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律诗的“拗救”问题
诗的拗句及补救

诗的拗句及补救1.格律诗中不合常规平仄格律的句子叫拗句。
出现拗句,一般应采取补救的办法,即在本句或对句的适当位置上改变其他字的平仄安排。
如"红颜弃轩冕",第三字按格律应该平声而用了仄声,就把第四字应仄而改用平。
又如"雨中草色绿堪染,水上桃花红欲燃",上句第五字该平而用了仄,就把下句第五字该仄改为平。
拗句经过拗救,就算合律。
否则,会出现犯孤平﹑失黏等毛病。
做格律诗旧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这只是一般的说法。
因为在五言格律诗中的第三字和七言格律诗中的第五字的平仄,有的是不能轻易更动的。
不依照一般的平仄的句子,即该用平声的未用平声,该用仄声的未用仄声。
拗救:诗人对于拗句,往往用“救”,就是一个句子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则在本句或者对句的适当位置,把该用仄声的字改用平声,以便补救。
合起来叫作拗救。
2.指格律诗中间两联中有不依常格的诗。
1、拗句的概念所谓拗句就是指格律诗句的格律没有按照常规平仄规律。
首先拗句必须是律句,不是律句就谈不上“拗”。
在律诗中从广义上讲,凡不合平仄格式的字就是拗,就是我们在上面讲的正格和变格中提到的变格,所谓变格中涉及的字就是“拗”,那么变格律句就是拗句了。
在律诗中我们要说的拗句相对来说也有固定的格式和要求,这也是狭义上的拗句,我们在具体分析的时候还要分成小拗和大拗来,小拗通常是指1、3、5部位平仄格式发生变化,大拗是指4、6位置(五言4位,七言6位)平仄发生变化,下面我们讲解。
2、拗句的救诗人在写作时对律句犯拗的地方想办法进行补救,这就是拗救。
由于近体诗中已经有很多不论平仄的字了,那么这类字也就无用拗救了。
拗救就是当本句中该用“平声字”的地方使用“仄声字”而形成“拗”,为了声律和谐,就要在本句或是对句的“适当位置”上把本该用“仄声字”的改用“平声字”。
拗救有三种情况:(1)本句自救。
七言的第三字拗,第五字救;五言的第一字拗,第三字救。
关于拗救----诗词格律

关于拗救----诗词格律•拗救日记•什么是“拗救”?所谓拗救,其实包括了两个方面,即拗和救。
拗了,然后想办法去补救。
注意,“拗救”原则只适用于格律诗,包括五绝、七绝、五律、七律。
但,不广泛运用于排律,更别说词了。
词的平仄都是固定音律的,出律了就是出律了,没有拗救这一说。
字拗为“拗字”,句拗为“拗句”。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
如: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实际上就是拗句的一种。
只是因为这种格式运用频率较高,自然就跟一般拗句不同了,成了一种特定的合律句式了(下文会特解)。
字拗,本句自救;句拗,对句补救。
进行拗救主要是考虑两个方面,一个是保持音律的谐调,失一平音就在合适的地方补回一个平音相救。
另一个是为了救孤平。
在这里,有人就要问了,何谓“孤平”?其实孤平有两个概念:(一)全句除押韵字外,只一个平音字。
比如: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一字用了仄声,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三字用了仄声,全句除了韵脚外,只剩下一个平声字了,故称“孤平”。
(二)一句除两头外只有一个孤立的平音字称为“孤平”。
如:平平仄仄平,或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型变成:仄平仄仄平,或仄仄仄平仄仄平(或平仄仄平仄仄平)。
这两种孤平都是在创作过程中依循了一些宽松的平仄格式,或完全遵循了一三五不论的定律所产生的,所以一定要防孤平,救孤平。
前面一字用了拗,后面就要在适当位置进行“救”。
若前面该用仄声的地方而用了平声,就一般情形来说,是没办法救的,即只能平救仄而不能仄救平(特拗律体除外)。
下面,将五字句及七字句所有需要拗救的句例和拗救的方式,全部排列一遍,并多举例证:••••(一)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
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
杜甫《复愁十二首》之三:“万国尚戎马,故园今若何”。
“故”拗,“今”救。
这属于“本句自救,三救一”。
••••(二)在该用“平平平仄仄”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可以在对句的第一字改用平声来相救。
律诗中的拗救 _河北春秋

律诗中的拗救_河北春秋律诗中的拗格律诗中,凡平仄符合组合规则的句子叫“律句”,平仄违反组合规则的句子叫“拗句”。
所谓“拗救”,就是指在格律诗中出现了“拗句”即违反了格律组合规则的句子,必须采用补救的方法。
换句话说,就是在一个句子中,该用平声字的地方用了仄声字,就必须在本句或者其对句的对应位置上,把该用仄声字的改用平声字,以为补偿。
这样,拗了用救,仍算合律。
