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conatus”的历史起源及现代性意义

斯宾诺莎“conatus”的历史起源及现代性意义
斯宾诺莎“conatus”的历史起源及现代性意义

斯宾诺莎“conatus”的历史起源及现代性意义-哲学

斯宾诺莎“conatus”的历史起源及现代性意义

崔露什

作者简介:崔露什,河北省深州市人,(北京100875)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生。

Valtteri Viljanen. Spinoza s Geometry of Power.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p.85.

Wiep van Bunge. The Continuum Companion to Spinoza. Continuum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Group, 2011. p.186.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苗力田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01、84页。

【摘要】

斯宾诺莎的“conatus”指代形而下个体存在的“现实本质”,它不但是一个具有深远起源的学术概念,同样也是一股真实的实践力量。近年来,西方不少学者关注这一概念并引发争论,但问题的关键和难点在于认清conatus背后掩藏的“个体”这一思想维度。”个体”在斯宾诺莎哲学中是一个向外界和未来敞开的“系统”,它与外界交流并将其特性纳入自身结构之中;作为个体本质的conatus也因此具有丰富的现实性,同时也对人类自身的现代性生存状态具有启发意义。

关键词

conatus;起源;个体;系统

中图分类号:B50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6)02-0075-06 Conatus是斯宾诺莎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起源于古希腊哲学甚至更早的实践思想,并通过中世纪经院哲学的传承与改造,在16、17世纪的哲学、物理学、政治学等思想中得到发展。斯宾诺莎的“努力”概念就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中产生而来的,他创造性地将之设定为形而下“个体存在”的全部本质,即人类自身的“现实本质”,由此斯宾诺莎的“个体”或“个人”观念是一个“动态”和“能动”的系统,这使他的整个哲学思想和对“人”的理解都充满了主动性和现实意义。西方近代哲学家逐渐发现和重视斯宾诺莎的力量哲学,并意识到这是一股真实存在的力量;但也有学者认为conatus的存在完全是荒谬的。从学者们围绕此问题展开的争论,我们发现conatus问题背后实际隐藏着一个现代性语境下的重要问题,即“个体”在环境中的产生与塑造,以及“主体”与“他者”间的交流互动。笔者通过对斯宾诺莎“个体”及其相关概念的论述,将conatus从文本的窠臼中解放出来,阐发它于人类自身发挥的本质能量,从而为现代性人类个体的存在与发展注入新的解释与立场。

一、“conatus”在西方哲学中的起源及发展

拉丁语“conatus”在现代英语中经常被翻译为“striving”或“endeavor”,中文意思是“努力”或“冲力”。研究资料中明确指出的有两种起源。首先是哈里·奥斯汀·沃尔夫森(Harry Austryn Wolfson)的考察,他认为conatus最早是西塞罗从希腊单词翻译而来。西塞罗在《论神性》中说:“正如植物都起源于各自的种子,并在种子的规定中繁茂生长一样,宇宙的本质也有它自己的运行方式,这一‘努力’或‘欲望’被希腊人称之为‘hormai’,它引导自己的行为与愿望相一致,就如同我们受精神和感觉的激励去做一件事一

样。”

希腊语“”在字典中的意思是“朝向某个目的的剧烈运动”、“做某事的冲动”、“将要做某事”或“势头”等,在斯多葛学派中也特指“欲望”。与此同时,另段资料文献显示,“”这一概念经常在与战争相关的文献中出现,用来描述“两股势力间的争斗”,而斯宾诺莎的“conatus”概念就是在对古代战争学进行研究时开始借鉴并引用的

。虽然我们由此粗略了解了conatus这一概念的原始含义,但在斯宾诺莎的哲学中它还包含更多的哲学起源和历史发展。

“conatus”作为一种力量,其形而上学逻辑内涵最早在亚里士多德对“能”(δυνáμαι)的定义中找到根据。他说“‘能’是运动和变化的本原”,而“本原就是事物中运动由之开始之点”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能”本身包含着导向某种结果的原因,它是变化发展的起始点,并且在事物达成“可能性的现实”之前,潜存于事物之中。亚里士多德哲学的两位英文译者乔纳森·巴尼斯(Jonathan Barnes)和詹姆斯·洛布,将“能”这个概念分别转译为power和potency,前者较贴近“能”的功能效果,即它内部的运动势态和扩张能力;而后者则贴近“能”的形而上学内涵,即它于现实的潜在性和先验性。

这一概念发展到中世纪,其“潜在性”和“现实性”逐渐被分开论述,而实际上是想凸显“能”这一力量的“现实活动能力”。例如阿奎那在他的书中写道:“用动作产生某一效果,是生存现实盈极物体本体之所宜有;因为凡是作者,个个都是根据它现实生存的盈极程度,而发出动作。故此,凡是生存程度现实盈极

的物体,本性生来,有能力发出动作,产生另一物,也使它实现存在。天主是一个生存现实盈极的物体。故此天主有能力发出动作,产生另一物,使它也是一个生存盈极的物体,并作为它生存的原因。”故此,阿奎那说上帝的能力是“动作的能力”,并且“不含任何潜能”;而受动物体都“因其生存的现实,而发出(向外的)动作,并因其潜能而受动于外物”。[意]托马斯·阿奎那:《论万物》,吕穆迪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5年,第15、17、18页。由此可见,在阿奎那的哲学中“力量”被解释为一种“现实的运动”或“动作”,而物体的“潜能”则被放置在一个相对次要的位置,它只是在外物的激发下发生动作。值得注意的是,阿奎那并不认为物体本身是“缺乏活力”的,从他的《驳异大全》第三部分可以看出,一切物质都与“运动”相关,物体的”潜能”是其活跃性展开的基础,一旦遇到适当的外力或刺激,它将从自身之中引发一系列必然的结果。阿奎那的观点基本代表了中世纪晚期的哲学思想,它延续并传承至16、17世纪哲学之中,但也经历着复杂的发展与变化。笛卡尔与斯宾诺莎对力量问题产生的共识与分歧,充分呈现了这一概念的发展脉络,由此笔者总结了三点异同,用以说明它们之间的关联,并大体勾勒出斯宾诺莎“力量”或“努力”概念的内涵。首先,中世纪关于“‘上帝’产生有限个体,而个体没有产生自身的能力”这一思想,在笛卡尔和斯宾诺莎哲学中都得到了继承。笛卡尔认为“上帝”自身产生强大的存在之力,是自因性的,而个体的存在则需借助于上帝的力量René Descartes. The Philosophy Writing of Descartes II. Translated by John Cottingham, Robert Stoothoff, and Dugald Murdoch.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85. 。同样,斯宾诺莎也认为个体存在的本质是“conatus”(努力),但它只能维持自身的存在和样态,却不能产生自身;有

限个体的存在通过表现“上帝之力”(即“自然之力”)获得存在。[荷]斯宾诺莎:《伦理学》,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21页,第104—105页。其次,虽然笛卡尔和斯宾诺莎都沿袭了中世纪的这一思想,但他们对个体事物的“能动性”上却存在根本分歧。笛卡尔认为个体物质的“运动”或“静止”是一种“被放置”或“被推入”的传递力,个体仅有维持自身状态的能力,但其本质是缺乏能动和充满惰性的。René Descartes. The Philosophy Writing of Descartes I. Translated by John Cottingham, Robert Stoothoff, and Dugald Murdoch.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243, p.259. 这与中世纪阿奎那的物质观大相径庭,正如上文所表达的观点,一切事物都离不开“运动”,物质本身就是“活跃的”(active),它只是通过外因将自身内部早已存在的活动力量释放出来。这也是斯宾诺莎在其哲学中试图恢复的,他认为“个体”(individual)是由多种物体(bodies)复合而成,它们维持其状态和性质的基本形式是“运动和静止”以及“速率的快慢”Spinoza. The Ethics and Other Works. Translated by Edwin Curl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4. pp.125-127. 。可以说,在斯宾诺莎哲学中“个体”的本质是运动变化的速率,而个体的“样态”或“状态”正是这一运动力量表现出来的“情状”(affection),从《伦理学》第三部分情感的界说以及定理也可看出,人类的情感(affect)就是其内部生命活动的特征和表现。最后,传统哲学甚至笛卡儿的哲学中都认为“力量”只是上帝本质(实体)的一个“偶性”(accident),它与“意志”(will)和“理智”(intellect)共同构成上帝的本质。但在斯宾诺莎哲学中“力量”(power)承担着上帝(即“实体”或“自然”)的全部本质。在《伦理学》第一部分命题34中他说:“神的力量就是神的本质本身。”同样

“conatus”作为维持事物状态的持存之力,则承担着形而下“有限个体”的全部本质,如斯宾诺莎在第三部分命题6和命题7中所表述的,“每一个字在的事物莫不努力保持其存在”,而“一物竭力保持其存在的努力不是别的,即是那物的现实本质”。

