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土地招拍挂流程
土地拍卖流程及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拍卖是我国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拍卖程序,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土地拍卖不仅关系到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本文将从土地拍卖的流程及法律规定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二、土地拍卖流程1. 确定拍卖标的土地拍卖前,土地管理部门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确定拍卖的标的。
拍卖标的应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土地使用权年限等。
2. 发布拍卖公告土地管理部门在确定拍卖标的后,应向社会公开发布拍卖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拍卖时间、地点、标的物、竞买条件、竞买保证金数额等。
3. 竞买人报名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报名材料,包括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土地管理部门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4. 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人报名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用于确保竞买人履行拍卖成交后的合同义务。
5. 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拍卖师宣读拍卖规则,介绍拍卖标的,竞买人进行报价。
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可以自由出价,但不得低于起拍价。
6. 确定成交价拍卖过程中,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价时,拍卖师宣布停止报价。
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成交的竞买人成为土地受让人。
7. 签订成交合同成交后,土地管理部门与受让人签订成交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 土地使用权登记受让人在签订成交合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土地拍卖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土地权利的取得、变更、终止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了拍卖的基本原则、拍卖机构的设立、拍卖程序、拍卖合同等内容,为土地拍卖提供了法律依据。
土地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工作程序土地招标出让工作程序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招标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投标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时间、地点。
4、出售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投标申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投标申请人持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投标申请,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审查投标资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申请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等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通知其参加投标活动。
8、投标:投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表述投入标箱。
9、开标: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0、评标: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11、公布成交结果:招标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招标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拍卖出让工作程序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拍卖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拍卖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拍卖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拍卖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时间、地点。
4、出售拍卖文件:按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竞买申请: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整理土地拍卖程序

土地拍卖程序及注意事项一、发布拍卖公告1、出让方在主流媒体和网站上发布土地拍卖公告。
公告一般提前拍卖日期20日发布,对即将进行拍卖的土地性质(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等)及拍卖的时间、地点做出详细说明。
2、竞买方由此获取初步信息。
(我方意向购买的双流太阳岛地块岛外部分250.84亩,于2009年11月26日发布出让公告。
)二、制作拍卖文件1、土地出让方根据地块情况制作土地拍卖文件。
内容包括:拍卖公告、拍卖时间、拍卖须知、竞买申请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交付条件、出让合同文本、宗地图、拆迁范围图等事项。
2、竞买方索取拍卖文件。
一般于拍卖前10日左右可以向出让方索取。
(太阳岛地块土地拍卖文件可在2009年12月5日后到双流土地储备中心索取。
)三、准备竞买材料。
土地出让方根据土地情况准备竞买材料,包括竞买申请,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证明,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缴纳履约保证金凭据等。
四、参与竞拍竞买方授权委托人按照拍卖文件规定时间、地点参与土地竞拍,并按拍卖文件规定的叫价标准叫价。
拍卖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主持人点算竞买人;2、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3、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
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4、主持人报出起叫价;5、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6、主持人确认该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7、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者报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8、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者报价者为竞得人。
(竞买人不足三人或则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者报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五、成交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按照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七、根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齐土地出让款。
土地拍卖办理程序及流程图

土地拍卖办理程序及流程图第一篇:土地拍卖办理程序及流程图办理程序及流程:(一)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这里所指的一级土地市场与土地使用权招标所指相同,均指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批租市场。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中国地产商① 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②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拍卖土地报批具体资料;③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负责完成办理拍卖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④ 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征地手续;⑤ 由市局用地科完成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⑥ 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拍卖土地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⑦ 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⑧ 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拍卖地块的出让底价。
2、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
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
具体操作程序为:①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②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③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④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⑤ 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
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⑥ 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⑦ 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3、使用权拍卖的后期工作① 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② 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③ 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土地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流程1.土地供应环节目标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各地级市实行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垄断建设用地供应一级市场,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供应、开发的运营机制,加强土地资产监管。
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
凡商业、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其它建设用地,都必须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
4.2土地供应环节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
土地招拍挂详细流程梳理(收藏)