拗救的形式,主要是给诗人在造句上更多的自由空间。
可以这么说,格律诗之所以能够生存数千年而不衰,就是因为有这样的变通方式存在而能让格律诗生机勃发的。
如“马蹄残雪六七里,山嘴有梅三四花”、“蔼蔼花蕊乱,飞飞蜂蝶多”、“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这样精炼优美的诗句,只能用拗救的方法才能写成。
常见的三种拗救法:(一)、本句拗救:本句自救又称“孤平拗救”。
在7言的第4字或者5言的第2字是平声,而它的前后都是仄声字,成为“仄平仄”时,就是犯“孤平”了。
具体用法如下:在5言“平平仄仄平”的句型里,如果第一字用了仄声,就犯了孤平。
为了避免出现孤平,就只能在本句的第3字补偿一个平声字,成为“仄平平仄平”的句式。
这样的句式没有违反格律的要求。
这个句型中,第1字拗,第3字救,所以叫“本句自救”。
在7言“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式里,如果第3字用了仄声字,也是犯了孤平。
为了避免孤平,就必须在本句的第5字补偿一个平声字,成为“仄仄仄平平仄平”。
这第3字拗,第5字救,也是“本句自救”。
刘禹锡《纥(ge)那曲》“竹枝无限情”,苏颋ting《汾上惊秋》“北风吹白云”,都是第1字拗,第3字救的例句。
贾岛《三月晦日送春》的“明月有光人有情”,曹邺(ye4)《送人归南海》“十二玉楼非我乡”,都是第3字拗,第5字救。
小菜鸟文集《遥思》清风逐月浮云飞,手按长箫寂寞吹。
迢迢汉河九霄处,乡思千里人未归。
(二)、特拗拗救:特拗的句型:在5言中,基本的句型有两种,一种是“平平仄仄平”,还有就是“仄仄平平仄”。
谈谈格律诗句拗救

谈谈格律诗句拗救宋时盛(笑破红尘)一引子我们在读前人的诗作,分析声律结构时发现,一类是普通的格律诗,使用律句,讲究平仄粘对;另一类是古体诗,不讲平仄粘对,只是一堆有意境的口号而已。
但是有一类诗,既不同于一般的律体,也不同于古体:讲究平仄,讲究不粘、不对,讲究使用拗句。
因为这种体材中,有较多的、刻意追求的拗格句式,故称之为拗体诗。
那么,什么是拗体诗?什么是拗句?在此,还须回顾一下以前讲过的知识。
(一)格律诗的四种标准句式:(1)平起仄收式:(2)平起平收式:(3)仄起平收式:(4)仄起仄收式:对于七绝的正体组合模式(常用模式),不必死记硬背,根据七绝组合模式的三项原则(一是联内上下句平仄相对;二是上联对句与下联起句联间平仄相黏;三是偶句押韵脚分明)。
只要确定了第一句的句式,其下面三句是可以推导出来的。
例如平起仄收式*,其组合模式是:(—)—(|) |(—)— |(|)| ——(|) | —(|)|(—)—— | |(—)—(|) | | ——(*:横线表示“平声”;竖线表示“仄声”;括号表示可平可仄。
)这就是七绝的正体平仄谱的四种标准律句之一——(1)平起仄收式的的组合模式(去掉开头两个字就是五绝的正体格式),其余三种标准句式类推。
因为下面所讲的内容与此相关,所以温故而知新。
(二)拗句与拗体诗在《王力诗词格律十讲》第六讲“平仄的变格”中,王力先生有云:“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
”因此,相对于正体格式讲,“拗”就是不顺、不合、病态。
这种具有特定的不合声律要求的格式称为拗格,拗格的诗句就称为拗句;而拗体诗,则是这种拗格病态的集中体现,它是刻意打破固定的格律、用拗句写成的格律诗。
它是格律诗的一种变体。
这类诗的特点是生涩瘦硬﹑崛奇古拙﹑富于气势。
请注意,诗中出现拗句,不一定就是拗体诗,而在拗体诗中一定是拗格成堆之地。
二拗句种类在正体平仄谱中,这四种标准句式,除了孤平、病句以外,每一种句式中组合模式的第一、第三字是加圈的(标红),表示该字可平可仄。
格律诗的拗救

格律诗的拗救格律诗的四种基本句式和四种基本格式,是格律诗最基本、最规范的要求。
但在实际创作实践中,由于汉语言字、词声调及其意义与人们实际要表达的思想感情之间客观存在的矛盾,往往不可能一字一音不变的完全按照诗词格律规定的基本句式和基本格式来写作,于是便出现了一些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或者该用仄声字而用了平声字的现象,造成了诸如孤平、三平尾、三仄尾等等平仄不协调的情况。
古人把格律诗句中这种平仄不协调的现象叫做拗句。
出现了拗句就要补救,只要补救恰当,就不算平仄失调。
什么是拗救在格律诗中,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即凡是必平必仄的地方,作者如果改变了平仄,便是出了律。
这样的诗句就叫做拗句。
所谓“拗句”,就是拗口、不顺畅的意思。
出现了拗句就要补救,补救了还是律诗;如果不补救,则是诗中的弊病。
这种一拗一救的补救方法,就叫做拗救。
近体诗要保持平仄字数的相对均衡,仄声字不宜过多,因此拗救总是以平救仄。
所谓“拗”的主要表现,就是诗句中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或者该用仄声的地方用了平声。
“救”的方法是,在本句或对句的适当位置,把另一个该用仄声的地方改用平声,或该用平声的地方改用仄声,对用错了平仄声的地方加以补救,以达到协调平仄,也给诗人写诗增加一点自由。