斯宾诺莎之所以将“力量”和“努力”设为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全部本质,我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斯宾诺莎对“本质”的认识基本沿用传统哲学的思路,即它是一个由“原因”导向“结果”的运动发展链条,正如亚里士多德的“能”所表现出的逻辑形式,它本身包就含产生结果的原因。中世纪研究学者阿尔弗莱德·弗莱德索(Alfred Freddoso)解释说,这种在内部因果力量限制下事物的发展趋势(如番茄的种子长出番茄来,火将靠近它的事物化成灰烬)成为中世纪形而上学的必然逻辑Dennis Des Chene. Physiologia:Natural Philosophy in Late Aristotelian and Cartesian Thought.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216-217. 。所以斯宾诺莎有理由认为“power”和“conatus”最能代表因果效率这一特点,而且即使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将“力量”理解为一系列因果关系的展开运动也并不为过,它们的内在逻辑关系为斯宾诺莎的力量形而上学提供了有力支持。另一方面,斯宾诺莎作为著名的“本质主义一元论”者,必然倡导事物之间的差异性统一于最高的本质之中,而这一本质应当最为朴素和单纯。相较于其他两个构成上帝本质的概念(“意志”和“理智”),“力量”具有更多的确定性和实在性。斯宾诺莎认为“意志”和“理智”是同一的,它们是没有实际内容的普遍概念,是从个体事物中抽象出的玄之又玄的东西,它们除了是表示意愿这个或那个的抽象名词什么也不是。[荷]斯宾诺莎:《伦理学》,贺麟译,第86—89页。所以“力量”在斯宾诺莎哲学中

承担起形而上学的全部逻辑内涵,它与“存在”相结合使其本体论具有某种“动态”性能。这就是为什么斯宾诺莎在论述情感和伦理问题时,都以“conatus”动力运动为核心建构其体系的,这种由内向外推进演化的动态过程是斯宾诺莎哲学的重要特点。

除此之外,conatus在17世纪逐渐引起人们重视,并且被斯宾诺莎设定为本体论哲学的唯一本质,其中也有时代特性这一影响因素。十七世纪随着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等现代科学的兴起,关于“力学”的研究成为当时人们的关心的热点。尽管斯宾诺莎对笛卡尔的哲学做了诸多批判,但是在个体内部力量复杂性上却深受笛卡尔影响。笛卡尔认为所谓“某物维持其自身状态的持存之力(即‘努力’)”,如果没有“阻力”作为前提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当一物遇到阻碍时,非但不停止运动,还与之相抵抗,才可称之为“努力”Valtteri Vilj anen. Spinoza s Geometry of Power.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p.87. 。所以在斯宾诺莎的哲学中才有这样的表述,即“一切事物莫不反抗凡足以取消其存在的东西。只要它是自在的,便莫不努力保持其存在”[荷]斯宾诺莎:《伦理学》,贺麟译,第105页。。显然,斯宾诺莎的“conatus”是伴随着现实的阻力和压力的竞争之力,所以他将之定义为个体“现实的本质”。而这种充满竞争和阻力的世界构想,在17世纪是个普遍的共识,霍布斯在《法律要义》第九章21节中表示,人生就像一场竞赛,它没有目的、没有光环,但却是最重要的;努力(endeavour)是一种欲望,它可以使人冲破困境获得成功,也可以使人失去领地走向没落。这些背景是理解斯宾诺莎“conatus”的关键,至少它不是一种简单或单一的力量,而是裹挟着多种力量的争夺之力,它具有努力存在于个体中并反抗外在压力的本性,我们毋宁认为这就是斯宾诺莎

所理解的个体的本真状态,而人类本质表现出的诸多情态就建立在此基础之上。

二、西方学者对斯宾诺莎

“conatus”的关注与争论:

吉尔·德勒兹对斯宾诺莎“力量”哲学的的关注最为著名,他曾在致友人的一封信中专门谈论斯宾诺莎。他说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有三部:第一部是以定义、命题、论证、推理的形式呈现的,它像一股喷射而出的激流,让人看到概念的展开;第二部是隐藏在“注解”名目下,出现的一些断续、独立、相得益彰、产生强烈运动的、构成一种断裂的火山山脉的“支节”;而第三部《伦理学》是其书中的第五部分内容,它的论证手法极为简洁,像闪电一样具有穿透力和撕裂力;它不再是河流或隧道,而是火焰。[法]吉尔·德勒兹:《哲学与权力的谈判》,刘汉全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188页。德勒兹将斯宾诺莎包裹在定义、命题之下的“力量”解放出来,让人们感受到一股真实的力量。他为我们理解斯宾诺莎提供了一条崭新的路径,即不能局限于概念或体系的束缚中,而应以主体的真实感受和实践性能,来发掘个体自身当中的本质之力。德勒兹的同事安东尼·内格里(Antonio Negri)十分赞赏他对斯宾诺莎“力量”概念提供的新解,并且认为这是社会中真实存在的力量。内格里在《野蛮的异端:斯宾诺莎形而上学与政治学的力量》中认为,斯宾诺莎的哲学让我们看到了“贮藏在现代哲学形而上牢笼中的一股物质力量”,斯宾诺莎建立起一个“基于‘自由’的理性世界,它不是作为一个公式或模型,而是作为一种行动和满足;不是作为一种实证主义,而是作为一种积极的特性;不是作为一种立法,而是作为一种真理;不是作为一种对‘权力’的定义或运用,而是一种对‘力量’的的表达与经营”。Antonio Negri. The Savage Anomaly: The Power of Spinoza s

Metaphysics and Politics. Translation by Micheal Hardt. Oxford: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Preface,1991. p.12.

从近代哲学家的著作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斯宾诺莎的力量哲学被放在了“现实性”这一视角下予以重新考量,它不再仅仅是学院派理论研究,而是从对“客体”的对象化研究转为对“主体”的实践性研究,这就需要我们在某种程度上避开《伦理学》表面上文本风格,而以主体之真实的“我”或“个体”来接近文本之外的东西。所以上面两段文字并没有指明这“力量”是与“实体”相关的power,还是与有限“个体”相关的conatus,因为那样的区分仍会陷入语言搭建的“空架子”之中,无法将斯宾诺莎哲学的本意与现实的通联描摹出来;无论是形而上的普遍“力量”(power),还是形而下的实践“努力”(conatus),都首先是一种真实可感之力,是与现实存在的主体切身相关的,这就是斯宾诺莎将“conatus”确定为个体“现实本质”的真正意图。

近些年越来越多的西方学者认为斯宾诺莎的“conatus”概念具有重要意义,如顿·加勒特(Don Garrett)、艾伦·多纳根(Alan Donagan)、米歇尔·德拉·卢卡(Micheal Della Rocca)、史提芬·巴尔博内(Steven Barbone)、瓦尔特里·维尔贾宁(Valttri Viljanen)等等。然而也有一位学者乔纳森·贝内特(Jonathan Bennett)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认为斯宾诺莎的“conatus”概念是“完全错误的”,它在《伦理学》中的出现和论述前后矛盾,所以整部著作实际上是断裂的。Jonathan Bennett. Learning from Six Philosophers: Descartes, Spinoza, Leibniz, Locke, Berkeley, Hume. Volume I. Oxford: Clarendon Press, 2001. pp.220-222. 贝内特的批判很值得我们关注,因为这代表了一种从“文本”或“字面”理解斯宾诺莎哲学的方式,而我认为这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易造成误

解。贝内特认为的矛盾之处出自于《伦理学》第三部分命题4至命题7,而这几个命题也是“conatus”书中首次被论述的地方。斯宾诺莎认为:

E3p4:一物如果没有外因,是不能被消灭的。

E3p5:具有相反性质(nature)的物体,不能存在于同一个主体(subject)中,因为其中一个会消灭另一个。

E3p6:每一个自在的事物莫不努力保持自身的存在。

E3p7:一物竭力保持其存在的努力不是别的,即是那物的现实本质。

贝内特认为,如果命题4是正确的,也就是说一物体只有遇到外因才可能被消灭;而根据命题5的叙述,一物消灭另一物,必然因为具有相反的性质。所以,假设自然为一个大的主体,物体遇到消灭自身的外因就意味着因为它遇到了与之性质相反的事物,但是根据命题5,两个性质相反的物体不能存在于同一主体中,则命题4中的物体便不可能遇到消灭它的外因,它将永远存在,但这是说不通的。要么承认“一物体没有外因,也能毁灭自身”,要们承认“具有相反性质的物体,能够存在于同一主体中”。因此,建立在这两个命题之上的命题6、7都是荒谬的,因为只要看看蜡烛燃尽自身以及人类自杀行为,就可以肯定事物中努力保持自身存在的“conatus”是不客观的。

