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中心、急救站基本标准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1、建筑规划
(1)急救中心的总面积应当在1000平方米以上;
(2)采用单层结构及排屋既有利于对病患的集中护理,又不影响急救中心的抢救效率;
(3)病患病房应分为急诊室、恢复室、检查室、手术室、ICU(重症监护室)等,病房的数量和病床数量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加以调整;
(4)每个病房内应设置急救设备,包括普通急救设备和特殊急救设备;
(5)在急救中心内应设置室外接收病患的室外道路。
2、人员配备
(1)急救中心应当具备专业的急诊医务人员,包括急救专家、急诊主任、外科主任、急诊医生、护士和医学技术人员等;
(2)必要时,应有可以提供各种急救设备、用品和医疗药品的急救技术人员及其有关职员。
3、建筑设备
(1)严格执行急诊院内建筑设备的安全技术标准;
(2)按照法规要求,设置消防设备和技术设施;
(3)进一步设置空调、运输车辆、急救设备和仪器设备及其它必要设备,以确保急救抢救的快速响应和高效进行;
(4)根据诊疗需要,可以进一步安装计算机及其它医疗设备,以提高诊疗效率及实施电子化管理,更好地保证急救病人的安全。
现行急救站 设计标准有哪些

现行急救站设计标准有哪些现行急救站的设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设施标准:急救站应具备医疗设备室、急诊治疗室、观察室、手术室、备用室、洗手间、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同时需要合理规划出入口、通道、楼梯、电梯等。
2. 环境条件标准:急救站必须保持清洁、安静、无异味的环境,可以通过空调、风扇等设备控制室内温度、湿度和通风,并且要求有充足的自然光线和良好的照明设施。
3. 消防安全标准:为了保证急救站内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急救站需要配备适当的消防设施,如防火墙、灭火器、疏散通道等,并需严格遵守火灾防控相关规范。
4. 应急设备标准:急救站要具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例如心肺复苏设备、自动体外除颤器、急救车辆等,以保证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急救工作。
5. 医疗设备标准:急救站需要配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如输液设备、吸氧设备、心电监护仪、血压计等,以及相关的医疗器械和药品。
6. 通信网络标准:急救站应具备完善的通信设备,如电话、无线对讲机等,以便和其他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等进行及时沟通和协调。
7. 人员配备标准:急救站需要配备合理数量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急救人员等,他们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8. 无障碍设施标准:急救站需要考虑到残疾人、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需求,提供无障碍设施,如无障碍通道、坡道、无障碍卫生间等。
9. 卫生管理标准:急救站应遵守医疗机构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设施和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并建立相应的废物处理和感染控制制度。
10. 便捷交通标准:急救站应尽量选择交通便利、路况畅通的地段,方便急救车辆出入,并与公共交通网络相连。
总之,现行急救站的设计标准旨在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急救环境,保证及时救治和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这些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的地域条件、医疗需求和人口规模来确定,并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合。
120急救中心设置标准

120急救中心设置标准
120 急救中心的设置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组织架构:120 急救中心通常由管理人员、调度员、急救医生、护士和急救车辆驾驶员等组成。
2. 设施设备:120 急救中心需要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通讯设备、急救车辆和急救设备等。
3. 人员资质:120 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医疗资质和急救技能,如医生需要具备医师资格证书,护士需要具备护士资格证书等。
4. 服务范围:120 急救中心的服务范围通常包括院前急救、转运和院内急救等。
5. 调度管理:120 急救中心需要建立科学的调度管理制度,确保急救车辆和人员的快速响应和合理调配。
6. 质量管理:120 急救中心需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急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标准,具体的设置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异。
120急救中心标准

120急救中心标准在120急救中心,我们始终坚持高标准的医疗服务,以确保每一位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治疗。
为了提供更加规范化的急救服务,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确保医疗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进行急救处理。
首先,我们要求所有医疗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他们需要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急救技术,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其次,我们要求急救中心必须配备先进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确保在急救过程中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治疗。
我们还要求医疗人员必须熟悉急救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另外,我们还要求急救中心必须建立完善的急救流程和标准化的急救操作规范,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急救处理。
医疗人员需要按照标准流程进行急救操作,不得擅自变更处理方法,以确保急救过程的规范和有效性。