纵观古今诗坛,容易出现拗句的情况主要有:1、孤平,2、三仄尾,3、三平调。
下面分别做一介绍。
1、关于孤平所谓孤平,是指五言或七言的平脚句式,除韵脚之外,仅有一个平声字。
孤平是近体诗的大忌。
律诗讲究平仄,本是为了声韵的不单调,平仄相互交错,形成抑扬顿挫的音乐美。
犯了孤平,诗句则呆滞,故诗人力求避免,就是在动之害义的情况下,也要想方设法补救。
这种拗句只会出现在乙种句式上。
正确的句式应当是:五言句:平平仄仄平七言句: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式,第二个字是音节点,不能变动,只有第三个字可以变通,但如果只变通一个第三字,改平为仄,句式就变为:“仄平仄仄平”,这样就犯了孤平,因为去掉韵脚,就剩一个平声字了。
律诗中的拗句与拗救

律诗中的拗句与拗救1、什么是拗句?在律诗中,凡是不合平仄格式的字叫做‘拗’,拗了就必须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
)2、什么是拗救: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
所谓“救”,就是补偿。
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或经常)在适当的位置补上一个平声,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
下面我们介绍几种拗救办法:【1】本句自救:我们看个例子:唐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
其中首联“寂寥无所欢”一句,格律为“仄平平仄平”,按照五律格律要求,应该为“平平仄仄平”,而第一字“寂”为仄声字,为了避免孤平,诗人在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字“无”。
象这样的例子,在格律诗中是很常见的。
如崔涂《除夜有怀》“渐与骨肉远,转于童仆亲(仄平平仄平)”。
杜荀鹤《春宫怨》“风暖鸟声脆,日高花影重(仄平平仄平)”。
同样我们在七律诗中‘仄仄平平仄仄平’中第三字用了仄声犯孤平,就在第五字用一个平声来救,变成‘仄仄仄平平仄平’。
这就是本句自救。
如贺知章《回乡偶书》“儿童相间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仄仄仄平平仄平)”等,皆属于此。
我就不多举例了。
【2】对句相救:所谓对句救,我们还是以五律为例:一般是指“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子,上句的“仄仄平平仄”的平声字,换成了仄声字的情况。
这样的情形有三种,下面分别来讨论。
首先,是第三字换为仄声字,即“仄仄仄平仄”的情况,这属于小拗,也叫半拗,可救,也可不救。
若要救,则在对句第三字补一平声字,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例1(半拗对句救)梅尧臣《鲁山山行》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
好峰随处改,幽径独行迷。
霜落熊升树,林空鹿饮溪。
人家在何许,云外一声鸡。
这属于半拗对句救的例子。
此诗首联“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格律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起句第三字“野”字用了仄声字,诗人在对句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高”字。
律诗中的拗句与拗救

律诗中的拗句与拗救1、什么是拗句?在律诗中,凡是不合平仄格式的字叫做‘拗’,拗了就必须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
)2、什么是拗救: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
所谓“救”,就是补偿。
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或经常)在适当的位置补上一个平声,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
下面我们介绍几种拗救办法:【1】本句自救:我们看个例子:唐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
其中首联“寂寥无所欢”一句,格律为“仄平平仄平”,按照五律格律要求,应该为“平平仄仄平”,而第一字“寂”为仄声字,为了避免孤平,诗人在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字“无”。
象这样的例子,在格律诗中是很常见的。
如崔涂《除夜有怀》“渐与骨肉远,转于童仆亲(仄平平仄平)”。
杜荀鹤《春宫怨》“风暖鸟声脆,日高花影重(仄平平仄平)”。
同样我们在七律诗中‘仄仄平平仄仄平’中第三字用了仄声犯孤平,就在第五字用一个平声来救,变成‘仄仄仄平平仄平’。
这就是本句自救。