贝内特的批判从文字上来看是极具说服力的,也使笔者初次阅读这段论述时就被它吸引,并且曾怀疑斯宾诺莎的论述确含矛盾性。但当我翻阅《伦理学》前面几个章节以及他的其他著作时,我又深刻感觉到“conatus”背后潜藏的两个重要维度,即“个体”(individual)和“系统”(system)。不可否认coantus确乎是关于“个体的本质”,但这一“个体”并非孤立存在的。如果我们只从书面上或文本中理解“外因”、“对抗”和“毁灭”,则我们不能感受到一个真实的

世界和实践领域中种种现实状态,更不能将conatus作为一种于人类切实相关的力量解放出来。在上面提到的学者中,有几位对贝内特的理解提出了反驳,有助于我们聚焦那种论述所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德拉·卢卡,他认为“个体”显然是由诸多部分组成的整体,但是如果这样的构成没有能力保持这种存在的运动或静止的比率,则我们不能说它是一个“个体”(individual);“个体”实际上是在维持其体内构成部分的某种“特征”(feature),所以“conatus”与“个体”是相互认证和说明的关系。Micheal Della Rocca. Representation and the Mind-Body Problem in Spinoza.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34-35. 其次是顿·加勒特,他认为作为“自在之物”(in itself)的个体,“在”(in)并非一个空间术语,而是一个复杂的关系副词;真实存在于个体之中的事物,不一定与此物的本质相关,而很可能与“他物”产生联系。真正的“在自身”是指它的“本质”及其“特性”,而不是一切附属的偶性或表现,所以即便空间上存在于同一个个体的偶性相互抵触,也并不意味着个体的“本质”在走向灭亡。Don Garrett. “Spinoza s Conatus Argument”. In Spinoza: Metaphysical Themes. Edited by Olli Koistinen, John Biro.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135, p.147. 最后一位是瓦尔特里·维尔贾宁,他援引康德的论述:由矛盾产生的逻辑对立只能产生不可想象的结论;但事实上的对立,即使它们不发生矛盾,也会彼此抹杀对方的存在;在后面这种情况中,对立双方是可以共存于一个主体中的。所以维尔贾宁认为“conatus”是一股真实的力量,即便它们发生对立,也不是逻辑上的那种对立,而且他们的对立是可以共存一体的。Valtteri Viljanen. Spinoza s Geometry of Power.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pp.96-97.

从贝内特对“conatus”的诘难以及其他学者对此问题的关注和争论,我们可以看到“conatus”并非一个单纯的概念术语或逻辑命题,而是一个发生在“个体之中”的实践问题,它将我们的目光锁定到个体“内部”和“外部”发生什么,“个体”与“环境”的关系是什么,以及承载着真实力量的“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甚至如何交往。这实际上是一个现代性问题,即“个体”在环境或系统下的生成与重构。反观斯宾诺莎的“个体”观念,会帮助我们发掘conatus的丰富内涵和现代性意义。

三、“conatus”作为个体本质的现代性意义

斯宾诺莎在正式论述conatus概念之前,就已经间接地勾勒出它的本质特性。从《伦理学》第三部分命题4到命题7中我们发现,关于“主体”内部的“对抗”问题,实际上在第二部分命题13中就已涉及。此命题虽表面上讨论物理世界中的事物运动规律,但它流露出了某些系统论和辩证性思想,这些因素是理解斯宾诺莎conatus概念的关键。接下来笔者从三个方面论述这一思想,并对贝内特的诘难作出回应,以突出conatus在现代性语境下的真实性和能动性。

首先,我们不能将“个体”理解为一个容器,或一个个封闭的原子,不与外部发生交流和联系,而应将它理解为在关系与环境中组建的“特殊单元”,它以其功能或特性凸显个体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实际上,斯宾诺莎的“个体”更像一个“开放的系统”,他在《伦理学》第二部分命题13中说“某一身体较另一身体更能够同时主动地或被动地接受更多事物”,其中身体的“感受能力”是这一主体“内部”与“外界”的感受器,它在某种程度上“压迫”、“限制”或“塑造”内部系统的运行方式,增加或减缓其运动速率,更改或变化其运动方向。身体的这种感受能力往往以不同的“程度”显现出来,也就是个体本质

“conatus”之力的强弱,而这些程度在广延上客观地表现为“形变”(modification)。“形变”作为身体的样态或表现,自身包含着双重性质:一方面包含来自于外界环境的影响及其特性,另一方面也包含来自内部的反应及其功能特性。人类的“情感”和“情绪”就与此相类似,每一个“情感”实际上都必然包含外部环境的性质,并将之纳入到与主体的关系之中。所以命题4中所说的“外因”也有“程度”之分,只要它对主体的形变没有改变其内部的运动比率,则此外因便不是真正与主体的性质对立,故不会引起主体的毁灭。

其次,斯宾诺莎所谓的“一物的毁灭”,是指其“形式”(form)的改变,而形式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是取决于它的定义。正如他在第二部分命题13的补则6中所说:“个体即是被假定为能够保持着按照界说构成其形式的一切东西。”也就是说,无论个体内部的运动速率发生怎样的变化,只要它仍能保持这样的固有性质,则我们不能说它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举例来说,一个“家庭”的概念,不管其内部发生着怎样的变故或分裂,或最终只剩下一个人,只要它的结构仍能照常运行,尤其是在一个更大的系统中(如“社会”)保持其应有的功能,则我们不能说这个“家庭”不存在或已毁灭。当然,我们所给出的“定义”或“界说”不是亚里士多德“种加属差”式的定义,因为这不能增加任何新的知识,且不会“道”出其事物的本质;而真正的界说应该是对本质的界定,从其定义中便推出它的基本性质,例如从三角形的定义中就能推出它内角和等于180度等等关于这部分的论述,可参考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第一部分第七章,和《斯宾诺莎书信集》第8封、第9封、第10封通信。。所以,能够毁灭个体存在的事物,必须是对其“本质”和“功能”的毁灭,而并不是任意一个“性质相反”或“与其对立”的事物所能做到的。贝内特对斯宾诺莎命题4、

5的理解有些书面化了,“具有相反性质的物体”应理解为“本质或功能上的敌对”,而并非单纯的“对立”或“不同”。

最后,斯宾诺莎所谓“维持在个体自身的存在”(即conatus),实际上是一种对“本质”或“形式”的维持,即“大体上”人们“看到”或“认识到”某种的存在样态,因为只有在人类的感官和理智中才能发现“形式”、“整体”、“部分”等这些分裂的集群和概念,而在现实情况下,没有任何一个“物体”、“个体”、“群体”不是被“他物”包围并与之产生关联的。所以我们看到的“形式”或理解的“概念”,往往只是对对象结构框架或总体功能的掌握,而它丰富和复杂的内部活动有时很难被纳入到人类感官范畴之中。因此“维持其存在”这一说法实际上蕴含着复杂的斗争和调和,从斯宾诺莎第32封通信中便可看到这种系统论的观点,他说:“我所谓部分相联系,无非只是指一部分的规律或本性与另一部分的规律或本性相适应,以致它们很少产生对立。”其中“很少”这一副词充分表现了维持系统运行的“量”或“程度”的要求,也就是说系统内是可以存在真实的对立或抵抗的,只要它较其余部分维持一如从前的运动和功能,则它的形式和性质将不变。

由此,conatus作为“个体的现实本质”获得了真正意义的解放,只有联系“个体”与“系统”的关系,我们才能够理解“维持个体自身存在的努力”实际上包含多种因素和复杂的关系。作为“维持之努力”不是单纯对个体的“肯定”或“确认”,而是容纳“对立”因素间的争夺与协调。在我看来“努力”这一概念,是指一个竞争或对抗的场域;并且它之所以存在争夺性,因为它是自始至终向外敞开的系统;它从个体存在的那一刻起就随时接受“外在”因素和性质的干扰与入侵。所以笔者更愿意将真正意义上的conatus视作一种“被动的主动

性”,如果没有“被动”、“限制”、或“约束”,conatus也就不会存在,因此它能够承担“现实的本质”这一重任。联系到人类的存在,我们的形体被外因产生,被外因包围,并无时无刻不受外因影响,这是个体在世间存在的真实条件;但他不是一个被动的承担者,他能从外部接收能量并纳入到自身的结构当中,塑造并完善自身的性质和能力。如果说人类动力的滋生是在外力的压迫下促成的,那么哪怕一点微弱的萌发也饱含着承受的阻力;当今社会甚为流行的概念“正能量”,也正起源于conatus的内在逻辑,它的获得从来不是简单的接受,而是在战胜挫折、消解对立的前提下导出的结果。Conatus不但是一个具有深远起源的学术概念,同时也是人类自身活动的实践产物;对它的研究与理解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人类本性以及群体、社会等系统的运行状态。实际上conatus还关涉更多实践问题,这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开拓和发展。