土地招拍挂详细流程梳理土地招拍挂是国有经营性土地出让的三种方式,即招标、拍卖与挂牌。
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招拍挂制度可使土地交易更加公开、透明,土地成交价格更加合理,减少人为干扰因素,也杜绝腐败产生。
土地招拍挂的共性是公开性,但具体操作又存在着差异性,时常让人混淆不清。
对这三个土地出让方式进行以下详细的说明。
招拍挂流程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1、国土局发布拟挂牌地块信息;2、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保证金为竞买底价的10%-20%.3、竞买人竞得后,按照合同要求缴纳拆迁款,国土局负责拆迁;4、拆迁完毕,缴纳土地出让金;5、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
注:对于联合竞买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办到所有联合竞买人名下,对于该块土地的开发,在不违犯政府对该地块整体规划的情况下,由联合竞买人自行协议决定。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程序1、拟订招标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规划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2、报批报市政府批准招标出让方案;3、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出让公告、投标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中标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等。
4、成立评标小组由市国土资源局代表、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名单保密。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开始前至少20日在当地主要媒体发布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2)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资格的办法;(4)索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5)招标时间、地点、投标方式;(6)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式;(7)履约保证金;(8)其他事项。
6、申请投标人报名并索取拍卖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投标事宜的决议(附全体董事签字)及董事会签署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文件(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拟建项目说明书、资质资格证明、投标人基本状况等)。
招拍挂程序

一、招标前期工作拟定招标年度供地计划,选择、清理招标地块,评估、确定招标底价,编制、报批招标工作方案等。
二、成立招标评标小组其职责是:审查投标人资格,主持开标、定标工作,确认中标人。
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一般应在招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刊登在当地的主要报刊并同时在省级报刊登载;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土地的位置:地块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投标人索取标书时间、地点及标书的工本费;(4)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5)给付中标价的方式和保证金数额;(6)评标方法;(7)开标时间和地点;(8)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四、投标人登记,索取标书和有关文件五、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标书应包括下列附件和履约保证金:(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不低于公告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六、开标招标评标小组对标书和标书附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标书宣布无效。
七、评标、定标一般情况下,评定中标人可按以下标准之一确定:(1)出价最高者;(2)综合评分最高者;(3)最先付清规定的标价款者;(4)实际交付地价款最多者。
八、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九、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与作为招标人的市、县国土部门签定《国有土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按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或租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招标、中标情况和中标地块向社会公开,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十、作为招标人的市县土地行政主管应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方提供中标地块,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督促土地受让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剩余地价款十一、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中标人办理有关土地开发建设的证照由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赁)合同》向有关部门申办基建项目立项(或直接领取《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证》和其他有关证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为中标人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并具体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办理。
土地招拍挂基本工作程序

土地招拍挂基本工作程序土地招拍挂制度是国家土地资源出让、买卖的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简称,具体是指国家在土地出让或者买卖程序中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的政策或规定。
该方式作为我国经营性用地出让的指定方式,对规范土地市场、提高政府的对城市土地的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土地招标出让工作程序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招标前期工作方案报国土局审定。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投标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时间、地点。
4、出售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投标申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投标申请人持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投标申请,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审查投标资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申请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等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通知其参加投标活动。
8、投标:投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表述投入标箱。
9、开标: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0、评标: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11、公布成交结果:招标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招标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拍卖出让工作程序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拍卖前期工作方案报国土局审定。
2、编制拍卖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拍卖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拍卖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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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土地招拍挂流程
渭南市土地招拍挂流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土地出让预公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土地招拍挂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土地位置、用途、面积、条件等。
2. 土地出让公告:在预公告的基础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土地招拍挂公告,公告内容详细描述土地出让的条件、要求、竞买人资格等。
3. 报名申请:有意参与拍卖的企业或个人需要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报名申请,并缴纳一定的报名费。
4. 资格审核: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者获得参与拍卖资格。
5. 竞价保证金缴纳:获得参与拍卖资格的申请者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金额的竞价保证金。
6. 参与竞价: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拍卖的申请者凭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根据规定的竞价方式进行竞价。
7. 成交确认:竞价结束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竞价结果进行成交确认,并公示成交人及成交价格等信息。
8. 缴纳地价款:成交确认后,成交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地价款。
9. 签订合同:成交人缴纳地价款后,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10. 办理手续: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人需要向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等。
11. 土地交付: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土地的使用权交付给成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