如贺知章《回乡偶书》“儿童相间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仄仄仄平平仄平)”等,皆属于此。
我就不多举例了。
【2】对句相救:所谓对句救,我们还是以五律为例:一般是指“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子,上句的“仄仄平平仄”的平声字,换成了仄声字的情况。
这样的情形有三种,下面分别来讨论。
首先,是第三字换为仄声字,即“仄仄仄平仄”的情况,这属于小拗,也叫半拗,可救,也可不救。
若要救,则在对句第三字补一平声字,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例1(半拗对句救)梅尧臣《鲁山山行》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
好峰随处改,幽径独行迷。
霜落熊升树,林空鹿饮溪。
人家在何许,云外一声鸡。
这属于半拗对句救的例子。
此诗首联“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格律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起句第三字“野”字用了仄声字,诗人在对句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高”字。
学诗笔记(九)拗救:有些古人写格律诗也很任性

学诗笔记(九)拗救:有些古人写格律诗也很任性“拗”读ào的时候,在现代汉语是“不顺”的意思。
在格律诗中,句中出现格律不顺的地方,这种句子就叫做拗句。
拗句只在格律诗中出现。
诗人明明懂得格律,那么拗句为什么还会出现呢?那是因为有时候诗人写诗,诗兴来了,会特别想用某个字,词不害意,那么先不管平仄,就用这个字了,在其他地方救一下好了。
一、几成特殊格式的拗救之前说过一种常用到几乎成了特殊格式的拗救:就是(仄仄)平平平仄仄改为(仄仄)平平仄平仄二、孤平自救现在再说一种,孤平的自救:句式“平平仄仄平”的第一个字必须用平声,假如用了仄声,成了孤平句“仄平仄仄平”的话,我们就把第三个字变成平声,“仄平平仄平”这样就不犯孤平了,反正第三个原本也是可平可仄。
对于七言也是这样:(仄仄)平平仄仄平变成(仄仄)仄平平仄平举个例子:夜宿山寺李白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每句的平仄是这样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摘”是入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恐惊天上人”,这句与第三句相对,原本应该是“平平仄仄平”。
为了用“恐”这个仄声字,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这种孤平的自救句式。
当然,有人会问,那如果是七言孤平句“(仄仄)仄平仄仄平”,我不在第五个字上补一个平声,在第一个字上补,变成“(平仄)仄平仄仄平”,除了韵脚的平声,前面不也有两个平声字了吗?还是那句话,这种句式是否还犯孤平,目前学术界的争议比较大,尽量不要去写这样的句子。
三、大拗句和小拗句1、大拗句假如句式“仄仄平平仄”的第四个字一定要用仄声的话,变成了“仄仄平仄仄”,律诗同句偶字平仄相对的要求就被彻底打破了。
这时候在对句救。
它的对句原本应该是“平平仄仄平”,我们就规定它的第三个字必须要平,用来还上句多出来的那个仄字,这样两句加起来总体来说平仄还是和原来差不多的。
这种句子叫做大拗句,必须要救。
变化之后: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举个例子:草/ 赋得古原草送别白居易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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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律诗的“拗救”问题
谈谈律诗的“拗救”问题
在诗歌赏析中,我们会读到像杜甫的《春夜喜雨》,李白的《访戴天山道士不遇》这样严格执行韵律规则的“标准”律诗,但更多的经常会遇到不标准的律诗,给我们准确理解诗歌的含义带来了困难。
本文拟从一些实例中谈谈就律诗用韵的“拗救”问题。
律诗属近体诗,有“五言”和“七言”之分,比较成熟的“五言”是东汉末年的《古诗十九首》,比较成熟的“七言”是魏代曹丕的《燕歌行》。
律诗按照要求要押韵,律诗的韵脚分平仄脚、仄平脚、仄仄脚和平平脚四种格式。
律诗在相配时要遵循相对、相粘的原则,在平仄格式的变通上遵循“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原则。
而在实际运用中,由于字词意义等原因,多数时候就不能严格执行这些规定,于是,就产生了“拗救”问题。
律诗的拗救大致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仄仄脚句型的相邻拗救