(责任编辑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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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动产保险,营业范围遍及全国。 ??进入19世纪,在欧洲和美洲,火灾保险公司大量出现,保险公司的形式以股份公司为主,承保能力有很大提高。随着人们的需要,火灾保险所承保的风险也日益扩展,承保责任由单一的火灾扩展到地震、洪水、风暴等非火灾危险,保险标的也从房屋扩大到各种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19世纪后期,随着帝国主义的对外扩张,火 ?? ”,并于 ” 世界各国有关保险的渊源众说纷纭。 据古史文稿的引证和推论,远自奴隶社会起,已有互助救济的群体方法和活动。约在公 元前四五世纪,古埃及的石匠曾采取集体扶助办法,帮助石匠及其亲属解决生活困难。古希 腊也有由宗教信仰相同的人或同行业的工匠集体采取救济受难者的方法。古罗马的丧葬互助 会,以参加者按规定交纳的摊款,支付会死亡后焚尸和坟穴的费用。古马勒斯坦对被盗或被 野兽吞噬的牲口,采取由群体的牲口饲养人共同负担损失的办法。公元前20世纪,古马比 伦(Babylonia)时代,国王曾命令僧侣、法官及市长等,对其所辖镜内居民征收赋金,以备 救济火灾及其他天灾损失之用。公元前10世纪,以色列(Israel)王所罗门(Solomon)对其 国民从事海外贸易者,课征税金,作为补偿遭遇海难者所受损失之用。这类各种为个体和群 体利益所采取的救灾和补偿损失方法,已开始孕育了保险的胚胎。

世界保险起源发展

保险的古老起世界保险起源源及发展 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 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耕三余一”的思想就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 在国外,保险思想和原始的保险雏形在古代也已经产生。据史料记载,公元前2500年,在西亚两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的古巴比伦王国,国王下令僧侣、法官及村长等对他们所辖境内的居民收取赋金,用以救济遭受火灾及其他天灾的人们。这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保险。现代海上保险是由古代巴比伦和腓尼基的船货抵押借款思想逐渐演划而来。火灾保险起源于1118年冰岛设立的Hrepps社,该社对火灾及家畜死亡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保险的起源包含于海上保险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15世纪后期,欧洲的奴隶贩子把运往美洲的非洲奴隶当作货物进行投保,后来船上的船员也可投保;如遇到意外伤害,由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这些应该是人身保险的早期形式。 世界上最古老的保险单:热那亚商人乔治勒克维伦于1347年10月23日出立的船舶航程保单。 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单:1384年,佛罗伦萨开出承保从法国运往意大利比萨的一批货物的保险单,保单中明确规定了保险标的、保险责任等,这是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海上保险保单。 世界上最早的保险法令:为解决保险带来的经济纠纷,防止欺诈行为和给予本国船只优先待遇,1435年巴塞罗那制定了世界上最早的保险法令。 世界上最早的保险条款:1524年,佛罗伦萨总结以往海上保险的做法,制定了一部比较完整的保险条例,并规定了标准的保单格式,成为世界上最早的保险条款。 世界上最早的保险组织:1688年,劳埃德先生在伦敦塔附近开设了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咖啡馆,这里每天富商满座,保险经济人利用这一时机招揽业务且队伍日益壮大,成为世界上最早的保险组织。 第一部有关海上保险的法律是英国伊丽莎白女王在1601年制定的。 世界上最早的保险公司是美国经营人寿保险和损害保险的埃脱那保险公司。 世界上第一张生命表是1693年由著名天文学家哈雷以西里西亚市的市民死亡统计为基础编制的。

人教2019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册第1课 中华文明的起源与早期国家教案设计

《第1课中华文明的起源与早期国家》 【课标要求与专家解读】 早期中华文明:通过了解石器时代中国境内有代表性的文化遗存,认识它们与中华文明起源以及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产生的关系;通过甲骨文、青铜铭文及其他文献记载,了解私有制、阶级和早期国家的特征。 本课有两个学习要点:一是认识中华文明起源的多元性特点,二是了解中国早期国家特征。中华文明起源的多元性特点,要通过了解石器时代中国境内有代表性的文化遗存来认识。这里需要知道考古学家对我国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文化遗存所作的区系划分,以及主要区系各自的特点。中国早期国家特征是指夏、商、周三个王朝的统治特征(周朝这方面的内容主要放在西周表述)。从石器时代到西周,文献资料缺乏,考古材料的作用非常突出,但如果没有传世文献的帮助,考古材料的价值也无法充分发挥,因此我们需要知道它们两者在历史研究中的不同作用。了解中国早期国家特征是本专题学习的重点。早期国家与秦朝之后的大一统国家相比,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共同点主要在于都是世袭王朝,具有职官、军队等国家机器;不同点主要在于以部族联合或分封制为基础,集权程度不高,管理比较松散。不同点是理解早期国家“特征”的关键。由于夏朝缺乏直接资料,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主要在商朝、西周讲述。商朝讲述“内外服”问题,亦可涉及神权政治因素。西周主要讲述分封制,显示出其比商朝进步之处。(引自徐蓝、朱汉国《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解读》高等教育出版社) 【核心素养视角下教学目标与重难点】 时空观念:了解史前时期的人类文明遗址的存在阶段与早期国家的朝代更迭;通过史前文明遗址图及商周形势图,理解中华文明起源的空间多元一体的特征,“中国”概念的变化对中华文化形成的影响,理解地理环境对文明形成与发展的影响。 史料实证:通过学习文明遗址考古资料,了解传世文献与考古材料相结合

第一单元 中华文明的起源

第一单元中华文明的起源 第一课祖国境内的远古居民 尊敬的曹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为大家讲课的内容是《祖国境内的远古居民》。我将从教材、教法、学法、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五个方面进行说课。 一、教材 (一)教学内容 《祖国境内的远古居民》是人教版七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的第一课。该单元的主题是中华文明的起源,本课则掀开了祖国历史的篇章,内容包括了三个子目,即“我国最早的人类”,“北京人”,“山顶洞人”。这样的安排体现了我国远古居民的演变发展过程,具有时序性和逻辑性。 (二)教学内容的地位和课标要求 了解祖国境内的远古居民的生活状况是理解中华文明起源于何时何地的基础。本课不仅掀开了祖国历史的序幕,也涉及到人类起源及演变的问题,对同学们今后学习世界史也起着一定的铺垫作用。 课标对本课知识作了如下要求: 以元谋人、北京人等早期人类为例,了解中国境内原始人类的文化遗存。 根据课标来看,要求学生掌握的内容较为简单。我结合

教材内容,拟定了一下教学目标: (三)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 通过课堂学习,让学生知道我国境内最早的人类是元谋人;识记元谋人、北京人和山顶洞人遗址发现的时间、地点以及他们生活的年代,了解他们的体质特征和生活状况;我国境内远古居民不断演变发展进步的过程。 2、过程与方法 学生在感知、了解祖国境内的远古居民的基本史实中,充分发挥想象力,还原历史情景。初步掌握比较、归纳的学习方法。在欣赏图片和观看视频的过程中,学会寻找历史信息,构建起远古居民发展演变的历史框架。 3、情感态度价值观 通过学习本课,培养同学对祖国历史文化的认同感和爱国热情。初步理解“劳动创造世界及人类本身”的唯物史观。 在教学目标和教材内容的指引下,结合七年级学生的特点,我拟定了以下教学重、难点: (四)教学重难点及依据 重点:人类的起源,元谋人的地位和基本情况,北京人和山顶洞人的体质特征及其生活状况。 依据:人类到底从哪里来?对于这一问题,教材虽未重点阐述,但有必要为同学作简单介绍,这符合七年级同学具

保险学起源及其发展[1]

