费市场运行平稳,消费环境较为和谐。

春节期间,全市12315系统日均受理来电49件,少于2008年日均来电63件,主要原因是:春节期间,不少商铺暂停营业,商品交易活动大大减少。

加之中国的传统习惯,经营者和消费者在这一时期内的消费纠纷也更多的选择自行协调的方式,避免了申诉至12315机构。

2009年春节期间全市12315系统受理消费者来电情况走势图从上图可以看出,今年春节期间的来电低谷处于1月26日(正月初一),全天仅来电15件。

此外,自2月1日(正月初七)春节假期结束后,来电数量有了较明显的增长。

二、2009年春节期间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2009年春节期间全市12315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87件,其中商品消费申诉141件,服务消费申诉61件,商品消费举报30件,服务消费举报6件。

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深度研究——以深圳12315热线有关数据为基础

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深度研究——以深圳12315热线有关数据为基础

4 8
26 9
01 .7
1 0 .4
水 赞 j法传 销 E 制假售假 走私贩私 投机侄把 I
知识产பைடு நூலகம்
8 2 8 6 98 3 5 3 7
2 4
6 6 6 9 7 5 .5 哇 3 n0 6
l 9
9 3 14 7 15 60 3 3 2 16 9
从消费 者 申诉 举报性 质看
诉 43 件 . 61 占商 品类 申诉 7 1 . 中 , 42% 其 家用 电子 电器类4 5 06
07 4 4 2 0 年质 量问题 5 5 件 ,占申诉举报 总量 4 3 % 0 4 件 .质量 申诉 3 0 件 .占该 类 申诉 总数 的 7 1 % .日用百货 03 26 2 1 20
7 0 70 45
02 .7 n5 1 48 . n1 00 .1 05 .7
02 .0 2.6 15
l1 2 l3 6 14 87 l4 3
04 3 05 .8 5 2 04 .7
统 计类 别
占该项商 品 售后服 务 价格 广 告其 他 计 计量 合 数 置 申诉 量的比
16 .6
4 7 1 .
60 5
19 1 1
18 .9
0 3 .5 0 5 .6
13 0
15 1 31 3
O3 6
0 4 .1 1 1 7
3 7 % i 5 1 农用 生产资料 类 5 .质量 申诉 4件 .占该类 申诉总 件
数 的 8% : O 其他 商品类 2 3件 .质 量 申诉 1 2 .占该类 申诉 3 件 5
医疗和 医 疗用 品类 1 4件 .质 量 申 诉 5 .占 该 类 申 诉 总 数 的 件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第16期(总第63期)福建省工商局12315数据分析中心2009年8月18日七月份涉“家电下乡”咨询申诉举报情形分析一、差不多概况7月份,全省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系统共受理有关“家电下乡”的咨询申诉举报75件,其中同意消费者咨询61件;申诉13件,已办结1 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缺失11667元;举报1件,已办结1件。

全省各地市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情形图二、“家电下乡”咨询申诉举报情形分析(一)“家电下乡”咨询的要紧情形分析7月份全省有关“家电下乡”咨询为61件,环比下降22.95%。

要紧缘故是:6月份,随着“家电下乡”活动月开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对“家电下乡”活动及政策已差不多了解。

本月咨询咨询题要紧集中在如何购买及售后服务方面,要紧有: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如何辨别翻新家电;经销商拒开商品发票;经销商拒给“家电下乡”补贴卡等。

如:7月24日莆田某消费者来电咨询:购买“家电下乡”商品商家不开具正式发票该如何办?7月1日德化县王先生来电咨询如何辨别翻新家电,以免被骗。

七月份全省涉“家电下乡”咨询情形图(二)涉及“家电下乡”侵权的要紧申诉1、商家拒给“家电下乡”商品补贴卡现象仍在增多随着“家电下乡”活动的深入开展,商家拒给“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卡的现象持续增多。

要紧是有的商家销售商品后推迟或不发补贴卡,造成申诉。

7月17日,三明消费者郭先生在当地12315申诉称:其在7月15日于金湖家电商场购买星星牌电冰箱,价格1299元,商家当时称这种商品属于“家电下乡”产品,但商家一直不将标识卡交给消费者,消费者索要被拒绝,诉至12315。

经12315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同意找厂家要标识卡给消费者,消费者表示中意;7月28日,三明消费者肖先生于5月27日在宁化县翠江派出所对面某商店购买了一辆五羊本田摩托车,价格5380元,商家不提供“家电下乡”报销卡,消费者多次索要商家态度恶劣,诉至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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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第10期(总第79期)福建省工商局12315数据分析中心2010年7月8日福建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申诉情况专项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子时代的到来,网络商品交易这种省时省力便捷的购物方式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网络购物已渐成申诉新热点。

网络购物与传统的钱物直接交易方式相比较,具有许多不可比拟的优点。

主要体现在:购物方便、所付劳动量少、信息量大、商品价格低等。

然而伴随网络购物如火如荼的进行也有诸多不和谐、不诚信的现象。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以来,全省12315信息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2803件,举报11件,咨询7689件。