此外,我们要求急救中心必须建立健全的急救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以便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的急救过程和治疗情况。
这不仅有助于医疗人员对患者的情况进行及时、全面的评估,还能为患者提供后续的医疗服务和跟踪管理。
最后,我们要求急救中心必须定期进行急救演练和评估,以确保医疗人员的急救技能和应对能力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持和提升。
只有经过反复的演练和评估,医疗人员才能在紧急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治疗。
总之,120急救中心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仅有助于提高急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还能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急救保障。
我们将始终坚持这些标准,不断完善和提升急救服务水平,为每一位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驾护航。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2008年报批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建筑设备标准及救护车的配备第七章相关指标附件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急救中心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前急救能力,完善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急救中心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的国家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标准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所指急救中心包括急救中心、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和独立建制的急救站。
第四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急救中心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由急救中心直接管理的急救分中心、急救站(下称直属急救分中心、直属急救站)参照本标准有关章节执行。
第五条急救中心建设应具备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活动医疗救援保障的能力。
第六条城市的急救网络由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三级机构组成。
急救网络层级的设置应根据城市规模确定。
第七条急救中心及其网络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政策,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新建急救中心应按照立足当前、考虑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处理好发展与需求的关系。
现有急救中心的改建、扩建,应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八条急救中心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遵守国家现有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九条城市救护车辆的配备按每5万人1辆配置,此配备包括救护车的备车。
第十条急救中心规模按城市应配备救护车的总数来确定,具体可分为5辆、10辆、20辆、30辆、40辆、50辆、60辆和60辆以上等。
第十一条急救中心用房包括指挥调度、业务、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功能用房;直属急救分中心用房包括业务、行政、后勤保障等功能用房;直属急救站用房包括业务和后勤保障功能用房组成。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一、急救中心建设总体要求
1、建设急救中心实施技术标准
(1)急救中心的建设或者改造应当符合当地政府建设规划以及医院急救科室的建设标准;
(2)应保证急救中心的建筑室内空间达到相应的安全、舒适、高效、方便的要求;
(3)遵守《急救设备标准》以及其他有关的社会责任和公共安全的规定;
(4)建筑的建设物理结构有完整的布置和正确的空气分配、水系统并与现有的医院设备和设施相连接。
2、建设急救中心外部环境要求
(1)急救中心的建设必须在安全的环境中进行,要求市政建设保持安全、安全性、出入口的畅通性等;
(2)保证急救中心室外空间宽敞、舒适,采光明亮,设施齐全,室外空间可以围护的安全和安全性要求。
3、建设急救中心内室内空间要求
(1)急救中心应设置一定的抢救室,根据医疗需要,应有足够的诊断空间,以及必要的实验室、药品贮存室、生活设施;
(2)抢救室内室内空间应具备及时快速的抢救用设备和医疗设施,有适当的病人监护室,以便病人抢救,病人诊断及抢救耗费时间;
(3)应设置无菌室,以便提供正规的无菌条件进行手术;
(4)应该合理规划有关血液流动的医疗设施,以及血液检测和分类等;。
五大救治中心建设标准

五大救治中心建设标准一、胸痛中心的建设(一)基本条件。
1.设置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或胸外科、急诊医学科、医学影像科等与胸痛救治相关的诊疗科目。
2.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3.设置重症监护室(ICU)。
4.具备开展直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和溶栓治疗、急性肺动脉栓塞溶栓治疗、张力性气胸紧急持续性引流及外科手术治疗的相关条件。
5.具备开展急性主动脉夹层的急诊介入治疗和外科手术的相关条件,或与具备条件的医院建立转诊机制。
6.具备胸痛患者的综合抢救能力。
(二)组织管理。
1.成立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负责、相关科室和管理部门参与的胸痛中心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制度并负责胸痛中心的日常管理。
2.建立针对心源性和非心源性胸痛患者的救治小组,按照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制定各类胸痛相关疾病的救治预案和工作协调机制。