保险学起源及其发展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人类生活中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的或然风险。保险就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的最佳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2条明确了保险的定义:“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可知,首先商业保险行为是一种以保险合同为形式、以经济补偿为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同于以国家立法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其次投保人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交费义务,才可享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索赔权和经济补偿,不同于以单方给予为基础的社会救济;第三,保险人的赔偿给付义务的履行(人寿保险除外)是不确定的,有赖于合同约定的事故(人身保险也称事件)的发生与否,不同于以确定的受益权为基础的储蓄制度。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即投保人通过交纳少量保险费,将风险转由保险人承担;一旦发生风险,则进行损失分摊,由众多的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摊少数遭受灾害事故的企业和个人的损失。由于保险具有这一基本职能,因此,对家庭和个人具有不可低估的保障。 1. 国际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保险思想古已有之,据记载,公元前2000年,在西亚两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 流域的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曾下令僧侣、法官及村长等对他们所辖境内的居民收取赋金,用以救济遭受火灾及其他天灾的人们。在其在其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时期颁布的《汉穆拉比法典》中有这样的记载“商队间如有马匹货物等中途被劫或发生其他损害,经当事人宣誓,确无纵容或过失等事情,可免除其个人之债务,而由全体商队补偿之。”即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马匹和货物损失的分摊补偿。在古埃及,大约公元前4世纪,埃及石匠流行着一种互组合作组织,参加者交付的会费,用于会员死后的丧葬费用。我国夏朝的《夏篇》有记载:“天有四殃、水旱饥荒,其至无时,非物集聚,何以备之?”认识到自然灾害何时发生难以预料,必须随时储备粮食以济灾荒。可以说当时就萌生保险思想。我国着重于财产保险方面,古埃及和希腊等着重于人寿保险方面。 关于现代意义上的保险起源,比较一致的认识是:现代保险起源于海上保险: 据德国史学家肖培(Adolf Sehaube)的考证,最早的海上保险发生在14世纪中叶的意大利。世界上最早的保险单是1347年10月23日由意大利热那亚商人乔治〃勒克维伦签发的,承保圣太〃克拉拉船舶的一张保险单。巧世纪初期,海上贸易中心西移,海上保险的中心也随之西移,经历一个世纪多的时间,自意大利经葡萄牙、西班牙各大城市于16世纪初期传入荷兰、英国。17世纪的英国航海业己相当发达,伦敦也已成为世界航海中心与国际贸易中心。当时,经营航运、贸易及保险的商人常以位于塔街(Tower Street)的爱德华〃劳

保险的起源及发展历史

保险公司是专卖店我们是高端定制 保险的起源1、埃及(人身)2、海上保险(意外)3、中国保险的起源同治年间民国中国4、保险中介的产生劳合社5、中国保险的三次改革 意外伤害:普通100-120 高管300 (新光海航) 现代保险起源于意大利也有说是中国首创,在公元前三四千年,中国商人即将风险分散原理运用在货物运输中。由镖局承运货物,收费签发“镖单”。货到目的地,收货人按单验收后,在镖单上签注日期,加盖印章,交护送人带回,以完手续。镖局的这些手续与现代保险的承保手续大致相同。 保险的起源及发展历史 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 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的“耕三余一”的思想就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 在国外.保险思想和原始的保险雏形在古代已经产生:在古埃及石匠中曾有一种互助基金组织,该组织向每一成员收取会费以支付个别成员死亡后的丧葬费;还有古罗马军队中的士兵组织,以收取的会费作为士兵阵亡后对其遗属的抚恤费用。 下面是在保险的发展历史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几种保险: (一)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正是海上保险的发展,带动了整个保险业的繁荣与发展。人类在长期的航海实践中逐渐形成了由多数人分摊海上不测事故所致损失的方式——共同海损分摊。在公元前916年罗地安海立法中规定:“为了全体利益,减轻船只载重而抛弃船上货物,其损失由全体受益方来分摊。” 现代海上保险是由古代的巴比伦和腓尼基的船货抵押借款思想逐渐演化而来的。1384年,在佛罗伦萨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单。这张保单承保一批货物从法国南部阿尔兹安全运抵意大利的比萨。在这张保单中有明确的保险标的、明确的保险责任,如“海难事故,其中包括船舶破损、搁浅、火灾或沉没造成的损失或伤害事故”。 16世纪时,英国商人从外国商人手里夺回了海外贸易权,积极发展贸易及保险业务。1720年经女王批准,英国的“皇家交易”和“伦敦”两家保险公司正式成为经营海上保险的专业公司。 1688年,爱德华·劳埃德在伦敦塔街附近开设了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咖啡馆。由于这里海事消息灵通,每天富商满座,保险经纪人利用这一时机,将承保便条递给每个饮咖啡的保险商。随海上保险不断发展,劳埃德承保人的队伍日益状大,影响不断扩大。1871年英国议会正式通过一项法案,使它成为一个社团组织—劳合社。到目前为止,劳合社的承保人队伍达到14000人。现今其承保范围已不仅是单纯的海上保险。 (二)火灾保险 火灾保险起源于1118年冰岛设立的Hrepps社,该社对火灾及家畜死亡损失负赔偿责任。17世纪初德国盛行互助性质的火灾救灾协会制度,1676年,第一家公营保险公司——汉堡火灾保险局由几个协会合并宣告成立。但真正意义上的火灾保险是在伦敦大火之后发展起来的。1666年9月2日,伦敦城被大火整整烧了五天,财产损失1200多万英镑,20多万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在这种状况下,聪明的牙医巴蓬l667年独资设立营业处,办理住宅火险,1705年更名为菲尼克斯即凤凰火灾保险公司。1710年,波凡创立了伦敦保险人公司,

《中外历史纲要》(上)导学案 第1课 中华文明的起源与早期国家

《中外历史纲要》(上)导学案 第一单元第1课中华文明的起源与早期国家 【学习目标】 1、了解石器时代中国境内有代表性的文化遗存存在的时间、分布的空间、分布的特点,从而认识中华文明起源的特点。 2、认识石器时代中国的文化遗存与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产生的关系。 3、运用甲骨文、青铜铭文及其他文献记载,对早期国家的特征等史实进行历史解释。【教材研读】 一、石器时代的古人类和文化遗存 1、旧石器时代

3、生产关系的变化 ⑴原始社会分期 ⑵生产关系的变化 ?从旧石器时代过渡到新石器时代,说明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从而也推动生产关系发生了变化。 原始社会分期 按组织形式划分原始人群 母系氏族公社 父系氏族公社 按石器制作技术划分 旧石器时代晚期出现母系氏族社会 新石器时代晚期出现父系氏族社会

二、从部落到国家 部落 (居于五帝之首的黄帝,大约是黄河中上游一带的部落首领,他联合另一部落首领炎帝,形成炎黄部落联盟,被后世尊为华夏始祖。) 阶段(特征)代表人物制度 三皇时代(名称众说 不一,神话色彩浓厚) 伏羲氏、燧人氏、神 农氏 尧年老时,根据各部 落首领的推举和考 察,由舜继承其位。 这种称为“禅让制”。五帝时代(五帝后期 和龙山文化时代,史 称“万邦时代”) 黄帝、颛顼(zhuān xū)、帝喾(kù)、帝 尧、帝舜。 国家 (考古学家在河南偃师发现的二里头遗址,很有可能是夏文化的遗存。)夏(约公元前2070 年—约公元前1600 年;我国最早的奴隶 的制国家) 禹建立(禅让方式— 公天下) 启继位(父死子继— 家天下) 桀亡国(约公元前 1600年) 王位世袭制; 夏王(最高统治 者),中央设有行政机 构、军事机构、司法 机构、宗教机构; 对夏部落实行直 接统治,其它部落间 接统治。 三、商和西周 1、商朝 纣亡国(约 公元前 1046年)商朝 时间人物制度势力范围重要成就 约公元前1600年-公元前1046年年汤建立(约 公元前 1600年) 内外服制 东到大海, 西及陇山, 南跨江汉, 北及燕山。 甲骨文、青 铜器等 商朝的都城多次迁移,后来定于殷,所以也称殷朝。商朝的国家管理结构是内外服制:内服指商王直接控制的王畿地区,外服指商王间接控制的方国和部落。 商代甲骨文是一种成熟的文字是一种成熟的文字;殷墟还出土了许多青铜器,造型雄奇,纹饰华丽。