其中,2008、2009年分别受理申诉712件、1368件,上升了92.13%;2008、2009、2010年1-6月分别受理申诉313件、512件、723件,申诉量逐年上升,分别增长63.58%、41.21%。

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申诉的主要问题1.质量问题。

主要表现为:消费者网购的家电、电子机械等商品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拒绝、推迟维修或要求收费维修;商品在收到拆包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是有瑕疵要求退、换货,商家以消费者人为损坏拒绝退、换货,或是要求消费者拍下照片发给他,但由于商品颜色、瑕疵部位等问题导致拍照不明显或从照片上看不出问题而不予退、换货。

2.假冒伪劣产品。

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品牌服装、鞋类、化妆品等商品,商家承诺假一赔十,但消费者收到货后经专卖店验货发现是假冒的,要求退货,商家不履行承诺拒绝退货。

3.货不对版。

消费者收到网购货物后发现实际货品与样品性状不符,有的甚至是“三无”产品,要求退货。

商家不同意退货,或是声称可以退货,但消费者已把货退回,商家却迟迟不予退款。

4.网络欺诈。

消费者到一些不正规的小网站上购物,在付款后,迟迟未收到所购货物,或是在收到货物拆包后发现包裹内无所购商品,只有一些废纸等垃圾,再上网去寻找原来的网页,却发现该网页已无法显示,拨打商家电话也无法接通。

5.延迟交货。

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消费者款已付,但商家由于自身原因却迟迟未发货,导致消费者无法在约定时间内收到货物,故要求商家退款或是立即发货,引起投诉;二是商家在约定时间内发货,但快递公司不及时送货,担搁了到货时间,或在送货过程中将货物丢失,导致无法交货。

6.不送货上门。

一些快递公司以消费者地址太远或是太偏,不在送货范围内为由,不送货上门,电话要求消费者自行前往快递公司取货,但消费者认为快递公司既然收了货就应该履行承诺将货送到指定地点,从而引起纠纷。

7.先签收后验货。

据了解,目前各个快递公司对此规定不一,一些快递公司始终坚持先签收后验货,有部份快递公司允许先验货后签收,但前提条件必须是商家事先与快递公司已有约定并在快件内部注明“先验货,后签收”,或是消费者收货时写一张“商品外包装完好,现要求先验货后签收”的证明。

但一些快递员不顾规定坚持消费者先签收后验货,否则便拿着货物掉头走人,而商家往往要求消费者在验货后方可签收。

一旦消费者签收,快递公司与商家都会认定商品没有问题,之后若检查出商品出了问题,快递与商家均以消费者已签收为由,拒绝处理。

8.虚拟财产受损。

消费者花钱领取、升级网络游戏,购买游戏武器装备等,但在玩的过程中却发现游戏不稳定,武器装备等被盗或是无故消失,帐号无故被封,网络公司擅自更改级别功能等,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失,商家不予解决或拖延处理。

二、引起申诉的主要原因1.无法近距离接触商品。

网络购物快捷方便,但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你所购买的商品,只能通过视频、图片、文字介绍、卖家说明等途径了解其信息。

而图片因为灯光、拍摄角度等诸多原因与实物在颜色、质地上都会有所偏差,文字介绍、卖家说明的真实性又有待商榷。

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发现其与自己想象中的不同,差异小的消费者也只能认同,而一些消费者对商品的期望值较高,商品差异又较大,难免大失所望,认为商家有欺骗行为,从而引发纠纷。

2.消费者对网络交易及其有关服务缺乏了解。

网络购物发展时日尚浅,大部份消费者只是跟随潮流选择网购,认为网购方便而且便宜,而对网购的诸多注意事项、快递公司的相关规定、行规等缺乏了解。

一些消费者不懂得如何选择网购平台,而到一些信誉度低的网站或是商家进行交易,增加了风险性;一些商家有注明只用某某快递公司,而该快递公司到达不了消费者所在地,但消费者对此不了解,等到快递公司打电话让其自行前往该快递公司取货时才知道,但消费者所在地距离该快递公司又较远,路费也相当贵,从而引起纠纷;消费者不了解收货时应该先验货再签收,而按快递公司的要求先签收才验货,从而导致商品出了问题快递公司与商家都不愿意承担责任。

3.商家不诚信经营。

一些商家钻网店管理难且没有专门法律法规的空子,不诚信经营,引起消费纠纷,主要表现为:一是虚假宣传。

商家对商品的性能、质量、产地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商品的功效,误导消费者;二是故意隐瞒。

消费者针对商品提出的疑问,商家或是含糊其词,让消费者产生误解,或是避而不答,甚至故意隐瞒,才会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期望值过高;三是偷梁换柱。

一些经营者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法,用次品或其他价值相差较大的商品冒充正品寄送到消费者手中,欺骗消费者。

4.快递公司管理不规范。

目前快递行业良莠不齐,管理极不规范,不少快递公司都采用加盟的方式,相当于一个地方承包给一个人,很多都是家庭式的管理,对员工也没有进行系统的培训。

导致部份快递员工对业务不熟,对于不在派送范围内的单也接收下来,到收货公司后又要求消费者自行去取;其次素质较低,服务态度较差,甚至一些收货员对于货品随意乱扔、踢、踩,致使商品损坏,而送货上门后又坚持让消费者先签收后验货,态度恶劣,消费者若不签,便将货物又寄回商家,引起消费者与商家的不满。