这种,救是指在“平平平仄仄”和“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型中,“五言”第四字如果用成了平声,则第三字改“平”为“仄”,即“平平仄平仄”;“七言”第六字如果用了平声,则第五字改“平”为“仄”,即“仄仄平平仄平仄”。
如,王维的《观猎》
“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
其中“回看射雕处”一句中第四字“雕”用成了平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三字改为了仄声。
即“雕”拗“射”救。
又如,李商隐的《蝉》
“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
五更疏欲断,一树碧无情。
薄宦梗犹泛,故园芜已平。
烦君最相警,我亦举家清。
”
其中的“烦君最相警”一句中第四字“相”用成了平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三字改为了仄声。
即“相”拗“最”救。
再如,于武陵的《赠卖松人》
“入市虽求利,怜君意独真。
欲将寒涧树,卖与翠楼人。
瘦叶几经雪,淡花应少春。
长安重桃李,徒染六街尘!”
其中“长安重桃李”一句中第四字“桃”用成了平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三字改为了仄声。
即“桃”拗“重”救。
再如,黄庭坚的《寄黄几复》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持家但有四立壁,治病不蕲三折肱。
想见读书头已白,隔溪猿哭瘴溪藤。
”
其中“桃李春风一杯酒”一句中第六字“杯”用成了平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五字改为了仄声。
即“杯”拗“一”救。
其中“持家但有四立壁”一句中第六字“立”用成了平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五字改为了仄声。
即“立”拗“四”救。
又如,陆游的《夜泊水村》
“腰间羽箭久凋零,太息燕然未勒铭。
老子犹堪绝大漠,诸君何至泣新亭!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记取江湖泊船处,卧闻新雁落寒汀。
”
其中“记取江湖泊船处”一句中第六字“船”用成了平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五字改为了
仄声。
即“船”拗“泊”救。
二、仄平脚句型的孤平拗救
在“平平仄仄平”和“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中,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变成了仄声,就必须将“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改为平声。
如,李白的《夜宿山寺》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
其中“恐惊天上人”一句中第一字“恐”用成了仄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三字改为了平声。
即“恐”拗“天”救。
又如,于武陵的《赠卖松人》中“淡花应少春”一句中第一字“淡”用成了仄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三字改为了平声。
即“淡”拗“应”救。
再如,黄庭坚的《寄黄几复》中“治病不蕲三折肱”一句中第三字“不”用成了仄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五字改为了平声。
即“不”拗“三”救。
又如,陆游的《夜泊水村》中“双鬓向人无再青”一句中第三字“向”用成了仄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五字改为了平声。
即“向”拗“无”救。
三、平仄脚的偶句拗救
在“仄仄平平仄”和“平平仄仄平平仄”两种句型中,如果“五言”的第四字、“七言”的第六字用成了仄声,那么“五言”就必须在对句“平平仄仄平”中改第三字为平声,“七言”在其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中改第五字为平声作为补救。
例,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
远芳侵古道,青翠接荒城, 又送“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
这里的“野火烧不尽”中第六字“不”用成了仄声,出现了“拗”,就将对句“春风吹又生”中第三字改为了平声。
即“不”拗“吹”救。
又如,陆游的《夜泊水村》中“一身报国有万死”一句中第六字“万”用成了仄声,出现了“拗”,就将对句“双鬓向人无再青”中第三字改为了平声。
即“万”拗“无”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