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1.近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1)海上保险是一种最古老的保险,近代保险首先是从海上保险发展起来的。共同海损的分摊原则是海上保险的萌芽。公元前2000年,地中海一带就有了广泛的海上贸易活动。为使航海船舶免遭倾覆,最有效的解救方法就是抛弃船上货物,以减轻船舶的载重量,而为使被抛弃的货物能从其他收益方获得补偿,当时的航海商就提出一条共同遵循的分摊海上不测事故所致损失的原则:“一人为众,众人为一。”公元前916年在《罗地安海商法》中正式规定:“为了全体利益,减轻船只载重而抛弃船上货物,其损失由全体受益方来分摊。”在罗马法典中也提到共同海损必须在船舶获救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损失分摊。由于该原则最早体现了海上保险的分摊损失、互助共济的要求,因而被视为海上保险的萌芽。 船舶抵押借款是海上保险的低级形式。船舶抵押借款方式最初起源于船舶航行在外急需用款时,船长以船舶和船上的货物向当地商人抵押借款。借款的办法就是:如果船舶安全到达目的地,本利均偿还;如果船舶中途沉没,“债权即告消灭”,意味着借款人所借款项无须偿还,该借款实际上等于海上保险中预先支付的损失赔款;船舶抵押借款利息高于一般借款利息,其高出部分实际上等于海上保险的保险费;此项借款中的借款人、贷款人以及用做抵押的船舶,实质上与海上保险中的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及保险标的物相同。可见,船舶抵押借款是海上保险的初级形式。 现代海上保险是由古代的船货抵押借款思想逐渐演化而来的。1384年,在佛罗伦萨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单。这张保单承保一批货物从法国南部阿尔兹安全运抵意大利的比萨。在这张保单中有明确的保险标的,明确的保险责任,如“海难事故,其中包括船舶破损、搁浅、火灾或沉没造成的损失或伤害事故”。在其他责任方面,也列明了“海盗、抛弃、捕捉、报复、突袭”等所带来的船舶及货物的损失。15世纪以后,新航线的开辟使大部分西欧商品不再经过地中海,而是取道大西洋。16世纪时,英国商人从外国商人手里夺回了海外贸易权,积极发展贸易及保险业务。到16世纪下半叶,经英国女王特许在伦敦皇家交易所内建立了保险商会,专门办理保险单的登记事宜。1720年经女王批准,英国的“皇家交易”和“伦敦”两家保险公司正式成为经营海上保险的专业公司。 1871年在英国成立的劳合社,是1688年爱德华·劳埃德先生在伦敦塔街附近开设的咖啡馆演变发展而成的;1691年劳埃德咖啡馆从伦敦塔街迁至伦巴第街,不久成为船舶、货物和海上保险交易中心。劳埃德咖啡馆在1696年出版了每周三次的《劳埃德新闻》,着重报道海事航运消息,并登载了咖啡馆内进行拍卖船舶的广告。随海上保险不断发展,劳埃德承保人的队伍日益壮大,影响不断扩大。1774年,劳合社迁至皇家交易所,但仍沿用劳合社的名称,专门经营海上保险,成为英国海上保险交易中心。19世纪初,劳合社海上保险承保额已占伦敦海上保险市场的90%。1871年,英国国会批准了“劳埃德法案”,使劳合社成了一个正式的团体,从而打破了伦敦保险公司和皇家交易所专营海上保险的格局。1906年,英国国会通过的《海上保险法》规定了一个标准的保单

辩论的起源与发展

辩论的发展与起源 只要有人与人相处的地方,就有辩论;只要有辩论的地方就有雄辩。雄辩,作为人类语言沟通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寓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寓于人们本能的竞争潜意识之中;雄辩,作为辩论中一种独特的语言交流形式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雄辩在辩论中的特殊地位。 既然说语言是人类沟通的重要形式之一,那么,就可以说“辩”字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而雄辩作为辩论领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在人们的语言沟通中所起的作用也就非常重要了。 俗话说:“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正是人与人在相处之中无法躲避的竞争性、排他性和残酷性的反映。在战火纷飞的年代,胜与败的结果大抵是出于谋略加枪炮的对话;而在和平年代,枪与炮似乎不再为人们所崇仰。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因此就没有竞争了,人人都可以高枕无忧地去尽享天伦之乐了。 有赞成就会有反对;有建设就会有破坏;有深度就会有浮躁;有成功就会有失败。所有这些,都离不开一样东西——语言。 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即使把世界分成无数个具象的分支,那么,这无数的分支也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矛盾体彼此间的互相联系、互相排斥和互相依存中的一种载体。不同的物质有不同的属性,不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导致不同的观点。这一切,都是产

生辩论的温床,也都是产生通过雄辩来宣扬某中立场观点的正确性的一种手段。 1. 西方之辩 其实,雄辩并不是近几年才发明出来的产物。仅就西方而言,早在古希腊时代,演说和辩论就破手社会重视,乃至连学校的教育也注重了多学生在演说能力方面和背诵名家警句方面的培养。这样,口若悬河者开始逐渐在社会上崭露头角。当时的雅典是比较开明的奴隶制城邦,政治上的民主、经济上的繁荣带来了思想领域的活跃。雅典学派林立,各种学说之间相互论辩极为盛行,因而,对有关“谈说之术”的研究也居于重要的地位。 公元前390年,苏格拉底在雅典创立了第一所修辞学校,对后世影响很大。 德国学者雅斯贝尔斯在其《苏格拉底、佛陀、孔子和耶酥》一书中曾经指出:苏格拉底的一生是“谈话的一生”。这位自诩为“雅典牛虻”的哲学家成天蓬头垢面,到处找人辩论,柏拉图的《理想国》就是记录苏格拉底辩论的一部分精彩的实录。 古罗马人先是传承了古希腊人的论辩风格,并将其推至各种领域,能言善辩、巧言令色者俯拾皆是,后经教育家们去粗取精,自成一体,使得演说论辩发展成为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之一。不仅如此,古罗马还造就出一大批在语言修辞方面具有很高水平的雄辩家。西塞罗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 演说和论辩造就了无数的辩士,辩士所及之处,也从先前的

人民版历史必修三《追寻生命的起源》教案。

专题七“近代以来科学技术的辉煌” 二. 追寻生命的起源 教学目标: 【内容标准】 简述进化论的主要观点,概括科学与宗教在人类起源问题上产生分歧的根源。【知识与能力】 1.了解人类对生命起源认识的基本历程。 2.了解在生命起源问题上科学和宗教的区别,了解人类认识不断提高是科学进步的结果和表现。 3.通过学习能用正确的观念解释生命的起源,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认识世界的能力。 【过程与方法】 通过学习能用相对客观和正式的关于生命的认识,去批驳通过多种渠道获得的艺术化、故事化,甚至是被歪曲、被伪造的关于生命起源的认识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通过本课学习,引导学生关注生命,激发学生探索生命起源和发展的奥秘的兴趣。 2.通过人类对生命认识的相关知识的初步了解,培养崇尚科学的精神,反对伪科学和愚昧,为科学进步不惜奉献自己的精力和智慧 教学课时:1课时。 重点: 1.近代生命科学的主要成果。 2.进化论的主要观点。 难点: 纠正传说和民俗中关于生命起源的伪科学观点,分析科学和宗教在人类起源问题上产生分歧的根源,学会用正确的观点和实证说明有关生命起源问题的认识上的偏差。 教学过程: 一.千年话题——谁创造了万物 1.古代传说:神创说 2.现代两种认识:生命起源于其他星体;起源于地球自身。 3.一次实验:证明生命起源在早期地球上已存在。 【指导】学生完成学习思考。原因:生产力落后,对自然界的认识非常有限;生物知识缺乏;统治阶级巩固统治的需要,宣扬神秘主义,推行愚民政策;宗教盛行,推行精神独裁。) 【过渡】古代生产力落后,使神创说得以影响深远。近代以来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神创说受到质疑。由此形成两条研究路线。 二.近代生命科学的成果

保险的起源与保险制度的形成

保险的起源与保险制度的形成 一、古代的保险思想和原始保险形态 人类社会从一开始就面临多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为了弥补这些灾害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使生产得以持续,使生活有所保障,在古代社会就萌生了一些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的保险形态。根据历史资料记载,早期外国的保险思想和做法产生于地中海沿岸的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希腊和古罗马等文明古国之中。 公元前4500年左右,在古埃及修建金字塔的石匠中盛行一种互助基金组织,用参加者缴纳的会费支付会员因意外事故而死亡的丧葬费用。公元前2500年前后,巴比伦国王曾命令僧侣、官员、村长等对其所辖境内居民征收税金,作为火灾及其他天灾救济之用。在公元前3世纪的古罗马军队中,曾有过带有宗教色彩的士兵互助团体,凡加入团体者要缴纳会费,当士兵战死后由该团体向其家属支付一定的抚恤费用;调职时给付旅费;终止服役时退还本金。到了中世纪,在欧洲各国城市中出现了各种行会组织,如工匠行会、商人行会、村落行会、宗教行会等。这些具有互助共济性质的行会的保障范围包括会员的死亡、贫困、疾病。衰老、伤残、盲哑、结婚、丧失家畜、房屋损坏、船舶沉没等人身事件和财产损失。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积谷防饥、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各个朝代都有储粮备荒以赈济灾民的传统制度。孔子在《论语》中曾阐述了“耕三余一”的主张,即每年要有1/3的粮食储备起来,连续三年就可以存足一年的粮食以备荒年。从公元前1000多年西周时期的“委积”制度,到西汉时期官办的“常平仓”制度,再到隋、唐时期盛行的官督民办的“义仓”制度,宋、明以后民间自行设立的“社仓”制度等,均属于实物形态的后备制度,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起到互助共济的作用。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民间还产生和发展了长青会、老人会、葬亲会等丧葬互助组织,当会员或其亲属死亡时,其他入会者要分摊一定的丧葬费用。 上述历史长河中的代表性事例说明,受经济基础所限,古人虽有保险需求和思想,但古代社会的保险制度却只能在较小的范围内采取互助保险的形式或实物后备的形式,其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都非常有限。 二、海上保险 (一)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产生海上保险的萌芽 在公元前2000年的地中海地区已有广泛的海上贸易活动。由于当时船舶构造简陋,抵御海上风浪的能力较弱,航海被认为是一种很大的冒险活动。在遇到狂风巨浪等海上风险时,人们采取抛弃部分货物入海的办法以减轻船舶载重而转危为安,为了使被抛弃的货物损失能从其他受益方获得补偿,当时在航海商人中间有一个共同遵循的原则:“一人为众,众为一人。”这个原则在公元前916年被纳入罗地安海商法并规定:“凡因减轻船只载重而投弃入海的货物,为全体利益而损失的,须由全体分摊归还。”虽然共同海损是海上运输中的特殊损失而并非保险制度,但是,由于共同海损分摊原则体现了损失分担这一保险的基本原理,因此后人认为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产生海上保险的萌芽。 (二)船货抵押借款制度是海上保险的雏形 希腊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前322年)曾将早期的大规模商业活动分为三类:造船、运输和放款。放款即指船货抵押借款,在公元前800~前700年间已很盛行。这种借款制度规定,当船舶在海运途中急需用款时,船东可以船舶或货物为抵押向高利贷者借款,如果船货安全抵达目的地,须还本付息;如果船货中途发生损失,则可免去借款人部分甚至全部债务。船货抵押借款制度是贷款与损失保障的结合,它已具备了保险的基本要素和