3.与所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区域内院前急救中心(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胸痛患者协同救治协议,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4.建立专人负责的胸痛患者信息登记、诊疗数据记录、随访管理、健康宣教制度,并对胸痛患者诊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改进措施。
(三)建设要求。
1.建立以胸痛中心为基础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
2.建立胸痛中心绿色通道,及时接诊胸痛患者。
3.急诊科设置胸痛诊室,建立急性胸痛优先就诊机制。
对于需要紧急救治的胸痛患者,实施“先救治、后付费"。
4.按照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制定各类胸痛相关疾病的救治和转诊流程。
5.建立院前院内无缝衔接流程,经院前急救中心(站)救护车转运和基层转诊的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患者,入院后直接送达介入手术室(造影室)。
6.建立针对本院、院前急救中心(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教育体系,提高相关人员的协同救治能力。
(四)服务要求。
1.建立胸痛患者早期快速识别和分诊机制,对胸痛患者进行“早期识别、危险分层、正确分流、科学救治"。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急救中心是一个重要的医疗设施,它提供紧急的医疗救援服务。
在建设急救中心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以确保它能够有效地运作并满足人们的医疗需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首先,建筑设计与规划是急救中心建设的重要环节。
急救中心应建设在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的地区,以确保患者能够迅速到达急救中心。
建筑物应具备抗震、防火等安全设施,并符合当地建筑规范和法规要求。
其次,急救中心应具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器械。
包括各类监护仪、呼吸机、除颤器、吸引器、输液泵等紧急医疗设备,以及口腔气管插管器、骨科器械、外科手术器械等常用医疗器械。
这些设备应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的认证标准,并经过定期的检修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作。
第三,急救中心应具备一支专业的医疗团队。
这个团队应包括急诊医生、护士、急诊科医生、外科医生、内科医生、骨科医生等专业人员。
他们应具备良好的医疗技能和专业知识,能够快速准确地对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
此外,急救中心还应有一支专门的急救队伍,他们负责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急救救援。
第四,急救中心应确保患者的隐私和舒适。
在设置病房时,应确保每个患者都有足够的空间,并且能够提供私人卫生间和淋浴设施。
此外,急救中心还应设立家属休息区,以方便患者的家属等待和休息。
第五,急救中心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
这个系统能够追踪和记录患者的医疗信息,包括病历、医嘱、检查结果等。
此外,急救中心还应与其他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建立信息共享和联网系统,以便于患者的转院和医保报销等。
最后,急救中心应有一套紧急情况应对和灾难管理计划。
这个计划包括应急预案、医疗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等。
急救中心应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总之,急救中心建设标准涉及建筑设计、医疗设备、医疗团队、患者隐私和舒适、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紧急情况应对和灾难管理等方面。
这些标准的遵循能够提高急救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患者的满意度,进而拯救更多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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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
急救站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急救科、通讯调度室、车管科。
二、急求车辆:
(一)按每5万人口配1辆急救车,至少配备5辆能正常运转的急救车;
(二)每辆急救车应备有警灯、警报器,在车身两侧后门要有医疗急救标记;
(三)每急救车单元设备:
急救箱(包)简易产包(含消毒手套)
听诊器表式血压计
体温计氧气袋(瓶)
给氧鼻导管(塞)简易呼吸机
口对面罩吹气管电动吸引器
心电图机开口器
拉舌钳环甲膜穿刺针
张力性气胸穿刺针静脉输液器
心内注射针20ml注射器
5ml注射器止血带
砂轮片胶布
酒精盒脱脂棉
敷料(大、中、小)绷带
三角巾敷料剪
镊子药勺
针炙针夹板
敷料箱手电筒
软担架移动式担架床
(四)每急救车单元药品:
盐酸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
可拉明洛贝林
多巴胺阿拉明
利血平速尿
西地兰安定注射液
非那根杜冷丁
镇痛新复方氨基比林
氨茶碱灭吐灵
阿托品止血敏
安络血地塞米松
解磷定利多卡因
10%葡萄糖酸钙10%葡萄糖注射液安定片潘生丁片
心痛定片扑尔敏片
异搏定片麝香保心丸
复方降压片阿托品片
去痛片心得安片
外用药75%酒精(棉球)
2.5%碘酊(棉球)红汞(棉球)
三、通讯:
应开通急救专线电话。
四、人员:
(一)至少有5名司机;
(二)至少有5名急救医护人员。
五、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急救中心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急救科、通讯调度室、车管科。
二、急救车辆:
(一)按每5万人口配1辆急救车,但至少配备20辆急救车;(二)每辆急救车应备有警灯、警报器,在车身两侧后门要有医疗急救标记;
(三)至少有1辆急救指挥车;
(四)每急救车单元设备:与急救站机相同;
(五)每急救车单元药品:与急救站相同。
三、通讯:
(一)应开通急救“120”专线电话;
(二)急救车及急救指挥车均配备无线电车载台,其中急救指挥车必须配备移动电话;
(三)与该市担任急救医疗任务的医院的急诊科之间建立急救专用电话。
四、人员:
(一)至少配备司机21名;
(二)至少配备急救医护人员30名。
五、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平方米。
六、急救网络:
至少设有3个分站,并与分站及医院形成急救网络。
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