三、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维权难三、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维权难的主要的主要的主要原因原因1.异地维权,沟通难。

许多网络销售商的地址不确定且多在外地,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后一般向销售商所在地的12315投诉。

由于大部份网络商家都没有经营地址,销售商品多存放在家中,还有一些网络商家是代售商品,商家本身也没接触过商品,是由另一个销售商提供商品,从仓库统一发货,而往往这个销售商可能又在另一个省份。

这样,就使得12315只能通过电话与销售商、代销商以及消费者联系,了解情况,再通过电话调解,无法面对面的进行沟通,提高了调解难度。

2.无办理营业执照或无备案,亦无实体店,查实难。

目前为止,在网络开店销售商品无须办理营业执照,只要在该网站申请即可,也无需实体店,网络商店的各类问题由该网站的管理员负责处理,出现纠纷也可以向该网站管理员投诉,但若该网店信誉度不高,出现的纠纷商家不愿意或是无法给予解决,商家有可能会选择放弃这家店,重新申请新的网店。

还有部份消费者到一些不正规的小网站上购买商品,出现了问题,基本投诉无门。

12315对于此类投诉调解难度较大,多因无法找到销售商而难以维权。

3.无购物凭证,三包难。

大部份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不习惯索要正规购物发票,而商家往往也不会主动将购物发票随货寄送,特别是购买大额商品,类似一些家电等三包期限较长的商品,有可能在购买较长时间后才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投诉时无法出示正规购物发票或有效凭证,生产厂家不认账;去找销售商,该网店有可能已倒闭,即使仍在营业也有可能不承认该笔交易,最终仍是无法解决。

四、典型案例与消费提示案例一买电脑收砖头网购者应谨慎2008年11月1日,消费者彭先生来电申诉:彭先生在网上购买一台联想U330A-PSE笔记本电脑(价值9100元),由顺风快递公司派送,快递收件人为彭先生。

当快件送达时,由于彭先生不在,彭先生的同事陈女士代为签收。

当彭先生回来开箱验货时,发现箱子里装的并不是笔记本电脑,而是一块砖头。

彭先生顿时傻眼了,买的明明是笔记本电脑,怎么会变成砖头呢?彭先生几次与快递公司交涉无果后,于是拔打12315电话申诉,希望12315能帮助他解决。

武夷山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接到申诉后,立即与武夷山顺风快递公司取得联系,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顺风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声称由于寄件人在发快递时没有对商品进行保价,按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时,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两倍。

”也就是说彭先生花了9100元购买的电脑,现在最多只能拿到两倍快递费用(几十元)的赔偿。

另一方面,消费者在收到货物时,应当场开箱验货的,在确认无问题时再签收。

但此例中由于在收货时彭先生不在场,由其同事代为签收,因而漏掉了验货这一环节。

而彭先生也情绪激动地表示,他花了9000多元购买的电脑,到头来,只能接受几十元的赔偿费,太不合理了。

经12315工作人员多次努力调解,并让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快递公司一次性赔偿消费者6800元作为补偿。

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二网购未收到商品工商调解获退款2010年1月8日,家住辽宁省朝阳市的李先生通过电话向莆田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称:他于2009年12月20日通过网络向福建省仙游县坝下工艺厂的林某订购了一尊财神爷工艺品,双方谈好价款为1500元,款到发货。

李先生按约将款项汇至林某指定的帐户上后却迟迟未见到林某寄去的货物,李先生多次与林某用电话联系,开始几次都有通话。

后来林某拒绝联系,无奈之下,李先生通过电话向莆田市消委会投诉,要求林某尽快把货物寄去。

接诉后,仙游县消委员会与仙游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林某未在莆田市工商局注册登记,也未在仙游县工商局注册登记,所谓的“仙游县榜头镇坝下玉林工艺厂”根本不存在。

12315工作人员只好按李先生所提供电话与经营者林某联系,林某称货早已发出,但寄出货物丢失,准备将货款给予退回处理。

在仙游县消委会、仙游县12315服务台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辽宁省朝阳市的李先生于次日收到经营者林某退还的货款1500元。

通过此案提醒广大消费者:1.在网上订购货物时,尽量选择实力强、信誉好、比较专业的网络购物商家,购买前要核实生产销售企业是否为注册有效的合法企业,网站是否具有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即ICP号),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是否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2.对商品要进行详细了解、比较,并考虑存在的风险,切忌贪图便宜盲目冲动消费,并尽量选择在本地有经销商、有售后服务点的产品。

3.选择货到付款或信誉度高的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并索要、保存好购物凭证,以备事后维权。

4.要注意商家选用的快递派送的范围,若是该快递到不了消费者所在地,一定要提醒商家,选择确保能到达收货地址的快递公司,并要求商家与快递公司事先达成协议要“先验货后签收”,对于贵重商品要实行保价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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