世界保险起源发展

保险的xx起世界保险起源源及发展 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 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耕三余一”的思想就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 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 在国外,保险思想和原始的保险雏形在古代也已经产生。据史料记载,公元前2500年,在西亚两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的古巴比伦王国,国王下令僧侣、法官及村长等对他们所辖境内的居民收取赋金,用以救济遭受火灾及其他天灾的人们。这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保险。现代海上保险是由古代巴比伦和腓尼基的船货抵押借款思想逐渐演划而来。火灾保险起源于1118年冰岛设立的Hrepps社,该社对火灾及家畜死亡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保险的起源包含于海上保险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15世纪后期,欧洲的奴隶贩子把运往美洲的非洲奴隶当作货物进行投保,后来船上的船员也可投保;如遇到意外伤害,由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这些应该是人身保险的早期形式。 世界上最xx的保险单: xx商人xx勒克xx于 1347年10月23日出立的船舶航程保单。 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单:1384年,佛罗伦萨开出承保从法国运往意大利比萨的一批货物的保险单,保单中明确规定了保险标的、保险责任等,这是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海上保险保单。 世界上最早的保险法令: 为解决保险带来的经济纠纷,防止欺诈行为和给予本国船只优先待遇,1435年巴塞罗那制定了世界上最早的保险法令。

对中华文明起源的认识只是分享

对中华文明起源的认 识

对中华文明起源的认识 现在人们普遍认为中华文明有多个源头,而不再持有中原一元说。即多个源头相互交融形成了一个拥有辽阔地域的文化共同体,那么这个共同体又是怎么形成的呢?新石器时代后期和西周时期是关键时期。新石器时代后期的文化交融和西周的封建礼乐制使得各地区的文化渐渐融合成为一个大的文化统一体,这样具有地域和族群意义的华夏文化就形成了。 在新石器时代,中国各地出现大量的考古文化遗址,如同满天星斗。分布于北方地区、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等许多地区,共有7000多处。随着它们的发展,地域上的差异性越来越强。其一是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北方地区,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发展的水平较高,具体表现为农业较为发达,器具较为精致,而东北、西北、华南等边远地区发展速度较缓慢,农业欠发达,渔猎采集非常重要,器具较为粗糙。其二是文化的差异性越来越明显,人们居住在不同的地方,在相对稳定的区域中年复一年地劳作,代代相传,渐渐形成了独特的文化,随着文化创造的增加(主要是器具的数量增多、精神文化的丰富),区域独特性越来越强。第一,器物的制作的喜好不同。比如黄河中游仰韶文化的小口尖底彩陶瓶,东北红山文化的“之”字形纹陶器,山东大汶口的“豆”等等。第二,崇拜的对象不同,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普遍崇拜玫瑰花,红山文化人崇拜猪首龙身神兽,大汶口文化人崇拜太阳,良储文化人崇拜太阳鸟,等等。可见,当时各地区的文化有很大的差异,似乎看不出共同之处。那么,各地区的文化如何交汇在一起,实现初步统一呢? 首先是各地区的文化相互交流,之后在黄河中下游地区渐渐形成一个文化共同体,它汇聚了其它地区的文化,但是它又有一定的排斥性,排斥外部地区的文化渗入。位于黄河中下游的文化共同体,它是由各地区的文化汇聚在一起而渐渐形成的,其中较重要的是关中仰韶文化、东北辽宁红山文化、山东龙山文化这三大支,当然也有其他地区的文化的流入。具体来说,关中仰韶文化和东北辽宁红山文化这两大强势文化相互交融,前者的典型器物及特征就是尖底瓶、玫瑰花花纹,后者的是猪首龙身神兽。两者相互交流的证据是在大凌河上游的庙坛冢遗址中出现了上述两种文化因素的组合,玉雕猪笼在墓主人身上,玫瑰图案彩陶盆在积石冢周围。苏秉琦说这是花和龙的结合。之后,山东的大汶口—龙山文化和仰韶文化又有强烈的交汇。带有龙山文化特征的考古文化遍布黄河中下游,但是在这种同一性内部又有文化来源的差异性:即这些器物大多是灰黑陶,但是各地区的灰黑陶又有差异,如黄河中游的陶器常有篮纹、绳纹、方格纹,显示出黄河中游文化的特征,而黄河下游的龙山文化器物多为薄胎细质器,表面多为磨光或素面,显示出山东文化的特征。这说明龙山时代,黄河中游仰韶文化和下游的龙山文化有程度很深的交汇。同样到新石器时代后期,各地区考古文化在黄河中下游汇聚,其轴心就在晋南。因为晋南有陶寺古城遗址,古城遗址规模很大,不仅仅有军事功能,更引人注意的还有祭祀、天文观测、生产生活功能,和后世的君民同居的城邑毫无二致。这座古城可以反映当时存在一股强势文化,以晋南为中心,覆盖着黄河中游,该古城只是这一区域文化的缩影。从考古发现来看,陶寺遗址内的器物有仰韶文化的特征,即器物组合序列,有红山文化的特征,如猪龙,有良储文化的特征,如“∠”型石推刀。因此可以说,晋南地区汇集了各地区文化,形成了一个覆盖黄河中游,以晋南为核心的文化共同体。

七年级历史第一单元《中华文明的起源》教案整合

七年级历史第一单元《中华文明的起源》教案整合关于中华文明的起源时间,红山文物的最新研究结果和关于文明标准的定义,可以证明中华文明起源于8000年前。下面就是我给大家带来的七年级历史第一单元《中华文明的起源》教案整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七年级历史第一单元《中华文明的起源》教案整合一:第1课祖国境内的远古居民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目标: (1)了解人类历史的起源;(2)掌握我国主要的远古居民元谋猿人、北京人和山顶洞人的生产、生活情况、距今年代,氏族生活的特点。(3)培养学生的读图和识图能力、比较分析历史事物的能力。 过程与方法目标:总结出我国主要的远古居民的代表,读懂图表、文字材料并从中总结规律。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1)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文明起源地之一,增强民族自豪感。(2)正确认识人类历史的起源。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我国最早的人类、北京人和山顶洞人的生活和生产状况 难点:远古居民的生存方式 [教法、学法]应用多媒体课件,运用启发式和问题目标教学法。 [教学手段]多媒体课件 [课时]1课时

[课型]新授课 [教具]地图册、我国原始人类相关多媒体、考古新发现图 板书设计: 第1课祖国境内的远古居民 一、元谋猿人:最早、170万年 二、北京人:时间:70---20万年 生活方式:群居生活 发展水平:用天然火 三、山顶洞人:时间:1.8万年 生活方式:氏族生活、工具进步 发展水平:人工取火 [授课过程] 教学内容 教法、学法 导入新课: 1、我国最早的人类 元谋人距今170万年中国最早的人类 多媒体展示女娲造人的民间故事,询问学生:谁能讲一讲民间故事女娲造人的传说,以此导入。可问学生:西方人类起源的传说。 展示多媒体图片:阅读教材第一段,同学们得到了哪些历史信息?材料中提到了什么人、什么时间、什么证据? 鼓动学生争先回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集体回答还是单人回答。

中华文明起源-教案

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知道中国早期农业起源的时间、特点;掌握农业起源的意义;认识到神话传说遗址、岩画、遗物等的史料价值。掌握中华文明起源的特点;知道中原地区是中华文明融合与诞生的核心地区;理解原始农耕与中华文明起源的关系。 2、过程与方法 通过图文史料,帮助学生了解在新石器时代农业起源,并且呈现出“南稻北粟”的特点; 通过对神话传说的分析,掌握神话传说所具有的史料价值; 通过读图学史,了解到中华文明起源“满天星斗,八方雄起”的特点; 通过对探索争鸣的分析,了解到中华文明起源的多元性。 通过对中华文明起源过程的讲解,帮助学生理解原始农耕与中华文明的关系;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原始农耕意义的了解,理解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通过认识我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农业起源地之一,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通过神话传说,认识到炎黄子孙是我们基于共同的文化认同感。 4、重点难点 重点难点:原始农耕与中华文明起源的关系 教学过程 导入: 上一册前四个单元我们学习了古代东方、古代美洲非洲、古代希腊罗马、古代伊斯兰世界;对世界古代各个区域有了简单的了解。大家有没有注意在学习古代东方时候,我们学习了古代两河流域、古代埃及、古代印度。同属于古代东方的古代中国,当时我们没有介绍,那么此次我们一起走进—古代中国。对于我们本国的历史大家或多或少的有所了解,在学习我们国史的时候,希望大家能够像著名的历史学家钱穆先生说的那样要有一种“温情与敬意”。要能够正视本国历史的价值。 请同学们把课本翻到本单元的单元导言,请同学们先阅读一下单元导言: 本单元内容的时间跨度较大:从史前时期到夏商王朝,大约经历了五六千年的发展历程。通过刚才的阅读,请同学们找出本单元即将学习的关键词:农业起源、中华文明的起源、历史转折、方国联盟、文明古国。中国是世界农业的主要起源地之一,中华文明的起源具有:八方雄起、丰富多彩的特点。夏朝完成了从原始社会到阶级社会的转折,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商朝,国家形态是以商王为天下共主的方国联盟。并且是当时世界上发达的文明古国之一。本单元的核心内容是我国早期文明的起源及最终形成的历史轨迹和基本特征。 对本单元进行了简单的梳理,让我们一起来走进第一单元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

“财政”含义起源历史与发展

财政 财政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活动及其形成的分配关系。 词源与起源 在西方,财政一词源于拉丁文Finis,原指结算支付款项,在16世纪,德国文献中采用“Finanz”,意为对欺诈等行为的裁定与罚款,到18世纪曾狭义地指国家收入。后来西欧各国使用的英文finance一词,因其原意泛指一切财务,为了加以区别,一般对国家的货币收支惯用publicfinance(公共财务)。日本于1868年明治维新后从西欧引入public finance,并借用汉语的“财”、“政”二字,译作财政。 中国古代称财政为“度支”、“国用”、“岁计”、“国计”。“度支”、“国用”指国家的费用开支;“岁计”指国家年度收入和支用的计算;“国计”指国家财政。“财政”一词于19世纪末从日本传入中国。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政府设立财政处,为中国官方采用财政一词之始。 财政是一个历史范畴,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在国家产生以前,原始公社的后期已经存在着从有限的剩余产品中分出一部分,用来满足公社共同需要的经济现象,但这只是将公社内部集体成员的劳动成果,通过分配用于公社内部的共同需要,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政。国家产生以后,为了维持它的存在并实现其职能,通过产品分配和再分配使其掌握必要数量的社会产品,用于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的需要,从而形成了独立的财政分配,产生了财政。也就是说,国家的产生使财政分配从一般的经济分配(社会分配)中分离出来,而成为独立的经济范畴。但财政的存在和发展又必须以劳动者能够为国家提供剩余产品为条件,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发展。在中国,对财政的起源还有不同的认识,如一些学者认为,财政是为了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对剩余产品进行分配所形成的分配关系,在国家产生之后,财政分配活动才表现为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中国古代的财政思想 中国自先秦至鸦片战争前的典籍及历代思想家的论述中,关于管理国家财政的原则和理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风险管理的起源和发展

风险管理的起源和发展 随着十八世纪工业革命的出现,社会生产力得到了空前发展。新技术、新工艺的诞生及运用,使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社会财富大3:涌现,国际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新的风险损害也不断增加。尤其是随着社会化生产程度的提高,使得原来最为松散的社会联系变得十分紧密,这又进一步促进了人们安全生产怠识的提高。在现代企业中,安全管理怠识得到了普遍增强。 风险管理最早起源于美国。1931年由美国管理协会保险部最先倡导风险管理。1932年美国纽约儿家大公司组织起纽约保险经纪人协会,该协会定期讨论有关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后逐渐发展为全美范围的风险研究所和美国保险及风险管理协会。该协会的成立标志着风险管理的兴起。风险管理的产生并非偶然,而有其深刻的背景和原因。 首先,由于社会化生产程度的提岛,国内、国际市场的不断扩火,使得风险损害的范唞扩大了。如20 世纪30年代出现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使整个世界的经济遭受了灾难性破坏;1973年一1976年的西方石油危机也给西方工业带来了巨大冲击;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东欧、苏联解体,使得国际社会发生了动荡。所有这一切,都会带来工厂停产或倒闭、破产,使得亿万劳动大军失业,这就增加了人们的恐惧与忧虑,同时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地发展,高科技的广泛运用,也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风险,比如核辐射、核污染、航天飞机失事、海上石油钻井平台倾覆等等。 其次是利润最大化冲动。从长期来看,一个企业是否能取得预期利润,是企业能否生存的根本标志。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的直接冲动在于获得最大利润。然而,无论是高风险还是高技术行业,都同时而临着失败损害的可能。例如,新技术的运用,新产品的开发都可能产生巨额收益,但也可能带来巨大损失。这就迫使人们在做出决策前,要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以克服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

第1课中华文明的起源与早期国家知识点

第1课中华文明的起源与早期国家知识点 第一单元《从中华文明起源到秦汉大一统国家的建立与巩固》 第1课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国家 【内容提要】 文明的起源实质上就是国家的起源。工具的使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志,原始农业的出现奠定了文明的基础。随着剩余财富的出现,社会分工(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发展、阶层分化(尤其是贫富分化)加剧,文明走向产生。传说中的五帝时代与夏朝,或许正是中华文明的产生时期。商周时期,中华文明得到初步发展。 【框架线索】 【知识体系】 一.文明和文明的起源 1.文明 (1)文明是人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新阶段。 (2)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 (3)进入文明社会的最根本标志是国家的出现。 2.文明的起源 (1)文明起源最根本的标志是社会开始出现贵贱、贫富的分化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 出现了脱离劳动、专门从事管理职能的阶层。 (2)剩余产品的积累是文明起源的物质基础,工具的使用是人类和其他动物最大的不同点,也是文明起源的历史前提。 二.追溯文明起源的方法 1.信史时代:以传世文献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考古研究。 2.传说时代:以考古研究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历史传说。 三.中华文明的起源与早期发展 1.中华先民的出现——旧石器时代的到来 (1)工具的使用是人类和其他动物最大的不同点。

(2)人类最早使用的工具是石器,一般分为旧石器和新石器两个时代。 (3)我国旧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存有数百处 ①典型文化遗址:距今170万年的元谋人、距今70-20万年的北京人 ②物质生产水平:使用打制石器;从事渔猎采集;已经学会用火。 ③社会发展程度:过着群居生活;晚期发展到母系氏族社会。 2.中华文明的奠基——新石器前期的发展 (1)新石器时代是指以打磨结合方法制作石器的时代,从公元前1万年开始。 (2)所谓新石器革命,就是农业革命。 (3)新石器早期(距今1万年-7000年前)——我国原始农业出现,早期先民走向定居。 ①全国文化遗存:1万多处,分布广泛 ②物质生产水平:石器打磨结合;大量使用陶器;原始农业出现,开始饲养家畜。 ③社会发展程度:渔猎走向定居;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发展。 (4)新石器中期(距今7000-5000年)——六大文明区系出现,南北两大农业体系形成。 ①六大文明区系出现: 以燕山南北长城地带为重心的北方 以山东为中心的东方 以关中、晋南、豫西为中心的中原 以环太湖为中心的东南部 以环洞庭湖与四川盆地为中心的西南部 以鄱阳湖至珠江三角洲一线为中轴的南方 (六大区各有自己的文化渊源、特征和发展道路) ②南北两大农业体系形成: 如,黄河中上游的仰韶文化时期,粟是主要栽培作物;长江下游有河姆渡文化,居民种植水稻、养蚕缫丝。 3.中华文明的起源——新时期晚期的突破(距今5000年左右) (1)典型文化遗址: 黄河流域龙山文化(取代了此前的大汶口文化和仰韶文化);辽河上游红山文化;长江下游良渚文化。 (2)文化遗址分析: (以红山文化牛梁河遗址为例) ①出土了精美的玉器——生产力发展,剩余产品积累。 ②出现较大规模的祭坛和神庙——社会组织扩大,氏族组合成较大的部落甚至部落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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